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中国外贸格局又一招——组建中外合资外贸公司的意义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贸论文,中外合资论文,中国论文,对策论文,格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在上海等地开展中外合资外贸企业的试点,经过一年多的紧张筹备,首批获准试点的三家中外合资外贸公司即东菱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兰生大宇有限公司与中技—鲜京贸易有限公司,均于1997年7 月在上海浦东问世,从而揭开了我国外贸体制创新与结构优化的崭新篇章。
战略意义
据外经贸部1996年9 月颁布的《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规定及上海浦东开发开放的实践进展来看,对于我国外贸的发展与优化具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1.迅速扩大我国商品在世界市场上的占有份额 在组建合资外贸企业的诸动因中,促进出口无疑是最为基本的一种。合资外方一般均属国际著名企业,在全球相关目标市场中建有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对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有较为深切的了解与认识,并符合“申请前一年营业额在50亿美元以上;申请前三年平均对华贸易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等条件,因而在合资外贸公司设立后,能利用合资外方的既有销售网络及现代营销技术,迅速扩大我国商品在世界各目标市场上的占有份额。
2.着力提高我国外贸质量 在当前的发展阶段,合资外贸公司的设立能够在出口效益、商品升级、引进创新上促进外贸质量的快速提高。一方面在出口领域中,可以借鉴和发挥合资外方在国际市场需求信息、价格策略、销售技巧等环节上的特长及国际商业信誉,提高销售盈利率;同时通过市场信息反馈,引导和帮助国内生产企业按国际市场需求及规格,从技术含量、品牌效应、外观包装、售后服务等角度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与档次。另一方面在进口领域中,可以利用合资外方与相关领域内国际一流高新科技企业的广泛联系,优化技术引进的先进适用性及应用实效。所以合资有利于进口高新技术及相关技术商品的择优引进、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有利于引进后的自乘创新。
3.促进国有民营外贸企业的改革更上一层楼 赋予合资外贸公司以更多的国民待遇不仅能加快“按国际惯例办事”的步伐,而且还可通过合资后的机制构筑与功能开发为我国各国有、民营外贸企业的体制创新提供有益参考。与现有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不同,中外合资外贸公司不享有倾斜性优惠政策。在外贸管理上按外贸法中有关外贸经营许可制度的各项规定,在税收、出口退税、外汇、融资等方面与我国各国有、民营外贸企业一视同仁。因而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合资外贸公司将与内资外贸公司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按照同样的规则进行公平竞争,并肩冲向世界贸易的竞技场。在这种情况下,合资外贸公司的发展更具可比性与激励性。
4.促进我国利用外资对外经贸结构的整体优化 合资外贸公司的效应还将借助对相应现代制造与金融服务等产业的辐射向贸易以外的领域拓展。仅以上述已获批准的二家合资外贸公司的三个外方合作伙伴及它们所依托的国际贸易公司与跨国产业集团为例来看,均具有着产业多元化投资全方位的显著特点与优势。如日本三菱以各类要素资源与现代产业的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及开发为中心,投资领域遍及能源燃料、有色金属、精密机械、精细化工、气流轻纺、食品加工乃至信息工程与咨询服务;美国大陆谷物是北美西欧举足轻重的农工一体化企业集团,在全球谷类作物及其他一些主要粮食作物的种植、加工、贸易、相关服务甚至基因改良工程领域都堪称一流。
5.提高我国整体对外开放水平和全球经济影响力 中外合资外贸公司的组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并充满活力的又一重要标志,是我国整体开放水平与全球经济影响力飞速提高的崭新台阶。“九五”期间,我国的对外贸易将保持适当高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00年,外贸总额将能达到4500—4650亿美元。显然到那时,我国对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及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健全将发挥更大作用,而合资外贸企业能够对此作出自身的特有贡献。因此组建中外合资外贸公司决不仅仅是为了在眼下1000多亿美元的基础上再扩大一点出口创汇,而是事关我国在世纪之交坚持扩大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全局。
风险及防范
依据我国实际并参照发展中国家的经验,通过组建合资外贸公司的形式开放一国外贸市场存在着失控、受冲、干扰等若干风险。
1.中外合资外贸公司运营的实际制导权失控风险 失控风险是指合资外贸公司的实际营运决策权旁落,为合资外方所控制。这一风险所涉及的是实务决策权,从理论上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6年9 月发布《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合资外贸公司的注册资本中方公司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法定代表人应由中方公司委派。在此次获准试点的两家公司中,中方即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兰生与中技总公司均出资51%,占有控制股权。而合资外方日本三菱、美国大陆谷物的出资比例分别为27%与22%;韩国大宇、鲜京的出资比例则同为49%,均属少数股东。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中方对合资公司的宏观控制与最终决策权。
但宏观控制与最终决策并不能代替实务营运制导,它们分属不同的管理层次。在外贸实务特别是世界市场营销领域中,合资外方占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一是在销售渠道上,外方经多年经营大多已建有广泛的网点遍布世界主要目标市场区域;二是在需求信息上,外方拥有先进的通讯和分析手段尤其是对居住国及其主要目标市场区域的商品需求动态及价格变化比较了解;三是在营销技术上,外方往往将签约谈判过程作为贸易工程而分解成环环相扣的系列步骤较少盲目拍板等。如果中方合作伙伴不能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同步运转在以上环节上全面“到位”,就有可能出现合资公司相当部分的业务经营实权上被“驾空”的局面。
