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高等教育体系中的“独立学院”略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近代论文,教育体系论文,独立学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8154(2008)01-0045-04
一、独立学院设置的政策规定
从民国时期颁布的教育法令观察,在南京政府建立之前,并没有出现“独立学院”一词。法令规定虽是如此,但在高等教育的实际发展中,此时段内却出现了“自治学院”。最早者为1923年9月成立的“国立自治学院”。此自治学院设预科、本科与研究科。预科修业年限为一年,本科为三年;本科毕业后可以入研究科,满一年后提出论文审定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1](P.232-249)。从一定角度观察,可视之为后来独立学院的雏形。对其发展历程,后有研究者也说到,1923年9月,“张君劢应江苏省长韩国钧之聘,创立国立自治学院。”由于办学效果较为显著,成绩较佳,也为了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两年后,改称国立政治大学”[2]。从其演变过程看,比较合乎从学院升格为大学的正常逻辑。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1929年7月26日,颁布了《大学组织法》,这是与独立学院设置相关的较早的政策规定。其第四到第七条分别规定,“大学分文、理、法、农、工、商、医各学院”,“凡具备三学院以上者,始得称为大学。不合上项条件者,为独立学院,得分两科。”从此政策规定看,只要没有具备三学院以上者,就只能为独立学院。换言之,仅具备了一个学院或具备了两个学院的都可以称为独立学院。同时,“大学各学院或独立学院各科,得分若干学系”,“大学各学院及独立学院得附设专修科”[3](P.171-172)。稍后,8月14日教育部公布的《大学规程》又对独立学院所设学系及课程、经费及设备、试验及成绩、专修科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3](P.174-178)。
但据实际观察,南京国民政府对于大学的整顿与独立学院的设置采取具体的实际行动,则是在民国“十八年暑假后”,因“大学区制停止试行,乃颁布大学组织法”[4]。自然,大学区制的停止是独立学院兴起的原因之一,但不是惟一或者主要的原因。1917年9月27日,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了《修正大学令》,规定“大学分为文科、理科、法科、商科、医科、农科、工科”,并且“设二科以上者,得称为大学;其单设一科者,称为某科大学”[1](P.168)。“这是在法令上承认单科大学之始”[5]。1924年2月23日,北洋政府又公布了《国立大学校条例令》,对1917年的规定再次进行了强调[6]。因为允许单科大学存在,实则表明大学设置标准降低,自然地,此后大学数量就不断增长。1912年全国公私立大学共4所,到1927年时则达到了52所[7],15年间增长了12倍。办学标准降低,一方面使大学数量激增,另一方面也使大学教育质量降低。对此,民间怨言颇大。因此,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设置的独立学院,实则主要就是为解决单科大学“是大学却又非大学”之困境而设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就是原来单科大学的一种翻版。
据笔者掌握的文献来看,自南京国民政府1929年8月颁布的与独立学院相关的法令以后,此后大约8年左右未再对此作出进一步的规定。直至抗战爆发以后,国民政府为学校安全和发展计,对包括大学、独立学院与专科学校等在内的各级学校相涉事宜作了一些安排与说明。之后,在1939年5月16日,教育部颁发了《独立学院及专科学校行政组织补充要点》。在文件或法令的颁布上,这是第一次将大学与独立学院分开,而将后者与专科学校相连在一起了。不过,在此年6月21日公布的《国立各院校统一招生办法大纲》又将大学和独立学院并置了[8](P.701-702)。抗战期间,除了整顿独立学院行政组织以外,为了统一独立学院各学系名称,1939年9月4日,教育部还颁行了《大学及独立学院各学系名称令》[8](P.709)。
