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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落千丈周氏财富童话“碰壁”
6月3日下午3时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证实,农凯集团的经营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关部门正在对周正毅事件进行调查。
身家缩水近10亿
自5月28日起,在港媒体突然瞄准“福布斯”中国富豪周正毅。消息说,周在上海可能已被警方扣留,协助调查他在中银香港的一笔私人贷款。几乎同时,中银香港前副董事长兼总裁刘金宝同日突然被宣布调回北京,不再担任中银香港任何职务,转而出任“总行副董事长”。
消息一出,周在香港的两家上市公司上海地产和上海商贸股价爆发性下跌。在周正毅被扣查消息传出后的5个交易日里,上海地产和上海商贸竞相表演高台跳水,股票市值缩水1/3。上海地产的股价从上月27日的0.56港元,一直跌至0.32港元,跌幅高达43%。以30.5亿股的发行规模来看,上海地产的市值蒸发了7.32亿港元。据称是周氏“妻子”的毛玉萍掌舵的上海商贸也不乐观,从0.325港元一路走低到0.21港元,以4.13亿股的发行规模计算,该公司市值蒸发4750万港元,两家共缩水7.8亿港元。随后两家公司宣布从6月2日起开始停牌,直到6月6日,两家公司仍未复牌。
早在4月23日,周氏在内地的两家上市公司大盈股份和海鸟发展的股价就开始出现恐慌性下跌,其中大盈股份由于年报未能按时公布而被上交所停牌,在4月30日收盘累计跌幅达25.88%。海鸟发展在“五一”长假过后再度下跌,5月13日探底累计跌幅达18.94%。周正毅的主要金融工具大通证券重仓持有的徐工科技在6月2日开盘后便放量下挫,仅10余分钟的时间便封于跌停,截至6月6日收盘时,该股已连续5个交易日报收跌停。由于跌停板制度,农凯系在内地的损失小一些,但计算起来账面也有数亿缩水。周正毅为此身家共缩水近10亿。
6月1日、2日两天,香港廉政公署出动100多名调查员,连续48小时在香港中环中心写字楼和周正毅其它几处私人住宅拘捕20多人,当中包括上海商贸主席、周正毅的妻子毛玉萍。随后,毛获准以500万元现金及500万元人事保释外出。至于涉嫌同案有关的另外20名相关人员,亦获准保释候查。
据权威渠道透露的情况,5月底开始周正毅已被上海警方实施监视居住。警方对周氏实施强制措施,原因是其骨干企业———农凯集团及其掌控的一批企业涉嫌违反有关经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
消息人士称,周正毅除成立农凯集团外,还以众多亲戚的名义开立了一批公司,他利用这些公司通过担保、反担保等手段从多家金融机构取得大量贷款。周正毅被怀疑将巨额贷款中的相当一部分用于炒作股票,或改变贷款用途用于与上市公司有关的资本运作。
另据悉,周在上海市静安区石门路以东“东八块”的旧城改造项目近来亦纠纷不断。2002年5月底,周与上海静安区政府签约,获得这个区域内17.64万平方米的旧城改造项目,涉及1万户搬迁。今年的5月28日,拆迁户与拆迁方对簿公堂。与此同时,周旗下海鸟发展拥有静安区多块旧城改造土地。由于周与区内“动迁户”在搬迁费用问题上纠纷不断,激起多方矛盾,一直未能彻底解决。据称周此次赴上海“处理公司日常事务”,即与拆迁纠纷问题有关。
挥金如土的明星“首富”
周正毅2001年第一次在《福布斯》中国大陆首富榜上出现,位列94位;2002年出榜前,据说对排行榜“不屑一顾”的周主动找过排行榜编纂者胡润,结果本年度周的排名飙升至11位。即便如此,排在其前的上海富豪还有许荣茂和叶立培。周的“上海首富”之名因何而来呢?2000年,周在香港渣甸山豪宅130万港币现金被窃案使其在港浮出水面,从此“上海首富”几乎成了周的代号。
关于他的财富故事非常多且刺激。比如说他是上海第一位开法拉利跑车的富豪,还有数辆宾利、林宝坚尼超级跑车。再比如,香港娱乐媒体传言他和女星江希文、张东琳、杨恭如等有亲密关系,甚至一度传出与港台资深艺人钟镇涛的前妻章小蕙约会的消息,物质生活多姿多彩。更多的传说则是他热衷于把自己和太太毛玉萍(有一说两人并未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打扮得金碧辉煌,买过11克拉的钻石给毛,自己也是从手表到皮带扣都镶钻包金。
其实,关于周正毅的财富脉络,一直为外界迷惑。比如说周正毅对待上海和香港两地媒体的态度就显然不同。他曾在2002年6月邀请香港各大传媒及基金经理到上海参加“上海首富真人秀”。考察期间他不仅自爆150亿元的身价,还大力推介自己的农凯集团。然而,事实上那次做“秀”的结果似乎并不佳,因为很多媒体反而对他产生怀疑。
周正毅在上海媒体面前却刻意保持得非常低调。在外面造势,在本地赚钱,周正毅的这个诡异手法的确令人费解。
1995年周正毅开始从“个体户”向“投资家”迈出关键性一步。趁着国企职工股上市流通的高峰期,周正毅倾囊投资,获利数亿元。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让香港股市一片低迷,连蓝筹股都跌得无人问津,而周氏夫妇则一头扎进了香港股市。他们大量购买了长江实业、和记黄浦等老超人李嘉诚旗下的蓝筹股,不久股市强劲反弹,周氏夫妇获利数亿元港币。
与此同时,周正毅还看中正处于低潮的上海房地产。他的农凯集团一成立,就以每平方米6000多元的价格收购了江宁路上的“烂尾工程”兴业大厦,增资1亿元完工并装修,现市价已达5亿元。另一个他经常提及的手笔则是以每平方米4100元的价格收购了古北新区的“烂尾楼”伦敦广场,同样追加1个亿完工并售卖,据他本人说也获利5亿元以上。
此时,身价过亿元的周正毅开始营造自己在香港的富豪生活。1997年8月,他以6200万元港币的价格购入湾仔会景阁西翼顶层复式豪宅,又购入价值200多万元的极品汽车宾利一部,从此迈入香港上流富豪圈。
2002年,《福布斯》中国大陆100首富排行榜放榜的当天,全国各地的媒体蜂拥上海滩,采访中国百名富豪第11位的周正毅时,周正毅就对该排行榜不屑一顾,并放出豪言,仅凭旗下的农凯集团就有120亿元的现金,经过几年的征战,农凯系绝对可以与李嘉诚的长和系一决雌雄。
诡谲的资本运作手法
联系到此次中银香港的贷款问题,不由得让人顿生疑惑,一连串的收购上市公司行为和如此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会不会有直接的关系?虽然周正毅一再表明不会用上市公司做“抽水机”,但每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就把风险比较高的房地产项目注入却是比较难以解释的行为。从他目前可以证实的投资来看,周的资产最多在45亿元到50亿元之间,而他借中银香港的钱就有20亿元,加上据传2002年8月份农凯集团和另一银行达成了30亿元贷款的意向,负债率未免过于惊人。
显然,先期寻找合适的壳,接着通过向银行借贷融得收购资金,收购成功后,便透过上市公司以明显高估的价格收购自己名下的私人资产,其风险逐渐转移给放贷银行和上市公司,这就是周氏的精明之处。
而周氏在香港的运作稍早前其就在上海有过成功的经验。只不过,周正毅对内地两家上市公司的收购显得讳莫如深,收购过程显得非常之复杂,这是与其在香港的运作所不同之处。
早在2000年9月8日,在上海南汇注册仅1天的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1.57亿元从海鸟电子(600634)第一大股东上海华成无线电厂手中受让2267.4万股法人股,控制海鸟电子26%股权。2001年5月,半年未见动静的海鸟电子把一些激光电子等低效资产转让给东宏投资,拿到8983万元资金,同时海鸟电子宣布以5000万元向华信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70%股权,开始向房地产业转型。
有关资料显示,中盛房地产的股东为华信投资(占70%)和上海长宁区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占30%),华信投资的第一大股东是上海兴力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47%股权。而兴力浦房地产又持有东宏实业84.38%股权,这笔多重关系收购和资产置换的核心落到兴力浦房地产,该公司股东为周正毅旗下的上海农凯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爱普乐珠宝贸易有限公司,而上海爱普乐珠宝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除唐海根占41%股权外,上海农凯工贸有限公司和上海农凯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占39%和20%股权,唐海根正是海鸟发电的新任董事长。
海鸟电子有静安区多块旧城改造土地,加上中盛房地产的中山公寓,兴力浦公司在外滩的兴力浦金融大厦项目,海鸟电子可装填的内容颇多。也给人以美好联想,但行内人士表示,海鸟电了有可能成为兴力浦房地产外滩项目的融资工具,毕竟海鸟电子流通盘只有3980.9737万股,可折腾的空间很大。同时,通过复杂的内部关联交易,海鸟电子的账面突增2000多万元收益,其置换出来的业绩也是题材。
到底有多少资产
