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观念的转变及其对国家安全和外交决策的影响_国际政治论文

国家利益观念的转变及其对国家安全和外交决策的影响_国际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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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利益研究的缘起

国家利益历来是国际政治问题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它过去和现在都是为了表述国家和政治家在咄咄逼人的国际环境下如何行事的基本原则。这一概念同权力、意识形态、民族、国家、和平等其他重要政治概念一样,具有多重含义,并极为抽象,概念本身就提出了政治争论的种种问题。由于这个概念在国家安全和外交决策的过程中一直处于中心地位,不论使用这一概念能否正确地理解国际政治的现实,事实上各国决策者都公开把“为了国家利益”、“以国家利益为基础”作为提出和执行对外政策的前提。

从国家形态的发展和国际关系的演变看,“国家利益”一词是较近一些年代的产物。从近代国际社会形成开始,各国国家利益的形成和追求成为国际政治斗争的动因。当时的国际关系是围绕民族国家而展开的一个体系,国家拥有主权,不受任何法律的限制,不仅掌握对一切集团的绝对支配权,而且是维护和发展国家利益的代表;为了实现国家利益,国家使用一切可能的手段都是合理的。因此,作为国际政治行为主体的民族国家的行为方式是以国家利益、国家权力的利益、权力所规定的利益为目标的。这就明确了国家利益是在权力结构中被追求的对象,国家利益要得以具体实现,关键就是权力政治问题。

“利益”一词源于拉丁语,意为“与人或事有关的,有影响的,重要的”。而维护和保护国家利益免受外来侵害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古代。(注:Michael Roskin,National Interest:From Abstraction to Strategy(Carlisle Barracks,PA.:U.S.Army War College,1994),pp.1~3.)为了更好地理解国家利益的概念对研究对交政策的一代学者的影响,有必要简单地回顾有关这一课题的学术发展史。对于国家利益概念的起源,美国著名历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Charles Beard)在20世纪30年代研究了国家利益这一概念在近代的演变,特别是从王朝利益向国家利益的转变。他认为,随着国家体系的出现,公众对政治控制影响的增加,以及经济关系的巨大发展,国家利益这个新提法的界限逐渐被确定下来。不过,它仍然同过去保持密切联系,仍然保持着王朝利益阶段所具有的特点,还存在“强迫性的专制主义”的因素,从而使国家利益仍然像王朝利益那样“至高无上和不可抗拒”。(注:Charles Beard,The Idea of National Interest:An Analytical Study in American Foreign Policy(Chicago:Quadrangle,1966).)在比尔德那里,在对国家利益各种因素的考察中,对商业和经济的重视是显然的。

同时,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西方学术界对国际法、国际组织和国际贸易的发展所具有的价值给予高度的重视和信赖,理想主义的思潮盛行于西方国际关系学界。当时理想主义对国家利益的认知是:强调国家间国家利益的相互依赖与相互补充,在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如国际联盟)的框架中,确定各国合理的国家利益,以谈判、妥协、条约等手段和途径实现国家利益。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得学术界的希望破灭,从而导致现实主义学派的崛起。现实主义学派的特点在于提倡对外交政策和国际政治问题采取“现实”态度,一些著名的学者特别是美国学者如汉斯·摩根索(Hans Morgenthau)、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以及乔治·凯南(George Kennan)把战后国际关系的现实同国家利益联系起来,事实上是在国际政治和外交决策的分析中以国家利益为中心。他们强调,错综复杂的外交政策如果以国家利益为焦点便可以变得条理清晰,只有用国家利益的概念才能解释国家及其政府的行为。按照现实主义学派的观点,追求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被认为是人类的天性,问题在于应该使用什么方式加以规范。而国际政治的实质就是权力政治,也是国家利益调整的过程。国家不论大小,一定要追求国家利益,以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向外发展。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国家必须发展经济实力,保持强大的国防力量以及建立良好的外交关系。国家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不仅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还会与其他国家发生冲突。在现实主义那里,国家利益是国际政治的本质,它是决定国家行为的最基本的因素;国家以追求利益为主要目标,但不能超越国家能力的范围;空洞的道德观念不足以构成国家利益的要素,实用主义和权力才是国家利益的基础;政治行为和外交决策必须用权力的标准来衡量,决不能按照一般的道德观念或个人道德标准来评估。(注:有关现实主义对国家利益问题的主要论点,参见[美]汉斯·摩根索:《国际纵横策论——争强权求和平》,卢明华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版。)

