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解释学阐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解释学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2)03-0015-07
前些年,学界对解释学的讨论很热烈,特别是用解释学有关理论来探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问题更为时髦,以致有这样的说法:“不讨论理解和解释问题,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探讨就难以从学理上得到深入。”[1]笔者虽不赞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非得过解释学这一根独木桥,但也认为多角度探讨确实有助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深入。到目前为止,学界借助解释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探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是否真的推进了对该问题的深入研究?应该说丰富了对该问题的理解,但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原因在于一些人只注意解释学原理的普遍性,而未注意中国解释语境和解释活动本身的特殊性。笔者认为,从解释学角度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或大众化,应结合中国特殊的社会历史情境以及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解释本身的特殊性,确立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解释学意识,进而建立一种具有规范意义的解释原则与解释方法。
一、保持马克思主义原本精神的解释学意识
什么是解释学意识?简单说就是为了使文本和理论能得到更好的理解,学习和借鉴西方现代解释学合理的理论成果,并灵活而辩证地运用这些理论成果来分析解决自身面临的理论解释问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树立解释学意识不是满足于照搬照抄有关解释学的理论原理和分析方法,那是“解释学搬运”而非解释学意识。换一种说法,解释学意识就是运用解释学使真理得以显现的意向、期待与体验。
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或大众化时,也有人强调要有解释学意识,不过此“意识”非本文所强调的解释学意识。在涉及解释学意识时,大多数人都把现代解释学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涉及的问题进行比对并发现它们的共同点,也就是以解释学的有关原理与思想来说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的解释学合理性。这些人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关涉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解释和应用的问题,而现代解释学又恰恰是讨论理解、解释和应用如何发生、如何实现。因此,借助解释学这一现代哲学方法或工具,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将解释学观点、概念比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以求论点上的对应,变成解释学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而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解释学,这样就遮蔽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独特性,比如它的民族性、地域性和时代性问题,因而不是文本所倡导的解释学意识。
在解释学讨论高峰时期,有人曾雄心勃勃地试图建立一种学科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解释学”,他们基于主观性的理解立场,要求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他们认为:“事实上,‘纯粹意义’(独立于理解者的意义)只存在于我们的假定中,因为文本本身永远是沉默的”;“实际上,我们只能回到我们所理解的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那里去”[2](P35)。沉默的文本是虚无的文本,是黑暗的文本,是一片寂寥的原始荒野。这给解释者发挥自身的主体性提供了无限的可能,读者如果要回到马克思的文本,那也只是读者自己所理解的文本,而非马克思的客观性的文本。这也就等于说,在解释活动中,读者回到文本的过程也就是读者回到自身的过程,“文本并没有一个原初的封闭的意义整体,它的意义内容是在间距化的作用下,在解释者对文本的理解解释的过程中不断生成的”。[3]马克思说了什么已不重要,马克思的文本只是研究者借题发挥的道具,研究者对马克思文本的所谓解释实际上都是在阐述自己的思想。这种解释态度或者说解释学意识,是一种纯粹的虚无主义意识,即无视文本的客观性意义,把理解者的解释活动看成是纯主观性的创造性活动。难怪有人批评这种观点“存在严重的缺点,对马克思主义理解运动产生了消极的影响”[4]。这种虚无主义的解释学意识,也不是本文所强调的解释学意识。
