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银行风险问题研究

转型期银行风险问题研究

魏文军[1]2005年在《中国银行业结构与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中国加入WTO等外部环境的变化,中国银行业,特别是国有银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改革压力。无论是市场结构调整的改革思路还是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是如何提高我国银行业真实绩效,而不仅是银行的帐面利润,也不是利用垄断力量损害消费者利益而获得的利润。行业绩效影响因素的研究源于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其主要研究市场结构与产业市场绩效的关系。新产业组织理论研究重点从结构环节转向行为环节,假定企业最基本的行为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这种行为与企业的产权结构或者说公司治理结构是相关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大大削弱了银行的债务代理成本,使得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缺乏债权人的制衡作用,资本充足率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种制衡力量的缺位,从而对银行的行为产生影响。本文把市场结构、产权结构和资本结构放入一个分析框架中作为我国银行业绩效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本文不断吸收制度经济学、资本结构理论、管制经济学、软预算约束理论的研究成果; 推理演绎、计量估计、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相互结合; 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分析框架,一方面增加资本结构作为银行绩效的解释变量,并延伸到资本充足率、资本监管机制设计问题的研究; 另一方面把绩效分为帐面利润和不良资产两部分,利用软预算约束理论解释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利用产业组织理论的市场结构测度方法对我国银行业的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规模经济以及进入壁垒进行了测度或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我国银行业目前还是高度垄断的市场结构,规模最大和最小的银行均规模不经济,造成垄断和低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策壁垒和行政执行的相互配合。根据新产业组织理论,单纯从市场结构角度刻画转型中的中国银行业是不够的。论文把市场结构与产权结构结合起来刻画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第一层面包括产权信息,第二层面包括微观经济学的市场类型信息,认为目前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主要是国有银行主导的寡头垄断市场。对国有银行主导的寡头垄断市场局部均衡分析表明:由于产权不同,在某一特定的市场结构中同一的市场被分为两种由于产权原

易传忠[2]2000年在《转型期银行风险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确立,经济的发展已驶入快车道,现代金融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更加突出,随着人类财富越来越虚拟化、符号化,资本的运行效率将大幅提高,同时所带来的风险也将更大,因而,控制和防范银行风险是当今世界的一大课题,本文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结合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通过中外银行风险理论与实践的比较,对我国银行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践作了比较系统的研究,提出了自己的粗浅的看法,以期引起更多学者的关注,为金融工作的展开提供理论参考,更好地维护金融债权。

