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的规范解析论文_周丽

关于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的规范解析论文_周丽

周丽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 400016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于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传统的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作者根据自身研究公共建筑规划设计规范多年的实际经验,对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的规范展开了深入的调研与分析,对比了传统规范与当前规范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并提出了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规范的要点,希望能对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起到一定的启发作用,促进我国城市居民居住质量的不断提升。

关键词: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规范

一、居住区公共建筑的概要

居住区公共建筑是与居住区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应的建筑形式,其建设内容直接反应了居住区的生活质量和文化水平,而居住区公共建筑的建设水平也是反映区域文化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居住区建筑群落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公共建筑的重要内容。一般来说,居住区的公共建筑可以根据其功能性划分为居住区以及居住小区和组团三个等级,居住区的服务半径往往在800米到1000米之间,而居住小区的服务变径则在400米到500米之间,组团级公共建筑的服务半径则在150米到200米之间。对于居住区公共建筑的服务设施以及建筑形态来说,可以分为商业服务类建筑、建筑配套类建筑、管理类建筑以及市政公用类建筑四种形式。其中,商业服务类建筑的形式包括小区的超市、餐饮服务建筑、农贸市场、零售商店和医疗服务中心等等;而教育配套类建筑则包括托儿所、幼儿园以及中小学校等教育服务建筑;管理类建筑则包括小区的居民委员会、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等,这类建筑物的综合性较强;市政公共类建筑则包括自行车库、公共厕所、基础设施管理建筑和垃圾收集存放点等等[1]。

二、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的设计规范研究

(一)传统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的设计规范

传统居住区的公共建筑设计规范对于小区的建筑管理发挥了较为重要的指导功能,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全面的提升,传统居住区的公共建筑设计规范之中的一些缺陷和问题也被凸显出来。首先,我国已经对于商业经济体制进行了全面的改革,传统居住区之中规模较大的商业建筑难以被分割,导致这些规模较大的建筑物利用效力下降,出现功能限制的问题,同时很多小区的私人业主往往会将底层的住宅发展为多种类型的门面房。另外,现代居住区也逐渐向着住宅商品化的方向靠拢,导致了居住空间分离情况的产生,小区为了应对这种情况设计了多种不同功能的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然而这些设施在建设时缺乏有效的指导标准,导致其建设规模和使用性能出现了一定的偏差,造成社会资源和能源浪费的情况,也直接导致了居民生活水平的下降。另外,自从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老年人的比例直线上升,导致我国已经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很多幼儿园和中小学的基础设施出现了闲置的情况,而对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却存在着功能不全,建设质量较差的问题。最后,由于城市居民的汽车数量不断提升,小区的机动车库建设规模已经无法满足居民的车辆存放需求。而随着我国家政服务事业的全面发展,导致城市小区居民空闲时间的增多,而相应的娱乐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却不够齐全,使居民的娱乐需求难以得到满足[2]。

(二)当前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规范研究

当前的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规范对传统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规范没有进行原则性修改,仅仅在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形势之下做出了局部的调整与优化。在分级规划的控制之上,提升了不同级别的居住区的建设规模来满足家庭核心化发展的趋势,并降低了每户人口的数量。在公共服务设施的划分之上,不再将行政管理类公共建筑作为单独的公共建筑类别,并增加了相应的社区服务体系,从而来满足新时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必然要求。在基础建设的要求上,放宽了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政策要求,并根据不同地域的特征以及居住类型,注入了更加灵活的尺度规定,从而为居住区的主要规模进行了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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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居住区公共建设规划设计的规范要点

(一)商业服务类公共建筑规划设计规范要点

一般来说,商业服务类公共建筑分为商业服务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以及金融服务公共建筑三个类别,这三个类别之中也包含多个系统性项目,相比于传统居住区的规划更加全面和系统,同时对于公共建筑的公益性和商业性做出了更加全面的要求。在当前的商业服务类公共建筑规划设计之中,对于盈利性建筑要求能够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为导向进行设计,从而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注入更加灵活和长效的机制。这也要求了在进行建筑规划设计时,不能拘泥于建筑物的形式和内容,而是应该从总体布局上来考虑建筑物的分布与规模,发挥聚集效应的根本作用,从而使其能够满足商业服务类建筑的必然需求[3]。

(二)教育类公共建筑规划设计规范要点

教育类公共建筑规划设计规范要能够结合不同地区的标准,考虑到当地教育部门的实际要求,对教育类建筑进行详细的协调和划分。我国现行的规范和标准之中要求规划设计能够体现出灵活性和弹性的设计机制,也就是说,如果规划用地的周边存在着可用的基础设施,则应该减少配建的面积,而如果周边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则应该以当地居民的实际需求为主,提升配建的面积。在规范之中也对于弹性机制进行了详细说明,为大型城市、中型城市一和小型城市提出了具体的规划细节,提供了规划管理自由裁量的机制,各个地区的规划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标准进行规范和管制。

(三)管理类公共建筑规划设计规范要点

管理类公共建筑规范应该能够指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服务群体,并结合居民的实际需求,建立更具有功能性的基础设施内容。同时,也应该对于物业管理概念进行明晰,反映当前社会的发展情况。另外,应该在现有的公共建筑基础上加设社区服务中心,从而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氛围。这里要注意的是,虽然管理类公共建筑的建设场所较为独特,而其本身的风格应该与居住区的总体建筑较为协调,并体现出宜人宜居的居住氛围,同时,公共建筑的周边环境应该与其他小区有所差异,从而提升居民区的辨识度。

(四)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的主要原则

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应该遵循整体性原则和便利性原则进行设计和规范。整体性应该从两方面出发,一方面强调建筑结构的一致性,确保小区规划结构能够与基础设施建设相配套,使小区居民的生活空间具有一定的层次感,另一方面,应该从环境的整体性出发,将多种环境资源进行整合,确保居住区的住宅、绿地以及道路能够在布局上更加协调。便利性原则则应该从交通方面出发,使公共建筑能够满足出行顺畅的基本要求。这里要注意的是,居民小区的出入口在布置时,不能仅从居民便利性的角度出发,还要从商业便利性的角度出发,提升整体布局的协调性[4]。

四、结束语

本文以居住区公共建筑的概要入手,探究了传统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与当前阶段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规范之中存在的差异性,并分析了商业、教育、管理多种类别公共建筑规划设计规范的要点,同时提出了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的主要原则,从而使相关设计人员能够明确规划的要点与重点,使居住区公共建筑设计规划更具有规范性和协调性,促进我国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谭国强. 关于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的规范解析[J]. 江西建材,2014,(24):46-46,132.

[2]孙柏燊. 对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设计的研究[J].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5,(7):117-117,118.

[3]阮步能. 关于居住区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浅析[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2).

[4]介巍,白贵桂. 浅析居住区建筑规划设计[J]. 建筑·建材·装饰,2015,(15):136-136,138.

论文作者:周丽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模拟》2019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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