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探讨--兼论我国现行中小学课程计划_活动课程论文

当前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探讨--兼论我国现行中小学课程计划_活动课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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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中小学的课程虽历经几次改革,但在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上仍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1992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新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以下简称《课程计划》),后来为了贯彻国务院每周44小时工作制的决定。《课程计划》也作了相应的调整。与以前的《课程计划》相比,这次的《课程计划》有了重大的改进,如规定了活动课程、综合课程等,但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课程门类过多,课时量过大

根据新《课程计划》的规定,小学要开设思想政治、语文、数学等九门课程(此外还规定,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外语);初中阶段开设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十三门课程。新修订的《课程计划》只是把原来小学阶段的历史和地理综合成社会课,小学阶段的课程仅仅比原来减少了一门,而初中阶段则一切依旧。中小学课程门类过多的问题并没有解决。

在我国历次的课程改革中,都曾试图压缩课时总量,以减轻学生的负担,但每次都不尽人意,包括这次新《课程计划》。课程计划未调整之前,实行“六·三”学制的学校,小学一年级周课时量最少,但也达到了30节,初一、初二、初三分别为36节、37节、36节;实行“五·四”学制的学校,小学一年级的周课时量最少,为31节,初三、初四均为36节。而高一、高二、高三分别为38节、37节、36节。课程计划调整以后,实行“六·三”学制的学校,小学一年级周课时量为27节,初中一年级、初中二年级、初中三年级每周为33节:实行“五·四”学制的学校,小学一年级为每周28节,是九年之中最少的,初一、初二、初三、初四为每周33节。至于调整后的现行“高中教学计划”,周课时总量则更多:高一为35节,高二、高三分别为34节。学生每天少则要上五节课,多则要上七节多课。这尚不包括有的学校“加班加点”的活动。课程门类是如此之多,课时量是如此之大,难免学生苦不堪言。

(二)没有处理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三者之间的关系

建国以来的课程设置一直存在着高度统一的弊病,没有处理好国家和地方的关系。1992年颁布的《课程计划》史无前例地开创了安排地方课程的先例。根据《课程计划》的规定,实行“六·三”学制的学校,九年之中,地方安排课程计704课时,占课时总量10162课时的6.9%; 实行“五·四”学制的学校,九年中地方安排课程计966课时, 占课时总量10366课时的9.3%。后为了贯彻国务院规定的新工时制,调整后的《课程计划》规定:实行“六·三”学制的学校,九年中地方安排课程共568课时,占课时总量9250课时的6.1%;实行“五·四”学制的学校,九年中地方安排课程共698课时,占课时总量9420课时的7.4%。显然,不管调整前还是调整后,《课程计划》中规定的地方安排课程所占的比例过小。尤其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的是:《课程计划》中没有规定学校课程。

(三)课程结构不合理

在我国的课程设置中,历来存在着课程结构不合理的弊端,新《课程计划》虽说有所调整,但迈出的步伐并不是太大,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课程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学科课程所占比例过大,活动课程所占比例太小。未调整之前,在“五·四”学制课程计划中,课时总量为10366课时, 其中学科课程8184课时,活动课程1216课时,分别占课时总量的78.95%、11.73%;而在“六·三”学制课程计划中,学科课程为8038课时, 活动课程为1420课时,分别占课时总量10162课时的79.10%、13.97%。 课程计划调整后,在“五·四”学制中,学科课程为7708课时,活动课程为1014课时,分别占课时总量9420课时的81.83%、10.76%;在“六·三”学制中,学科课程为7600课时,活动课程为1082课时,分别占课时总量9250课时的82.16%、11.70%。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对比之悬殊,且活动课程大多局限于班团队活动、晨会(夕会),使人易产生活动课程等同于课外活动的错觉。