现实主义有关国家利益的观点,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学术发展史上曾经受到不同程度的批评。从理论方面而言,现实主义学派特别是摩根索的概念并不明确,在他的代表作《国际纵横策论》中,我们找不出有关国家利益的详细分析,只能从摩根索对权力、均势以及外交的论述中,明白国家利益的重要性,至于什么是国家利益,摩根索在不同的场合做过不同的解释。从政策方面来说,批评者认为现实主义的论点过分强调权力,从而对国际关系产生不利的影响。因为在摩根索的理念世界里,国家追求权力是应该的,而且是维护生存所必需的,这种理论反映在决策上似乎就是追求军事优势,不轻易妥协。批评者认为摩根索的理论对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外交产生不良的影响,造成美苏关系和国际关系的紧张。

从国家利益研究的起源、现实主义学派的论点以及对这一学派的批评来看,国家利益研究的起源及其重要性在于它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即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外交决策。因此,对理论家和政治家而言,在国家利益的范畴内制定和实施外交政策涉及到国家对外关系中的战略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显而易见,在这个复杂的过程中,除了要明白如何为国家利益下定义之外,决策者和理论家还必须判断和界定各类目标的优先顺序,以及现在和将来可以凭借哪些手段和方法来实现这些目标。因此,研究国际关系理论的学者首先所关注的,自然涉及到国家利益的界定以及内涵的变化。

二、国家利益概念的变化及内涵

西方国际关系学界对国家利益的研究,在批评和吸收现实主义论点的基础上,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进入了较为系统和较为科学的研究阶段,这首先体现在对国家利益概念的界定。西方学术界在这个问题上的共识是:国家利益的定义虽然有争议,但在国际关系和国家外交政策中,它的确是一个常用的、具体的概念,其定义、因素、成分以及功能等都比较清楚,因此一些学者反对国家利益的概念有含糊不清的地方,更强调它的解释功能。

西方国际关系学者在如何界定国家利益这一问题上有两种方法。一些学者为了定义一个国家的国家利益,以历史研究为出发点,观察这个国家制定的实际外交政策,寻找反复出现的行事方式,从中推断出这个国家的国家利益。在此,美国学者基本上以美国国家利益为研究对象,从不同的层次剖析国家利益,以期为其概念和内涵做出较为明确的界定。约翰·蔡斯(John Chase)和理查德·恩格尔(Richard Engel)认为,实际上引导和推动美国制定外交政策的国家利益包括四个方面,它们是:夺取潜在的侵略者的基地,因为侵略者可以从这里向美国进攻;支持国外的自治政府和民主制度;保护和促进商业;促进建立和维护有利的世界均势。(注:参见Richard Engel,Determining the Level of USInterest(Newport,RI.:Naval War College,1988),pp.3~12.)布兰兹(H.W.Brands)则系统考察了美国外交史的演变,将安全、繁荣和民主列为美国最为主要的国家利益,并强调三者关系的密不可分,虽然他也承认在不同时期上述三种利益的优先顺序有所差别。(注:H.W.Brands,"Idea of the National Interst",Diplomatic History,vol.23,no.2(Spring 1999),pp.239~262.)

实际上,上述以美国外交实践作为分析美国国家利益的基础,体现了二战后主导美国外交决策的全球主义(Globalism)或国际主义(Internationalism)的影响,并由此形成了研究国家利益问题中的国际主义学派。该派学者认为三个历史教训决定了美国对国家利益的界定和追求,这些历史教训包括:美国从来不知道真正的安全、持久的和平以及持续的繁荣,除非世界上其他地区同样变得安全、和平与繁荣;国际安全是不可分割的;取得上述基本目标以及防止致命危险的惟一途径是“消灭滋生极端主义可能存在的一切条件,并将和平行为准则强加于所有国家”。他们强调,这些教训导致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界定自己至关重要的外交政策方面的利益,从而使美国在实现这些利益的过程中过多使用军事卷入和准军事行动等。同时国际主义学派的论点坚持美国外交的目标应是在整体上主导和影响全球秩序,而不是在这个秩序中保卫某个特定的利益。更为重要的是,国际主义学派坚持美国在取得这些国家利益目标的过程中除了“付出任何代价,承担任何负担”之外别无选择。(注:有关对国际主义有关国家利益论点的分析和批评,参见Alen Tonelson,"What is the National Interest",Atlantic,vol.268,no.1(July 1991),pp.35~52;以及Condoleezza Rice,"Promoting the National Interest",Foreign Affairs,vol.79,no.1(January/February 2000),pp.45~62.)由此看来,国际主义学派的论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现实主义对国家利益实质的考虑和认同。

