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路径选择论文

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路径选择

□文/王明吉 孙 星

(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河北·石家庄)

[提要]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巨额资金投入,单纯依靠国家财政资金难以实现其目标任务,必须创新投融资机制,形成政府财政资金、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等多元投入的格局。PPP模式是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一种项目运作方式。本文阐述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必要性,概括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现状,剖析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从制度保障、行业规范和人才保证等方面,提出完善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 PPP模式;乡村振兴战略;PPP+乡村振兴;实施路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18年中央1号文件确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要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PPP模式是一种融资手段,也是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一种项目运作方式,对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一、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必要性

(一)拓宽融资渠道的需要。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决策,其目标是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前提要解决三条拦路虎:其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较为落后,乡村公路通行能力较差、供电稳定性不高、通信设施有待更新,农田缺乏有效灌溉,农产品配套的保鲜、贮运、烘干、冷链物流亟须改进,城乡医疗、教育、医保差距较大;其二是农村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农业面源污染、白色污染、水污染、土壤退化现象严重;其三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现象严重以及农业领域专业人才下乡难的问题。解决上述问题需要持续投入巨额资金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治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医疗医保、教育、养老条件。而在土地财政难以维系、地方债务风险加剧的形势下,借助PPP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力量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有利于缓解政府财政资金短缺问题,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

(二)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站在新时代历史背景下对三农问题的再思考、再部署,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长期性的复杂工程,既要有中央层面专业化、系统化的顶层设计,又要有地方层面具体化、合理化的执行政策。其中,地方政府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力军,在实施乡村战略过程中,怎样把握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核心,如何保证政策的连续性不受地方主政者更换的影响是重点。PPP模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合同建立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伙伴关系,签订合同意味着双方就合同内容受到法律的约束,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伙伴关系则保证了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在PPP模式中,政府由公共服务的主导者转变为参与者、引导者、监管者,理顺了政府与市场关系,有利于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效率。

(三)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需要。乡村振兴就是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现代化农业兼具农业与现代化的双重特点:回收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投资收益有限、集约化、市场化、可持续化等,这与PPP模式自身投资周期长、投资金额高、追求长期利润、社会资本专业化高效率的特点不谋而合。此外,实现农村现代化不是要把农村建设成千村一面的流水线产品,而是要结合农村地理区位、文化传承等因素打造出各具特色、风格各异的新农村,仅仅依靠政府力量的实属有限,可以借助社会资本的专业性和集体智慧因地制宜对农村进行特色开发。PPP模式可以为农业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带来新的信息资源和经营模式,发挥社会资本在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共产品供给侧结构改革,激发社会资本的创造性和能动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PPP模式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丰沃的土壤,也就为结出乡村振兴战略的硕果创造了机会。

二、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现状

(一)政策鼓励PPP参与乡村振兴战略。近两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原农业部均为PPP模式在农业领域的推行发布了若干文件和意见,为农业PPP模式确定了重点领域,指明了发展方向,规范了实施要求。如2016年1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发布《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574号),这是我国农业领域首个PPP指导文件,它明确了农业领域PPP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领域与实施路径等;2017年5月31日财政部、农业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50号),提出重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绿色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平台和“互联网+”现代农业等六个领域农业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尤为重要的是在2018年有10个农业项目被确认为第四批PPP示范项目,此举不仅能够更好地指导PPP项目的实践,也提高了社会资本参与其中的热情和决心。并且,在《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撬动社会资本更多的投向乡村,这又为PPP模式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二)PPP模式参与乡村振兴项目数量稳中有升。目前,PPP模式参与乡村振兴的项目主要有四类:一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如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信息化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农业产业升级,如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城、农产品综合服务、农业综合服务平台等;三是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运转、光伏及生物质能发电、土壤改良等;四是乡村旅游,如田园综合体、乡村休闲旅游及特色小镇等。其中,一和二为PPP+农业模式,三和四为PPP+农村模式。第三类农村污水处理和农村垃圾发电等在早期便已采用PPP模式且业已形成具备广泛应用的开发模式,第四类乡村旅游尚处于兴起阶段,采用PPP模式的更是极少。