孟虹[3]2004年在《经济转型时期我国银行交易风险法律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立足在经济转型时期我国银行交易风险及其防范的法律对策。目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历史时期,在这一时期,我国的银行业得到很大发展,但由于市场不完善,市场法治尚未健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银行交易风险的程度也在扩大和显露,银行交易风险成为银行业进一步改革的重要障碍。同时,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及中国加入WTO,由于银行在金融中处于核心地位,关系着国民经济命脉,银行业的风险会波及整个金融行业乃至引起整个地区甚至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所以,研究银行经营的各种风险,通过制度的改进与完善,建立健全银行的法律法规以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有着十分重大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本文从法律人视角研究我国经济转型时期银行交易风险的成因和防范。通常人们研究的主要是金融风险问题,金融风险是一个涉及面大、表现复杂的问题,不易理清。本文从金融风险中抓出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经常发生的、影响面较大的、涉及利益主体最多的风险——商业银行交易风险,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再通过对银行交易风险的成因进行细致分析,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以探求防范银行交易风险的法律对策。并最终希望通过这样的视角再由点带面,触类旁通地对我国金融风险的理解与对策研究能有所裨益。本文采用从一般到具体的分析思路,首先指出交易所需的一般制度条件及其风险,然后用于分析经济转型期大陆中国的银行交易风险产生的原因,最后针对银行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法律制度对策。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产权理论、结合法学的价值分析方法,为银行风险防范奠定了理论基础。然后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分析我国银行交易风险的成因,并提出相应法律对策。本文理论创新之处首先在于视角的结合,即将法律学与制度经济学结合起来,<WP=4>观察中国经济转型时期银行交易风险问题;其次,将银行交易风险作为制度风险问题进行研究,这与传统银行风险的研究存在很大差异。本文的主要内容有三章,第一章在于建立交易风险成因的制度分析框架模型,同时论证法律防范银行交易风险的可能性和现实,为以后章节奠定理论基础。第二章则根据第一章建立的制度分析框架,具体分析在经济转型时期我国银行交易风险的表象及由制度缺陷导致风险的原因,为第三章提出相应法律对策作出铺垫。第三章根据第二章原因的分析,提出防范经济转型时期我国银行交易风险的法律对策。三章内容简述如下:第一章银行交易风险法律防范的理论基础。本章先从交易的概念阐述开始,引出交易不是简单的物品交换,而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所结成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对物品的所有权的让渡和取得。随后对交易的分析发现交易的目标往往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就是风险。接着将话题引入本文研究的主要对象——经济转型时期银行交易风险问题。通过分析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历史进程,说明由于制度的变迁或制度建设的缺陷性,导致我国银行交易风险,具体表现为一种制度风险。然后,说明化解银行交易风险可以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等。但其中化解金融风险必须依靠法律手段,这是由法律手段自身的特点、我国银行交易风险成因以及法律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所决定的。随后,笔者从制度经济学视角观察用法律防范银行交易风险的可能性和现实性,通过运用制度经济学对经济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分析,得出银行交易风险完全可以通过制度的变革得到遏制,这种遏制通过禁止银行交易中不可预见和机会主义行为来实现,从而减少银行交易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通过对“统治者理性经济人”的分析,得出国家会为了自身效用的最大化,提供社会所需的制度或规则。最后,笔者从银行交易秩序的法治化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银行风险可控性是银行法律防范的客观基础,银行交易风险的法律防范符合法律价值追求,银行交易风险法律防范的作用已被实践证实等四个方面,论述了法律制度遏制银行交易风险的现实性。<WP=5>第二章 经济转型期我国银行交易风险原因的法理学分析。本章从我国产权制度的缺陷、交易主体制度的缺陷和社会信用制度的缺陷三个方面分析经济转型时期我国银行交易风险的成因。首先,我国产权制度的缺陷表现在产权界定不明晰,产权结构的单一,即我国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二个主体的产权都不是独立的利益主体,而国家才是产权交易的主体和受益者,同时又是全部风险的承担者,但国家这个利益主体在实际中又是缺位的。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是由计划经济沿袭下来的、属于国家独资银行,是单一的产权结构,加大了银行的风险。最后说明我国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缺位,也是造成产权界定不清的根本原因。其次,我国交易主体制度的缺陷表现在主体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存在着委托——代理风险,存在着内部运行机制的不健全,从而导致我国银行交易风险有增大的趋势。第三,社会信用制度的缺陷表现在银行自身信用的缺乏,企业、个人信用体系的缺失,信用中介评估机构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缺失,以及对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制度缺失等,也是造成我国银行交易风险的主要原因。?

吕书良[4]2009年在《转型期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是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主要的风险形式。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和改革有重大的影响,甚至可以影响到我国宏观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并且进一步导致严重的社会危机。所以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问题进行研究是防范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重中之重。转型期,我国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主体积累了大量的信用风险,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问题的研究分析,为防范和控制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的信用风险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转型期,我国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主体积累了大量的信用风险,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问题的研究分析,为防范和控制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的信用风险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金融学等理论,首先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进行了一般概述分析;其次,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现状,剖析了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特点、信用风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以及信用风险的成因;最后,通过创新信用风险管理组织和管理体系、构建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塑造信用风险文化体系、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预警系统等四个方面的措施来,完善并强化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控制的对策,以达到强化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控制。

申茹[5]2007年在《有效治理结构与激励性规制的互动研究》文中指出将银行作为外生变量,通过债权约束来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已不适用于现代社会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要求。公司治理的动态演进中,其内容及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商业银行的负债经营特性,导致了其治理结构与一般国有企业不同,考虑到行业特征,其重点在于如何加强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从而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在股权分散情况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属性使内部治理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但股权集中又不可避免带来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问题。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效率取决于法律制度和破产制度的有效性。同样作为外部治理机制的市场竞争环境,其有效发挥功能的前提是各要素市场达到充分竞争水平。在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中,债权人缺乏对股东监督的激励,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成为公司治理中的主要问题。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功能导致的挤提,使得存款保险制度和最后贷款制度设计和存在是必要的。同时银行与客户之间建立的长期客户关系本身就成为借贷市场上同业竞争的壁垒。部分准备金与央行最后贷款人制度,使债权人比股东更希望加强规制。事实上,政府规制与银行治理结构之间存在累积循环的正反馈作用机制,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仅依靠传统的研究方法将其中一方零维度处理,而探讨另一方的优化,无益于解决二者相互作用下产生的行业问题与社会经济问题。因此本文将以国有商业银行有效银行治理结构与激励性规制之间的互动关系为主要研究对象,建立一种不对称信息下的显示与信息甄别机制,将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纳入规制范畴,通过二者的动态合作以实现规制目标,共同推动金融创新。在实施有效规制时,将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目标融合进规制目标中,充分发挥这两者的作用,使规制者的目标函数与被规制者的目标函数达到最大程度上的一致性,实现规制过程中各行为主体的激励相容,形成金融机构有效控制风险的激励和激励性规制的硬约束机制,从而完善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