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理解和解释马克思主义?换句话说,我们究竟应当具有怎样的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学意识?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理论与实践、思想与现实关系的有关观点,我们显然不能从主体的思想观念出发,也不能从某种理论教条出发,而应当从我们的生存实践、生存经验出发,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然后进行文本的解读和思想的理解。正如马克思所说:“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5](P43)因此,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和解释首先不能脱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真视野,也就是说,你可以用一种全新的视野来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但这种视野不能与马克思主义的原本视野过分排斥,如果两种理论的世界观基础和价值、方法论体系之间存在完全的排斥性,或者相隔太远,那就无法达到真正的“视域融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的世界观立场,这是我们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释活动中必具的基本的解释学意识。这种解释学意识要求我们要永远保持马克思主义的原本精神。如果这种原本精神都丧失了,那也就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而是解释主体的一种自我解释。
当然,问题还有另外一面:马克思主义总是要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正如毛泽东所说:“马克思这些老祖宗的书必须读,他们的基本原理必须遵守,这是第一,但是,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任何国家的思想界,都要创造新的理论,写出新的著作,产生自己的理论家,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单靠老祖宗是不行的。”[6](P70)马克思主义要发展,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如何才能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呢?长期以来,我们在自身的理论框架内,总不能很好地论说如何实现理论的发展。我们一般是运用认识论辩证法来对该问题进行论证,即理论通过实践而实现发展。这大体来说是没错的,但对于其中的作用和转化机制,对于理论如何在维持继承与创新的平衡中得到发展,总是没有作出很好的说明。实际上,除了吸收新的实践成果外,理论的发展还有赖于吸收别的理论元素,借用“他者”的眼光来使自己得到补充、丰富和发展。也就是说,理论的发展除了依赖实践的检验、校正、补充之外,还须通过对理论的合理解释来达到。毛泽东曾强调:“解释和发展,这就是我们的工作。要解释,我们现在解释太少了,还要发展,我们在革命中有丰富的经验,应当发展这个学说。”[7](P192)邓小平也曾发出感慨:“多年来,存在着一个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理解问题”[8](P291)。理论要发展就要解释,而要解释就不能囿于旧有概念的封闭式循环,解释学恰恰提供了突破这种封闭式循环的新眼光。
因此,作为一种解释学意识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一种融合了马克思主义有关解释学思想和现代解释学合理看法而形成的一种新的阅读与理解视域。这种阅读与理解视域之所以被称为“大众化解释学”,一是强调它是一种以大众为指向的解释技术和解释智慧,二是表明它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解释对象的解释智慧与解释技术。正因为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特定的解释对象,它便不同于西方现代解释学所强调的一般性的解释原则,与之相比,二者既有相同点,更有相异点,这也决定了大众化解释学是一种独特的解释意识,它有自己独特的解释原则与解释方法。
大众化解释学在现实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实践内容与一般解释活动不同。例如,对大众化解释学而言,“解释学循环”就是理论回归大众以及把大众的经验上升为理论的过程。通过理解和解释大众日常生活,将生活经验上升、概括为理论,构建新的大众话语,然后将理论话语再通过理解与解释即实践的途径,让理论应用于现实,从而构建新的思想和语言的现实,进而形成历史文化传统,这就是大众化的“解释学循环”。
同时,作为一种解释学意识的大众化,与我们传统对大众化的理解也有迥然不同的意趣。按传统的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需要为大众所熟悉、所掌握,这种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大众熟悉、掌握的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大众化是宣传与启蒙的途径,或者说是一种语言符号的转换方法。在传统的理解中,大众化更多地被看做是一种以通俗化为向度的解释技术,而作为解释学意识的大众化则具有一种宽广的视界,在这种视界内大众化虽仍是一种解释技术,但更是一种解释智慧,解释智慧也就是生活的智慧。解释学意识的大众化的寓意,就是如何通过解释活动使人能合乎本性地生活,能更有诗意地生活,能更直接地体验到存在的真理。
