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写手:暧昧的身形与尴尬的身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身形论文,写手论文,暧昧论文,尴尬论文,身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网络写手的新淘金神话
“互联网提供了一种可能:我东西搁这儿,大家先看,看着还行,要下载,您就付我这下载的钱,一页一毛,就咱俩之间,一对一,不许中间的人抽成……”随着网络文学人气的迅速飙升,王朔早年对互联网时代文学传播机制勾勒描画的这一远景,很快就变成了现实。2003年,起点中文网率先开始推行网上付费阅读的运作模式;而网络签约写手,则随着这一机制的启动应时而生。
2005年起,起点中文网开始面向站内签约“白金作者”,为自己的“顶级”签约写手树立个人品牌,并大幅提高其稿酬收入。“白金写手”们得到了相对强势的支持和宣传后,已经有近半数转化成了全职网络写手。“我们签约的1700位作家中,年薪过百万的有20多位。我们实行月薪制,作者可以得到作品收益的70%。”盛大文学总裁吴文辉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盛大文学包括起点中文网、晋江原创网和红袖添香三家网站,乃国内网络文学产业的龙头老大。在起点中文网成功走出商业化模式的第一步后,幻剑书盟、天鹰文学、翠微居等主流文学网站以及新浪、网易、腾讯等各大门户网站的读书频道也纷纷群起效仿。数以万计的网络写手与文学网站签约,坐在家里网上码字便可年资百万,成就了近年文坛为之侧目的又一网络文学神话。
当神话就像一位不速之客突如其来但却真切确凿地站在你的面前,人们的反应常常是错愕与疑惑。面对“签约写手”这一中国文坛近年陡然崛起的新生事物,讶异乃至质疑的嘈杂声响在人们已经习惯了的“文坛”深处始终未曾消歇:不少奉“穷而后工”为职业规范的“纯文学”作家将他们的劳动成果斥之为“拜金文学”或“伪文学”,而更多因“真理在握”动辄义愤的饱学之士则厉声诘问他们的身份。似乎像走错了房间的莽撞鬼面对房主暴喝时的哑口无言,那些忙着网上码字的签约写手们面对质疑和指责普遍选择了沉默。这份意味玄奥的沉默,让始终隐身于电脑屏幕后面的他们身形越发暧昧模糊,身份越发尴尬可疑。
二、“体力劳动者”还是“脑力劳动者”?
商业模式被引入文学网站的运行,使得那些签约网络写手们成了不停敲击键盘的“疯狂机器”。一部人气较旺的网络小说,其作者每天的更新量达到3 000字到20 000字。目前最火暴的网络签约“白金写手”唐家三少前不久在个人主页上称:入行以来,从未“断更”(暂停更新)。正是这种从不间辍的劳作,才有了其洋洋上千万言的丰硕成果:从2004年2月开始在网上写小说,先是80万字的《光之子》,然后是150万字的《狂神》、160万字的《善良的死神》、180万字的《惟我独仙》、160万字的《空速星痕》,还有目前正火的200多万字的《冰火魔厨》……“签约写手”这种模式,造就了一批年产量上百万字乃至数百万字的“网络舒马赫”——他们中有人不无自嘲地自称是的士司机一般的“体力劳动者”。
读者花3分钱阅读1 000字文章,作者和网站“一二分成”或“二一分成”,这是当下网络文学业内基本的赢利分割模式。除此之外,不少文学网站还围绕着“更新字数”创设了一系列奖金激励模式。例如,某网站最近颁行“全勤奖”方案,规定该网站签约作家一个月内每天完成5 000字合格更新,月奖金500元;一个月内每天完成1万字合格更新,月奖金1 000元。
显然,是网络文学时下盛行的这种赢利模式造成了签约写手的特定写作状态。“吸引更多用户付费阅读”,乃是网站与作者共同的首要目标。为了达成目标,网站将用户导入作品,而作者则需要以快速的更新来完成用户人气的聚集和用户黏度的建立。在网站所建立的生存法则中,连载作品之间显然存在着抢夺用户的竞争,而在大多数作品的内容和水准都差别不大的时候,更新速度便合乎逻辑地成了写手在竞争中胜出的一项关键指标。毋庸置疑,无论是写手的“勤奋”状态,还是带来这种状态的网站制度的创设,都是基于一条朴素的商业逻辑——用户对网络文学作品阅读的需求。当这套商业运营机制及其所决定的签约写手的写作状态随着网络文学的发展而被不断深化之后,主流网络文学作品命定地成了一种属于通俗文学范畴的快速文化消费品。
不管身形如何暧昧模糊,作为一种属于通俗文学范畴的快速文化消费品的生产者,签约网络写手们既是“脑力劳动者”,又是“体力劳动者”。就生存—写作状态而言,确切地说签约写手乃是一种在特殊商业运行机制下劳动强度特别巨大的新型文化工作者。
三、文学艺术家还是文字匠人?
