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业集聚水平的实证研究_旅游产业论文

中国旅游产业聚集水平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旅游论文,水平论文,实证研究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随着产业聚集成为一种世界性的经济现象,相关研究已在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近年来,研究者逐渐把眼光投放到更广泛的领域,产业聚集理论开始被应用于旅游产业的研究和实践中[1][2]。国内外关于中国旅游产业聚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论证旅游产业聚集的科学含义和系统框架[3],探讨旅游产业聚集的特征、形成、类型、竞争优势、网络结构和空间布局关系等内容[4],分析旅游产业聚集对提升旅游产业竞争力的作用及相关机制[5-7],并从景区以及旅游行业角度进行实证研究[8-9]。

旅游产业聚集研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基本前提是,产业聚集现象在旅游产业中是存在的。一直以来,对于产业聚集的研究都集中于制造业领域,而对于非制造业领域(如文化产业、服务业等)是否存在聚集现象、能否用产业聚集理论进行研究一直存在争议,旅游产业边界识别的困难则进一步增加了相关研究的难度。不过,随着研究的深入,许多学者就旅游产业聚集现象的客观存在性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从国外学者的实证分析以及很多旅游目的地政府的报告中可以看出,在旅游业发达、旅游发展历史较长的地区的确出现了明显的旅游产业聚集现象[10-11]。Ellison和Glaeser通过对美国产业集聚进行实证分析认为,旅游业是凭借自然优势实现企业集聚的产业之一[12]。Jackson和Murphy通过对澳大利亚四个地区旅游业的研究证实了产业聚集理论同样适用于旅游业[6]。Jackson则进一步考虑了竞争优势的本质和Porter理论在市场经济下的适用性,认为基于Porter模型的地区旅游聚集的发展可能是中国各地区培养旅游竞争优势的方法,并且肯定了Porter模型在研究旅游产业聚集时的理论适用性[13]。

国内关于旅游产业聚集的实证研究相对缺失,大部分文献的研究起点只是先验地认为旅游产业存在空间聚集现象,基本停留于把产业聚集的相关理论机械地应用到旅游产业的研究中。关于旅游业产业聚集的性质、成因及优势等方面的研究颇多,但对于旅游业产业聚集的度量问题却鲜有涉足,缺乏一整套科学的评价体系,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对于我国旅游产业聚集现象缺乏客观的判断,使得理论探讨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持。尤其是在实践上,虽然近几年旅游产业聚集也见诸于一些地区的政府文件和产业规划中,但是,政府对于旅游产业聚集的关注仅仅是在口头上或书面上作为一种新的战略提及,到目前为止,还几乎没有旅游目的地真正用旅游产业聚集的理论指导旅游业的发展,也很少对本地旅游产业聚集的研究进行资助和支持。鉴于此,本文在认可“产业聚集理论适用于分析旅游业”的前提下,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收集整理了较长时期的时间序列数据,通过一些度量方法对旅游产业的空间聚集水平进行测定,并根据计算结果对产业聚集的发展变化做出客观的评估和比较。

二、旅游产业的概念及相关数据说明

产业集聚程度的实证研究是旅游产业集聚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无法沿用传统的“产业”概念对旅游产业进行界定,对其发展规律的探索和理论构建都存在着较大困难,这也成为旅游产业聚集研究的现实障碍。实际上,旅游产业的范围在学术界至今仍未有统一的定论,太多的定义带有研究者的随意性,研究者们在试图更好地理解旅游这个问题上遇到了多重挑战,其中包括:(1)缺乏可信的测度方法用以描述旅游业的规模和影响;(2)旅游业的高度多样性致使有些研究者怀疑,旅游业究竟是单一的产业还是一组互相关联的产业;(3)空间区域具有复杂性;(4)产业分散度高[14]。因此,国外理论界反对将旅游看作是一个产业的声音十分强烈,认为把旅游看作一般意义的产业贬低了旅游的真正意义。而在国内,学术界和管理部门大多认为旅游是一个重要的产业。截至2005年,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旅游业确定为支柱产业、先导产业或优势产业,十多个省明确提出要建设旅游大省、旅游强省,并为下辖市、县所效仿,将旅游业列为优先扶持发展的产业。

