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民权思想演进的历史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权论文,近代中国论文,思想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进期:近代中国思想家对民权的欣慕
1840年的鸦片战争,把古老的中国推上了“师夷”的征程,也翻开了中国近代民权思想发展的第一章。虽然这一阶段西方民权思想并不在“师夷”的范围内,但先进的思想家已潜滋暗长着对民主制度的欣慕。从林则徐的《四洲志》、魏源的《海国图志》、徐继畲的《瀛环志略》、姚莹的《康輶纪行》及梁廷枬的《合省国说》,到洪仁玕的《资政新篇》等,都将英国君主立宪政体及美国民主共和政体同时介绍到中国来。如魏源就认为美国既不专制又不世袭的民主制度,比起乾纲独断的中国式的“古今官家之局”,又“公”又“周”(注:魏源:《外大西洋墨利加洲总叙》,《海国图志》百卷本, 光绪丙子二年(1876年)甘肃平庆泾固道署重刊本,卷59。)。他还称赞实行民主政治的瑞士是“西土之桃花源”(注:魏源:《大西洋瑞士国》,《海国图志》百卷本,卷47。)。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中期,徐继畲称赞打了天下而不做皇帝的华盛顿“几以天下为公”,像中国古代尧舜那样了不起(注:徐继畲:《瀛环考略》卷下,台湾文海出版社手稿影印本, 第210页。)。 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交替时期,冯桂芬公开称赞西方的民主制度优于中 国,并把“君民不隔不如夷”作为改革的重点。洪仁玕的民主建 议更多,甚至要求一切大政均“宜立法以为准”。冯、洪的意见表明,到 五六十年代,人们对西方民主制度已由“临渊羡鱼”转向“退而结网”, 开始考虑如何限制君主专制的问题了,但尚未提出在中国建立何种民主政 体为宜的主张。
这一时期虽然对西方民权思想有了零星的引进,但整个思想界还几乎对这种迥异于专制的民主政治思想一无所知,即便是魏、徐、洪、冯等先进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也只看到西方民主制度的表象,对于民权的认识更是浅薄而模糊。因此这个阶段整个格调是低沉的。但没有序幕就没有高潮,此后的民主思潮一浪高过一浪,成为时代的主流。
二、议院期:近代中国民权思想的发端
中法战争是中国近代民权思想发端的重要分水岭。在这次战争中,清政府未败乞和,洋务运动期间建立起来的福建水师被法军摧毁,“自强”方案受到了第一次检验。面对新的民族危机,早期改良派力图寻求更为有效的强国之道。魏源等思想家所欣羡的西方民主制度——一种可以修正现行国家政体的新体制给了他们很大的启发,而对西方的实地考察更加深了其对议院制度及民权思想的认识。马建忠的一段话很有代表性,他说:“初到(法国——引者加)之时,以为欧洲各国富强专在制造之精、兵纪之严,以披其律例,考其文事,而知其讲富强以护商会为本,求强者以得民心为要。……其制造、军旅、水师诸大端,皆其本末焉者也。”(注:马建忠:《上李伯相出洋工课书》,《适可斋纪言纪行》卷2,见《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53号,台湾文海出版社印行,第79—80页。)郭嵩焘讲得更明确:“西洋立国,有本有末, 其本在朝廷政教。”(注:《郭嵩焘日记》第三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7页。)这种学理上的本末观的根本分歧, 使早期改良派逐渐背离了仍偏重“变事”的洋务派,开始了变政教、开议院的理想设计。
早期改良派把得民心与政教同视为富强之本,实际上已窥到了西方政教的民主性。在这种认知基础上,他们设计了“君民共主”的议院方案以体现其微弱的限制君权和提升民权的要求,这一以“君民共主”的方式体现民权精神的阶段就成为中国近代民权思想的发端。
近代民权思想纯粹是西方精神文化的产物,它一经与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相遇,就存在被中国传统文化改造或改造中国传统文化的因素。恩格斯说:“任何意识形态一经产生,就同现有的观念材料相结合而发展起来,并对这些材料作进一步的加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50页。)早期改良派作为文化承受的主体,很自然地会立足于中国的传统对西方近代民权思想加工改造。正是这种改造,造成中国早期民权思想“内中外西”的走向和议院设计的似是而非。