其次,分科课程所占比重过大,综合课程所占比重太小。在1992年颁布的《课程计划》中,把小学阶段的历史、地理综合成社会课,可以说是我国课程改革的一个进步,但尚嫌不足的是综合课程的比重太小。课程计划未调整之前,在“五·四”学制课程计划中,综合课程(即社会课)为204课时,占小学阶段课时总量5610课时的3.6%;在“六·三”学制课程计划中,综合课程为204课时,占小学阶段课时总量6528 课时的3.1%。课程计划调整后, 在“五·四”学制中, 综合课程为170课时,占小学阶段课时总量4998课时的3.4%;在“六·三”学制中, 综合课程为204课时,占小学阶段课时总量5950课时的3.4%。而在中学阶段则没有明确提出综合课程。

再次,在我国的课程设置中,基本上都是必修课,选修课太少。在1992年颁布的《课程计划》及其调整以后的《课程计划》中,小学和初中基本上都是必修课,没有选修课。所有的学校都开设一样的课程,所有的学生都学习同样的内容,造成了“千校一面”和“万人一书”的局面,忽视了学生之间的个性差异,抑制了学生的发展。仅仅在高中阶段开设有选修课,如调整后的《课程计划》规定:高一每周必修课为28课时,选修课为2课时;高二每周必修课为27课时,选修课为2课时;高三每周必修课为14课时,选修课为15课时。选修课在高一占6.7%, 高二占6.9%,高三占51.7%。 世界上许多国家从初中(有的甚至从小学)开设设置选修课,而我国仅从高中才开始设置,且高一、高二不到10%,高三则超过50%,从而体现出选修课程设置的滞后性和不平衡性。

最后,基本上都是文化基础课,缺乏职业技术职业课程。新《课程计划》虽增加了职业技术课,并作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并未固定课时,同时也由于学科门类过多,课程安排得太满,使得职业技术课流于形式,许多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学甚而没有职业技术课这个概念。

(四)学科的课时分配不平稳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课程中一直存在着课时分配不合理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各门学科在课程计划中的课时比重不合理。所谓的“核心”课程比重过大,而“次要”课程比重过小。1992年颁布的《课程计划》及其调整以后的《课程计划》也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调整以前,在“五·四”课程计划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计4428课时,占全部学科教学时间8184课时的54.11%; 在“六·三”课程计划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计4188课时,占全部教学时间8038课时的52.1%。调整以后的课程计划,实行“五·四”学制的学校,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共计4258课时,占全部学科教学时间7708课时的55.24%,实行“六·三”学制的学校,语文、数学、 外语三门课程共计4054课时,占全部教学时间7600课时的53.34%。语文、 数学、外语所占的课时远不止“半壁河山”,其余众多学科所占课时比重尚不足一半。语文、数学、外语被人们戏称为三个“超级大国”。其二,人文社会科学比重过低。人文社会科学主要指向学生传授社会知识的课程,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社会等学科。调整以前,在“五·四”学制中,人文社会科学占学科课时8184课时的13.25%; 在“六·三”学制中占学科课时8038课时的12.60%;调整后, 人文社会学科在“五·四”学制中占学科课时7708课时的13.18%。 在“六·三”学制中占学科课时7600课时的12.64%。虽然1992 年的《课程计划》及其调整以后的《课程计划》都加大了人文社会课程的比重,但与其他国家与地区相比则仍显不足,如日本为15.00%、韩国为17.24%、台湾为21.48%。(注:宗桂春:《21世纪我国中小学课程体系研究初探》,载《课程·教材·教法》,1993年第8期。)

鉴于当前中小学课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我们应当从以下诸方面对中小学课程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

(一)改革课程管理体制

过去,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课程管理体制,《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地方教材除外)都是由国家编写和审定,课程管理权集中在中央一级。这种课程管理体制是与我国长期实行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相适应的。随着我国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变,这种课程管理体制的弊病日益显露出来,越来越不能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发展和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课程应实行由中央、地方和学校三级管理的三级课程体制,即: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国家课程是由中央教育行政部门编写和审定的课程,它体现了国家对中小学教育的基本要求,旨在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和普通教育的质量,全国各地的中小学均要开设,非经教育部批准不得取消和随意更改,管理权限属于国家教育部。国家课程在中小学的课程体系中占主要地位,但也必须给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留出余地。

