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来黄兴研究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五十年论文,黄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纵观50年来的黄兴研究,学术界对辛亥革命前黄兴的表现,一致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他在组织革命政党、领导武装起义、开展革命宣传,以及筹集革命经费等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为推进革命高潮的迅速到来发挥了巨大作用。研究者的分歧,集中在民国初年。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对黄兴的言行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从而在评价上也就产生了不同的观点。有的说黄兴“日以右倾”,有的说在他身上妥协性“已占了主导地位”,“随着他革命意志的衰退,在组织上也走上了分裂的道路。”影响所及,在人们眼里,黄兴就成为当时右倾路线或称妥协派的代表人物。之所以提出这些观点,有理论问题,也有实际问题,还有历史因素。这是涉及对黄兴一生评价的一个根本问题。正确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提高理论认识,其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按当时的本来面目,全面进行评论。为了推进黄兴研究,下面拟就民国初年涉及黄兴评价的几个主要问题作一述评。
一、民国初年孙黄之间有无路线分歧
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革命派迅速分化,这也是无庸置疑的。问题是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和黄兴这两位当时公认的领袖之间,是否发生路线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国民党内部的政见分歧这时更加深化,已经有所谓孙派、黄派之分;孙中山代表坚决反抗一派,黄兴代表妥协动摇一派,而多数党员则显然是跟着右翼领袖走的。”(注:章开沅:《辛亥革命后的黄兴和江浙立宪派》,《文汇报》1963年5月30日。)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孙黄都没有放弃在中国实现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的理想,他们既然都是反袁,客观上当然也就反对了支持袁世凯的帝国主义。这是孙黄的主要共同点。他们的分歧和这个共同点比起来毕竟是次要的。所以他们虽然在组织上分离,但在政治上却没有分手,并且依旧保持着一定程度的联系。”“孙黄的分歧就是如何总结失败教训,如何维护共和国方案的分歧。这是资产阶级革命派内部的分歧。这种分歧并无实质上的区别。”(注:方志钦:《论孙中山和黄兴的关系》,《辛亥革命史丛书》第1辑,中华书局,1980年。第37~38页。)两种意见孰是孰非,亟待进一步研究。
所谓路线,包括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军事路线、组织路线等等。从民国初年孙黄的所作所为来考察,孙黄在思想理论方面,并无重大分歧。他们都反对专制独裁,坚持和维护民主共和的基本原则,因此在总的思想路线上不存在分歧。政治方面,最关键的是对袁世凯的态度。民国元年南北议和期间,孙黄一方面竭力争取袁世凯赞成共和,并以让袁当共和国总统作为条件;另一方面对他也有一定戒心,担心他掌权后实行专制独裁。所以才提出必须遵从临时约法、定都南京、袁须南下就职等条件。后来,孙黄北上与袁商谈政见,结果都解除了防袁的思想戒备,孙中山表示极盼袁当总统十年,练兵百万;黄兴则说“大总统实为今日第一人物”,并劝他加入国民党,请袁来作国民党的领袖。宋案发生后,孙黄如梦初醒,对袁世凯都有一定认识,但在反袁方式方法上出现了分歧,但不是反袁和不反袁的分歧,谈不上是路线分歧。可以说,民国初年,孙黄在对袁态度上,尽管一度发生分歧,但还够不上是路线分歧。