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执政理论创新与执政实践研究_党的十六大论文

党的十六大执政理论创新与执政实践研究_党的十六大论文

十六大以来党的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创新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和论文,十六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党五十多年的执政历程,也就是对中国特色的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不断探索并创新的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着重从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方法等方面,开启了执政理论和实践的初步探索。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着重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等方面,开辟了这一探索的新视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着重从确立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指导思想、明确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目的、把握和遵循执政规律、改进和完善执政方式等方面,推进了这一探索的与时俱进。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着重从发展观、能力观、先进观、社会观、群众观等方面,把这一探索推向一个新境界、新阶段,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的执政理论体系和执政实践体系。当前,系统总结十六大以来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的创新成果,深刻揭示这一创新的方法论意义,是摆在全党和理论界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新课题,也是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任务。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立新时期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的思想指南

科学发展观与党的世界观。科学发展观,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具体运用和发展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也是新时期党的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创新的思想基础和方向指南。在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从世界观、方法论的高度来认识和解读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其对党的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创新的方法论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有两个最基本的观点或理论基石:一是“物质决定论”,二是“发展永恒论”。从这个角度来说,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是以“物质决定论”为基础的发展观,以“发展永恒论”为灵魂的物质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建立在“物质决定论”和“发展永恒论”基础上的“科学发展论”,更加突出发展的科学性,更加注重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它既是我们党对发展的新认识,也是对执政的新要求,为我们确立科学的执政观,实行科学、民主、依法执政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根本指南。

科学发展观与党的执政观。执政观是党的世界观、方法论在执政中的运用和展开。当前,我们应当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来解读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确立其在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发展创新中的指导地位。科学发展观对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的方法论指导意义体现在:第一,领导发展必须遵循客观规律,认识和把握“三大规律”,坚持“第一要务”,代表和体现全面、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前进方向。第二,明确发展的目的和动力,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执政本质、执政目的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确立亲民爱民、关注民生的核心执政理念,做到为人民发展、靠人民发展、用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第三,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转变执政职能,改进执政方式,制定科学的执政战略和发展战略,努力探索科学发展的制度途径,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同时,还应当逐步建立完善各级党委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的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中国特色的执政理论体系和执政实践体系。

二、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为基础,促进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的与时俱进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与中国共产党的理论观。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这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新要求、新举措。它要求我们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深刻总结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历史经验,进一步确立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科学的理论观,包括科学的理论价值观、科学的理论思维观、科学的理论运用观、科学的理论发展观等。理论观的飞跃,必将开辟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新视野和思想解放的新境界,从而为推进党的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创新奠定新基础、提供新契机,具有指导意义。

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与党的执政理论体系建设。理论思维的成熟是党政治上成熟的重要标志,执政理论思维的成熟是执政党成熟的重要标志。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要求我们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要求我们从执政和建设的新角度科学解读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原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学风,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基本观点,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特别是要深刻领会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加快建设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科体系。执政理论体系建设是党的思想理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内在地要求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理论,加快建设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科体系,从而使党的执政观以及党对社会思想意识形态的领导方式更加贴近时代,更加贴近群众,更加富有成效。

三、以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明确新时期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的时代内涵

执政能力观与党对历史方位的新觉醒。执政能力建设科学命题的提出,是对执政党所处的历史方位的新觉醒,也是党的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的新觉醒。在执政初期,受传统的思维方式和领导方式影响,我们主要是从居高临下的领导职能、一元化领导的体制、包办代替的领导方式的视角,来设计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模式的,而对执政条件下的时代特点和时代要求、执政职能和执政方式缺乏深刻的认识,说到底,是缺乏对执政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明确提出执政能力建设这一科学命题,深刻揭示了这样一条基本道理:革命党遵循的是革命规律,核心任务是打破旧政权、建立新社会,基本方式是阶级斗争、武装革命、群众运动;而执政党必须遵循执政规律,核心要求是建设、发展新政权,基本方式是民主和法制。

执政能力观与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创新。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明确提出要把执政能力建设作为执政党建设的重点,这是对执政党建设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布局的新发展,也是对党的执政方式、执政方法的新要求。它深刻地表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执政,不同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执政。计划经济是自上而下的经济,是集中经济、权力经济、人治经济;而市场经济是自下而上的经济,是群众经济、民本经济、法治经济。计划经济时代的领导、执政模式是:政党—政府—社会组织—群众;而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则是群众—社会组织—政府—政党,实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实现这一转变,迫切需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要探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制度途径问题;第二,建立各级党委以及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三,建立完善体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的制度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

四、以先进性建设为根本,指明新时期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创新的核心要求

先进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立党之魂。我们党在八十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对党的建设作出了六个方面的基本概括,其中,思想建设是基础,组织建设是保证,作风建设是体现,制度建设是关键,能力建设是执政党建设的重点,先进性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先进性建设,是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的立党之魂。在不同历史时期,党的先进性建设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和具体要求。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继承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党的先进性建设的科学命题,深刻指出了先进性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开展了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成功探索,从而把党的先进性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推向一个新境界。

