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预防问题的探讨论文_薛可顺

森林防火预防问题的探讨论文_薛可顺

黑龙江省佳木斯航空护林站 黑龙江佳木斯 154002

摘要:针对新形势下的森林防火问题,深刻阐述了其重大现实和历史意义,分析了国内外森林防火形势,并对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关键词:林火预防;形势;重要性;对策

森林火灾不仅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而且直接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在生态建设中处于首要地位,森林是林业发展的主体,离开森林林业无从谈起,而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所以,研究新形势下森林火灾的预防及其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国外森林防火形势简述由于全球气候变暖,气象研究表明,新一轮厄尔尼诺现象正在形成。从范围上看,森林火灾具有全球性。

研究表明,由于森林被火灾烧毁,就会成为释放CO2的“碳源”,加剧温室效应。科学家估算,澳大利亚近几年森林大火造成的碳排放,已经相当于该国一年CO2排放总量的1/3。由此可见,发达国家的森林防火形势也不容乐观,森林防火已成为全球性的研究课题。认真汲取国内外森林火灾教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国的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

一、新形势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

1、森林防火是维护全球气候安全的需要: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重挑战,已经成为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外交和国家安全领域的热点问题。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碳汇功能,是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共识和行动。2004~2008年5年间,我国年均森林火灾受害面积达14万hm2,比1950~2003年均值下降80%,相当于每年减少4/5的碳排量,可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对维护全球气候安全意义重大。世界各国都重视森林应对气候变化的特殊作用,法国政府建议由森林生态系统公共团体(GIPECOFOR)负责国家一级的协调,从而达到预防森林火灾,减少林火起数,确保全球气候安全的目的。

2、森林防火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生态建设的根本是发展林业,而林业发展的基础是森林资源的增长。目前除人为造成森林资源破坏外,在自然灾害中森林火灾远远大于风灾、水灾和病虫害对森林的破坏,森林火灾在特定的气候环境下难以控制,而且面积大、损失惨重。不但林木烧光,甚至土壤都会烧成灰烬。森林火灾破坏了森林生态系统,并且难以恢复。森林火灾不仅无情毁灭森林中的各种生物,而且其产生的巨大烟尘将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直接威胁人类生存条件。所以,只有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才能保护好森林生态系统,为建设生态文明奠定坚实基础。

3、森林防火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从国内外森林火灾的教训看,森林火灾不仅破坏生态、影响气候,而且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扰乱受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秩序,直接影响社会安定。特别是在政治敏感期,发生森林大火,在国界附近发生森林火灾,国内外影响都较大,它既影响国内社会稳定,又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对此,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4、森林防火是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我国生态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其中又以林业生产力的不断增长、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林区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作为林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联合国粮农组织(FAO)《2008年世界森林状况》报告统计,世界森林面积38.69455亿hm2,并且以每年700多万hm速度减少。森林火灾和乱砍滥伐已成为破坏森林的两大杀手,后者采用行政手段,从严管理,依法治理并不难,而森林火灾预防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采取依法治火、科学预防、以人为本、积极扑救的策略,为建设资源增长、林农增收、生态良好、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林业提供强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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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形势下森林火灾预防及对策

借鉴国内外森林火灾预防的经验教训,在充分认识新时期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现状,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提出新形势下预防森林火灾的具体对策:既突出“一抓”,坚持“两管”,强化“三到位”。

1、突出“一抓”:即突出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国务院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森林防火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是从国家层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实行“五长”负责制,既省长、市(州)长、县(区、局)长、乡(镇、场)长、村长。抓领导就是看各级领导是否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防火戒严期各级领导必须坐台值班坚守岗位,深入检查部署到位。做到森防指挥系统反应灵敏、快速、准确。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一步完善行政首长、林业主管部门、基层群众组织三级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2、坚持“两管”:即坚持管住人员、管住火源。控制人为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有效方法,除自然灾害(如雷击火)外,几乎大部分森林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控制人为火源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严格的入山审批制度:防火期内从事生产、营林作业、林下经营的人员人山,必须持有当地森林防火部门签发的入山证,入山证明要限定人山人员活动区域,实行两人以上一证,并确定主要负责人。多年的研究和实践表明,大面积、高强度的森林大火通常是在气候异常且伴有大风天气下发生的。因此,防火戒严期(或紧要期)间的高火险期,如高温、干旱、大风天,除森林防火巡护人员外,禁止一切人员入山。

2)充分发挥防火检查站作用:防火期内,除林区固定防火检查站外,还必须在主要入山道口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严格执行人山过往车辆、人员的防火检查制度,杜绝将火种带人林内,同时对人山人员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普及教育。

3)从严控制薄弱环节:加大山边林缘、村屯和林场附近的森林防火检查频率。因为这些区域是人山看守的薄弱环节,也是当地人员经常出没的区域,要从严控制。山边林缘周围的居民生活用火,由居委会和村委会以及林场行政负责,定期检查,认真排查,消除生活用火隐患,避免发生家火引发森林火灾。还要特别注意村屯、林场附近零散农田内人员的防火监督检查,避免发生山火引起火烧连营。

4)建立联防联保机制控制:火源防火期前,各村、场之间,县(区、局)之间,各地市之间,以及各行业部门(铁路、电力、公路、交通、气象等)之间,应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机制,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责任书。各居民委对智障人员、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要确定包保责任人,实行专人看护,严防玩火弄火引发火灾。森林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纵火破坏犯罪活动。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防火减灾,森林防火工作已成为林区工作中重中之重的工作,近年来,森林火灾还时有发生,有时还有较大的火灾发生,这说明森林防火工作还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薄弱环节和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研究森林防火策略,把存在问题找出来,制定相应对策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森林防火中营林技术的应用[J].孙金焰.江西农业.2017(15)

[2]我国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冷宝雪.江西农业.2017(15)

论文作者:薛可顺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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