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风险资本进入中国的作用与影响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进入中国论文,资本论文,作用论文,风险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国际风险资本在中国的概况
九十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保持增长,高新技术产业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已达30%;国际资本看中了中国这一巨大的市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潜力,开始涉足中国风险投资市场。根据本课师组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信息和资料调研汇总,到2001年6月为止,在中国的外资风险投资公司约为42 家(不包括国际风险资本投资参股的企业),全国的风险投资公司数量为180-200家,外资风险投资公司数量占的比重为20%左右。已投资规模约为20亿美元,如果加上拟投资金额,则总投资规模达38亿美元,总量上要超过国内的风险投资公司总投资规模。从区域分布看,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从实际运作情况看,一些国际资本已获得回报,如IDG技术创业基金于1989年底在北京进行第一个试验性投资后,到目前已在中国投资了1.6亿美元,平均年回报率为60%, 比欧美和东南亚等其它地区的投资回报高。
除了直接进入资金投入之外,国际风险资本还利用各种会议频频与中国政府、企业及有关方面接触,宣传他们的风险投资理念,扩大他们在华的影响。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风险投资热的掀起,外国风险投资机构联合国内的有关政府部门和高新技术企业,纷纷举办各类与风险投资和高技术有关的高峰会、报告会、论坛,这些会议和论坛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中国有关部门和高新技术企业对风险投资运作本质的认识,同时也使国际风险投资家对中国的资本市场有更全面的了解,为更好地制定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应该指出,由于商业机密和课题研究周期约束,要获得完整的国际风险资本在我国投资总量的数据较为困难,但根据调查研究中得出的信息表明,国际风险资本的投入量正呈增长趋势,大有与国内风险资本一争高低之势。另外,根据科技部风险投资调研小组在2000年6 月作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所调查的25个省市的47家风险投资机构中,政府拥有股权的风险投资机构占90%,纯民营风险投资机构占2%, 外国风险投资机构占8%。尽管外国风险资本公司在数量上是少数,但比起90 年代初以前在国内几乎没有外国风险资本的情况已有天壤之别,同时在数量上也并不亚于国内风险资本。
二、国际风险资本进入中国的作用与影响
产生于九十年代的国际风险资本进入中国行为,尽管其在规模上还处于萌芽期,但其发展势头和可能带来的影响不可小视,我们认为,国际风险资本对我国可能带来的影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有利于促进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中国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萌芽于80年代中期,发展于九十年代。1991年,国务院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中指出:“有关部门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创业投资基金,用于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条件成熟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可以创办风险投资公司。”1999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全国技术创业大会,做出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在中央政策的激励下,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相继成立了多个国资背景的风险投资公司,在许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也开始涉足风险投资领域。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正进入一个增长期。表1 是我国现有风险投资规模的粗略统计:
表1 不同媒体统计的中国风险投资情况:
媒体中国经证券新华社南方 中新社 人民网 新华社
名称济时报时报 日报
日期2001 20012001 2001 2001
20012001
7.15 7.238.22 8.23 9.17
9.229.27
统计超过 超过至6月 全国风全国有
全国有180 深圳有
结果200家160家, 底,深 险投资200家, 家风险投资 131家,注
注册资
圳市风公司超注册资
公司,注册资册资金
金210险投资过100 金300本150亿元; 102亿元;
多亿.
公司已家,广 亿元.
其中120家 全国有
达126 州有26 是内资风险 160多家,
家,注 家,资 投资公司,60注册资金
册资金产总额 家是外资风 180亿元.
达101 近20
险投资公司.
亿. 亿元.
