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社会分工理论”的生命力--纪念卓炯先生逝世十周年_市场经济论文

论“市场经济社会分工理论”的生命力--纪念卓炯先生逝世十周年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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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逝世的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卓炯,是当代最为彻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者。作为中国经济改革的理论先驱,卓炯在其50余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不倦地探索和追求富国裕民的真理,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建立了独树一帜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创新的理论经济学体系,为中国的改革开放起到了理论先导作用,留下了丰富而宝贵的理论遗产。在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的今天,总结和学习卓炯的经济理论,无论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还是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市场经济社会分工说”是对整个卓炯经济理论体系的高度概括

卓炯一生留下了11部经济学著作,即:《政治经济学学习提要》(1956年);《十大经济政策解说》(1957年);《政治经济学讲话》(与孙儒合主编,1978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导言解说》(1979年);《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1981年);《再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1986年);《政治经济学新探》(1985年第1版,1987 年修订第2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理论读本》(1987年,主编); 《三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1988年);《〈资本论〉体系与社会主义经济——扩大商品经济论》(1990年);《卓炯自选集》(1991年);后三部是卓炯逝世以后出版的遗著。

如何概括卓炯的经济理论?我们认为,完全可以称之为“市场经济社会分工说”。其涵义是:以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为基础和出发点来解释关于市场经济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种理论问题的经济学说。

这是因为:第一,卓炯的经济理论,不仅仅是一种经济思想或经济理论,而且已经形成理论体系,已称得上是一种学说。作为一种经济学说,不仅要有自己理论体系,而且要有独树一帜的观点,还要有自己特殊的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而与其他种种经济学说相区别。卓炯的经济理论已具备这种品格。

第二,卓炯自称“社会分工派”,即当代中国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社会分工学派。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沿袭苏联教科书的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出发的思路,而卓炯则是另辟了一条从社会分工出发的思路。沿着这条思路,卓炯不断地进行拨乱反正,处处与产品经济论划清界线,树立了彻底的市场经济论。他无疑是这一学派的创始人和旗手。在社会分工论的旗帜下,赞同和运用卓炯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论的已远不止他自己一人,而是一批研究者。研究队伍正在不断扩大,研究成果随着愈来愈多的观点被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实践所验证,日益被更多的经济学者认同,被党和政府的决策所采纳。这一学派在卓炯逝世后,未曾因为他的离开人世而停止发展,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影响日益扩大,显示出勃勃生机。卓炯逝世10年来,中国经济理论界最大的变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由处于禁区的“异端邪说”一跃而转变为当代中国经济学的主流学派。其根本原因,是党和国家作出了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的重大决策,必然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作为改革的理论依据。而卓炯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正是马克思经济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创新理论成果,自然而然成为现今“正统”的经济理论。“社会分工学派”既然已发展壮大,登上舞台,自然可以称为一种学说。

第三,卓炯的研究,以马克思《资本论》为参照,从中抽象出一个属于一般劳动过程范畴的而撇开了资本主义社会形式范畴的“扩大商品经济”理论体系。这个“扩大商品经济”范畴,是卓炯的独特经济范畴,其主要特征是有价值增殖,有资本一般(卓炯称之为“资金”)和剩余价值一般,已存在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这说明商品生产已处于发达阶段。所以,这个“扩大商品经济”范畴就等于市场经济范畴。从历史上看,《资本论》研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是处于市场经济阶段,因为发达的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

第四,卓炯是“宽派”,与于光远一样,历来主张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是一码事,没有必要加以区分。因此,卓炯在60年代初提出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与他在1979年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两者是一码事,只不过后者是前者的完成形态而已。所以,可以把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总称或简称为市场经济论。由于卓炯遵循从一般到特殊的方法论,先研究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再研究其社会主义的社会形式,所以卓炯的市场经济论包含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也包含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论。从理论经济学看,是属于比较经济学。这种“宽派”的市场经济论以社会分工论为理论基础,所以,可以总称为“市场经济社会分工说”。

二、科学的创新的战斗性的经济学说

卓炯的市场经济社会分工说,是科学的创新的战斗性的经济学说。首先,卓炯市场经济社会分工说是科学的经济学说。这集中体现在这一学说的中心论点上。这就是:社会分工是市场经济的一般基础;社会分工决定市场经济的存亡,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还可以表述为:社会分工决定产品的商品性质,所有制决定商品的社会性质。第三种表述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共性是社会分工,特性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三种表述的涵义相同。

卓炯的这个中心论点在其理论体系中贯穿始终。它充分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在经济学研究上的应用,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原则,又加以创新。他的社会分工论,来源于马克思和列宁的社会分工论,当然有重要发展。因此,卓炯的市场经济社会分工说,是一种创新的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这是它的科学性。

这一学说的创新性,表现在依据上述方法论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经济范畴,如:资金、社本、必要价值、公共必要价值、个人必要价值、无偿占有价值、计划商品经济、扩大商品经济、共产主义商品经济、一般劳动过程、社会经济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范畴。

