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意义与无意义——论维特根斯坦前后期语言哲学的转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维特根斯坦论文,语言论文,无意义论文,后期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6)06—0716—06
语言与意义之间有一种概念式的关系:一说到语言,就设定了它有意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说语言,就说了意义,或有意义地说了。正如赖尔所说:“哲学论证如果不是全部地,那么也是在很大程度上总是企图解决,‘当说某某事时它的含意是什么’这个问题”[1](第171页)。而要回答这一问题,在理论上要求必须连带回答“意义是什么”。
一、意义① 作为事态
要考察什么是语言的意义,我们当然要先问一问什么是语言。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是我们为自己建造的关于事实的图像[2](2.1)。这样一来,要追问语言的意义,就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语言本身,二是事实(Tatsache,fact)。维特根斯坦为我们勾勒了如下框架:
从事实来看,往上,事实构成了世界[2](2.04)和实在[2](2.06);往下,事实是存在的事态(Sachverhalt,state of affairs),事态是可以存在可以不存在的,它又由在一定关系中的基本对象构成[2](2.0272)。基本对象是不变的东西,可变的只是它们的配置关系[2](2.027,2.0271)。从语言来看,语言由命题组成[2]( 4.001)。命题由词语组成,但不是它们的混合[2](3.141) :这些词语是简单的不可再分解的记号,叫“名字”[2](3.202)。名字在命题中的配置,对应于名字所命名的对象在事态中的配置[2](3.21)。
然后,维特根斯坦宣布:“只有事实才能表达意义”[2](3.142)。命题正是这样的事实[2](3.14)。这样就很清楚了,两条路其实只是一条路:构成命题的是一定关系中的名字,这些名字是对对象的命名,它们之间的关系代表是事态中对象的关系,那么自然地,命题的意义就是事态。
命题的意义是事态而不是事实,这一点相当重要,它保证了命题可真可假,也就是说,它保证了错误的命题的有意义性。我们来看这个句子:“希特勒没有屠杀犹太人”。如果命题的意义是事实,显然这个命题说的不是事实,可见没有意义了。但事实上我们可以理解这句话,这表明它是有意义的。它的意义就在于:它描述了一种事态即可能事实[2](2.11)。 “希特勒没有屠杀犹太人”这句话是有意义的假话。这样就表明,语言图像说并不等同于学界盛传的语言镜子说,因为语言并不是像镜子那样依附于事实。因此,准确地讲,与其说维特根斯坦早期的语言观是一般学者所谓的图像说,还不如说是作图说,语言是在可能性上作图而不是在现实性上描摹,语言不仅仅再现现实性而且还表现可能性。
命题的意义一旦是事态,作为命题总和的语言的意义就是作为事态总和的世界或实在。借此前期维特根斯坦把语言的意义约束在了世界之中。又由于世界是逻辑空间中的诸事实[2](1.13),从而意义在逻辑空间中。从语言作图说来描述,则是:被图示的世界本身作图活动、作图方法无所谓意义,图像本身有意义,它的意义是被图示的世界。当然,这世界不仅包括现实的世界,而且还包括所有可能世界。
由于语言作图说本身的三分结构:图——作图——被图示的世界,图与作图都要被划在世界之外。但图本身被划在世界之外会引发矛盾。因为图与被图示的具有相同的逻辑结构,也即逻辑同构,否则此图就不可能是被图示东西的图。可见图与被图示的东西具有相同的逻辑可能性。这就意味着:如果被图示的东西是可能的,那么用来做图示的图也是可能的。凡可能的,就应该在逻辑空间中,也就是说,应该在世界中。因此,图本身应该在世界中。正是因为这个道理,维特根斯坦很愉快地承认图或命题本身就是事实[2](2.141,3.14)。作图, 就是用世界的一部分(图或命题)来描述世界。这一方面是指,世界的一部分描述世界的另一部分——一个命题(本身作为为事态)描述另一个事态,另一方面是指,世界的一部分去描述整个世界——命题总和描述整个世界。一部分怎么可能去描述整体呢?这里倒没有什么困难,只要想想全部奇数的个数与全部自然数的个数相同就可以了。