周正毅对外声称参与的行业有五大类:房地产和基础设施产业、金融、贸易、农业和高科技产业。其中,主业房地产主要是由他全资控股的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操作,旗下涉及海鸟发展与建联通两家上市公司。农凯集团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就有古北伦敦广场、外滩附近的兴力浦大厦、日航龙柏饭店、兴业大厦、中山公寓、联鑫虹桥苑等,其还拥有芦潮港、佘山、泗泾、虹许路等地区的土地储备共900多万平方米。
农凯集团还投资了不少的基础产业,如洋山深水港配套项目沪芦高速公路的投资,该高速公路全长69.4公里,总投资28.5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政府背景的上海城投为最大股东,占30%股份,而周正毅的农凯集团投资2.5亿元,占25%股份。
在金融领域,农凯系投入的力度相对也比较大,但手法含蓄。他先是通过旗下东宏投资出资30亿元参股福建兴业银行,成为兴业银行大股东之一,该银行在上海的总部买了周正毅的总部农凯大厦大部分楼层,大楼因此改名“兴业大厦”。随后,周再通过农凯集团投资2.1亿元,在原大连几家券商改组后的大通证券中,以18.77%的股份坐上了头把交椅。他通过上海高校科技产业集团出资1010万元投资了富友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原开封证券),占19.96%,为第一大股东。
另外,周很早就在上海期货市场拥有交易席位,一直从事期货买卖,也有不俗的商业记录,最近更有传闻说他会收购或大比例入股一家期货公司。而这些金融行业互相之间的关系也错综复杂,构成了一个严密的资金链,同时,这条资金链也为他的其他行业起到相当的辅助作用。
至于其它三个行业,高科技产业主要是农凯和复旦、交大等合作经营的“上海高校产业集团”;贸易方面主要包括他投资参股的一些进出口企业,如茶叶公司、机械进出口公司等,以及其收购的上海商贸;农业方面则相对重要一些,他成立了上海农业产业化集团和上海小城镇开发集团,这两个集团除经营农业食品如大瀛鸭外,也涉足房地产,尤其是农业产业化集团更和大盈股份有牵连。
虽然这些行业的脉络还算比较分明,但由于大部分产业不是上市公司,尤其是资产最庞大的农凯集团资产状况神秘莫测,令外界无法搞清具体的资产状况。
从某种程度上说,周正毅的商业历程和中国各地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这10年里发家的民间富豪有类似之处。他们大都以贫贱出身凭一己之力闯天下,期间有过钻特殊时期空子谋取暴利的经历(比如炒卖内部职工股等),有些人甚至有过一些灰色经历(比如经营赌船或倒卖紧缺物资等)。他们凭借自己的敏锐感觉和超人才能成为称霸一方的富豪。等到成功介入了“上流圈子”后,这些成功者中的善于反思的人则更能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把企业转型成规模更大、形态更现代化的“赚钱机器”。而周正毅的运作轨迹则更为独特,穿梭于上海和香港这两座亚洲最具活力的城市之间演绎着精彩的财富故事。
然而所谓“上得山多终遇虎”,农凯系的双城记童话还能继续吗?
主题二 反思周正毅案
周氏“问题贷款”拷问中国信贷制度
“上海首富”周正毅越来越被公众关注。有消息说,周曾以他在上海静安区的估值不足70亿元的200多亩土地为抵押,从两家商业银行获得70亿元贷款;之后,又将这笔贷款中的一部分转存入浙江的一家农村信用社,并从农村信用社开出高于实际存款额的存单,并以此存单做抵押,再从其他银行贷款。
据悉,周正毅在卢湾区的另一块地也是如法炮制,而通过这些手段,周先后获取银行贷款愈百亿元。
那么,银行为什么可以“违规放款”,使贷款数额高于抵押品的现值?而农信社为什么会开出高于抵押物现值的存单?
尽管上述有关周的传言还无法得到官方证实,但事件本身不得不迫使人们重新审视中国商业银行的信贷制度。
监事会“左顾右盼”
为什么巨额的“违规贷款”可以从国有商业银行放出?身为商业银行高官的王雪冰、朱小华等为什么接连落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而言,由于所有者缺位,经理人没有来自所有者的压力,这是银行高层频频出事的主要原因。他认为,现在的国有银行只有一个由原中央金融工委代管的监事会,而这个监事会在实际工作中作用有限。
一位曾在某金融机构监事会工作的人士证实了这种论断。她告诉记者,监事会不过是每隔半年为国务院写一份检查报告,而这个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很可能是掺过水的。原因是这个报告必须经过中央金融工委才能上报国务院。
她解释,金融工委不仅掌管国有金融机构省级分支机构领导者的任命权,而且,监事会局级以下干部也由金融工委负责考察。因此,监事会写报告的人对商业银行真实情况的反映不得不“左顾右盼”。
这样的制约机制势必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行长的权利实际难以制约。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早期的信贷程序,实际上是信贷员、信贷部门负责人、行长三级签字发放的。行长拥有相当大的决定权。
付出代价的制度演进
近年来,国内银行借鉴国外经验,信贷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据中国银行一位了解情况的处长向记者介绍,中行现在的信贷制度是双线管理。其简要程序是:企业向公司业务部提出贷款申请,公司业务部对企业及其项目进行调查并写出书面评估报告;风险管理部成立一个尽职调查小组,对公司业务部提交的评估报告作出评价,然后将评价结果提交风险委员会;风险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即可贷款。数额超过权限的(比如10亿元以上),上报总行。总行贷款也须经过同样的程序,总行行长对风险委员会决定的贷款有否决权。同时,被风险委员会否决的贷款也可以要求复议。
据了解,其他几家国有商业银行都在进行改革,实行类似的贷款制度。但风险委员会委员的投票可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类。中国银行是记名的,但不对外公开。中国银行这位处长告诉记者,这种制度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实行这种制度后,中国银行新增贷款的不良率只有0.12%”。而且他认为,这种机制在某种程度上也起到了制约经理人的作用。
据说,在去年的审贷过程中,中国银行总行发生过两次行长与风险委员会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刘明康要求风险委员会对未获批准的贷款项目进行复议,风险委员会复议后又被否决;刘再次要求复议,复议后再被否决,最终贷款未能放出。
相比之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审贷制度似乎更为独立。比如,民生银行的行长不再参与贷款的审批过程。按行长董文标的说法:“如果一个厂长放下管理工作不做,整天扎在研究部门摆弄机器或者扎在销售部门销售产品,那是不务正业。我现在不管贷款审批,这种工作让专业的技术人员去做就行了。”
浙江台州泰隆城市信用社作为“草根金融机构”,他们则对不同级别的信贷员授予不同金额的贷款权限,信贷员的最高权限可达180万元。这种制度使信贷员可以在几十分种内按照自己的权限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也对自己的贷款安全负责。
“杀马”还是“养鱼”
记者向有关部门了解现行信贷制度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信贷人员说,如果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不解决,类似的问题信贷就不可能杜绝。
据他介绍,只需一个问题———审贷委员会人员的“乌纱帽”在谁的手里———就可以问倒这种制度。如果行长不是对所有者负责的经理人,如果贷款审批还被视为一种权力,那就说明根本制度没有变化。
某股份制银行信贷负责人认为,与国有银行相比,尽管股份制银行的贷款管理制度算是有了不少改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行长滥用职权放关系贷款的可能,但其中也不是无懈可击。比如,繁琐的审贷制度降低了经营效率、集体决策等于没人对贷款后果负责等等。
与现有信贷制度相关的还有信贷文化。上海银行重点客户部门总经理薛建东认为,依附于现有信贷制度的信贷文化同样值得反思。
据上海媒体报道,周正毅问题一见报,上海马上有10家银行上门收债,蓝田股份、欧亚农业等问题暴露后的场面重演。用薛建东的话说,银行平时饥不择食地放款,遇到问题又慌慌张张收贷。
几个月前,在中国银行业协会举办的一次逃废债问题研讨会上,法学家王卫国提出“当企业马失前蹄时,银行不应该采取竞相‘杀马’的态度,而应放水养鱼”,当场遭到了多数银行风险管理人员的反对。广州的一位银行信贷人员说:“我不抓紧时间杀马,马会跑掉;即使不跑,也会被别人瓜分。出手晚了就会吃亏。”
银行信贷文化
安邦集团分析师关鹏对此分析,由于银行的这种心态,受到最大冲击的可能就是民营企业。因为国有企业有国家信用的隐性担保,即使出现问题,也不会引起根本性震动。但民营企业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一蹶不振。这对于培育民营企业非常不利,对社会稳定也会造成影响。
上海银行薛建东则认为,我们现在的银行很多并没有长远目标,并不打算培养自己的客户,陪伴自己的客户长大,而是为完成贷款任务、利润指标,盲目求大;争先恐后地挤进所谓的上市公司、大企业的船,而一旦发现船体摇动,根本不分析情况,马上惊慌失措地跳水;游一阵,发现船没有翻,希望再次上船,但已经没有机会了。