独立学院教师资格方面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1940年8月颁布的《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资格审查暂行规定》之中,如“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等”,各级教员的资格也各不相同,并对之一一做了相应的说明[8](P.716-718)。抗战结束以后。1948年1月12日,教育部颁布了《大学令》,其第五、第六与第九条分别规定:“凡具备三学院以上者,始得称为大学。不合上项条件者,为独立学院,得二科”;“大学各学院及独立学院分设学系”;“独立学院置院长一人,综理院务。国立者由教育部聘任之;省立、市立者由省市政府请教育部聘任之;私立者由董事会聘任,呈报教育部备案。院长除担任本院教课外,不得兼任他职”[8](P.47)。从内容上看,其实质与前述1929年颁发的《大学组织法》相关内容并无二异,区别仅在于字数的增减而已。但是,如从法规本身分析,此《大学令》自是不同于往昔法令,这是依据宪法之规定做出的进一步阐释,也是第一次明确以“法”的形式对独立学院事宜做出的规定。
二、独立学院的实际设置及变化情况
依据教育部的前述政策规定,据统计,到1931年时,国立各独立学院有下述一些:上海医学院(上海)、北洋工学院(天津)、上海商学院(上海)、中法国立工学院(上海)、广东法科学院(广州)共5所,占独立学院总数的14.7%;省立各独立学院有:江苏教育学院(无锡)、河北工程学院(天津)、河北女子师范学院(天津)、河北法商学院(天津)、河北医学院(保定)、山西教育学院(太原)、山西法学院(太原)、甘肃学院(兰州)、河北农学院(保定)、湖北教育学院(武昌)、新疆俄文法政学院(迪化)共11所,占独立学院总数的32.4%;私立各独立学院有:协和医学院(北平)、福建协和学院(福州)、之江文理学院(杭州)、湘雅医学院(长沙)、中国学院(北平)、夏葛医学院(广州)、焦作工学院(焦作)、朝阳学院(北平)、中国公学(上海)、福建学院(福州)、南通学院(南通)、民国学院(北平)、上海法学院(上海)、持志学院(上海)、华北学院(北京)、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南京)、上海法政学院(上海)、正风文学院(上海),共18所,占独立学院总数的52.9%。从上面可知,也就是说国立、省立、私立独立学院一共是34所。其中,教育部在作统计的时候,还特别注明,本年度“上海医学院”与“上海商学院”仍属于中央大学,没有成为名副其实的“独立学院”。但是,统计表中仍有此两学院,因此,仍视之为独立学院[8](P.260-264)。从地域分布来看,其中上海有8所,北京(北平)5所,天津4所,江苏3所,广东2所,河北2所,山西2所,福建2所,浙江、湖南、湖北、新疆、甘肃、河南各1所,这表明在经济相对发达,风气开化较早的沿海沿江口岸城市设置较多,而内陆省份较少。其中,东北三省与西南重镇的四川与边陲云南及广西等省份,更无一所。这也说明,其分布状况极不均匀。
按照民国时期高等学校的管理办法,学校办理甚佳者可以升格,而办理不善者则要降级,这对独立学院也是一视同仁。例如,在同年1月26日,教育部作的“民国十九年高等教育概况”的报告,其中就谈到因办理不善被勒令停办者还有“上海文法学院、南京待旦学院”两所[8](P.273)。
从经费的收支分析,能够做到收支平衡的独立学院有11所,入不敷出的有10所,有11所略有盈余,还有广东法科学院与新疆俄文法政学院2所数据不明。因此,如果撇开2所数据不明和11所收支平衡的独立学院,略有盈余的独立学院仍多出1所。从实际收支的数字来看,国立、省立与私立独立学院,其收入总数确实都是大于支出。这表明,在20世纪30年代初,尽管国运不蹇,日寇进逼,但是独立学院的办学总体上还不是很艰难。
至抗战爆发的1937年独立学院一共是32所,其中国立的有6所,省立的有6所,私立的20所。而该年的大学共35所,专科学校24所。这说明,独立学院在数量上与大学差距不大了。在收支方面,总体上是入不敷出。其中,国立与私立较严重,而省立独立学院还略有盈余。
1936~1945年,独立学院的数量变化情况见表1:
表1 1936~1945年间独立学院数量变化
年度 国立独立学院 省立独立学院私立独立学院 总计
1936 59
22 36
1937 66
20 32
1938 96
20 35
1939 11
6
19 36
1940 12
9
21 42
1941 15
10 20 45