军事上,建设一支忠于共和民军,作为维护共和的军事保障,应是当时最关键的军事举措。黄兴作为军事主帅,虽然曾因财政困难,在被迫大力裁军的形势下,竭力保留第八师,借以保存革命骨干,但并没有采取切实的措施加强训练。不久,八师的大部分即分调湘赣。这应是一个大失误。黄兴对此负有责任。可孙中山身为主要领导人,在这方面同样没有什么建树。至于二次革命中武装反袁问题,将在后面谈到,这里就不多说了。最后,在组织路线方面,主要是二次革命后,孙中山要另建中华革命党,黄兴不同意,也拒绝加入,造成组织上一度分手。但责任似不在黄兴。黄兴尽管未加入中华革命党,但也没有另立组织,而且主张对国民党认真整顿。到了护法运动时,孙中山也意识重建中华革命党不妥,决定“整顿党务”,重订党纲及章程,把中华革命党改称中国国民党。因此,如果认为是组织路线上的分歧,责任也不在黄兴,而在孙中山。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民国初年,孙中山和黄兴之间,确实产生过分歧,但基本上属于政见上的分歧,不属路线分歧。把黄兴说成是右倾路线的代表人物,是不合适的。
二、如何评价民国元年南北议和
民国元年南北议和,是辛亥革命成败的一个关键。中华民国得以成立,民主共和制在中国得以取代君主专制统治,是南北议和的直接成果。辛亥革命以失败告终,同样也与南北议和密不可分。对于这次南北议和,从革命党人方面来说,1911年12月25日孙中山归国前,主要由黄兴主持;孙中山归国特别是就任临时大总统以后,主要是由孙中山主持。如何评价南北议和以及黄兴应负何种责任?一种意见认为:“在南北议和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革命和反革命斗争的焦点是政权问题,……黄兴正是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力主和袁世凯妥协。……在南京,孙中山曾经主张继续战斗,依靠全国人心倾向革命的时候,多费一些力气扫除障碍,在新的基础上建立新的国家;黄兴和一些人还是力主和袁世凯妥协。”(注:金冲及等:《论黄兴》,《历史研究》1963年第3期,第23页。)另一种意见则提出,黄兴“没有识破袁世凯以窃夺全国政权为目的的和谈阴谋,满足于袁世凯赞成清帝退位和成立‘民国’的口头许诺,与之达成妥协,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但“孙中山和黄兴在对袁世凯妥协的问题上并无根本分歧,只不过因所处的境况不同而稍有差异。”(注:方志钦:《论孙中山和黄兴的关系》,《辛亥革命史丛书》第1辑,中华书局,1980年。第29~30页。)3期,第25页。)如何评价南北议和与对袁妥协,笔者认为有几个问题必须弄清。
首先,对“妥协”要根据实际予以区别,不宜一概否定。笔者在《黄兴评传》中即指出,妥协有两种:“有无原则的妥协,也有不放弃原则的妥协。一味妥协求和,不讲原则,甚至于牺牲根本利益去谋求妥协。这类妥协,当然是必须反对的。但是,为了保存革命的根本利益,不得不牺牲局部利益,暂时对敌人进行妥协。这种妥协则是允许的。因为这不是无原则妥协,而是有原则的妥协。”(注:萧致治:《黄兴评传》第224~225页,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还举了俄国十月革命后,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对德奥集团妥协,与抗日战争初期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达成妥协,联合抗日为证。说明这类妥协是必要的,不宜否定。
民国元年的南北议和与对袁妥协,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妥协呢?衡情论理,应该是一种有原则的妥协,不是无原则的投降。因为在南北议和时,黄兴等人始终坚持民主共和原则,“非共和政体不可”。(注:南北代表会议问答速记录》,《辛亥革命》资料丛刊(八),第8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愿将大总统位置让与袁世凯,同样始终是以袁能否接受共和原则为转移。只有袁接受共和原则,才举他为大总统,否则就要坚决打倒他。黄兴等人明知袁氏有野心,为什么还是竭力争取他反正?实在是形势所逼。黄兴本想领军北伐,直捣黄龙,一举把清朝反动势力消灭。