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与“既望”究竟指什么时间?——从元稹《莺莺传》谈权威辞书的一个释词错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辞书论文,莺莺论文,错误论文,权威论文,时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359(2007)03-0155-04
中唐元稹有一篇非常著名的小说《莺莺传》,金董解元据之演绎成《西厢记诸宫调》,元王实甫据之演绎成杂剧《西厢记》。这些作品中都提到崔莺莺所作《明月三五夜》:“明月三五夜,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1] (P163)该诗是崔莺莺写给“张生”,约他到花园幽会的。在这首诗之前,《莺莺传》有这样一段文字:“张大喜,立缀《春词》二首以授之。是夕(十四日——引者注),红娘复至,持彩笺以授张曰:‘崔所命也。’题其篇曰《明月三五夜》。”[1] (P163)显然,“明月三五夜”是崔莺莺约张生幽会的具体时间。对这一时间到底该如何理解,可能是不屑的缘故,宋代以前没有人对其中最为关键的“三五”做出任何具体的解释,直至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才明确指出:“莺诗篇曰《明月三五夜》,则十五夜也,故有‘待月西厢’之句。”[2] (P89)
董氏把“三五”按乘法规则破译为十五,并不是兴之所至的猜测,而是有他的文献依据的。如无名氏《古诗十九首》之《孟冬寒气至》云:“三五明月满,四五詹(蟾)兔缺。”[3] (P412)三五得十五,月亮是满月;四五是二十,月亮就缺了。李清照[永遇乐]《元宵》云:“元宵佳节……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4] (P1208)前写元宵,后用“三五”,用的也是乘法。白居易《八月十五日夜禁中独直对月忆元九》颔联云:“三五夜中新月色,二千里外故人心。”[5] (P806)“三五”指八月十五日甚为明显。可以说,董解元把崔莺莺诗中的“三五”解释成十五,于情于理均无任何不妥之处。
在《莺莺传》中,元稹接下来是这样叙述张生赴约的:“既望之夕,张因梯其树而逾焉。达于西厢,则户半开矣。”[1] (P163)崔莺莺约张生“三五夜”到花园幽会,张生“既望之夕”如约前往,“三五”既然指十五日,那么,“既望之夕”也应该指十五日。问题至此似乎变得非常简单明了,但这一解读却对我们惯常的认识提出了挑战。《辞源》对“既望”的解释是:“殷周历以阴历每月十五、十六日至二十二、二十三日为既望。后来称农历十五日为望,望后一日为既望。”[6] (P1396)《辞海》、《中文大辞典》、《汉语大词典》等略同,《汉英词典》也把“望”翻译成" the 15th day of a lunar month" ,把“既望”翻译成" the 16th day of a lunar month" [7] (P712)。按照这些权威辞书的解释,似乎殷周之后,只有“望”才指农历十五日,而“既望”只能指农历十六日。因此,林语堂先生所作语体小说《莺莺传》,就把相关的一段演绎为:“当天傍晚,红娘送来莺莺一首诗,题曰《月夜》:……这正是二月十四。元稹大喜,这明明是幽期密约。相约在夜里见,尤其令他喜出望外。十六晚上,他照诗句的暗示,由杏树上爬上墙去,往花园里张望。”[8] (P140-141)然而,林先生对“既望”的释读虽符合权威辞书的解释,却存在难以解释的疑问与难以自圆的矛盾:如果“既望”指农历十六日晚上,崔莺莺为什么在“是夕”写信给张生后隔一日而不是次日就约会,她用什么方法让张生明白她要在农历十六晚上与其幽会呢?没有提示“十六”的词语已经有悖常理,何况“十六”也与崔莺莺诗中的“三五”完全矛盾呢!
同时,把“既望”仅仅解释为农历十六日,还存在一个逻辑上的漏洞。刘熙《释名·释天》云:“望,月满之名也。月大十六日,小十五日,日在东,月在西,遥相望也。”[9] (卷1)《尚书·武成》孔颖达疏引:“月以望亏,望是月半。望在十六日为多,通率直十六日者,四分居三,其一在十五日耳。”[10] (卷10)古代人的天文历算知识还比较有限,对月亮活动规律的认识还不可能完全准确,但已经明白“望”日并不固定。按照过去通常的理解,“既望”就是已经“望”后的那一天,而“望”既然有在农历十六日者,人们有什么理由仅仅把农历十六日称作“既望”而排除其他日子呢?
