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立互补思维的逻辑轨迹_对立统一论文

论对立互补思维的逻辑轨迹_对立统一论文

论对立互补思维的逻辑行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立论文,行程论文,逻辑论文,思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摘要】 对立互补思维作为一种以把握事物的对立统一为目标的思维方式,从其逻辑行程来看,包括确立思维对象——把握多种差异——探索两极对立——实行对立互补——达到新的飞跃这样五个基本环节。五个环节的演进,可以看作是对立互补思维的基本操作规程,但不可对其作机械的理解,在复杂的思维过程中,常常存在着交叉回环的现象。

对立互补思维就是以把握思维对象的对立统一为目标的思维过程。自觉地遵循这样的过程思考和研究问题,就成为善于把握对象的对立因素,将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加以思考,从而达到对立统一认识的思维方式。以把握思维对象的对立统一(即客观矛盾)为目标,意味着研究对立互补思维须以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为基础和前提。无疑,对立互补思维方式,是客观的对立统一结构的一种反映形式。然而,对立互补又是一种特殊的思维行程,具有对立统一规律所不能包含的特有本质。把握对立统一,只是对立互补的目标或结果形态;而达到这种目标的思维行程,有着本身的特殊机理,具有相对独立于对立统一规律的独特研究价值。然而,由于受本体论与认识论机械割裂的传统哲学体系框架的束缚和影响,这种特殊的过程机理的研究长期为学术界所忽视。本文试图联系现代科学发展,初步刻划和探讨对立互补思维基本的逻辑行程。

从思维的完整过程来看,对立互补思维的逻辑行程经历五个基本环节:

1.确立思维对象

任何一个具体的对立互补思维过程,都是就某种对象而进行的,因而思维对象的确立,是对立互补思维的出发点或初始环节。本环节主要包括两个要素:一是确立对象的存在,二是确立研究方向或思维指向。

对象的存在,在日常思维看来,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作为科学性思维的起点,思维对象之存在性的确立,则有严格要求:一要确定对象在某种层次上的实存性(如光和偶数就不能在同一层意义上理解其实存性);二要以某种方式给出对象的定义或界说,把握对象的领域,使之能与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用思辨哲学的语言说,就是要在与其他对象的区别中把握此对象的自身同一。诚然,对象存在性的确立首先是为了满足形式逻辑基本法则的要求,形成思维的一种“逻辑点”,从而可以考察某些属性是否属于此对象,某些规律对它是否成立。然而,作为对立互补思维的起点,必须把握其多方面的相对性:

第一,对象存在性的确立都是相对于已有的知识基础而言的。这不仅表现于任何对象界说均须运用先行知识,而且表现于不同层次对象的实在性标准具有相对性。有些对象的实在性是显然的,而有些对象则不同,需要制定有关存在性的标准。比如就物理学领域而言,机械力及热光电磁等对象的实在性,是人的知觉可以直接把握的;而微观和宇观对象的实在性,则须诉诸各种检验标准。由于实在标准的相对性,使某些对象的实存性长期存在争议,这种争议在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的精神现象领域更为常见,比如灵感现象的实存性,只是在近来随着人们对创造性思维方式的愈益关注,随着现代生理学的实验证实,才得到普遍确认,成为科学性思考的对象。

第二,这种确定都是相对于一定范围的对象而言。思维对象既可以是单独对象,也可以是一类对象,还可以是某一对象系统;既可以是人们在实践和认识长期发展中自然形成的对象,也可以是科学家在一定的科学背景下自觉地概括出来的对象。如“协同现象”便是德国科学家赫尔曼·哈肯在现代系统科学的知识背景下,从许多不同领域概括出来的一类对象:它们是由许多子系统相互作用而构成的开放系统,当外界控制参量达到一定的阈值(临界点)时,系统从混沌无序状态变为有充分组织性的宏观有序状态。这类自组现象就构成协同学的研究对象。

对象存在性之确立的相对性,也说明了对立互补性思维将之作为逻辑起点的必要性。因为在思维过程中,经常需要回到起点考虑问题,或者重新确定某种对象的范围(如牛顿力学适用范围的重新界定),或者根据新的知识重新定义(如光由理解为一种机械波到确定为一种电磁波);或修改实存性标准(如物理学中对微观客体的实存性标准的修改)乃至否定对象的实存性(如“以太”之存在性的否定)。

