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知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前景及我国对策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知识型论文,前景论文,现状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049(2007)04-0021-05
一、引言
自从人类经济从传统的工业经济形态向知识经济形态转变以来,知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远远高于传统的生产要素,对各类高新科技知识的借鉴、引进与创新成为一国经济活力的重要源泉。作为知识型经济的首要增长点之一,“知识型服务贸易”是当代国际服务贸易的生长点与增长极。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所界定的国际服务贸易,指出以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这四种形式进行的各国间的服务交易。从其对服务贸易的十一大类二十三小类的划分,可以看出其中的专业服务贸易、信息服务贸易、金融服务贸易和技术服务贸易都与知识这一资源要素密切相关,属于知识型服务贸易。知识型服务贸易是指以提供各类知识服务为主要标准的与交易对象的国际服务,它的核心是蕴含在上述四大类载体(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服务、技术服务)中的当代高新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软科学技术知识。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改变了国际服务贸易的方式、内容和构成,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从运输、工程建筑等传统领域转向知识、技术和数据处理等不断涌现的新兴领域。那些以高新技术为载体的知识型服务业,如金融、保险、信息、咨询、数据处理等发展最快。知识型服务贸易的快速增长和其在国际贸易和各国经济中所占比重的迅速提升,是当代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典型特征和趋势。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规模扩大到21000亿美元,其中通信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特许权使用和许可、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贸易已占到整个服务贸易的将近一半,国际服务贸易的结构也正走向知识型。
二、国际知识型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前景
1.国际服务贸易结构调整加快,知识型服务贸易发展增长迅速
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逐渐向新兴的知识型服务贸易部门倾斜,传统服务贸易在稳定中下降。1990年至2005年,运输服务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从28.5%下降到 23.6%,旅游服务占比重从33.9%下降到28.4%。其他服务的比重则从37.6%上升至48.1%。所谓的其他服务,包括电讯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信息服务、专利或许可、其他商业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等项目。这些大部分都是知识密集型的服务项目,其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在服务贸易中一直比重较大的运输和旅游服务,未来国际服务贸易竞争的重点将集中于知识型服务行业和部门。
随着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科技革命蓬勃兴起,信息服务业迅速崛起,由此带来知识型新兴服务贸易的蓬勃发展。金融、保险、证券、信息、法律、会计等服务行业伴随全球对外投资扩张而增长。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主和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一系列知识型服务将成为未来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和强大动力。
表1 全球服务贸易出口部门构成
资料来源:www.wto.org数据整理
表2 国际服务贸易出口结构的国际比较 单位:%
资料来源:2006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知识型服务贸易不平衡加剧
与国际商品贸易领域相比较,全球各地区和各国在知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对称性更加突出。发达国家在世界知识型服务贸易中仍占主导地位,从出口总量看,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一直居服务贸易出口前5名。在2005年,发达国家知识型服务贸易在世界知识型服务贸易中所占的份额根据大小,依次为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意大利、加拿大,这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符合的,而且发达国家占据了世界知识型服务贸易市场的大部分,在发展中具有竞争优势。
一些技术、经济实力较强的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发展技术层次较高的知识型服务贸易。然而,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知识型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规模仍较小,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知识型服务业不发达,不具有竞争优势。发展中国家大都是知识型服务贸易逆差国,与此相反,发达国家则长期保持着服务贸易顺差。
表3 1997-2005年主要发达国家的知识型服务贸易概况(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根据http://www.wto.org的数据整理得到
3.知识型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趋势:壁垒日趋隐蔽
发达国家在国际知识型服务贸易整体利益分配中占有明显优势,因此积极倡导贸易自由化,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受益相对较少而持谨慎态度。但1994年4月15日《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正式签署标志着服务贸易正式纳入国际多边贸易体制自由贸易的框架之内,成为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重要内容。特别是 1997年2月后《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的最终达成,将全球90%以上的电信、信息及金融服务贸易纳入其管辖范围。WTO达成的上述几个协议,是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基础,因为21世纪的经济基础更重要的是知识、信息、通讯和金融等。现在 WTO的大多数成员已对知识型服务贸易做出了不同程度的承诺。知识型服务贸易自由化适应了当代服务贸易发展需要和经济国际化的趋势,也是符合世界各国根本利益的。
表4 1997-2005年主要发展中国家知识型服务贸易差额(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根据http://www.wto.org的数据整理得到
表5 1997-2005年主要发展中国家知识型服务贸易的RCA指数
资料来源:根据http://www.wto.org的数据整理得到
另一方面,国际服务贸易的保护程度实际上也在变相提高。在内在需求和外来推动的双重因素下,如何加快发展知识型服务贸易,增强贸易竞争力,必将成为各国长期关注的焦点。知识型服务贸易往往涉及贸易参与国的国民经济命脉。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竞争中实力悬殊,服务贸易给不同国家带来的利益差异巨大,这也意味着实行自由的贸易政策的同时,还要借助于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实行一定的贸易保护,对本国的知识型服务贸易进行不同方向的干预。通过采取各种隐蔽措施,使本国知识型服务业在国内及国际服务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这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的确显得十分重要。