表1 管理库项目数行业分布情况对比一览表

如表1、图1、图2所示,截至2018年9月,PPP项目管理库中共有农业类项目64项,投资金额668亿元,占比分别为0.8%、0.5%;2017年12月这两个数字分别为68项,627亿,占比1.0%,0.6%,其中第二季度内有15个项目因为不符合项目库管理标准而被退库,第三个季度内新增入库项目11项。总体而言,农业PPP项目数量和投资额总体占比较低,平均项目投资额较低,PPP模式与乡村振兴结合速度有所加快。(表1、图1、图 2)

如表2、图3、图4所示,截至2018年6月,农业领域PPP项目累计落地23项,投资额274亿元,占比分别为0.6%、0.4%;与2017年12月相比,2018年新增落地项目7项,新增投资额172亿元,累计落地项目占比基本不变。农业领域PPP项目落地率为35.9%,低于项目库整体落地率49.3%。农业领域在项目储备清单中共计56项,占比为1.3%,其中2018年仅新增 2项。(表 2、图 3、图 4)

(二)行业规范:出台PPP+乡村振兴模式操作指南。PPP+乡村振兴模式操作指南不是旨在提供一份标准化的PPP开发流程,而是为了探究PPP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务工作的盲点和重点,在总结现有开发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发展趋势,从而形成一份可供借鉴的参考方案,在此重点强调关键环节、关键阶段的实施注意事项。

图1 2017年12月累计管理库项目投资额行业分布图

图2 2018年9月累计管理库项目投资额行业分布图

由于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尽管近期发展态势较好,但是在实践中农业PPP项目尚未伴随着各项政策的发布迎来量的突破和质的飞跃,仍然因为一些困难和挑战在缓慢发展着。

三、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的问题

(一)基于社会环境角度

1、缺乏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主要还停留在一些政策文件层面,缺乏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难以广泛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首先,PPP模式合作双方主体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界定不清,影响项目的风险分担和利润分配,难以吸引社会资本的进入。各部门各层级各地区政策、分工存在差异和冲突,对同一问题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解读,也给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专家以及中介机构造成了困扰,增加了沟通成本。其次,关于乡村建设的法律法规较少,乡村法治环境较差,难以保障PPP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例如,PPP模式中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解决项目用地,而农村一家一户的土地承包责任制为征地工作带来很多困难。最后,财政对三农支持力度较小,融资渠道和方式有限,难以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1、做好项目识别工作。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适合PPP模式,通常应选取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如绿色农业、休闲农业和旅游、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等。项目的发起方式以农业PPP开发部为主,同时鼓励社会资本主动提交项目建议书,发挥市场主体的创造性。市级PPP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识别工作,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不负有提供责任的项目以及纯公益性、难以产生现金流的项目不得采用PPP模式。农业PPP开发中心要针对项目建议书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论证项目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经济效益主要评价项目的物有所值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社会效益主要评价农民对项目实施以及产品价格的接受程度等。同时,满足两项条件可考虑申请采用PPP模式。

班上的一些问题,我不做独裁者,主要是征求学生意见。比如电影要看什么片子,元旦晚会准备哪些吃的,六一排哪些节目,第十课是在教室上还是在多媒体教室上,让学生自己做主。若是他们安排得好,听他们的。不合适,我再稍作修改。

表2 落地项目数行业分布情况对比一览表

加快PPP的立法工作,首先要确定负责立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制定,保证法律效力,减少各部门各层级各地区之间的争议,合理划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等各部门在PPP模式中的沟通、分工、监管等问题,厘清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的划分标准;其次在立法过程中,既要考虑社会资本逐利性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和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社会效益;最后,立法时注重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项目的各个环节及相关利益主体的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的规范,不仅要注重以往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要考虑到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可能带来的改变。

所谓防风固沙林,是指以通过降低风速,防止或者减缓风蚀、固定沙地,保护耕地、果园、牧场等以及农作物免受风沙侵袭为主要目的,而营造的乔木林和灌木林。如:油松、樟子松、杨树、柽柳、橡栎、山杏、白蜡、紫穗槐、沙棘、荆条、梭梭、胡枝子等等。