以上说明的是,因为现代解释学理论的引入而使大众化丰富而深刻的当代意蕴得以澄明,现代解释学与大众化具有深刻的内在一致性。但大众化也具有自身鲜明的独特性。下面,我们进一步说明作为解释学意识的大众化与一般解释学所不同的独特性。
在一般解释学理论中,有一个“视域融合”的问题,即由于解释者和被解释对象之间存在着不同的理解视域,故历史与现实、传统与当代、文本与它的解释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张力。解释活动就是使这种存在张力的两种视域走向融合。所以,一般的解释学就是要处理好解释者与被解释对象之间的视域冲突,通过双向的互动达到一种更宽广的视界。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作为一种解释学,它所要处理的问题可能比一般解释学要复杂一些。因为它除了具有解释学的共性之外,更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它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的解释者与被解释对象存在着视域同一的问题。解释者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者,是这种理论的信仰者,解释对象就是马克思主义本身。这种解释更像是专利拥有者对自己生产的专利产品所作的展示与解释。由于信仰者与信仰对象存在着视域同一问题,所以如何保持解释客观有效而不变成一种自说自话是大众化解释学不得不解决的首要问题。
大众化解释学的特别之处还在于:同一解释对象却面对着解释者的代际更替,前代解释者与后代解释者在方法、视域上存在差异。要在代际差异的前提下走向历史与现实的视域融合,推进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理论的继承与创新,这是要解决的另一重要问题。
大众化解释学还涉及向谁解释的问题。一般解释学只涉及理解、解释与应用,它们的解释受众是不特定的对象,而大众化解释学则有特定的对象,即无产阶级、人民大众、广大人民群众。既然涉及特定的解释受众,那就同样涉及独特的解释立场与解释方法。
此外,还有一个在意识形态框架下理解的性质问题。在意识形态框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与对一般文本的理解,其性质、程序、过程都是不同的。一般文本的理解允许也必然会出现理解的多样性,但意识形态框架下的理解则强调从多样性中走向统一。这样,现代解释学中禀有的浪漫情怀和自由个性,在意识形态框架下的解释活动中则有可能遭遇适度的限制。因为作为解释活动的大众化,其解释的对象并非客观的文本,而是一种理论的总体、一种延绵不绝的理论连线,对这种理论从理解到应用比起对单个文本的理解其内在机制要复杂得多。
正是基于以上的独特性,作为解释学意识的大众化,充分凸显了马克思主义现实性、主体性、革命性、民族性、时代性等多重主题和多种维度。
二、立足中国语境的解释原则
现代解释学有其解释学原则,特别是以海德格尔、伽达默尔为代表的哲学解释学,“并不通过方法程序的运用去追求客观的知识,而是追求对人的有限性和历史性进行解释和现象学的描述”[9](P31)。因为此时解释学由认识论、方法论层次进入了本体论层次。海德格尔、伽达默尔为代表的西方现代解释学,排除了解释学的认识论、方法论限制而进入解释学的本体论探讨,所以他们的解释学又被称为哲学解释学,这种解释学有自己的解释原则——自我理解。出于对自然科学方法论在精神科学领域运用的反感,这种解释学规定“自我理解”为自己的基本解释原则,认为“解释学就贯穿于人类自我理解的一切因素之中”[10](P75)。这种自我理解也就是一种自我反思,在“效果历史”意识中表现为视域融合,表现为辩证的问与答即表现为对话,对话又表现为共同体的团结,在团结中对话,在对话中团结,于是这种团结又表现为一种政治伦理,故又称为实践的解释学。因此,人们需要在当代世界中正确地进行自我认识、自我理解,从而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就是解释学作为精神科学的真理。
现代解释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许多方面可以沟通的前提,许多重要的概念和范畴都存在着进行互释和理解的可能。如“效果历史”意识与“历史的主客观统一”意识,“解释学循环”与“认识的辩证法”等,它们虽然不能说内涵完全等同,但至少存在部分交集。这样,现代解释学的解释原则同样部分适应于大众化解释学。但二者毕竟不能完全等同,意识形态框架下的大众化解释学毕竟存在诸多历史、文化的个性,所以它的解释原则必须是基于自身的历史、文化个性而来。
基于自身的理论个性,大众化解释学具有三个方面的解释原则。
1.面向生活、面向大众的原则。这是要解决一个解释立场的问题。前已提及,大众化解释学与一般解释学的不同点之一在于首先要确立明确的解释立场。只有解决了解释立场,才能相应地解决解释方法、解释视域、解释目标等问题。
一般解释学所设定的解释情景是:读者(解释者)——文本。读者(解释者)直接面对文本,没有中介的插入,所以就不需要确立解释者的解释立场,解释者自我就是立场。大众化解释学所设定的情景则是文本(理论)——解释者——大众。这里的解释者虽也有自我理解、效果历史等意识,但更多的似乎它不能满足于自我理解,而是要注重于另一种“大我”(大众)的理解。大众的生活情状不同,解释者的解释方式、模式也会有所不同。当社会存在阶级压迫、大多数民众文化素质较低的时候,我们需要启用“启蒙——解释”模式;当民族矛盾激烈、马克思主义需要更深入地进入民族土壤时,我们需要启用“民族——本土”模式;当经济相对发展,民众素质提高,利益、文化多元化的时候,我们需要启用“大众——人本”模式。