曹元芳[6]2008年在《经济转型期中国金融道德风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该文选题是基于国际金融界的教训和国内金融界的现实需要两个方面,主要研究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问题,研究对象是广义的金融道德风险。从对国外道德风险、金融风险前沿理论、模型的研究入手,运用博弈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以及委托代理模型等现代经济理论和研究方法,介绍国外防范和治理金融道德风险经验做法,为我所用,从而对我国金融运行中的道德风险问题进行系统地分析研究。重点是研究防范我国金融道德风险的机制设计,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设计的防范机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旨在构筑防范转型期中国金融道德风险的两道“防火墙”,达到维护金融稳定,保持金融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的最终目的。在国外和国内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论文对如何防范金融道德风险提出自己的思考。第一,设计了两道防范金融道德风险的“防火墙”,一道是防范金融道德风险的微观机制,另一道是防范金融道德风险的宏观机制。第二,构建了我国金融机构经营者多目标委托—代理博弈模型。从我国金融机构经营者经营目标、行政目标和满足上级偏好目标三个目标间相互独立与依存角度,对我国金融机构经营者的经营代理行为进行具体分析,提出防范金融机构经营者道德风险的政策建议,比较贴近我国的现实。第三,全面系统地研究了我国金融道德风险,填补了我国金融业自身道德风险研究的空白,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张帅[7]2017年在《ZT公司战略转型期间的融资方案设计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蓬勃涌现更是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在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促进科技创新和地方发展、稳定社会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和它们的经济贡献相比,中小企业所能获得融资规模只占整个金融资源的20%左右。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如何有针对性的帮助中小企业在融资难、融资结构不合理方面解决问题是目前学术界探讨较多的一个话题,同时也是本文研究的核心主题。论文通过对目前融资理论的梳理与探讨,结合ZT钢结构公司的现状及其所处环境,采用定量与定性的分析方法,依据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为其设计融资方案。首先,论文对融资基本理论展开详细地综述。依据生命周期理论和MM理论,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状况进行分析,并结合钢结构行业的特点,探究行业模式对融资的的影响。其次,根据ZT公司的经营现状与发展现状,通过对ZT公司的财务以及资金短缺问题进行分析,探究公司目前融资存在的现实问题。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分析公司在转型期间的资金需求,同时分析企业在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最后,根据公司转型发展的战略要求,设计出符合公司要求的融资目标与融资方案。为了保障公司融资方案的实施,提出公司应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提升自身研发能力建设优秀品牌;在融资渠道选择上应开拓思路,加强同各种金融机构联系;结合企业的生命周期理论,提出公司应在不同的发展期采用不同的融资策略和选择合适的战略合作伙伴。综上所述,论文结合了资本结构理论、企业生命周期理论、财务风险等相关理论,根据ZT公司的现实情况为其设计融资策略,以研究钢结构行业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以及转型的过程中如何解决融资困境的问题。