无奈当时革命力量有限,无论军力与财力都不可能一举把反动势力消灭。何况,袁世凯与清廷还有深刻矛盾。如能争取他反正,清朝专制统治就可推翻,民主共和制就可顺利建成。否则胜负是很难预测的,弄得不好,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丧失。诚如当时黄兴私下对人说的,“袁世凯是一个奸黠狡诈、敢作敢为的人,如能满足其欲望,他对清室是无所顾惜的;否则,他也可以象曾国藩替清室出力把太平天国搞垮一样来搞垮革命。只要他肯推翻清室,把尚未光复的半壁河山奉还汉族,我们给他一个民选的总统,任期不过数年,可使战争早停,人民早过太平日子,岂不甚好。如果不然,他会是我们的敌人,如不能战胜他,我们不仅得不到整个中国,连现在光复的土地还会失去也未可知。”(注:李书城:《辛亥革命后黄克强先生的革命活动》,《辛亥革命回忆录》第200页,中华书局1961年。)类似的话孙中山也说过。他说:“谓袁世凯不可信,诚然,但我因而利用之,使推翻二百六十余年贵族专制之满州,则贤于用兵十万”。(注:孙中山:《与胡汉民廖仲凯的谈话》,《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69页。)有鉴于此,革命党人既无力单独使革命取得最后胜利,那么,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力量,包括江浙立宪派以至袁世凯,组成最广泛的反清统一阵线,最大限度地孤立清室势力,就是一种当时切实可行的战略。正是革命党人采取了这种方略,才使清朝统治得以推翻,民主共和得以实现。否则,后果如何,是很难逆料的。也正如孙中山后来说过的:“局外人不察,多怪弟之退让。然弟不退让,则求今日之假共和,犹未可得也。”(注:孙中山:《致邓泽如函》二件,《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126页,中华书局,1984年。)
应该说,当时通过南北议和与对袁世凯妥协,结束清朝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国家,不失为一种较佳选择。革命党人的错误不在于应不应该南北议和,而在于争取袁世凯的同时,没有努力扩充实力,把维护共和放在不断扩充自身的实力上,而是错误地以为,只要袁世凯口头宣誓效忠共和,就万事大吉。这是一个深刻的历史教训。
最后要澄清的是:对袁妥协问题,孙黄之间是否存在分歧?孙中山是否反对南北议和与对袁妥协。关于南北议和,孙中山在回国前就曾表示过,“以和平手段促中国进步,实为吾党本愿。”(注:孙中山:《与巴黎〈巴黎日报〉记者的谈话》(1911年11月21-23日间),《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62页。)表明孙中山自始就不反对和谈。后来回国当了大总统的第二天,就电告南方议和代表伍廷芳,“请每日将议和事详细电知。”(注:孙中山:《致伍廷芳电》(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6页。)以后,南北议和中通过协商所达成的各项协议,都是孙中山亲自审定的。由此可见,断言孙中山反对议和,反对与袁妥协,主张用武力解决是不符事实真相的。用武力解决的愿望,不但孙中山有,黄兴同样有。但没有实力,愿望无法实现,最后不得不走现实的道路。有些人常以“革命之目的不达,无和议之可言也”一语为依据,来说明孙中山反对和议。其实,这句话是孙中山在六七年后写的回忆录《有志竟成》中说的,不足为据。核查当时刊诸报端的记载,孙中山说的是:“革命不在金钱,而全在热心。吾此次回国,未带金钱,所带者精神而已。”(注:孙中山:《与上海〈大陆报〉主笔的谈话》,《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73页。)并没有后来说的那两句话。因此,在南北议和与袁妥协上,在孙中山与黄兴之间强行划线,声言孙坚持革命,黄兴主张妥协,是缺乏历史根据的。
三、如何评价黄兴与“二次革命”