80年代初,卓炯从他的科学的方法论出发,以大无畏的理论勇气,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剩余价值观点,连续发表了《对剩余价值的再认识》、《再论剩余价值》、《三论剩余价值》等战斗檄文,引起理论界一场广泛而激烈的讨论。目前,大部分同志已同意卓炯的观点。

卓炯认为,一般剩余价值是个一般劳动过程的范畴,与剥削不剥削没有必然联系。由于他依据马克思的有关观点,指出一般剩余价值是一般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社会主义社会的剩余价值归工人自己占有,从而为自己的论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认为,传统说法只承认社会主义利润而不承认社会主义剩余价值,在理论上是不彻底的。因为在马克思那里,剩余劳动、剩余产品、剩余价值是一致的。剩余劳动创造剩余产品,随着产品转化为商品,剩余劳动就表现为剩余价值了。

他认为剩余价值只是扩大商品经济的一般范畴,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还必须转化为社会经济形式的范畴。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是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所以资本主义剩余价值应该叫“无偿占有价值”。社会主义剩余价值应该叫“公共必要价值”。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消灭了剥削阶级,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之间的对抗性已经消失,全部劳动都获得了必要劳动的性质,即都是劳动者为自己的劳动。因而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转化为公共必要价值。卓炯在1961年发表的《试论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一文中,在国内首先提出了“公共必要价值”和“个人必要价值”等新范畴。以后,他不断丰富这些理论,并把“公共必要价值规律”作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

“公共必要价值”范畴的确立,不仅解决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难题,而且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又一理论基础。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企业利润、商业利润、银行利息、地租等范畴,都是社会主义平均利润的转化形式,而平均利润是由个别利润通过竞争而形成的。社会主义利润的本质是公共必要价值。社会主义生产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转化形式,是成本价格加平均利润所组成的。没有平均利润,就没有生产价格。而没有公共必要价值,也就没有其转化形式社会主义利润和平均利润。可见,经济体制改革中无论是价格体系的改革、企业体制改革、商业体制改革、银行体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地租制度,运用利润、价格、利息、地租等经济杠杆来调节国民经济的运行,都必须以“共公必要价值”为理论基础。因此,卓炯的这一创见,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重大发展。这个重大理论发现将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卓炯建立了一个完整而严密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崭新理论体系,对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作出了新的理论概括。这个理论体系的集中表现,是卓炯逝世前已经写完的巨著《〈资本论〉体系与社会主义经济》。在该书中,卓炯对《资本论》作了一种新的理解。他把《资本论》作为扩大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的一般理论体系来对待,先去掉里面反映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阐明作为一般劳动过程范畴的理论体系。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把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综合进去,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有两个中心范畴,一是社本,二是公共必要价值。按照卓炯的规定,“社本”是不变价值与可变价值的社会主义形式;“公共必要价值”是社会主义的剩余价值。全部理论体系,是由“社本”和“公共必要价值”发展成的范畴体系的运动形式。这个体系,是扩大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形式的理论表现。

依据社会分工论,共产主义必然存在发达的社会分工,由此卓炯得出共产主义也是商品经济的逻辑结论,自称“商品经济万岁论者”。据此,他令人信服地证明:人类社会的生产形式只有两种,即自然经济与商品(市场)经济,不可能发展到产品经济,进而推倒了流行的观点——人类社会发展必须经历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阶段的定论。再如,卓炯依据自己的逻辑推翻了斯大林提出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他在后期依据社会分工论修正了自己早年提出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的观点,在我国理论界率先提出劳动力商品论。

卓炯理论的彻底性使得他对种种折衷主义观点不断进行挑战。例如,他多次揭示了孙冶方只承认价值规律而不承认商品经济的矛盾;他指出《社会必要产品论》是“形式上的商品经济论,实质上的产品经济论”;他及时指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提法的矛盾和只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不彻底性,等等。可以说,卓炯在理论上是毫不妥协,不顾权威的,表现了理论大家的气魄和风范。同时,由于卓炯的论著立论坚实,推理严密,概念明确,语言简练,从而具有惊人的逻辑力量。读者不得不折服于其逻辑力量而同意他的结论。卓炯阐发自己的观点,主要是依靠这种说理的逻辑力量,依靠这种高度的理论力度。复杂的理论问题,在卓炯那里只是潦潦数语便可说透,其理论功力很少有人可比拟。

虽然卓炯的《资本论》功底深厚,但他反对寻章摘句地单纯作注释性地研究,而是善于灵活运用其原理解剖现实经济生活;虽然卓炯力主从实际出发进行务实性研究,但他反对搞经验汇总或政策解说,而善于从事实出发升华为理论,提炼出新鲜的理论观点。他对《资本论》有独到见解或批判性见解,面对社会上众多的《资本论》解释作品,他曾说过:“如果时间允许,我将写一部《〈资本论〉新解》”。即使是运用常见经济资料写作的短论,在他的笔下也闪出理论的光芒。写作研究论文,他最反对搞无棱无角、无见地的观点平庸的“大路货”、“炒冷饭”,而要求自己的学生每篇文章有新观点。他认为写作是为了追求真理,追求真理就不能他顾。不断地创新和开拓,使其思想常葆活力,数十年始终站在理论研究前沿。

