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象征派诗开拓者李金发及其创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开拓者论文,中国论文,象征论文,李金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42X(2001)01-0040-08
人若谈及我的名字,
只说这是一个秘密,——
爱秋梦与美人之诗人,
倨傲又带点mechant。
(法文:厉害、恶毒、严重。)
——李金发《自挽》
这是李金发的一首自挽诗,似乎有点“怪”,但他道及了他的人格与风格,人们不妨把它当作开启他的象征诗作的一把钥匙。
1
唐朝有一位诗人叫李贺,人称“诗怪”;现代亦有一位被誉为“诗怪”的诗人,就是中国在现代诗坛上独树一帜的象征派诗歌的创始者李金发。
李金发主要成就之一是诗歌创作。他的《微雨》、《为幸福而歌》和《食客与凶年》等三部诗集,奠定了他在中国现代诗坛的地位。
李金发是中国现代象征诗派的始祖,其影响一直伸延到当代中国诗坛。他的《微雨》、《食客与凶年》和《为幸福而歌》第三部诗集,给当时中国诗坛吹来怪异而又清新的风,在新诗界掀起波澜。
1925年《微雨》出版时,在当年的9月21日出版的第45期《语丝》上的关于《微雨》广告中说:“其题材、风格、情调都和在时下流行的不同,是诗界的别开生面之作。”当时的女评论家苏雪林就指出:“近代中国象征的诗至李金发而始有,在新诗界中不能说他没有贡献。”[1]李金发在后来回忆说:“一位苏雪林女生,还写了分析我诗的文章,说我的思想的来龙去脉,比我自己还明了。”(《飘零闲笔》)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中把他列为“五四”三大诗派之一的创始人。他在“大系”中,选有闻一多29首、徐志摩26首、郭沫若25首,再是李金发19首。朱自清在“导言”中说:“他的诗没有寻常的章法,一部份一部份可以懂,合起来却没有意思。他要表现的不是意思而是感觉或感情,仿佛大大小小红红绿绿一串珠子,他却藏起那串儿,你得自己穿着瞧。这就是法国象征诗人的手法;李氏是第一个人介绍它到中国诗里。”并且认为李金发的诗“不缺乏想像力”。最早发表李金发诗歌的《语丝》编辑周作人以及宗白华也大为赞赏李金发的诗,说他是“东方的鲍特莱”、“国中诗界的晨星”等等;最早评论李金发诗歌的是钟敬文,他认为:“这种以色彩,以音乐,以迷离的情调,传递以读者,而使之悠悠然感动的诗,不可谓非很有力的表现的作品之一。”(《一般》1926年12月号)黄参岛在评论李金发诗时冠之以“诗怪”的桂冠。
胡适、梁实秋等人则持全盘否定的态度。胡适说李金发的诗是“笨谜”(《谈谈“胡适文体”的诗》),梁实秋则说李金发的诗是“模仿一部分的外国文学”。(《我也谈“胡适文体”的诗》)穆木天则在《ALL》小杂志上撰文说:要黑发,不要金发,因为金发是外国的。但当时无论肯定抑或批评者,他们都承认李金发诗的存在的事实,也认同黄参岛对李金发“诗怪”的评定。
李金发的诗,从它问世之日起就有不同的价,这是很正常的。对于李金发的诗不能一概而论。我们既不能全盘肯定,也不能全盘否定。经过几十年的争论,人们对李金发的诗在中国现代文学中的地位是肯定的,尤其是对他开创中国象征派诗歌的地位,中外学者都是认同的,并作了充分的肯定。
