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我国大学生公民参与状况的因素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民论文,状况论文,因素论文,我国论文,大学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大学生作为文化程度较高的特殊公民群体,不仅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参与意识,而且在某些领域具有较高的参与积极性。然而,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却出现了许多大学生相当被动和冷漠的现象。这种状况对我国的社会政治发展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因而有必要揭示其内在的因素,提出因应性策略。
关于影响公民政治参与的变量,国际学术界通过跨国比较研究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一般认为,社会经济地位、年龄、涉入团体状况、地区、宗教等因素,都会影响政治参与的状况[1]。就投票率而言,“男人比妇女多,受教育多的比受教育少得多,城里人比乡下人多,35岁到55岁年龄段的人比年轻的或年老的多,已婚的比未婚的多,地位高的比地位低得多,参加组织的比没有参加组织的多”[2]。但实际上,公民的这些社会属性是透过其利益、能力、态度和所受压力而发生作用的。这里的利益是指影响公民或某一群体的政策内容或候选人与其利益的相关性;能力、态度主要指公民的政治技能、政治效能感、政治信任感和责任感等;压力则主要通过介入团体状况和制度的约束反映出来。理性的公民是否参与取决于其参与成本和收益的权衡。参与对自身的价值只是提供了参与的必要性;公民参与不仅受其参与情感和态度的影响,还受其所处社会压力和动员程度的影响;而参与能力是影响其能否达成参与目标和参与主动性的更重要的因素。因此,就我国大学生群体而言,我们主要考察政治面目(介入组织状况)、专业等属性对参与的影响。而这些属性与参与行为之间的中介变量,主要考虑政治认知、政治效能感、政治责任感、介入社团活动、信息接触等因素。
本文所依据的原始资料是在2006年下半年全国县乡人大直选后,于2007年春季在北京、天津、陕西、湖南、广西、山东等地的大学生中随机调查所得的。本次调查共回收问卷437份,其中北京100份,天津50份,陕西100份,湖南75份,广西75份,山东100份;女生占47.8%,男生占52.2%;大一占23.8%,大二占30.4%,大三占38.4%,大四占5.3%,研究生占2.1%;人文学科占27.3%,社会科学(经济、法学、管理学)占35%,理工科占37.7%;中共党员占13.3%,共青团员占83.1%,群众占2.7%,民主党派占0.7%。本文主要探讨了利益、专业、政治认知、政治态度、政治面目等因素对入党意愿、政治学习、社团活动、选举(包括校园选举和政治选举)、建言献策、维权状况及网络表达等公民参与的影响状况。调查结果通过SPSS统计软件进行分析。
一、利益与大学生的公民参与
如果说理性经济人在经济市场上追求自身最大的经济收益,那么理性政治人在政治市场上会选择最能代表自身利益的政治候选人。理性的选民追求以最少的稀缺资源获得最大的效用收入,为此他必然进行信息的搜寻、成本的计算和收益的比较。如果他认为候选人及其政策能够促进自身的利益,他就会积极参与;如果他认为选举结果对自身没有影响,他就会弃权[3]。一般来说,基层选举对选民的利益影响大于高层选举,选举对选民利益的影响越大,则选民选举的积极性越高。
在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背景下,能够增加就业成功几率和筹码的参与形式成为大学生最大的利益选择。就大学生的公民参与状况而言,较高的入党积极性并不一定说明其政治认同程度也必然较高,或许更多的是出于就业和未来职业发展的考虑。由于专业影响到就业的前程,文科学生可能更乐于从政,因而入党积极性较理工科学生为高。这一点能够通过不同专业学生的入党积极性、入党动机及参加政治学习的状况反映出来。更多的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参与,也更多是出于适应社会、就业及生活丰富化等因素的考虑。
从选举参与状况看,大学生对班级选举的参与积极性远高于对人大代表选举的参与,尽管后者只是数年一现的政治景观。班委会选举的强竞争性,大学生评优和评奖的高参与率,更多是出于锻炼自身、增强就业筹码及切身利益影响的结果。比较而言,大学生对人大代表选举参与的积极性则要低的多。同西方国家的议会选举不同,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不是政策的选择,而是具体候选人的选择;加之选举制度的缺陷,选民对候选人确定过程的影响程度很低,候选人之间缺乏竞争性,从而淡化了选民与候选人之间的利益联系和责任关系。人大代表选举更多是毫无悬念的确定性选举。这些因素必然降低选民的参与积极性。根据实证调查,绝大多数大学生对本选区候选人的状况不了解。对于造成这种认知状况的原因,38.4%的大学生表示“没有兴趣了解”候选人,61.6%的大学生表示“想了解,但没什么收获”[4]。