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息学综述_信息学论文

社会信息学综述_信息学论文

“社会信息学”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信息学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前言

我现在任所长的东京大学社会信息研究所在1999年将迎来建所50周年。不过建所时的名称叫“新闻研究所”,“社会信息研究所”这个名称是1992年对新闻研究所进行改组时才诞生的。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信息研究所”这个名称还只有不到7年的历史。但是我认为这个名称所显示的关于“社会信息”研究这一学术上的方法论,在社会信息化取得巨大发展的情况下,从包括报纸、广播这些传统媒体的问题在内的“信息”这一角度出发,开展现代社会各种重要课题研究,是极其有效的工具。

这种“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现在正处于即将起飞的时期。社会信息本身存在于一切社会并发挥着作用,决不是信息化社会才有的概念。社会信息在任何时代都存在于人们生活的周围,成为社会运作的血管。只是由于近年来社会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使人们重新认识到这种血管的存在及其意义。这个重新认识又进而促进了以社会信息为对象的研究。本文想就这种关于社会信息研究的性质,论述我的几点思考。

二、“关于社会信息的综合研究”

首先我想论述一下关于社会信息研究的基本概念。对于这个问题并没有明确的公认定义。在东京大学,1992年新改组的社会信息研究所成立时,把研究内容定向为“关于社会信息的综合研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日本1949年成立的新闻研究所的名称,是取自德国的新闻学(Zeitungswissenschaft)之意而命名的。当时正如文字所示,是以报纸为主要对象,后来又纳入了广播为对象进行研究。但是,从1960年代起,社会信息化迅猛发展,新的信息化浪潮不仅涉及大众媒体,而且包括个人形态传播,进而又进入家庭、企业、或国家和自治体的组织,使研究所的研究范围发生了巨大的扩展,研究内容不只限于所谓大众传播,更扩展到信息网络或灾害信息、一般信息行为领域。在德国也可以看到同样的现象,曾经以Zeitungswissenschaft来表现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所的名称,被改换为Kommunikationswissenschaft即传播学一词。

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原新闻研究所改为社会信息研究所。在研究所的公文里,关于研究内容做了下述说明:“社会信息研究所的目的是:对社会信息的生产、流通、处理、积蓄、使用进行综合性研究,通过这些研究,从信息角度对人类社会进行社会科学的解释,同时对信息社会现象所产生的各种课题从学术上采取对策。对此,研究所的研究范围是:从个人行为、企业·产业活动、行政·政治过程、文化、信息网络·信息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等各个角度,来分析由于微型电子技术及电子通讯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现代社会信息化不断广泛深入地渗透于大众媒体、信息产业、企业、行政、地区、家庭、教育等社会各个领域的状况。”

出于对这一研究目的和研究范围的考虑,采用了最适合的名称“社会信息研究所”,以及用“关于社会信息的综合研究”来表述研究目的。在这里,对“社会信息”一词做了如下定义:“人类在社会运作的过程中出现的信息,即作为形成社会的基本因素的个人或组织所生产、处理、积蓄、使用、同时在这些个人或组织间相互流通的信息。在这个意义上,不同于单纯的机械性信号信息和生物体内的遗传信息。”着眼点在于,在现代社会,特别是由于微型电子技术和电子通讯技术的发展使社会信息所具有的社会性意义,以及关于社会信息研究的重要性的急速增加。

信息一词,比如在计算机科学领域也被频繁使用。在生命科学等领域也经常使用遗传信息这个术语。但是在这里有必要强调在信息一词前面加上“社会”两字所具有的意义。在这里是把计算机使用的信号信息、或生命科学所说的遗传信息的概念置于社会信息之外的。不过,如果这些信息同时又是以诸如知识产权对象的形态“出现在人类社会运作的过程里”,那么当然应该作为社会信息对待。还应该考虑到,关于信息的各种理科、工科、生命科学型的模式可以在构筑信息现象的社会科学型模式时作为范例发挥作用。上述对“社会信息”的定向,并不立即排除与自然科学意义上的信息研究相结合的必要性。