但是,有不少学者在对李诗的研究方法上有形而上学的倾向。有的人只看到李金发诗歌中的颓废、苦闷现象;有的人只看到李金发诗歌中的晦涩和朦胧;有的人只看到李金发诗歌不讲章法,难以卒读等等。其实,对李金发的诗歌的评价,应该把他和他的诗歌置放到他当时所处的社会大环境中去考察,研究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对他的思想的影响;同时,也要研究他本人的思想变化对社会环境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感受,这些都在他的诗歌创作中得以充分的反映。也就是说,把社会环境的变化与李金发的思想变化结合在一起来研究,才能理解他的诗歌的真实意义。
2
从李金发的生活经历和他的思想发展脉络来看,李金发的诗歌在不同时期是有不同的情绪反应的,他的诗的内容和风格也因时、地不同而有所变化。这应该看作研究李金发诗歌的出发点。
李金发早期的诗歌充满怪异、神秘、颓废和失落的情调,是很典型的中外合璧的象征诗的特征。《微雨》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之作。
从李金发的“自述”中可以看出,他在法国留学的心情是很压抑的。他到法国时,由于当地人对中国人了解甚少,有色人种在那里受到歧视。在第戌美专,中国人被他们认为是“戴禽兽之冠”的“化外顽民”(李金发:《邂逅》);在他转学国立巴黎美术学院后,他们也常被法国学生嘲弄,有时还被强罚酒费、做劳役,甚至被迫在众人面前裸体;他爱上一位法国少女,却因种族偏见与种种议论而未能如愿以偿……他这时的心情是抑郁的、落寞的、颓废的和迷惘的。李金发的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和他的思想使他感到伤感、孤独和情绪躁动不安。正如时人黄参岛在《〈微雨〉及其作者》[2]中说的:“他此时受了种种压迫,所以是厌世的、远人的,思想是颓废的、神奇的。”
也就在这时期,李金发对法国象征派诗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在《中年自述》中说,他在这时期,尤其在写《微雨》时,读“Verlane(魏尔伦——引者注,下同)、Baudelaire(波特莱尔)、Samain(萨曼)、Regnier(雷尼耶)等诗最多。”这些都是有名的象征派诗人,他的诗风“受鲍莱特(即波特莱尔——引者注)的影响,很有这个趋向。”(李金发、杜格灵:《诗问答》,载《文艺画报》第一卷第3期)。他对象征派诗人极为崇拜,他宣称:“他最初是因为受了波特莱尔和魏尔伦的影响而作诗的。”(《诗问答》,《文艺画报》1935第一卷三号)波特莱尔和魏尔伦等为“我的名誉老师”。(《巴黎之夜景。译者识》,《小说月报》十七卷二期)
波特莱尔是法国19世纪中叶的象征派诗人(1821-1867),主要作品有《恶之花》和《散文小诗》一卷。嗣后,在法国接连出了三位大诗人马拉美(1842-1896)、魏尔伦(1844-1896)和兰波(1854-1891),他们是继波特莱尔之后的象征派大诗人。他们认知世界的特点是,世人认为美的,他却以为丑;世人以为丑的,他以为美。他们审美和审丑观念与世人绝然相反。被徐志摩称为“最恶、最奇艳的花”的波特莱尔《死尸》就是写丑恶与死亡的。(《语丝》第三期,徐志摩译与序)
在李金发的诗中,审丑与死亡是他的重要主题。在《夜之歌》中,他写道:
我们散步在死草上,
悲愤纠缠在膝下。
粉红之记忆,
如道旁朽兽,发出奇臭,
遍布在小城里,
扰醒了无数甜睡。
我已破之心轮,
永泥污下。……
任“海誓山盟”,
“溪桥人语”,
你总把灵魂儿,
遮住可怖之岩穴,
或一齐老死于沟壑,
如落魄之豪士。
但我们之躯体,
既遍染硝磺。
枯老之池沼里,
终能得一休息之藏所么?