1942 15
10 19 44
1943 16
14 19 49
1944 18
12 20 50
1945 17
12 22 51
从表1可知,从1936年到1945年,国立独立学院增加了12所,省立独立学院增加了3所,私立独立学院数量未变。因此,在总数上较1936年增长了15所[8](P.778-779)。
三、独立学院的办学成绩及启示
独立学院在院系发展以及培养人才方面也做出了很大贡献。以1931年为例。该年,在本科层次上,国立独立学院共设3个学院,省立独立学院共设11个学院,私立独立学院共设27个学院,总数为41个学院。其中,又下分为122个系,之中国立独立学院有4个系,省立独立学院有29个系,私立独立学院有89个系;在专科层次上,国立独立学院有1个专科,省立独立学院有5个专科,私立独立学院有13个专科,总数即为19个专科。其中又下设有31个组,国立独立学院有1个组,省立独立学院有7个组,私立独立学院有23个组。这些学院与系、科、组,虽然在总数上没有大学所设置的院系数量庞大,但是它们仍然也为近代各门学科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各学院因为规模大小与招生人数不一样,所以培养的人才数量也有差异。从本科层次看,本年度,国立独立学院毕业了81人,省立独立学院毕业了387人,私立独立学院毕业了578人,共计1046人;专科层次虽然毕业的人数要少一点,但是也还有628人,即本、专科毕业生人数共达1684人。另外,还有在校生共12306人,可谓不少。同时的各类型大学,本科毕业生总数为4382人,为独立学院的4倍多一点;但是专科层次的毕业生为226人,却比独立学院要少[8](P.248-267)。
正如笔者前文所分析的那样,抗战爆发以前,绝大多数的独立学院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其中尤以上海、北平、天津、福建等地最为集中。日军侵华以后,随着平、津、沪等地的相继沦陷,处于这些地区的独立学院也同样面临着日寇的威胁。可以说,抗战爆发伊始,日寇就对我国的各类型高等学校进行了疯狂的轰炸,使我国的教育文化事业遭受了巨大的损失,独立学院自然也难逃厄运。但是,各独立学院为继续培养人才计,也为表明抗日之志不坠,与其他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如大学、专科学校一样,即使是历经千辛万苦辗转千里也仍然坚持继续办学,在隆隆炮声中朗朗书声不断,这不仅极大地激发了人民共同抗敌的信心与热情,也同时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的人才。
总体说来,近代独立学院的办学活动及启示可归纳如下:
第一,在抗战期间,各独立学院无论是否有无损失,或是否进行迁徙,皆能想方设法坚持办学,为抗战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培养人才。笔者认为,这亦可以大致从两方面观察,一方面,从抗战伊始到结束,在各独立学院任教的教员呈增长之势。1937年至1945年,在国立、省立、私立独立学院任教的教师人数分别为246、456、564、718、885、1024、1172、1383、1401人;158、191、213、246、350、398、506、459、453人;774、775、808、863、827、762、718、743、862人[8](P.802)。教师人数的逐年增长也至少表明,献身教育事业欲为抗战做些贡献的人逐渐增多,这种办学的毅力与执著,不断地鼓舞着无数的教师执鞭教坛,也激发了无数的青年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热情。另一方面,虽然处于抗战的艰苦环境,但是各独立学院和其他类型的高校一样,仍然为国家培养出了大批的人才。而人才的体现,则不仅在于直接从学校毕业了大量学生,同样也包括大量从短期速成班出来的学生[9]。例如江苏医学院就曾在北碚先后办过高级护士职业学校、护士助理职业训练班、卫生教育专修班、医学专修科及公共卫生事务所。而“这些医学新课程和短期训练班的设置,不仅有效地促进了非常时期医卫人才的培养,为抗战作出贡献,而且还加强了医学专业的建设,从而提高了整体医学教育水平。”[10](P.44) 那么,反观今时,一些独立学院办学方针与目标上的唯利是图则与昔日相去甚远,即虽同为“独立学院”之名,但实质已呈异相。在国难当头的年代,独立学院仍有如此作为,那么我们今日操办独立学院的人士,又该作何反思呢?