如果说《释名·释天》与唐代孔颖达的解释过于古老,与后来的情况有些不符,这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关于历法的基本常识仍告诉我们,“望”并不固定地指农历十五日,“既望”也并不固定地指农历十六日。我们知道,朔望月的平均周期是29天12时44分2.8秒,“朔”在农历每月初一,“朔”以后平均经过14天18时22分才是“望”,所以,只有当“朔”发生在初一清晨,“望”才会发生在农历十五日晚上。而朔望月并不是一个整数,有时候“朔”并不必然地发生在初一清晨,“望”也就并不必然地发生在农历十五日晚上。比如说,“朔”发生在初一下午,“望”就会推延至农历十六日。洪迈《容斋随笔》五笔卷二:“……月食则有十四、十五、十六之差,盖置望参错也。”[11] (P822)说的正是“望”日的不固定性。当然,古人对朔望月的测算还没有今天这么准确,但已认识到朔望月不是一个整数。如梅文鼎《历算全书》云:“又太阴自合朔至第二合朔,实止二十九日五十三刻奇,以较每月三十日又少四十六刻奇,谓之朔虚。”[12] (卷五)“朔虚”的存在,决定了“朔”的不固定;“朔”的不固定决定了“望”的不固定。不但如此,朔望月还不是一个恒数,其长短可以比平均值29天12时44分2.8秒多或少约6小时,这就更增加了“望”发生的时间变数。考虑到这些变数,古人在制订历法时就设置了大小月,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而且大小月的月份也并不固定,今年这个月是大月,明年这个月有可能是小月。明了这一点,也就明白魏了翁《中秋领客》“中秋无常期,月望无常历”[14] (卷六)的含义。
虽然我们通过理论的推导已足以得出,“望”并不必然地指农历每月的十五日,“既望”并不必然地指农历每月十六日,它们还可以指与十五或十六相邻的一些日期。但理论的推导还不是我们得出结论的全部证据,下面我们还将用足够多的文献证据佐证我们已经得出的结论。
“望”指农历每月的十五日,是权威辞书一致的解释,没有必要再征引文献证明这一点,我们要做的工作是用文献证明“望”指农历十五日以外的情况。先看“望”指农历十六日的例子。《汉书·律历志下》云:“是岁(周公摄政七年——引者注)二月乙亥朔,庚寅望,后六日得乙未。”[15] (P1016)“乙亥”为初一,“庚寅”则为十六日。《旧唐书·文宗纪》下云:“开成元年正月辛丑朔……丙辰望,日有蚀之。”[16] (P564)“辛丑”为初一,“丙辰”正是十六日。乾隆《上元灯词》云:“月望轮当几望日(原注:十六日方值望),灵台推测合应随。”[17] (五集卷52)“上元”指农历正月十五日,“望”在农历正月十六日,故“上元”犹是“几望”——接近“望”日之时。同人《上元灯词》“二(三)五原应是此宵,畴人置望在明朝”下自注亦云:“正月望在十六日。”[17] (五集卷44)韩琦《辛亥八月十六日社始月望》云:“中秋不必拘三五,唯望时方月正圆。”[19] (卷16)唯“月正圆”时方得称“望”,而辛亥年八月“望”日正在农历十六日。
次看“望”指农历十四日的例子。向子諲[望江南]《微雨过》词序云:“八月十四日望为寿,近有弄璋之喜。”[4] (P1265)顾璘《己巳十二月十四日夜雷》云:“岁暮月望夜云午,南山殷雷夹鸣雨。”[20] (卷7)“岁暮”扣题中“十二月”,“月望”扣题中“十四日”。徐光启等《新法算书》云:“崇祯五年九月十四日己酉夜望……”[21] (卷2)同书又云:“天启七年丁卯岁十二月十四日丁未望,月食。”[21] (卷71)《宋史》卷八一云:“四年二月十四日丁未望,月食生光复满,如伯寿言。时等又言:‘……今年二月十四日望月食,臣与大昌等以浑仪定其光满,则旧历差近,新历差远……’”[22] (P1924)
再看“望”指农历十七日的例子。乾隆《上元后夕小宴廷臣》“明廷筵继上元陈,犹是冰轮未满轮”下自注云:“正月十五为上元节,然是月望实在十七日,始圆也。”[17] (三集卷54)同人《石槽行宫对月再迭旧韵》“野景恰逢将望夕”下的自注说得更为明白:“是月十七日望。”[17] (二集卷43)“望”在农历十七日的情况,除清朝外,其他时代比较罕见,且多以为历法推算失误所致。《宋史》卷八二云:“(淳熙十三年)八月,布衣皇甫继明等陈:‘今岁九月望,以《淳熙历》推之,当在十七日,实历敝也,太史乃注于十六日之下,徇私迁就,以掩其过。请造新历。’”[22] (P1938)又,《明史》卷三一云:“(成化)十五年十一月戊戌望,月食,监推又误,帝以天象微渺,不之罪也。”[23] (P518)据薛仲三、欧阳颐合编《两千年中公历对照表》,“戊戌”为十七日。古代历法的研究并非纯粹的学术问题,而往往与复杂的政治斗争纠缠在一起,因此,后来者未必处处精确于前者①。根据现代高度精确的历法,置“望”于农历十四日或十七日,都是错误的。
