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档论文,物价论文,新产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出现的必然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所谓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是指由于高档新产品出现(即生产和销售)而必然引起的总体物价上升的经济现象。
任何一种高档新产品的出现都必然会(或多或少地)引起物价上涨。这里说的高档新产品主要是指新出现的高档生活消费品。高档产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以当时当地的情况不同而转移。如手表、电风扇、电视机等在目前很贫穷的国家里是高档产品,而在比较发达或中等发达的国家里并不是高档产品。新产品则有两种含义,一种是从目前全世界范围来看是属于新出现的(高档的)产品,另一种是从一个国家的内部和不同的群体来看,属于相对而言的新产品。例如假设某国的空调机在大中城市里已基本普及,但在农村中还几乎是空白,因此空调机尽管在该国的大中城市已不是什么新产品,但在该国的农村来说还是新产品。这些相对而言的新产品同样也会引起物价上涨。
我们知道,目前的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和生活水平都较低,但它们具有巨大的生产潜力。在追赶经济发达国家的过程中,经济能迅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里必然会不断地出现许多高档新产品(整个追赶过程中各个不同阶段相对而言的高档新产品)。在这些发展中国家里,高档新产品对物价上涨的牵动特别明显。下面我们以这些发展中国家为例去讨论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的必然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把这些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发展中国家追赶发达国家的过程称之为经济迅速发展时期。
1、经济迅速发展时期伊始,一种或若干种高档新产品出现时对“老”产品引起的物价上涨
我们知道,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出现的高档新产品,一般都是由较多的零部件组成的,并且生产这些产品的劳动较复杂,因此这些高档新产品必然以较高的价格出售。在这里,这些高档新产品由于没有基价相比而谈不上价格上升。但是由于其价格较高即价格大大高于其价值,企业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最先采用新技术生产新产品的企业容易获得超额利润)。同时,这些企业的职工收入必然较高,因此他们可以购买新的高档产品,生活水平可以较快提高。
此时仍在生产“老”产品的企业,一方面,这些企业的职工希望能提高生活水平,赶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满足攀比心理),另一方面,这些企业(主)也想提高利润率,以便能逐步赶上或接近新产品企业的利润率。而要实现这些目的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扩大产品生产数量。这条路会因为市场容量的限制而走不通。二是适量提高产品价格(从理论上讲还有降低生产成本而不提价这条路,但是事实上在较短时期内企业一般难以较大幅度地降低生产成本,尽管这方面的工作时刻都需努力去做)。这时,所有的生产同类“老”产品的企业都不断地提高产品价格,虽然从总体上讲可能会更减少市场容量,但毕竟有相当部分企业由于其产品质量相对较好而可以提价成功,其产品销售量也不减少甚至有所增加,因此这些企业便可以达到提高利润率和提高职工生活水平的目的。另一部分企业则是提价失败,销售量下降,进而发展到企业破产或转产,各生产要素在社会生产过程中进行重新配置。
可以说,物价的适量上升是“老”产品企业在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其企业职工的生活水平可以得到提高的必要条件之一。任何政府都不可能在此时期里对大量的生产“老”产品的企业进行补助等,只有通过适量涨价的办法才能真正解决这些“老”产品企业的发展等问题。这也就是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的必要性之所在。
2、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大量高档新产品的不断涌现而形成的大部分产品的物价上涨
该时期不同阶段中新出现的各种高档产品,从开始阶段的电风扇、洗衣机、黑白电视机等,到后来的冰箱、彩电、电话、空调机、摩托车、轿车、高级住宅等,每一种高档新产品从在该国兴起以及逐步成为“消费热点”,一直到在该国居民中基本普及,一般都至少有三、五年或七、八年甚至十多年(如轿车等)的时间。一般地说,一种新产品在第二、三年乃至以后若干年,其产品价格往往是上升的。因为:其一,此时的新产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还很有限,同时部分零部件的价格往往在上升。其二,此时期该种产品的产量一般会增加,但是由于广告的作用和人们的消费攀比心理作用,需求量的增加往往更大,所以新产品常表现为供不应求的状态。其三,别的产品价格此时也大多处于上升状态,这对于新产品价格的上升也有一定的影响。
当然,一种新产品经过三、四年或者更多几年以后,其价格必然会趋于稳定乃至逐步下降。因为:其一,此时产品的供求已趋于平衡乃至供大于求。这里一方面是由于此时生产数量已可以大量增长,另一方面是由于相当部分居民已购买了此产品,购买“高潮”已过,产品普及率已较高所致。其二,此时产品的劳动生产率已有一定的提高,很显然,这种产品在此时已由新产品变成了“老”产品。
然而,当新产品变成“老”产品,产品价格趋于稳定或下降时,这些企业的利润收入必然会逐步下降,其职工生活水平也会随着而逐步下降。这时,上述的“老”产品价格变化的规律又已适用于这些由新变“老”的产品,于是,通过同类产品的各企业之间在提价等方面的竞争(一部分企业在竞争中失败而破产或转产),这些产品的价格又由“低谷”缓慢上升,与多数产品一样重新踏上价格逐步上升的征程。
总之,一种高档新产品在刚出现的几年里往往(或必然)在上升。若干年后其价格将会稳定乃至“回落”,持续一段时间以后,其价格又会同大多数“老”产品的价格一样逐步上升。