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具有政治支持的性质,无论是单位领导还是大学生选民都是出于完成组织任务的考虑参与选举的,因而选举活动具有很明显的动员性。实证调查也显示,相当比例的大学生参与投票是出于组织动员的影响,其在候选人的投票选择中主要是看“组织和领导的倾向性”。当然,这种服从和温顺的被动态度或者是为了向单位领导显示“好公民”的“听话”态度,或者是慑于环境的压力,毕竟“组织和领导”掌握着很多影响学生发展的资源分配权;同时,这也是长期社会教育和政治教育的一种结果,这也是符合个人理性的。然而,这种被动的依附取向不仅失去了公民的自主性,造成政治输入不足,使政策难以体现公民的利益偏好和政策倾向,进而造成公民对政治体系的疏离和政治冷漠。唐湘宁和倪可对南京多所大学的调查显示,认为本地政府发布的决策对自己的生活“影响较大”的学生比例仅为15.0%,认为“影响不大”的比例最高,为45.8%,“几乎没影响”的占20.5%,觉得“说不上”的学生比例为18.6%[5]。大学生对政府政策过程参与不足,不利于政治体系的良性运转。
但是,不能因此认为我国大学生没有社会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实际上他们具有很强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愿望。大学生作为文化程度较高的群体,具有较强的自主意识,他们更为关注理念和制度的价值。蔡定剑对公民选举态度的研究指出,由于选民对选举对象的态度和对选举程序的信任程度的影响,参选积极性与受教育程度的比例关系会发生扭曲甚至成反比。大学生作为受教育程度高的群体,如果他们认为政治环境宽松,选举程序民主、公正,而且能表现他们的政治意向,他们会对选举有兴趣、会积极参与;相反,如果他们认为选举程序不很公正、民主,他们会比其他人更为消极甚至抵制选举[6]。或许可以说,大学生作为理想信念型的参与群体,能够体现其实际价值的公正的制度和程序,也构成了其利益关注。
二、政治资源对大学生公民参与的影响
政治资源是反映政治能力的指标,包括政治认知、参与技能、受教育程度、社会经济地位等方面。对于本文的研究对象大学生而言,我们将受教育程度和社会经济地位作为控制变量,而只考察专业背景、政治认知及政治效能感。
1.专业背景与大学生的公民参与
不同的学科专业为大学生提供了不同的知识范围,并影响其未来的就业选择,因而不仅影响其政治关心的程度、参与的意向,也影响其参与的能力。就此而言,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的学生应该比理工科的学生具有更强的参与意愿和更多的参与活动。
实际调查结果是,就参加政治学习和报告的情况看,42%的人文学科学生表示“每次都参加”和“经常参加”,做出这一回答的社会科学学生的比例是43.8%,而理工科学生的比例接近35.2%,这一结果与我们的假设是基本一致的;就校园各类选举的参加意愿看,表示“很愿意”和“比较愿意”的学生占所属学科的比例是,人文学科占52.9%,社会科学占53.3%,而理工科占46%,明显低于前两者;就参加人大代表选举情况看,31.1%的人文学科学生参加过人大代表选举,社会科学是32%,而理工科的参加比例是36.3%,明显高于前两类学生。如何理解这一现象呢?这或许可以从我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性质中得到解释。目前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基本上是一种政权支持性参与,无论学校、社会还是个人往往将其作为对制度的顺从和支持,文科往往具有更强的价值导向性,而理工科的学科性质更易培养守纪型的规范思维。
就参与社团活动的意愿看,人文学科有67.2%的学生表示“很愿意”和“比较愿意”,社会科学的比例是75.8%,而理工科是72.7%,与社会科学学生比例相当接近。从参与志愿活动的意愿看,表示“很愿意”和“比较愿意”的人文学科学生的比例是85.7%,社会科学的比例是84.3%,而理工科是80%。可见,各学科学生对社团活动和社会志愿活动都表现出相当的积极性。这与近年来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视或许有一定的关系。
向学校领导提建议是衡量学生参与精神的重要指标,也是学生民主能力和校园民主氛围的重要标志。就此而言,69.7%的人文学科学生“很愿意”和“比较愿意”向领导反映自己对工作的建议,社会科学学科学生的比例是66.7%,理工科学生是58.2%。可见,在这方面,理工科学生更为被动,这与我们的假设是一致的。在更具有强制性的游行示威活动方面,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您是否愿意基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平或群体利益参加学生游行示威活动?”结果发现,近58%的人文学科学生表示“很愿意”和“比较愿意”,社会科学学生这方面的比例是67.3%,理工科学生的这一比例是63%。从参与网络论坛的情况看,表示“经常”和“偶尔”浏览网络新闻的人文学科学生占被调查者的65.5%,社会科学有71.9%,而理工学科高达74.5%;从在网络论坛发表意见的情况看,表示“经常”和“偶尔”发表意见的人文学科学生占被调查者的56.3%,社会科学有65.36%,理工学科58.2%。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专业背景能够影响大学生政治学习和校园各种选举的积极性。理工科学生在人大代表选举方面较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学生积极,而在向领导提建议方面则明显被动。在参与校园社团活动和社会志愿活动方面,专业背景影响不是很大。在更带强制性的游行示威活动方面,社会科学学生选择比例最高,理工科学生高于人文学科学生。在网络参与方面,理工科学生并不比人文学科学生的积极性逊色。