图3 2017年12月累计落地投资额行业分布图

图4 2018年6月累计落地投资额行业分布图

(二)基于参与主体角度

1、政府方沟通协调机制不畅。PPP+乡村模式需要政府方面多个主体参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各部委。各主体各司其职各有分工,但是由于权责利机制尚未建立以及各主体领导人的换届,容易导致各主体间推诿扯皮,阻碍信息传递,增加沟通成本,影响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使得项目延期甚至毁约,无形中又降低了政府信用,打击了新的社会资本方进入PPP模式的热情。

2、社会资本方参与热情不高。社会资本方参与PPP+乡村振兴模式的热情不高必然有一部分受社会环境方面客观条件的限制,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以观望的方式来等待政府下一步对乡村振兴以及PPP模式发展所采取的实质性措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盘大棋,应用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是步步为营久久为功的事,社会资本方要在长时间内投入大量的金钱和精力必然要经过慎重的思考和决策。

3、社会公众方知情权、监督权受损。社会公众方参与PPP+乡村振兴的途径主要体现在知情权和监督权上,权利的行使需要依靠PPP项目库平台信息化建设制度。尽管已经进行了半年的退库清理工作,但是在库项目分类较为混乱。例如美丽乡村工程项目,有的被分类为旅游一类,有的被分至市政工程,还有的分至农业、城镇综合开发以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等,如此分类不利于社会公众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不利于专家学者和PPP从业人员进行优秀案例的学习和监督,不利于PPP项目的透明化建设。

四、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路径

(一)制度保障: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科学合理的制度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降低项目运营风险,进而吸引社会资本的关注和进入,推动PPP+乡村振兴模式的可持续发展。PPP+乡村振兴模式的制度建设至少要从立法工作、财政政策、主管机构三个方面加以考虑。

“这真离奇。一个偷香窃玉的男人,找到真爱却又遭到抛弃而最终厌倦了女人。这个情场的浪子回头又太迟了。他遇到了一个女浪子。我想现实生活中不会有这样的男人。”

2、改变财政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一方面是要加大投入,另一方面要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前提是真材实料的“四两”,加大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的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依法安排并严格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但是,也要严守财政承受能力的底线,杜绝地方政府巧借PPP名义变相举债,严禁新建项目超过一般公共预算的10%。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改革传统支农项目资金支离破碎的问题,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财政投入,加强绩效考核机制,将财政补贴与PPP项目的实际效益水平相挂钩。

1、加强立法工作,制定乡村振兴法和PPP推进法。有效的法律制度是PPP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因此,既要加快PPP的立法工作又要着手有关乡村振兴的法律制定,要在国家层面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PPP法律体系和乡村振兴法律体系,以此协调各部门之间法规政策的重叠和冲突,为PPP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保障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解决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后顾之忧。

3、缺少充足的专业复合人才支持。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是一项极其复杂、浩大的工程,既需要定性评价又需要定量评价,涉及法律、财务、农业等多方面知识,技术要求较高,并且从项目识别阶段到执行阶段全方位全周期地需要专业人才的技术支持,专业人员需求量大。但是现阶段,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数量较少,懂得财务和法律的专家学者对农村农业发展情况不甚了解,了解农村农业的专家学者对PPP又知之甚少。财政部咨询机构入库数399家,从事过农业领域相关项目的为27家;财政部专家库中在库专家人数共481人,其中擅长农业领域的专家仅有4位,当然肯定有部分专业人才隐藏在民间尚未入库,但是由此也可以看出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缺乏足够的专业复合人才。此外,专业复合人才的缺少导致政策解读存在误区也影响了政策的执行。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项目的直接受益者是村民群众,向村民们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是顺利进行项目开发的重要一环,要让村民了解PPP政策就要培养一大批懂得PPP政策的政府公职人员,发挥他们在政策宣传和推广方面的作用。

制定乡村振兴法既是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也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制定乡村振兴法要在充分研究、深入调查、全面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要涵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三权分置”和流转、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等重要内容,要为PPP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其中,回气量为67.9 kg(19 min);压缩机排气量为171 m3/h;压缩机进气压力为0.2~0.3 MPa;压缩机进气温度由-70℃降至-139.4℃,压缩机排气温度由20℃降至-58.4℃,进排气最小温差为81℃。

