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的公有制观念对市场经济的障碍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市场经济论文,对策论文,障碍论文,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在公有制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对实现它的具体形式和途径以及速度,曾产生了一些“左”的行为,并形成了某种固有观念,而这些观念已对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构成障碍。本文试就这个敏感问题,谈点浅见。
(一)
无可否认,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典型特征,已被社会接受,它的存在与发展,显示了比私有制更大的优越性,已经和正在推动着中国社会的全面进步。无论遇到什么情况,公有制这面旗帜不能丢不能倒。但是,当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时候,为什么人们对公有制议论颇多?为什么有人对公有制产生怀疑?公有制本身是否有错?细心琢磨,这是人们在实现它的具体形式上,出现了思维上的误区、方法上偏差和行为上的离轨所致。主要表现在:
设想=现实。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资本主义的矛盾运动作了深刻的剖析,认识和发现了整个人类社会的运动和发展规律,对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作出了科学预言。但是,他们设想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社会,是无商品关系的社会。这个预言被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证明不切实际。恰恰问题就出在教条性思维,一方面,把个别结论与全部体系混为一谈,认为否定了个别结论,就否定了马克思主义;另一方面,认为既然马克思主义是科学,那么,就应当“句句是真理”,那怕是未经实践检验的预言或设想,也应成为行为准则。这正是那些听说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而跳楼自杀者的悲剧,也是对实现公有制的旧有的具体形式依恋不舍者的思想根源,更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观念障碍。
公有=国有。本来,公有制的具体形式,应该是多样性的,其内部之间也存有差异。但是,社会主义国家从建立公有制那一天起,就把公有等同于国有或全民所有,完全忽视了生产力水平的不平衡性,一味在生产关系上做文章,不断追求公有制的纯度和规模。抱有“公有=国有”观念人,当公有制具体形式发生变化时,则产生失落感,进而怀疑现行体制,直至怀疑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性质。
公有=计划。按习惯的逻辑推理,既然是公有,那么,全国即一家。而对“一家”的管理,就只能是一个管理者。管理者要实施其有效的管理,就必须集权和实行周密的计划。不管情况多复杂,每一个细胞单位甚至个人,都应当绝对服从这一个管理者。这就是计划经济体制形成和发展的全部过程。当我们发现这种体制种种弊端而加以修正,另建市场经济体制时,又有人认为否定纯而又纯的计划经济体制,就是否定公有制的社会主义。上述几点,实属“左”的公有制观念,它对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有害无益,应当给予否定。
(二)
下面将进一步分析,“左”的公有制观念对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障碍。
对市场经济的排斥性。第一,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必须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如果,我们设想公有制纯而又纯,大而又大,那么,全国在本质上就只是一家公司——即国家。这样,就不存在经济主体的多样性和差别性,一个主体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主体。第二,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优劣直接形成人们的现实利益差别,而“左”的公有制观念和行为,采取人为的资配置方式,否定利益的差别性而实行绝对平均主义分配。没有利益差别的社会,必然缺乏动力源泉和高效率。第三,竞争规律正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而“左”的公有制观念及行为,否定优胜劣汰规律,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必定处于静态运行之中,无任何活力可言。第四,市场经济要求经济主体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左”的公有制观念要求对公有性质的经济主体实行偏袒行为而给予特殊“关照”、特殊地位。那样,竞争肯定是不公平的。第五,我国根据现实生产力状况,允许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存在共同发展。但是,“左”的公有观念阻挠人们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大胆而正常的思维。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发展自己时,也余悸重重,“看脸色”行事,同时,它们在艰难的爬涉中,也正在不断地为自己安排后路,以应“不测风云”。从而也导致了它们的短期行为。