(一)计算说明

由于关于旅游产业的概念一直没有统一认识,加之在国民经济统计中没有单列旅游业,致使旅游业一度被边缘化,学术界对旅游产业的认识也比较模糊和混乱。虽然多数学者试图从旅游需求和旅游消费的角度对旅游产业进行界定,但旅游需求和消费的多样性、变动性及其性质的复杂性、模糊性导致这种界定较为困难[15]。现有研究中往往将住宿接待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旅游业务组织、餐饮企业、游览娱乐企业、旅游购物企业以及旅游政府与行业组织七个主体纳入旅游产业的范畴,涵盖了旅游“吃、住、行、游、娱、购”的六要素。从发展的视角来看,旅游产业的范围可以无限制地扩展延伸,与旅游相关的行业均可以纳入旅游产业的范畴,但是,这种做法会使研究远离问题的本质核心,导致研究出现困境。

进一步,借鉴新西兰、加拿大以及我国江苏省在编制旅游卫星账户(Tourism Satellite Account,TSA)实践中的产业分类,并考虑到分析过程中的数据可得性,本文将从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公司、文化娱乐业、客运服务业、会议及展览服务等相关旅游行业来分析旅游产业的聚集程度。鉴于目前我国旅游统计的现状,本文对上述旅游相关行业进行详细说明。

(1)星级饭店。目前学术界的共识是将饭店业纳入旅游业,但住宿接待部门除了星级饭店、宾馆外,还包括家庭小旅馆、企事业单位招待所、小旅社等其他住宿接待部门,对于此类住宿接待部门,其客源可能有自助旅游者、长期居住的农民工或学校周边的学生,如果将其全部纳入旅游产业中,则会扩大旅游产业的范围。旅游餐饮不仅有以专门接待旅游者为主的餐馆或旅游定点餐馆,还存在为数众多的非定点餐馆,由于现实中难以清晰界定非旅游定点餐馆接待旅游者的比例以及消费支出,因此,将餐饮企业纳入旅游产业也存在一定的困难[16]。要剔除那些与旅游住宿关联度不高的住宿接待部门,排除一些明显并非接待旅游者的餐饮企业在统计上都很难实现,而星级饭店基本涵盖了各消费层次旅游者的住宿需求,因此,本文以“星级饭店”来进行衡量。

(2)旅行社。旅行社是旅游活动的组织者,与旅游饭店、旅游交通并称为旅游业三大支柱,它把交通、饭店、娱乐、游览等分散的不同服务有机地联系起来,是旅游活动必不可少的介体。相比较于饭店业而言,旅行社行业数据范围比较明确,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旅行社的中介作用和角色,因此在有关数据的统计上必然和其他行业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

(3)旅游景区(点)。旅游资源涉及的内容众多,种类千差万别,几乎不可能用某一个或几个变量完全反映出来。总体来说,旅游资源是能够对旅游者构成吸引的全部要素的总称,它既包括传统意义的自然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类旅游资源,也包括政治经济影响、文化特色、娱乐设施保障等多种吸引要素,因此,旅游资源不仅具有形态上的多样性和复合性,而且具有价值上的多元性,这些都给准确衡量旅游资源对旅游业增长的贡献带来困难。不过,作为旅游业发展和建设最重要的微观经济单元和现代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企业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研究视角和突破口。根据“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旅游景区(tourist attraction)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是指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旅游景区。”并且,在当前旅游景区(点)普遍实行企业化经营的状态下,用旅游景区(点)企业营业收入等相关指标作为旅游资源禀赋的代理变量应该不会产生大的偏差。