泰煤家园居住群体以退休工人为主,生活简单乏味。提高退休工人的生活质量,丰富老年人的社会活动,让泰煤家园居民参与到社区的建设与改造中来,实现群策群力、共享共治。

9.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切实组织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民营企业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及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抓紧取消违法设定的证明事项,切实避免民营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对于普遍性问题,及时通过法定程序从制度上加以解决。2018年年底前,率先在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告知承诺、信息共享等方式取消不必要的证明事项。

3、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各级PPP引导基金向农业PPP项目重点倾斜,鼓励推动成立各种模式的PPP农业产业基金专门从事农业PPP项目的投资,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关注农业PPP项目,推动农业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产品设计思路,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快建立农业保险试点建设,尽快将信贷担保、保险与PPP模式相结合。

依据文献[2]中的吨铁碳排放计量方法,即碳排放量=直接碳排放量+间接碳排放量—碳排放权抵扣,可以计算出每种配方的单位碳排放量,等式中直接碳排放量、间接碳排放量、碳排放权抵扣所包含的项目如图1各虚线框中所示。

综合物探在金属矿采空区勘查中的应用及难点分析……………………………………………………… 耿千顷(7-44)

2、缺少有效的行业规范和实践经验。2014年后我国PPP模式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但项目主要集中在城市。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聚情况等与城市相去甚远,因此城市PPP项目实施的经验并不完全适用于农村。PPP在我国乡村振兴中的运用正处于起步阶段,尚未有完工项目移交,也尚未总结出行之有效的开发模式,更未形成自我约束的行业规范。同时,农业自身公益性较强和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特点以及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也加大了项目开发难度。尽管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均联合农业部发布了农业领域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和指导意见,确定了重点实施领域,但对于项目发起方式、风险分配基本框架、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等细节方面缺少有效的指导,也导致不少社会资本处于观望阶段,等待行业进一步发展成熟后再进入。

2、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准备阶段,市级PPP部门要充分借助专家力量和智慧,在实地考察深入调研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注重合同体系的建立,界定明晰的项目合同边界,确定权利义务边界、交易条件边界、履约保障边界和调整衔接边界,明确项目资产权属,约定政府支付方式,规定项目合同期限,选择项目回报机制,形成收费定价调整机制,设计强制保险方案和履约保函体系,增加政府介入机制和项目合同变更条款;要加强风险管理工作,着力做好风险评估,熟练掌握风险评估技术,合理设计风险分配框架,有效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根据风险控制力最强原则初步分配可能存在的风险,签订利益补偿条款共担双方控制力之外的风险,监测追踪已经存在的风险以及未识别出的风险。特别要注意部分农业项目受自然灾害影响严重,其风险概率、可能造成的损失较之其他项目也会有所不同;要全面衡量各方利益关系、风险责任承担程度,遵循互惠互利、结构利益最优、风险与利益对等原则,制定长期稳定的收益分配机制。项目预计收益率的确定,既要满足社会资本逐利性要求,又不能定价过高,致使农民群众的权益受损。要完善收费定价调节机制,让价格随行就市。由于农业公益性较强,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意愿不高,可以合理选择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相结合的回报机制。

3、有序稳健推动项目进行。项目采购阶段,必须进行项目资格预审。要严格制定采购文件,包括规定采购文件的内容、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采购流程、评审标准和方法等,精心选择评审小组成员,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地展示给社会大众;项目执行阶段,主要工作是项目实施管理。要按时成立项目公司,及时完成融资方案设计和后期修改工作,动态完善考核办法,科学设立考核指标,适当增加奖励条款,健全行政监管和公众监督体系,建立争议解决机制和评估整改机制;项目移交阶段,确定项目移交方案,包括移交方式、移交标准、移交内容、移交期限和补偿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报告,定性定量评价项目实施效果,总结项目实施经验等。