大众化解释学为什么要注重人民大众的解释立场?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发展历程以及当今中国的社会情势决定的。从大众化产生的时代背景看,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口号的提出,是在革命战争时期基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需要。为了革命,一批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者,在自己理解的基础上,通过特定手段向广大民众传播马克思主义,为的是发动更多的劳苦大众加入革命队伍中来。因此,如果追溯大众化作为一种解释学意识或解释学方法产生的社会时空条件,它的产生恰恰缘于革命运动的需要。也就是说,大众化的解释向度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通过解释者中介而通达民众,以便使理论变成“物质的力量”。这种所谓“物质的力量”就是改变世界的力量,而改变世界的主体恰恰是无产阶级。“哲学把无产阶级当做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做自己的精神武器。”[11](P15)
在革命语境中,无产阶级就是人民大众,大众化解释学的立场就是立足于人民大众,也即立足于无产阶级。当今时代,革命话语已转变为建设与和谐话语,革命时代群体之间的尖锐对立已不存在,敌我矛盾已被人民内部矛盾所取代。“大众已逐渐被祛除了革命与阶级的意味而更多地具有社会与文化的含义。”[12]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来理解,“大众”就是秉承传统意识并受着马克思主义教育的参与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绝大多数人。
如果我们更进一步上升到哲学存在论的高度来思考,“大众”在某种意义上也等于“生活世界”。在时代语境中,大众就是现实的人,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指的“从事感性实践活动的人”。这种“人”的存在形式是什么样的?马克思说:“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1](P72)因此,现实生活过程就是人的存在,也是大众的存在,“生活过程”不就是我们常说的“生活世界”吗?因此,人民大众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生活世界。大众化解释学强调面向无产阶级、面向人民大众,也就是面向生活世界。过去旧哲学的某些解释观念之所以是一种形而上学,就因为他们解释的出发点不是从普通大众出发,而是从精英的视点出发,把少数人的理想绝对化,从而使哲学走入寻求外在力量并用这一力量来解释现实世界的误区。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活动则以大众及其现实活动为切入点,使理论解释由玄学的梦呓变成现实的号角。
2.实践化、革命化的原则。这是确立大众化解释学的解释路径的。传统的对马克思主义解释有两种路径:一是苏联的传统解释,其特点是按领袖权威的个人意志选择、取舍、裁剪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二是以苏联传统解释为基础,用中国特定时代的政治性话语进行“修补”性解释。这两种解释路径有一个共同缺点,就是缺乏实践基础。
有人出于对以上两种解释路径的反叛,提出回到马克思主义的原初文本并在源头上加以重新解读,从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历史语境中恢复其原貌。因而他们试图发展一条新的解释路径,即围绕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进行学究性梳理,发掘马克思主义的哲学“隐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来就认为,真正的理论不是在文字的解释中形成的,而是在历史实践的基础上塑造的。马克思早期对资本主义社会所进行的道德、文化、哲学、社会等总体批判,都是根据社会发展的现实以及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需要而展开的。他对传统哲学的审视和对新哲学的展望、期待,是在实践的基点上进行的。所以,马克思的哲学革命,首先从破除烦琐的纸上研究开始;脱离实践性的现实生活,仅凭对前人文本的语言、意义的解释而希望发展哲学是不可能的。
马克思主义理论解释活动中的解释对象与解释者之间有一种特殊的关系即政治信仰关系,解释者有时很难从被解释理论所制造的氛围中跳出来,以致形成对传统话语的崇拜,因而也形成了对语言、文本的固守。正是针对这种情况,大众化解释学要求与时俱进地解释经典文本,对经典文本的解释固然需要进行正本清源式的梳理,但是这种解释如果脱离当代实践而转化为词句考辨和语义的循环,就不具有现实价值和当代意义。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批判精神,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活力只有在与历史实践的互动中才能展示。
实践化的解释就是革命化的解释。实践的原则要求以辩证的方法来处理理论与现实的关系,而辩证的方法就是批判的方法、革命的方法。实践作为人的特殊的存在方式,表征人与世界的否定性关系,即批判性关系。人以自己的活动改变外部世界,使之属人化,使之合乎人的目的和需要,由自在之物变成为我之物。人对外部世界的这种否定性的价值关系,体现着一种最深刻、最基本、最内在的革命性关系,体现了实践辩证法的深刻内容。马克思说:“辩证法在对现在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3](P112)
