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众所周知,国家对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和提高不动产的管理效率和水平,实现不动产的现代化管理。而要做好不动产登记以及发证工作,就必须在前期做好准备工作,为后续登记发证奠定基础,以确保不动产登记和发证工作实际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下去。在文中,笔者将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不动产和发证工作实际出发,就如何做好不动产登记发证前准备工作作出以下探讨,旨在促进不动产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关键词:不动产;信息化建设;业务流程再造 机构建设 土地管理 专业知识 主任
一、机构组建和人员划转要到位
1.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要任命到位 通过中心主任的任命,来倒逼机构建设、信息化建设、业务流程再造等一系列后续工作。另外,中心主任责任重大,不能搞论资排辈,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用能干事的人。中心主任的选用需要具备以下几项基本条件:敢于担当、认真做事;具有工作需要的土地管理、法律、测绘、信息化等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年龄上起码能干上一届,有利于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2.完成登记中心的内部职能细化
各级编办批复的登记中心职责文件中,大多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对中心内部科(股)室的职能没有明确。这就需要及时细化,明确登记中心内部划分为几个科(股)室、每个科(室)的职能、每个科(股)室的人员数量以及每个人的岗位职责,才能保证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3.刻制相关印章
根据工作需要,至少应该刻制三方面的印章:某市(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某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名称以编办批复文件为准);某市(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具体名称以编办批复文件为准)。在登记中心和登记局的印章刻制方面,其具体名称要以编办批复文件为准,比如 有的把不动产交易职能划到国土资源部门的地方,中心的名称有可能会是“某市(县)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有的登记局不是在地籍科(股)挂牌,而是在国土资源局加挂牌子,登记局的名称并不是完全统一的,另外,各地结合工作需要,还可以刻制某市(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专用章、档案复制专用章等。
4.工作人员划转到位并开展前期工作
工作人员的转化,要坚持两个原则;一要尽量将各类不动产的原有登记人员划转过来,原登记人员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本部门的登记业务熟悉,有利于快速开展工作。二要防控风险,在划转过程中审慎稳妥,不要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对于已经明确划转人员名单的市县,在没有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之前,原有登记人员要继续在各自岗位上继续工作,确保登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平稳过渡。在过渡期间,拟划转人员需要及时参加不动产登记方面的培训,尽快了解、掌握新业务,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二、完成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深刻改变了人类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对信息化、电子化的要求也比较高。在开发信息系统的过程中,可以尝试“市带县”的捆绑开发模式,既能节约资金、也便于以后的管理。另外,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或开发建设过程中,登记局和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全程参与进去,将本地实际特点融入到系统中去、了解、掌握整个业务流程和系统运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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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服务大厅建设完毕
1.服务大厅的选择和服务窗口的设置
应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设置办公场所,当地有行政办事大厅的,不动产登记和相关审批、交易等业务办理尽量在一个行政办事大厅办公;没有行政办事大厅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相关审批、交易管理部门需要加强沟通协调,可以互设窗口,受理相关业务,为社会提供便民利民优质高效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将服务窗口延伸到乡镇,最终逐步达到登记服务窗口在乡镇的全覆盖。需要注意的一点,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不能再单设“土地登记”、“房屋登记”等窗口。
2.服务大厅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工作
包括办公座椅、电脑、打印机、扫描机、高拍仪、叫号器、读卡器、身份证识别器、电子显示屏、二维码服务器等办公设备的配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不间断电源等办公网络维护设备的配备,可以由技术支撑单位或信息中心协助提供设备清单、型号和数量;咨询台、办事指南摆放区、休息区、饮水机、复印室、监控器等配套读物设施的配备,可以根据当地条件自行选择。
3.在适当位置摆放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
通过真人梳理各类不动产审批、交易、流转、登记、纠纷调解处理等工作流程,形成统一的、全新的不动产登记流程、申请材料目录、示范文本等规范信息,并在服务大厅进行摆放。
4.制定大厅工作应急预案,设置调解室
不动产登记作为一项新事物、新工作,启动之初出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这就需要我们提前预判,做好预案,化被动为主动。可以设置调解室,如果遇到情绪激动的来访人员或办证群众,一定要及时沟通,化解矛盾,不能影响整个办事大厅的正常工作。
四、做好登记资料的移交和管理
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在资料移交方面,根据存量登记数据大小,应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移交:数据量小的,尽量一次性移交完毕;可以分批、分次移交。资料移交时,要确定资料移交责任人,监理详细的资料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并进行归档。移交的电子文档,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不管是移交过来的,还是新生产的不动产登记档案和资料,其管理和归档要规范,要选定、配备一定标准的档案馆(室),并由专人负责,形成管理制度,加强资料和管理工作。
五、做好岗位培训和模拟发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新事物,所适用的法律、政策、工作程序都发生了变化,既不同于土地,也不同于房产,而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所以,一定要提前进行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熟悉所适用的工作软件、系统各整个登记工作的业务流程。总结已经发证市县的工作经验,针对正式发证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行模拟发证。笔者认为只要提前模拟七至十天,查找问题,修改完善。
六、其他准备工作
一是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牌匾要制作完毕。牌匾是一个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认真制作。二是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已经购买。这个也是毫无异议,是登记发证工作的必备“硬件”。三是确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公告样式。四是上一级主管部分要对下一级的准备进行检验。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不动产登记发证,需要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精心细致的准备工作,只有准备工作一切到位,后续发证工作才能较好的进行。在准备工作中,需要在做好以下环节:组织相应的人事管理的组织任用,强化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完善服务系统建设,对登记资料的权责交接严格管控,增加岗前培训力度,完善发证环节以及做好不动产登记的后续事宜。不动产登记准备的相关管理,是现代化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认真履行其准备工作的相关事宜,也极大的改善了相关机关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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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华.切实做好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机电思考[J].红河探索,2015,05:41-43.
[3]赵力强.不动产登记实施前评估的核心内容与实践体会[J].浙江国土资源局2016,04;25-27
论文作者:姚淑娟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8/14
标签:不动产论文; 工作论文; 准备工作论文; 中心论文; 大厅论文; 资料论文; 人员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