语言作图说以被图示的世界为意义,同时图本身也是世界的一部分,从而是可能意义的一部分。那么,三分结构中的作图活动呢?这一作图活动是世界的一部分并从而是可能意义吗?在哲学的语言转向后我们似乎又遭遇到了自我意识悖论一样的问题:我作图,但我不能为自己作图。我无法在世界中遇到我自己,我不是我的世界的一部分[2](5.5631)。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找不到我,就好像在视野中找不到眼睛[2](5.633)。所以我在我的世界之外,作图者在世界之外。
前面说过,世界是语言的意义,所以,世界之内的就是有意义的,而世界之外的就是无意义的。通过什么在世界之内什么在世界之外来确定意义的有无,这是从语言的质料上所做的反思。凡对不在世界之中的东西进行言说,就会导致无意义,像伦理学等,皆属此类。除开从语言的质料上来对语言的意义做出反思之外,前期维特根斯坦还从形式上加以反思。这一反思的结果是:逻辑命题由于在描述可能性本身,从而是意义缺乏的[2](4.461)。但意义缺乏并不是无意义,而是零意义。正如数学题的无解也是一种解一样。这些意义缺乏的逻辑语言对事实语言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东西,“是符号系统的一部分”[2](4.4611)。此其一。其二是, “说”可以表达内容,但不能说自己借以可被说的形式,说的形式本身就是语言的边界——对形式的表达导致无意义,像罗素与弗雷格的错误。更进一步,命题为了成为事态的图像,而必须和事态共有的形式,这更是不可说的。试反证如下,设若可说,则表达为一个不同于已有命题的新命题,这一新命题由于说了旧命题,而与旧命题共有逻辑形式。新命题的任务是说旧命题的逻辑形式,现在已知新命题与旧命题共有了逻辑形式,可见新命题在说旧命题的同时也就说了自己(的逻辑形式)②。如果一个命题可以说自己,新命题之说旧命题就变得毫无必要了:因为旧命题已经说了自己:旧命题本来就与它自己共有逻辑形式。当然,如果一个命题真的可以说自己,那么命题的逻辑形式还是可以说的。但是,一幅画怎么可能画自己呢?充其量,我们只能说某幅画什么也没有画,即不以任何东西为所画对象,但这绝不等于它画了自己。因此,命题的逻辑形式不可说。
二、无意义的意义
上面澄清的主要内容是早期维特根斯坦对(无)意义的界定。语言的意义是可能事实或事态。语言的无意义有两类,一是与事实无关的质料,如伦理等;二是描述事实而本身不可以描述的描述形式,这种描述形式维特根斯坦强调为图像式的。为了排除无意义的言说,维特根斯坦给出了一系列对说的限制,例如,同一个对象用同一个记号表示而不再用等号[2](5.53)[3](29.11.14)。等等。如果用一种新的语言排除了日常语言的含糊与歧义,则哲学由之而起的错误也就不可能了。但是,要能够排除日常语言中所有含糊与歧义③,这样的语言简直就是上帝的语言。它是全知的:“如果给出了一些对象,同时也就给出了所有对象。如果给出了一些基本命题,同时也就给出了所有基本命题。”[2](5.524) 其中道理在于:所有的对象都因与任一个对象的内在形式相关而属于任一个对象的内在性质,“如果我知道一个对象我也就知道它在事态中的所有可能出现。(每一个这样的可能性必定是对象的性质的一部分。)不会在以后又发现新的可能性。”[2](2.01231) 这里的上帝是逻辑学的上帝,它甚至可以“不用逻辑命题”,通过仔细观察命题就可以发现命题的形式属性[2](6.122)。这样的语言的内部不会为经验留下位置,“若我要去认识一个对象,我必须去认识它所有的内在性质”,至于它的外在的、经验的性质,则没有必要去认识[2] ( 2.01231)。或者说这只是认识论的任务[4](第29页)。内在的性质被规定为形式的,而原子命题本身作为质料(或“包含质料”),[4](第29页) 被当成是外在的,“是不可预见的”[4](第30页)。