按照研究所建所目的的定义,目的中所包含的“关于”社会信息这一表述,如下所示,其涉及范围相当广泛,即“不仅把所谓社会信息的信息内容作为对象,而且信息的生产、流通、或处理、积蓄、使用的过程、以及进行生产、流通、积蓄、使用的主体(个人、组织等)都作为研究对象。”这里当然也包括作为信息使用环境的制度上的各种条件的相关研究。特别重要的是“综合研究”一词所具有的意义。关于这一点,是这样解释的:“涉及社会信息的问题,不是个别地、片断地,而是将其与现代社会的全体信息现象连接起来进行研究(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同时,与研究对象的这种广泛性相适应,超越传统的学术领域框架,采用综合的、跨学科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的综合性)。”

三、本质上的“跨学科性”

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在本质上具有跨学科的性质,我想就这一点加以说明。

首先必须确认的是,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的目的是“从信息的角度对人类社会进行社会科学的解释”。在以社会信息为对象时,仅仅满足于分析信息本身,或者分析信息发出、接受主体和信息的流通过程是不够的。重要的是能把握课题所在,通过研究信息现象来探明社会结构和状态,或者提出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问题。举例来说,法学不仅要注重法律条文,在解释条文的时候,必然要意识到作为法律背景的社会,经常考虑对法律的解释会给社会带来的冲击。就是说,所谓法学是通过对法律的研究去阐明社会的学问。经济学也是如此,是通过研究经济现象分析、阐明社会的学问。与此相同,所谓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也并不满足于以狭隘的视野分析信息现象,而是具有通过对信息现象的研究能够洞察全社会的学术性质。

社会信息原本就与人类和社会运作的许多方面结合在一起。如果把社会比喻为身体,信息就如同社会的血管,流贯于人类活动和社会结构的各个角落。因此与各种社会问题有着丰富多彩的联系。这一点显示了按照信息观点进行研究可以成为综合性地解释社会的极为有效的手段。与此同时,这一点还要求社会信息研究必须呈现跨学科的形式。跨学科的方法论的必要性在其他传统学术领域里也经常被论述,但社会信息研究并非依据于某一个传统的规范,而是在超越各种传统规范的新研究领域里进行设定。在这个意义上,跨学科性甚至可以说是社会信息研究的价值所在。至于围绕社会信息研究的各种课题,除了有直接关联的新闻学、大众传播研究等领域之外,在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等邻近的传统规范中,也已经积累了许多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社会信息研究可以应用这些丰富的学术积累,发展跨学科研究。

按照这一思路,从另外的观点来看,又与社会信息这个框架是研究的“对象”还是“方法”这一问题的设定相关联。而且这个问题还和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是综合科学还是单一科学的争论相对应。

如果用信息这一框架去切入社会,可以分为两大方法论。

一个是试图只以信息概念及运动原理对社会进行重新组合及重新定义,就是说通过“信息”的眼镜去描绘世界和社会的景象。由于戴上了这种特殊的眼镜,因而可以清晰地看到社会的某个要素和特征。这种方法与法学研究中的一支古典流派Hans Kelsen的“纯法学”方法论有近似的感觉。用上面谈到的分类法说,就是把信息框架作为“方法”使用。在这里,不是作为自然语言的信息概念,而是把可以有效地分析和重新组合社会的一定的信息概念作为方法来设定。

另一个是把社会信息框架作为“对象”来理解的方法论。这种广泛地解读与社会信息相关的各种现象的方法论,不是单一科学,只能从各种各样的角度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在把社会信息作为“对象”处理的时候,又可以分为只把焦点对准社会上发生的信息现象的方法论,和以信息现象为线索去解读与其相关的全社会各种课题的方法论。通过前面的论述已经很明确,重要的是后一种方法论。