卢阳春[8]2005年在《转型期中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制度变迁研究》文中提出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罗纳德·I·麦金农和爱德华·S·肖提出的金融深化理论揭开了发展中国家金融改革的序幕。拉美和亚洲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外部条件推动和本国宏观经济调整的内部因素诱导下,开始了大规模的金融自由化进程。虽然这些国家在金融自由化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政策内容有所差异,但都是通过金融的自由化和市场化政策来降低政府在经济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并且都是将国内银行业的民营化作为其金融自由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其金融市场化改革必然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我国对制度转轨和改革的知识存量的有限性,并且基于“金融作为经济的核心”其改革应具有高度的审慎性这一命题,因此二十多年来,我国的金融市场化改革,远远滞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作为金融核心的银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也是滞后的。当金融自由化、银行民营化浪潮席卷全球时,国内经济学界也展开了对我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热烈讨论,讨论的结果引起了相当多的争论。本文以制度变迁为核心解释变量,通过对转型期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制度变迁的内生性质的揭示,发现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制度变迁有其自身产生、发展的内在规律性,而不是政策设计所能够完全左右的;没有认识到,或者是没有足够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正是既有的关于该问题的诸多争论所反映出来的理论上的混乱的原因之所在。针对上述问题,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力图揭示在我国一直以来的金融垄断和金融抑制环境下,民间资本逐步进入银行业现象的制度基础和制度变迁动因;在此基础上运用博弈均衡的分析方法描绘出转型期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制度变迁的历史路径,并探讨既有变2迁的制度绩效、变迁过程中的金融努力现象、金融努力的约束及异化问题和未来变迁的路径和风险防范。从理论意义上来看,本文的研究不仅通过转型期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制度变迁案例检验了现有制度经济学的一些前沿理论假说,还从该案例中提炼出一些新的理论来解释制度的形成及其发挥作用的机制;从现实意义上来看,本文以制度变迁作为核心解释变量,从一个比较新颖的视角来考察转型期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问题,揭示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现象产生、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关于该问题的争论所反映出来的理论上的混乱,使得相关的政策建议更具有参考价值。Ⅱ本文研究的思路是通过对转型期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既有制度变迁的均衡分析(博弈均衡和供求均衡分析),揭示出转型期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制度安排产生、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在此基础上对既有制度变迁的得失进行规范分析,最后得出制度进一步变迁的路径及风险启示。沿着这样的思路,本文的主要内容及观点如下 :第一章,导论。本章首先介绍了整个论文选题的背景和研究的理论及现实意义,然后依次介绍了论文研究所使用的理论工具、研究方法和逻辑结构,最后指出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制度变迁理论的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制度安排的变迁过程,因此本文对转型期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过程的研究是以制度变迁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来展开的。对这种制度安排的变迁的分析是以制度变迁理论为主要理论工具进行的,因此本章首先对国外的制度变迁理论的既有成果做了一个简单的述评,以找到本文理论研究的起点,并指出了后面各章将使用的主要理论方法。另外,转型期中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制度变迁过程始终是处于中国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制度变迁过程之中的,而中国金融业的制度变迁又是处于中国整个经济社会制度变迁过程之中的。它们相辅相承,相依相存,不可割裂来看待,因3此必须将转型期中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相关制度变迁放在中国金融制度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大背景下来考察,这样才能真实地体现出该制度变迁的根源、本质特性和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复杂关联性。因此在对国外的制度变迁理论进行回顾之后,本章又对中国经济学界关于中国经济制度变迁事实的理论解释做了一个简单回顾。第三章,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制度变迁的均衡分析。本章首先对中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制度安排的产生做了一个简单的考察,并确定本文研究的对象仅仅是转型期的中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制度安排;在此基础上,将转型期中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制度安排放在制度的“需求——供给”的理论分析框架中来进行系统地考察,分析转型期中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制度需求与供给状况,并着重研究该制度的需求与供给的非均衡状态是如何引起中国银行业的制度变迁的,最后得出本章的结论: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制度非均衡是常态,而制度均衡就象帕累托最优一样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即使偶尔出现也不会持续存在;影响制度供求的各种因素在不断变化,使得制度总是以非均衡的态势存在,这种非均衡的态势正是制度变迁的动因。制度变迁过程就是制度从…→非均衡→均衡→非均衡→…的持续运动过程,而制度非均衡的轨迹也就形成了制度变迁的轨迹。转型期

李新彬[9]2007年在《转型期中国金融制度区域化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中国非均衡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东西部间的发展差距呈现不断扩大之势。区域经济理论与实践证明,金融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对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更为关键。因此,合理配置区域金融资源,带动和引导其他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从而调整我国区域经济的现有格局,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金融制度是金融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条件。从制度创新的视角,探索金融制度区域化改革的基本路径,是解决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重要内容。在我国,金融制度的区域化创新是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和变革,在金融制度区域供给不均衡的条件下,尤其要重视政府在金融制度创新中的作用和功能。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深化,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功能,通过市场机制来引导微观金融活动,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区域金融效率。因此,我国金融制度变迁体现着强制型与诱致型有机协调、区域梯度渐进式变革和银行主导型的路径特征。本文在系统梳理金融制度和金融制度创新理论的基础上,根据金融组织制度、金融市场制度和金融安全制度三个层面的分类视角,分别论述了我国金融制度区域化创新的基本框架。在金融组织制度方面,我国的区域差异决定了商业金融和政策金融的混合,而在不同区域,这种组合存在结构上的差异。国有商业银行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组织布局的区域调整,同时需要积极推进信贷政策的区域化改革。并通过构建区域性商业银行和推动地方中小银行发展,形成合理的商业金融格局。在金融市场制度方面,培育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对西部地区尤其是要正确定位股票市场的功能,重点要通过积极创新债券市场、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培育产业基金和完善中介机构等,建立符合区域实际的金融市场基础。金融安全制度是金融制度区域化改革的保障和重要的组成内容,本文着重分析了区域金融风险差异的形成原因,在对传统的金融安全制度框架进行了修正的基础上,从区域金融征信制度、预警机制、监管制度、行业自律制度方面探索了区域金融安全制度的主要内容。