但是,就算可说的已经说清楚,已经说完,而生活还得继续[2](6.52)。人生的意义与世界的意义不在世界之中,所以就不会在说中。因此,对X 进行言说是无意义的,这并不等于X本身的无意义。虽然维特根斯坦说, “那在界限另一端的仅仅是无意义”[2](前言),但准确地讲,语言另一端的东西不是无意义, 而是“另”有意义,一种非事实(态)意义的意义。就象康德在知识领域内悬搁宗教与道德,然后在信仰领域保留它们,维特根斯坦在言说领域悬搁宗教与道德,接着在不说的沉默中保留它们。因为维特根斯坦意识到,不可说的是“人类心灵旨趣的记录”,不容嘲笑[4](第12页)。但无论如何,早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尚是事实的语言,事实的语言不足以言说非事实,所以对于不能说我们只有沉默[2](7)。
其实,就算是针对《逻辑哲学论》的“意义”来说,其所界定的无意义也不等于对意义的弃绝。“那不可表达的(我发现是神秘的并且我无法表达的)是我能表达的东西有意义的背景”[5](第16页) 在质料上,无意义支撑起整个意义。世界是我的世界,而不可说的我是世界的界限[2](5.632),从而也就是说的意义的界限。彻底弃绝意义,则是自杀而死,让世界终止[2](6.431)。所以世界的界限随幸与不幸而发生变化[2](6.43)。在形式上,无意义可以帮助表达有意义的东西,比如语言的逻辑形式。无意义是如何被找到的?无意义自己显示出来。可见无意义也不是不可理解。无意义只是表明不可说。
纯粹的无意义是由不可能而产生无意义与错误。可是,由于不可能的东西是不可能的,所以这种不可能不可以表达。我们知道,凡是表达为语言的,都是可能的了。语言本身就是可能世界中的一部分事态。这样我们也就从不可能本身的不可表达知其为不可能。像“±##$$%××÷”、“绿色的愤怒”、“圆的方”,这些不可能的东西其实并没有被表达出来,它们只是字符的串联。不可能的东西只能通过可能的整体显示出来。我们不能区分不可能的东西,而只能区分达到不可能的种种不同方式。
三、意义的扩展
不管怎么说,将意义视作事态从而有意义等同于有世界,这种意义是相当贫乏的,因为有许多重要的东西并不是所谓的世界之中。维特根斯坦一开始就注意到了这种贫乏性。在1919年给罗素的信中,维特根斯坦抱怨罗素和弗雷格没有真正明白他的意思,逻辑命题只是一些“推论”,而“要点是这个理论:可以通过命题——即通过语言——来说的(当然也就是可以思考的)以及不能通过命题来说而只能显示的;我认为,这是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6](第71页)可见,意义需要扩展。
那么,意义到底如何扩展呢?我们还是从他早先的观点说起。说话是作图,记号或符号作为话的一部分就应该是图的一部分:“一个记号若无用(nicht gebraucht,useless),就是说它没有意义……”[2](3.328) “无用”稍稍叫人费解,Max Black直接诠释为“未用”[7](第134页), 这样就很明确了:未被使用的记号是无意义的。可见,就说的一部分(记号)而言,它必须被使用才有意义。使用无疑是有意义的一个必要条件。此处的使用由实在规定:记号的使用是代表所指的简单对象,对象的可能性就是它使用的可能性。由此可见,语言作图说已经暗含有语言的意义由其使用决定这一理论的影子。
同时,尽管话总是要说的,但说话却未必是作图。作图要求图像与事情要素的同构。这个要素在语言中就是名字。然而,完全有可能一个语言中根本没有名字[8](27)。而且我们用语言作许多不可能与作图相类比的事情,象“提问、致谢、诅咒、祈祷”等等[8](23),如果坚持语言作图说,它们就是无意义的。但它们显然不是。可见语言并非就是作图。
说话既然未必是作图,那么意义就未必是事态。早先的观点是,话要说出来,才有意义;而话说的是事态,所以语言的意义是事态。表面上,似乎是言说的对象决定了言说的意义;仔细一分析,结论相反。维特根斯坦对言说的种种限制让他不能说许多东西,因此是言说决定了言说的对象,并决定了言说的意义。说总是要说的,有意义地说,要说出来才能讨论说的意义,也只有在说中,才有意义。现在意义必须要扩展,其扩展的可能方向有三:(1)另定一所说对象为意义;(2)以所有被说的东西为意义;(3)以说为意义。第一种方式是明显无效的, 因为这就依然未脱语言作图说的圭臬。而若以所有被说的东西为意义,则失去了意义:所有的话都有意义,那么意义这个概念就没有必要存在了——因为我们想不出无意义的情况。所以只有以说为意义。而若以说为意义,对于语言来讲,就是以使用为意义。因为说就是语言的被使用。意义需要使用——话需要说——这一观点顺理成章地在后期得到了保留和发展。