2.国有外贸集团及国内其他外贸企业受冲风险 受冲风险是指在合资外贸公司加入我国国际贸易市场后,国内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及其他民营外贸企业的业务拓展受到冲击而呈下降甚至萎缩的风险。由于外贸在国民经济总体格局中的举足轻重地位,对外贸企业的改革不得不非常慎重。与其他领域相比,国内外贸企业的改革相对滞后。虽然在“九五”开辟之时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及其他自营民营外贸企业已达14000多家, 但能在世界市场搏击中占领相应领域内全球制高点的仍屈指可数。中外合资外贸公司的问世,对长期习惯于在国家扶植下生存的国内外贸企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如果国有外贸公司及自营民营外贸企业不能在实现集约化经营、注重效益型增长、开拓多元化市场、推行贸易代理制等改革的深化及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上作出紧迫努力,则在客观上与合资公司存在的种种差距还会扩大;在外贸市场占有份额、货源基地、融资渠道、外贸人才业务骨干、换汇成本、经营效益等方面会因遭受的冲击而出现下降甚至萎缩,个别规模小经营差的内资外贸企业将难以为继。
3.国家外贸战略与对外经济总体格局遭扰风险 遭扰风险是指在合资外贸失控情况下国家外贸战略与宏观外经格局受到干扰的风险。随着改革开放及外贸体制创新的推进,合资外贸公司在我国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业务比重达到一定份额后,将会对国家外经外贸的整体格局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这种影响从总体上看是有限的局部的。但与此同时,如果在微观上有失制导宏观上调控不力,在某些场合下也会形成较强的干扰。
这类干扰不仅可能体现在滞阻我国对外贸易全球战略与利用外贸促进科技引进产业升级的实现,而且还会造成国民收入的流失。合资外方大多是跨国贸易集团,具有着自身的全球布局构架及集团利益。如制导不力,就有可能在其自身利益与我国全球贸易战略发生冲突时对合资公司的决策不去全力贯彻;或在技术贸易的开展上有所保留故意避免引进最具竞争潜力的科技,从而延长我国经济腾飞的进程。出于同样的考虑,如果在与合资外方所属的集团或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中的成交价格或结算币种上发生偏差,就会导致合资公司的利润与国家收入的流失。
几点建议
依据我国外贸发展及上海浦东的实际情况,谨提出几点积极地推进合资外贸公司试点的建议。
1.以提高我方主管及外贸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为重心牢牢掌握合资公司的主导权 中方主管及外贸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合资外贸公司试点成败的关键。按照规定,试点合资外贸公司的中方主管担任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如东菱贸易公司董事长王祖康、兰生大宇公司董事长张兰生等都是我国著名外贸专家,建议从各个方面创造条件保证他们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并强化被选派干部的素质培训,以确立我方在合资公司中的主导地位。
2.根据我国国情并参照WTO 的有关原则在实践中为合资外贸公司的运营创造良好环境 优化合资外贸公司运营环境的重点是根据我国改革开放的总体进程在实践中进一步扩大合资公司所享有的各项国民待遇,包括经批准领域内的配额投标、货源组织、出口退税、贸易相关投资等。建议参照WTO、GATS的有关原则将上述各项举措遂步到位, 为合资公司创造公平有序竞争的营运环境。
3.尊重信任诚意合作充分发挥外资合作伙伴的积极性圆满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合资效应 如前所述,合资外方在其特长的国际贸易领域内均非等闲之辈,差不多个个都有棋高一着的过人之处,且在以往与我国外贸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应在尊重信息和诚意合作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外资合作伙伴的积极性,鼓励在实务运作中的各种有益的创意与“自选动作”,圆满实现中外强强联合“一加一大于二”的集约效应。
4.鼓励合资外贸公司瞄准国际需求引进先进技术为我国驰名商品走向世界多作贡献 借助合资提高我国技术贸易质量是试点功能的重要内涵。建议将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统筹制定的各特定产业领域内通过技术进口促进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结合合资外方的特长,经各合资外贸公司董事会列入公司业务拓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间节点表,并进行引进—创新—驰名商品—扩大出口的全程追踪,以获取最佳的外贸自乘效益。
5.以合资外贸公司为突破口推动我国在服务贸易无形贸易等领域中的外贸创新更上一层楼 服务贸易是当代国际贸易的重要生长点,也是我国外贸的首要薄弱环节之一。建议合资外贸公司运作进程中,在充分学习借鉴外方伙伴的经验如韩国株式会社鲜京在开展国际服务贸易实务中所研制独创的SUPEX运筹博弈系统的同时, 更凭借我国巨大的市场潜力优势,以国际服务贸易领域新兴和智能化信息服务为重点急起直追后来居上。
6.“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尽快建立完善对合资外贸公司的全方位监管调控系统 合资外贸公司是中国法人,在遵守我国法律的前提下,既享有权益又负有义务。建议国家及试点地区的经贸主管部门“按照国际惯例办事”,从资本筹集、出口进口、外汇结售、贸易质量、经营效益、照章纳税、资产运作等方面尽快建立完善对合资外贸公司的全方位监管调控系统,将可能发生的负面效应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
7.以深化改革为动力集约经营为方向加速创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跨国外贸集团 各国有专业外贸公司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主力和“国家队”,在对外开放与国民经济全局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建议充分抓住合资外贸的“鲶鱼效应”,以深化改革为动力,集约经营为方向,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强大优势,加速创建中国特色的跨国外贸集团。
8.认真培育扶植及时检查总结遂步扩大合资外贸公司的试点效应构筑21世纪中国对外贸易的崭新格局 批准组建只是试点的开始,还应通过大量的艰苦工作认真培育扶植,及时检查总结并对运行良好贡献显著的合资外贸公司进行表彰鼓励。在此基础上遂步扩大试点,在试点地域上向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等经济特区与沿海开放城市,中西部经济中心城市拓展,在合资伙伴上向全球各大贸易板块拓展。尤其是试点暂行办法还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与内地公司、企业举办合资外贸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办理, 要加大合作力度, 共同构筑21世纪中国对外贸易的崭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