1913年3月,宋教仁被袁世凯派人刺杀,袁世凯的反革命面貌大白于世。如何对付已经窃夺大权的袁世凯,成为当时人们关注的焦点。当时革命党人内部议论纷纷:有的主张以暗杀对暗杀,有的主张诉诸法律,有的提出武力讨伐,还有的倾向多管齐下,并行不悖。一时未能形成统一意见,本属正常现象。但若干年后,逐渐形成颇具影响的观点,即:孙中山主张武力讨袁,黄兴坚持法律解决,以致时机坐失,导致二次革命失败。这种观点,在一段时期内几乎成为定论。关于孙中山是否一开始就主张武力讨袁,俞辛焞根据日本的档案资料作了细致考证,有力地表明宋案后孙中山的反袁策略,经历了6次转变,并非一贯主张武力讨袁。(注:俞辛焞:《二次革命时期孙中山的反袁策略与日本关系》,《历史研究》1988年第1期。)石彦陶也曾著文,论证了宋案后孙中山并非一贯主张武力讨袁。因此,形成传统的孙中山一贯主张武力讨袁的说法是不确切的。
同样,宋案后黄兴在反袁策略上也作过多种考虑,并非一贯坚持法律解决。首先是鉴于袁世凯刺杀宋教仁,用的乃暗杀手段,因此主张以暗杀对暗杀,“以其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注:黄兴:《复孙中山书》(1914年6月2日),《黄兴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357~358页。)其次,曾就武力讨袁,与孙中山分电湖南、广东都督征求意见,并派遣李书城、李根源、张孝准、石陶钧赴南京发动第八师准备出兵讨袁,还派谭心休赴滇,约蔡锷同时起兵,派田桐赴湖北部署讨袁军事。但得到的回复都是不同意立劾兴师讨袁,表明黄兴对武力讨袁是作过多种努力的;第三,孙中山冀图联日倒袁,黄兴也曾与日本军部及财界联系,争取日本军界的支持,希望日本财界给讨袁提供贷款。还准备亲自赴日,与军部、财界接洽,力争得到日方支持;第四,通过国会弹劾,罢免袁世凯,选举黎元洪当总统。由于当时国会即将正式召开,黄兴和孙中山都主张,国会正式开幕,第一项即弹劾袁世凯,将其罢免,选举黎元洪继任大总统。最后是诉诸法律解决。他认为中国已是民主国家,法律并非毫无效力。有的感于在袁氏控制下,“北京法庭陷入行政盘涡之中,正当裁判,无由而得,”(注:上海《民立报》1913年4月30日。)故建议在上海组织特别法庭,票传主谋赵秉钧归案候审。由此可见,法律解决只是黄兴解决宋案的方式之一,声言黄兴纯主法律解决、坚持法律解决等等,都是站不住脚的。
论者或许认为,当时中国是一个法律不健全的国家,袁世凯又掌握着军政大权,想依法律解决,无异痴人说梦。这话不无道理。但也应该看到,公道自在人心。从法理上讲,在民主法制国家,通过法律解决,是一条正确的途径。即使当时法制观念不强,似也应该不断实践,增强人们法制观念。当然,在当时情势下,依靠法律想制服袁世凯是不可能的;但也诚如黄兴所言,“法律并非毫无效力”:一可通过法律审判,将袁的罪行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二可把袁氏罪状公之于众,使天下人共见共闻,转变国人看法,激起国人的公愤,争取舆论的支持;三是先礼后兵,通过法律无法解决,再诉之武力,有礼有节,正可显示革命党人的公正无私。
至于武力讨伐和法律解决的是非,谭人凤早就认为是“空论”或“迂谈”,主张派遣使节前往湘、粤、滇省,动员宣布独立,然后令各省响应,“同兴问罪之师,以至仁伐至不仁。”(注:谭人凤:《石叟版词叙录》,石芳勤编:《谭人凤集》第413页,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吴相湘认为,谭人凤的主张,同样是“空论”。因为“粤滇湘三督已再三电孙中山无力出兵,何从来武力以讨贼!”(注:吴相湘:《孙逸仙先生传》下册,第1182页,台北远东图书公司1982年版。)这些看法不无道理。说到底,还是一个阶级力量对比问题。当时封建的根基未动,袁世凯又得到帝国主义的支持,无论军力、财力以及政治经验,袁氏显然处于优势;革命党人由于此时已经分化,加上内部意见不一,实力明显不是敌手。诚如方志钦曾指出的,“二次革命的失败,是早就注定了的,倒不是黄兴个人的责任。革命派自南京临时政府夭折以来,手中一无政权,二少军队,三无组织(同盟会已瓦解),四无群众,焉得不败。”(注:方志钦:《论孙中山和黄兴的关系》,《辛亥革命史丛书》第1辑,中华书局,1980年。第34页。)当时的最佳选择,应是认清形势,积极培植自身实力,努力改变力量对比,逐步使自身力量强大到足以制服袁氏,并不断揭露袁氏的阴谋诡计和独裁野心,使之失去一切支持,待时机成熟,推倒袁氏反动统治,将可水到渠成。
四、如何评价黄兴拒绝加入中华革命党