近年来国内已经发生过许多这样的案例。据记者了解,金光纸业的例子已经被多家银行信贷培训课程引用。
金光纸业是印尼金光集团在中国设立的一家公司,主要生产铜板纸。这种纸的国内市场需求量很大,但由于污染因素,政府很少批准设立这样的企业。因此,金光纸业在中国几乎没有竞争对手,经营状况良好。
2001年,金光集团的一家海外上市公司受到国际对手的打压。为了应战,他们调动了包括设在中国的现金。最初的预期是“对垒在预定时间内结束”,但未能如愿。当时恰逢金光集团部分债务到期,为了偿还债务,金光集团被迫转让部分金光纸业股权给一家日本公司。就是这样一则消息让各银行慌了手脚,纷纷退出。但工商银行没有退出,并看准机会加大对金光纸业的支持力度。事情过后,金光纸业生意蒸蒸日上,而当时退出的银行企图再次进入,均被拒之门外。
薛建东指出,这实际上反映了银行信贷文化的问题,说明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并没有以长远和发展的眼光真正分析客户的市场价值。
对于中国信贷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巴曙松博士说,尽管制度都是在市场的不断博弈中完善起来的,而中国的银行制度这些年也呈现不断完善的趋势,但显然,中国的银行业对他们之所以形成巨额不良资产的反思还远远不够。
反思周正毅案民企“原罪陷阱”再敲警钟
“周正毅案,很难说不与某些官员的腐败有关;因为有腐败的‘保护伞’,少数民营企业家就会特别胆大妄为”。
6月3日,农凯集团董事长周正毅被官方证实被“调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研究员韩德强对记者评价说:“寻租现象大量与民营企业‘有染’,原因在于中国的民营企业要靠市场竞争来发展,实在太艰难了。很多民营企业能够发展起来,还要靠着垄断的势力,特别是行业准入的空子。”
曾于2001年对山东、江苏、上海、浙江4省市民营企业融资情况进行调研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张承惠告诉记者:“不单民营企业有‘问题贷款’,国企也有,可以说只要贷款,肯定就有风险;即使是恶意的骗贷,甚至是违法的行径,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也是比较常见的。这与所有制性质没有太大关系。”
金融“恐私症”
专家们在评说周正毅案时提出,中小企业尤其值得关注,因为他们中的一批肯定会成为将来的大企业;如果任其带着“原罪”长大,无疑是容忍它们“在钢丝绳上行走”。
5月28日,周正毅被传因“问题贷款”而出事。“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还很恶劣,但他们想要发展壮大又离不开资金,所以除了高利贷等,有的还会采取‘歪门邪道’的违法手段。一些民营企业也就因为‘问题贷款’而频频出事。”张承惠对记者分析,“主要的问题在于对中小企业的‘歧视’。”
在对4省市调研时,张提出,尽管地方政府也做了很多努力,比如设立担保机构、改善融资环境,但是,中央银行出台的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各商业银行却出于安全性考虑,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户而不愿向小企业放贷。山东省2002年对357家民营企业的一项调查显示,33.2%的企业认为“融资较难”,18.34%的企业认为“资金更加紧张”,只有8.3%企业认为“融资较易”。
同时,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和传统意识的影响,金融部门的“恐私症”心理比较普遍。中国银行一家县级支行的职工向记者透露:“我们这里的民营企业只能按‘消费信贷’的途径办理贷款,他们必须提供楼房等的抵押,但农村的房产不包括在内。”
仍期待“国民待遇”
原国家计委2001年发布的《促进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给民营投资者以国民待遇”。但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税收、进出口等方面的限制仍然不少。以北京市为例,一些垄断和半垄断的行业,在项目审批、资金优惠政策安排、项目设计施工、原材料供应、项目投运后的维护等方面,都向系统直属企业倾斜;在电力、铁路、公路、水利、交通、能源、邮政电信和市政设施等行业,民营企业很难进入。在交通运输及邮电通信行业中,民间投资只占0.7%;在电力、煤气及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民间投资只占3.2%。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经济学家成思危更指出,认为“现在不准民营企业进入的领域,能准许民营企业进入,就是市场准入”是不全面的;要实现真正的市场准入,则要取消对国企的政府补贴,减少行政许可,包括原材料价格等在内的配套条件要公平,政府不应通过限定价格而导致难以竞争。
除了以市场准入为代表的体制制约,对民营企业的法制制约也不容忽视。比如,根据《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体企业要被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对记者分析,“这种双重征税的问题,其实是把这些私人企业当作个人而使其承担无限责任的”。中央每年会确定税收的增长,然后把任务下达到各个省市,各省市转而要求各县(市)实现税收增长,而各个县(市)则会把对税收有利的政策都用足,以圆满完成任务,这其实与国家税务部门有很大的关系。
周天勇还举例说,某个市的政府出台了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但到了各个部门,像是工商、税务等,他们会因为一己之私,而按照没有被废除的、旧的文件与政策执行。
“先天不足”需调养
早在1988年,中国实行采取紧缩政策,国家工商局、税务总局发出通告对个体私营经济清理整顿,众多私企争戴“红帽子”。与之相应,1989年、1990年民间投资的增长速度均为负值,分别为:-7.6、-4.5;而在1988年与1991年,增长速度分别为29.1、22.9。
“大家之所以热谈民营企业的‘原罪’问题,主要是这些民营企业家在改革开放以及经济转轨时期就生存在一种不规范的环境中,其中很多人钻了空子,掘得了‘第一桶金’,给人们造成了‘为富不仁’的印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皇甫刚对采访记者分析说。
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现实的处境,导致很多私营企业“先天不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伟教授提出,民营企业存在“行为的政治化”,即民营老板为更进一步筹得资金常常“拉大旗做虎皮”,通过种种暗箱操作,与政府高官要员之间攀上似是而非的关系,甚至通过炒作等手段成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综合多位专家学者的说法,除了贿赂官员“攀高枝”,民营企业存在的“通病”是:假冒伪劣的始作俑者;逃税漏税严重,甚至有企业每隔两三年即更改公司注册以利用“免二减三”的税收优惠政策;违规违法经营,包括无证经营、使用童工等。
当然,人们对此的反应似乎过激了。皇甫刚回忆,几年前中国还掀起过一阵质疑“民营企业带有家族企业劣根”以及“民营企业一股独大”的风潮。根据他的研究,台湾、香港以及欧美等地的一些跨国公司其实还保持着“家族企业”的传统,但他们经营得非常好。
“民营企业做大了之后,问题最严重的,就是内部制度建设以及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解决不好极容易出问题,比如任人惟亲、内耗严重以及经营不善等。其实,其根子还在于激励机制没有健全,利益分配问题没有解决。”皇甫刚分析说。
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则进一步指出,西方国家的企业从家族持股到少数人控股到现在像IBM、摩托罗拉这样的股权分散,经过了100多年的时间,随着制度的建立,随着法制建设、文化提升、法官素质的提高等,企业股权才开始慢慢分散。而中国目前尚没有建立起基础的制度框架、文化框架,一味批评“一股独大”,一下子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没有大股东,股权分散,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
种种原因,造就了中国的“弱势民营企业”及“弱势民营企业家”。据说,曾经遭遇过“覆顶之灾”的史玉柱,在乘坐飞机时就列出了民营企业的13种“死法”。
民营企业家的“原罪”谁之罪?“原罪”问题再现
所谓“原罪”,当然指的是民营企业家或富豪们财富来源的合法性问题。
现在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民营企业家或富豪们是否有“原罪’以及“原罪”的多少,而在于民营企业家在其掘取“第一桶金”时,为什么会犯下“原罪”?换言之,民营企业家的“原罪”是基于人性的一种普遍现象还是中国这个转型社会的一个特有现象?如果是后者,又是谁制造了民营企业家的“原罪”?