(4)文化娱乐业。旅游者出行的目的主要是“游”和“娱”,包括风景区、主题公园、博物馆等在内的旅游吸引物是旅游者旅游的主要动因,因此对于游览经营部门以及游览与娱乐相结合的经营部门而言,其理所当然地应纳入旅游产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文化娱乐环境不仅有助于构建良好的旅游氛围,而且也为旅游者提供了良好的旅游体验,尤其是,我国许多地区的旅游业以极其丰富的原生性文化吸引着海内外无数游客。并且,随着我国旅游业的深入发展,旅游形式和内容已由自然观光游览向文化观赏、参与性娱乐、休闲疗养等深层次发展。旅游行业中那些专门开发利用文化资源为旅游服务的经营企业,其本质属于文化产业,如旅游景区的大型歌舞剧表演。文化产业中那些主要为旅游者参观、游览、鉴赏、购买等而生产产品的单位,也发挥着旅游的作用,如博物馆、会展中心。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旅游产业具有两个不同特征——文化是其属性,旅游是其功能[17],因为即使在纯自然景观中仍然会依托神话传说、历史掌故来烘托景观的自然美。此外,在行业渗透、学科交叉的当今,文化产业本身也形成了本体产业(演艺业、娱乐业、音像业、电影业)、交叉产业(文物博物业、文化会展业,文化旅游业)和延伸产业(动漫业、网络业)。因此,各地逐渐打破原有的行业门槛,将旅游产业置于文化产业的框架下发展,通过深挖旅游景区的文化内涵、营造适宜的文化氛围、完善解说系统、培养有独到文化见解的学者型讲解员等手段,使旅游产业的发展得到一个全面提升。鉴于此,本文将“群众文化事业”等也纳入旅游产业范围。

(5)旅游交通。与旅游出行有关的交通企业主要有航空公司、铁路运营企业、旅游汽车公司、出租汽车公司以及城市公交公司等,但是,许多研究中将这些企业全部纳入旅游产业是值得商榷的[16]。旅游汽车公司、旅游巴士专线运营企业是专门从事旅游运输接待的企业,直接目的就是为旅游者服务,可纳入旅游产业中。而航空公司、火车、出租汽车公司以及公交公司虽然也为旅游者提供了旅游出行服务,但不是以接待旅游者为主要目的,即使没有旅游者,这些交通运输企业仍可通过接待其他客源来获取经营收入,且受旅游产业政策的影响和制约较小。如果将这些交通企业纳入旅游产业范围,则会严重夸大旅游产业的总产值,造成旅游产业发展貌似繁荣的假象。不过,要分离游客和普通客人在现实中很难,在统计上也不可能实现,本文暂以“客运量”指标来进行衡量。

(6)会展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形式,会展旅游是随着会议展览的增多及旅游业的渐趋成熟而出现的一种旅游类别。从其经营现状来看,目前会展旅游处于起步阶段,尚不具有行业规模和产业特征,只是介于旅游业和会议展览业之间的衍生产品。因此,鉴于我国会展旅游的发展起步比较晚,相关统计数据不全,本文暂不予单独考虑。

(二)样本数据

旅游卫星账户(Tourism Satellite Account,TSA)是指在国民账户之外,按照国际统一的国民账户的概念和分类,单独设立一个虚拟账户,将所有由旅游消费引起的产出部分分离出来列入这一虚拟账户,以便准确地测量旅游业对经济的影响。但是,目前我国旅游卫星账户的建立尚处于探索阶段,数据不够全面,在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框架内描述旅游产业规模存在着很多困难。因此,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新中国55年统计汇编(1949-2004)》、《中国经济普查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基本单位统计年鉴》以及相关专业统计年鉴,包括《中国旅游统计年鉴》及副本、《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中国第三产业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环境统计年鉴》等。

相关数据项目主要包括旅游业各行业产值、职工人数等。在计算行业集聚程度时,我们主要依据的是产值数据,其原因是,中国不同所有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冗员现象,而各行业企业的所有制构成不同,可能造成分析结果不可比。此外,由于数据限制,本文研究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下文的全国即为除港、澳、台以外的全国其他地区。文中各项指标的计算主要依据产值数据(营业收入等),选择的标准尽量和现有文献保持一致,以便考察较长期间的旅游产业聚集趋势。

