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利用邮寄、快递渠道贩运毒品案件的控制下交付
徐 灿
云南警官学院,云南 昆明 650000
摘 要: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采用邮递、快件渠道贩运毒品,公安机关在搜到毒品后,如果仅是简单地加以扣押,通常会使之成为“无主”货物。采取控制下交付手段,让邮件按既定计划流转并对其严格监控,能促使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暴露出来,从而获得破获此类案子的最好效果。
关键词: 控制下交付;邮件;毒品
控制下交付作为一种新的研究工具,是基于其涉及全球毒品犯罪日益严重的情况而存在。根据《八八国际禁毒公约》的文件来看,控制下交付是一项在一个国家或多个国家毒品管制机构的控制或监督下,允许毒品、疑似毒品以货物形式下运输、过境已进入国家领土进行的毒品交易。在毒品犯罪证据确凿,过程透明化的情况下,将贩毒人员一网打尽的侦查模式。控制下交付早已通过大量实践侦查手段证明,其对我国打击走私贩运违禁品犯罪有非常明显的实效,并且,被作为常用的侦查手段而实施在各大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
近几年来,随着毒品犯罪形态的逐步升级以及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的逐步增强,传统的运毒方式也逐渐发生演变,即由“人货同行”的运毒方法变为“人货分离”的方法。目前,从公安机关了解到的常见的“人货分离”形式主要有依靠货物托运渠道走私贩运和依靠邮寄、快递渠道寄送两种类型。本文主要以利用邮寄、快递渠道寄送毒品这种类型的案件为研究对象。
一、贩运毒品案件的特点与方式
利用邮递、快件渠道贩运毒品与依靠人力(马仔)贩运毒品相比,其具有成本低、利润大、风险小的特征,因其表现形式为“见货不见人”,犯罪分子只需要安全通过快递员检查这关,就可以保证“邮包”被寄出,避免海关的监督,确实做到“人毒分离”。
孟子见梁襄王。出,语人曰:“……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孰能一之?’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孰能与之?’对曰:‘……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诚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4](P207)
比如,我曾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苦苦支撑,直到有一天我读到陶行知有关“共同生活”的论述才恍然大悟,从而一直坚信“共同生活是最好的教育”。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对自己提出要求,长期坚持行动研究并创新产生新思想,提炼出新价值。我规划了我的“四课”——每天、每周、每月、每年必做的事,在“事上练”,不断记录、总结、提炼。实践提升为理论,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实践,最终过上幸福的班主任生活。
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分子经常想方设法地把毒品藏匿于各种“安全”的物品(可正常寄送的物品)中进行贩运,例如把毒品藏匿于书本封页或封底夹层、把毒品藏在包装用纸箱的夹层内、毒品藏匿于包装好的零食内、地毯藏毒等形式。2008年以来,广东及新疆的公安机关破获了多起使用地毯藏毒的案件,犯罪分子将高纯度海洛因藏匿于细长的塑料管内,然后把塑料管与绒线一同编进地毯,因地毯的做工精致,即使在X光机下也很难发现,藏毒方式极其隐蔽。
二、对利用邮寄、快件渠道寄送毒品案件的控制下交付
除此之外,还需要公安机关对查获的邮包进行勘验检查,着重提取包裹上遗留的指纹等痕迹物证,以便在发现发货人后通过指纹比对认定犯罪嫌疑人。
取经鉴定构建正确的质粒1 μL,转化大肠杆菌感受态BL21,挑取单菌落后按正常蛋白电泳鉴定的方法鉴定,具体参考张孝忠等[9]的操作方法。
(一)做好与相关快递行业的沟通配合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增大对邮件的检查力度,提高毒品的发现率
当发现邮件中藏匿有毒品后,要立即核对运单号,并对运单上的发货人和收件人开展调查。首先要查明是否确有其人。许多犯罪分子在填写运单时通常会使用假的身份和地址来逃避侦查。针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要善于利用快递公司的监控录像来发现发货人的特征信息。同时要与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取得配合,以便查证收件人的身份信息。核实完发货人与收件人的身份后,就要继续对其个人情况、社会工作关系、有无违法犯罪前科等内容开展核查,并快速采用技术侦查手段对其进行监督控制。然而实际案件中犯罪分子经常会雇佣或者委托他人替自己收取邮件,或者有些快递员为图省事直接将邮件放到门卫等代收地点,这些做法都会方便真正的收件人藏于幕后而逃避侦查,因此需要公安机关对收件人进行分析研判,核实其是否是该邮件真正的收件人,是否确与本案有关联。