天生的反规则倾向
要回答这一问题就需回顾中国的改革。民营经济从最初的经济生活的拾遗补缺到今天的三分天下有其—,是怎么发展起来的?毫无疑问,这里面当然包含着民营企业家艰辛的开拓、智慧和力量。但仅有此就不会有后来的“原罪”问题了。它跟中国改革的路径依赖有关。中国改革是在国有经济占绝对主导地位以及权力控制经济这一背景下开始的。如上所述,民营企业家在其发家的初始阶段,作为被体制排斥的小业主或小老板,不像处于体制内的知识分子或政府官员一样,内心隐约地有一种对规则的敬畏,他们天然地具有一种反规则的倾向。但是,在几乎一切社会资源都被政府垄断的情况下,民营企业想要靠市场竞争来发展,实在太艰难了。于是,聪明者想要先富起来,只有贿赂权力,靠权钱交易,钻制度和政策的空子,来取得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取得的社会资源和收益。尤其是当一个社会处于转型期,特权可能具有比单一计划经济体制下更加明显的诱惑力时更是如此。特权需要企业的经济养料,企业需
要特权的荫护恩典,两者结合起来就形成一道对市场精神和市场力量的坚硬屏障。而中国的民营企业由于其先天的弱势,对特权具有更加强烈的投靠动机。原因很简单,在一个社会里,当遵纪守法不能取得利益时,人们就会通过破坏规则来牟取潜在的利益,何况在改革的相当长一段时期里,很多人破坏社会的游戏规则并没有受到惩罚,或者虽受惩罚但得到的收益远远大于违法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人们不犯规都不可能。这就是寻租现象大量与民营企业“有染”的原因,是民营企业家“原罪”的制度根源。
进一步分析,民营企业在其2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所有制的约束,其所面临的体制不公主要来自市场准入、融资环境和法律保障三个方面。以民企融资来说,目前民企普遍缺乏金融支持。国企缺资金可以找上级主管部门解决,民企则不行。在通道制下,民企上市之路异常坎坷,千余家上市公司中,民企直接和间接上市的不到百家;民企债权融资也排在国企之后,而债转股则根本没他们的份。
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
问题还在于,对民企及民营企业家的所有制歧视,不仅会使社会财富的积累机制建立不起来,还会使社会最终锁定在霍布斯意义上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中。因为财富的取得缺乏合法性,民营企业家就不可能有很好的积极性去保护财富,更谈不上用财富去馈赠社会,其企业行为也就缺乏正当性,从而使民营企业家作为一个整体而陷入社会的负面评价;而社会对“原罪”的谴责,又使民营企业家感受到巨大的道德压力,从而产生一种类似“自暴自弃”的对抗情绪,并进一步驱使他们更深地与权力结盟寻求庇护。这样恶性循环,社会最终将分裂为一部分人仇视另一部分人的状态,其现实的图景,便是拉美化。民营企业家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对他们抱有太高的希望是不现实的,对他们的弊病做过多的指责则是借题发挥。如果说,改革初期制度和规则的缺席,造成了民营企业家的“原罪”,那么,现在政府的整肃之举,则说明政府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而在进行事后的修补。这是有意义的,因为政府终于明白,作为一种比国企较有效率的企业形式,大量健康、守法的民企的存在,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基石。
主题三 民企富豪缘何落马
破解中国富豪落马之谜
从牟其中到瞿兆玉,从刘晓庆到杨斌,这些昔日光彩照人的中国富豪们,在财富的巨大迷雾前纷纷落马。这些人物,以往的发家史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同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抓住时代赋予的机遇,在短短十数年之内,财富迅速积聚;有的甚至还名列福布斯内地富豪榜,他们的暴富和“暴卒”引起了境内外各方极大关注。
转轨时期,中国民营经济的财富尚处在一片灰色地带。财富的分配和归属还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
仔细分析这些富豪们的发展脉络,可以说,他们的发迹与衰败都有着深刻的时代烙印,因此对于他们的思考,不能仅仅停留在其个人的主观因素的层面,相反,更应该注意制度层面的思考:民营企业由于运作、财务和一些遗留的问题,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常常体现为缺乏约束力、缺乏企业风险控制等。
中国改革的策略是,先易后难,摸着石头过河。仔细回想一下,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中国确实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而且多数先富起来的人正在为社会发展尽力。民众并不是要强求富人们一定要做些什么,也无意于蛊惑大家产生所谓的“仇富心理”。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正在形成一个富人阶层,这个阶层从诞生之日起就被赋予了某种社会的、历史的责任,只不过他们没有意识到或者已经忘记。
如何看待富豪们的财富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正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日益迫切的课题。一方面,社会还不能完全合理、公平地对待富豪们创造的财富;另一方面,少数富豪的财富神话被人为地扭曲或夸大,变成窃取社会其他财富的道具。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上述问题,记者近日分别采访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华民、复旦大学哲学系副教授王德峰、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曹锦清教授,请他们从不同角度谈了对上述问题的看法。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曹锦清:财富聚敛难以法律追溯
6月9日上午,记者劳顿2小时,来到华东理工大学曹锦清教授家中,曹教授直言不讳对中国的富豪们在短时间内积累的数亿元的财富表示惊叹,称这在世界资本史上都是不多见的。资本主义国家早期的原始积累大都经历了100多年的努力。
政策推动改革
谈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的改革开放,曹锦清认为,中国的每一步改革都是摸着石头过河,1992年小平同志视察南方讲话之后绝大多数改革措施甚至连政策都没有,基本都是一种官方的舆论推动。而每一次领导人的讲话都是对原有法律的突破,这种新的简化了的政策,在改革的具体操作中留下了很大空隙,一部分国有资产就是通过这些空隙流出去,于是就有人拿着网在下面接住。
从法律层面上看,本来领导人的讲话与当时的法律是形成了一定的矛盾,而当初又没有通过立法来推动改革。通过立法推动改革是中共十五大以后才开始推进的,具体步骤是先将领导人的讲话演变成政策,然后再演变成执政党的意志,最后演变成全国人大的意志,通过立法程序进行改革。
而实际上这20多年来主要都是通过政策来推动改革。讲话和政策本身不可能对财富产权的变动作出明确规定,所以有些人得到了大量财富。谈到极少数富豪的落马,曹锦清认为是个别现象。中国近20年来涌现出的亿万富翁可能有好几千人,落马毕竟是个别现象,但影响却相当大,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因为他们名气大,在这个过程中,民众对富豪们的猜疑是很容易被放大的。
极少数个案很容易让人形成对整个阶层的看法,传媒的炒作也容易使信息放大。暴富者的财富能否进行法律和道德追溯为广大民众广泛关注。
针对这一点,曹锦清表示,中国富豪们财富如此快速的积累,现行法律追究是比较困难的。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每一步改革都是对原有法律的碰撞,每一次改革都是政策先出台,但原有的法律又没有被及时废除。聚敛财富手段
谈到中国当今富豪暴富的手段,曹锦清认为有四种。
一是走私暴富,这是明显违法的。中国沿海一带从广东、福建、山东等地,上世纪80年代以来涌现出大量走私暴富者,赖昌星只是其中的一个典型而已。当初沿海地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也是通过集体、集团走私贸易,因为当时国家并没有投入资金给地方搞建设,甚至默认了有些做法,而且在当时的情况下,走私贸易也没有特别明细的政策和法律来约束。通过这种方式暴富的基本是违法的。
二是价格双轨制引出的暴富,百万富翁占多数。80年代中后期,基于市场价格和计划价格之间的差异,据统计全国有6000亿元,在具体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很大一部分差额落到了乡镇集体企业手中,有些乡镇得到了大量差额后发展较快。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落到个人腰包,当时被称之为官倒。对这些行为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政策也留下了很大空隙,只要有权力弄到批件,就可以变成财富,至于批件是否违法也没有明确界定。
第三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证券,尽管已经有了很多政策方面的规定,但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最早进入股市的,买认购证、原始股发了大财的,都符合当时的政策,通过收购一些即将上市的公司,弄到上市指标来包装上市,还有通过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操纵股价,然后获取暴利,实现财富的集聚放大,这里面也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法律也很难追究。
第四是土地出让,包括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民的承包地。城市土地集中在政府手中,土地批租的不规范、不透明和不公开性隐藏着大量的钱权交易,导致暴富非常讯速,农村叫圈地,少给农民的补偿,中间巨大差价就落到了地方政府、少数人和房地产开发商、以及中介机构手中。以这种方式积累的财富除了快速、量大之外,还有很大的隐蔽性。
1992年之后全国到处涌现土地开发热潮,各地带着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的口号大量征用土地。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估计,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农民起码少得2000亿元,如此巨大的资产又落到什么人手里了呢,又会成就多少富豪?