在经济迅速发展时期,高档新产品是不断地涌现的。这样,一种又一种,一批又一批的各领风骚三、五年的高档新产品,不但自己的价格在上升,同时也强有力地牵动别的“老”产品的价格上升不断地持续地上升。一批又一批的高档新产品,犹如一排又一排的巨浪,强劲地推动着该时期的大部分物价不断地持续地上升。高档新产品乃物价上涨的压力之源。
在经济迅速发展时期,有些高档新产品在刚开始出现时,由于其生产较为容易(如某些高档家电产品),生产厂家采取所谓“高点强攻”的战略,这些高档新产品在刚问世时便达到了供求平衡或供大于求的水平。因此,这些高档新产品价格确定之后就一直没有再上升,而是会缓慢下降。我们并不否认这种现象的存在。但是,即使是这种类型的高档新产品,它们的出现也会引起物价上涨。因为,这些高档新产品的价格毕竟较高(每件商品常为若干千元或若干万元),生产中、低档“老”产品的企业,为了让职工们买得起这些高档新产品,也会(甚至必需)提高他们的产品的价格。因此这种类型的高档新产品也对物价上涨具有较大的牵动力。
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大量高档新产品的涌现而形成的大部分产品价格上涨,不但是必然的,而且是合理的。这种合理性的主要表现是:
第一,该时期大量高档新产品涌现而形成的这种物价上涨儸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实力。(1)在产品提价过程中获得成功的“老”产品企业,可以获得较好的利润,这不但可以使这些企业有可能进一步扩大“老”产品的生产,而且可以使这些企业有可能对新产品的生产进行投资。而在产品提价过程中失败的企业虽然被淘汰,但其生产要素如厂房、工人等可以在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重新配置,这对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来说也是有益的。(2)生产高档新产品的大多数企业,必定可以在物价逐步上升的过程中获得较丰厚的利润,从而有利于这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这样,生产新、“老”产品的大多数企业的生产都可以得到迅速发展,因此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就必然可以获得较快的发展,整个国民经济的整体实力就必定可以大大增强。
第二,该时期大量高档新产品涌现而形成的物价上涨,有利于提高人民的实际生活水平。在生产高档新产品的企业中就业的职工和在生产获得提价成功的“老”产品的企业中就业的职工,必然可以取得较好的收入从而可以提高生活水平,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也可以通过财政等途径提高收入而提高生活水平。总之,由于整个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迅速的发展,社会总产品数量大量的增加,同时社会购买也大量增加,因此其结果必定是可以使大多数人的实际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当然,小部分人由于其企业被淘汰或者其事业单位工资等收入增长缓慢,可能会出现生活水平提高缓慢甚至生活水平下降的现象,国家对这些人应及时地适当地给予救济和帮助。另外,从总体上讲,该时期物价的较快上涨,必然会导致社会各阶层的实际收入出现较大程度的变化,国家在此时期必须注意不断地积极地调整各阶层的收入水平,以利于社会和经济的稳步发展。
二、物价上涨幅度的量化分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进入经济迅速发展时期的前夕都具有巨大的生产潜力,因此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初期和中后期,都必然会有大量的高档新产品涌现,而原有的大部分中、低档产品的产量也会不断增加。因此从总体上讲,社会商品的总量在不断增长,所以此时期投放的货币量必须随商品流通数量的增多而增多,否则就必然会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时期我们较大量的增加货币发行,并不意味着货币发行量过多,这仅仅是为了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充其量是货币发行量比较充足而已。而如果我们能按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适量增加货币发行,此时期则必然会出现上述的大量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同时也必然可以使国民经济得到较快较好的发展。
笔者认为,可以把发展中国家追赶发达国家的整个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划分为前、中、后期三个阶段。一般地说,在前期(约10年左右)出现的高档新产品数量较多,包括电风扇、洗衣机、黑白电视机、中高档家具、电冰箱、彩电等,其档次与中、后期的高档新产品相比较低,在社会上普及较为容易,因此前期的高档新产品对物价上涨的牵动力较强。中期(约10—15年左右)出现的高档新产品数量也较多,包括空调机、摩托车、高级音响、家庭电话、国内旅游、私人普通住宅等,这些产品档次虽较高,但在社会上普及也不是很难(当然比初期的高档产品的普及要难一些)。因此,中期的高档新产品对物价上涨的牵动力最强。后期(约10—15年左右)出现的高档新产品数量相对较少一些,主要有家庭小轿车、录像机、家庭电脑、国外旅游、私人高级住宅等,这些产品档次很高,在社会上普及比较困难。因此,后期的高档新产品对物价上涨的牵动力与前、中期相比相对较弱。
在发达国家中也存在着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但是在发达国家中,上述的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出现的各种高档新产品早已得到普及,而发达国家中出现的如私人飞机之类的更高档的新产品数量很少,并且这些很高档的新产品的普及非常困难。因此发达国家中的高档新产品对物价上涨的牵动力很弱。