二次革命失败以后,孙中山总结经验教训,把失败归咎于党员不听他的话,使他的主张得不到贯彻,决心要建立一个一切听从他指挥的中华革命党,要求党员要无条件地“附从孙先生再革命”,(注:邵元冲口述:《中华革命党史略》,《革命文献》第5辑,第100页。)同时要按手印、宣誓效忠孙中山个人。黄兴则认为,二次革命的失败,“乃正义为金钱、权力一时所摧毁,非真正之失败”,相信革命党人会最后取胜。主张继续维持国民党,“加以整理,力求扩充。”(注:李根源:《雪生年录》卷2,1929年线装本,第9页。)他对孙中山规定加入中华革命党,要宣誓附从孙中山一人革命,并要盖手印,很不以为然,因此拒绝加入。如何评价黄兴拒绝加入中华革命党?一种意见认为:组织路线是服从政治路线的,黄兴“随着他革命意志的衰退,在组织上也走上了分裂的道路。”(注:金冲及等:《论黄兴》,《历史研究》1963年第3期,第25页。)另一种意见认为,孙黄在组党上的分歧,是按什么样原则建党治党的分歧。孙中山规定全体党员必须“附从”他革命,“服从”他的命令,不得有任何异议,“这里没有什么民主、平等、自由可言,黄兴等人不加入中华革命党也就不足为奇了。”并且指出:“如果只服从领袖个人,抛开整个组织,领袖驾临于组织之上,那就完全背离了资产阶级的民主法治原则,变成领袖专制独裁,使党丧失了资产阶级性质。”(注:侯宜杰:《论黄兴不入中华革命党》,《黄兴研究文集》第190~191页,《近代史研究》杂志社,1994年。)
笔者认为,后一种意见从建立资产阶级政党角度立论,认为黄兴拒绝加入中华革命党理所当然,是有道理的。长期以来,在评论辛亥革命人物中,常常以孙中山划线,不分是非黑白,凡孙中山所作所为都是正确的,不同意孙中山的意见,正确的意见也是错误的。要正确评论黄兴拒绝加入中华革命党的是非,必须清除这种正统观念。孙中山要建立服从他一个人的中华革命党,从他的主观上来说,是希望新建的中华革命党有很强战斗力。但他把自己驾临于党之上,甚至公开宣称:“你们许多不懂得,见识亦有限,应该盲从我”,除我之外,“无革命导师”,“再举革命,非我不行。”(注:居正:《中华革命党时代的回忆》,罗福惠等编:《居正文集》第207页,华中师大出版1989年。)俨然在以老子天下第一自居。这显然违背了资产阶级民主政党的基本原则。黄兴曾经通过面谈、书信和托人传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规劝,希望他改进,指出他这样做是在“反对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义,”“徒以人为治,慕袁氏之所为”;(注:黄兴:《复孙中山书》(1914年6月2日),《黄兴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357~358页。)而把党员按入党先后分成三等,则是“以权利相号召”;(注:黄兴:《复孙中山书》(1914年6月2日),《黄兴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357~358页。)“硬要在誓约上打指印,这等于犯罪的人写供词一样,两者都违背平等自由精神。”(注:黄一欧:《护国运动见闻杂忆》,《黄兴年谱长编》第428页,中华书局1991年。)黄兴提出的劝告,义正词严,十分正确。而孙中山拒不接受。对此,曾经苦心在黄孙之间调解的宫崎寅藏也说:“孙、黄之争为主义之争。从根本上说,感情亦夹杂其间。对此事,我们认为是孙不好。”(注:《宫崎滔天氏之谈·续》,《黄兴在日活动秘录》第146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所以,责任完全不在黄兴。
黄兴坚持自己正确的意见,拒绝加入中华革命党,体现了黄兴有很强的原则性。黄兴平时待人宽厚,对个人恩怨很少计较,由于这是涉及到建党原则问题,他寸步不让,表明他是以革命利益为重,决不屈就。更可贵的是,黄兴虽不同意孙中山错误的建党原则,仍然很尊重孙中山,奉孙中山为领袖,而且为了减少矛盾,自己远走美国,并不另立组织,两年以后,由于黄兴能正确处理,孙中山也能大度为怀,终能善始善终。这是很可贵的。如果以黄兴拒绝加入中华革命党,而把责任归之黄兴,并扣上走分裂道路的帽子,是很不公平的。公平的结论应是:“黄兴与孙中山在中华革命党问题上的争论,不是意气之争,而是原则之争,民主与独裁之争,法治与人治之争……黄兴主张建立真正的资产阶级政党,抵制孙中山的错误主张,不加入中华革命党,是无可非议的,正确的。孙黄当时分手,责任在孙不在黄。不分是非,以人划线,把坚持真理当作谬误去批判,给黄兴扣上分裂和右派两大政治帽子,非但极不公允,而且十分错误。”(注:侯宜杰:《论黄兴不入中华革命党》,《黄兴研究文集》第199~200页,《近代史研究》杂志社,1994年。)