2.政治认知对大学生投票的影响
政治认知是公民对各种政治现象的认识和理解,它既受教育程度的影响,也与社会经历有关。在本项研究中,不同的学科背景直接影响了大学生的公民权利知识状况。就对选举法及自身政治权利的了解看,人文学科学生表示“很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占本学科被调查者的47%,社会科学学生的这一比例是48.4%,而理工科学生占41.2%。
同时,政治认知作为政治能力的一种体现,也会影响公民参与的状况。我们就对选举法的了解与人大选举状况所做的调查表明,对《选举法》和自身的选举权“很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大学生有42.4%参加过人大代表选举,远高于对《选举法》和自身选举权利“不太了解”和“很不了解”的学生的25.6%的投票率。申佳鑫等关于重庆大学生对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义务认知状况的调查显示,只有10.5%的大学生表示“很清楚”,14.2%的大学生表示“知道较多”,有近7成的大学生表示“知道很少或毫不知晓”。结果,16.8%是“按上头的意思办,让选谁就选谁”的被动服从;20%“凭感觉,感觉行就选”;29.5%“选我了解的能代表我意见的人”[7]。而唐湘宁、倪可对南京大学生的调查显示,“不了解”本选区候选人情况的大学生比例远远超过“了解”本选区候选人的比例[8]。政治认知程度很低的状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大学生对人大选举不够积极的现象。可以说,大学生的政治认知状况直接影响到其公民参与的水平。
3.政治效能感对大学生公民参与的影响
政治效能感是公民个人对其自身在政治现实中的地位及对政治现实所具有的影响力的主观感觉。政治效能感强者主观上会感到自身具有更强的影响政治事态的能力,因而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意愿会更强。在本项研究中,我们将这一变量与“向领导表达自己对管理和建设的见解”的意愿进行了交叉分析,结果发现:认为自身建议对相关政策有“很大影响”和“较大影响”的大学生有83.9%会“很愿意”或“比较愿意”对领导提出自己的管理建议,而自认为对相关政策有“较小影响”和“没有影响”的大学生做同样选择的只有39.8%,二者相差44.1个百分点。
三、心理倾向对大学生公民参与的影响
大量学者的研究认为,公民的政治兴趣、权利意识、社会责任感、政治信任感等态度变量,能够影响其参与的意愿和倾向性。在本项研究中,我们设定了若干题目以测试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并将其与公民参与的若干行为倾向进行了交叉分析。
我们针对“如果与您有关的某种群体利益或公共利益受到某一特定集团(如垄断部门)侵犯”时大学生所做出的可能反应与向领导提建议的意愿进行交叉分析,用于测量大学生权利意识对参与倾向的影响。统计数据表明,那些主张“不是我一个人的事,让别人管去吧”的学生,有近60%会“很愿意”和“比较愿意”向领导提出自己的建议;那些主张“通过网络发牢骚”的学生比例是57.0%;那些主张会“直接找该单位或媒体记者、政府部门表达不满”的学生比例是72.7%;那些主张“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学生表示“很愿意”和“比较愿意”向领导提建议的比例是73.8%。前两类学生权利意识大体相近,“搭便车者”在与其有关的群体利益或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也会作出抱怨,网络牢骚既没有风险也没有多少成本,因此有大体相近比例的学生会愿意向领导提建议;后两类学生需要更多的参与成本和公民主动性,因此其会向领导提建议的比例更高。这一结果大体能够证实关于权利意识与参与水平的关系命题。
关于社会责任感和网络表达的关系,我们考察了大学生对“我有责任改变目前社会上的一些弊端”这种说法的态度与其在网络论坛发表意见或文章的频度的关系,结果发现:表示“非常同意”和“同意”的学生有62.7%“经常”和“偶尔”发表网络言论;而表示“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这种说法的学生比例为55.8%,两种不同的态度在网络参与的频度上相差7个百分点。尽管这种关系不是非常显著,却也反映出社会责任感对网络参与的促进作用。同样,我们考察大学生对“我有责任改变目前社会上的一些弊端”这种说法的态度与其向领导提建议的意愿的关系,发现表示“非常同意”和“同意”的学生有72.1%“很愿意”和“比较愿意”向领导提出自己的建议;而表示“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这种说法的学生“很愿意”和“比较愿意”向领导提建议的比例为37.2%,两类人在向领导提建议的意愿上相差34.9个百分点,体现出明显的关联度。此外,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那些表示“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意识及对弱势群体关爱”的大学生有85.8%的同学“很愿意”和“比较愿意”参加社会志愿活动,显示出很高的相关性。