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调查资料整理
虽然有了一定的条件,但中国的风险投资业总的来说还刚刚起步,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1.中国国内自身的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仍是财政科技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风险资本规模偏小。2.风险投资过程不规范、随意性大。在确定投资对象时缺乏系统、细致的挑选,确定投资对象后,也不参与风险企业的经营管理,甚至直接以发放贷款的形式进行投资。3.缺少优秀的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4.缺少一个可供风险企业股权流动的市场,使风险投资回收十分困难。高科技企业上市发行股票较为困难,高科技企业上市只占上市股票的5%。5.缺乏相应的法律体系。风险投资在中国早已开始实践,但有关法律去年才开始讨论。
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国内学者也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方案,但我们认为,从根本上而言,是要建立起一个适合中国经济发展的风险投资制度,而在经济全球化和资本流动国际化的时代,国际风险资本的进入则会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向纵深发展,也会促使有关部门尽早积极制定和完善引进外资的政策出台。国际风险资本给我们带来的是全新的投资理念和运作经验,它给我国风险投资带来的不仅仅是数量上的扩张,还可为我国的风险投资规范运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二)有利于促进我国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
1、有利于发展中小科技企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各国经验表明,中小型科技企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作用不可轻视,一国经济能否持久地保持活力,在很大程度上要看有没有形成中小科技企业不断涌现、持续成长并逐渐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的良性机制。在中国,中小企业不仅在企业数量和资产总量上占有优势,从业人数也占最大比例,但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也最为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受传统经济体制的约束,中小企业融资机制没有及时形成。现有的金融支持体系主要是为适应国有大中型企业而设计的,与小型企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从国外经验来看,中小科技企业发展的前期主要依靠创业资本提供资金支持。为了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提供新的源泉,必须大力发展风险投资。除了充分利用内资外,大力拓展新的利用国际风险资本渠道,已成为十分迫切的研究课题。通过国际风险资本发展起来的中小科技企业从一开始就按西方的管理原则及会计制度运作,因此完全符合国际通用的组织形式和会计准则,所以便于海外上市。随着中国高科技公司发育成熟及海外上市的成功,将形成一批符合国际通行标准的有竞争力的国际性公司。
2.国际风险资本可以促进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
技术创新是企业科技进步的源泉,是现代产业发展的动力,任何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样,任何企业、任何产品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技术创新需要资金的支持,由于诸多原因,我国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投资力度不够大,国际风险资本(特别是研发型风险资本)的进入则可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技术创新步伐。
以往,技术创新存在着企业家式创新和公司式创新两种主要方式。风险投资的兴起推动了一种创新模式——即风险投资式创新的出现和发展。这种创新把公司式创新和企业家式创新中的因素结合起来,促进二者之间的动态互补性。风险投资创新可以克服企业家式创新和公司式创新的许多障碍,以一种相对流动和灵活的组织环境帮助减少创业的信息和机会成本,并且取代了大公司的功能专门化和信息流动特点。目前,国际风险资本除了直接注资外,还频繁周旋于政府部门、企业、大学及金融机构,实际上也是希望自己能在中国的风险投资热潮中争抢份额,但客观上也对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起促进作用。
3.有利于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由于高新科技产业大都是高风险产业。当企业处于创建和发展过程中,企业规模小,市场前景不很确定,很难取得商业银行信贷支持,迫切需要有一种能用于长期经营的资本来支持。目前,我国的这类企业还主要靠自我积累和政府资助的投入方式,既无法满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又不能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迫切需要找到新的投资方式,而国际风险投资的介入则是为解决高新技术商品化过程中的困难找到了一条有效途径。
(1)国际风险投资能够为高新技术产业带来大量的资金投入。 由于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国外风险投资基金又通常是由那些具有广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经理人才所管理,并通过投资组合来分散风险,从而最大限度地取得超额收益,因此,近年来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相对很充裕,一大批投资基金在全球各地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等产业领域内寻求好的投资项目,为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带来大量的资金投入。据调查,包括英特尔风险投资基金、日本软库、IDG在内的大公司筹集了至少20亿美元风险基金, 准备在未来几年内投向中国。