五、如何评价黄兴与护国运动
护国运动,是革命党人和袁世凯的一场生死斗争。这场斗争决定着中华民国的存亡。黄兴对待这场关系共和民国命运的斗争究竟如何呢?有一种意见认为:黄兴“虽然也进行了一些反袁宣传,但始终没有归国直接从事反袁斗争。”(注:金冲及等:《论黄兴》,《历史研究》1963年第3期,第25页。)按照这种说法,黄兴除做了一些反袁宣传外,似乎没有做什么工作,作用不大。其实并非如此。他之所以迟迟不回国,实是有更深远的考虑。1916年1月4日,黄在《复袁丕昕书》中说:“兴义当归国,效力战场。惟今欧战方酣,不暇顾及东亚,能为我助以抗制日人之侵入者,厥为美国。势不得不暂留此,以与美国政界接洽,或为将来财政之一助。蔡君军事优长,亦负众望,指挥如意,所可断言。且自袁贼乱国以来,一般士夫以权利相尚,即民党之铮铮者亦侈言之,恶德相沿,成为习气。若不改革,国必大乱,不可底止。兴屡与国人相勖,见义而不谋利,明道而计功。兴所以不急急求归者,亦在此也。又目前经济奇绌,不能成行,缘发难前,将所有旅费,并罗贷他款(不偿还不能动身)以汇归也。”(注:黄兴:《复彭丕昕书》,《黄兴集》第423页。)据此,黄兴没有早日回国,实是权衡全局,有多种考虑:一是当时西方列强都忙于在欧洲战场上厮杀,在外交上能支持中国,在财政上能援助中国,抗制日本入侵的只有美国,故想利用留美之便,争取美国对护国反袁运动的支持;二是护国运动的领导工作在国内已有智勇双全、深孚众望的蔡锷主持,指挥定可如意,他晚一点回国,对护国斗争不会有重大影响;三是自从袁世凯窃国以来,官场争权夺利,相习成风。革命党人也是如此。他认为长此下去,国必大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愿以身作则,为天下倡;四是他已把所有的钱,包括旅费与贷款,都已汇寄国内,支援发动护国战争,马上回国,经济上也有困难。由此可见,他没有及时回国,并不是故意拖延,而是有深层用意与经济困难。
不过,他没有及时回国,不能就说他没有为护国效力。实际上,他对护国运动和“二次革命”大不一样,其态度是很积极和坚决的。他对于护国运动,至少在四个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
1.揭露袁氏罪恶,开展反袁宣传。袁氏一生,阴险狡诈,许多人曾受其蒙蔽。不彻底揭露袁氏罪恶,就不能动员人民,推翻袁氏反动统治。黄兴从1914年一登上美国领土起,就表示“此行务将袁氏罪状节节宣布,使世界各国皆知袁氏当国一日,即乱国一日,欲保东亚之平和,非先去袁氏不可。”(注:黄兴:《致萱野长知书》,《黄兴集》第383页。)留美期间,他作过多次讲演,淋漓尽致地揭露了袁氏一生的罪行,为反袁造了很好的舆论。他还通过其他方式揭露袁氏反动卖国的种种罪恶,设法阻止美国借款给袁世凯。
2.团结反袁力量,努力扩大反袁队伍。袁世凯自从1912年继任大总统以来,到处安插亲信,培植自身势力,其爪牙遍布全国。要推翻他,迫切需要组织广泛的反袁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才有望取得胜利。黄兴利用自己的地位和作用,在团结反袁力量上曾发挥了巨大作用。比如,蔡锷顺利到达云南,就是由黄兴精心安排的。另外社会名流支持讨袁,也有他的作用。特别是争取陆荣廷投入护国讨袁斗争,对促进护国运动的胜利,起了非常巨大作用。他还以投书形式,在美国《费城新闻》上发表长5000字的长函,又致函驻北京各国使节,驳斥了外人为袁氏帝制辩护的论据,表达了中国人民讨袁到底的决心。所有这些,对于争取国内外人民投身与支持护国运动,都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3.筹款购械,支持护国战争。发动护国战争,械饷两项,缺一不可。在这方面,黄兴为支援战争,也尽了最大的努力。黄兴到美国后,他的反袁讲演极大地鼓舞了华侨的积极性,“捐款者较前尤为踊跃,即金山一埠,闻一日可筹美金千余元,较之武昌起义时尤盛。”(注:《同人报告书》,《黄兴集》第385页。)袁世凯宣布实行帝制,他立即在美洲华侨中发启筹款,随集随汇。为了解决张孝准等护送蔡锷入滇费用,竟然将“仅少(有)之旅费汇归”,以济燃眉之急。(注:黄兴:《致张孝准书》,《黄兴集》第410~411页。)他又嘱谭人凤、周震鳞等赴南洋筹款,支援云南起义。云南起义之后,李根源向日本接洽借款200万元作了军事经费。日方提出需黄兴担保。黄兴立即委派张孝准代签,终于很快达成协议。由于有这笔贷款,南方统一的军政府才得成立,李烈钧的护国第二军才得顺利进入广东。其在护国斗争中的作用,不言自明。
