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研究论文_胡竞文

重要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研究论文_胡竞文

(本溪市消防局 辽宁 本溪 117000)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型建筑如雨后春笋一般拔地而起,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也成为人们越来越重视的话题。很多公共聚集场所的建筑的结构比较复杂,空间大,可燃物体多,人员密集,存在的火灾隐患就会增多,假设发生了意外火灾,如果消防设施和管理上没有做到位,必然会造成大的损失。近几年,火灾事故频频发生,为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对公共聚集场所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进行评估是一个具有十分必要的评估。因此,本文主要研究了重要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消防安全评估。

【关键词】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44(2017)14-0221-02

一般重要公共聚集场所的占地面积都会比较大,人员密集,易燃物体和机电设备多,假设发生了火灾,人员疏散工作比较复杂。因此人们在享受经济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伴随着更多的安全隐患,这成为消防管理工作的首要关注的重点。比如之前发生在公共聚集场所的火灾,河南洛阳东都商厦特大火灾、辽宁本溪歌厅大火、吉林中百商厦火灾等都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了损失,警示人们安全意识的重要性。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人们生活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与评估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必要性。

1.大型公共聚集场所建筑火灾的特性

1.1 起火原因众多

大型公共聚集建筑的外在占地面积大,空间大,体积大,内在的机电设备使用功能和建筑分区都比较复杂,存在很多引起火灾的火点,起火的原因也多种多样,无法预料。假设发生了火灾,因为商场的通道极易导致烟气回流,火灾面积扩大,火势更加凶猛。

1.2 极易导致大面积火灾,受影响的建筑空间范围扩大

一部分的公共聚集场所建筑因为功能的需求,会把中庭等大空间和建筑物的其它空间相连,假设发生火灾,这样的功能需求好似为室外环境,氧气充足,给火灾提供了燃料,火焰会迅速的扩大面积并伴有大量的浓烟冒出,增加了消防队的工作难度,造成更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1.3 安全疏散和救援工作难度大

大型公共聚集场所一般都会聚集很多人员,疏散路线较多且复杂,加上人们对周边建筑环境地形都不熟悉,人员成功疏散难度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假设发生火灾时,建筑物需要灭火或者控制烟气的空间比较多,浓厚的烟雾使得消防队的能见度差,灭火与救援疏散工作同时进行,给人们的救援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1.4 火灾不易及时被发现

在大型公共聚集场所建筑发生火灾时,采用普通火灾探测传感器无法正确的识别火灾源头或者判断出发生火灾,因为大型公共聚集建筑的空间大,在火灾短时间内冒出的浓烟被大量空气稀释,烟气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很难敏捷的感应到,当传感器正式启动时,火灾有可能已经发展到无法控制的地步,错过了第一时间绝佳灭火的时机。

2.重要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消防安全评估

2.1 消防安全评估等级区分

大型公共聚集场所建筑的消防安全等级分为三级别:Ⅰ级、Ⅱ级和Ⅲ级。有优、良、差三个安全等级,直接评定和综合评定两种评估方法。可以通过四个方面来评估建筑的消防安全等级,第一方面整个建筑的平面布置和消防通道设置状况;第二方面消防器材都放置到专门的位置上,检查是否还可以正常使用;第三方面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全面;第四方面利于人员疏散的设备的完善状况。

此外假使大型公共聚集场所建筑出现下列三种情况,就只能给Ⅲ级的消防安全评估等级:(1)没有遵循相关规定在场所竣工验收时擅自投入使用;(2)场所竣工验收时经验收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而擅自运行使用的;(3)以前被公安消防机关评定为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的。

2.2 评估程序与管理

每年会进行评估一次关于重要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等级,评估的场所要把所需要提供的材料递交给评估单位,(1)公共聚集场所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和消防安全制度、应急疏散和防火灭火方案及演练情况汇报;(2)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和往年的防火检查记录表、火灾事故情况报告,场所单位平时组织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和领导批示;(3)提供场所消防设备检测报告、设备保养维修报告、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状况报告,以及根据实际需要提交的能够证明场所安全管理状况的其他文件。

评估单位要结合场所递交的有关报告文件和实地检查公共聚集场所,检查的重点是消防设施的配置状况,人员疏散通道设置,消防安全管理的实际办法。如果只是第一次办理消防手续的场所单位可以直接评估。

依据大型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等级评估结果,公安消防部可以相对应的监督及管理控制场所单位。如果评估结果是达到一二级场所单位,有关管理部门可以调动此类场所的积极性配合消防工作,减少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场所检查的次数,公安消防部可以把有限的人力发挥到其它需要监督控制的公共场所中去。但是如果没有达到一二级场所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谨慎严厉的检查监督该场所,制定相关处罚标准,特殊情况下可以执行撤销行政许可的方式。

3.重要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消防安全改善方法

3.1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分类公共聚集场所实施统一归类管理

第一,公安消防行政部门要把公共聚集场所按照类别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有利于其日后统一归类管理公共聚集场所,可以分为娱乐、购物、餐饮、学校、医院、养老院。第二,再考虑场所的人员密集程度以及火灾事故的特性后,督促场所单位制定关于安全用电,灭火及应急通道等规章制度,消除极易发生火灾的安全问题,制定可实施的办法,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办事效率同时,也提升场所单位的预防及解决火灾突发状况的能力。第三,加大力度来监管公共场所工程的建筑设计和验收,及时的解决在施工和装修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绝对不允许任何场所单位有不正规不规范的施工现象存在,把一切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中。

3.2 确认主体责任,保障公共安全

第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主体责任进行明文的规定是很有必要性的,这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和保证社会稳定。对场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职责进行明确的规定,真正的把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等工作,采取预防为主、防治为辅的工作方法,增强自身自救能力,可以切实的做好防范工作,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概率。第二,公共聚集场所要不定期的对自己的建筑结构,防火等级,防火设备安置进行检查,找出不符合规定的消防措施并整改,明确防止火灾的要求,确实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第三,要不断的提高场所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定期的开展,可以促使员工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来,保证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林道平.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与评估[J].中国科技信息,2012,09:167.

[2]杨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分析[J].科技信息,2012(20):106-106.

[3]林丽.公共聚集场所火灾隐患分析及消防安全对策[J].科技视界,2014,23:349.

论文作者:胡竞文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知识》2017年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7/17

标签:;  ;  ;  ;  ;  ;  ;  ;  

重要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研究论文_胡竞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