首先,在君权与民权的体认上,对西方文化而言,民权与民主本质上并无区别,都是对中世纪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根本否定,但早期改良派却对民主和民权进行斤斤分辨:“民权者,其国之君仍世袭其位;民主者,其国之君由民选立,以几年为期。吾言民权者,谓欲使中国之君世代相承,践天位勿替,非民主国之谓也。”(注:何启、胡礼垣:《劝学篇·书后》,《新政真诠》五编, 格致新报馆印,第44页。)这样中国早期的民权思想就具备了双重含义:它一方面包含了对世袭君权不容置疑的肯定,另一方面又包含着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根本否定。而民权政治的最终目标是使君权“世代相承,践天位勿替”,恢复以君权为中心的“三代之隆”;民权思想的立足点,不是从学理上对封建君权的反叛,反而充分肯定了君权本身天经地义的合理性,“君者,民之父母也。”中国传统的君权权威仍然是坚不可摇的权力中心,从西方舶来的民权只能依存于中国的君权权威,并站在外围以辅佐君权,弥补和完善君权的偏失不足。这样的民权,被作为君权永固的手段,只能以君权的附庸存在,其价值才能体现出来。因此中国早期的民权思想完全背离了否定君主专制的西方民主精神。“君民共主”的理想是要“民气日舒,君威亦日振”(注:陈炽:《庸书·议院》,《戊戌变法》(一), 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46页。),意即要君权与民权共存共荣,但由于民权对君权的依存关系, 注定了君权与民权不可能是平等的共存关系,只能是一为主、一为辅,一在内、一在外。
其次,在思想根基上,早期民权的内蕴和思想实质,凝结的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深层力量——纲常名教。早期改良派表面上虽然提倡民权,但骨子里仍是以传统的尊卑等级、伦理纲常为价值取向。陈炽说:“君为臣纲,古有明训,西人倡自主之说,置君如弃棋。其贤者尚守前规,不肖者不思自取……大乱方滋,隐忧未艾,此无君臣之伦者,不足以致太平也。”(注:陈炽:《审机》,《庸书》外篇卷下, 自强学斋治平十议版,第19页。)断然否定了民权思想的精义——自主之说。 黄遵宪批评平等博爱的态度更鲜明:“推尚同之说,则谓君民同权、父子同权矣;推兼爱之说,则谓父母兄弟同于路人也。天下不能无尊卑、无亲疏、无上下,天理之当然,人情之极则也。”(注:黄遵宪:《学术志》,《日本国志》卷33,《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刊,第96号之2,第807页。)因而,所谓“民权”也必须以维护“君臣父子”的封建等级规范为主旨。然而,抽掉平等、自由、博爱精神的民权思想,无异于挖去了瓤的空壳,失去了应有的反封建力量和走向近代文明的内驱力。
再次,在形式与内容的体认上,早期改良派直觉地把握了西方近代民权思想的外在形式——议院制度,却对其精髓——自由、平等、人权如弃敝履。这种对西方民权思想流于表面的体认使早期改良派呈现出一种舍本逐末的倾向:一边是积极要求开议院,一边对平等自由表现冷漠排斥。事实上,这正是早期民权思想的严重缺陷,即议院与民权脱节,形式与内容的互异。这也是“内中外西”精神实质的矛盾体现。
议院设计的似是而非是早期民权思想的又一个特点。议院制度虽然只是西方民权思想的外壳,但也被早期改良派经过斟酌变通而进行了苦心孤诣的改造。
首先,在形式上,早期改良派主张“上效三代之遗风,下仿泰西之良法。”(注:《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3、314、314页。)而泰西之良法,薛福成认为“美国则民权过重,法国则叫嚣之气过重,其斟酌适中者,惟英德两国之制,颇称尽善。”(注:薛福成:《出使英法意比四国日记》卷3,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17号,第139页。)但英德的君主立宪制虽善,却又“君权过轻”,所以最后确立的是一种“民权不过重”,“君权不过轻”的“君民共主”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的君主立宪制度貌似而神离。