在诗里,作者写“枯草”、“朽兽”、“泥污”和“死尸”,描写这些丑陋的事物,表达作者的悲愤人生,认为人生不是永恒,在丑的极处也许就会转换成美。
在《生活》一诗中,他觉得人生的归宿就是死亡与坟墓,死神是他“唯一之崇拜者”,他认为,生命最终是衰老和死亡,在“坟冢”中与“蝼蚁”相伴。生命是短暂的,死是永恒的,就连“坟冢”里“在你耳朵之左右/沙石亦遂销磨了”。“我”“见惯了无牙之颚,无色之颧/一切生命流里之威严/有时为草虫掩蔽,捣碎/终于眼球不能如意流转了。”写出诗人对人间痛苦和死亡威胁的恐惧,表现出李金发的悲观厌世的思想。在《有感》中,诗人直率地写道:“如残叶溅血在我们脚上/生命便是死神唇边的笑。”更是表现出诗人的对死亡的认识与恐惧,充满血腥和不安。
无疑,李金发的对死亡的认识与歌颂,是深受波特莱尔的《恶之花》的影响。波特莱尔写罪恶,写死亡,写丑陋,但他并非迷恋这些,而是揭露这些,诅咒这些,控诉这些,正如他说的:“在这部残酷的书中,我注入了自己全部的思想,全部的心灵,全部的信仰以及全部的仇恨。”李金发在留学期间,深感资本主义的种种罪恶,亲自看到了社会上的各种丑恶势力。在他的诗中,他怀着复杂的心情,披露了社会的丑陋的方面。他是带着忧郁、孤愤、病态的心理去揭露社会罪恶的。他对死亡的恐惧和歌颂表现出他的复杂的心态。
法国象征派诗人都是“身心憔悴,病态地善感和富于幻想的人们”,他们“神经比较敏锐,心地比较纯良。他们在黑暗的生活里迷失了方向,想给自己寻找一个干净的角落”。(高尔基:《保尔·魏仑和颓废派》)因此,在他们的作品里充满奇异的幻觉,常常呈现出冷灰色的。他对声、光、色、香、味、触有一种交错和象征的感觉,并且以声形色,以色形声,而且常常在作品中使人感到神经的颤栗,官能刺激。波特莱尔在《恶之花》的“序”中说:“颓废派的文体是富于才华的,复杂的,虽是极琐碎的意味也毫不遗漏的文化,是能使词汇极为丰富,以表现在思想上向来难于说明的东西,表现在形式上向来最暧昧最易消灭轮廓的文体,总之,它超越了向来语言的范围的文体。换句话说,颓废派的文体,是语言的最后努力,进步到语言这东西所能达到的最高境地。”他对感觉交错的审美观念作出解释,说:“气味与声色相互回应,味之新鲜如婴儿之肌肤,柔嫩如草莓,绿如茵草。”象征派诗人主张作诗应该竭力避免明了和确定;诗应该如谜语;诗应该有神秘的意象;诗要运用感觉交错的技巧;诗要有魔术化了的声色光彩的变化;他们强调音乐性和朦胧美。因此,19世纪末法国象征派诗歌有一个重要特点是:颓废、怀疑、苦闷的消极状态。
法国象征派诗歌充满颓废、绝望、病态和忧郁的情调,在李金发的诗歌中也得到了反应。在李金发的代表作《微雨》中,我们也窥视到这位悲观颓废的抒情诗人的凄凉的心境。在《微雨》近百首诗作中,多数篇章都表现出处在异国他乡中的青年那种孤寂、烦躁、忧郁、伤感的心情。他觉得人生就像孤身独往的过客,在“冷风细语”和“死神般之疾视”下,走过“荒凉”的“广漠之野”。在他的诗的意象中,往往出现“残叶溅血”、“阴黑之草地”等等。
不仅如此,他觉得,生命是孤寂的、可怖的、无望的。他在《寒夜之幻觉》中写道:
巴黎变枯瘦了,可望见之寺塔
悉高插空际,
如死神之手,
Seine河之水,奔腾在门下,
泛着无数人尸与牲畜,
摆渡的人,
亦张皇失措。
在李金发的幻觉中,即使是繁华的巴黎,也是在“死神之手”控制下的、令人张皇失措“泛着无数人尸与牲畜”,这是一幅恐怖的社会图景。
在带有神秘性质的《恸哭》中,让人感到生命存在的残酷:
所有生物之手足,
全为攫取与征服而生的。
呵,上帝,互相倾轧了!
所有之同情与怜悯,
惟能在机会上谄笑,
遂带一切余剩远走!——远走!
暂次死逃遁了。
能呼啸,更能表示所有之本能。
啊,上帝,填塞这地壳
终无已时乎?
狼群与野鸟永栖息于荒凉乎?