总之,通过实践化、革命化的原则来解释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解释学向我们呈现的是这样一种“解释学循环”:马克思主义通过解释者中介而进入大众生活世界,同时通过不断干预现实世界而得到再理解、再解释,经过如此循环往复过程,理论改变了现实,也改变了自身,形成新的大众话语,也建构出新的大众生活世界。
3.民族化、时代化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就在于其民族化、时代化,而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时代化的重要力量正是作为解释方法的大众化。
空间的多样性,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必然要采取丰富多彩的民族形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指出,《宣言》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11](P248)。大众化解释学的使命就是总结马克思主义民族化的经验,并制定新的理论解释与应用规划,使马克思主义更好地民族化。
民族化与时代化是紧密相连的,二者同时强调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要以时代、地点、条件为转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再指出,他们自己的理论不是死记硬背的教条,不是任意套用的公式,而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科学。
大众化解释学的时代化原则揭示了这种解释学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时代特征相结合,不断吸收新的时代内容,使马克思主义紧跟时代步伐。这种原则的根本要求就是要反映时代精神、回答时代课题、引领时代潮流,通过理解、解释与应用诸环节,达到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效果历史”。我们贯彻时代化的解释原则,必须准确把握时代主题,积极回应时代挑战,创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范畴、新论断,用富有时代气息的鲜活语言,用适合当今社会的表达方式,更好地阐明对当今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重大问题的主张和看法。
总之,作为一种解释原则的大众化,揭示的是这样一种理念:它要通过解释活动,真正揭示马克思主义的大众本性,要使马克思主义面向生活、面向实践、面向大众,即使马克思主义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理论的彻底性,又要使马克思主义关注、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马克思主义真正赢得科学性、解释力和感召力。
三、指向应用与发展的解释方法
在中国当代解释学发展史上,有人曾经试图建立一种在技术、方法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解释学。“在我们看来,除了可以直接把马克思主义看成是一种解释学之外,我们还可以类比圣经解释学、法律解释学和语言解释学,提出一种新型形态的解释学:马克思主义解释学。其含义就是指以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本著作为解释对象的一种解释学……它本身只不过是因如何来理解和阐释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而产生的一门解释学。”[14]这里的所谓“马克思主义解释学”就是关于如何理解和阐释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一门解释学,也就是从技术、方法、规范意义上来理解解释学。就对解释学的理解角度来讲,它跟本文是一样的。然而,将作为方法意义的马克思主义解释学仅仅限定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有解释对象范围过窄之嫌。把方法论意义上的解释学命名为“马克思主义解释学”,有可能导致人们误以为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一种解释学。
本文提出大众化解释学,既是想突出解释学作为一种方法、技术的意义,也是想强调这种解释学属于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体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及其衍生、流传物的具有“大众化”特色的解释活动。
大众化解释学贯用哪些方法来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解释呢?这里,需要分两个层面进行叙述,第一个是理解和解释层面,第二个是应用层面。从理论的理解、解释层面看,大众化方法主要有主客体统一法、理论实践统一法、雅俗结合法、继承创新法。