作为新兴网络产业的从业者,致力于文学写作的签约写手们的身份界定的确有些令人进退两难。他们究竟是文学家还是技术工人?
在冷眼和争议声中,中国网络文学不知不觉已从一个懵懂的稚子迅疾成长为一个令人刮目相看的青涩少年。短短十多年间,几乎每年都有若干本畅销书来自网络,在颓靡的中国读书界演绎出耸动火暴的神话。面对着骤然而来的网络旋风,不少对中国所谓主流文学或正统文学感到深度失望的学人,将他们期冀的目光投向了由网络传播技术赋予了更大自由空间的网上写作。然而,网络文学这个青涩的少年似乎并不怎么在意这份期许;带着年轻人常有的那种执拗和散漫,循着固有天性所规定的性格逻辑,那些曾被暗暗寄予厚望的网络作家曾几何时便就彰显出了“网络写手”的历史面相。是的,血液中先天的技术秉性与倾向于产业资本的商业天性,其实早就注定了那些一相情愿的“人文”或“艺术”期许必会流于虚妄。细细品味,也许人们不得不承认流于虚妄的期许,表征出来的只不过是缕缕“绝症乱投医”的悲哀与无奈。
签约“白金作者”唐家三少在接受《竞报》记者采访时说得很清楚:“我的作品想要表达的意义很简单。就是希望给读者们在紧张的工作、学习之余有个放松身心的机会。……当然,前提是在快乐中感受,所以,我从不写悲剧。”网络文学是什么?冷静下来细细思量,当不难辨认网络文学是一种由传播技术革命所带来的新兴文化产业,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文化休闲或娱乐方式。基于此,网络签约写手的身份确认就成了一个没有多少实质意义的“伪问题”;“网络写手”这个称谓本身,已经对其属性作出了最好的说明。是的,你完全可以将他们视为“技术工人”,只不过现代语言哲学提示我们:比起建筑工人手中的“砖头”,他们经由键盘码弄的“文字”包含着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力量和神奇;虽然他们仅仅是以自己的方式召唤并使用这份“力量”和“神奇”。当然,你也完全可以将他们称之为“文学家”,但现代艺术哲学提示我们:在现代社会—文化体系中,民主化进程及其催生的“审美生活化”和“生活审美化”已经使旧有“文学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重大裂变:昔日盘绕在贵族阶层、以“艺术家”自居的“文学家”,现在已经成了在“小众”圈子中流连逡巡、“纯艺术”的文学家;在他们之外,则是大量专门为大众制作、产品上喜欢印满“Best Seller”标志的“通俗文学”作家的大量涌现。
值得指出的是,用“网络写手”称谓网络上的写作者,并没有任何轻视、贬抑的意味存在;大众消费文化以及文化产业存在的合理性足以消弭可能发生的误会或疑虑。事实上,“网络写手”这一称谓中已然包含着的属性界定本身,可以确保人们在审视网络文学产业及其从业者时秉有清醒、理性的思想立场,进而可以避免因为视角偏差而生发出来的无谓指责伤害乃至贻误这个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当然,同时应该意识到:在当下的社会—文化语境中,建立并维护文学生态的平衡,是谓明智之举。这意味着,在适度调整传统文学理论指涉效能、鼓励网络写作发展的同时,也应客观、审慎地对待网络与文学的关系,有效激发旧有文学板块的活力,确保其不被现代传播技术手段的炫奇和副作用遮蔽自身的独立判断和价值立场,从而坚定地葆有来自传统的神圣灵性、人文情怀和伟大格调。
四、本性自由还是本性娱乐?