先进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之魂。执政党的先进性,集中体现为执政规律的科学性、执政目的的人民性、执政方式的时代性。“执政”与“先进”有着内在的联系。先进性是执政的前提和基础,执政能力是先进性的集中体现。要实现长期执政必须始终保持先进性,丧失先进性,就会丧失执政的资格。同时,“先进”与“执政”又是有区别的。一个政党在性质上先进,仅仅表明其具备了执政的起码条件,但绝不意味着就可以因此而自然而然地成为执政党。因为执政直接反映的是一种实践操作层面的能力,需要把党的先进的思想理论转化为具体的执政方略和切实的行动,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党的先进性。因此,执政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回答和解决三个方面的基本问题:一是要把党的性质上、理论上的先进转化落实为执政实践、执政成效上的先进;二是要确立与执政地位和执政使命相符合的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三是要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检验标准、评价体系,建立先进性建设的制度机制保障。

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使命,展现执政目标和社会建设目标的崭新境界

和谐社会观是党的社会分析理论、社会分析方法的与时俱进。党的社会观是党的执政观的重要体现,决定着党的执政方略、执政方式。自走上执政地位以来,党的社会观以及社会分析理论、社会分析方法经历了曲折的探索历程。从建国初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再到十六大以后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标志着党的社会观的不断升华,以及党的社会分析理论、社会分析方法的与时俱进。确立和谐社会观,构建和谐社会,对党的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第一,必须深刻总结我们党在领导社会建设方面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第二,重新审视、准确理解和正确运用传统的社会分析理论和社会分析方法;第三,运用和谐社会观科学分析和认识当前我国社会的本质属性和主要矛盾,制定符合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执政目标和执政战略。

和谐社会观对党的执政职能、党的执政方式提出了崭新的要求。从注重物质文明建设,到提出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再到强调和谐社会建设,标志着党的社会建设目标、执政目标在实践中不断走向完善。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和目标的提出,要求执政党必须转变执政职能和执政方式,实现从领导武装革命和阶级斗争,到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与时俱进。其一,必须增强党的社会整合职能,加强社会物质利益上的整合、政治利益以及思想文化上的整合;其二,必须增强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化解矛盾、凝聚力量的能力和作用;其三,努力提高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的本领,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六、以新农村建设和城镇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能力建设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和实现途径。十六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历史重提和时代创新,是党的“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能力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首先,必须以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为指向,深入研究探索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及实现机制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发展、凝心聚力、宣传教育、为民服务、表率带动、发展民主政治等基本功能。其次,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工作方式。再次,要妥善处理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形成携手共建新农村的社会氛围和互动机制。

在推进城镇管理体制改革中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十六大以来,在进一步推进社区党组织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主要体现在:抓“关键”,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重“结合”,不断提升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水平,大力实施“连心工程”;促“创新”,不断改进社区党组织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与此同时,十六大以来,随着“两新”组织的发展,积极探索“两新”党组织发挥战斗力、影响力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明确了“两新”党组织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两新”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改进工作方式的新要求,从而使基层党组织的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七、以亲民爱民、关注民生为核心价值,确立检验执政成效的根本标准

亲民爱民、关注民生是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运用和发展。亲民爱民、关注民生,是新一届领导集体一贯倡导和努力践行的核心执政理念,也是十六大以来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创新的突出特点和突出贡献。从历史唯物主义鲜明提出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到社会主义共和国真正确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再到精辟提出“群众利益无小事”,使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更加生动、共产党人的群众观更加鲜活、党的群众路线更加具体。亲民爱民、关注民生也是对党的执政目的、执政目标的进一步明确。我们党从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到明确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再到把“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党的执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党的执政理念更加鲜明、党的执政使命更加明确、党的执政宗旨更加坚定。

亲民爱民、关注民生是对党的执政成效及其检验标准的新要求。胡锦涛指出:“任何政党的兴衰存亡,归根结底取决于它在推动历史前进中的作用,取决于人民群众对这种作用的认可程度。”一个政党是否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其执政成效如何,最根本的检验标准是人民利益的满足程度、实现程度、发展程度,最有资格做出评断的是人民群众。人民群正是真正的评价主体,广大人民群众满意才是最高评价。因此,践行亲民爱民、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和崇高要求,需要我们高度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党委和政府工作的要求和评价,认真研究并逐步完善执政成效的评价体系、评价机制。

综上所述,十六大以来,在新一届领导集体的率领下,全党在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探索中取得的最新成果,不仅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而且彰显着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蕴含着科学的方法论特色,对今后的探索和创新提供了理论上、实践上以及方法论层面上的启示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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