或能以人骨建宫室,
报复世纪上之颓败,
我将化为黑夜之鸦,
攫取所有之腑脏,——
……
这是一幅很可怕的生命灾难图景。生命的手足,是为了攫取和征服而产生的;弱肉强食,互相倾轧;连狼群与野鸟也欲以“人骨建宫室”;而“我”在这残酷的争斗中,也要施展兽性,“化为黑夜之鸦,攫取所有之腑脏”!使人感到社会的腐败、残酷,和人生的命运的不可知。
这一方面,作者怀着愤怒的心情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性,另一方面,也写出作者在满眼凄惨的社会环境下惘然无措的惶恐心理。作品带有神秘的色彩和颓废的情绪。这种情绪在其他诗里也明白地表露出来。例如,他在《琴的哀》中写道:“我有一切的忧愁,/无端的恐怖,/她们并不能了解呵。/我若走到原野上时,/琴声定是中止,或柔弱地继续着。”在《我的灵……》中,他向往天际世界,“我的灵与白云徜徉在天际”;在《一二三至千百万》中,他表现的是死亡。他认为死亡是永恒,因而才有“无开始亦无终期”。人是“可怜之生物”,永远无法得到满足,只有在死亡之后,一切都没有了,同时又有了一切,只有在这时,才会“寻得一切余剩,遂藏身道旁沟里。”表现出他的虚无的思想;在《自挽》中,他写出自我的挽歌。他希望“当我死了,/无向人宣诉余多言的罪过”,面对死亡,他觉得像是出远门一样从容写“自挽”……作者表现的情绪是颓唐、消沉和哀怨的。
波特莱尔在《随笔》中写道:“‘欢悦’是‘美’的装饰品中最庸俗的一种,而‘忧郁’却似乎是‘美’的灿烂出色的伴侣,我几乎不能想像……任何一种美会没有‘不幸’在其中……”(《西方文论选》下,“卷土重来”,225页)李金发的诗的基调是感伤、彷徨、阴暗、抑郁的,他常在美中发现丑,在丑中发掘美。在他的诗作中,人们看到诗人“神秘地来了,/插着足便走,/交换与连结,/在年月上遇见,/冲突,骇异,终沉沦了。”(《神秘地来了……》)诗人手持形影相吊的“手杖”孤寂地行走,在走过之处,存在着“死神般之疾视”,无奈“时光之流去,如林鸟一唱,奔飞在我们眼下。”在“地已经荒凉,/独有冷风细语”的孤独中,如“末路之英雄”,“我”只能“终久靠着你”走过“广漠之野”(《手杖》)。这是孤独者的心语。他多么希望“张手在斜阳下,/正待拯救者之引带”,(《过去之情热》)然而,诗人已走得“鞋破了”,“手足蜷曲了”,“终将死休于道途,/假如女神停止安睡之曲。”(《恸哭》)。在“生的疲乏”中,他倦了,厌了,累了,他怀着疲惫的心,想到了死亡的美丽,他在《死》中是这样讴歌死亡:
死!如同晴春般美丽,
季候之来般忠实,
若你没法逃脱。
呵,无须恐怖痛哭,
他终久温爱我们。
在这里,人们可以看到李金发深受波特莱尔的影响。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波特莱尔的《恶之花》看到相似的意象:
这是“死”,给人安慰
……这是一位天使,在磁力的指间
握着出神的梦之赐予和睡眠……
——《穷人们的死亡》
……在无尽的黑夜中流徙
这永恒的寂静的兄弟。呵,城市
你在我们的周围笑,狂叫,唱歌
……我步履艰难,却更麻木……
——《盲人》
在李金发诗里,人们可以看到波特莱尔式的忧愁、伤感和人生的哀叹。也可以看到他与法国象征派诗歌相似的对通感、暗示、跳跃、意象等艺术技巧的运用,他给人的审美意趣是美与丑的转换与变化,哀与愁,生与死,呼唤与失落中的痛苦与从容。他在诗歌中把思想、情绪、体验、感受、幻想、意象、色彩、音乐、节奏等与各种艺术技巧交融、渗透、强化,形成一种意象深化、艺术表现力极强的诗歌。这些在李金发的诗歌里得到很好的体现。
朱自清在清华大学讲授“中国新文学研究”时,用“生的枯炼与疲倦”和“静寂——夜——死”两点来概括他的许多诗作的内容,这是较为中肯的批评。李金发除了受波特莱尔等法国象征派诗人的哲学观点的影响外,还受到德国的哲学家叔本华的影响,李金发自己也说:“不幸受叔本华暗示,种下悲观的人生观。”《中年自述》)
确实,李金发的诗情绪是较为灰暗的。由于他在法国看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血腥和罪恶,再加上他在异国他乡的孤寂、冷遇和遭受欺凌的不平心态,使他看到的、听到的和梦幻中的都是情绪低抑的、冷森、恐怖的,因此,他的心理状态很容易接受法国象征派诗歌的理论。波特莱尔所强调的“引起愁思的迷蒙梦境”,对“忧郁,疲倦……失意或绝望所产生的沉闷心情”等种种暗示,他都能充分体味和理解,并且作出令人出奇不意的运用。他常表现“枯骨”、“死尸”、“残月”、“残阳”、“残血”、“落叶”、“坟墓”、“荒野”、“污泥”等意象,在李金发这些反复呈现的系列的森冷阴惨的语汇、意象中,呈示他的复杂的内心世界,传递他对复杂的社会人生的理解。
在《微雨》中,李金发的诗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反封建礼教和提倡个性解放精神。在《使命》中,他写道:
生命
叩了门儿,要我们去齐演
这悲剧。
你太疲乏,
我全忘了
诗句的声调。
如何演?
