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上市:资本市场的深加工_投资论文

外资企业上市:资本市场的深加工_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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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用不了多久,沪深股市不时刷新的显示牌上,在那些或红或绿的公司名称中就会出现几家在中国上市的外国企业的名字,中国资本市场将在开放中演绎出更加精彩的故事。

觊觎中国市场

工业化、信息化和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滚滚浪潮先后将19世纪的英国、二战后的美国、日本、以及有后来崛起的东南亚送到了世界制造业中心的位置。历经改革开放20年风雨的洗刷和艰苦的积累,中国迅速增长的国力,大量廉价的劳动力以及日益成熟的巨大市场展现的诱人商机吸引着国外企业纷至沓来,其投资规模由小到大,经营领域不断拓宽,强大的示范和聚集效应使得各大跨国公司逐鹿中国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近两年欧美新经济遭遇寒流,这些公司对中国的投资力度更是不断加强,并逐步完成战略转移,一个新的世界制造业中心雏形已在中国形成。近一两年,跨国公司纷纷将其亚太地区总部迁往中国,并在华建立研发中心,显示了迅速成长的中国市场在它们眼中的特殊分量。

截至2001年,中国最大外商投资企业摩托罗拉公司自1992年以来已经累计在中国投资34亿美元,而且未来5年将在中国继续投资66亿美元。

在青岛,美国朗讯集团已经数次增资,今年又增资2亿人民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投资天津的日资企有有80%赢利,这些企业在津的投资领域逐步扩大,投资额度逐年增加。

苏州是台资投资密集地区,为了不把市场机会拱手让人,台商们在一个有着巨大空间的市场上忙着布点。

面对着新一轮投资热潮,中国开放的脚步也在日益提速,资本市场的许多禁区正在逐渐被打破,管理层加快外企上市的态度已开始明朗。就在去年11月份《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深圳、上海、北京、广州和成都等地随即掀起了一股外资与国内券商“亲密接触”的热潮,惹得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还专程赶赴深圳进行实地调查,考察外企上市的有关事宜。

应当说,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扩张和发展早已走过了投行问路的阶段,全方位的攻略已经展开,融合、渗透、本土化的趋势日趋明显。与中国公司相比,许多来华外资企业并不缺乏资本的支撑,他们在华投资目标上的一个个大手笔,颇令处于蓬勃发展阶段的不少中国企业羡慕。如诺基亚为建立海外最大的移动通讯产品生产基地,在北京星网工业园投资100亿。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最新的趋势就是其从长计议的本土化战略,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脱下洋服,换上唐装,能够在中国上市无疑是本土化的重要步骤。

以联合利华为例,这家已经在伦敦、巴黎、法兰克福、纽约、布鲁塞尔等地发行股票的跨国企业,在中国市场取得不俗的业绩后,早在2000年6月30日就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上市申请书。对于争取在中国上市的目的,联合利华有关人士表示,在中国上市首先是可以实现公司本土化经营目标;其次,通过上市进行企业品牌和形象宣传,提高公司在中国消费者心中的知名度;第三,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本地更好的人才,最终通过推行股票期权激励并留住本地员工,为加速本土化创造条件。

这可能是外企中对待在中国上市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种观点。但若能在中国资本市场分得一杯羹,通过在中国证券市场筹资,加快扩张的步伐,抢得市场先机,那又何乐而不为?据有关调查显示,有意来华投资的外国公司除了关心中国的政治稳定外,其他关注的三个问题是:融资渠道、结构调整和人力资本。融资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然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尽管短期内还不能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但能迅速在当地筹集资金,无疑也可以为欲图霸业的外企提供有利支撑。

来自德勤会计师事务所近日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680家来华投资的外资公司中,有超过1/10的公司计划将其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其中以电信和银行金融领域的外资公司最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有意在境内上市的外企已超过100家,主要集中在跨国公司、台资企业、港资企业和香港上市的红筹股在内地分拆设立的公司。去年底,上海外资委透露,目前完成股份制改制工作、有意在境内上市的外企已有10多家,据悉,今年4月下旬就已有外企完成上市辅导。实际上,和内地有着天然地缘关系的港资、台资企业早在两年前就开始“热身”。富士康、成霖洁具、艾美特、鑫贸科技、顶新集团和中华映管等驻扎深、沪的外企,都有意在内地上市或已进入紧张的筹备阶段。不仅如此,香港不少蓝筹公司也先后表示在内地上市的强烈愿望。因此可以预计,外企在华上市的探路先锋最有可能在港资和台资企业中破壳。

政策开渠引水

从1990年开始在上海和深圳设立证券交易所至今,中国证券市场虽然只有10年的幼稚历史,并且国内上市的企业才1170家,许多国有企业还排着长队在证券市场大门之外苦苦等待着,但中国管理层仍然在做着开放资本市场的艰苦努力,吸收和允许外企在华上市的声音在决策层面已变得愈来愈清晰。

