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地处中国西南边陲、云南省西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西南端,位于中华经济圈、东盟经济圈和南亚经济圈的结合部,是中国连接南亚、东南亚的前沿。近几年来,随着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不断推进,瑞丽市建成区面积、机动车保有量、中心城区人口均快速增长。随着市区人口的増长,环境噪声间题日益突出,制约了城市环境质量状况的进一步改善,对人们的身心健康、城市整体形象和城市经济发展等许多方面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本文通过调查瑞丽市噪声污染状况,分析噪声环境存在的主要间题,提出噪声污染治理措施,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对噪声源、噪声传播途径进行控制,为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提供参考,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提供保障,促进发展与环境的协调。
1、噪声污染现状
1.1功能区噪声
根据2015~2017年瑞丽市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统计。
一类区:2015~2017年的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总体上波动较小,除2015年昼间等效声级不能满足标准限值要求外,2015年夜间、2016和2017年昼夜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国家标准限值要求。
二类区:从2015年至2017年的监测数据看,昼间等效声级至呈下降趋势,夜间等效声级值呈上升趋势,各年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满足国家标准。
三类区:2015~2017年的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总体上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除2016年夜间等效声级超出国家标准,其他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满足国家标准。
四类区:2015~2017年的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总体上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各年的昼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国家标准,2015、2017年夜间等效声级值超出国家标准。
1.2道路交通噪声
根据2006~2017年共12年的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瑞丽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整体上较稳定,变化不大。2006年、2007年质量等级为二级,其他年份质量等级均为一级,交通噪声总体情况较好。
1.3区域环境噪声
根据2006~2017年共12年的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瑞丽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整体上呈下降趋势,区划环境噪声水平均为“一般”,2017年较往年有所增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噪声污染投诉
根据瑞丽市2011~2017年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统计,近七年噪声污染投诉累计415件,其中2011~2014年投诉案件较多,分别为70、74、80、78件;2015-2017年噪声投诉显著减少,分别:44、34、35件。从投诉噪声污染源分析,各年均以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为主,主要为娱乐场所、商店市场的音响设施噪声、各类加工作坊噪声等。
3噪声污染原因分析
3.1城市功能区布局不合理
由于城市规划不合理,城市功能细分不完善,导致城区居住、商业混杂的矛盾较为突出。楼房属于商住楼,一楼餐饮业、二三楼娱乐业为商业用房,四楼以上为居住用房的商居混杂楼层模式,造成底层的噪声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和生活,在客观上造成了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难度。
3.2噪声污染防治意识淡薄
部分市民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知识认识不足,文明经营的意识不强、自觉性不够,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影响,置公众环境权益不顾,普遍存在噪声防治设施简陋、隔音设施差甚至没有以及肆无忌惮地产生噪声干扰、影响市民的现象。
3.3环保执法监管力量薄弱
环保部门人少事多,工作面广,对城市噪声污染规范化的日常监管不够。《噪声污染防治法》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缺乏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手段,没有具体规定处罚数额,从而给环境执法带来难度。
4防治措施对策建议
4.1合理规划和布局,避免噪声污染
根据瑞丽市的城市定位及城市空间发展布局,开展城市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确保城市建设符合本次功能区划要求,为整个城区声环境改善创造良好的条件。
4.2强化依法管理,严控各类噪声源
(1)生活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娱乐场所、商业网点噪声管理。环保、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应联合执法,强化管控,查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徕顾客的行为,严格控制任何单位、个人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喇叭和音响器材。
(2)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加快区域路网建设,改善道路设施状况。加快瑞丽市中心城区道路设施建设、改造,完善道路交通网络,提高道路利用率,降低道路车辆密度,预防交通拥挤。道路新建、改造时,铺装低噪声路面,并按规划实施道路绿化,建立绿化防护隔离带。
(3)工业噪声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必须坚决执行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的规定,必须保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正常使用,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采用低噪声设备,改进工艺,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4)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按程序向环保部门申报施工地点、施工周期、施工方式、使用的设备及物料运输条件等情况。建筑施工单位要自觉的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如液压打桩机或采用噪声比较小的振动打桩法和钻孔灌铸法等。水泥搅拌可采取成立水泥搅拌站,集中供给的方式,也可采取其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或吸声的隔声屏障、隔声罩等。根据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大小,调整施工时间,采取各种有效的防噪措施,保证施工作业场地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论文作者:张永丽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7
标签:噪声论文; 噪声污染论文; 瑞丽市论文; 声级论文; 昼间论文; 环境论文; 夜间论文; 《防护工程》2019年第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