那么,后期的“使用”是什么样的使用呢?维特根斯坦将这样的使用具体化为语言游戏:“一个声音只有出现在一特定的语言游戏中才是一个表达式”[8](261),语言游戏是语言及交织于其中的行为[8](7)。因而,这种“使用”就不再是逻辑上帝的、纯形式的使用,而是有质料的、活生生的生活,是人的活动。如此,则我们在哲学中要做的不是别的,“就是把词从形而上学的使用带回到它们的日常使用”,日常使用④ 或语言游戏直接赋予词以意义。哲学家对术语的使用需要被追问:“这个词在作为它的老家的语言游戏中曾以此方式被用过吗?”[8](116)
如果说使用赋予语言以意义的话,那么语言的尚未使用、不可能使用则引发无意义。情况之一是,如果词并不真正出现在语言游戏中,就会导致无意义,“当语言度假时,哲学问题就产生了”[8](38)。例如,我们脱离具体的语言游戏来问“这对象是否为复合的?”[8](47) 情况之二是,语词出现在了不属于自己的语言游戏中。比如我们在罗素的形式体系中问一个命题能否以不同于《数学原理》中所说的方式为真或为假[9](第118页)。这个时候,无意义的范围大大缩小了。我们的语言就像是一个工具箱,不同的语词有不同的功用,但我们做哲学时因受惑于它们共有的外在形式(如声音和印刷)就喜欢去寻找共同的本质[8](11,11—15),这相当于将不同的工具用作同一用途,难免产生扭曲变形。所以维特根斯坦说,我们应该与“因语言而来的我们的理智入魔”作战[8](109)。
这样解释很容易产生一种错觉:将语言带回到它的日常使用就是在关注它的自然史,关注人们现实地是如何使用它的。其实并非如此。一切都以消除语言上的疑问为限,“我描述一个词的实际使用,如果这样做对我们想要去消除麻烦是必要的”[10](第97页)。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有时甚至可以发明一种新的语言,“制定新的规则”[10](第97页):像维特根斯坦本人在《逻辑哲学论》所设计的语言中干脆消去了等号以消除“A是A”、“桌子是桌子”等在意义方面的难题。
对语言意义的阐释形成了对哲学的独特看法。通过语言的使用阐明其意义,在其中并没有新的真理被发现出来,也就是说,经验并不为哲学增加新的东西。“不依赖于经验是哲学的本质”,在这个意义上哲学是“先天的”[10](第97页)。因此,虽然维特根斯坦常常提到语言“日常使用”,而更多的学者也认为维特根斯坦后期与日常语言学派的路数更为接近,但其实应该说后期维特根斯坦强调的是语言的可能使用。维特根斯坦所讲的语言并非日常语言,而是可能语言。唯有如此,才与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不依赖于经验的观点相一致。语言的有意义就在于对语言的这种使用是可能的(不一定是现实的),而语言的无意义在本质上则是对其的“不可能”使用。
接下来的问题是,对语言的不可能使用造成的无意义真的没有意义(价值)吗?这些由于不在(恰当的)语言游戏中——即事实上不可能使用——而形成的无意义的言说,并不是无足轻重的。同早期一样,维特根斯坦认为,它们其实是“深刻的不安”[ 8](111)。一方面,这些无意义固然是由于不懂得自己语言的逻辑而产生的,所以并非问题;但另一方面,这些混淆却深深根植于我们的语言和我们之中[8](111)。它们在我们的表象方式的基层有其起源,要摆脱这些混淆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哲学家们的烦恼由于术语的不同而在不同的时代有所不同。一个术语消失,一些困惑会跟着消失;但这些困惑会在类似术语中重新出现”[10](第98页),故哲学作为澄清活动永无完结[4](第195页)。就此我们完全可以认为维特根斯坦与康德一样,将形而上学视作一种“自然的倾向”[11](第16页,B22)。其间的不同只在于:康德的形而上学是思辨的形而上学,维特根斯坦则是语言的形而上学。如果形而上学是一种自然倾向,那么,哲学的主要功能是消极的,“它的不声不响的功劳在于防止谬误,而不是去揭示真理”[11](第606页,A795/B823)。维特根斯坦想要去防范的谬误就是对语言的使用超过了可能的范围。