著名网络写手李寻欢早年曾称,网络文学的根本属性是自由,这种自由对网上的写作者来说,“不仅是写作的自由,而且是自由的写作。”这一论断如果仅仅用来指称前签约写手时代的中国网络文学,应该说还是基本能够成立的。
1997年圣诞节,美籍华人朱威廉编制了一个名为榕树下的个人网页,在上面书写自己的心情文字,并发布其他文学爱好者的文学作品;后来大名鼎鼎的第一代网络作家几乎都曾在这儿留下过他们最早的网络足迹。“当时没有人把网络写作当成一个事儿,都觉得是业余时间玩的东西”(李寻欢语)。显然,文学与网络最早的相遇,是由网民对文学的内在兴趣一手造就的,与外在的生财求名几乎全然无关。
1998年,蔡智恒《第一次亲密接触》的成功惊醒了他们。宁财神、李寻欢、安妮宝贝、慕容雪村……一个个闪光的名字因此从网络上迅疾升起,宣告着一个新的写作时代的正式降临。
但2002年,三个事件的出现却标志着新生的中国网络文学发生了急剧的转型:其一是慕容雪村的言情小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从网上到网下的持续火暴,宣示了网络文学对文坛的第一波冲击渐入高潮;其二是玄幻小说《我是大法师》横空出世,一时间风头无二,宣示了与网络游戏渊源关系密切的玄幻小说取代与传统文学渊源关联甚大的言情小说成为网络文学新的主流类型,生猛的中国网络文学也由此在创作范式上进入了它的第二阶段;其三则是华语网络原创文学基地榕树下网站因资金困扰被转手卖给贝塔斯曼。如果说“榕树”枯萎,宣示了网络文学第一阶段那种理想主义纯情精神的衰微;那么是时“榕树”的倒下,则明确昭告了以其为代表的文学网站非商业化时代的终结。李寻欢坦言:榕树下“死在没有转型,没有找到可以持续赢利的经营模式。”
在随之到来的网络签约写手的时代,网络文学的自由本性还在吗?签约写手们还享有李寻欢先前所说的那种“写作的自由”并因而进行着“自由的写作”吗?
卢梭云:“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作为西方人本主义的核心概念,自由从根本上来说是指构成人格基本标志的人之精神魂魄的自由,具体来说即超越了现实政治专权与金钱束缚的思想自由、表达自由、情感自由……自由精神与真理的精神、爱的精神血脉相连,共同构成了人类的普世价值。以此来审视网络签约写手的精神状态和写作状态,不难发现:尽管他们享有着现代网络传媒技术所赋予他们的文字发表的自由或方便,但他们却很少那种构成传统经典作家身份标记的精神魂魄的自由。他们普遍地漠视现实,回避苦难,摒弃理想,也就说不上会去展现带有原罪但又无辜的个体在历史展开的残酷逻辑中苦苦挣扎的悲戚身形、悲惨声息和悲壮命运。事实上,在失重的自由挥洒中,他们唯一关注的只是点击量及其所带来的金钱;在点击量和金钱的外在压力下,写手本来由技术所赋予的自由很快便在此种技术逻辑衍生出来的传播机制中归于丧失,即传播技术所带来的表达自由又被此种传播技术逻辑所展开的商业机制进行了剥夺。更致命的是,此种技术逻辑自然衍生出来的商业机制,非但剥夺了写手真正的思想自由和表达自由,而且同时也麻痹了他们作为特定现实和文化语境中的个体精神;由是,他们被商业目的所规定的定向想象力越发达,他们的想象也就越是丧失真正的文学想象应有的那种高贵的人文灵韵,越是在远离生命大地的虚无高空做徒劳的飞翔。在很大程度上,这种模式化的飞翔实际上迅速演变成为一种对飞翔动作的空洞疲沓的模拟。
质言之,在签约网络写手这里,网络文学的本性已从应然的“自由”转化为实然的“娱乐”。指归娱乐的功能属性将网络文学变成一种游戏——缺乏精神深度和厚重的轻飘的游戏,这也正是网络产业中网络文学和网络游戏能够携手并进的最深根由。
应该再次强调的是,在现代工业社会和市场体制下,网络文学的轻飘却并非没有价值。有意义的厚重存在是一种价值,匮乏意义的轻飘存在也是一种价值。有意义和无意义是相对并存的;我们永远在追求着意义,那是因为我们生来就置身在一个没有意义的世界。萨特称:世界是荒诞的,生命本是一份虚无;但虚无的生命依然值得一过,荒诞的世界依然值得留恋,它们因此都是有价值的。当用户需要并且愿意付费购买这份轻飘时,这份轻飘便获得了它的价值——是市场的价值和娱乐的价值,而非人文的价值和艺术的价值。
“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惟时光之神,会厘清所有争议;俟尘埃落定,“暧昧”与“尴尬”之谓自然澄明。
收稿日期:20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