政治信任感表示公民对候选人、官员和政府之间的感情依附关系,它影响着公民的参与状况。人与人之间的横向信任促进合作团体和公民结社的发展。阿尔蒙德和维巴认为,人际信任感是有效民主的先决条件[9]。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奥兰多·帕特森认为:“政治信任,与其他社会经济要素一起,共同决定政治参与和行动主义的水平”,信任者对政治更感兴趣,更愿意参加政治集会,更容易加入组织[10]。如果公民对候选人和官员不信任,就不会参与选举、向官员提出建议,他们或者政治冷漠,或者会以极端的形式表示抗议。我国大学生在人大代表选举中的政治冷漠,与选民和候选人之间的利益关联和信任状况直接有关。
四、社会联系和制度约束对大学生公民参与的影响
日本学者蒲岛郁夫指出:“结社是政治参与所需的手段。公民一旦加入组织,其接触政治刺激的机会也随之增多。此外,组织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进行政治活动的时候,其成员的政治参与意识也随之亢进。”[11]处于各种社会联系的公民,必然会受到多种来源的社会群体压力,从而影响公民参与的状况。如果某一群体“面对着要求它投票的社会压力”,就会显示较高的投票率[12]。一般来说,介入多种组织和社会团体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交叉压力。组织成员身份就是一种稳定的、有力的政治参与变量,这是因为组织成员身份提供了一种场景,在这种场景中可能会促进知识、技能及政治机会的获得。Huckfeldt and Sprague的研究发现,社会网络是政治信息、讨论和对成年人进行动员的重要来源[13]。在我国高校,党团员身份和校园社团成员有更多的开会、沟通联系和合作活动的机会,应该有助于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因此,我们重点考察大学生的组织身份与其公民参与状况之间的关系。
由于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绝大多数是共青团员,少数是共产党员和群众,因而党员和群众的政治行为方式应该有很大的差别,而团员应该代表一般的状况。由于民主党派学生人数极少,在我们的样本中仅3人,占被调查者的0.7%,可忽略;而群众学生的人数也很少,在我们的样本中仅12人,占被调查者的2.7%,应和团员的行为方式差别不大。据此,我们考察了大学生的政治面目与公民参与的关系。
调查结果显示,就参与政治学习的情况看,党员学生“每次都参加”和“经常参加”政治学习和报告会的比例是81%,团员学生的这一比例是34.4%,而群众大学生表示“经常参加”政治学习的比例是25%,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就参加各类校园选举的意愿而言,党员表示“很愿意”和“比较愿意”的比例是63.8%,团员是49.2%,而群众表示“比较愿意”的比例是33.3%。就参加人大代表选举的情况看,党员参加过选举的比例是50%,团员参加选举的比例是30.6%,而群众的比例是33.3%,和团员的投票率接近;从人大代表选举中大学生投票的动机看,党员学生的32.8%是根据“组织和领导的倾向性”投票,按此标准投票的团员比例是25.9%,群众学生比例是8.3%,可以明显看出组织约束对大学生选举倾向的影响。从参与校园社团的意愿看,表示“很愿意”和“比较愿意”的党员大学生比例是75.9%,团员学生的比例是72.45%,群众学生的比例是58.3%;大学生参与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意愿与此类似,党员、团员和群众表示“很愿意”和“比较愿意”的比例分别是86.2%、83.5%和58.3%,体现出明显的阶梯性。就向领导提建议的意愿看,表示“很愿意”和“比较愿意”的学生党员、学生团员和学生群众的比例分别是70%、64.2%和50%,党员学生提工作建议的可能性明显高于团员,群众最不主动;这种区别可能基于组织身份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政治机会、政治效能感和社会责任感。调查显示:就自身“所提建议对制定相关政策的影响情况”看,党员大学生的29.3%表示有“很大影响”或“较大影响”,而团员大学生的这一比例为24.8%;对“我有责任改变目前社会上的一些弊端”的看法,27.6%的大学生党员表示“非常同意”,而团员大学生的这一比例仅为16.3%。党员学生更可能是学生干部、有更可能多的机会与学校老师和领导接触,其政治效能感往往也会更高。