哈斯其其格[10]2009年在《中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管理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在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世界浪潮并正在向其他领域扩展的国际背景下,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进一步深化和城乡差距的持续扩大,农业风险正在加大,农村社会风险日益严峻,农村居民将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全球化带来的社会风险面前更加脆弱:市场化改革使广大农民直接暴露在市场经济风险下,失去集体经济保护的农民成为了现代市场经济中最没有保障的社会群体。如果不注重解决农村社会风险问题,城乡各类群体必然进一步分化,进而可能发展为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和抗争。因此,农村社会风险及其管理不仅是农村社区自身的问题,也是关乎我国整个经济社会稳定的重大课题。农村社会风险及其管理问题的研究刻不容缓,具有现实的紧迫性。2007年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进一步确立了社会保障作为国家保障民生与改善民生的核心制度安排的地位。众所周知,社会保障制度是减震器和社会安全网,历来就发挥着稳定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它是国家或政府处置人们生存风险的重要手段。深入研究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研究鉴于通过社会保障进行风险管理所产生的局限性,以及考虑到农村社会、经济与制度环境的变化,选择研究我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管理问题,在全面分析转型期具有代表性的农村社会风险的基础上进行风险管理策略探讨。本文在系统梳理社会风险理论的基础上,确立了社会风险管理机制的理论框架,并基于这一框架,首先展开了我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分析,即对中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预警。继而,在系统分析农村社会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以及对我国群体性突发事件典型个案研究基础上,对城乡统一综合救助制度、农村社会保险、县域保险和农村社会资本建设等问题进行探索,进而建立起了基于中国转型期的农村社会风险管理框架,并据此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论文共分8章,主要内容及观点如下:导论,作为全文的研究思路与立论基础部分,主要说明论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研究思路和逻辑结构、论文的研究方法、主要的创新与不足。本文认为,农村社会风险管理是由社会风险分析、预警、控制和补偿等内容组成的完整体系。论文参考世界银行社会风险管理框架,即综合协调政府社会保障、市场保险机制、家庭及社会团体在处置社会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并从宏观层面上提出对社会风险研究、社会保障研究和危机管理研究进行整合,以实现社会风险管理对危机管理和社会保障的超越。社会风险管理涵盖传统社会保障和危机管理的内容,同时还包括在宏观政策层面上为防止社会风险的发生所做的一切预防性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的管理过程。第1章,从文献的角度,阐述了社会风险理论基础。主要阐述了有关风险社会的代表性理论、社会风险的基本内涵、社会风险成因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在风险社会理论中,主要阐述了现实主义的“新风险”理论、“风险文化”理论和“制度主义”的风险社会理论;社会风险成因理论重点阐述了挫折—攻击理论、规范定向运动理论、相对剥夺理论和现代化动乱理论;并基于管理风险的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两种不同论调,简要对比分析了客观实体学派风险管理理论和主观建构学派风险管理理论。第2章,基于现实背景与社会风险理论基础,确立了社会风险管理机制的理论框架。主要研究社会风险管理框架提出的背景、社会风险管理的目标、特征及对我国实践的重要借鉴意义、社会风险管理机制的组织构架等内容。重点研究社会风险管理框架较之现有社会保障体系,在目标设定以及方法、政策工具上所具有的优势。第3章,从社会转型的角度识别中国农村社会风险。通过收集有关转型期农村风险源、风险因素、危险和损失暴露等方面的信息,运用风险分析技术和方法,识别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全球化背景下,农村生产要素外流、农村基层组织弱化以及传统价值观念、习俗受到冲击后,我国农村社会所面临的经济失调、社会失序、群众心理失衡等具有代表性的重大社会风险问题。第4章,在对中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衡量问题上,吸收阿马蒂亚·森的“潜在能力”研究成果,提出适用于中国农村的脆弱性测量指标。不同于传统福利经济学的效用论,由森发展而来的用能力来测度生活质量的福利经济学理论对非收入因素予以关注。从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和防护性保障等维度,全方位衡量中国农村居民的脆弱性,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预警机制进行初步探索。第5章,通过对英、法、日等发达国家的农村社会变迁及农村社会风险管理经验进行研究发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健全的社会保护制度维系,便不可能有持续的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同时对也门和约旦两个发展中国家的社会风险管理实践进行分析发现,福利国家模式并非迈进福利社会的唯一途径。构建农村社会保护制度,需要考虑本国的国情,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因此,以我国大多数农村目前的情形,立即实行严格意义的社会保障改革也不现实。