其次,在功能上,西方的议院是独立的立法机构,而早期改良派所设计的议院却只是润滑剂。因为议院的目的只在改善“无议院则君民之间,势多隔阂”的传统流弊,以使“民隐上达”,“君恩下施”,缓和君民关系和上下关系,这样的议院,不具备改造专制的性质,只能为专制制度修缺补漏。另外,早期改良派在设计议院时,从未想到宪法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更没有议论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立问题。相反,却规定“凡事虽由上下议院决定,仍奏其君裁夺”(注:《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3、314、314页。),由君权来代替法权,这样的议院,既不是有宪法保障的立法机构,也不是民权的政治代表,因此它对于君权没有根本的制约作用,而只是在原有机构外增设新机构,作为改善专制制度的润滑剂。
早期民权思想除了以上两个特点外,还表现了强烈的功利性。“倡民权”、“设议院”,归根到底是为了“安内攘外”,“君国子民”,“保太平之局”(注:《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3、314、314页。),这是中国传统士大夫“为王者师”功利品性的光大。应该说,这是“救亡御侮”的沉重历史使命所决定的整个时代的特征。但是也正因为救亡御侮任务的紧迫性,导致了早期改良思想家对民权精神生吞活剥、不求甚解的倾向,最终使他们失落了对封建专制文化的理性批判精神,而把早期民权思想所应当担负的思想启蒙重任推卸到维新思想家身上。
应当指出,由于受到当时资本主义经济还很幼弱、资产阶级刚刚诞生的经济状况和阶级关系的制约,早期改良派对西方民权思想的理解和要求确实不可能走得很远,也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批判封建专制制度。尽管如此,在当时条件下敢于提出议会政治和“君民共主”的政治主张,毕竟是在走向民主的道路上跨出了第一步,这种政治理念一经出现,便会吸引越来越多人们的注意,启迪人们进一步探索西方民主制度及民权思想的真谛,这是早期民权思想的一大功绩。
三、改良期:近代中国民权思想的第一次高潮
甲午战败的严峻现实,割地赔款的巨创深痛,给中国社会以全方位、深层次的巨大震荡。国人在反思战败根源时,意识到中国的战败不仅在于军事装备落后及指挥失当,更重要的是日本的近代民主政治制度远胜于中国腐朽的君主专制制度。
考察日本明治维新的成果,康有为认为“日本改定国宪,变法之全体也。”(注:康有为:《日本变政考》卷七按语。)而“中国败弱之由,百弊丛积,皆由体制尊槅之故。”(注:康有为:《上清帝第七书》,《戊戌变法》(二),第204页。)因而主张仿日改制,行君主立宪。这一点虽然只是对早期改良派学理的因袭,却已将改制由议论提到实践的日程上。梁启超更偏重民权,他认为“国之强弱悉推原于民主”(注:梁启超:《与严幼陵先生书》,《饮冰室合集·文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09页。),“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为中国政弱之根源”(注:梁启超:《西学书目表后序》,同上,第128页。),因此“民权兴则国权立,民权灭则国权亡……故言爱国必自兴民权始。”(注: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第二册,第73页。)在这种认知基础上,维新派高举改制与民权两面大旗,一呼而百应。“时当甲午战后,此论一倡,遂风靡海内,举国趋之,如饮狂泉。”(注:杨复礼:《梁启超年谱》,《戊戌变法》(四),第172 页。)近代中国民权思想的第一个高潮来到了。
这一时期民权思想的最大成就还不是表现在变法维新的具体主张之中,而在于产生了一整套的资产阶级性质的社会政治理论和哲学观点作为民权思想的学理基础和启蒙武器。这些理论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思想体系,主要是康有为装在今文经学套子里的历史进化论的社会发展观点和严复以西方天赋人权和民约论为基础的较彻底的资产阶级人权平等学说。
“公羊三世”说是康有为藉孔子的名义宣扬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的进化规律,并比附西方专制—立宪—共和的三段论,为改制成君主立宪的西方民主制度张本的思想体系。孔子在这里被打扮成一个“日以进化为义”的历史进化论者(注:康有为:《孔子改制考》,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285页。 ),被推到张民权、行改制的旗手位置上。抛开托古改制的功利目的,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它不可忽视的理性启蒙意义,即民主必然取代君主是世界潮流,“吾知不及百年,将举五州而悉惟民之从,而吾中国,亦未必能独立而不变,此亦事理之无如何者也。”(注:梁启超:《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同上注〔3〕,第11 页。)这是民主必然性的学理依据。