网络已经成为当今青年最重要的信息获取渠道之一,而信息的消费状况直接影响大学生的社会政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因而网络参与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新的参与形式。就浏览网络论坛的情况看,25.9%的党员大学生表示经常参与网络论坛,团员学生的比例稍高,为27.5%,学生群众的参与率最低,为16.7%;就大学生在论坛发表意见的情况看,表示“经常”或“偶尔”发表网络言论的大学生党员、团员和群众的比例分别是63.8%、60.0%和58.3%,呈梯形分布。
可以看出,在大学生的各类公民参与活动中,不论政治学习、校园选举、参与校园社团、参与青年志愿活动,还是向领导提建议、人大代表选举、网络参与,都表现出明显的规律性。党员学生的参与意识最强、参与行为最积极,团员次之,群众最为冷漠。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在对人大代表投票的动机中,党员学生更可能按照“组织和领导”的意图投票,体现出明显的服从性。这种结果大体符合我们的假设。
按照新制度主义的观点,组织机构和制度为其成员提供了一套相互关系的约束规则,对组织成员的政治行为有明显的影响。“制度能够确定游戏规则,决定参与的机会和变量(parameters)。例如,如果禁止选举,就不会出现投票;然而,义务投票制度下却可以保证高水平的参与。制度也间接作用于参与的其他因素。”[14]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个人参与的倾向性。“公民处理与国家关系的策略与政治制度的约束和激励相适应”[15]。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下,由于人大代表选举具有很强的政权支持性,因而这种选举对大学生公民具有一定的动员作用;而更具风险和成本的参与形式,则需要更多的公民主动性,参与的比例会大大降低。此外,选举制度的缺陷使选举结果往往变成无悬念的仪式,这也是造成大学生政治冷漠的原因。
五、结论
当代我国大学生的公民参与状况,可以从其切身利益、政治资源和能力、政治态度以及社会组织的介入状况和制度约束等因素得以解释,这些因素独立或综合性地影响到大学生的公民参与状况。长期以来,制度的约束和动员成为大学生公民参与的主要影响因素;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控制的松动以及就业环境的恶化,利益因素成为影响大学生公民参与的重要因素。受功利主义意识的刺激,大学生的公民参与具有很强的实用主义和现实主义特征;同时,政治知识的欠缺和公民意识的淡漠,也影响了部分大学生公民参与的能力和意愿。这种状况不利于社会整合和政治共同体的权威性。
要促进大学生的公民素质、能力和参与状况,需要在两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方面,加强对大学生的公民教育,提高其公民意识和政治资源的存量。在教育内容上,应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公德、权利意识和法律知识的教育。通过开设政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课程,传授政治参与知识和技能,加强大学生尤其是理工科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精神培养。加强大学生公民知识和公民意识教育,对于社会政治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在教育方式上,必须加强大学生的参与和介入。在长期的灌输式教育方式下,大学生成了被动的接受者,教师成了高高在上的权威,这种教育方式会强化学生的依附、被动心理,造就臣属性人格。因此,通过互动式、讨论式与社会实践结合的形式,有助于培育参与型公民文化。此外,民主的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也是培养理性的参与型公民的有利环境。另一方面,改革选举制度和程序,深化政治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拓宽大学生公民参与的制度化渠道。目前我国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虽然是差额选举,但代表候选人基本上是由组织推荐的,且候选人之间的能力、身份特征相差悬殊,使得选举缺乏竞争性。这是导致选民政治冷漠的重要原因。差额选举犹如选择题,如果过易选择,不仅不能锻炼选民的分析、鉴别能力,而且结果毫无悬念的选举会导致选民对选举的厌烦。在能力、品质等资质势均力敌的候选人之间引入竞争,不仅有助于刺激代表候选人对选民的责任,而且能刺激选民的兴趣。竞争性选举是一种复杂的智力游戏,结果模糊的投票不仅能够刺激选民的兴奋情绪,促使其关注选举,而且需要选民审慎思考,讨论每个候选人的优、缺点,这也是对选民思维能力和智力的训练,是一种很好的公民教育形式。
目前我国大学校园的管理体制和社会政治体制具有一体性。大学生既缺乏足够的影响能力,也缺乏利益表达的制度渠道。这必然导致大学生的参与冷漠,累积的怨气和情绪难以排解,造成偶发性的非制度性参与。因此,制度创新是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促进大学生公民参与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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