三、超前的理论探索不断被改革实践验证

卓炯常说:“我是专搞探险的。”意思是他专门提出与传统的流行观念不同的观点和理论。还常说:“我是批判斯大林的经济理论的。”建国后,在我国理论界一边倒学习前苏联斯大林的经济体制模式和产品经济理论的形势下,他敢于反潮流,表现了敏锐的洞察力、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探险精神。因此,卓炯不仅是一位有创见的经济学家,而且是一位大预言家。我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建设实践的发展,不断验证了他提出的不少论断和观点。

例如,他在1961年提出的社会主义计划商品经济论,与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的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观点是一致的;他在1979年提出的计划市场经济体制模式,与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的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新体制目标模式是一致的;他很早提出并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一贯反对将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作为社会基本经济制度,一贯反对将计划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观点,以及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在于所有制不同等观点,与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理论观点是一致的;他在1983年就提出的“社会主义的资本”,与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观点是一致的;他在生命后期着重研究的劳动力商品和劳动力市场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即生产要素报酬及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的观点,与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的观点是一致的;等等。 事实说明,卓炯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最早倡导者和最彻底的市场经济论者。

卓炯在1979年第一次正式使用“市场经济”这一名词概念,是我国最早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学家。从1985年起,卓炯继续沿着自己的思路前进,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推向更彻底的体系。这一时期他集中力量所要突破的理论难点有两个:一是劳动力非商品论,二是生产要素无报酬问题。到1987年6月逝世之前,这两大突破已基本完成, 表明卓炯的后期经济思想已经形成。卓炯的后期思想,是将市场经济当作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为此必须在承认产品和生产资料是商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承认劳动力和其他一切生产要素都是商品,都市场化,都应取得相应的报酬(即分配到一定的价值)。这是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必要条件。然而,1985年以前的卓炯前期经济思想,虽然是商品经济论或市场经济论,但尚未承认劳动力商品。可见,卓炯在这一时期进行的理论突破,不仅是对流行观点的突破,而且是对自己以往观点的自我突破。他将社会分工论贯彻到底,就势必要走向这一步,跨过一切理论障碍。这表现了他的彻底的唯物主义立场和辩证思维方法,更表现了他那无私无畏的理论勇气和探索精神。

卓炯关于突破劳动力非商品论,建立社会主义的劳动力商品论的探索,起始于1985年底、1986年初的思索,从1986年4月起到1987年6月逝世一年余时间内,他共公开发表了论证和阐发他的劳动力商品论的论文七篇。由此可见他在生命的后期急于竭力完成这一工作,是为了完善他的市场经济理论体系。在这个问题上,他所依据的,仍然是一般与特殊的分析方法和社会分工理论。例如,他说:“我们要承认劳动力商品的一般性与特殊性,作为一般性只是社会分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分离的产物,作为特殊的劳动力商品,才是所有制的产物。……只要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分离的条件下,劳动力就一定要表现为商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仍然是分离的,只是分离的条件有所不同而已。”〔1〕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劳动者, “一方面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作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应该享有剩余价值。作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只能享有劳动力价值。……所以剩余价值归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而劳动者只能享有劳动力价值。”〔2〕 与此同时,卓炯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的所有制理论: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劳动力个人所有制相结合。

卓炯突破了对萨伊的“三位一体的公式”即“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的传统理解,认为这一公式有其合理的一面。从而试图建立生产要素报酬或生产要素价格理论,为全部生产要素商品化、市场化以及完善市场机制扫清道路,从而完善其市场经济理论体系。他说:“我认为,对于三位一体的公式应该有一个新的认识,说三位一体同时创造收入那当然是错误的,因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但作为资金积累还是起了好的作用,因为资本主义之所以能不断扩大再生产,同资金积累的关系很大。”〔3〕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 “土地和生产资料应该分享一定的剩余价值作为资金积累……不承认地租和按资分配,是会对资金积累起消极作用的。”〔4〕“现在看来, 三位一体的公式,对于增加资本主义的积累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有巨大作用的。资本主义生产力之所以能得到飞速发展,同这种价值的分配方式是密切联系的。”〔5〕这就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价值增值, 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都应以市场价格形式如地租、利息、工资等分配到一定的价值量,社会再生产才得以正常运行。

由上述例举,可见卓炯的研究始终是超前的。卓炯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分析不仅十分深刻,而且是来自实践的理论创新。他的理论的生命已经并且必将经受住时间与实践的检验。他的立足点是马克思的方法与原理,出发点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研究目的是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他不愧是党的忠诚的理论战士,不愧是有创见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和我国改革的理论先驱。

注释:

〔1〕〔2〕〔3〕〔4〕〔5 〕卓炯:《三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第346、339、388、377、3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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