但是,把社会信息框架作为“方法”处理的方法论与把社会信息框架作为“对象”处理的方法论之间,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把信息作为对象处理时的一个重要手法,就是可以有效地利用把信息作为方法处理的方法论。当然,为了从方法上有效地设定信息概念,从理论上追求纯粹性的结果,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存在于社会的信息现象无论如何会被削掉一部分。正是由于削掉一部分,才能有利于清晰地看到信息现象的本质和运动原理。但是同时,在认识全社会的意义上会受到限制。另一方面,把信息作为对象观察的方法论则是把削除掉的夹杂物全部包容一起处理的学术性操作,这是一个在适用方法的多样性意义上,在列入视野的研究领域的广阔性意义上都极其艰巨的操作,而且在认识过程中,会出现完整的合理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然而比起缺点,这个方法论更具有可以有机地全面地认知信息现象的优点。前文曾以血管来比喻信息,血管并不能单独发挥生理机能,要和心脏以及肌肉、骨骼、神经等许多身体重要组成因素成为一体进行活动,所以不仅需要循环系统医学,而且不能缺少来自各个医学领域的综合性研究,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以认为,社会信息研究需要的综合性质与这种医学情况有类似之处。

四、“跨学科”的意义和方法

在这样理解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的特征的基础上,就会自然出现展开研究的途径。

在现阶段,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这一词语,应该说是体现了这个领域里学术研究的正确方向的象征性概念,现在还不可能立即建立起具有统一性体系性方法论的学科。相反应该考虑到,对研究对象和方法进行软性规范有益于这个新领域学术的发展。虽然通常认为,要建立一门学科,首先必须说明采用了什么样的独自的方法,或构成了什么样的体系。但是以政治学为例,是否存在着严密的方法上的统一性和理论体系尚有疑问。而且,如果由于过份追求学术上的理论体系而失去分析问题的实践性效果,那就没有任何意义。在与现实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信息学领域,这是必须认清的重要问题。

另外,进行软性规范并不会损害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成为独立的学术领域的资格。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是一门极具实践性的学问,并且是正在形成和发展中的学问,目前尚无必要考虑对信息研究进行传统的各种学术方法的统一。相反,为了把经济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法学、政治学等各种传统规范纳入研究对象,只要分别对其各自的效用性,提供进行交叉的场所或交叉的方法,也就是结合点就足够了。而且这种结合点的设置,没有必要一定是固定的静止的。

另外,从主体方面考虑,要硬性实现框架的跨学科性也不妥当。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与其还未成熟就自我成形,不如继续保持从传统学术领域里积极注入能量的渠道,才能使这个领域的研究得到发展。社会信息研究所的组织原理也基本上是依据这样的考虑构成的,研究所每个研究人员分别在自己的传统研究领域附近形成研究网,再把这些复数的研究网相互连接起来构成研究所的组织形态。在这种组织形态里,各个研究人员把从自己的研究网获得的学术信息注入研究所的全体活动中,以此来进行各种各样的跨众多领域的信息交换,进一步又把信息还原到各自的研究网中去,如此形成一种活跃的机制。正是这种研究方法,才最符合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使其从各个角度软性地适应社会信息化的急速发展。

五、结束语

围绕社会信息的研究现状,也许可以比喻为正在进行中的欧洲联盟的情况。在欧洲,如入欧盟的各国一方面都有各自的不同要素,一方面通过超越国境的人、物流通,及更主要的信息流通,正在形成一个松缓的统一空间。近年来在日本的许多大学出现了冠以“社会信息”名称的系和专业,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的现状,具有近似欧盟的形象,而且这种特点应该得到肯定的评价。

就是说,在今天,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虽然在整体上有一个模糊的形象,其具体的形态却是多种多样的。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承认差异,一方面探讨如何为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的统一空间的形象造型,是现阶段的重要课题。正像欧盟的情况一样,尽管在理念层次上对统一的必要性取得了共识,但是仅有理念并不能顺利推进事物,在现实中依然存在着众多的异质事物。只有尊重这些异质事物,“统一”才能具有生动活泼的内容。在这个意义上,为发展有关社会信息的研究,不仅应重视学术上的实体论,而且学术上的组织论以及程序论也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急切地追求坚固的成形框架是不妥当的,应该追求缓慢的相互混合的研究态度。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具有丰富的学术上的未来性和可能性的社会信息学及社会信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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