另外一些学者主张从纯粹的国际关系理论出发,依靠逻辑推理和归纳对国家利益的概念进行分析。他们做出的结论比较抽象,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概念化。他们首先认为,“国家利益是一种只对国家有利的事态,导致人们追求这一目标的国家利己主义动机,是以只关心一国自己的福祉为标志的,它是国家集团自私的表现”。因此,国家生存是头等重要的国家利益,因为其他一切都明显地取决于这一目标能否实现,而国家生存则包含了领土完整、政治独立以及维护基本的政治制度等要素。在这些学者看来,国家利益其他方面的重要内容还包括自给自足、声望以及扩张等。为此,约瑟夫·弗兰克尔(Joseph Frankel)建议从“运用”(operational)、“期望”(aspirational)和“争论”(polemical)三个层次理解国家利益。在运用的层次上,可以了解国家的短期政策,明白它在遇到国际环境的变化时所应采取的各种政策;在期望层次上则是为了有助于了解国家的长期政策。弗兰克尔提出的第三个层次则是为了学者们了解、解释和批评国家的行为。(注:Joseph Frankel,"Towards a Decision-making Model in Foreign Policy",Political Studies,vol.7,no.1(February 1959),pp.1~11)

同时还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学者从系统理论的角度研究如何界定国家利益。莫顿·卡普兰(Morton Kaplan)认为,国家利益是一个国家行为体在满足国家行为系统的需要时所具有的利益。这些需要一部分源于国家系统内部,而其余的则来自于环境因素。系统内部的需要包括对原材料和其他物质能力的经济需要,但是,内部需要也包括维持系统基本规则的需要或满足于子系统所具有的或个人行为体的人格系统所要求的需要。环境需要包括防务,这些需要取决于国际社会的结构和危险敌手的存在与否,而这些需要并不随着内部结构的变化而变化。对此卡普兰强调,从这一事实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国家利益是不变的和永恒的。然而,尽管这些需要不直接随内部结构发生变化,但在判定国家利益时对它们的重视程度却随着国内制度需要的变化而变化。(注:[美]莫顿·卡普兰:《国际政治的系统和过程》,薄智跃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八章。)

除上述理论方法上的分歧外,判断国家利益及其优先顺序问题上所存在的困难性,同样导致决策者在现实外交中面临相当的困境。决策者由于缺乏经验性的研究,很难决定在某一阶段“国家利益”意味着什么。