确立研究方向,也是思维的起点因素。必须明确思维要达到什么目的,解决什么问题,从而明确考察对象的切入视角,否则搜集、整理来自对象的复杂信息便无从谈起。就认知型思维而言,其研究方向一般说来即为把握一定领域对象的规律性,其领域随实践和认识发展所提出的要求而确定。例如,协同学的研究方向,就是要把握协同现象之所以形成的一般机理。就决策型思维而言,其研究方向就是指一定的决策目标。研究方向的确立,同样具有一定的相对性,经常需要回到出发点给予重新考虑。

思维对象之确立,用黑格尔的话说,尚属知性思维的“抽象同一性”认识。但是,它作为对立互补思维的起点环节,是以达到具体同一性认识,即把握对象诸因素的有机统一为目标的,因而它向下一个环节的前进是自然而然的。

2.把握多种差异

对立互补思维的起点环节,要求人们在区别中把握对象的自身同一,那里的区别是就此对象与其他对象的差别而言;在对立互补思维的第二环节上所要把握的差异,则主要是指对象的内部差异,必要时也包括此对象在与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中涉及的相关现象之差异。

显然,对象的差异可以从多种不同角度加以考察,是无限多样的。尤其现代科学研究的对象,往往是极为复杂的巨大系统。如协同学的研究对象一般都是多自由度耦合和非平衡随机演化系统,多由数量极为庞大的子系统通过复杂的网络式耦合和非线性相互作用而构成。例如在它所考察的热力学体系中,每个分子运动既取决于本身的初始运动状态,同时还取决于其他分子对它的作用。而单个分子运动本身的形式就有平动、转动乃至推动,需要几个自由度来决定它,因而整个系统所具有的自由度总数,还要比系统包含的子系统的数目大得多。面对这样的对象,任何具体的思维过程所能把握的,只能是在一定条件下对象所显现出来的一小部分差异。因而,把握差异的多样性,增大差异信息量,就成为此环节的逻辑要求。不过,不能简单地认为差异信息量越大越好,而应在必要的限度内收集与研究方向相关的有关价值信息。以灵感发生机制的探索为例:当灵感作为思维对象在现代形态上得以确立之后,进而便应把握其各种相关差异。首先是类型上的差异:从灵感发生系统中触发信息的来源来看,人们可以发现思想点化、原型启示、形象体现、情景感受、无意遐想、潜知闪现、创造性梦幻等诸多类型之间的诸多区别;从灵感主体的职业方面,也可以看到灵感在艺术家那里与在科学家、发明家那里的表现也有诸多不同。其次是灵感内部结构上的差异:旧有王国维等人的三境界说,今有现代学者关于灵感发生阶段的区分,而现代脑科学、心理学、生理学等学科也从不同角度提示出其多方面的不同……。既然对象本身的差异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则差异的把握也应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就一个具体的思维过程而言,不仅要研究思维对象本身的差异,也必须注意研究以往有关该对象的各种理论之间的差异,理论的差异往往是对象实际差异的表现。

对象的多种差异的把握,为向对立互补思维的下一个环节的过渡提供了基础和可能。

3.探索两极对立

各种差异的多角度把握,显示出思维对象之多因素、多环节、多联系、多层次的复杂系统的本来面目。对立互补思维规范在本环节上所要求人们的,是善于在众多的差异中把握对立的两极。

从对象的千差万别中找到两极对立的必然性,根源于对象的对立统一结构。不管多么复杂的对象,其众多的差异总是以一系列两极对立为枢纽或主干的。再以灵感的探讨为例:在类型差异中,人们经过分析认识到,多种多样的触发类型实际上分为两个对立的方面,一是由外界偶然机遇所触发,二是由灵感主体内部某种积淀意识所引起,由此形成外界与内部的两极性把握;在灵感的内部结构差异方面,对各境界或阶段的不同特征的分析,表明灵感的整体结构实际上可归结为“众里寻她千百度”的有意追求和“蓦然回首”的无意收获的两极对立;从这些两极的每一方又可探寻它们自身的两极结构,如在无意收获方面,又可以在多样的表现形式中发现一种两极结构——同向收获和异向收获,前者指与灵感主体所要解决的课题相同方向的收获,后者指与其所要解决的课题不同方向的收获。如同对象的差异往往表现为关于对象的理论的差异一样,在有关同一对象的呈现着诸多差异的理论中,也往往表现出两极趋向。对于理论的两极性的探索,是把握对象的两极性的重要途径。