目前,利用邮寄、快件渠道贩运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采取控制下交付手段是阻止这种贩运活动最有效的方式。因为这种类型的运毒方式是一种典型的“人货分离”方式,公安机关在发现毒品后,如果仅对“包裹”进行简单的扣押,通常会使之成为“无主”的货物,难以找到发件人和收件人,使得藏匿在后台的犯罪分子无法被抓获。而控制下交付是通过严密监控毒品,让“货物”按既定的规则进行流通,进而发现犯罪嫌疑人,破获毒品犯罪的一种手段,因此控制下交付是阻止此种贩运活动的最有用的方式。
(二)及时对案件中的发货人和收件人进行调查和控制
公安机关应与快递行业建立良好的长期协同合作的关系,成功地打击毒品犯罪活动需要情报信息给予支撑,而快递行业的工作人员是接收包裹的第一站,因此需要加大对邮件的检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毒品。这是进行控制下交付的前提条件。对此,公安机关要与相关快递部门达成共识,增强对快递公司的邮寄、速递业务职能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同时,需要要求这些部门安装必要的检查仪器设备和监控设备,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一些使用高科技手段检测发现毒品的培训,方便公安机关和快递公司及时发现有无犯罪分子在利用邮寄、快递渠道走私贩运毒品,从而为实施控制下交付提供线索。如果工作人员发现邮寄物品中藏匿有毒品,工作人员要进行妥当的处理,最大限度地在不惊动发货人的情况下及时报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及时控制住局面。
(三)公安机关对邮件进行严密控制,并亲自送至收件地
利用邮递、快件渠道贩运毒品案件的控制下交付行动通常都是公安机关在快递公司的协助配合下,直接押送带有毒品的邮件至收件地。为了不引起收件人的警觉,应该尽可能的恢复邮件的原包装形态并且确保邮件在正常的配送时间内送到了收件地。公安机关将邮件直接送达收件地址时,要遵守快递公司的递送规则,例如:在取得相关快递公司的配合下,利用快递公司的装备、车辆或者制服,由民警假扮成快递员,将隐藏有毒品的邮件送到收件人手中,收件人收取货物时的流程和手续也要符合快递公司的规定,从而使收件人不致察觉毒品已被查获。
公安机关在对此种类型案件实施控制下交付工作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四)联合相关部门使邮件的物流信息符合实际情况,警惕犯罪分子查询物流流转信息
熟悉网购的我们都知道,根据运单号我们就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快递的物流流转信息,同样利用邮递、快件渠道贩运毒品的犯罪嫌疑人也很有可能会通过互联网查询邮件的寄送情况,如若被公安机关查获的邮件在某地耽搁的时间比较久,没有按时到达中转站,互联网就会发布延迟信息,也就会引起犯罪分子的警觉,因此,需要公安机关提前做好应对举措,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将互联网上的物流流转信息进行更改,全盘考虑,避免漏洞。
“三哥,还坐在这里?家怕是有‘鬼子’来了,就连小孩子,‘鬼子’也要给打针,你看我把孩子抱出来,就是孩子病死也甘心,打针可不甘心。”
(五)制定严密的抓捕计划,遵守办案程序及时固定证据
控制下交付是通过控制毒品来发现从事毒品犯罪活动的所有涉案人员,因此在对利用邮递、快件渠道贩运毒品的案件实施控制下交付行动时,需要公安机关掌握好收网时机,制定严密的抓捕计划。这里的收网时机多数是指藏匿毒品的邮件真正到达目的地后,收件人接收到邮件并按快递公司收件程序进行签收时或者收到邮件尚未将其转移时。收网时机的选择决定着控制下交付行动的成功,影响着公安机关能否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的结果。
公安机关组织进行抓捕时,要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做好现场的证据固定和提取工作,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对嫌疑人进行突击审讯,做到全程录音录像。当然除了现场的证据外,还应对其住宅等活动场所进行搜查,以进一步发现证据。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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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2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5-0230-02
作者简介: 徐灿(1992- ),女,汉族,河北保定人,云南警官学院,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警务硕士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