财富无法追溯
国有和集体企业转制过程中,伴随着国有资产的流失,幕后有多少钱权交易?又有多少人从国企老总摇身变成了私人老板?
但在整个转制过程,大量案例都不能进行法律追究,用老百姓的话讲,又很难进行道德追溯。大部分人都认为,相当一部分富豪的财产并不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而是化公为私而来的。现在的问题是,中国用政策和意识形态来推动市场 化,财产的私有化不可避免,如果这一事实成为前提的话,这部分财产更无法面临法律和道德的追究。
如果一定要追究的话,那就等于是重新分配富豪的财产,停止已经实行了的市场经济,其结果极容易引起资本的快速外逃,导致国内资本失血。更为严重的可能会引起社会的动荡甚至是发展的倒退。
那么就是对社会而言,他们的第一桶金已经得到了承认,但必须附加两个条件。一是集中在个人手中的资产要进行有效运作,必须产生就业和利润。只要能给国家增加税收,证明个人拥有运作这部分资本的能力,资本的来源就不再追究,这是一种妥协的做法。
另外,就是在运用财富的同时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要奢侈炫耀性使用个人财富,以免引起所有者的道德气愤。事实证明,妥协的方案不仅能够使富豪有效运用已经控制在手的个人资产,而且能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税收。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华民:
企业家和“资本家”不可同日而语
采访华民是颇艰难的。
6月10日中午11∶40,记者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苦等了两个多小时后,终于“逮住”了下课归来的华民教授。
华民开门见山地对中国富豪资产的来源提出了质疑。华民认为,如果他们是做实业投资,投资于制造业,正当的合法的积累是不可能那么快的。中国富豪们20多年的时间积累了数十亿的资产,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的。这里面必然包含合法和不合法,正当和不正当。
质疑财富来源
华民把中国富豪财富的积累与英国早期的圈地运动相比,英国在从传统封建社会向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转型时也出现过这种暴富。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东欧国家的经济转型时期,私有化过程中也出现过暴富现象,使得一部分人的财富迅速积累起来。
然而,在中国转型经济过程中界定富豪们资产的来源的确很难,因为当时的法制不很健全。在传统经济体制向现代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整个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时间上相对滞后。而这种不受法律约束的时间和空间的长短大小,是决定暴富人群有多少、资本有多大的主要因素,为暴富的产生提供了社会环境和条件。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社会在现有法制和规则下,由于少数社会监督部门,包括政策的制定者与个别人的寻租,使社会的公共财富迅速转化成为个人财富。 谈到目前国有资产的大量处置,华民认为既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拍卖,也可以由内部协议完成。所谓内部协议就是政府和个人通过某种协议进行,这种做法很不透明,其结果必然导致资产被低估后转移到个人手中。这中间有些资产创造价值的能力是很强的,拥有者可以很快富起来。
如果有一个完善的市场监督机制,取消所谓内部的MBO收购,完全市场竞争、市场定价,使所有人都有机会参与国有资产民营化改制过程中的竞争定价,那么国有资产就会回归到它应有的实际价值,这样一来就很难暴富。
在谈到富豪聚敛财富的过程中,华民还谈到了一种极为荒唐的做法。有些人根本没钱,但可以通过各种关系将要收购的国有资产作为事先和约抵押给银行,然后由银行给出现金流转给被收购企业的所有者,而收购者本人一分不出。他不承担任何风险,成功地一夜之间就成为富豪。这种做法的荒唐之处就在于他不仅没有用个人的资本参与市场和协议收购的竞标,而是用银行的钱来购买国有资产,然后变成自己的。
区分企业家和“资本家”
华民认为,中国的富豪不一定是实干家,但也不排除其中有些有能力的人成为企业家。在此过程中,可能会真正产生一批企业家,也可能产生一批有野心的“资本家”。
区分企业家和“资本家”的关键就是看其到底做不做实业投资。现在凡是“暴卒”的都是不做实业投资的,他们不断地玩资本游戏,不付出经营的努力,只是不断制造概念,不断用小钱换取大钱,用担保换担保,制造所谓现金流,制造泡沫。
目前市场一些讲资本运营的书籍,从经济学角度看,都是非常错误和荒唐的,这些书不是鼓励人们去投资实业、创造就业和利润,创造产品市场。
而所谓资本运作就是告诉人们如何骗钱,如何把小钱变大钱,如何制造题材制造概念,制造错误的数字和信息,然后骗取投资者和银行的钱,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经营。还有很多中介机构介入,包括一些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助长了所谓资本营运的空间。
在落马的富豪中很少有江浙一带人,因为他们是从生产皮鞋、打火机等一点一点干出来的,而且还占有了大量国际市场,他们富起来后为什么不倒呢,因为很多人还承担了社会责任,如修路,建学校,创造就业,接收大量的西部移民,这些人才是真正的企业家。
民营经济成分中包括“资本家”和企业家两部分,做资本运作的就是“资本家”,不管是在资本主义还是在社会主义下,资本就是唯利是图,它可以暴富也可以“暴卒”,它不承担社会责任,而是不停地制造泡沫来抬高个人身价。
那些“暴卒”的富豪都是“资本家”,而不是企业家,企业家是有社会责任感的。“资本家”所做的都是在买空卖空,收购兼并,收购一个公司后再卖掉一个公司,抵押一个公司后获取一笔贷款,然后组成集团,集团下面互相担保相互关联交易,制造的财富都在空中,没有实业作基础,没有利润和现金流量,一旦哪个环节出问题,就全完蛋了。
“资本家”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但有资本的人不一定是“资本家”,也可能是投资者;疯狂敛财以牺牲国家利益来获取个人利益的人才是“资本家”。所以还必须把投资者、企业家和“资本家”的概念区分开来,不要认为出了几个富豪的“暴卒”就此否定民营经济。华民强调千万不要把民营企业与银行建立起来的这种宝贵的相互信任机制破坏掉,这是不科学的。
谈到银行的被牵连,华民认为主要是自身风险管理不健全所造成的,而不是对民营企业贷款所造成。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贷款都有资产风险,作为银行应该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银行的问题都出在自身的监管。
华民一再重申民营经济是中国未来的希望所在,中国现在有影响的、能够把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大都是民营企业,而国有企业的出口仍然是继续依靠补贴和政府垄断,这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
从制度上讲,企业资产都必须产权清晰,企业的行为政府不要介入,所有的交易都让市场去运作,政府只负责制定公平交易的规则。如果市场中所有的交易行为都是个人的资产,就不会有人占大便宜,也就不会产生所谓的暴富“暴卒”。
复旦大学哲学系副教授王德峰:
富豪当认清自身历史角色
记者6月11日在采访复旦大学哲学系副教授王德峰时,得出了一个更加有趣的话题。
王德峰认为,富豪的问题是中国今后社会发展中带有根本性的重要问题,中国民营企业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中国民营企业家阶层应该进入一个自我反省的阶段。
资本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王德峰认为,富豪的暴富和“暴卒”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涉及到民营资本的起家和原始积累。他们一方面应该看到自己所拥有资本的数量,一方面应该同时意识到与这个资本数量相应的社会责任。
表面上看这仅仅是对民营企业家提出了道德要求,很空洞,其实不然。资本要有好的发展空间,就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否则拥有者就会犯认识上的错误,就会把资本的市场运作看作是一场赌博。
资本对社会责任的意识不仅是对富豪们提出了道德要求,而且也关系到资本生死存亡。一部分富豪已经自觉认识到这一点,在完成原始积累之后才发现面临二次创业的考验。二次创业能否成功,已不再取决于市场经济操作层面、技术层面或碰运气,这是一个成熟企业家应该认识到的。
现在经济和政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政府要为经济建设服务,经济建设中有相当比例属于私营经济,这就意味着中国的富豪已经被推上了国家社会生活舞台的中心。经营资本不再只是一种单纯的经济活动,实际上通过资本的经营使大量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包括政治资源、文化资源等都围绕着资本运作,一旦脱离了资本就会大打折扣。
