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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一五”规划以来,我国新农村建设稳步前进。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新农村住宅建设直接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居住条件,改善和提升生活质量。但是,在享受新农村建设带来丰硕成果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我国新农村住宅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对策予以更正和改善,促进新农村建设更好的发展。本文立足我国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实际,通过分析农村住宅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相应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新农村;住宅建设;问题;对策
引言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方针是对农村全面发展和农村事业全面进步的新要求,农村住房建设无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农村住宅建设正在迎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面对这么庞大的建设量,总结经验和教训,对于农村住宅建设的良性发展十分必要。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现阶段的新农村住宅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充分认识该问题,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整治具有重要意义。
1.新农村住宅建设的重要性
新农村住宅建设关系到我国亿万农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随着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已显著提高,农民的温饱已经不再是问题,而农民生活中最大的负担来自建房。如果农的民住房需要得不到满足,就难以激起他们对新农村文化和政治建设的热情。从这个意义上说,舒适、宜居、节能、环保的新民居建设已经不仅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深度和广度。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农村住宅建设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切实关系到广大农民的人居环境,而且对于加快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现代化将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此外,加强农户住宅建设对提高农村精神文明水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拉动内需,缩小城乡差距。
2.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2.1违规建设现象突出
一是,在耕地或者规划区内建房;二是,一户多处宅基地;三是,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严重超标。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 的规定,村民新修房屋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只能在规划的建设用地上修建,每户村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能超过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但实际执行情况并非那么乐观,农村住宅建设的诸多违规现象,已严重打乱了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秩序,极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有序开展。
2.2规划不合理,布局散乱,土地资源浪費严重
近年来,富裕起来的农民新建改建房屋的愿望愈来愈强烈,但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相当多农民在住宅选址上随心所欲,或自留地、或包产地、或村道两旁,散乱差现象突出;二是,在住宅用地的需求计划上不切实际,盲目攀比,贪大求宽。这种缺乏系统长远规划的无序状态必然造成的。主要由于新旧房屋斑驳错杂,高矮不一,样式五花八门,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同时,土地资源严重浪费。
2.3不稳定因素增多
邻里矛盾锐化。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村民在新修房屋时因宅基地权属问题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如:在建房屋的高矮、位置等因素,都可能成为导火索。二是政民关系恶化。村民建房需得到规划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的许可方能修建,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部分村民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往往不理解、不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引导和建议,从而导致其同管理部门的关系紧张。
2.4房屋质量和建设安全没保障
农村的建房多数属于自建房,对房屋进行修建。这些自己组合而成的施工队伍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没有科学的理论知识,房屋设计结构没有通过国家技能技术资格鉴定,无资质、无图纸、无完整安全设备是最显著的特点,而这些“三无型”施工队却又是农村住房建设的主力军。在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简单,用料仅仅凭借施工经验,再加上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加大了安全隐患风险,农村住房质量着实令人堪忧。
3.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对策
3.1加快制度建设的进程,加大安全教育与质量监察的力度
健全的制度安排是农村住房建设市场有序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政府应立足民生和生态,从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与发展的高度,思考和构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制度体系,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规范与依据。各乡镇政府应根据所在乡镇的实际情况,对本镇乡村住房建设进行集中规划、集中管理,对建筑工人的技能与管理进行集中培训,尤其是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质量。此外,在房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还要成立专门小组,全面负责房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监察工作。
3.2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土地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既要合理有效利用,又要注重保护。农村建设用地的开发仍然要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利用规划。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土地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土地法律责任,强化监管,加大政策贯彻力度和违法惩处力度。一要严格执行土地与房屋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杜绝违法批地;二要妥善清理现存违规建房问题,预防出现新违法现象,坚决遏制违法建房之风;三要加大“闲置房,空心村”治理力度,对一户多宅的或者宅基地废弃不用的情况,该强行拆除的就拆除,该组织复垦的就复垦,加快土地回归利用进程。
3.3明确职责,科学规划
在对房屋建设管理时,一是要明确每个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管理范围,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要对村庄建设做系统全面的科学规划,弄清各个村庄的现有宅基地、空闲地、自留地、耕地的实际面积,结合村情,科学决策,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这样既能提高农民对政策的满意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降低工作难度;既可以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又可以有效利用土地,节约土地资源。
3.4提供技术支持
要改变农村住宅建设水平偏低的局面,必须重视由政府主导对农村住宅建设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现阶段对农村住宅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发挥各大专院校、建设专业机构和部门的技术人才优势,为农村住宅建设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积极引进或培养乡村建设的专业人才,大力组织技术下乡,支援村镇建设;2)促进以集约利用土地为宗旨的新农村社区规划,对进行了新村建设规划的社区逐步优先给予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财政支助;3)组织技术人员深入调研,组织开发并免费提供符合当地农民生活习惯的农宅设计图,制订农村旧房改造方案,因地制宜地利用节能、生态、环保技术,如推广沼气,秸秆气化,雨水收集与利用,太阳能等淸洁能源技术,并对采用上述可再生能源措施的农户给予适当的刍济补贴。
结语
推进农村社区住宅建设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与协调,以形成合力。由于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底子薄,欠账太多,建设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显然需要较长时期的努力,不是某届政府就能完成的事情,对政府而言,其投入也不能立竿见影。所以,更需要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髙度来认识。只有这样,才能统筹城乡发展并采取一系列支农惠农的优惠措施,以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1]王敏.新农村建设之我见,城市规划建设,2012年第23期.
论文作者:郭冬杰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6/11
标签:农村论文; 新农村论文; 房屋论文; 土地论文; 农民论文; 宅基地论文; 住房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