但看的人多了!
我们且交臂出去
长立几刻,
你有美丽的颊
我有破碎的笔头。
恋爱,是人的使命。一对恋人面对众人的反对,他们演出了一场爱情的悲剧。但他们并没有屈服,仰起头,拿起笔,向压迫者挑战,向不平的命运挑战!诗歌充满生命的激情,具有哲理意味。
在《她》中,作者写出她的性情的温柔可爱和“我”对她的一往情深:
怜悯,温柔与平和是她的女仆,
呵,世纪上余最爱的,——如死了再生之妹妹。
她是一切烦闷以外之钟声,每在记忆之深谷里
唤我迷梦。
在对爱情的意乱情迷之中,“我”深深地爱着她,对她的爱情的表示,每一个细小动作都注入深情,每一个声音都像音乐一样动听,不由让人动情:
我与她觉得无尽止亦无希期,
在寂静里,她唇里略说一句话,
淡白的手细微地动作,
呵,伊音乐化之声音,痛苦的女儿。
伊说在世界之尽头处,你的欲望将获得美丽之果实,
一切“理想”将为自己之花冠,在虫鸣之小道上将行着步。
李金发在诗中描述了自己的热恋中的心理感受,写得朦胧而又有激情,含蓄而真诚。他写的“怜悯,温柔与平和”的“她”显然是外国女郎,这从诗中“淡白的手细微地动作”及其“音乐化之声音”的内心表白可以看出。
在《为幸福而歌》中,他的爱情更为炽热,更加坦露。在《晚上》诗中写道:
淡红的灯
在深黑的夜里,
温暖的你
在我冰冷的怀里。
话儿寂寥了,
但唇儿愈接愈近,
仅稍停气息,
便听到两处的心琴。
在《雨》中,他写到在故乡时令人怀念的小女孩:
我在故乡的稻田认识你,
不过那时我年纪尚小,
你湿了我的木屐儿
你不拉手便微笑着去了。
这是一首很有意味的诗,儿时故乡的美好的记忆,写出了少年的朦胧的恋情,少年在稻田里认识了一位少女,他想拉她的手,娇羞的少女“不拉手便微笑着去了”。
李金发在1924年与德国姑娘屐妲结婚,这激发他的深蕴心中的爱情火花,他的第三部诗集《为幸福而歌》改变了诗风,正如他说的,他这时的诗风与《微雨》相比,觉得“去此已远”,(李金发、杜格灵:《诗问答》,《文艺画报》第一卷第三期)他原来对魏尔伦的诗是很推崇的,但这时他却声称对魏尔伦的诗“我不喜欢读”了。
他在《墙角里》、《记取我们简单的故事》、《彻夜》等诗中,热情地赞美爱情和婚姻自立,虽然“生活是随处暗礁”,但爱情却是美丽的指路“明星”和“灯塔之光”。这些情诗是有积极意义的。
李金发的诗对西方文明的虚伪和卑劣作了抨击。他在《巴黎之呓语》中对灯红酒绿的巴黎作极其深刻的揭露:“地窖里之霉腐气,/烂醉了一切游客!”人们“用意欲的嬉戏,/冰冷自己的血。”
李金发不少诗作,表现出异国游子对祖国的思念和眷恋。李金发在一首著名的诗《弃妇》中成功地刻划出一个被遗弃妇女的形象。李金发用象征的手法表现出自己对故乡人和事眷恋的情愫。在李金发的《食客与凶年》里,有不少表现出诗人的浓烈的思乡情绪。在《spleens》中,诗人写道:
我可以立刻离开这世界,
但一片思乡的心呵。
在《秋兴》中,诗人写道:
当秋去重来,
橡林变了装服,
燕子拍羽到帘钩,
你倦睡在我怀里。
我愿在天国里,
得此同一之流泉,
清洗你如转的歌声,
增我思乡之眼泪。
在《流水》中诗人写道:
你平淡的微波,
如女人赏心的游戏,
轻风欲问你的行程,
沙鸥欲请你同睡。
故国三千里,
你卷带我一切去。
李金发在异国他乡,生发对故国家乡的思念,看到秋色、流水,不由引起对家乡的深深思念。在他的诗中有不少写对故乡的山水、人情、风俗的回忆与眷恋。表现出他爱国爱家的情怀。
古人在评论唐代诗人画家王维时说他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李金发是诗人,也是雕刻家,我们同样感到他的诗中有画意,在雕刻中有诗意,他的诗意与雕刻是互相渗透,互相影响的。钟敬文在《李金发底诗》一文中最早提出:“他诗的特征……不在于明白的语言的宣言,而在于浑然的情调的传染。”唐弢明确地揭示这“情调”的成因:“金发原为一雕刻家,从雕塑的艺术引入诗中,别有一种浑成的感觉。”(《晦庵书话》,第300页)废名在论述李金发的诗时也感到了李诗的艺术感觉在诗中的涌动,他说:“大约如画画的人东一笔西一笔,尽是感官的涂鸦。”[3](P174)