第二,战时西迁的独立学院不仅不惧西迁路途的艰苦,而且为了继续办学,往往还得再迁或数迁。如抗战初期新设于南昌的国立中正医学院,于1937年9月招生后仅及三个月,即因日机狂轰滥炸使教学无法进行而首迁江西永新。后因师资困难和学潮影响等缘故,又先后转迁云南昆明和贵州镇宁等处。其后,由于该校当事人受到蒋介石的无理斥责,被迫硬着头皮于1941年夏又迁返永新旧址。终因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泰和、永新等地相继陷落,而最后流亡到福建[11]。除上述独立学院外,另外还有如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私立北平民国学院、私立朝阳学院、私立之江工学院等校皆同此类。而这些数度迁徙学院,或因经济或因师资等困难,往往采取联合办学的方式,使学校继续生存下去,如北洋工学院、私立焦作工学院、江苏省立医政学院、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私立之江文理学院、北平铁道管理学院、社会教育学院等等。其中,江苏省立医政学院和私立南通学院的第七重伤医院(原名私立南通学院医科)就是因为经费无着,同感维持困难而奉教育部之令,在湖南改组合并为江苏医学院,并且在1939年一同迁入重庆北碚,共同办校7年有余[10](P.42)。合作时间不谓不长。其结果,两校自然得以并存,共同得到发展。而今天的独立学院虽然与某些大学合作较多,但是横向之间的联合办学似乎还少见。真欲求得长久的发展,此处提示的路径也同样极具借鉴意义。
第三,独立学院不仅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为当地百姓服务,而且极为注重科学研究,创办学术刊物,进行学术交流。例如湘雅医学院在西迁贵州平越期间,“临床一些教师对某些贵阳地方病,如斑疹伤寒、疟疾、阿米巴痢疾等进行了调查研究”[12],并提出了一些好的办法,解除了对百姓的侵扰。与此同时,金女大(指金陵女子文理学院)还与华大(指华西协和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合作,在专家的指导下,举办了儿童行为指导所,参加者除了医学院以外,还有一些教师与高年级学生。在1943年到1946年间,来指导所就诊的儿童中达到痊愈或显著进步的占88%,进步的占10%[13]。尽管战争开始后各独立学院或迁徙奔波或人员分散致使研究难以为继,但是各独立学院还是进行了科学研究与创办学术刊物等,并且成绩斐然。如江苏医学院成立了医科研究所、上海医学院成立了病理、药理学及生物化学研究所[14],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1944年,上海医学院还和华西协和大学、中央大学等学校知名教授共同努力,成立了国际外科学会中国分会。抗战时期迁川的朝阳学院从沙市迁到成都后,政治系主任“马哲民教授还亲自带领同学到灌县、新都等地进行社会调查,学生董品煊写出《农村调查与批评》、肖远煜写出《灌县、新都财政概况》,在熊子骏主编的《成都新新新闻》旬刊上发表”[15]。同样可见学术研究氛围之浓厚。笔者窃以为,学以致用、学术研究与实践的结合是属于一所学校分内之事,如果缺乏了这个现实的功能,学校的功用可能会大打折扣。今天,我们的独立学院虽然也举办了名目众多的研究班、研究所、速成班等,但是在转化为成果直接为现实服务等方面,似乎相当欠缺。鉴于此,我们又该反思些什么呢?
收稿日期:2007-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