为了使国家利益成为更为有用的理论,有关学者做了大量的努力。他们除了论述国家利益的基本概念外,还对国家利益的内涵作了比较客观的研究,力图使得这一理论更有利于指导国家的外交政策和行为。在此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学者唐纳德·纽科特赖因(Donald Nuechterlein)的贡献,他在《国家利益的概念》中,以美国的国家利益为个案研究,对国家利益的内涵以及相关问题作了系统的分析,是研究这一课题的经典论著。(注:Donald Nuechterlein,"The Concept of National Interests:A Time for New Approach",Orbis,vol.23,no.1(Spring 1979),pp.73~92.)纽科特赖因首先强调美国的国家利益有变与不变两种因素,不变的部分形成美国的持久性利益,变的部分则是依据国际和国内形势的变化而做出的反应,前者可以称之为基本利益,包括国防、贸易、世界秩序、意识形态的维护与宣扬。在纽科特赖因看来,国防事关每个国家的生存,因此是国家最为关注的利益。上述四种基本利益并不相互排斥,但各国由于情况不同,所考虑的优先顺序会有所差别。虽然意识形态的利益不及安全利益,但对外交政策的影响非常明显。纽科特赖因进而提出四种利益,可以适用其他国家对国家利益的判断。在这些利益中,首先是生存利益(survival interest),这一利益是指在敌人可能采取军事行动、国家生存遭遇威胁的情况下,任何决策均涉及到生存利益。判断生存利益的标准在于国家是否遭到明显的、迫切的危险。依照这个标准,贸易、世界秩序和意识形态的利益均不属于生存利益。其次是紧要利益(vital interest),它包括任何严重影响国家政治、经济、和人民福祉的事项,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国家的安全构成影响的因素。紧要利益和生存利益较为相近,惟一的差别在于时间。通常涉及紧要利益的事项并不危急,政府有足够的时间与盟国磋商,权衡利弊得失,然后进行相关决策。第三是主要利益(major interest),大多数国际问题都可能涉及国家的主要利益,判断的标准在于:国家的经济利益、政治稳定以及人民的福祉是否受到影响。假如国家不愿以谈判的方式解决,有关问题就会上升为紧要利益。大部分经济和意识形态的争论或纠纷均属于主要利益的范畴,而有些意识形态的争论却成为紧要问题。最后是次要利益(peripheral interest),它不涉及到国家的福祉,跨国公司涉及的投资经营问题以及民间的文化活动都属于次要利益。但在重视对外贸易或依赖贸易生存的国家,民间经济活动显然超越次要利益的层次,有的视为主要利益,而有的则上升为紧要利益。

纽科特赖因的分析结构不仅在理论上比较完备,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具有相当的可信性。从美国官方所界定的国家利益,特别是在美国陆军军事学院1983年出版的《军事战略》中以及在1999年底美国提出的《新世纪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出纽氏理论的影响。由此可见,国家利益的概念已不仅仅是理论研究层次上的问题了,在国家安全和外交决策中已有充分的体现和运用。

在国家利益问题上,中国的理论和实际情况与西方迥然不同。一方面在决策层次上,中国对国家利益从未做过任何官方的界定,从而导致理论研究同实际情况的长期脱节。另一方面,从理论研究上看,中国对国家利益的真正研究起步较晚,早先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受苏联的影响,在术语的运用和理论的分析上都使用了“民族利益”而不是“国家利益”。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以及将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付诸实践,客观上以及主观上都要求在理论上正确阐释国家利益与国际政治之间的关系,以求在国际关系的实践中及外交决策中避免失误。因此中国国际关系学界开始重新重视和深入研究国家利益问题,并在介绍和分析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过程中,形成中国学者对国家利益问题的研究特点。

在对国家利益属性的认识上,中国学者存在着明显的论点分歧,其根源在于对“国家”概念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因此国家的阶级性决定了国家利益的性质。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国家是全民性的政治概念,它的利益具有民族性而没有阶级性;国际政治中的国家利益是指一个民族的整体利益,这种利益是由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共享的利益。还有一种观点虽然承认国家的阶级性,指出在国际关系中任何主权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统治的政治实体,但国家作为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它所提出的利益要求必然反映、涵盖和包容统治阶级与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因此,不应在理论上把国家利益当做资产阶级的口号,更不应当在实践中把三种利益关系割裂开来或者对立起来。对中国国家利益的主要内容和优先顺序,国内学者虽尚有分歧,但都把国家经济利益即发展社会生产力、振兴经济放到首位。在此基础上,一派学者认为中国国家利益发别是政治利益、安全利益和文化利益。(注:参见阎学通:《中国国家利益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2~25页。)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除经济利益外,其他依次是国家统一和领土主权完整、与大国相适应的国际地位。(注:参见潘石英:《现代战略思考——冷战后的战略理论》,世界知识出版社,1993年版,第二章。)同时还有学者将捍卫与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相一致的意识形态利益,作为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参见余起芬主编:《国际战略论》,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35~439页。)