地方课程主要是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的、与当地实际有密切联系的课程。组织编写的原则是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补充国家课程的不足,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管理权限属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地方课程非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无权变更或取消。

学校课程的管理权限属于学校自己,主要是根据国家的规定、地方的规定以及本校的特点、情况而开设的课程,确定的宗旨是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发展,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成长。学校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增设或删减学校课程。

至于三级课程的具体比例,尚须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笔者不敢妄下断言。有人提出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包括学校课程)五五对开,平分秋色,这个比例是否恰当,尚须实践检验。从我国现行的课程计划及实施过程来看,主要是国家课程所占的比例过大,达90%以上,没有考虑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不能充分调动地方和学校的积极性。

(二)改革“一纲一本”的课程制度,实行“多纲多本”

我国中小学的课程,从课程设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直至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学进度、教学时数,都是由国家统一规定,过于死板单一。在中小学的实际教学中,一直实行的是一种课程计划、一套教学大纲和一种教科书。虽然国家对于学校课程的统一要求和统一规定有助于保证学校基本的教育和教学质量,但统得过死,就会缺乏灵活性和多样性,不能适应各个地区、各个学校的不同需要和不同情况。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地的经济、文化、教育发展很不平衡,东西部地区呈现出差距加剧的趋势。不同地区(如沿海和内地、农村和城市)、不同学校(如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不同学生(如智力超常学生与非智力超常学生),他们的需要是不同的。如果我们仍然实行“一纲一本”这种单一的课程制度,就会有一部分地区、学校和学生有“吃不饱”的感觉,而另有一些地区、学校和学生则会出现“消化不良”的情况。对于国家课程可制定几套具有不同特色和适应不同需要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同样,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可相应地实行多套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我们提倡实行多个课程计划、多种教学大纲和多样教科书,并不是提倡各地、各校“自立门户”,完全抛弃统一性,而是在总的教育目标的指导下,使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需要。

(三)优化课程结构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知,我国现行的中小学课程结构中存在着不合理的弊病。主要是活动课程、综合课程、选修课程和职业技术课程所占的比例偏小。改革课程结构,我们也应从这三方面着手。

所谓活动课程就是为指导学生获得直接教育经验和最新信息而设计的一种以活动为中介的课程形式。活动课程对于开拓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的知识、训练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和培养学生的爱好、兴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学科课程的内容一经确定,就具有很大的稳定性。在科技迅速发展、知识更替频繁的今天,这是学科课程的一个明显不足之处。活动课程可因时因地迅速调整,随时纳入一些“即时信息”,很好地弥补了学科课程的缺陷。现在中小学中对活动课程的认识存在一个误区,即把活动课程等同于课外活动。活动课程的一部分虽来源于课外活动,但并不是所有的课外活动都是活动课程,只有那些对学生发展有重要促进价值并经过规范设计的课外活动才能说是活动课程。而活动课程的另一部分则是学校根据教育目标,立足现实,有目的、有计划设计而成的。至于活动课程所占的比重,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活动课程”设计,在小学低年级,几乎全部课程都是活动,离开活动,就几乎没有课程了。以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教育家则明确提出了以“活动、儿童、直接经验”为中心的课程设计,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有人认为,活动课程所占的课时比重,小学应占20%,初中应占10%,高中应占10%。一般认为,年级水平愈低,活动课程比例就应愈大,如幼儿阶段,大部分课程均可按活动课程形成呈现,活动水平不宜过高,以便让儿童从玩中学。随着学生年级的升高,身心的发展,活动课程的比重应相对降低,难度加大,水平提高,学科课程的比例则随之逐渐上升。