(2)国际风险资本通过在投资协议中对治理结构作出安排, 从而有效地解决了对企业企业家及被投资企业管理队伍的激励约束问题。解决激励问题的办法主要是两个:一是股权安排,二是期权安排。在风险投资企业中,风险投资人一般会安排相当一部分股权份额于企业管理层持有,并以此作为管理层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对管理层这种股权安排一方面是管理层对控制自己创建的企业的需求,同时也使管理层的利益和企业的兴衰一致,继而也实现了风险投资利益的一致性。而期权安排通常的做法是允许管理层在实现未来经营目标时按照事先约定的较低的价格或无偿增持股份。对管理层期权安排的目的主要是将管理层的利益和被投资企业的价值达到最大时,风险投资人才能顺利“出清”手中的股份,并实现超额利润。这时管理层、被投资企业和风险投资人各自的利益过期权安排达成了一致。尽管国外风险投资者目前在中国投资遇到一些困难和障碍,可能还难以按国际运作模式经营中国的风险投资企业,但他们投资于电子、通讯、生物医药行业的行为客观上对我国高技术行业的资金补缺及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对我国的资本市场开放与监管将是一个挑战
截至2001年1月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总数(A、B股)达到1100家,上市公司总股本3868.15亿股、市价总值48497.99亿元、流通市值1620.3亿元。我国现有证券公司96家,证券交易营业部2600多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96家,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别为106家和304。有16家证券公司完成了增资扩股,成为我国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截至2001年1月底, 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开户数已经达到5879.72万户,10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着31只规范后的证券投资基金, 部分商业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于证券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于股市,这一市场规模表明: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
国际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长期占有或控制风险企业的股份,而是在投资成功以后,通过出售月份或转让股权获得高额投资回报。只有入口没有出口的风险投资只能是死路一条。目前风险投资的出口有上市、回购、并购、清算等几种方式。这几种方式在法律保障和操作可行性方面均存在问题,使风险投资很难适时退出或套现。国内深、沪两市主板及拟议中的二板市场由于外资难以介入(除B股外), 致使许多具有国外风险资本股权的高新技术企业纷纷寻求在境外上市,导致大量资本、人才和科技成果等外流,对未来的国内证券市场,乃至整个资本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形成了很大的压力和挑战。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潮和我国加WTO 的进程加快,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已成必然,国际资本的进入自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我国的金融市场和经济产生一定的冲击和影响,这势必要求我国对外汇管理、股权流动等的监管和政策作相应调整。目前,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部分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交易不实行或基本不实行外汇管制,但对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实行一定的限制。我国风险投资的进入要求中国尽早对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进行研究。但在资本项目放开的同时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仓促入放开资本项目,就可能造成短期投机资本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冲击,危及中国的经济与金融安全,进而影响亚洲和其它国家。目前,我国对国际风险资本的监管制缺乏总体的管理法规,仍是根据合资合作企业的条例进行管理,汉有充分认识到风险投资运作的本质,使得在对待高新技术风险企业管理上随意性较大,甚至令外国风险投资家感到困惑。2000年上半年有关部门在对待互联网企业海外上市问题上的政策多边就是证明。
随着我国风险投资进入中国的规模不断扩大,中国高新技术企业难免会对巨额的国际风险资本产生一定的依赖,特别是在资金上的依赖。为了规避国际风险资本集中流出带来的金融和经营风险,应当尽快建立我国风险资本权益再投资统计,并鼓励国际风险资本将所得收益再投资,以降低投资收益汇出产生的压力和潜在风险。
(四)国际风险投资将促使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发育
金融改革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本市场体系。这自然也包括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重要资金来源的开放的资本市场。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尚未全部开放,缺乏国际风险资本的合理退出渠道,国际风险资本在投资中国的风险企业后,只能费尽周折的谋求海外上市或是煞费苦心的寻求在国内借壳上市,处境非常尴尬,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际风险资本投资的规模。
国际风险资本的退出障碍充分暴露出中国资本市场不完善性,缺乏层次性。促使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对此做出了反应:(1 )有利于外国风险投资顺利退出的二板市场正在有条不紊的筹备之中,有关二板市场上市的要求、审批程序等,都还在进一步完善中。(2 )规范产权交易市场。活跃于全国各地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相对于二板市场而言,进入门槛更低、风险更小、机制更灵活,但是,由于一直以来国内的产权交易市场透明度较低,操作不规范,交易费用过高,外国风险投资家并不信任这些机构。目前,各地的产权交易市场在进一步的规范过程中,在各地产权交易市场为风险投资企业设立专门的交易场所,可以为国际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了通道。
(五)加剧了国内高技术企业的竞争
1、市场与规模的竞争
根据课题组调研到的资料,大多数国际风险资本在中国的投资领域是信息产业,他们凭借一定的资金管理和技术优势,大规模地与信息网络公司结盟,与国内其它信息企业竞争。这种竞争主要是采用两种手段。
(1)利用事实行业标准进行竞争
