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学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解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学者论文,国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不断开拓创新,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30多年发展壮大的所谓“中国奇迹”,引起了全世界越来越多人的瞩目,特别是2010年中国的经济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更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
2004年5月,美国高盛资产管理公司高级顾问、清华大学教授乔舒亚·库珀·雷默提出了“北京共识”的概念,曾引发了国外学者研究的“中国热”,特别是与“北京共识”相对的“华盛顿共识”在2009年的金融危机中声名狼藉之后,“北京共识”更成为值得研究的样本和替代品。当然,在研究中,国外学者多是运用西方的学术规范和理论范式去探讨中国成功的原因,且对我们有很多有益的启示。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毕竟具有自己的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因此,我们有必要从以不几个方面对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和解读。
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解读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在国内就存在着诸如“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之类的模糊认识,国外学者的认识更是不尽一致。其中主要的有以下几种观点。
1.认为中国在走向资本主义,目前正处在“原始资本主义积累”的阶段。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的改革在实效层面无疑是成功的,但其推行的“渐进式改革”只不过是把俄罗斯或东欧做过的事情推迟进行而已。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处于“原始资本主义积累”阶段。其依据是: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虽不是导入市场经济的“休克疗法”,但在这一过程中,相对地产生了少数的富裕阶层与大量脱离农业的劳动者,这与原始积累的过程类似。因而,除了遵循资本“原始”积累的残酷逻辑,中国别无选择,它们将会变成一种“规范的”资本主义经济。[1]
2.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融合体。法国学者罗兰·列夫认为,中国的“现实社会主义”,事实上是混合了来自西方资本主义的一种“现代化”的新颖形式和反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民族主义的变种,但只要行得通,照样可以为我所用,这就是中国的特色。[1]波兰科学院院士、东欧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A.沙夫对中国当前的制度是经典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持否定立场,但提出“这绝对不是说,中国当前的政治制度根本没有社会主义因素”。而如果说当前中国的制度是资本主义,A.沙夫也持反对态度。他认为,“不管从何种角度来说,都不能说今日中国的制度是资本主义的”;但是,“毫无疑问,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资本主义因素在增加”。[2]
3.认为中国正处于一个类似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阶段。日本共产党的资深理论家不破哲三认为,列宁挑战市场经济的历史与中国1949年之后所走的道路有很多相似之处,中国的发展进程也类似于列宁实施新经济政策时的基础,可以说,今天的中国正进入一个类似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阶段。[3]俄罗斯远东研究所所长季塔连科也指出,邓小平提出的理论能够“积极评价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能够“重新考虑对当代资本主义状况的评价,放弃关于它‘腐朽’、‘贫穷’和‘垂死’的公式。重新考虑大大延长资本主义和正在建设中的社会主义共处的时限问题,以及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条件”[4]。仅就这一点而言就非常了不起。
4.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后社会主义”。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杜克大学的阿里夫·德里克教授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引起广泛的争论,根源于人们在意识形态上套用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传统概念。而中国社会的巨大变革要求我们思考的框架要有所突破,因而,他提出了“后社会主义”的概念。他认为后社会主义这一概念并不预示社会主义的终结,而是在原有社会主义的概念陷入矛盾时,使人们能够以新的更富有创造性的方式反思社会主义。德里克坚决反对某些西方学者因为中国吸收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就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归入资本主义性质和资本主义前途的论点。在他看来,“西方一些人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误解为资本主义和毫无约束的自由企业。我认为有些人不是误解,而是要以资本主义的理想作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导向”[5]。
应当说,上述国外学者基本上还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对中国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其中一些学者还以一种创新的精神对待马克思主义,这对我们具有极大的启示作用。而我们也不难看出,那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否定观点的认识,是缘自对传统社会主义的机械理解。诚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与传统社会主义的确有许多相异之处,但在精神实质上则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完全符合历史唯物主义。我们可以将其放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宏观进程中,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是唯物论的观点,即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演变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依据的,因此,在任何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阶段都不可超越。马克思以生产力的发展为主线,把社会形态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以手工劳动为标志的自然分工和自然经济阶段;以机器生产为标志所形成的以市场交换为基础的市场经济阶段;以机器自动化体系为标志并与之相适应的计划经济阶段。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不同社会制度的形成与社会形态的发展过程密切相关。如果我们用一种线性发展路径描述的话,那么,社会制度的变迁应当是与社会形态的发展阶段相对应的,即在自然经济阶段形成了原始社会制度、奴隶社会制度和封建社会制度;在市场经济阶段形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而共产主义社会(包括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则属于计划经济阶段。显然,马克思在这里强调的是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社会形态发展和社会制度演变中的基础性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6](P101)
