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经济的飞速发展,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诸多的便利,但也带来了诸多的环境污染。而当前人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给予更高的重视。为了保证我国环境保护的有效开展需与环境监察执法相互结合,从而为环境保护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效能能够实现低碳节能与环境法制化发展,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基于此,本文主要对新形势下环境监察的执法效能提升途径进行了分析,希望可以为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提升途径
引言
依据国家环境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污染以及破坏状况给予强化性处理的方式,有效的实现环境保护需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效能,保证环境保护的有效开展,需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一.环境监察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意义
环境监察作为环境保护当中的关键构成环节,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若环境监察并未发挥其真正的价值则会增加环境保护工作执行难度以及繁琐性,同时缺乏相关数据导致环境保护无据可依。而环境监察主要通过取得环境信息的过程中,将搜集的相关数据完成科学的分析,最终完成综合整体,为环境保护保证的有效开展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持。若对环境监察并未给予高度的重视,则会导致环境保护缺乏可靠的数据依据,导致其开展的盲目性,更甚者会导致最终效果不佳,导致资源的消耗。因此,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效能能够有效的提升其工作水平,为环保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存在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的问题
1.1执法意识淡薄
现阶段,伴随着我国环境监察类目的增多,导致其工作开展更为繁琐,同时受到相关环保法律不完善,造成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意识薄弱,并未对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详细的掌握,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随意性,面对较为繁琐的事件缺乏相应的执法力度,普遍存在着环境违法行为无人追究的状况,导致环境破坏行为并未得到有效的严惩,进一步造成环境问题的进一步恶化。
1.2粗放的监察方法和手段
就环境保护来说,环境监察执法属于相对繁琐的一项工作,其囊括众多的内容,与不同的行业均具有一定的联系,因此,一般状况下,根据行业的不同其执法手段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而现阶段,环境监察执法环节,相关执法工作者对相关知识并未完成全面的了解,导致执法手段过于粗放。于此同时,对出现环境问题的企业做出限期整改责令后,并未对其进行后续跟踪,导致环境监察执法效能并未发挥真正的作用,造成执法流于形式的根本性原因。因此,为了有效的发挥环境监察执法效能需摒弃以上粗放式的执法手段。
1.3执法能力弱
县级环保,环境监察工作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以及标准化,导致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阻碍。由于理念落后,执法方式单一,导致无法符合先进的环境监察的具体需求,从而造成环境监察工作并未真正的落到实处,制约着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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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途径简要分析
2.1加强基层的环境保护监察执法部门的建设力度
基础环境监察部门作为环境保护的先锋部队,其在环境保护当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更好的解决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加强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组建一支基层环境监察执法队伍。依托于环境监察建成执法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础环境执法队伍的建设,乡镇以及在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者指导下加强环境管理部分的设置,有效的执行环境守法监督,初期处理以及上报环节举报等权限内的工作。除此之外,委派相关环境监察执法专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进行科学的指导,尤其对环境监测以及收集探讨给予专业的指导,保证环境监察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
2.2增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人员的执行效能
为了保证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需配备一致专业的高素质队伍。就其本质而言,环境监察主要通过执法工作者实行,其专业性高低制约着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发挥。因此,在此过程中,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考录或聘任的手段加大执法工作者建设,引进大量的法律专业以及环境技术工作人员,保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遵循相关法律规范执行,保证执法对象的确认无误化。同时,加强环保知识的培训,保证执法过程中不误罚、不漏罚。
2.3加强技术设备以及执法配备
为了有效的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需加强相关技术设备和执法配备工具等环境执法硬件的配置。除此之外,及时改进环境监测的技术设施以实现环境监测和标准的统一,配置一定数量的摄像、检验设备以满足检测取证的需要,配置必要的执法交通工具便于环境监察机关及时处理现场执法。
2.4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进行细化并加以落实
细化分工,将传统的相关部门进行细分,实现精细化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同时建立完善的奖罚制度,在谁的岗位上出现问题就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如果是个人原因,就会给予相应的惩罚;此外,如果工作做得好也会有相应的奖励。(2)适当增加暗访,明查会使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达不到抽查的目的,因此要在没有任何准备前提下进行,并且换着不同的人进行抽查,多来几次过后相信相关人员的工作态度就会变得认真起来。
结束语
总而言之,作为我国基本国策的环境保护,为了有效的实现其职能需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效能,而当前我国环境监察工作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例如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制约到环保理念的落实,以及相关环境监察部分缺乏必要的执法意识,导致执法效能并未发挥到实处,导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困难重重。因此,为了保证环境监察效能的高效发挥,需从监察工作者执法意识一入手,加强执法禄蠹以及执法手段,并在此基础上有目的性的完善相关办法、制度,积极创新,才是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共同进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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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王东志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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