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当代富豪如何认识自己的历史角色和社会责任,是一个关键问题,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从暴富走向“暴卒”可能不可避免。
权力、资本和劳动者关系
王德峰还认为,中国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还应该正确处理好权力、资本和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作为政府,三个代表已经作了很好的表述,而三个代表的落实还要靠民营企业家来完成,民营企业家不能仅仅只代表资本的增值,也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资本生存所必须要的。
资本一旦离开了和平有序的生活环境就像一堆废纸一样,所以民营企业家必须真正意识到资本是需要和平社会环境的,而且必须为和平的社会环境付出相应成本,资本付出成本的方式包括纳税和慈善事业。
现在一些富豪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慈善事业也仅仅只是做门面,他们不知道慈善事业能从根本上维持资本生存所需要的社会环境。当灾难降临时,假如拥有最多社会物质财富的资本家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话,他也不会走得太远。
王德峰还以1998年中国发生特大洪水为例谈到富豪的表现,当时赈灾捐款者大都不是民营企业家,真正从个人口袋掏钱的富豪很少,这一现象说明中国富豪阶层还很不成熟。他们以为慈善事业仅仅只是给个人脸上贴金,愿意贴就贴,不愿意贴就不贴。
实际上这就是资本生存的问题,他们应该懂得这个道理,这也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不成熟的延续,这种现象是很令人担忧的。
政府和企业、资本和劳动者、政府与劳动者如何打交道,这三者的关系现在看来是以资本为核心,权力为主导,但如果没有法制轨道,关系就很难理清,权力如果被资本所侵蚀就会滋生腐败,资本如果利用权力来谋利的话,就丧失社会责任感。王德峰认为三者的关系必须在法制完善的环境中才能实现。他建议用法来约束资本,约束权力,协调建立资本与劳动者及权力的正常关系。如果没有这种保证,经济的发展很可能就会出现危机。
富豪素质亟待提高
谈到富豪们的资本原始积累,王德峰表示,对于富豪们的第一桶金目前的法律是无法追究的。现在必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然后在这个事实的基础上再来规范,一方面是在相对完善的法律中规范,另一方面富豪们应该比较快地进入自我反省、自觉规范阶段。
富豪全世界都有,但有些是一个家族好几代人艰苦创业得来的。随着财富的逐渐积累,财富的拥有者自身素质也不断提高。而对中国一夜之间暴富者来说问题就出现在“暴”字上,对于突然之间拥有财富的人来说,其个人素质是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提高的。这就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急剧转型所形成的特有的现象,因此富豪们自身素质的提高刻不容缓。
从“暴卒”者数量看,比例是极少数,虽然是个案,但反映出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当然再多的个案也阻挡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步伐,市场经济是一个多元化的经济,民营资本在其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承认这样一个历史事实的前提下,如何让民营企业家成长成熟起来成为当务之急。
如果中国的民营企业家通过这段时间认识到自己在二次创业中更重要的是文化精神,是对社会的认识,法制上的自我教育,并将其看成是二次创业的主体,他们才能真正成为这个社会的中坚力量。
中国民企财富思辨
有钱就能摆平一切?富豪应摆正财富心态
记者:从牟其中、仰融、杨斌到眼下的周正毅,国内曾经名噪一时的富豪们一个接一个倒下,周正毅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如何看待这种民企出身的富豪们的特殊归宿或现象?
魏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不管周正毅有罪无罪,这个现象都是值得思考的。当然不能因为出了些事情就否定民营企业的发展,民企未来还是我们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对一些大的民营企业家来讲,确实存在一个正确认识财富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这样几方面:
一是不能因为拥有财富而无视法律。违法经营的事情不应该做,不能以为“有了钱就可以摆平一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是有了财富更应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然而有些人却忽视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如侵害社会、偷逃税啊都出来了。富
三是拥有财富应该遵守应有的社会公德。社会公德是很重要的,如不能骗人、不能做假账、不能搞伪劣产品啊,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
四是拥有财富不能无视经济规律。经济发展是有规律的,不能有多大胆就干多大事儿,一个企业的成长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夜之间就吹大,去年一个亿今年变成几十个亿,这完全违反了财富增长规律,我们有的人恰恰在这方面出了问题。
五是拥有财富不能无视学习,否则个人素质就无法支撑日益庞大的财富。无视学习就容易出事,正确认识财富才不会盲目做大。在拥有物质财富的同时更要提升自己的精神财富。这些富豪的落马对于正在做大的民营企业家来讲应引起足够重视。要经常从这五个方面给自己敲警钟。
行长为何屡出问题?银行须重新审视信贷机制
记者:民营企业要壮大需要资金,但通常他们很难从正规渠道获得,于是有一部分人转而走向贿赂官员,也就是打通关节获得贷款,这就导致了一些经济大案中有相当数量的违规贷款,并因此牵连到一批官员,对此您怎么看?
魏杰:现在几宗经济大案都涉及银行的问题,银行应总结教训,其中恐怕不单纯是个人的问题,还与制度有关系。
为什么银行行长出问题?因为在信贷表决时虽然行长只有一票的权力,但这一票很关键。这一票是有导向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一些人看准了这一点,就设法贿赂行长。民企想弄来钱,弄来就是自己的,所以他的主动性极强。对放贷人而言,反正钱不是我的,只要符合放款程序,我有利益就行,即使收不回来也没事。这样一来漏洞怎么堵得住?所以只要机制不改,抓了一个王雪冰,也难保银行不再出事。
因此银行改革要加速,整个的国有银行体制要改,到底银行的资产应由谁来负责,怎么负责,怎么加强约束力都需要研究。
对当前银行的信贷机制应该进行重新评价,现在我们把信贷程序作为评价标准,出了问题跟个人无关。一方面企业没有钱,一方面银行的存款贷不出去,人们对自己投资于银行的钱没有更多的约束力,银行应对这个制度问题展开讨论。中国的银行改革很重要。我认为商业银行改革的主要方向不仅仅是上市,中银是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银行,但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其贷款的机制受到了质疑。
记者:中央银行曾制定过一些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的政策,但民企获得贷款依然很难,民营企业家常常抱怨没有受到国民待遇,这个难题该如何解决?
魏杰:民企贷款难的表象是民企的国民待遇没有完全体现出来。但实际上问题的关键是银行对企业信用和经营缺乏判断力。银行即使对民企没有看法,实际上也是想贷而贷不出去,因为抵押和担保中的猫腻太多。担保可以是连环担保,抵押可以进行虚假评估。一部分民企走阳关道拿不到贷款,就只能走灰色道路冒险获得资金。
改变这一局面的根本就在于银行应由被动式的担保抵押贷款走向主动的信用贷款,并对贷款进行跟踪调查。真正的信用贷款需要银行有一个庞大的研究力量,有优秀的研究团队进行判断。即使有的企业现在资产量不大,但未来的赢利能力很强也可以贷款。这需要银行进行真正的转轨,拥有很强的研发力量。国外的银行往往汇聚了这方面的精英,他们对产业及其企业有着极强的风险洞察能力。精英们应该在银行,而我们的银行不具备这方面的机制,普遍收入也不高,激励机制也没有。
我个人认为,现在对民企贷款还不仅仅是意识形态的问题,曾有银行的人清楚地告诉我,他们没有歧视民企,贷款的发放并非按企业性质而是企业效益情况来放的。由于对民企信用风险无法评估,民营企业没有抵押和资产担保就得不到贷款。而国有企业则不同,反正是国家的企业有国家的信用做后盾,无所谓风险。所以这个转轨不仅要求银行的意识形态转变,更重要的是自身机制的转变。
企业出事银行就得陪绑?负债率过高拉响警报
记者:为什么中国的企业一出问题就直接牵涉到银行进而带来金融风险?