4.筹划讨袁事宜,力主反袁到底。黄兴尽管回国较晚,但对国内讨袁运动一直十分关注。在每个关键时刻,他都积极出谋划策,对推进护国运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袁世凯帝制运动发生后,黄兴默察形势,认为战争已不可免,需要抓紧时机,乃于1915年11月26日致书正在日本接送蔡锷的张孝准,对讨袁斗争提出了六点策略性意见。其第一点就是“发难须急,缓则狡袁用他种手段去其反对之势力后,更难着手”,第二点是“发难不必择地,即印兄(李根源)所主张之滇、粤均可”。(注:黄兴:《致张孝准书》,《黄兴集》第411页。)后来的事实表明,黄兴的意见是非常切合时宜的。这种策略上的成功,为护国战争的胜利奠下了良好的基础。护国运动发动之后,迅速得到全国响应,袁世凯成了孤家寡人,但仍然厚颜恋权,尽管于1916年3月被迫宣布取消帝制,却仍想当大总统。黄兴看透了袁氏的阴谋诡计,即致电唐绍仪等政界要人,严正指出:“不去袁逆,国难无已,望力阻调停,免贻后累。”(注:黄兴:《致张孝准书》,《黄兴集》第411页。)坚决反对与袁停战议和。5月9日,他从美国到达日本,立即发表声明,促袁退位。12日又通电全国,指出“元凶势穷,意仍负固,不除祸本,终是养痈,”必须“协力策进,贯彻主张,速去凶顽,共趋正轨。”[36]他的这种务将反袁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与立场,对把反袁斗争进行到底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黄兴在护国反袁中的巨大作用,知情人都是承认的。李根源说:“追维余等数年中旅居东京有所经营,皆赖黄克强先生之佽助,即此次返国,一切计划,多由克强先生所指授,而同人旅费,亦由克强先生出。”(注:李根源口述:《护国军始末谈》,云南省历史所等编:《护国文献》下,第660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85年。)钮永建也说:“洪宪之覆,克强实有发难指示之功,不可没也。”(注:钮永建:《〈黄兴信函〉题跋》,《近代史资料》总53号,第54页。)张继则说:“欧事研究会多克强旧属,计划讨袁,云南起义之发动最有力。”(注:张继:《回忆录》,台北国民党党史资料编委会:《革命先烈先进诗文选集》第5册,《张继选集》第50页,(台北)兴台印刷厂1965年。)这些都表明,黄兴虽然回国较晚,他对护国讨袁的贡献仍然相当巨大,决不宜低估。
回顾20世纪后50年的黄兴研究,前段30年令人难以满意;后段20年成果累累,在黄兴的研究历史上,堪称进入了繁荣昌盛时期。展阅成果,虽然比较满意,但也仍有不足之处。比如,黄兴与华侨尚很少涉及;黄兴在美国居留近两年,黄兴与美国也尚无专论;黄兴一生,很重视法治,他的法治思想与主张,也几乎没人专门评论;黄兴宽厚待人,人缘很好,他与不少重要人物的关系,至今仍是空白。凡此等等,只有留到21世纪来完成。
21世纪的头一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一本《黄兴集外集》,收录了《黄兴集》未收录的474篇黄兴遗文,计33万字,可以说,为进一步开展黄兴研究提供了一个便利条件;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拙著《黄兴评传》,计40.8万字,是所有黄兴传记中篇幅最大的一本,较好地汇总了20世纪中外学者研究黄兴的成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黄兴一生作了近乎历史实际的评述,为进一步研究开了个头。今后对黄兴的研究,仍可从广度与深度两个方面着力。在广度方面,凡未涉及的研究课题,都可努力进行开拓;深度方面,凡前人研究过的课题,仍可重新审视,发掘新资料,从新的视角、新的认识着力研究,把研究继续深入下去。期望在21世纪取得更丰硕、水平更高的新成果,为黄兴研究作出新贡献。
标签:黄兴论文; 中华革命党论文; 中国近代史论文; 共和元年论文; 共和时代论文; 孙中山全集论文; 袁世凯论文; 辛亥革命论文; 孙中山论文; 历史研究论文; 法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