(三)人才保证: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农业PPP项目的运作离不开具备特定技能和相关知识储备的专业人才,包括但不限于懂得PPP运作、熟悉农村经济建设、具备农业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只有保证此类综合型人才源源不断的供给,才可以实现PPP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1、充分利用高校人才培养主阵地。高等学校承担着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在此汇聚着大量优秀教师资源,其中很多都符合上述综合型人才的条件,要让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政府要加大对PPP+乡村振兴模式理论研究科研资金投入,支持引导专业学者进入该研究领域。可选择部分农业类院校作为试点开设PPP+乡村振兴课程或者专业,开展PPP学历教育和学位教育,灵活运用PPP案例教学法、合同谈判实景模拟等方法将理论和实务相结合,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此外,还要加强高校和社会上PPP项目咨询公司的合作,支持专家学者在咨询公司兼职从事农业PPP项目的开发,鼓励咨询公司进入高校开办农业PPP项目讲座,引导咨询公司和高校签订PPP+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

2、建成PPP+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基地。依托高校、科研机构、PPP项目咨询公司等资源在全国各地建成一批PPP+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基地,加强专业人员的培养工作。针对不同的学员开办不同的课程,如初级班主要介绍PPP+乡村振兴模式的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培养对象为政府公职人员,特别是县乡一级政府工作人员,只有他们自己了解、熟悉PPP+乡村振兴模式,才能将其介绍给农民群众,提高农民群众对PPP+乡村振兴项目的接受程度,进而推动PPP+乡村振兴模式的运作。中级班介绍PPP+乡村振兴的实务应用问题,主要针对PPP+乡村振兴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专门开设各类主题的PPP+乡村振兴培训班。精英班邀请国内外PPP+乡村振兴领域专家探讨当前PPP+乡村振兴模式应用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针对过去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面对未来的走势和发展进行规划。国际上很多国家在PPP+乡村振兴模式上深耕已久,基地要同国际上相应机构开展政策交流、课题研究、专题研讨、项目学习等活动,可以邀请国外专家学者来基地介绍PPP+乡村振兴项目经验和应用心得,还可以组织学员走出国门实地考察学习国外的PPP+乡村振兴项目。

以简化学校事务审批流程,建立规范、高效的网上审批工作流程为标准,以最大程度便捷师生为目标,以事项生命周期为主线,全面梳理教学科研、生活服务、行政管理等流程化的业务事项,采用“平台+服务”的应用系统建设模式,将流程开发与系统对接相结合,构建开放、易部署、适应事务流程变化和岗位调整的“一站式”网上办事中心。面向用户的网上办事中心页面如图1所示。

(四)监管制约:提高各主体参与热情

1、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分化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的职能,由国务院牵头成立PPP研究管理中心,坚持顶层设计,研究起草不同行业的PPP模式操作指南;坚持全局谋划,在全国范围内科学合理配置资金、项目等各项资源;坚持人才培养,加快PPP精英人才、专业人才和一般人才的培养工作;坚持科学管理,进一步推动PPP信息化建设,整改PPP综合信息平台分类混乱问题,提高PPP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透明度。省级政府成立PPP监督管理中心,根据PPP相关法规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的PPP有关政策,论证审核各地上报的PPP项目开发方案,考核监管PPP项目开发进展,但是涉及跨省份跨区域的项目需报中央级PPP部门审核。市级政府成立PPP项目开发中心,由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选调人才组成,按照产业-项目的垂直管理机制负责PPP项目,全权负责PPP项目的开发以及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和沟通问题,在开发中心下设农业PPP开发部,统筹规划本市的农业PPP项目,避免盲目投资。将实施运营和监管考核分开,由省市两级政府分别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降低了“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风险,也利于政府简政放权不过度干预市场。

2、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培养社会公众的主动参与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素质。加强科普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利用宣传册、连环画、公益广告、讲座等方式进行PPP项目相关知识的介绍;合理发挥传统媒体和自媒体的作用,提升扩大宣传效果。拓宽公众参与PPP项目建设的渠道,严格履行听证会制度,增设网络民意表达平台,密切关注民众需求,建立健全回应机制。进一步开展PPP项目平台信息化建设,推动PPP项目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有序化,完善项目分类功能,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并着手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尊重社会公众参与的意愿和表达,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

PPP模式可以有效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对农村农业公共产品供给侧改革有着重大意义,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有利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有利于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和升级。但是基于PPP+乡村振兴模式起步晚、实践少的发展现状而言,如何开发设计合理、论证有效、运作规范的PPP项目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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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PPP模式支持精准扶贫的绩效评价研究”(HB18GL058)

中图分类号: F812.0

文献标识码: A

收录日期: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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