魏杰:企业出问题不能引发金融风险,更不应该带来整个社会的金融风险。为什么我们的企业一出问题就直接带来金融风险?这是一个资本金和债务的比例问题。每个企业的资本金和债务金的比例必须合理。现在很多企业往往是资本金一点点,债务金极大。而债务金主要是银行贷款。一旦出问题以后,不单是企业出问题,金融体制也会受到严重的冲击。这是个值得警惕的问题。
企业资本金和债务金比例失调,这是我们很大的一个制度缺陷,这等于是拿银行的安全开玩笑。他玩的不是自己的风险,而是银行的风险。我们从周正毅事件的有关报道中看到其问题涉及到银行贷款。我不知道银行放贷时有没有考虑到他够不够资格借20个亿?银行的钱是老百姓的存款,一旦有问题,就直接冲击金融安全。因此,企业的资本金和债务金必须严格控制。将来工商登记对这一块要严格标准,企业年检的时候应把这当作一个重要的指标。
据我所知,很多房地产企业债务负债高达67%。房地产抵押给银行,银行不要房子,银行的经营目的是要给存款人带来回报。我想我们一定要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周正毅用银行过桥贷款去收购上市公司,问题是你收购上市公司等于 就把银行拉进来了。对银行的抵押是资产抵押,但如果出问题银行面临的将是现金流的问题。所以,资本金与债务比例是个值得全社会思考的问题。国外一般企业资本负债率超过40%就应该警惕了。而且国外贷款是流动资金贷款。资本金是不贷款的,固定资产投资也是不给贷款的,流动贷款比例和回收期都是有规定的。
富豪如何取信社会?资产和关系网均无法替代
记者:由于牟其中、仰融、杨斌、周正毅等案接二连三的出现,对于现今一些做得很大的民企富豪,人们也在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他们,富豪的诚信该用什么来打造?是资产、和高官的关系还是其他什么?
魏杰:你们提到了怎么取信于社会,诚信是资产还是跟政府搞好关系,我想最主要还是对财富的认识问题。人在没有钱的时候,做事情都很谨慎,而一旦拥有财富,就无视一切了。什么公德、法律、社会责任问题,经济规律统统可以违背,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大家可以看看国外的大企业家们,那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而我们有些人,一见新闻界就忘乎所以,泡沫吹得很厉害。所以对财富的认识问题亟待重视,我感觉我们企业家的逻辑思维也好,哲学思想也好,核心还是正确认识财富。
谈到富豪和官员的关系,这里有一个人际关系学的交际规律。正常的社会交际是需要的,但过分利用也会摔跤,甚至把别人拉下水。人的相互关系是互补的,但不能因为需要帮忙而害了别人。同时也应该提醒我们的官员,监管层面应在职权范围提供服务,超过范围就会出问题。
财富积累越快越好?欲速则不达
记者:杨斌、周正毅等一些大案中有一个特殊现象,即完成资本原始积累以后,就开始了财富积聚的快速膨胀期。(周正毅,1994年还在上海滩开一家名叫“阿毛炖品”餐饮店;到了2002年,据说其财富已达3.2亿美元,拥有100多亿资产。而杨斌,在1989年还不名一文。但时至2001年,《福布斯》评估的杨斌个人财富为40亿元。)他们通常从银行大肆借贷或从资本市场大搞所谓资产重组,以不断造成实力雄厚的假象,从而圈更多的钱,以致于泡泡越吹越大,直到无法收拾的地步。一个企业要完成这个快速膨胀期,究竟有没有捷径可走?
魏杰:企业成长不可能过快,过快的话一定会有泡沫。现在出问题的都是急剧膨胀的大企业。这里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企业成长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下子吹这么大。考察一下这些大企业的成长过程,不管你是靠资本运作还是搞产业经营,最后都要体现在产业上,因为最后给社会创造财富是最基本的。一个企业不可能每年都是几个亿十几个亿地增长。我们企业出问题大部分都是发生在房地产和股市,房地产和股市是这些泡沫的载体,银行是推动泡沫的力量,所有的问题都是这个样子。我不主张企业把规模做为成长的一个标志。去年1个亿,今年要做到10个亿。这不是企业成长的一个标准,这只是一个方面。
中国为何没有微软?民企做大更要做强
记者:目前,非国有企业工业生产总值占全国的1/4,但我们为何看不到在经济生活中真正有影响力的民企?中国民营企业家究竟怎样才能做大做强,突破从超级谎言———泡泡破灭或永远长不大,只能在一定规模上徘徊的怪圈?
魏杰:企业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核心竞争力之上。譬如收购一个公司,这个公司在别人的手里不赚钱,在你的手里就赚钱,这得有核心竞争力才行,而不是收购的上市公司越多就表明成长的越快。所以我呼吁媒体和大家不要把企业资产的放大当作企业成长的标准,而是更多考虑这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问题,看它的核心竞争力是不是提升了。
核心竞争力是有指标的:一是对社会的贡献,这包括税收和就业的多少;二是对投资者的贡献,给投资者满意的回报率;三是企业的销售额和技术、财务状况、品牌等。我们现在衡量一个企业往往用资产或规模的标准,这是一个失误。企业规模做大做强的标准主要是核心竞争力。
我想在这个问题上要校正我们的理念。企业成长做强做大不是资产规模的扩大,而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实际上国外不太谈资产额的问题。评价企业优劣主要看有没有信用,销售额有多少。销售额是第一位的,有了销售额才能反映给社会提供多少服务,才能有税收和就业,才能给投资者提供回报。我们老是把资产多少放在第一位,这容易造成泡沫。
收购大耍空手道?资金来源要公告
记者:民企借壳上市以后,只要经营得法,本来可以走上一条融资、发展、再融资的良性循环的大道,但事实上迄今为止尚难看到多少成功的范例。相反,他们大多是借壳上市,然后通过提供恶性担保、操纵关联交易等手段掏空企业,上市公司成了富豪们的提款机和资本游戏的活道具,该如何有效防范这种行为的发生?