四、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的语言转向
语言的意义是语言哲学的一个中心课题。持语言作图说的维特根斯坦以事态为句子的意义,以事态的总和即世界或实在为语言的意义。无意义就是图所能描画之外的东西。在这里,有无意义的区分不是意义本身的区分,而是语言能力的区分。意义的有无其实可以准确表达为语言的能力与无能。一方面是由于作图的语言无法表达对人生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另一方面是由于作图本身即是一活动,再加之作图说面临着独特的困难,维特根斯坦不得不将语言的意义归结到语言的使用。如果将语言的意义归结到语言的使用,那就很明显,语言的无意义也同样来自于语言的使用。语言意义有无的区分转化成了语言使用的区分。有意义表明语言的使用是在可能的使用范围之内,而无意义则表明这一使用超出了可能的使用范围。语言的不可能使用,是指,对于语言来说,不可能有这样的使用,如果这样使用了,就没有把它当成是真正的语言。
无论在意义有无的区分上持前期或后期标准,都表明:维特根斯坦已经把哲学研究推进到语言批判的阶段。早在《逻辑哲学》中,他就已经把哲学归结为语言批判[2](4.0031)。哲学要为思想划界,而此划界必须在语言中进行,所以思想的界限就转化为语言的界限,可想与不可想的区分就转化为可说与不可说的区分。对有无意义的讨论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进行的。如此明确地提出语言批判这一主题,这是稍早时候的弗雷格与罗素所不具备的。不仅如此,后期维特根斯坦通过将语言的意义有无归结到语言的可能与不可能使用上,从而超越了哲学的语言转向。因为语言的使用,或者说语言游戏,并不简单地就直接是语言,而是语言与行动的交织,受到生活形式的制约。并不是“语言(游戏)之外一无所有”,对语言的关注代替不了对非语言东西的关注。从维特根斯坦对语言意义与无意义的区分的变化中,我们看到了他对哲学的语言转向的清晰认同与明确超越。而维特根斯坦自始至终对某些种类无意义的重要地位的把握,则让我们始终难以把他完全归到技术型的语言哲学家的类别中去。
收稿日期:2006—05—18
注释:
① 意义之作为meaning(Bedeutung)与sense(sinn),当然有所区分。在维特根斯坦文本中,前者一般用于词而后者用于句子。可是,就语言整体——而不是就语言的某一部分——之有意义而言,这种区分是可以忽略的。
② 这一步相当关键,据此可知维特根斯坦不必诉诸于如下无穷后退:若新命题说了旧命题的逻辑形式,而新命题的逻辑形式又有待于新新命题来说;当新新命题说了新命题的逻辑形式时,又需新新新命题来说新新命题的逻辑形式……。在这样的无穷后退中,固然总有一个命题(即最后一个命题)的逻辑形式未被言说,但是,也只有一个命题的逻辑形式未被言说。如果我们执著于前者,而以为维特根斯坦所谓的逻辑形式不可说其理由即在于此,那么,我们也就能关注于后者,而认为逻辑形式总是可以被言说的。不可说,只是当下的限制,而可说,则是未来的希望。凡以为维特根斯坦的论证要诉诸于这一无穷后退或是为了避免这一无穷后退的论述,都在事实上削弱了维特根斯坦这一论题的力量。
③ 就算是到了后期,这一设想也得到了保留:“可以想象有人比我们更为确定地思考,在我们用同一个词时他们使用不同的词”。
④ 维特根斯坦认为是“使用”(Gebrauch,Anwendung,Verwendung; use,application,employ)决定了意义而不是“用法”(usage)决定了意义。语言是从其被使用的活动中获得意义的,而不是从其用法中获得意义的。使用并不设定固定的用法,但用法却会设定固定的使用。许多论者在这里不小心犯了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