二是辩证法的观点,即在一定条件下,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而进入社会主义。诚然,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发生变迁的基础性因素,但马克思所持的并不是只有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才能够进入社会主义的线性历史观。他认为,由广泛的国际交往所引起的发达国家的竞争足以使落后国家内产生类似的矛盾,使潜在的无产阶级显露出来,而“不一定非要等到这种矛盾在某一国家发展到极端尖锐的地步,才导致这个国家内发生冲突”[7](P115)。他针对俄国村社制度所提出的“跨越卡夫丁峡谷”的结论就是这一思想的体现。如果我们把这一思想用一种线性发展路径描述的话,那么,并不是社会形态的发展阶段与社会制度的变迁必须严格对应,而是社会制度的变迁可以先于社会形态的发展而前移。
三是唯物论和辩证法必须相统一的观点,这是我们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如上所述,社会制度的变迁可以先于社会形态的发展而前移,但前移并不等于其不需要相应的物质生产力基础。从上述反映社会发展进程的线性路径描述来看,这种前移必然产生社会制度变迁和社会形态发展在空间上的差距而不能形成对应。如果把唯物论和辩证法统一起来认识的话,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概括:辩证法承认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可以在相应的物质生产力基础薄弱的情况下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而唯物论则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之后,落后国家必须要经历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去构筑和丰满与社会主义制度相应的物质生产力基础,才能真正实现经典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正如列宁所说:“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虽然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的‘文化水平’究竟是什么样的,因为这在各个西欧国家都是不同的),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8](P777)至于判断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即市场经济阶段而非计划经济阶段)是否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根本的标准是四项基本原则。只要我们在政治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条件下坚持公有制占主体;在意识形态多元化的条件下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我们就是走在社会主义的道路上。
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解读
中国社会主义在经济领域里的显著特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这一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中都不曾有过的创新理论,国内学者潜心研究,国外学者也十分关注,只不过由于理论依据不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也见仁见智,不尽相同,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观点。
1.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美国有大约60%的左翼学者持此种观点。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更多地应与计划经济相联系,而不是与市场相联系。英国《每月评论》杂志也发表过多篇文章指出,“市场改革”已从根本上颠覆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社会主义”充其量只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一种势必要逐步蜕化的、极不稳定的社会形态。中国政府的“市场改革”规划,本意是要恢复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结果却造成了国家越来越走向资本主义道路,日益深陷外国的支配。[1]
2.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属社会主义性质。法国学者托尼·安德烈阿尼认为,中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特点是,国家和集体所有制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公有经济发挥着主导作用。中国的土地仍然实行国家所有制,这就避免了土地所有权大规模集中于私人手中。中国仍然保留了国家计划和政府的宏观调控,只不过通过间接手段进行,其作用十分强大。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还促进了“精神文明”的发展,而这种文明又完全不同于西方的文明。[3]日本福祉大学经济学系教授大木一训认为,从中国引入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看,承认生产手段的私有化、国营企业的民营化都仅限于一定的范围以内,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仍居主导地位。中国在一定范围内将资本主义经济的部分要素引入国民经济中,建立了混合经济体系,这是为了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建立富有活力的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的领导下,实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是吸收了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两者优点的新体制,定将为中国当前及今后的经济发展奠定基础。[9]
