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 712100
摘要:我国制药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目的就是要保证药品质量。但在实施GMP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探讨问题寻求解决办法,使GMP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保证生产药品的质量。
关键词:中药;生产企业;GMP
我国实施GMP已经20年了,这期间经历了推广、强制执行、行业准则等几个阶段,随着药品生产企业的GMP工作向深层次发展,我国的GMP规范逐步与国际接轨,随着我国药品生产企业GMP工作的不断深入,企业中原来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就凸显出来,特别是中药企业,因其生产工艺、原料、检测标准等方面与化学药品生产之间存在许多不同,具有很多特殊性,因此中药生产企业在现阶段实施GMP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本文就中药生产企业实施GMP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和特殊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做一些探讨。
1.人员
1.1中药生产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中药专业知识、质量部应配备中药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进行中药材原料的鉴定、取样、放行等。
目前我国中药生产企业中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均具有中药专业学历教育的情况相对比较普遍,但也存在着许多企业,中药质量管理人员不具有专业学历教育背景的情况,过去解决这个问题主要是通过短期培训的方法,但目前在培训时间上争议比较大,不同的GMP检查员判断标准不同,倾向性的意见是必须经过系统的中药学专业知识培训,而不仅仅是短期的常识性培训,因此建议企业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医药院校的长期(至少一年以上)的系统函授培训,具体方式可与学校协商。
1.2 企业负责人要定期接受药品管理法规的培训
过去对这项内容重视不够,主要原因是企业负责人日常工作比较多,主要精力是在企业的整体发展上面,因此认为这样的培训意义不大,,这几年随着一些药品质量事故的出现,暴露出一些企业负责人质量意识淡漠的情况,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无法实施质量否决权,对此可采取定期给企业负责人上报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不同阶段药品管理工作的重点法规,整理上报企业负责人并进行记录的办法解决。
1.3 培训工作
随着GMP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企业培训的内容仍然是GMP规范及其实施细则,长期一成不变,内容空洞,没有针对性,使培训失去了意义,变成了一种形式,建议企业可根据自身实施GMP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
2 厂房与设施
2.1 中药材仓库
过去很多中药生产企业不分原药材库和净药材库,而目前我国的大部分中药材还是按农副产品进行收购的,各类杂质较多,包括泥土、昆虫等,实践证明在这种情况下交叉污染的机率很大,因此净选后的药材和处理成的饮片一定要进净药材库,净药材库的大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企业设置净药材库确实有困难的,可采取在原药材净选后直接投料的办法,但需要在生产安排上精心组织。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2 洁净厂房防止空气倒灌的装置
过去一些药品生产企业采用的是在空调系统出风口处安装百页,但这样的装置存在隐患,一是百页密封上有缺陷,二是时间久后百页容易损坏,建议更换带机械闭锁装置的止回阀,目前这类止回阀已十分普及。
2.3 由于我国在实施GMP初期,对中药材前处理、提取相对经验较少,国外也没有专门中药材前处理、提取的管理规范可供参考,在这方面的工作就显得相对滞后一些,比如中药材提取后的收膏问题,还有干燥过程,包括喷雾干燥、减压干燥、常压干燥等,过去通常都是在一般生产区进行,建议将浓缩后的收膏和干燥区域进行净化处理,特别是开口工序和干燥进气口的净化处理,如果浓缩后的收膏改造因场地限制不能进行的,可采取适当的出料防护措施,如净化车等。
3 验证与确认
这是应该特别加强的方面,也是我国实施GMP 中的薄弱环节。
3.1 首先应加强对验证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它是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3.2 加强对验证理念及方法的培训
3.3 工艺验证
(1)如验证中用到新的检验方法,应先按中国药典的方法学研究要求对新检验方法进行验证后方可使用,否则工艺验证结果是不可采信的。
(2)对于已投产多年的产品,可采用回顾性验证,特别应注意对其中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
(3)应尽可能在工艺验证中进行挑战性验证,即设定一定的工艺参数范围,按验证要求进行验证,可能会找到质量突变的工艺参数点,这对质量控制和操作是很有指导意义的。
3.4设备验证
(1)对于很多药品生产企业来讲,由于设备购置时间较早或对设备验证不重视,因此基本上没有设备的相关验证资料,包括DQ、IQ和PQ等,为解决这个问题,可利用设备大修、搬迁后的机会来完善、补充相关的验证的资料,因为设备大修、搬迁后其运行状况和参数会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进行验证,此类设备也可包括检验设备如HPLC、GS等。
(2)对于新购置设备,则应要求设备供应商提供详细的验证资料。
3.5 清洁验证
(1)应建立在线清洁(CIP)的概念及其验证方法,CIP是近年来在药品生产清洁中引入的新概念和操作方式,并将逐步成为药品生产过程中清洁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因素对清洁程序的重现性。
(2)在清洁验证中,同样存在对新检测方法的验证问题,如果在清洁验证中需采用新的检测方法来对验证结果进行检测的话,则必须首先对检测方法按方法学验证的程序进行验证后方可采用。
3.6再验证工作
这也是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一个薄弱环节,我国的药品生产企业往往在通过GMP认证后对再验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再验证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1)生产工艺的再验证:生产工艺经过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认证工作,确认其仍然是有效的。
(2)清洁程序的再验证:清洁程序经过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认证工作,确认其仍然是有效的。
4 文件
4.1 确保文件在有效期内,一些药品生产企业在通过GMP认证后不按规定及时修订文件,以至于文件过期后仍在使用,另外工作流程发生调整后未及时修订文件,造成文件规定的流程与实际流程不相符。
4.2 要加强记录的管理,记录是反映药品生产企业执行况GMP情况的最直接证据,因此要重视记录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全面性。
论文作者:赵小云,李燕子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8年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27
标签:生产企业论文; 药品论文; 中药论文; 企业论文; 药材论文; 质量论文; 清洁论文; 《健康世界》2018年1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