确实,读李金发的诗,细细品味之下,就能感到他的诗诗中的画,画中的诗。在这一点上,是不能简单地以象征派的“感知”、“神秘”、“暗示”、“官能交错”等来解释的,也很难在法国象征派诗歌的创始人波特莱尔、马拉美、魏尔伦等人的诗歌理论和创作中找到依据的。
也正是在“诗与画”、形象与感知糅合成有韵味的、耐人寻味的诗这一点上,李金发对象征诗的独特贡献。也正是在这一点上,长期以来被研究者所忽视。
确实,李金发的专长也是雕塑,是绘画艺术。他崇尚的画家、雕塑家中有印象派大师雷诺阿、马奈以及雕塑家布尔德尔、阿尔贝·贝纳尔等。在文艺复兴时期,欧洲绘画偏重文学性,作品着重表现人物与情节。到了19世纪中叶,以法国为代表的印象派画家摈弃题材的效果,而重视形式的艺术,他们重视绘画的声、光、色、线的组合效果和动感,用强烈的色彩、动态和光线等表现主观感情色彩,画面不仅层次、明暗、光照等表现作者的强烈的感情色彩,而且画面具有节奏感和音乐感,给人以强烈的乐感的诗意。有人称这一印象派画家的画为“绘画的诗”(卢那察尔斯基)。
在这方面,从李金发对他推崇的三个雕塑家的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诗风明显受到这些雕塑家的影响。李金发是雕塑家和诗人,他在诗歌和绘画方面都受到象征派诗歌和印象派绘画的影响。他赞誉的其一是律特(即吕德)。他认为律特的全部天才的作品“是卡米那墓上的铜像,而像上是一个骨瘦如柴、冷森可怕的尸体。”(李金发《十九世纪法国三大雕刻家》);另一个是罗丹,李金发推崇他的是丑陋的“老妓”;第三个是米开朗琪罗。这位诗人兼雕塑家,李金发认为他一生不幸,“怯情乖古”而“终于成其不朽的事业”。这位诗人的诗是哀愁、孤独、伤感而颓废的,像“我孤寒独结”,“我的面孔可怕饰人”,“疲倦撕碎我、毁灭我/有旅寓等候着我,/——死……”[4]这些雕塑家的作品大都是灰色情调的,压抑的,悲伤和颓废的,无疑对李金发的诗歌创作起了重要作用。
人们在读李金发的诗时都有个感觉,说是他的诗有点“怪”。在他的诗歌中,人们明显感到诗中的绘画感、雕塑感,诗中有明显的画意。这种画意是声、光、色、形、乐在诗中的渗透与糅合,形成的诗中的画意和乐感。请看《希望与怜悯》:
希望成为朝雾,来往在我心头的小窗里。
长林后不可信之黑影,
与野花长伴着,
疾笑在狂风里,如穷途之墨客。
怜悯穿着紫色之长裙,
摇曳地向我微笑——越显其多疑之黑发。
伊伸手放在我灰白的额上
我心琴遂起奏了。
在诗中,人们看到了色彩:雾的白色,花的艳丽,长裾的紫色,头发的黑色,额上的灰白;人们看到动感:朝雾的流动,黑影的动,长裾的动,野花的动……人们还可以听到声音:疾笑的声,狂风的声,“心琴”“起奏”的声……
又如《景》一诗:
一天的早晨,
夜枭还没有停止悲鸣,
月的余光还在枝头踯躅。
在早晨,还残留着夜的余韵:“夜枭”还没停止“悲鸣”,月的“余光”还在枝头“踯躅”,这种光、声、色、音组合在一起,形成很新奇的印象效果。
再看一首《记取我们简单的故事》:
记取我们简单的故事,
秋水长天,
人儿卧着,……
你臂儿偶露着,
我说这是雕塑珍品,
你羞赧着遮住了,
给我一个斜视,
我答你一个抱歉的微笑。
空间静寂了好久,
若不是我们两个,
故事不必如此简单。
这是一首炽热的爱情诗。这首诗没有以往的晦涩、朦胧或暗示,而是有清新、婉约的情感。人们看到了“秋水长天,人儿卧着”、“臂儿偶露”的“雕塑珍品”静态画面,她的“羞赧”、“斜视”和“我”的“抱歉的微笑”的动态,构成了画与诗的融洽的画面,增加了诗意。