从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在农村可实行一种既和目前实际吻合、又便于未来与城市整合的过渡形态的社会保护模式方面,也门和约旦的经验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可以在强化现行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拓展社会保障空间,构建“政府——社会保障机制”、“市场——商业保险、储蓄、投资”、“社会——家庭、社区、民间救助机制”三位一体的、系统的、动态的社会风险管理补偿体系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第6章,通过选取“瓮安事件”这一具有代表性、影响广泛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后,认为群体性事件既非孤立又非突发,因此在认识和管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时,选择主体性视角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本章得到以下启示:首先,建立社会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全社会防范风险的能力。其次,构建“政府主导,全民互助”的农村社会风险有效补偿机制。再次,加强对公众的社会风险教育,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水平。最后,建立社会风险沟通的常规机制。第7章,作为全文的对策建议部分,本章基于我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加速积累的严峻形势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在管理风险方面的局限性,在社会风险管理框架下,构筑我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管理机制。在农村社会风险管理制度安排上,将充分考虑国家、市场和社会的有效整合,探索构建“政府——社会保障机制”、“市场——商业保险机制”、“社会——家庭、社区、民间救助机制”三位一体的、系统的、动态调整的农村社会风险补偿体系。本章主要对社会风险管理框架下的全国统一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中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县域保险、农村社会资本建设等问题进行探索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虽然,有关社会风险问题的研究已逐渐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但关于农村社会风险及其管理问题的研究文献或学术成果并不多见。因此,这给论文的研究及写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尽管如此,本论文力求在以下方面作出探索性研究:第一,论文的选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前瞻性。关于我国转型期社会风险问题的研究,学术界已有一些成果,但系统地研究中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管理机制的理论与政策框架,本论文尚属首次尝试。并且,本论文针对中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而提出的机制建设与政策建议,不乏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第二,本研究在吸收国际社会政策领域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社会风险研究与“潜在能力”研究相互融合,突破了传统的以收入分配为基础的社会保障理论视角,确立了以“潜在能力”建设为目标的农村社会风险管理理论框架,并基于“潜在能力”建设视角,构建中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管理机制,从城乡统筹发展高度对农村社会风险及管理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以农村居民“潜在能力”建设为目标的农村居民“基础收入”设想的观点。第三,社会风险管理是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框架用于社会政策领域的尝试,笔者创新性地将这一全新理念运用于中国农村社会保护领域,探索中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管理机制设计问题。本研究依据社会风险管理综合控制、整体协调的管理哲学思想,立足于我国目前仍然缺乏构建覆盖全体国民的统一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基于制度安排的需要,提出了包括社会风险分析机制、社会风险预警机制、社会风险控制机制、社会风险补偿机制在内的中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管理机制的创新框架。

参考文献:

[1]. 中国银行业结构与绩效研究[D]. 魏文军. 华中科技大学. 2005

[2]. 转型期银行风险问题研究[D]. 易传忠. 华中师范大学. 2000

[3]. 经济转型时期我国银行交易风险法律对策研究[D]. 孟虹. 西南财经大学. 2004

[4]. 转型期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问题研究[D]. 吕书良. 华中科技大学. 2009

[5]. 有效治理结构与激励性规制的互动研究[D]. 申茹. 西北大学. 2007

[6]. 经济转型期中国金融道德风险研究[D]. 曹元芳. 天津财经大学. 2008

[7]. ZT公司战略转型期间的融资方案设计研究[D]. 张帅. 沈阳工业大学. 2017

[8]. 转型期中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制度变迁研究[D]. 卢阳春. 西南财经大学. 2005

[9]. 转型期中国金融制度区域化创新研究[D]. 李新彬. 兰州大学. 2007

[10]. 中国转型期农村社会风险管理机制研究[D]. 哈斯其其格. 西南财经大学.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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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银行风险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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