两极对立的多层次性,根源于对象差异的多层次性。但在两极对立的层次系列的探索中,最关键的步骤是找到一对或几对就所研究问题而言带有根本性的对立面。哈肯之所以能在纷乱的头绪中找到解决协同问题的途径,在很大程度上乃得益于他所具有的在差异中探索两极对立的素质。他从多种角度分析协同现象的特性,力求区分开本质因素和非本质因素,必然因素和偶然因素,确定性因素和非确定性因素……。经过这样的反复探索,他才颖悟到问题的根本。通过分析系统中不同状态变量达到远离平衡态的临界点处的情况,哈肯发现,这些状态变量可分成两类:一类变量阻尼大,衰减快,寿命短,对系统结构进化的总体进程影响不大,这种变量占绝大多数;另一类变量则是临界无阻尼,无衰减,寿命长,这种变量虽然只有一个或几个,却主宰着系统演化的总体进程,决定着演化结果的结构和功能。这两类变量始终处于相互作用之中。正是通过这对根本性对立面,哈肯把握了理解协同现象的钥匙。哈肯的研究过程表明,在从差异探索对立的过程中,辩证法的对偶范畴可以起导引作用。在灵感的研究中,必然和偶然、连续与非连续这两对范畴也发挥了重要功用:灵感的出现一般被视为偶然的、非连续的现象,而这两对范畴的辩证关联导引人们去发现其必然的、连续的方面,由此形成诸多两极性认识。

对立面本身的类型的区分和把握,也是探索两极对立的重要方面,除了对象本身的对立与理论的对立的区别,还可作多种划分。比如从对象本身说来,还可区分为实体对立、性质对立和关系对立。然而无论如何区分,在思维的对象世界之中,“所有的两极对立,总是决定于相互对立的两极的相互作用,这两极的分离和对立,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联系之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94页)因此,循着对立互补思维的总方向,必然要求从本环节进到下一环节。

4.实行对立互补

本环节是对立互补思维过程的核心环节。实行对立互补,就是要把上一环节所发现的对立以各种不同方式给予互补性把握,力求找到对立面之间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相互贯通或相互转化的内在机制。用马克思、列宁的话说,就是要“从各种规定的对立出发”,“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从而达到对于思维对象之对立统一(客观矛盾)的正确把握。

既然对立互补思维在此环节上要把握客观矛盾,那么唯物主义辩证法所揭示的有关客观矛盾的诸多原理,诸如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原理等,都有重大的示向性、指导性意义。

哈肯在协同学研究中对于所发现对立的处理,也是实行对立互补的一个范例。他在考察慢变量与快变量之间役使与伺服、竞争与合作、控制与反馈等多方面相互作用中认识到,由于慢变量在系统结构进化中处于主导地位,只要能求出某一协同现象中的慢变量(在有两个以上慢变量的系统中,还须着重把握它们之间的协同和竞争机制),也就把握了系统行为的根本因素。因而,哈肯将慢变量视为表示系统有序程度的序参量,并给出了求解序参量的方法,由此抓住了理解协同现象整体效应的主动脉。同时,哈肯又始终在两种变量的相互作用中考虑问题。他阐明,当系统达到某种不稳定状态时,正由于快变量的非线性反馈作用,才能使系统达到新的稳定平衡的位置。如果原来的稳定状态是一个无序状态,那末这个新的稳定状态就意味着有序的产生和形成;如果原来的稳定状态已经是一个有序状态,那末新的稳定状态就意味着更新的有序状态的出现。伴随着这种有序结构的产生和发展,两类变量的相互作用表现出一种协同运动,从而在宏观上表现为系统的自组织现象。这说明,系统从无序到有序,从旧的有序到新的有序的进化,皆由于系统内部矛盾运动的作用。事实证明,面对当代科学研究的复杂大系统,更需要对立互补的辩证智慧。

此环节与上一环节的程序先后,应作灵活的把握,不能将之理解为需要等到关于对象的各层次各方面的对立都予以掌握之后,再来施行对立互补,这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可能的。而且某些方面的对立,须待认识发展到一定阶段才能得以揭示。惯性系与非惯性系之间的对立,在狭义相对论创立之后才凸显出来;波动性和粒子性的对立,曾经被当作场与实物对立的一种因素来把握,只是随着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科学实验的进步,才发现它们也表现为同一客体的两种相对立的属性。不过,在上一环节上应根据需要尽可能把握思维对象的多种多样的对立,从而比较容易显现出具有根本意义的对立;一旦发现根本性对立并给予统一性把握,对于解决问题就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灵感学研究中,已有许多学者将众多的对立统摄于潜意识与显意识这一根本性对立,并致力于探索二者在灵感发生过程中的具体统一机制。尽管这种探索还是初步的,但其思维方法无疑是正确的。

从对立互补的施行到切实把握对象的对立统一结构,也要经过反复探究的过程,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经过与已备知识的有机结合和实践检验,关于对象的对立统一性认识才得以确立,才能达到对客观矛盾的切实把握。