在李金发成长的客家山村,是很闭塞、贫穷、落后的,在思想意识上是封闭式的。尤其在男女爱情上,是不允许自由恋爱的。李金发的情诗,热烈地讴歌了婚姻的自主,爱情的自由,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值得注意的是,李金发在回国后,尤其是参加抗日战争后,他的诗不仅诗风发生很大的变化,不再那么朦胧晦涩了,而且在内容上也有质的变化。在诗中燃起爱国热情,表示出对日本侵略者的仇恨。他第一次写出长篇叙事诗《无依的灵魂》。作品写少女赫尔泰和抗日英雄傅东明的爱情与牺牲,有一股凛然的正气。在《悼》一诗中,他沉重悼念抗日英雄后写道:
铁的意志,摧毁了脆弱的心灵,
严肃的典型,无畏的坚忍,
已组成新社会的一环,
给人振奋像天海无垠。
在这时期的诗,李金发一改诗风,他关注现实,正视现实,表现出作为中国人的民族气节。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到,李金发的诗的内容与风格都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的。从晦涩到明朗;从病态到刚强,表现出他对祖国人民的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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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发是中国现代象征派诗歌的创始者,他的诗歌有着与众不同的艺术特色。李金发说:“诗是文字经过锻炼后的结晶体,又是个人精神与心灵的升华,多少是带着贵族气息的。”所以,他认为,作为诗歌,并不会人人都看得懂,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领略其中妙处的。他又说:“作诗全在灵感的敏锐,文字的表现力之超脱。诗人那时那地所感觉到的,已非读者局外人所能想像,故时时发生理解的隔阂。我作诗的主观性很强,很少顾虑到我的诗境是否会令人发生共鸣。因为我始终以作诗为文字的玩儿,不曾希望它发生副作用,如宣传之类,故有许多诗句,只我自己才知道来历的。”(李金发:《卢林著〈疗〉序》)李金发强调他的诗是“个人精神与心灵的升华”,他的诗是“诗人在那时那地所感觉到的”、“主观性很强的”,这就道出了他写诗的真实状况,也使人们对他的诗的理解有迹可循,即要充分了解诗人在不同时期、不同地方所处的生活状态和思想变化,了解他的感情经历和对社会的观照,以及他当时的主观状态对诗的表达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理解他的诗的内涵和艺术探索,才能理解他的诗的艺术特色。
象征性是李金发诗的重要特征。象征或者意象是李金发早期诗的最重要的艺术特征。诚如他说的,他的诗的主观性很强,他常常通过对外界的体验与感受,表现在他的艺术世界中。
因此,重在当时感觉的表述是象征派诗的重要特征。因为当时诗人观察到什么,感受到什么,世人很难知晓,因而对他的诗的象征意味就更加难于索解了。感觉交错,隐约朦胧,神经过敏是象征派诗歌的独特风格。李金发的诗,尤其是《微雨》中的诗,就使人感到诗的神秘性和不可捉摸性,因为他在写作时只考虑自己的主观感受,而不考虑读者是否会引起共鸣。在《里昂车中》诗中,诗人写道:
细弱的灯光凄清地照遍一切,
使其粉红的小臂,变成灰白,
软帽的影儿,遮住她们的脸孔,
如同月在云里消失!