我们可以把世界上现有的消费品划分为1—5档。1档产品是最低档产品,5档产品是最高档产品(以后新出现的更高档的产品可划为6档)。发达国家的居民目前已基本普及1—4档产品,5档消费品的普及率还不高,这种高档产品的普及相当困难,因此发达国家里的高档新产品对物价上涨的牵动力并不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居民目前基本普及的只是1—2档消费品,3—4档的消费品的普及率还很低。在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可以取得迅速发展的情况下,3—4档的高档消费品的普及是相对容易的。因此发展中国家里高档新产品对物价上涨的压力是很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迅速发展时期的物价上涨率理应高于目前的发达国家。
上面的分析表明,在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大部分物价上涨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但这并不是说物价上涨的幅度一定很大,也不是说人们在物价上涨的趋势面前毫无作为。事实上,经济迅速发展时期是大部分物价都在上涨,但涨幅一般都不会太大(因为涨幅过大时产品的销售立即就会出现困难),并且人们还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去调控物价的上涨幅度。根据经济迅速发展时期的前、中、后期高档新产品出现的数量、档次和普及的难易程度,再加上人们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去调控物价,笔者认为,在前期,年物价上涨率以11—15%左右为宜,最高不宜超过18%。在前期的物价上涨的“形成”中,由高档新产品价格本身上升大约可形成(物价总水平上升的)2至3个百分点,由“老”产品价格上升大约可形成8至10个百分点,由统计上的翘尾巴影响大约可形成1至2个百分点;在中期,年物价上涨率以13—17%左右为宜,最高不宜超过20%。在中期的物价上涨的“形成”中,由高档新产品价格本身上升大约可形成2至3个百分点,由“老”产品价格上升大约可形成10至12个百分点,由统计上的翘尾巴影响大约可形成1至2个百分点;在后期,年物价上涨率以10—14左右为宜,最高不宜超过17%。其中,高档新产品价格上升大约或形成1至2个百分点,“老”产品价格上升大约或形成8至10个百分点,统计上的翘尾巴影响大约或形成1至2个百分点。在前、中、后期各个阶段中,“老”产品价格上升形成的物价上涨所占的比例较多,进一步说明了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再有,前、中、后期各个阶段的年物价上涨率都不宜低于10%。物价并非越低越好,因为,每种高档新产品出现(生产和销售)都必然会引起一定的物价上涨,因此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在一定幅度以内的年物价上涨的“空间”(幅度)也就是生产力发展的“空间”,这点相当重要。如果我们一定要人为地(主要通过减少货币供应量等)将年物价上涨率控制在10%以下,那么就必然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10—20%幅度以内的年物价上涨率,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是绝不会发展成为恶性物价上涨的。
从目前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我国已开始进入了经济迅速发展的中期,因此在未来的10—15年之内,我国的年物价上涨率应以13—17%左右为宜,最高不宜超过20%。同时,我们也没有必要把年物价上涨率人为地降到10%以下,否则将会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
三、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理论与西方的结构性通货膨胀理论、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理论的比较分析
西方的结构性通货膨胀理论中所讲的“结构”是指部门结构。该理论认为,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很难使生产要素从生产率低的部门转移到生产率高的部门、从渐趋衰落的部门转移到正在迅速发展的部门、从非开放部门转移到开放部门。但是,生产率提高较慢的部门、正在衰落的部门和非开放部门,在工资和价格方面都要求“公平”,要求向生产率提高快的部门、正在迅速发展的部门以及开放部门“看齐”,要求“赶上去”,最终导致一般物价水平持续的和显著的上涨。
西方结构性通货膨胀理论中关于工资刚性、各行业的“攀比”的分析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但是,笔者认为:
第一,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来说明结构性物价上涨是值得怀疑的,高档新产品才是导致发达国家物价上涨的主要根源。结构性通货膨胀理论认为,一些部门(工业部门)由于劳动生产率高,工人的工资相应提高快即每个工人的工资上升相应较快,从而导致劳动生产率提高较慢的部门(服务部门)的工人“要求”提高工资,进而导致这些劳动生产率提高较慢的部门的价格上升,造成整个物价总水平的上升。笔者认为,结构性通货膨胀的这一理论似乎是不能成立的。首先,从理论上讲,一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必然会(或常常会)导致该部门的产品价格下降。我们假定劳动生产率提高较快的部门(工业部门)和劳动生产率提高较慢的部门(服务部门),在国民经济中从物价统计的权数方面而言各占一半左右,那么,劳动生产率提高较慢的部门(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较快的部门的影响而导致)的物价上涨,就会被劳动生产率提高较快的部门自身价格的下降所抵销。其次,如果说劳动生产率提高是导致整体物价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那么,顺理成章的推论便是,在一批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当的国家里,哪一个国家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得越快,它的物价上涨水平就应越高。然而,这个推论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因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毕竟是可以使物价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