5.达到新的飞跃

关于对象的对立统一结构的把握,已经达到了对立互补思维的基本目标,但其使命尚未完成。关于客观矛盾的辩证把握,特别是对于根本性的客观矛盾的把握,往往导致认识的突破,以此为基点进一步思考,可以形成有关对象的新的规律性认识或有关决策的新的可行性认识;而多对或一系列客观矛盾的把握,则为把握复杂对象的有机整体提供了枢纽性线索。《资本论》对于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揭示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把握,为此提供了一个严整的范例;运动与静止的对立统一之于广义相对论,波粒二象性统一之于量子力学,快变量与慢变量的统一之于协同学,都是现代科学对这种作用的有力证明,毛泽东的《论持久战》等著作,则是运用对立互补思维作出正确的决策分析的典范。

以上五个环节,便是对立互补思维一般行程的完整勾画。显而易见,这五个环节与黑格尔的“同一——差异——对立——矛盾——根据”有着本质对应关系,但剔去了其唯心主义谬误,消除了牵强附会的概念推演。这五个环节的演进,可以看作对立互补思维的基本的逻辑行程或操作程序,任一对立互补思维的成果,都必然是经过五个环节而达到的。但是,不可将这里的程序理解为严格机械的程序,它只是显示了对立互补思维过程的基本机理或基本思路。在具体的思维过程中,特别是关于复杂对象的思维过程中,各环节之间会出现许多交叉回环现象。既然对立互补思维的目标在于把握客观矛盾,并由此去把握对象的有机整体性,那末,思维结果能否符合或接近于客观实际(通过实践检验),是一个对立互补思维过程是否相对完成的标志。如果思维结果与实际不符,就要回溯到各个环节中去,检查是在哪里出了问题。用信息论的语言来说,这个过程是对直接或间接地从对象所获得的信息给予识别、提炼、加工、处理和利用的过程,就自觉的对立互补思维而言,其各个环节的交叉回环现象,从总体上可概括为一种负反馈调节机制。经反复调节使对立互补的结果得以确立,也就是一个对立互补思维过程的完结;而其认识成果又会以某种方式加入新的思维过程中去。

对五个基本环节的考察,清晰地显示了对立互补思维以把握客观矛盾为基本目标的过程机理;而唯物主义辩证法又告诉我们,许多客观矛盾本身也存在一个发生、发展乃至消亡的过程。这两个过程之间关系如何?对立互补思维的目标,自然也包括把握客观矛盾之动态机理,因而可以将它们视为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但是,不能把这里的“反映”理解为机械的一一对应关系。相反,对立互补思维总是从此类对象的较为成熟的形态出发,回溯性地揭示其形成发展的过程机制,以便预见其未来前景。诚然,对于互补性思维成果进行整体性系统把握的一种重要方式,就是将它们的逻辑顺序与对象客观矛盾形态发生发展的基本时间顺序相适应,从而形成客观进程的理论再建或重构;但这是就思维结果形态的整理而言,非指对立互补的逻辑程序而言。上面五个环节构成的程序作为辩证思维的独特进程,在对象世界中找不到直接的对应。

显然,对立互补思维逻辑行程的把握有助于回答某些西方学者对辩证思维的“两极化”的指责。应强调指出,避免简单的两极化思维,注意多维整合,正是对立互补思维的一项基本要求。这项要求主要包括两个因素:一要注意思维过程中的纵向结构整合,在众多的差异中探索出一系列两极对立并实行互补之后,应将互补的结果放回众多差异之中,阐发其整体性图景;在探索到根本对立并实行对立互补之后,要把互补结果与非根本对立的互补结果加以整合,把握各层次的客观矛盾的有机统一。二要注意横向结构整合,对多角度多方面对立互补的结果给予总体性把握。如前所述,哈肯在协同现象的众多差异和对立中抓住慢变量与快变量这一根本对立之后,就着重深入研究二者之间(以及慢变量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而暂时撇开了其他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然而,事情并未到此为止,哈肯在把握了决定系统演化的最本质的东西之后,便着力由此阐明协同现象的整体图景。哈肯说明,在超出临界点之后,慢变量在与快变量之间,与其他慢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中生发出一种统摄全局的场,由此建立起一种时空上的长程相关作用,在此主导和控制下,相互差异和对立的众多子系统或自由度又相互协调,统一合作,一方面服从慢变量的指令,另一方面又通过反馈回路反作用于慢变量,由此形成了全面性的协同作用。从而既说明了协同现象的主导机制,又描绘了系统的整体演化。可见,只有注意多维整合,才能充分发挥对立互补思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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