综上所述,大致可以看出这样一个理论框架:国家利益反映了权力、权利和利益的统一,主要包括国家领土、领空、领海安全以及政治和经济安全,基本要求是国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生存和发展不受侵犯的权益。这些权利和利益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不可分割,是国家一切活动的基础和根本目标。国家安全利益涉及国家生存,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同时也为国家其他权力和利益的实现提供必要的保障。在解释和界定国家利益时,充分考虑和把握国家利益的多个层次,合理区分国家利益的优先顺序,是实现国家安全、确立正确外交政策的必要前提。

三、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外交决策

国家利益概念的变化以及冷战后国际关系的发展,只能说明在界定国家利益、确定符合这种利益的国家安全战略以及为此而展开的外交活动时将面临着更大的难度。从政策制度的层次上看,不仅要考虑在某个特定时期的国家利益,而且必须探讨长远的国家利益。国家利益不仅是当代人的问题,而且具有长期影响子孙后代的性质。国家利益必须适应国际环境的长期变动以及未来世界的特性,这样才能使之具有较大的普遍性和合理性,从而有利于国际体系的稳定。相反,如果国家局限于短浅的、特殊的狭隘利益观,只能使国家利益的未来面临危机。

因此,应该看到的是,当代最现实、最合理的国家利益可能超越了传统的“权力至上”的国家利益。以否定以往国家利益形态为基础,在超越国家利益的国家行为中,国家利益也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得以保证。在这个意义上,以往的国家利益正处在变革时期,国家理性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国家利益存在的理由在一定的程度上发生了极大的动摇。然而,尽管国家利益将在形式上更加具有普遍性,但有关国家利益的内容以及手段的理性问题、国家至上性及其职能的变化仍将残留下来。(注:[日]星野昭吉:《变动中的世界政治》,刘晓林等译,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第一章。)对此,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在20世纪70年代对国家利益变化的这一趋势曾做出相应的预测,他特别强调,在涉及国家的三种基本利益即实际的生存、自由和经济生存中,实际的生存则意味着人民的生存,而不是一定要保存领土和主权。(注:Robert Keohane and Joseph Nye,Jr.,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World Politics in Transition(Boston:Little,Brown,1977).)冷战结束以及人类进入21世纪后,国际体系的发展使得民族国家已经不再作为国际政治体系中惟一的行为主体,出现了相当数量的国际组织、地区组织、跨国集团等,国家之间相互关系亦不再限于政府的接触范围内。“国家主权”、“不干涉”和“国家的忠诚”等原则,其内容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中,由于全球化所带来的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相互依存不断扩大,更为重要的是,国家不受其他国家影响的自主性不断下降,国家利益从封闭的体系转变为开放的体系,发生了具有根本性的变化。面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的目标也有所改变,不再强调具体的征服和占领,而是注重经济和意识形态的影响,即所谓的经济繁荣和推广价值观念。同时,用来影响他国事态的手段有了新的发展,国际体系中一体化和相互依存趋向的加强,权力已经变得更加分散,产生了传统策略和权术只能勉强应付的新问题和新领域,诸如环境保护、打击跨国犯罪活动、粮食供应、人口膨胀等问题。小约瑟夫·奈(Joseph Nye,Jr.)在《重新界定国家利益》中强调了界定国家利益的困难,但事实上他倾向于认为美国的国家利益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同时指出以美国的实力维护世界秩序、促进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以及“以既有利于美国又有利于国际社会的方式塑造世界”列为美国重要的国家利益,其中把“最高的优先性给予国际体系中那些一旦处理失当就将对基本的国际秩序并由此对美国人生活和福祉产生深刻影响的方面”。(注:Joseph Nye,Jr.,"Redefining the National Interest",Foreign Affairs,vol.78,no.4(July/August 1999),pp.22~35.)实际上,小约瑟夫·奈的观点提出一个如前所述的、更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国际政治秩序和国际经济体系所体现的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是否优先于国家利益,或涵盖各国利益,或使各国利益大致协调,以至于国家放弃追求国家利益的传统手段,或如小约瑟夫·奈所言仍需将一国利益优先于国际体系的整体利益而加以界定。