1.“主客体统一”法。这里的主体当然指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阅读者、理解者和解释者。客体指主体所面对的各种解释对象,包括文本的意义及社会环境与条件。主客体统一指在理解和解释活动中,将主客体因素综合起来予以考虑。这种方法既反对把解释活动看成是纯主观的活动,看成是决定于主体的意识活动,同时也反对按纯粹实验科学的逻辑来看待解释活动,而是看做是主体与客体二者视域不断融合的过程。“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以及历史理解的实在。一种名副其实的诠释学必须在理解本身中显示历史的实在性。因此,我就把所需要的这样一种东西称之为‘效果历史’”[15](P103)。伽达默尔的“效果历史”意识同样揭示了解释活动中主体客体辩证互动关系。
这种主体客体统一法在理论理解、解释中的运用表现为:一方面要承认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客观真理性和永恒价值,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同时又要支持和鼓励人民群众的理论创造,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在尊重人民大众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大众独立思考和思想选择的前提下,发挥马克思主义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2.“理论实践统一”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最重要的原理和处理问题的重要方法。
对实践与理论关系的理解,以往我们是在认识论范式下进行的,现在一些学者提出了新的分析研究角度。例如,有人认为:“马克思与其他现代哲学家应该划归于同一个思维范式,这种思维范式的特征说起来也很简单,那就是在批判并走出近代的主体性哲学之后,回到生活实践,视人类生活本身为对我们的思维或理论而言的最终基础。”[16]所谓实践哲学范式是相对于理论哲学范式而言的。理论哲学指的是从心灵、观念出发来解释现实,以抽象的本体世界为最高指归。实践哲学则从人类现实生活出发,人类生活为思想或理性的最终基础。在实践哲学中,理论思维是生活实践的一个构成部分,理论并不能从根本上超出生活,理论从属于广义的实践,只有在实践中理论才有可能存在并被理解。
现代西方解释学在理论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理解上也具有实践哲学范式的理趣。他们强调“效果历史”,强调理论与现实的“解释学循环”,这使我们从他者的视角中确证了“理论与实践统一”方法的合理性。
这种方法突出了这样一种应用性取向:马克思主义必须面向社会发展,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实际结合起来,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关键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实现对理论的突破性发展。因此,只有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当代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使其贴近实际,才能真正发挥马克思主义对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指导作用。
3.“雅俗结合”法。这种方法指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释活动中要注意“雅”、“俗”的合理平衡。“雅俗”问题是中国马克思主义传播中一个很独特的解释学问题,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过去,在“启蒙——解释”范式下的马克思主义传播活动中,大众化往往被单一地理解成通俗化,而过分的通俗化往往会堕落成为平庸与浅薄,所以有时大众化往往落入“大众化——通俗化——庸俗化”的怪圈。真正的大众化解释学所运用的方法是“雅俗平衡”的方法,而非“通俗——庸俗”的方法。通俗化并不是简单的语言形式问题,更涉及深层价值取向和理论关注点问题。雅,是理论的提升;俗,是理论的扩散。雅,是现实趋向思想;俗,是思想趋向现实。雅与俗之间必须根据现实的情况,维持合理的平衡。否则,要么缺乏深度,要么曲高和寡。
总之,大众化作为马克思主义一种独特的解释学,一方面要从抽象和晦涩难懂的语言象牙塔中走出来,另一方面又要远离简单化、庸俗化的倾向,这正是大众化解释学的深刻性所在。
4.“继承创新”法。这一方法体现的基本价值是如何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它要求在继承传统中进行创新,通过传统的基础性作用而完成创新,在继承中创新。
传统,在西方现代解释学中被称为“前识”,他们对历史理解的分析对我们把握“继承创新统一”法具有参考意义。伽达默尔认为,由于理解者总是带着自己的成见去理解,所以就无所谓还历史的本来面目的问题,当人理解历史时,他就实际上参与了历史,所以历史并不是对象。同时,伽达默尔也反对黑格尔等人对历史所抱的主观主义态度。他主张历史既非主观亦非客观,而是涵盖一切的过程和关系。也就是说,历史是主客体的交融和统一。
对理论的理解与对历史的理解大致一样。理论的传承就是一种历史的传承,所以我们在对理论的解释活动中是无法摆脱“前见”即传统的。不仅无法摆脱,而且是传统促进了我们对文本、理论的理解并进行创新。所以,我们往往把文化传统看成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
实际上,文化传统并非纯粹的单线延续,而是多种视域融合的结果。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运用传统视域进行理解与解释本身就是一种创新,是历史的视域与现实的视域的一种良好的结合、互动与交融。脱离传统无法进行理论创新。