天赋人权论是二十世纪最为有力的民权思想启蒙武器。严复曾把它译为古雅的汉语:“唯天生民,各具赋畀。”(注:《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页。)并在《直报》上发表《辟韩》一文,论述人民是“天下之真主也”,主权在民,君仆民主,立君为民,君可废立等一系列反对专制的启蒙思想;宣扬人民的权利是天赋的,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民在自然状态,人人都是自由、独立、平等的,从来不存在天生的奴隶和天生的主人,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人民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订立社会契约组成国家,因而国君是人民的公仆,如果国君违背民意而变成专制暴君,人民有权利推翻他的统治,以恢复自己的天赋人权。这一理论扭正了二千年来被歪曲的君民关系,是真正的西方民权理念的挥发。
在资产阶级历史进化论和民权平等论这两大思想武器的理性启发下,当时的先进知识分子“醉心民权革命论,日夕以此相鼓吹。”(注:《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3页。)其对于封建专制的批判,对议院、民权、民智的认识都远远地超过了早期改良派,呈现出跃进式的进步。
首先,在对君主专制的认识和批判上,维新派一反早期躲躲闪闪、欲言又止的避讳态度,公开反对君主专制,从而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批判声势。严复首开斥君主为“民贼”、“独夫”的记录。梁启超指出君权与民权是公与私的对立关系:“君主者何?私而已矣;民主者何?公而已矣。”(注: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第一册,第106页。)谭嗣同直指封建专制的理论支柱——三纲五常,指出三纲之害,毒烈异常,“不唯关其口,使不敢昌言,乃并锢其心,使不敢涉想……三纲之慑人,足以破其胆而杀其灵魂。”(注:《仁学》,《谭嗣同全集》下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 第348页。)而“二千年来君主一伦,尤其黑暗否塞,无复人理”(注:《谭嗣同全集》下册,第337页;上册,第55页。),因此号召“冲决君主之网罗”(注:《谭嗣同全集》下册,第337页;上册,第55页。),由批判专制走向推倒专制的宣传。深刻批判三纲,是涤荡封建专制主义思想基础的致命一击,它比起一般地斥骂“独夫民贼”更具理论深度和批判力度,它标志着戊戌时期对君主专制的批判已进入理论清算阶段。
其次,在议院问题上,维新派的议院设计已基本接近西方议院制的核心。在《实理公法全书》中,康有为明确提出“人有自主之权”、“权归于众”、“以平等之意、用人立之法”设立议院等崭新命题,并在《日本变政考》中强调:“人主之为治,以为民者”,张民权成为设议院的最终目标,与“振君威”的早期目标形成鲜明的对照;康有为又提出“以民所乐举乐选者,使之议国政、治人民,其事至公,其理至顺。”(注:康有为:《日本变政考》卷六按语。)那么这样的议院是能代表民意、行使民权的“民选议院”,比早期的“钦命议院”又是一个进步;西方的三权分立说被纳入议院,“以国会立法,以法官司法,以政府行政,而人主总之,立定宪法,同受治焉。”(注:康有为:《请定立宪开国会折》,《戊戌变法》(二),第236页。)这种要君主服从宪法、由议院掌握立法权的设计,意味着对君主专制的根本改造,与早期议院议而无权、议不立宪的咨询机构性质有本质的区别,含有了资产阶级要求参与政权,限制君权的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设议院已不是救国御侮的唯一方案,民权思想才是时代的主流,早期改良派本末倒置的倾向得到修正,民权思想的精髓已被纳入维新思想家的体认范围之内。这主要体现在严复“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的理论和梁启超“权生于智”的学说。