2000年7月3日,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助理马秀红通过权威媒体向外界透露,中国将鼓励外国投资公司在中国当地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允许有资格的外资公司在中国证交所发行A股或B股。此举旨在清除外资公司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市的障碍,首次表明了政府部门就外企国内上市问题的政策立场。两天之后,中国证监会秘书长兼上交所总经理屠光绍在出席武汉举办的“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和资本市场论坛”时首次代表证券监管部门就外企上市问题作出较为明确的表态:“将来的中国证券市场上,会看到更多的外资企业。”这为外资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上描绘了美好的蓝图。月底,屠光绍在“亚太金融学会第七届年会”的演讲中再次表示“应鼓励境外上市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市;试行允许中外合资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市;研究向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有限度地开放国内股票市场,以提高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屠光绍的一席讲话在证券业界立刻引起强烈反映。“鼓励”、“试行”、“研究”,表达了管理层对外资企业在国内上市的旗帜鲜明的态度。当然人们更有理由相信,作为证监会秘书长兼上交所总经理的屠光绍讲话中勾勒出的外企在国内上市的前景并不是投石问路,而是管理层或远或近的规划。

2000年8月中旬,国家计委副主任李子彬在外交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将再次出台包括允许外资企业在国内A、B股市场上市的一系列新举措,以促进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他指出,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A、B股上市;继续扩大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投资性公司的经营范围;政府目前正在制定允许境外企业在中国股票市场发行A、B股的政策。他表示,随着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这一措施的推出,将会对我国吸引和利用外资产生积极的影响。

2001年7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出的《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申请上市发行A股或B股”;同年11月,外经贸部和证监会联合发出《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外企上市的条件和标准,包括:申请上市前三年均已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经营范围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上市发行股票后,其外资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按规定需由中方控股(包括相对控股)或对中方持股比例有特殊规定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继续保持中方控股地位或持股比例;符合发行上市股票有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同时明确“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除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规定的材料外,不应提供通过联合年检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这一系列规定使得外企上市的政策内容得到进一步放宽和明朗化。

2002年4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7号的通知——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要求拟上市外企应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依赖境外原材料供应商、境外客户以及境外技术服务、汇率等可能存在的风险;披露其与股东的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的业务与技术是否依赖外国股东,是否存在商标、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方面的限制、过去三年与外国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与其外国股东签定的市场分割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具体执行情况等等。其目的旨在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促使外资企业充分地披露信息,提高运作的透明度,以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规定》的出台为外企在华上市扫清了最后的障碍。7月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并施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出世已是指日可待,此举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外资在华上市的前奏曲。

外企上市的脚步已越来越近。

资本市场的新路

十多年来的中国股市一直在风雨中苦苦支撑着,其间暴露的问题与矛盾层出不穷,为此,许多市场人士煞费苦心地开出了一道药方:在重组的前提下加强股市的规范和监管,从而最终促进中国股市持续、稳健发展。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自1998年以来,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均经历过程度不一的资产重组,重组形式包括股权转让、资产置换、收购资产、剥离资产等各种各样繁复的交易。如果将每一次股权转让和资产注入看作一次上市的话,中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数量可能已经超过了2000家。但这样大规模且高频率的资产重组并没有抑制上市公司整体业绩每况愈下的趋势。

而从国际经验看,每有哪一国股市是靠重组而发展起来的。虽然国际资本市场每年有相当多的收购兼并案例发生,但参与购并的上市公司还是少数,而且历史经验表明,购并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并非完全为正面。上市公司业绩增长主要源于内部的创新动力和公司治理结构。振兴中国股市的唯一出路是,还股市优化资源配置的本来功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优胜劣汰。而外企上市则将使中国股市获得进步的活力,并促成资本市场发生一次重大飞跃。

上市公司的质量是维系股市生存的核心元素。众所周知,在中国的股票市场上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经改组改制而申请上市的,而非国有上市公司比例过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存在着诸如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比重过大、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缺陷,不少上市公司根本没有解决国有企业出资人缺位这个关键问题,致使这些公司没有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难以适应市场竞争。国有企业改组上市后,业绩突出的并不多,许多上市公司旧病未愈,新病上身。这些质量不高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在自身不断沦为ST、PT“垃圾股”,也使投资者利益大受其损。

外资企业在国内上市将使中国上市公司结构得到优化。由于外资企业自身质地优良,它将冲击国内现有上市公司的质量标准与要求,以相对国际化的、治理结构完备的上市公司形象出现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上。正如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总监胡汝银博士认为,让一些国际上的蓝筹股进入中国的证券市场,对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可以说是“搭便车”的多赢之举。在他看来,美国证券市场几十年来年平均10%-12%的回报率,主要得益于上市公司的质量,这决定证券市场的走势,左右着人们的投资决策。我国证券市场对国际性的大公司有很大的吸引力,适时引进国际蓝筹股将会是市场的第二次改革开放。