以上是从理解与解释的层面概括了“大众化解释学”的四种主要方法。此外,我们还可以从应用的层面来概括这种解释学所运用的方法。从应用层面概括大众化解释学沿用的方法,我们可以统称为实践解释法,它大致包括四个步骤。
1.从中国实际出发正确地提出问题。马克思说过,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所谓问题就是时代发展中的重大课题。离开时代所要解决的问题,抽象地谈论所谓解释的主观性或客观性问题,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要做到从中国实际出发,就必须从多个视域研究中国实际,进而正确地提出问题。因为“实际”不是孤立、静止的某个区域,而是与世界有多重联系、有无限可能性的五光十色的大舞台。“实际”是从历史中走过来的,又是面向未来的;它是“内向”的即面向民族的,又是“外向”的即面向世界的。因此,只有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分析、理解,才能提出应有的问题。具体说,大众化解释学要求从民族视域出发研究中国的实际,从时代视域出发研究中国的实际,从世界视域出发研究中国的实际。
2.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解决中国问题。马克思主义在指导各国无产阶级革命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过程中,被证明是普遍性真理,它是人类普遍性精神的凝结,它虽诞生于西方,但揭示的是人类共通性的真理。因此,它同样对中国革命与建设具有权威性的指导意义。承认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承认它对中国实际的应用价值,这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前提。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充分发掘马克思主义理论资源。同时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分析问题的方法,研究和解决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升其对于中国发展问题的解释力和指导力。
3.总结中国实践经验并使之上升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种学说的地方在于,它是以改变世界为己任的学说,而这必然要求它随着实际生活的发展而发展,适时地改变自己的理论形态,充实新的实践内容和理论内容,以各具特色的历史形态而存在,进而指导实践。毛泽东针对中国具体的现实问题所作的基本分析和提出的解决策略,成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形态。邓小平围绕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如何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这个重大问题而提出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等发展方针和理论主张,使他的理论成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作为解释学方法的大众化,就要善于并及时总结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的经验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同时把对经验的研究进一步提高到认识社会发展规律的水平。
4.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这是指真正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解决现实问题。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使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充分显出自己的大众本性,即保持与人民大众利益的一致性。其次,各级领导干部应成为实践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带头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和实践中,领导干部充当着独特的角色,承担着特殊的使命。他们一方面是理论的传播者、阐释者和实践者,另一方面他们又是接受者和学习者,他们理应成为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典范。最后,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创新使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各项制度充分反映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要求,从而形成激励各级领导干部以及人民群众自觉实践并努力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长效机制。
收稿日期:201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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