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划分研究的重新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阶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780(2003)12-0063-03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给我们党提出三大课题,其中之二是“要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他特别指出:“能否始终解决好这三个重大课题,关系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败。”胡锦涛同志的讲话提醒我们,尽管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们现在仍应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从这个实际出发制定每一阶段的具体目标。开展对这一重要课题的研究,将为我们在新世纪制定和实施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部署,坚持而不离开社会主义,正视而不超越这个初级阶段,提供理论基础和科学指导。
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划分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始终立足于社会现实,一切以变化了的历史条件为转移,用发展的观点考察一切,不断从现实生活和实践中吸取营养,推动自身理论的创新。
一、革命导师对未来社会的原则设想
马克思、恩格斯没有亲身经历社会主义实践,对于社会主义社会他们只能做出原则性的设想,只可能从理论上探讨未来社会的出发点和进一步发展的总方向。他们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研究,根据当时发展成熟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实际,提出过一些关于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的看法。在1875年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对未来的共产主义按照成熟程度的不同做了初步划分。他认为,那些发展成熟的资本主义国家将经历过渡时期和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才能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这里说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就是社会主义社会。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为了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舍弃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设想了一个发达的、纯粹的社会主义社会。理论抽象是为了论证一般规律,当把这些规律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时,必须把抽象掉的因素重新加进去,否则就必然要犯简单化、教条化的错误。革命导师考察未来社会时始终坚持两点,一是从实际出发,二是用发展的观点考察一切。但是这些科学的研究和分析方法曾被我们长期忽略,把理论抽象当作具体图景,把按一般发展规律得出的设想当作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设计强行实施,犯了主观主义、教条主义的错误。
二、列宁及其继任者的初步实践与认识
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作出具体分析,更不可能考察经济落后国家进入社会主义以后经历的发展阶段。现实社会主义并不是马克思所设想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到极端的产物,也不是这一矛盾的直接产物而是间接产物。十月革命以后,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面临着在经济落后国家先夺取政权,再搞工业化、现代化的复杂形势。在这期间列宁发表了诸多论述,他虽没有说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列宁考虑过社会主义发展是分成若干阶段的。在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他提出了新经济政策,也有些好的理论说明,可惜时间不长,这个政策就因为列宁的去世而结束了。假如列宁再多活20年,苏联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和社会主义实践也许是另一种样子。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39页)30年代以后形成的斯大林模式取代了新经济政策体制,从一定意义上说,斯大林模式是战时共产主义体制的延伸和继续。
前苏联的实践证明,斯大林及其继任者对社会主义所处阶段认识不清且估计过高,使其在实践上提出许多并不可行的目标,造成发展战略上一系列重大失误,给社会主义运动造成严重的损失,这些经验教训需要认真汲取。
三、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所做的有益探索和经验教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身是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理论,建立了新中国。1952年,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标志着社会主义革命的全面展开和我国过渡时期理论的全面制订。依据总路线,我国制定并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同时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创造了在一个经济落后、人口众多的大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新经验。
1956年中国宣布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虽然我们身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环境,但在主观上却并未自觉意识这一客观事实,错误地认为我们所进入的就是当年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由此导致实践上的严重偏差。但值得一提的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此期间所做的理论探讨和经验教训总结很值得研究。毛泽东没有说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始于毛泽东。在中共八大的预备会议上毛泽东说:“我们这次大会的文件所规定的东西,所讲的东西,要尽可能符合和接近中国的实际”。“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一定要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如果不结合,那就不行。”(《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97页)
1957年是中国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一年,是充满希望的一年,是经济工作搞得较好的一年。但是,在成绩面前我们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忘记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政治上的判断失误不仅导致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还导致了经济上的“左”倾冒进,在社会发展上急于求成,在社会生产关系上盲目求纯,结果脱离了中国的实际,超越了正常的历史发展进程,搞了“穷过渡”。1958年在全国刮起“共产风”,企图跨越社会发展阶段,尽快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由于“大跃进”、“共产风”的三年冒进,我国国民经济在1959年到1961年发生了严重困难,国家和人民遭到了重大损失。
在严重的困难和挫折面前,毛泽东和我们党进行了反思,重申和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思想和观点。1959年底到1960年初,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提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毛泽东文集》第八卷,第116页)另外,毛泽东还较早地注意到与阶段划分密不可分的另一个重要问题——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1962年1月,他在进一步总结了“大跃进”的教训以后,在《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说:“中国的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要使生产力很大地发展起来,要赶上和超过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一百多年的时间,我看是不行的”。(《毛泽东文集》第八卷,第302页)。可惜的是,在“左”的思想的影响下,我们始终没有搞清楚中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方位,反而陷入更加错误的十年文革动乱。
四、在党的纲领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概念
从1957年到1977年这20年中,我们吃够了“左”的错误的苦头,这些错误主要是由于我们的许多措施超越了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造成的。1976年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之后,人心思定。1978年开始拨乱反正。1978年12月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拓了一个新的时代,在怎样看待我们这个社会、究竟怎样才算是像样的社会主义、我们的社会主义处于怎样一个阶段等问题上,人们的思想十分活跃。可以说,再次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并逐步形成正确认识,是从拨乱反正时开始的。当时人们议论纷纷,甚至有人对于中国是否已进入社会主义也抱怀疑态度。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说:“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都是错误的。”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明确提出和使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
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其中,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与过去大不相同,不仅已经把这个初级阶段看成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而且直接拿它作为改革开放、制定政策(如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等)的主要依据。这个“决议”为党的十三大做了重要的理论准备。1987年8月,邓小平用更加明确的语言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2页)邓小平同志的这些基本思想、基本观点,在十三大报告中得到了充分展开和具体化。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把这一理论作为整个报告、整个路线、各方面任务立论的基础。在党的纲领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概念,这在马克思主义历史上是第一次。它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社会主义和中国国情再认识的最重要成果之一,是对中国国情的本质概括,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构成部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核心问题,是对这个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的判断,是对党在这一阶段基本路线的确定。邓小平同志在十三大前后有多次讲话涉及对十三大报告起草的指导和评价,直到1992年的南方谈话仍谈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可见这一理论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进一步强调和深化了这一理论,并在许多具体论述和表达上更为准确和全面。十五大对改革开放以来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立论基础的理论、路线和实践作出了正确评价,根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提出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对未来改革攻坚,开创新局面,解决矛盾,澄清困惑指点了迷津。
经过50多年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努力,我国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综合国力达到可观程度,社会发展总体上进入小康社会。但总的说来,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无论我们今天取得了多么大的成绩,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切都应从这个实际出发。1999年3月第三次修改宪法,将这一条写进了国家宪法。
进入新世纪,我国社会发生了更加深刻的历史性变革,这一历史性变革是全方位的。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逐步确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确立。与此相应,我国的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经济利益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新的社会阶层出现,工人阶级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新形势提出新问题,如什么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怎样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怎样认识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状况的新变化;什么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怎样使党的各项工作、政策与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保持一致;怎样妥善处理人民群众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怎样把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统一起来,等等。这些问题,既是我们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是针对这些新形势、新变化提出的,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与时俱进的产物,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产物,因而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辨证唯物主义思想的典范。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倾听实践的呼声,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摒弃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澄清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时代发展的要求。
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把党的先进性放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基本矛盾运动过程中,放到当代世界生产力和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势中,放到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中,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进程乃至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去考察、去概括,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才能脚踏实地地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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