魏杰:按道理来讲,上市公司是应该最具有活力的。但实际上,上市并不等于体制改革,如果体制没有改革,不管是国有上市公司,还是民营上市公司,都不是现代企业制度。所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应该是资本市场重构的一个重要方向,应加强这方面的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不好,企业就没有活力。企业赢利能力很差,也就没有投资价值,没有投资价值也就没有投机价值,这是股市低迷的重要原因,股市低迷并不是没有钱炒股票。
有关监管部门应该对上市公司融资活动有约束。很多上市公司把募集来的资金乱花,而他们对股东的回报率却很少,但是往往只有出了问题才去停牌。股市出现暴跌,说明我们的治理结构还是有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上市公司也很可怜,它们应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准完成治理结构,可是现在却成了投机家的工具,成了周正毅资本游戏的活道具,问题的根子还是出在制度上。
事实上,对富豪及其公司都有一个监督的问题。一个集团能不能收购上市公司,这表面上是很普通的市场行为,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但是作为监管部门就应考虑你有没有能力收购这个公司,你的钱从哪来?因为你收购的是上市公司,你要随便买个非上市企业,我可以不管,但你收购上市公司,从一开始就要向公众告知,我要收购某个上市公司,我的钱是从哪来的,是不是实实在在的,是我的资本金还是银行贷款?这些信息在收购前就应充分公告,而不能事后再说,这个监管过程中信息的公开化是从一开始就要做到的。
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的重大区别就在于,任何一个有关行为都要公告,我们现在只公告谁收购了谁,而不说钱从哪里来。假如我是个小股东,我会关心谁买我的公司了,是不是坏人买的?他是拿偷的钱买我的还是什么钱买我的,这个必须公告。如果这个问题能解决得好,我想好多泡沫可以化解。现在出事的一些金融大案大多是用银行的贷款收购上市公司,然后再用上市公司作抵押,这完全是一种互为前提的空手道行为。因为你拿银行贷款收购上市公司,就等于以资本运作在玩我,你收购完我等于我也要负债,你负债和股东负债没有任何区别。这些企业都需要监管部门注意,如果发现问题,这些收购是不能允许的,这样就可以一下子提高监管的力度,这是我们资本市场应该思考的。
企业行为咋约束?社会监督硬起来
记者:对于一些出事的大案,事先也有人产生过怀疑,但怀疑代替不了监督,如果我们的监督手段、监督水平更高一些,似乎可以避免一些悲剧的发生,从而减少对社会的伤害。
魏杰:市场经济中,企业和社会的矛盾会永远存在,美国不也有安然么?最关键的问题是企业和社会必须建立诚信的基础。
我们要研究这样几个问题:首先是社会对企业的监管。怎么来监管?这个监管主要是准入机制、条件的制定,通过准入条件不断的监管。主要是工商对企业的监管,你有跟踪企业经营的责任,不然不诚信怎么办?一个企业不能无限制办公司,多个子公司互相担保,大肆进行关联交易。未来要考虑一个自然人只能发起一个公司,不然连环担保就麻烦了。这是监管部门的问题,工商登记应该研究此类问题。不能登记注册完了就完了,应该审查提供资料,还办了哪些公司。社会监管体系要加强,否则关联交易难以辨认。
第二是监督,监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媒体和社会。这个机制必须塑造。企业对社会不诚信,搞伪劣产品做假账,就必须要有监督。监督的水平要不断提高。美国造假一出现,马上会计制度就调整,制度一改革,CEO签字手都发抖了。我们也应从这些方面加强。
记者:对上市公司监督应是全方位的,现在很多公司的信息是虚虚实实,让一般读者搞不清,如果媒体发生质疑,就会再发一个补充公告,即使公告也漏洞百出,或者干脆没有及时公告。
魏杰:独立董事这时就要发挥作用,监管部门对资产收购信息的公开披露有加强监督的义务。收购资金来源必须披露,对买卖双方的资格审查应该披露。监管者虽然无权管市场交易行为,但是准入标准设置很重要:其中包括资本负债比例,收购方能力标准等都是可以定的,同时需要详细及时地公告。
如果是银行资金还可能涉及到洗钱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资本市场是要出问题的。
第一桶金就意味着“原罪”?民企需要真情告白。
记者:我们注意到,随着民企经济大案的接连发生,民众已对一些大的民企持有原罪的怀疑。他们第一桶金的来路干净不干净?他们究竟是怎样发迹的,是不是巍峨的大厦底下也有无数黑洞?
魏杰:这个问题是不是这样看,判断这些大企业的时候,他在资本市场运作的再大我不管他,一定要看他是否具有产业基础,如在房地产业、基础产业、还有科技产业、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产业基础。人们看上市公司,如果他用资本市场的融资用于产业发展,大家可以消除顾虑。
当然,我们不能怀疑一切,否则也就没有预期了。我们要推动民企进一步重组国企。未来重组要看产业基础,未来的产业基础牢靠不牢靠很关键。
至于第一桶金和原罪问题。我觉得原罪的提法不太准确。原罪就是有罪,有些人是没有罪。有的第一桶金是干净的。判断有没有原罪的标准应该是法律。没有违反当时的法律就不能叫原罪。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干,干了就不算违法。比如炒股赚了钱不能叫原罪,因为当时没有规定不能炒。还有,到银行贷款发展起来也不能叫原罪。当时鼓励民企贷款,贷款以后按利息还了就行。如收购国库券,当时卖国库券所有人都不愿意买,强制扣,他便宜收的。兑现后就有收益,到了可以炒的时候就发了。这也不能算是原罪。所以,我想并不是每个第一桶金都有原罪。如果都有原罪成立的话,为富不仁的观点就会成立,整个社会岂不乱套?
记者:从某种意义上讲,民企如果能勇敢地说出其发家史,是否更能赢得公众的支持?
魏杰:我主张民企应向社会主动表露:第一,我有强大的产业基础,资本市场就是融资渠道,我没有违反国家政策,我没有把钱干别的,我对股民有交代。第二,大声地说出我的第一桶金是怎么来的。我觉得富人完全可以谈这个问题,他们中的许多人当时是很有头脑的,党的十六大已把各种非劳动收人列入合法收入,所以富豪们完全可以暴露自己的收入。
我们国家富豪的第一桶金大部分来自于商业,因为当时是短缺经济,而且投资不大,不就是倒吗?第二是资本市场开放后进入资本市场,炒股发财。第三是资产重组。卖国有企业时抓住机遇。民企的原始积累基本是这三个模式。联想也是靠搞商业起家的,靠卖电脑起来的。市场清楚了,再到配套到专利创新。这个很正常,海尔也是走的这个路子。
中国民营企业应该进入洗礼阶段,对公众讲清楚我不是污浊的,我的整个原始积累是利用中国的历史机遇。我一再提醒民企大胆讲,我的商业积累,我在股市的积累,在资产重组的积累,我抓住了当时的机遇,我没有违反当时的法律。你不能说我违法。我建议大的企业应该赶快弄一个企业编年史,清清楚楚的,因为要做大企业不是做两天的问题。你是做事业不是个人赚钱的问题。做事业一定要扎实。否则,总有一天会出事。好多民营企业已经突破了为自己赚钱的阶段,是事业的问题,事业问题就要对历史有个交代。讲清楚嘛,这有什么了不起的?这样社会才会更好地认同你。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因此,民营企业更不用担忧今后的发展前景。
富豪纳税知多少?合法财产要保护
记者:国内很多民营老板的收入是多少很难弄清,民企老板如何合法富裕?如何规范富豪们的纳税行为?
魏杰:对非公有的财产保护没有问题。国外法律是“保护合法的私人财产”。前提是你的财产是合法的,否则不能保护。我主张对非公有财产保护,但同时要求对财产来源要说清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企业财产。这是两个概念,法人财产是法人的财产,受公司法约束。个人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保护非公财产应该尽快搞起来,这关系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为什么有些人企业所得税交了,个人没有交所得税,这有一个程序问题。我们是混在一起了,国外自然人消费是不能报销的(职务消费才可以报销),虽然企业是你的也不能报销。我们应该有一整套程序,包括财产类型,例如企业与资产不是同一个范畴,盖茨不能说微软是他的,你是大股东,但企业不是你的,这是两个范畴。只要开办的企业资产没有过户到个人名下的时候,企业定的年薪就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要分红分利润就要交所得税,这是一种资本利得。这样一来就规范了。
家族企业能走多远?民企洗礼重塑自我
记者:您刚才谈到民企进入洗礼阶段,这种洗礼似乎不仅仅局限于说清过去,而是步入全新时代,民企运作规范化应该能和国际接轨。
魏杰:是的,中国民企进入洗礼阶段的另一层含义是大量家族企业要转变为家族投资企业。家族企业和家族投资企业不是一个概念,家族企业是家族血缘关系决定人在企业中的任命,如儿子是总经理,老子是财务总监等等。家族投资企业是企业家族投资的,但运转过程是完全的现代企业运作,要引进社会职业经理人。我们的家族企业都要转向家族投资的企业。
这样,不规范的现象就会少了。如果赚1个亿有违规行为,赚5000万没有,我建议赚5000万。不要把个人财富积累当作目标,好多企业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很多企业在转,经过一段时间折腾进入洗礼阶段。
我估计这个阶段度过了,中国未来会出现一批较长时期比较好的民营企业。现在中国家族投资企业占民企比例不到10%。我看有些地区的民营企业第二代就有麻烦。他们企业选择的就是七大姑八大姨,其选择面应该在社会。企业家不是谁都能当的。过去短缺经济,人人都能办企业,只要卖产品就能赚钱。现在不行了,已经过剩了,国际化了,过去那一套已经不行了,只有拥有核心竞争力才能生存。如果让财富冲昏头脑,无视规律,必然要受到规律的惩罚。我们舆论界和学术界不能给这种情况生虚火。
资料来源:
《财富时报》2003.6.9-6.15 李路余凯
《财经时报》2003.6.7-6.13 张小彩张刚
《粤港信息日报》2003.6.15 邓聿文
《国际金融报》2003.6.13 李俊
《中国证券报》2003.6.17 王坚/孔雪松/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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