严复认为民主政治还不是西方资本主义的根本,民主不过是自由在政治上的应用。“自由”才是体,“民主”只是用;导致中国败弱的根由在于自由不自由,而不在民主不民主。“故言自由,则不可以不明平等,平等而后有自主之权;合自主之权,于以治一群之事者,谓之民主。”(注:《主客平议》,《严复集》,第118页。)因此,是先有平等自由,后有民主政治。应该说,这种对西方民权精要的体认是确切的。我们知道,近代欧洲的民主历程是以个性解放、自由平等思想为起点寻求到议院制度的,而中国恰恰相反,从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民权思想发端,平等自由一直在思想家的视野之外。中国的民主道路是从议院制度开始,遵循由用到体的特殊逻辑。这种由用到体、由末到本、由外而内的特殊逻辑使中国的民权思想缺乏基础,最终导致了民主道路的曲折迂回。严复能意识到这一点,其理性的启蒙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梁启超认为愚民与专制、智民与民主有逻辑的对应关系:“昔之欲抑民权,必以害民智为第一要义,今日欲伸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注:梁启超:《上陈宝箴书论湖南应办之事》,《戊戌变法》(二),第551页。)而“权者生于智者也,有一分之智,即有一分之权,有六七分之智,即有六七分之权,有十分之智,即有十分之权。”(注:梁启超:《上陈宝箴书论湖南应办之事》,《戊戌变法》(二),第551页。)“凡国必风气已开,文学已盛,民智已成,乃可设议院,今日而开议院,取乱之道也。”(注: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第二册,第96页。)因此梁启超偏重办学校以开民智,将办学校作为开议院的必要准备,即要开议院,先办学校。这种思想固然有其合理性,但将开议院推到遥远的将来就未免消极了。因为虽然“权生于智”,但智也生于权,平等自由的观念不是光靠启蒙就能产生的,更需要在民主实践中把握。他把民权思想宣传的重点转移到民主启蒙上,忽略了进行民主运动及民主改革的实践,客观上形成一股以“开民智”抵制“兴民权”、“设议院”的暗流。
维新派虽然提倡自由平等,但始终没有绕过君权这块大石。他们认为“未有去人君之权,能制其势者也”(注:《康有为全集》第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第665页。),这使民权实际上仍处于附着于君权的被动地位,使改良派陷入宣传上激进、行动上软弱的矛盾中。对君权的迁就,实际上已埋下了专制复活的隐忧。近代中国人民对西方民主思想的接触,主要是通过改良派的二手传递,这就难免使人们在理解、欣赏、接受民主思想的同时,认为专制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从而默认它的存在,给民主思想的深化设置了无形的障碍,成为以后的改革者所不得不面对的两难问题。
四、革命期:近代中国民权思想的第二次高潮
1895年甲午战争的失败,不仅把改良思潮推为时代的主流,也催生了民主革命思潮。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席卷华夏的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的入侵,使清政府的腐败彻底暴露,国内反清情绪日增。1903年以后,民主革命的思潮已逐步取代改良思潮成为时代的主流。1907年《新民丛报》的一篇文章中说:“数年以来,革命论盛行于中国,今则得法理论、政治论以为羽翼,其旗帜益鲜明,其壁垒益森严,其势力磅礴而郁积,下至贩夫走卒,莫不口谈革命而身行破坏。”(注:与之:《论中国现在之党派及将来之政党》,《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第607页。)说明本世纪初民主革命思想已形成磅礴澎湃的高潮。
革命派民权思想的提出和完善,是和孙中山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他在举国沉浸于改良变法的浪潮时,就已举起民主革命的火把,在檀香山组织兴中会,并把“创立合众政府”作为秘密誓词。1905年同盟会又确立了“建立民国”的鲜明纲领。用“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来充实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1906年针对西方“三权分立”的弊病,发明“五权宪法”,终于形成了一套理论完善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体系。这是孙中山对近代中国民权思想的一大贡献。