3.认为中国是在完全不同的条件下探索自己的“第三条道路”。英国剑桥大学教授彼得·诺兰在《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一文中指出,如果我们所说的“第三条道路”是指国家与市场之间的一种创造性的、共生的相互关系,那么,中国2000年以来一直在走它自己的“第三条”道路。[10]美国普渡大学教授洪朝辉认为,中国现行的经济制度,既不是西方教科书上所讲的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也不是西方典型的市场经济,它是建立在中国特殊的政治制度、文化传统和社会结构之上的政治权力与经济资本杂交的混合经济。它是看得见的手(权力)和看不见的手(市场)互相杂交之后所产生的一种新的独立经济形态,并受到中国的孔孟文化、政党文化和商品文化的三重影响,所以它有可能不是过渡的和暂时的,而可能是相对独立和持久的。[11]
应当肯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一种创新。那么,这种创新是否离经叛道?笔者认为,我们能够从历史唯物主义中找到依据。如前所述,在理论上,辩证法承认社会制度的变迁可以先于社会形态的发展而前移,而所谓前移,就意味着这种社会制度并不是完全建立在其相应的社会形态的基础上。就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而言,它并不是在通过市场经济充分发展实现了现代化的基础上而建立的,那么,通过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去完善社会主义的物质经济基础自然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正如以詹姆斯·劳勒为代表的美国左翼学者所认为的那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通向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过渡形式,它是列宁新经济政策的中国版本。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条件尚不成熟的条件下,市场经济可以为奠定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服务。但是此间的问题是如何组织市场经济的运转,又如何保证社会主义的基本方向。[1]这也就是说,我们在实践层面上所面临的任务,就是怎样去寻找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最佳契合点。
我们不能否认,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各有自己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是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前提下,经由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的途径而实现共同富裕和共同发展;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则是主体独立、机会平等、自由竞争、等价交换,既不同情弱势群体,也不谴责为富不仁。
我们也不能否认,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各有自己的优长之处。社会主义的优长之处在于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可以避免新自由主义(市场原教旨主义)对市场作用的过分依赖和对政府干预的过分决绝(2009年出现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就是对新自由主义的无情鞭笞)。市场经济的优长之处则是以市场为导向,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在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可以形成独立、竞争、激励、效率、创新等积极意识。这些都是当前中国发展所需要而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又不能提供的(需要指出的是,所谓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并不是马克思原本意义上的计划经济)。
那么,寻找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最佳契合点,就是把市场机制激发出来的动力作为发展生产力的手段,通过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将其引导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上来,实现价值取向的有机统一;将宏观调控和市场运作有机结合,使计划和市场、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都既能克服其缺陷、又弘扬其优势,通过各种制度安排、法律制定和政策导向,克服原生市场经济的弊端,以市场经济激活社会主义,实现双方优长之处的优化组合。
当然,优化组合是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观选择,而在探索的实践中,非优化组合现象的出现难以避免。如何做到社会主义原则不阻碍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又不冲击社会主义的原则,还需要我们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探索中加以解决。
三、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解读
在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候,政治体制改革也是国外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在一些西方人的眼里,中国并不是一个民主国家,如果按照西方的民主观测评中国的政治制度,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一无是处,共产党领导就是专制统治,无任何民主而言。但越来越多的国外学者发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现实并没有给西方的政治学说提供有力的佐证,反而将其置于十分尴尬的境地。美国普渡大学教授洪朝辉曾列陈如下事实说明西方民主学说的无奈:一是根据达尔等政治学家的理论,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水准的提高是民主选举的必要条件。但历时近20年的中国村民选举,却在经济贫困、教育落后的100多万个乡村有序地进行,不少选民文化程度和生活水平都不算高,但他们的选举程序之专业、选举秩序之稳定、选举行为之理性,为许多海外专家所称道。二是西方流行的理论认为,政治强人的存在有助于社会稳定,而强人的消失则会导致社会的动荡,甚至内战。因而不少西方学者曾预测在毛泽东、邓小平之后,中国必定发生大乱。然而事实是,中国不仅没有出现内战,经济还呈现出史无前例的发展势头。三是许多现代化理论家认为,中产阶级和私有财产集团是自由、民主的重要动力,并能对现政权产生巨大的威胁和反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中产阶级确在逐渐壮大,各个阶层的私有财产也呈增长之势,但是他们大都不是西方学者所说的民主政治的积极鼓吹者和实践者,更不是现有政权的麻烦制造者。相反,他们积极要求入党,参加政协、人大,甚至担任政府官员,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天然盟友。[11]
对于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也有不少国外学者给予了积极的评价。2007年《印度信息网》认为,世界上并不是只有西方民主一种模式,只要坚持民主本质,即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一种有效的民主。与西方民主中强调竞争、参与不同,中国民主强调人民当家作主,这种民主制度适合中国的国情,所以,“中国式民主制度正在成为世界民主制度的一种新模式”[1]。