股市功能的正确定位是其正常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国内证券市场从设立以来一直主要担当着为国有企业改制、融资、脱困的服务功能。上市公司多由国企改组而来,非国企改组的上市公司少。在国有资产占主体的情况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形成了我国上市公司单一而又奇特的股本结构,即不能流通的国有股占据着绝对的控股地位,难以开展公平的竞争。而通过国企改组上市公司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解决国企的深层次体制问题,远不如筹集资金容易。因为企业效益方面的原因,上市公司无法以丰厚的收益回报股民,股市缺乏投资价值,这严重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功能。

外资企业在中国上市意味着:中国证券市场为国企融资、脱困的改制功能将逐步退化。而伴随着中国证券市调整期的开始以及投资者理性投资观念的形成,外资企业在中国上市将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实现以下两个转变:一是市场定位的转变,即由为国企脱困服务,转变为培育一批业绩优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上市公司,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后劲;二是市场功能的转变,即由单一的筹资功能,向风险定价、优化资源配置等多项功能转变。

规范理性的机构投资者是股市有序运作的重要力量。在一国证券市场中,规范的机构投资者是市场的中流砥柱。作为新兴市场,中国证券市场是散户主审型的市场,战略性机构投资者还不够成熟,这一状况不仅造成了在极度分散的投资者基础上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政策很难贯彻落实,而且容易导致市场出现非理性的特点。我国证券市场投机炒作之风日益严重,广大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障与我国证券市场缺乏规范的机构投资者有直接的关系。允许外企在中国上市表明中国将允许境外投资者尤其是规范的机构投资者在通过拟议中的QFII来购买A股,进入中国的证券市场。规范、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引入不仅将带来理性的投资理念,而且催生出中国规范化、理性化的机构投资者,中国证券市场将真正步入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轨道。

潜伏的“地雷”

改革开放每进一步都可以使我们获得新知,但在前行之中我们也为此付出了很多。外企上市无疑给沉闷而压抑的中国资本市场带来些许新鲜与活力,但与此同时又会以更大更多的风险考验与挑战年轻的中国股市。

早期时候,复旦大学教授谢百三经过对比分析认为,中国的A股市场价格高高在上,成了全世界企业家关注卖高价的“黄金市场”,A股如果向外国人开放,最后必然导致这样的情形:他们只会来高价发行A股,而决不肯来买A股(B股都不肯来买,B股是A股价格的1/3左右)。这样,外国公司就可能从中国城乡居民头上,几十亿、几十亿地圈走巨资。的确,国内上市公司跑马“圈钱”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如果外企模仿国企“圈钱”的先例,或者上市是为了将发起人股变现流通,那么,国内证券市场就会演变成为外企的“圈钱”场所,并容易造成国外短期游资充斥国内证券市场,形成对国内征券市场极大的冲击和震荡,甚至诸如亚洲金融风暴那样的金融风险也会降临到我们的头上。正是如此,《特别规定》明确要求外资股份公司发行人详细披露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披露持股5%及以上的外国股东的住所地、外国股东总部所在国家或地区对于向中国投资和技术转让的法律、法规,详细披露其与股东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等。

资本外逃在我国已经成为一大隐忧,但允许外企上市给二级市场扩容带来的压力可能造成更大规模的资本外逃。虽然近期外企上市不会大面积、大规模地推开,但允许外企在华上市还是会对二级市场产生较大的扩容压力,造成股市资金画的“失血”,导致股指下跌。所以,外企在华上市应当在充分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适当安排外企上市的家数和节奏,以尽可能减轻对二级市场的扩容压力,保持股市的平稳、健康运行。此外,我国虽然是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但也是世界第四大资本外逃国。为了获取“超国民待遇”,已经形成了一批来自港台地区的“假外资”。如果允许外企上市,可能会引发更大规模的资本外逃和资本转移。20世纪90年代爆发的墨西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外企上市和“超国民待遇”的实施。因此,对外企上市这样一个关系整个证券市场甚至国家金融安全的重大问题,我们应当从战略全局和保持稳定的角度出发,审慎行事,根据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先行试点、多些慎重,稳步走路才是。

当然我们还想特别提醒地是,并不是外国的月亮就一定比我们圆。从上市公司来说,虽然大多数外资企业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内在质地较高,运作比较规范,但并不等于这些外企没有投资风险。松下电器、摩托罗拉、爱立信等国外大公司均出现亏损,说明外商投资的企业也不能保证股东只赚不赔。另外,上年度,除索尼公司外,其他日本家电企业均有不同程度的亏损。据称,目前在华外商自接投资企业自报亏损额高达1200亿元,其中有六成公司自称亏损。同时我们还要密切注意,近一个时期,一些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安然、凯玛特、环球电信和世界通信等的相继破产,反映了这些外资企业在经营理念、营销策略、财务状况和运作的规范程度等方面也会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也暴露出了曾经口碑极好的著名企业也会像国内一些上市公司一样,出现诸如财务造假、欺诈上市虚假信息披露、利润操纵、资产转移和滥用募集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因此,我们在笑对外资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了自己的那份责任——严把“关口”,强化监管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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