对价值取向误导性。从社会个体来说,选择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只有一个——进入全民单位。认为在集体单位和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内似乎低人一等,没有全民单位优越。这实际上又以所有制划分了人的等级。几十年来,随着个体变集体、集体变全民,只要一个人进入了高级形式的公有单位,就高人一等。当然,按层次逆向流动就贬谪,就是失落和耻辱。更为严重的是,只要进入了国有单位,已是国家的人了,他就是“终身制的国家所有”。轻松少事、少苦少累等等惰性观念,就成了社会个体价值取向目标和组成部分。从企业领导人来说(因“左”的公有观念下无法人代表的概念,故称领导人),他们的价值目标不在于企业经营的好坏和效率效益的高低,而在追求高一级的单位性质或到握有更大权力和管理部门或单位工作。因为公有=国有=权力=官职=管理。有了官,也就实现了人生价值。这种价值观是塑造冗官冗员的根源之一。从企业来说,由于它是政府的附属物,只要紧紧地依附着政府,就是“政绩”。企业的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自然就在于“听命政府”或“听命上司”,“等、靠、要”。
产生消费的严重腐败性。无庸讳言,不同的体制和不同的观念,就有不同的生产和消费的行为方式。
“左”的公有观念及其行为导致了公有财富成了社会交往消费的主渠道。当然其消费的形式、数量和质量有正当与非正当之区别。而国家对非正当消费采取法律、纪律、道德、觉悟、舆论等手段加以制约。由于事物的复杂性,其制约常常乏力。时至今日,非正当消费愈演愈烈,它也由“错误演变到不正之风,又由不正之风演变为腐败”。假如让“左”的公有观念继续存在和发展下去,没有更新更有效的制约手段的话,公款消费和浪费公物之风就难以禁止;公款吃喝、旅游、出国、钓鱼、读书、出书、建私房、炒股票、卡拉OK、购私人物品,甚至公费赌博和嫖娼的腐败之风就会蔓延。为了医治社会病,除尽快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外,还需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对待公有制,在实现公有制的具体形式途径上,坚决反对“左”的公有观念。
(三)
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左”的公有观念和形式被否定之后,应当确立什么样的公有制观念和采取什么样的公有制形式?
从建立公有制的原则看:
遵循规律的原则。应依据于生产力运动规律,不应囿于政治意识形态,无视客观规律而主观造就公有制形式。
利益原则。人们是否作出公有选择,是由利益原则决定的。不讲个体或群体利益,强制性组成公有性经济组织,会延缓社会发展进程。
效率原则。不管实行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都必须考虑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没有经济效率的所有制形式是失败的。
公平竞争原则。我们不能因为是公有制度,就对公有企业置于特殊的保护之下,就天赋特权。
质与量相统一的原则。必须迅速科学界定国计民生的产业与行业,从而界定公有制比例,既不科学也难操作。国家积聚财力不能仅仅依靠公有企业。国家财力的来源应是税收,只要国家通过税收积聚大量财力,控制力肯定是极强的。
从公有制的形式看,它也有其渐进演变的层级形式。第一层级即最低形式——伙伴同有制这是从社会个体或私人所有制演变而来的。这种所有制形式一般始于创始阶段,前提是已有一定私人资本包括公关资本。由于个人(私人)天地狭窄,为了寻求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各“私人”之间互相妥协,形成合作,顺理成章地形成二人以上多个伙伴合作,也就形成伙伴型的财产同有制。这种形式可谓公有制的雏型,不应将此排于公有制之外。第二层级——混合共有制。这种形式是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下产生的。各市场主体或资本所有者,为“生命延续”,必然对空间实行扩张,这种“意见一致”使他(它)们在一致的条件下合作或联合。个人之间,个人与团体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的联合式合作。同时,各成员在性质、区域、资本和联合形式等方面表现为复杂多样,混合共有制属公有制的中级形式,同属公有制的范畴。这是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一种普遍形式。第三层级即公有制的高级形式——全民共有制。这种形式是公民的财富产权以均等的方式归属国家代管,由国家将其资本投入到各个产业和行业,或者由国家直接投资兴办产业。这样,每个公民都认为各产业行业与自己的部分产权相关而关心全社会经济效益及其发展。这是一种理想化的公有制形式,在较短时间内是难以实现的。
我们设想的新型公有制形式,与“左”的公有制形式相比,有如下特点:①形成的前提条件是社会成员或市场主体必须有的一定独立资本,产权的公有在本质上是资本权的公有,更是利益上的公有。而不是资源或资本的虚拟公有,改变了人人有而人人无的状况;②产权所有者在新的公有制时空范围内,属于实实在在的具体产权人,而不是抽象的产权人,与此相联系,前者关心产权的存在,后者正好相反;③由于产权所有者与其产权命运悠关,民主管理才显示出了真正的意义;④为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彻底分离和灵活的用人机制创造了条件;⑤新型公有制是“意见一致”基础上的自愿组合,而不是行政权力下的强制组合,因此,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按生产力要求循序渐进地发展变化;⑥自觉地遵重利益规律和效率效益规律;⑦与市场经济相容一致。
综上所述,只有彻底否定“左”的公有制观念,改造旧的公有制形成,确立新的公有制观念和新的公有制形式,才能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