4.服务外包发展使知识型服务贸易发展前景广大
世界服务业产业结构与服务贸易结构的变动趋势正在由传统的劳动力密集型向新兴的知识型转变。知识型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包括的大多是生产者服务部门,伴随着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和专业分工细化的趋势,制造业企业基于自身核心竞争力,对价值链进行分解,将自身价值链的一些支持活动如人力资源、会计、研发设计等外包出去。服务外包还可以利用全球的专门资源,获得优质的专业化服务,缩短产品的研发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外包出去的业务就逐渐形成了独立的产业,这些产业在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同时,自身的业务水平也不断提高,同时分工也更加细化,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成本也在不断降低,规模经济效应和学习效应不断得到释放,进而又推动制造业企业将更多业务进行外部化,带动知识型服务业和贸易的迅速发展。
随着跨国公司的战略调整以及系统、网络、存储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由业务流程外包(BPO)和信息技术外包(ITO)组成的服务外包正逐渐成为知识型服务贸易的重要形式。从全球范围来看,发包方主要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是主要的服务外包业务承接地,其中亚洲是承接外包业务最多的地区,约占全球外包业务的45%。外包范围不仅包括数据输入、文件管理等低端服务,而且还将风险管理、金融分析、研发等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服务离岸外包出去,主要涉及金融、保险、医疗、人力资源、抵押、信用卡、资产管理、顾客服务、销售及研发等领域。
目前,广大发展中国家已经充分意识到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趋势对本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开始利用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知识型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中国家除在劳务输出、建筑工程承包、旅游等传统服务贸易中继续保持一定优势外,在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方面也在加大投入,发掘区位优势、人力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积极承接发达国家的外包业务。中国、印度、菲律宾、墨西哥、巴西等国已经逐步成为区域性或全球性服务外包中心。
三、中国知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
中国知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迅速,特别是2000年以来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速度。知识型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由1997年的120639万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970918.6万美元,年均增长29.78%,进口总额由1997年的318855万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2195890.4万美元,年均增长 27.28%。出口增速高于进口增速。但是我国知识型服务贸易净出口总额一直为负,即处于逆差状态,且我国知识型服务贸易逆差在不断扩大,由1997年的198216万美元扩大到2005年的1224971.8万美元。这说明国内对知识型服务的需求在扩张,但我国知识型服务业发展还比较落后,不能满足经济增长的需要,知识型服务的缺口越来越大。
图1 1997-2005年中国知识型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单位:千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1997-2005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表6 不同类型知识服务贸易占知识型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
数据来源: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1997-2005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我国知识型服务贸易出口在2000年以前主要集中在通讯服务、保险服务和咨询服务,三者合计平均占知识型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60%以上。2000年以来,通讯、保险服务出口在知识型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中的比重逐年下降,计算机信息和咨询服务出口额比重增加明显,2005年计算机信息和咨询服务在我国知识型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18.95%、54.82%,合计为73.77%。我国知识型服务贸易进口主要集中在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保险和咨询服务,三者合计平均占知识型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75%以上,2001年和2005年都超过了85%。
表7 2004年知识型服务贸易分部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UNCTAD Database数据整理计算
在知识型服务的部门中,最高是其他商业服务(1.44962),其他7大类服务的RCA指数均小于0.8,其中,金融服务RCA指数为0.06436,版税和许可证费用为 0.03087,个人、文化和休闲服务为0.04921。中国在金融服务、个人、文化和休闲服务上列倒数第一;在版税和许可证费用、政府服务方面列倒数第二;在保险服务上列倒数第三;通讯服务倒数第四,竞争力非常弱。中国在计算机和信息、通讯、保险、金融和政府服务方面的RCA指数均低于印度,由此可见,中国在知识型服务业方面与其他可比国家的差距比传统服务业方面的差距要大得多。
四、加快发展我国知识型服务贸易的政策建议
我国作为《服务贸易协定》谈判的参加国和缔约方,在加入WTO的谈判中我国已承诺开放服务市场。初步承诺单共涉及专业服务、广告、保险、陆上石油服务、商业零售、建筑工程、计算机服务等14个国内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条件及资格。此后经过多次谈判,目前已在30多个部门和分部门(包括电信、医疗、教育、城市规划、公路运输等)有新的承诺。目前我国服务行业已进入了市场全面开放的后过渡期,后过渡期的最突出特征就是对一些主要的敏感领域结束保护,市场开放力度和范围将明显超过前三年。从2005年至2008年中国所承诺的行业将全部开放。
中国应加速调整有关知识型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以增强服务贸易竞争力,促进知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一要加大知识型服务贸易的开放度,在服务贸易谈判中要增加反对外国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和不公正贸易等专项条款。二是完善知识产权有关法规,保障和促进知识型服务贸易健康发展。目前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着许多不足,不但导致中国在发展知识型服务贸易时经常遭遇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压力和自主开发产品的压力,而且将直接影响中国知识型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和国家声誉。三是调整服务贸易结构,重点发展高层次的知识型服务业,尽快发展金融、保险、信息服务、技术咨询等现代服务贸易。四是加快服务贸易立法进程,为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提供法律依据和正常秩序。加强法规管理,保证有效、有力地与国际标准接轨。五是加快服务贸易人才培养,提高劳动力素质,积极拓展知识型服务的市场,提高服务的技术层次,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全面发展,迎接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挑战。
收稿日期:2007-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