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追赶发达国家进程中的经济迅速发展时期,还是在发达国家中的经济缓慢增长时期,在那些生产比较适销对路的高档新产品的企业中就业的职工,不管其劳动生产率提高状况如何,都可以获得较高的工资收入。这些企业一般也可以获取丰厚的利润,因而都会导致整个物价水平的上升。同时,所有国家中较适销对路的高档新产品对于物价上升的影响的面是较大的,几乎对其它产品的价格上升都有程度不同的影响。由于高档新产品“价位”(价格)较高,在该产品未普及之前,它都会牵动着别的产品价格上升。因此,高档新产品才是导致发达国家物价上涨的主要根源。
第二,处于迅速发展、兴旺发达的部门的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当然会更高,从而会导致处于衰落的部门向他们“看齐”,最终引起物价上涨。然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目前的实际情况表明,这种处于兴旺发达的部门,大多数都是属于生产高档新产品(包括各种耐用消费品和旅游等)的部门,这也说明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里,高档新产品是牵动物价上涨的主要力量。
第三,结构性通货膨胀理论认为,一旦世界市场的价格上升,那些同世界市场联系密切的开放经济部门的价格会随之而上升,这些部门的工人看到价格上涨,就会要求提高工资,进而再影响到不开放的经济部门和导致整个物价水平的上升。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是正确的,并且在世界市场上价格上升的产品自然既有高档新产品也有中、低档的“老”产品。然而,这种观点却不能否定我们关于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的理论。因为我们在肯定高档新产品的出现会牵动物价上涨的同时,并没有否认少量“老”产品价格由于种种原因而上升从而导致整个物价水平的上升。这两者是可以同时存在,并行不悖的。
所谓成本推进型物价上涨,通常是指由于商品生产成本增加而导致的物价上涨。而在“商品生产成本”的增加中,主要又是由于工资的增加而造成的。实际上,工人之所以要求提高工资,其重要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其一,由于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在上升,因此为了维持生活,他们必然要求提高工资;其二,由于高档新产品不断出现,社会上已有一部分人能享受这些高档新产品,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而工人们只有提高工资,才可能赶上时代的潮流。后一个原因往往更为突出、更为重要。所以,成本推进型物价上涨从本质上讲也就是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至少,成本推进型物价上涨所体现的主要也是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
四、正确认识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具有重要意义
正确认识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的必然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可以使我们正确地确定一国的货币需求量和供应量,从而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果我们能正确地认识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大量)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的必然性、合理性和必要性,我们就可以依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较大量地(适量地)增加货币供应量,从而可以有力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否则,我们在该时期的大部分物价上涨面前就会惊慌失措,就会在促进生产力发展与控制物价上涨的问题上左右为难。而在此时期为了使物价回落(回落到10%以内),则必然会人为地抑制货币的供应量,从而必然会延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乃至政府对物价上涨的心理承受能力。如上所述,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出现的高档新产品牵动型物价上涨是必然的、合理的乃至必要的,这就犹如一个人在跑步时必然会出汗一样。如果我们认识了“出汗”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知道“出汗”是一件好事,那么我们对“出汗”就不会担惊受怕,这自然地也就提高了对“出汗”(物价上涨)的心理承受能力,政府也不需要为了“出汗”这件事情去做什么解释;或者为了不“出汗”或少“出汗”而采取什么行动。
第三,可以使我们比较客观地正确地认识目前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特别是物价上涨的现象,从而正确地制订我们的策略。国内外许多学者都以发达国家目前即90年代的物价上涨率和货币供应增长率等,来看待(抨击)目前发展中国家的物价上涨率和货币供应增长率。其实,这种思维方式是不正确的。因为,目前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中存在的高档新产品对物价上涨的牵动力的强弱很不相同,我们必须依据发展中国家的高档新产品牵动的物价上涨较强这一客观实际,去正确地制定我们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