“望”并不固定地指农历十五日,“既望”也并不固定地指农历十六日。刘禹锡《奉和中书崔舍人八月十五日夜玩月二十韵》云:“暮景中秋爽,阴灵既望圆。”[24] (P600)“中秋”点题中“八月”,“既望”点题中“十五”。清《山西通志·壶关县》载王辅道紫石关石碣跋尾云:“时政和六年秋九月既望乙巳辅道书。”[26] (卷58)据《宋史》卷二一,政和六年“九月辛卯朔”[23] (P396),“乙巳”正为九月十五日,是日“既望”。张泼《庚申纪事》云:“庚申七月既望庚寅,诸台省闻内医言,神宗病,不食且半月。”[27] (P1)“庚申”为万历四十八年,亦即光宗泰昌元年。又据《明史》卷二一,神宗万历四十八年七月崩,光宗同年“八月丙午朔,即皇帝位”[23] (P294)。逆推可知“庚寅”为七月十五日。虽然我们尚未找到“既望”指农历十四日或农历十七日的例证,但上面的例证已足以确证权威辞书把“既望”仅仅解释为农历十六日的失审。
实际上,不但一年之中每个月的“望”或“既望”并不固定,而且不同年份同一个月的“望”或“既望”也不固定。前举刘禹锡诗八月“既望”为农历八月十五日,而下举两例证中之“既望”则指农历八月十六日。洪朋《八月十六夜对月》云:“中秋云物惨,既望月华鲜。”[28] (卷下)李曾伯[水调歌头]《庚申十六夜月简陈次贾》云:“昨夜虽三五,宝鉴未纯全。今宵既望,兔魄才是十分圆。”[4] (P3591)《旧五代史》卷一三九云:“(后唐明宗天成)四年六月癸丑望,月食。”[29] (P1850)据同书,本年“五月己巳朔”[29] (P550),则“六月癸丑”为农历十六日。而沈周《六月望夕作》则云:“十年六月十五望,昏时月出当巽向。”[30] (卷1)六月“望”日亦可能在农历十五日。
实际上,月亮的由盈到亏,不是一天这么一个时间段,从绝对意义上说只是一个时间点。在这个时间点上月亮是最圆的,不及或过了这个时间点月亮都是缺的。因此,绝对意义上的“望”只是时间上的一刹那。林栗《周易经传集解》云:“既望则盈而将亏矣,几望则中而未正也。”[31] (卷27)乾隆《元宵乾清宫家宴即事成什》“月圆仍是圆几望”下自注云:“是月十六日酉初月望,兹十五日仍在望前也。”[17] (五集卷2)“酉”指下午5时至7时,“酉初”当是5时多些。虽然“望”在绝对意义上只是一个时间点,但为了方便的缘故,就把“望”所在的那一天而不仅仅是那一刻称作“望”。至于“既”之意义,或为完尽,或为全、都,或为日全食、月全食,或为已经、已然,均表示事件的完成。“既望”实际上就是“望”实现的时候,亦即月“望”之时,而非已“望”之后。因此之故,古代文献中的“望”与“既望”便可指同一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崔敦礼《仓耗解》才有“今兹既望,则月之满者”[32] (卷12)之言。下面四个例子把“望”与“既望”并提,更毋庸置疑地直接证明“望”与“既望”同为一日。《新唐书》卷二七上云:“周公摄政七年二月甲戌朔,己丑望,后六日乙未。……故《召诰》曰:‘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33] (P605)前曰“望”“后六日乙未”,后曰“既望”“越六日乙未”;张守《回贺九月望日状》云:“伏以物华就实,序极杪商,月魄分中,历占既望。”[34] (卷9)题曰“望日”,文曰“既望”;周必大《十二月望》云:“窃以嘉平既望,春意将回……”[35] (卷57)题中之“望”即文中之“既望”;同人《赵守子过省月望访及》云:“兹承鲤庭得隽,龙节增华,适当既望之辰,过沐先施之礼,其为欣感,罔既敷宣。”[35] (卷57)“赵守”之子“月望访及”,“适当既望之辰”。凡此均说明“望”就是“既望”。《辞源》等权威辞书曾引苏轼《前赤壁赋》:“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证明“既望”指农历十六日,但刘克庄[念奴娇](序云:“七月望夕观月,昔方孚若每以是夕泛湖觞客,云修坡公故事。”)却云:“天风浩动,扫残暑,推上一轮圆魄。爱举眉山公旧话,与客泛舟赤壁。”[4] (P3322)邵宝《月夜》亦云:“长怀七月望,赤壁有人游。”[36] (续集卷2)刘克庄、邵宝用《前赤壁赋》之典,以“既望”为“望”,说明《辞海》等辞书的解释并不准确,苏轼赋中“既望”并不必然地指农历十六日。
至此,我们已不难得出最后的结论:第一,古代文献中的“望”与“既望”可以指同一天。第二,在不同的年份、不同的月份,“望”与“既望”所指并不固定。《辞源》等辞书把“望”与“既望”粗暴拆分并固定下来,谓“望”指农历十五日而“既望”指农历十六日,是不太准确乃至错误的。林语堂等先生不慎误从了后人对“既望”的不准确解释,却疏忽了崔莺莺诗中的“三五”,致使演绎元稹《莺莺传》的作品留下了时间上的漏洞与矛盾。最后尚需指出的一点是,现行中学语文课本及诸多参考资料均沿袭了权威辞书的释词失误,已经造成了以讹传讹、谬种流传的不良后果。
注释:
①参刘青峰《让科学的光芒照亮自己》第五章第六节《“伦理中心主义”的后果:科学的政治化与技术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6月第2版,第195—2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