孙中山的理论专注于必然和应然问题。康有为阐发进化论还需要装在“公羊三世”的套子里,孙中山却公然抛开孔子的招牌,从世界潮流的角度明确提出“民权时代”的概念。认为“世界的潮流,由神权流到君权,由君权流到民权,现在到民权,便没有方法可以反抗。”(注:《孙中山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第706、385页。说明民权是文明进步的必然,二十世纪已进入民权时代,“盖断不容专制余威稍留其迹”(注:《孙中山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第706、385页。)。接着又从理论上、历史上和中国的前途上剖析了民权的应然性,他说:“余之从事革命,以为中国非民主不可。其理由有三:既知民为邦本,则一国以内人人平等,君主何复有存在之余地,此自学理言之者也。满洲之人入据中国,使中国民族处于被征服之地位,国亡之痛,二百六十余年如一日,故君主立宪在他国君民无甚深之恶感者,独或可暂安于一时,在中国则必不能行,此自历史事实而言之者也。中国历史上之革命,其混乱时间所以延长者,皆由人各欲帝制自为,遂相争相夺不已。行民主之制,则争端自绝,此自将来建设而言之者也。有此三者,故余之民权主义,第一决定者民主。”孙中山这段应然性的论证不仅包含了对封建专制的反对,也呈示了对立宪救国的不屑,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把“让民作主”这一“民主”的本来面目还原成为第一要素,对早期改良派和维新改良派倡民权而反民主的精神实质表现了绝大的嘲讽。列宁就曾高度评价了孙中山的民主思想,认为:“这是带有建立共和制度要求的完整的民主主义”。(注:《列宁选集》第二卷,第424页。)
如果说孙中山把“民主”放在第一位,那么民权就在第二位。他对封建专制的批判立足于对民权丧失的痛惜。1897年,他在《伦敦被难记》中,揭露人民在专制统治下毫无政治权利的事实(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0—51、329页。)。1904年,他又在《中国问题的真解决》这份向美国人民的呼吁中,从十一个方面揭露了封建专制政府对人民“不可让与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的侵犯,抨击这个政府压制人民“言论自由”、禁止人民“结社自由”的倒行逆施。由于他是从人民政治权利的角度来批判专制,那么逻辑的推理是,既然人民丧失了权利,就必须要进行夺权斗争,结论是,推翻专制。这样“民权”就成为“民主”的理由和目标,“民主”成为“民权”的基础,即要先有民主,而后得民权。这条逻辑与梁启超的“权生于智”及严复“自由为体,民主为用”恰恰相反,他还进一步作了解释:“因为有了民权,平等自由方能够存在,如果没有民权,平等自由不过是一种空名词。”(注:《孙中山选集》下卷,第822、722页。)这里他的“民权”,是指人民的主权,即只有人民作了主人,才能享受平等自由的权利。追溯民权思想发展的轨迹,我们可以发现,“民权”的外延在逐渐扩大,早期改良派只要求一点点有限的参政权,平等、自由的人权都被排斥在外;维新派迈进了一大步,将平等和自由圈入民权的范畴,却又中途转向办教育开民智;只有革命派才逻辑地得出要民权必须先有民主的结论,将主权和人权统一起来。
那么民权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呢?孙中山凝练为六大宗旨:“民有、民治、民享”、“自由、平等、博爱”。在“民有”方面,孙中山把四万万人看做是民国的主人。他说:新成立的“民国以四万万人为主人”,“主权在民,民国之通义。”(注:《孙中山选集》下卷,第822、722页。)并庄严宣告,“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二族所可独占。”(注:《孙中山全集》第五卷,第557—560、628、629页。)国家“非一人之国家,乃我人民之国家”(注:《孙中山全集》第三卷,第349页。),国民“乃民国之天子”(注:《孙中山全集》第三卷,第349页。);在“民治”方面,孙中山说:“从前之天下,在专制时代则以官僚、武人治之,本总理则谓人人皆应有治之之责。”(注:《孙中山全集》第五卷,第557—560、628、629页。)如何治?他又提出了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四项具体权利;在“民享”方面,孙中山指出:“天下既为人人所共有,则天下之权利自当为天下人民所共享。”(注:《孙中山全集》第五卷,第557—560、628、629页。)享什么权?泛泛而言,就是平等、自由、博爱的人权。孙中山不仅从主权、治权、人权三方面规定了民权的内涵,更确立了五权宪法以保障人民的权利。五权宪法是孙中山针对西方三权分立的流弊,借鉴古代科举考选制度和监察御史制度进行的独创,包含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这不但是各国制度上所未有,便是学说上也不多见,可谓破天荒的政体。”(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0—51、329页。)孙中山对民权具体细致的规定以及五权宪法的创设,是这一时期民权理论趋于成熟的象征。