当前中小学生负担过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科门类过多。通过把几门课程综合成一门课程,可以大大减轻学生的负担。另外,知识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知识量激增,通过设置综合课程,一方面可以把新知识纳入到课程体系,另一方面减少了学科门类,为开设新的学科提供了基本的时间保障。凯蒙斯等通过对覆盖100多个国家的500份高中学术性课程表进行国际比较研究表明,属于综合与一般课程的在20世纪30年代占23%、60年代占32%、80年代占37%。说明综合课程和一般课程模式在高中一直接受到重视并还有加强的趋势。(注:转引自黄崴:《论当代课程结构的整合化》,载《课程·教材·教法》,1997年第6期。 )与之相比,我国的综合课程就少得可怜了。在中小学阶段,设立哪些综合课程,须从教学目的、学生的身心特征和不同的学习阶段来考虑。一般认为,小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较差,综合的范围可大一些,除了语文、数学外,其余的均可开设成综合课,特别是社会学科和自然科学常识,以开设综合课为宜。随着学生年级的升高,初中、高中课程综合的范围相对要小一些,逐渐加大分科课程的份量,如把物理、化学、生物综合起来,称为自然科学基础,把中国史、世界史、社会发展史综合起来,称为社会科学基础。

在我国长期的课程设置中,学科课程一直占着绝对的统治地位,它虽具有传授系统知识的优点,却忽视了学生自身发展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基于把儿童作为主体的课程价值取向,必须建立必修课和选修课相结合的课程体系。有人反对在中学设置选修课,认为美国有减少选修课程的趋势,我们也应减少选修课。其实美国之所以减少选修课是因为选修课太多了,以至于泛滥成灾,在顶峰阶段,美国的选修课曾达到了50%以上。从国际课程的改革与发展来看,设置选修课程已是大势所趋。据有关资料,80年代亚太地区的15个国家中,有5 个国家的小学开设选修课,占33.3%;在亚、非、欧、美等洲的60个国家中,初中开设选修课的占45%,高中开设选修课的占73.3%。(注:转引自江山野:《关于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的课程制度》(上),载《课程·教材·教法》,1995年第9期。)日本一向重视学科必修课程, 但近些年来也注意减少必修学科门数和学分数,增加选修课,还加强了特别活动课,如选修课在初中一年级占10—13%,在初中二年级占10—20%,在初中三年级占13—26%。总计,在整个初中阶段,选修课可占到课时的20%。(注:金世柏主编:《发达国家中小学教育改革的现状与趋势》,河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213页。)俄罗斯1995 年规定供选择的周课时量,小学(1—4年级)为14,初中(5—9年级)为15,高中为24。(注:丁曙编译:《俄罗斯公布联邦共和国教育标准构想》,载《课程·教材·教法》,1995年第10期。)从以上可以看出,大多数国家的课程都是必修课与选修课的结合,并且选修课的比重有随着年级的升高而加重的趋势。至于选修课程应占多大比重,有学者认为:初中选修课比例可定在10%左右;高中三年,必修课占70%左右,选修课占30%左右。其中,高一、高二、高三应逐年递增选修课比例。(注:靳玉乐著:《现代课程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62~263、301页。 )有的学者认为:根据高中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必修科目的课时应占分科课程教学时数的60%;其余40%的课时须用于开设选修课。由此看来,选修课所占的比重尚需进一步的研究与论证。(注:廖哲勋:《以“三个面向”为指针,改革普通高中的课程设置》,载《课程·教材·教法》,1994年第1期。)

(四)调整学科的课时比重

对当前中小学的课时进行调整,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其一,压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的课时。如果语文、数学、外语不压缩课时,其余的课程就会受到抑制,必然会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其二,加大人文社会学科的比重。人文社会学科对于培养学生的思想、开阔学生的视野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着重理轻文的不良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国际交往的频繁以及东西方文化的进一步融合,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学生的全球意识是时代赋予教育的一个重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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