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没有走、也不能走西方民主政治发展的道路。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民主,是当今的时代潮流和发展趋势,自然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但是,民主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它必须与特定国家和特定时期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各方面体制相匹配而存在。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那些宣扬西方民主具有“普世价值”的国外学者进行攻击的目标之一就是中国的政党制度,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曲解为“一党独裁”,极力推行西方国家的多党制。这既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也不符合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首先,中国政党政治的发展逻辑不同于西方国家。西方国家的政党是“体制内”的产物,是国家体制存在于先,政党产生于后,政党是在尊重和维护既有国家体制的情况下,通过平等竞争获得执政地位,成为执政党。而中国的政党(不仅是共产党,几乎所有的政党)是“体制外”的产物,是政党产生在先,国家体制建立于后,是政党缔造了国家,政党的执政地位与国家体制的性质系于一身。因此,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不仅是执政党,而且还是引领国家发展方向的领导党。其次,中国现代化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于西方国家。西方国家是“早发内生型”现代化国家,经济高度发达,政治、法律制度完备,且具有民主政治文化传统,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执政党的更替不会导致政治动荡。而中国则是一个“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国家,保持政治稳定是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前提。目前许多发展中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在经济相对落后,政治、法律制度尚不完善,传统政治文化影响较深的国度里,要想凝聚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力量,集中精力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要有一个具有鲜明现代化导向的强有力的政党引领,才能保持政治稳定,朝着现代化的目标前进。正如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所说,要想在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中实施现代化战略,至少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12](P440)
2.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式民主模式。当今时代,在西方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民主模式是竞争式民主,也是美国向世界,包括向中国极力推介的民主模式。然而,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并没有机械复制这种竞争民主,而是从中国实际出发,采取了协商式民主模式。
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因而民主理念及其模式也不相同。以公民选举、多党竞选为特征的竞争式民主,是在美国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中国是一个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人治传统与臣民政治文化难以给竞争式民主提供政治和文化支撑,而中国传统文化中“和”、“合”、“中”等思想观念却可以成为协商式民主的文化基因。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的历程中所形成的统一战线理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等思想和制度的传承,又给我国协商式民主的构建奠定了政治和制度基础。
与竞争式民主相比,协商式民主更有利于促进参与者的合作互动、降低民主的社会成本,有助于激发良好的意见表达、提高公共政策的民意支持、增强政治合法性、提升公共治理水平以及避免社会暴力与冲突,因而被不少国外学者认可和赞同。美国布鲁金斯学会董事会主席约翰·桑顿认为,“审议式”民主,即允许公民个人和团体在决策过程中发表自己的观点,精英政治包括利用考评的方法检验候选人的工作能力,都反映了中国古老的观念:政府应当由最有才能的人组成。中国不喜欢像西方那样给人们太多的言论、新闻或集会自由,而赞成有条不紊地扩大人们的这些权利,更注意社会和谐。他认为,中国在地方选举、司法系统改革和加强监督机制方面进行的尝试都是在向一种更加基于规则的政治体制转变;中国社会也继续向开放和多元化的方向转变;中国领导人也在努力加强党内的民主选举。这一切都表明,“中国可能会选择自己的民主道路”[13]。
3.具有中国特色的渐进式政治改革路径。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走的不是激进式改革的路径。国内外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证明,企图通过“休克疗法”一夜之间就一步到位,既不可能,又十分危险。
如果把保持政治稳定作为政治体制改革前提的话,那么很显然,渐进式政治改革优越于激进式政治改革。我国之所以选择渐进式改革的路径,是基于以下原因。“首先,改革的发动者能够始终保持对改革的领导权,在综合权衡利弊得失的基础上,从容而又理性地选择较为可行的改革方案;其次,它自觉地选择一条阻力较小的改革路径,力求化一次大震为若干次小震,尽量减少改革的摩擦成本,因此比激进式政治改革更容易实现政治改革和政治稳定的有机统一;再次,渐进式政治改革强调局部试验、实践检验并根据改革结果对有关改革方案随时加以修正调整,从而将制度创新和解决改革后果的不确定性有机结合起来,避免改革陷入不可自拔的陷阱;最后,渐进式政治改革所取得的政治转型成果更加巩固,改革方案建立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因而成功的把握更大,改革的速度适应了社会结构变迁和政治文化演进的速度,政治制度转型建立在社会结构变化和政治文化变革的基础上,因而更加坚实可靠。”[14]
由于所依据的学术规范和理论范式的不同,国外学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看法见仁见智,褒贬不一。但有一点认识却是共同的,这就是中国道路将在世界上发挥越来越重大的影响和作用。正如美国思想家F·福山在《出乎意料》一书中指出的:“人们将许多不平等现象归咎于美国式的资本主义,全世界对这些不平等现象的不满,可能会将人们的注意力更多地转向像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模式,从而结束美国的霸权地位。”[13]“软实力”概念的提出者、美国学者约瑟夫·奈2008年初也对记者说:“中国的经济增长不仅让发展中国家获益巨大,中国特殊的发展模式和道路也被一些国家视为可效仿的榜样……更重要的是将来,中国倡导的政治价值观、社会发展模式和对外政策做法,会进一步在世界公众中产生共鸣和影响力。”[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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