三、中国旅游产业聚集:现实印象的合理印证

既然旅游产业聚集是旅游产业链上相关企业在一定区域内的聚集行为,那么就必然存在一个聚集程度的问题。测度产业聚集的指标比较多,有赫芬达尔系数(Herfindahl Index)、胡佛系数(Hoover Coefficient)、泰尔指数(Theil Entropy)、EG指数[18]和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等。在上述方法中,Ellison和Glaeser提出的EG指数剔除了企业规模对产业地理集中的影响[18],但是,由于中国旅游企业级数据难以获得,因此我们只能选择其他替代性方法来进行衡量。

(一)中国旅游产业的地区聚集:特征性事实

由于对自然条件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同时,存在规模经济效应和前后向联系的正反馈作用,因此导致旅游业在空间上向一些在某方面具有优势条件的地区集中,使得旅游业具有产业聚集的特征。但是,产业性质等多方面的不同使得旅游产业聚集与制造业聚集有着很大区别,识别旅游产业聚集的定量方法和识别制造业聚集的定量方法也存在差异,因为聚集在同一空间的旅游核心产业并不存在物质上的投入产出关系[7]。国内外的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产业聚集的识别标准不易过于严格,否则可能不利于辨认潜在或初期的产业聚集[19]。因此,本文基于旅游业收入以及相关旅游行业产出数据对我国旅游产业聚集现象进行测度。

表1通过变异系数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31个省市的旅游产业地区聚集变化趋势,可以发现,我国旅游产业集聚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旅游产业地区聚集的速度明显加快。1978年旅游业改革之初,各省旅游总收入在全国所占份额的变异系数是0.217 9,2006年这一指标上升到0.781 8,在2003年甚至达到了0.882 3,并且,省际旅游外汇收入和国内旅游收入的变异系数也呈现出显著的增大趋势。分时期来看,①在1978-1994年间,31个省市的旅游产业地区聚集虽然时有起伏,但总的趋势是处于上升中,1994年旅游总收入变异系数比1978年上升0.14。进入90年代后,旅游总收入变异系数稳步攀升,从1995年开始屡创历史新高,2003年变异系数已经达到0.882 3,比1978年高出0.66。因此,从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收入变异系数一直较高,并且自90年代以来呈现出单边的、快速上扬的趋势。到了2006年,中国地区旅游业布局已经发生了非常重大的变化,与1978年的旅游业布局特征相比较,不难发现,中国旅游业集聚趋势非常明显,具体表现在:(1)东部沿海地区旅游总收入占全国的份额显著上升,其中,广东、江苏、上海和浙江四省市旅游总收入占全国旅游总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9.12%、8.78%、8.30%和7.90%,北京的旅游总收入所占份额为7.74%,山东省旅游总收入所占份额也达到了5.04%;(2)西部省份旅游总收入占全国的份额总体上比较低,甘肃、青海、西藏、宁夏等省份旅游业总收入所占份额甚至不到1%。

(二)旅游产业的空间基尼系数

变异系数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中国旅游产业聚集的态势,但是,这毕竟只是一种总体性趋势的反映,只能从整体上衡量旅游产业空间分布的非平衡性,却不能够具体地衡量旅游产业分布的地理集中情况。实际上,变异系数方法内含的前提性假设是,旅游产业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分布应该是均质的,由此忽略了各省(市、自治区)所固有的规模差异,并且掩盖了旅游产业的行业聚集差异。鉴于此,本文结合旅游产业的分行业数据,利用空间基尼系数来进一步衡量省际旅游产业的聚集水平。

洛伦兹(Lorenz)在研究居民收入分配时,提出了揭示社会分配平均程度的洛伦兹曲线。基尼(Gini)依据洛伦兹曲线,提出了计算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统计指标——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欧美国家的学者利用洛伦兹曲线和基尼系数的原理和方法,对产业的集聚程度进行了较多的实证研究。旅游产业聚集是该产业在空间中的非均衡分布,由于旅游业整体规模庞大,因此可假设在各省市区域的分布不受外力影响,即旅游业的区域分布是均匀的,则旅游产业各行业在空间的非均衡分布是指该行业的区域分布与旅游业分布的偏离程度。②空间基尼系数为:

式(1)简便直观,可以很方便地把基尼系数转化成非常直观的图形。其系数越高(最大值为1),表明聚集值越大,即旅游产业在地理上越集中。引入旅游业行业相关数据的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如表2所示,六个旅游行业和子行业的空间基尼系数及其变化呈现出四个明显的特征。其一,从整体上看,中国旅游行业区域聚集程度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呈现上升趋势。其二,聚集程度最高与最低行业的分界明显且持续不变,在我们分析的几个旅游行业及子行业中,空间聚集程度最高的行业为“旅游景区(点)”和“旅游车船公司”,聚集程度最低的为“星级饭店”,并且,在1998年到2006年间,两者的位置始终没有变化。这进一步说明,旅游行业区域聚集程度较高的行业大多是高度依赖自然资源的行业,这一点也与现有文献相一致。例如,Ellison和Glaeser研究表明[12],在其使用的样本中,至少50%的行业区域聚集可以用自然资源优势来解释。其三,绝大多数旅游行业的空间聚集呈现出区域强化的趋势,在本文分析的9年期间,六个行业中聚集程度持续上升的有五个,仅有“客运服务业”聚集程度略有下降,这基本上吻合了旅游产业各行业间相互合作、共同满足旅游者需求的聚集特性。其四,旅游产业在较低的产业层次上表现出更为明显(或微弱)的聚集趋势,且各行业子行业的聚集程度存在明显的差异。例如,“星级饭店”中以“一星级饭店”和“五星级饭店”的聚集程度最高,其他星级饭店的聚集程度则相对较低。

(三)我国旅游产业聚集的动态分析

作为资源依托型行业,旅游资源影响着旅游业发展的区域分布和空间聚集。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以及旅游维度的增加,旅游业发展呈现出显著的“脱物化”趋势,旅游业对传统资源的依赖性逐渐减弱,一些新型的旅游资源开始显现,由此使得中国旅游业在聚集水平进一步加强的同时,出现了新的旅游产业聚集地,即旅游产业聚集程度发生了变动,而旅游产业聚集水平的加强和新旅游产业聚集地的出现构成了中国旅游业聚集程度变动的两个重要维度。

在实际的技术性分析过程中,中国旅游产业聚集程度的变动直接表现为旅游产业在特定区域中经济活动水平份额的相对变动,现将旅游行业i在区域j中经济活动水平份额的变动定义为:

式(2)中,α、β和η是待估参数,为正交误差项。式(2)将区域j旅游产业经济活动份额的变化分解为:基期旅游行业i在区域j的经济活动份额与旅游产业在该区域经济活动份额的离差,以及区域j旅游产业经济活动份额的变化。为了简化上述模型,指定,得到:

四、结论性评价

本文讨论了旅游产业体系的基本内容,并通过变异系数和空间基尼系数对我国近年来旅游产业及其子行业的空间聚集程度进行了测定。实证结果表明,虽然不同行业的聚集程度不同,但我国旅游产业及其子行业呈现出明显的聚集态势,且自改革开放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旅游产业聚集程度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关于这一现象,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加以简要的说明。

第一,旅游资源与旅游产业宽度。作为资源依托型产业,旅游资源在旅游业发展初期影响着旅游业的分布,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以及旅游维度的增加,一些新型的旅游资源(都市旅游资源)逐渐出现,使得旅游业对传统资源的依赖性有所减弱。表2数据显示出了这一趋势,“旅游景区(点)”的空间基尼系数2000年为0.3445,为历年最高,而“文物业”③则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

Ellison和Glaeser(1997)通过对美国的产业聚集进行实证分析认为,要素禀赋优势聚集力可以解释20%左右的产业聚集现象。但是,要素禀赋优势却难以解释有的地区具有发展某产业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两方面的优势,但却没有发生产业聚集现象的原因。此外,资源禀赋也无法解释某些行业的“零资源”产业聚集现象。旅游业属于资源依赖型行业,随着旅游模式的不断丰富,旅游业对资源的依赖程度正在降低,传统经济学资源禀赋理论的解释力逐渐下降,为此,需要进一步探究“旅游资源非优”背景下的旅游产业聚集机理。