朦胧的世界之影,
在不可勾留的片刻中,
远离了我们
毫不思索。
在夜晚的法国的里昂车中,在灯光下,显露出异国女郎的粉红的小臂,软帽的影儿遮住了她们的脸孔……这是一幅美丽的画面。可在诗人眼里,一切都变得那么凄冷,那么朦胧,瞬间即逝,美好的事物“毫不思索”地“远离了我们”,这不正是诗人对流逝岁月的感叹么?车开到了城外,月光下的山谷也显得“疲乏”了,只有烦闷的车轮的喧闹声“撕碎一切沉寂”,传达出诗人的不平静的心境。而“远市的灯光闪耀在小窗之口,/唯无力显露倦睡人的小颊,/和深沉在心底之底的烦闷。”在世上何止个人的烦闷?你看,在灯火阑珊处的法国城市,不是也有“万人欢笑”,也有“万人悲哭”吗?最后,他写道:
同躲在一具儿,——模糊的黑影
辨不出是鲜血,
是流萤!
诗人用的“夜气”、“灰白”、“余光”、“细流之鸣声”、“行云之飘泊”、“月儿似勾心斗角的遍照”等具有意象韵味的词句,来表达他此时的情绪感受。最后的“模糊的黑影”、“鲜血”、“流萤”的象征意味,是很难用一般人的理性眼光来理解的。
在他的代表作《弃妇》中,诗人写道:
长发披遍我两眼之前,
遂隔断了一切羞恶之疾视,
与鲜血之急流,枯骨之沉睡。
黑夜与蚁虫联步徐来,
越此短墙之角,
狂风在我清白之耳后,
如荒野狂风怒号,
战栗了无数游牧。
诗的开头“长发披遍我两眼之前,/遂隔断了一切羞恶之疾视”,直接写弃妇的形象和心理形态;“衰老的裙裾发出哀吟”表现出弃妇的衰老无依的哀叹;“鲜血之急流”、“枯骨之沉睡”和“黑夜与蚊虫联步徐来”,使人看到弃妇的悲哀险恶的处境。诗人不是直接描写弃妇的过程与行动,而是通过一种支离破碎的意念和幻觉,表达她的恍惚不定的心绪,进行种种暗示。在诗中,弃妇的“哀戚”只能印在“游蜂之脑”,并“与山泉长泻”,“随红叶而俱去”;“时间的烦闷”不能“化为灰烬”,“长染在游鸦之羽”等的描写和比喻,是作者主观意志的显现,常人很难理解;他的跳跃的、零碎的、奇巧的、冷僻的比喻与想像,让人感到扑朔迷离,其意象的空间就显得辽阔而有无穷的意蕴。显然,诗人笔下既有弃妇的忧伤,又有诗人的哀戚,弃妇不过是象征性的形象,它的象征意义远在“弃妇”形象之外,作者通过弃妇形象的抒写,含蓄地表述了诗人对世间不平的人生命运的感慨。
实际上,在上述的《弃妇》一诗中,还表现出李金发象征派诗的另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诗人使用艺术形象的暗示,运用跳跃不定的思路,无法联接的场景碎片、新奇而又难于理喻的心理状态,以及如苏雪林所说的“观念联络的奇特”等,来表达自己的主观感受。这是李金发诗的另一个重要艺术特征。暗示是象征派诗歌的重要特征,而暗示又是与神秘性联系在一起的,李金发的象征诗充分表现出这一艺术特征。
李金发的象征诗,确实对当时的中国诗坛起了冲击作用。但是,他的诗也有严重的缺陷,首先是他的内容多是阴冷、暗淡的,以朱自清的两个字来概括是“灰色”。[5]他的诗作多是写个人的感受,个人与大众,个人与社会的不融洽;在艺术上,他的诗偏重形式的探索,缺乏意识流程的逻辑性,他强调意识流动的散漫性,正如朱自清说的:“他的诗没有寻常的章法,一部份一部份可以懂,合起来却没有意思。”(朱自清《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废名也说李金发的诗“没有一个诗的统一性”。[3]李金发强调视觉艺术的表现,强调意识的跳跃与流动,强调视觉印象的随心所欲的记录,因此,他的诗不仅使人感到朦胧,而且使人感到晦涩,他所表达的意象也让人难于理解。
李金发“创龄”虽然不长,作品也不算多,但他是一名中国现代诗坛的拓荒者。他的象征诗在当时就有很多人摹仿,紧接其后的著名诗人戴望舒、王独清等人就是受过他的影响。李金发作为中国现代象征诗派的开山祖地位永载文学史册。
[收稿日期]200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