高新技术产业市场竞争的核心是事实待业标准。用户在选择产品在首先考虑的是市场的主流产品。行业标准的作用就在于能够减少用户的预测和搜寻成本,因此谁的产品被市场接纳为事实行业标准,就意味着该产品将成为市场上的主流产品。在高新技术产业,产品间的相互领带度很高,从而产品间能否兼容被视为是企业的生命。于是,标准就占有更为重要的地位,因为只要拥有标准,其他厂商的产品一律与你的产品兼容,你永远处于主导师者的地位,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凭借建立事实行业标准所形成的垄断,使这两家公司的市场价值之和超过2600亿美元,这很值得我们思考。英特尔风险投资公司在中国的投资也正是利用其自身拥有行业标准,加之其资金的投入,对我国相关高技术企业形成了挑战,从长远看,我国企业在行业标准的建立与塑造上进行投资,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明智之举。
(2)利用先行优势进行竞争
高新技术产业的市场竞争具有先行优势的特点。首先进入市场的产品技术的拥有者常可以凭借先占的优势地位,扩大生产规模,使单位成本降低。产品普遍流行导致学习效应的提高,实现技术的自我增强的良性循环,相反,一种具有较之其他技术更优良品质的技术却可能由于进入市场晚一步,没有获得足够的追随者而陷入恶性循环,甚至锁定在某种被动状态之下,难以自拔。
目前,电子商务正在全球得到飞速的发展,网络经济正日益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中国的网络业技术发展空间大,需求膨胀迅速,产业传递作用明显,因此,成为国际风险资本最看好的目标。中国的互联网户目前约为3000万户。随着有关WTO协议陆续签署,等候在中国互联网门户新的海外风险资本已有10多亿美金,这种“疯狂”已接近甚至达到了美国同等时间向产业的变化,此外,许多风险资本(如,Intel、Softbank等)还介入了家庭应用软件、企业政府联网方面的技术、移动通讯、中小企业应用软件、电子商务等具有先行优势的领域。
2、高技术企业人才的竞争
就高技术风险企业而言,其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尤为突出。风险企业主要依赖于高智力的人,投资者和技术人员是合作伙伴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风险企业要取得成功,关键是依靠知识技术的优势和高素质人才,尤其是具有创新开拓精神的高级技术人才。正是因为风险企业对人才的高要求,决定了国际风险资本投资中国的区域选择大都在高技术发达及其相关人才汇集的地区。以深圳为例,深圳现成为我国高新技术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1999年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达819.79亿元,比1998年增长了25.1%,占全市工业生产总值的40.5%。在深圳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大型跨国公司已有150多家。
国际风险投资者在中国的用人是采用本土化策略,即从海内外大量聘用具有留学生国外背景,通晓国际金融与投资业务的IT业人才。国际风险投资公司在中国的投资企业中,一般都是由中国人自己担任主要职务,且公司的创立人一般都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全面负责整个公司的管理工作。这些公司首席执行官一般都有外国留学的背景,所以比较容易争取到其留学地所在国风险投资公司的风险资本,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自己对这些国家的风险投资公司的动作制度比较了解,便于申请到风险资本。另一方面他们一般都有较为深厚的技术功底,对市场变动和科技进步反应较快,使国内风险投资公司对他们的能力比较放心,因而看好投资项目的前景。国际风险资本投资中国,在用人制度上讲究的是开拓、合作与团队精神,他们挑选的往往是那些综合性,熟知国际企业动作与管理模式的人才,而管理层本土化则可使风险投资者在最大限度内减少投资过程中的摩合成本,并且能以较小的代价争夺中国风险投资企业管理人才。
(六)国际风险资本的进入对我国知识产权的威胁。
国际风险资本进入中国,同样面临着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鉴于风险投资动作方式的特殊性,它投资对象大多为高新技术的项目,而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同时又要追求高收益,这就有可能使得外国风险投资热衷于寻求“国内空白”甚至“国际空白”的技术项目,他们往往会经“面谈”,“审议商业计划书”等名义频频接触各种高新技术项目,通过购买,控股等各种方式掌握高技术成果,这自然会引起人们对高新技术流失的忧虑。而如果成果的拥有者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则很容易被外国投资者窃为已有,近年来我国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利造成的无形资产流失已经触目惊心。目前我国每年重大科技成果约3万项, 而我国每年受理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仅为1万多件,最高的1999年也只有15596件,从我国几个重大的科技计划来看1998年的攀登计划,863计划、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完成成果的专利授权量仅1369件,其中发明专利只有462件。许多科技成果通过学术交流, 未形成牢固的技术应用等形式自然流失。而取得专利的项目中,只有一部分只在国内申请,未形成牢固的专利网而在国际上得不到保护。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到1998年,我国共受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11.59万余件,而自1985 年专利法实施至今的14年里,我们国家将11万余项发明无偿地“奉献”给了世界。
为避免技术成果无偿或廉价为外国风险投资者所用,有必要加强国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特别是对那些已经或准备借助国际风资本实施技术市场化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强宣传、指导和必要的监督。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有系统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不仅要使人们了解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而且要牢牢树立尊重和维护知识产权的观念。确属国内发明,创造的核心技术成果,在与外资合作前,应提醒发明人在境内及重要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这样就可将技术和使用权分开,通过出让使用权,保护所有权,在与外国风险投资者合作时可以据理服人,保持技术优势,获取长远利益。从管理角度看,建立科学,权责明确,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成为许多高新技术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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