“民权主义”是孙中山民主革命思想的核心。他认为:“民权主义就是政治革命的根本”,“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注:《孙中山选集》上卷,第75页。)因此民权主义革命的直接目的就是结束这种君主专制政体,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创立民国”)。民权主义和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的提出在中国近代民权思想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它指明民主的终极目标就是国体和政体的根本改变,民主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这一理论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
但是孙中山由于专注于民主进程的必然性和应然性,未免对民主革命的艰巨性估计不足,而思想的超前性又反衬出现实操作的苍白无力。他以为只要有崇高的理想,以革命手段推翻清王朝,就可以轻松地迎来民主共和,没有意识到民主共和取代君主专制是一项艰巨的社会工程,应当考虑到民族传统、社会现实等历史条件,而他对政治革命的专注又使他忽视了思想革命和文化革命的必要准备,以至最后革命虽推翻了专制统治,开创了共和,但民主政治并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反而经历了两次复辟。这也是孙中山思想的理想色彩不可避免的命运。
五、缓慢持久:近代中国民权思想的历史命运
中国近代民权思想,经历了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七十多年的演进,扛着救亡御侮的历史重任,带着中西文化碰撞的痕迹,印着社会剧变的风尘,渐渐从稚弱走向成熟。这七十年来民权思想的演进,既不是一江长流,也不止是一个洪峰,而是以一个接一个思潮的涨落相继出现的。从魏源等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对民权的欣慕和早期改良派的议院议论发端,民权思想逐渐由低调走向高潮,维新派对平等自由的阐发掀起了资产阶级人权启蒙的高潮,革命派对民主民权的见解又掀起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权启蒙高潮。思想的潮起潮落直接影响着近代中国社会的命运,使中国近代史表现为以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以民主政治取代君主专制的历史事实。
民权思想的发展过程,就是对封建主义的批判过程。近代思想家从对君权极致的不满走向对封建纲常礼教的批判,从制度层面深入到意识形态领域,批判的深度不可谓不深,但近代反对封建主义的结局却很不如人意,民主共和并没有真正确立。原因何在?这一方面要归结到近代救亡御侮的迫切历史任务导致的急功近利的价值取向,一方面还要归结到几千年来封建专制造成的文化心理惰性。
中国的封建专制主义,经过几千年的凝练,已沉积为民族文化心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心理对封建专制主义有着巨大的依赖性,因而也存在着改造的惰性。辛亥革命推翻了君主专制,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民族文化心理、伦理观念、社会政治传统、风俗习惯乃至生活方式都未受到根本冲击,仍占压倒多数的地位。因此,近代中国还缺乏进行社会革命、立即实行民主政治的社会历史条件,它决定了中国政治民主化不得不以缓慢的步骤、妥协的方式持久地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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