实际上,随着旅游消费需求的多元化以及旅游业发展的“脱物化”,旅游业在多维度发展的基础上受具体旅游资源的限制在逐渐减小,旅游资源非优地区由此获得了越来越大的成长空间。所谓资源非优地区是指特定地区内没有国家级和世界级的风景区,缺少骨干旅游景点,并且旅游景点丰度不够,难于形成知名旅游产品的地区[20]。由于旅游资源的“空间异质性”,在一定发展阶段会形成旅游资源优势区位和非优势区位。在旅游资源非优地区的开发上,实施旅游业空间拓展战略被广泛认为是其旅游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是,不可忽视的是,这依然是一种基于旅游资源禀赋不均衡的资源主导型观点。其实,就旅游资源非优地区的发展来说,旅游业态宽度扩展可以在更为实际的意义上实现旅游业的发展,并成为旅游业长远发展的关键路径。而随着旅游业态宽度的扩展,多元化的旅游要素会逐渐向特定的地区流动,或强化了某些地区的旅游产业聚集趋势,或促使了新的旅游产业聚集地的形成。

第二,市场导向与交通运输条件。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产业聚集有两种方式,一是资源导向性聚集,二是市场导向性聚集。正如笔者所预料,在大多数旅游行业中,占有最大份额的省份都是沿海省份,许多相对“落脚自由”的旅游产业都集中在沿海地区。除了前面提到的资源密集型产业(如“旅游景区”)外,“五星级酒店”多为“落脚自由”者,它们不必因为对特定投入的需求而定位在特定地区,所以,“五星级饭店”的空间基尼系数比较高,且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并且,改革开放以来,优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的战略使这些地区有较大的市场规模(国民收入高、购买力强),加上持有优惠政策,且有靠近出口、转口港的地理优势和接近国际大市场,使得沿海地区成为“五星级饭店”等“落脚自由”行业的落脚点。聚集在沿海地区具有接近市场、节省交易费用的优势,这也成为推动“五星级饭店”等产业聚集于同一或相邻区域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根据居民出游的距离衰减规律[21],中国城市居民旅游和休闲出游人数随距离增加而衰减,这也使得中国旅游产业聚集与区域经济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性。东部沿海省份的人均收入和人口作为市场规模的决定性要素放大了“回流效应”而制约着“扩散效应”,促进了旅游产业在东部地区的聚集[22][23]。

此外,交通运输条件一直是古典区位理论中的基本要素,交通运输上的便利性是许多产业聚集的动力。但是,本文关于旅游产业聚集程度的测量表明,“客运服务业”聚集程度呈现微降的趋势,这或许说明,随着我国交通运输条件的发展和完善,交通运输业已成为支撑旅游业发展的一般性条件,呈现出与中国省区旅游业同步发展的均质化趋势。

总之,本文通过实证研究证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一直伴随着产业集聚的过程,产业聚集逐渐成为旅游产业活动的一种典型现象。但是,在将产业聚集理论应用于旅游产业的研究过程中,还必须认真分析旅游产业自身的特点,了解旅游产业聚集的结构和特性,深入探究旅游产业聚集的内涵和特质,这就构成了旅游产业聚集研究比较客观的起点。

注释:

①从表1数据中可以看出,中国旅游业地理集中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28-1992年,旅游业地理集中度呈现缓慢上升的态势。在这一时期,传统的计划经济思想还占据主导地位,各地区条块分割比较严重,市场因素对旅游业地理集中的推动作用不明显。第二阶段,1992年以后,旅游业地理集中程度上升比较明显。这一时期,在市场力量的作用下,资金和人才的流动性大大提高,尤其是沿海省市的迅速发展,加剧了旅游业地理聚集的程度。2003年“非典”疫情打断了中国旅游业的良好发展态势,给旅游业造成了极大困难,也影响了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正常态势,随后又表现出稳定的发展趋势。

②若假定旅游产业总体在各省市的分布是不受外力(聚集力或扩散力)影响的,则当某旅游业行业的区域分布与旅游产业总体发生偏离时,说明该旅游业行业在某些地区相对集中(在另一些区域相对稀疏),存在某些区域的相对集中现象。

③“文物业”依赖于文物资源,这也是一种随时间变化程度较小的旅游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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