就冷战结束后国际关系的普遍现象而言,国际秩序和国际问题除了涉及各国人民之间的关系外,如果继续限制在国家间的关系即国际关系的范围内,国家利益的概念就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但更应该认识到的是,国家利益的任意规定将受到相当制约,各国都将以“全人类的发展”为基本的思维方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制性地规定人们的行为,使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可能得以实现。国际体系的利益结构,即各国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环境,不仅客观上阻止获取国家利益的极端行为,而且同样提供了促进国家利益的有利因素。由此可见,当代国家利益的根本问题之一,并不在于追求还是不追求的问题,而在于如何实现国家利益的问题。要确保国家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采取以别国和国际社会的整体生存为目的的行为方式。也就是说,为了使本国的领土、政治组织、文化、经济的发展得到保证,就必须考虑到其他国家和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

除上述理论分析和理性思考外,在国际政治的现实斗争中,正确地判断国家利益以及判定国家利益的优先顺序,是实现国家安全和进行合乎实际的外交决策的必要条件。当然,各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不同,面临的国际环境及国内状况也有较大差异,但总体而言,国家安全是国家利益能否实现的目标,外交政策是国家利益如何实现的手段。在这个意义上,国家利益对国家安全和外交决策的影响突出地表现为实力基础、战略考虑的优先顺序以及审慎的原则。

实力基础是实现国家利益的根本条件,它包含“硬实力”和“软实力”两个方面,其基本内涵不仅包括强大的经济实力、军事力量、稳定的国内政治环境、战略资源等,还包括信息优势、价值观念的优势以及国民自豪感等。缺乏强大的实力基础特别是经济基础以及以此为后盾的军事力量去追求国家利益,即便这种利益是合理的,其结果也可能适得其反。

战略考虑的优先顺序反映出国家利益在某一阶段或较长一个时期的基本需求,这种判断对一个国家能否做出正确的外交决策并顺利实现国家安全至关重要。从历史上大国兴衰的规律看,导致强国衰落的一个基本的、不可忽视的根源在于,它们无一例外地错误决定自己的战略优先顺序,把权力鼎盛时期的优先顺序放在实力已开始衰败的背景下去追求过度的国家利益。尽管国家利益在不同时期的优先顺序有所差异,但从根本上讲,在大多数时期对任何国家而言,最根本的国家利益莫过于追求经济上的繁荣。在世界趋向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以及国家追求“软实力”的今天,国家对此种利益的追求已经远不能用战争的手段加以解决。这样,国家安全的目的和外交政策的主要任务应是维护和扩大国家的经济利益,获取经济利益的大小应作为衡量对外政策合理性的主要标准。在此基础上注重国家合理的政治、军事以及意识形态方面的利益,则有助于全面实现国家利益。

审慎的原则表现为在制定国家利益的目标和实施手段时,能够参照其他国家的利益来确定本国的利益。也就是说,国家利益的界定和实现受国际环境的制约,超越国际环境以及不顾及他国利益的国家利益,是扩张的、霸权的利益。事实上,国家可以做出审慎的努力来计划其利益和目标,以求避免国家利益的损害和国际秩序的混乱。反之,在界定和维护国家利益的过程中,过分强调一国的自我利益,并粗暴地以极端、绝对的手段(特别是军事手段)追求国家利益,从而忽视外交的基本作用,忽视在实现国家利益过程中国际体系相互作用的深层动因,其结果将最终损害国家利益,危及国际体系的稳定。同时,审慎的原则还表现为国家在追求国家利益时要善于应变,在实践中体现为愿意实事求是地接受国家的自我利益,同时愿意接受其他形式的国家利益。这样才不至于即便是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能实现国家利益时而采取有害于国家长远利益的行为。

通过以上的辨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国家利益是至高无上的,国家在制定国家安全战略和外交政策时必然以国家利益为主要考虑,而这项因素又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从权力政治的角度看,这似乎是毫无争议的论点,但是从国际体系的角度而言,过分强调国家利益不仅是偏颇的,而且将为国际社会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应该看到,冷战后的国际社会虽然不安全、不平等,但一般而言尚有规则可循,尽管有关规则必须修改;国家利益固然重要,但侵犯了其他国家的合理利益和违背了人类共同利益恐怕并不可取。从国家结构和国际秩序看,个人利益、国家利益和人类利益三者之间应该有所调和,相互补充,这样,国家在制定国家安全战略和外交政策时才不至于发生偏差,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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