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之路与慕容昌黎两汉分治制度_昌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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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12)03-0073-11

胡汉分治是五胡十六国时期十分重要和突出的民族问题,历来多有研究者申述,然观点多有歧异,争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关于胡汉分治的具体形式,传统的看法是居于统治地位的少数民族和其他诸少数族共同构成胡官之大单于系统,而汉人则属于汉式职官系统,是为胡汉分治①。而陈勇《汉赵国胡与屠各分治考》提出新的看法,认为汉赵国单于台仅仅统辖屠各本族之外的杂胡,而屠各本族由宗室诸王直接统辖、汉族民户为其军户,二者共同构成单于台之外的又一军政机构,由此形成了胡汉分治下的“胡胡分治”②。其次是关于实行胡汉分治的历史条件及与之相关联的民族意识问题。冯君实先生认为胡汉分治是一种殖民统治的形式,以本族部落兵为主要统治力量对被征服族进行军事统治③;邱久荣先生则认为胡汉分治是为了适应不同民族的社会发展状况而采取的措施,是对秦汉以来民族政策的延续④。胡汉分治涉及民族观念、民族融合进程等诸多因素,十分复杂,上述学术界的分歧亦说明这个领域仍有很大的探寻余地。笔者不揣浅陋,选取了这一时期颇具代表性的政权——前燕昌黎时期作为个案进行研究⑤。

慕容鲜卑是五胡十六国时期的重要少数民族,先后建立五个政权,史称五燕,在十六国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目前人们对于五燕胡汉分治制度的研究比较薄弱⑥。慕容氏崛起于辽东,昌黎时期的政权形态对此后的五燕政权发生重大影响,而且相关史料遗存较为丰富,因此希望通过对它的个案研究,能够充实学界对这一重要政治制度的认识。

一、前燕昌黎时期的胡汉分治制度的形式及特点

慕容氏最初为居于昌黎棘城(今辽宁锦州附近)的一弱小鲜卑部落,关于其早期部落构成,史料匮乏。惟《晋书》卷97《吐谷浑传》载首领涉归时分国与庶长子吐谷浑与嫡长子慕容廆,前者得一千七百户(后者不详),可见本族人口较少,故常为周边部族宇文部、段部所欺凌。此后随着东北边疆政治形势的变化,慕容氏开始了历史上的人口大扩张,部族逐渐发展壮大。

昌黎时期慕容氏的人口扩张表现为两个方面:汉族人口的进入和对其他少数族部落的兼并。汉族人口的进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西晋永嘉之乱后中原汉人的涌入。西晋永嘉之乱后汉族士民大量涌入辽东避难,慕容氏倾心延揽,“流亡士庶多襁负归之”⑦,数量巨大,史称“是时中国流民归廆者数万家”⑧,“流人之多旧土十倍有余”⑨。第二个时期对汉人大规模的吸纳是在消灭崔毖势力、统一辽东郡县后。崔毖为河北大族,于永嘉之际被幽州地方势力王浚任命为东夷校尉,逐渐掌控了辽东郡县的军政,与虽局促于昌黎一隅、但意在统一辽东的慕容部发生冲突,于太兴二年(319)为慕容氏所灭,其统下的辽东诸郡县尽归于慕容氏。

昌黎时期慕容氏对诸少数族部落的兼并分为三种情况:第一,对段氏、宇文鲜卑的兼并。此二部为辽东地区的两个强大的鲜卑部落,长期凌驾于慕容氏之上,直至永嘉之乱后慕容氏吸纳了大量中原流人势力逐渐强大,先后攻灭二部。咸康四年(338)段部鲜卑为石赵击破,慕容氏趁势进攻,“拥(段部首领)段辽及其部众以归”⑩。其余入后赵之段氏鲜卑在后赵国灭后又辗转归入慕容氏,最终整个部族都归入慕容氏。东晋建兴二年(344)慕容氏灭宇文部,“徙其部人五万余落于昌黎”(11)。至此,最强大的两个鲜卑部落段部及宇文部皆以部族整体的形式归于慕容氏,构成此后慕容鲜卑的主体。第二,兼并了这一地区若干散落的辽东鲜卑部落。如西晋永嘉五年(311),慕容氏击辽东附塞鲜卑素喜连、木丸津,“二部悉降,徙之棘城”(12)。在稍后的慕容氏历史中经常出现辽东鲜卑可足浑氏、昌黎鲜卑悦氏等姓氏,应当亦于此际进入慕容部,因为辽东地区较小的鲜卑部落,尚未构成部族,故史书统以地域名之为“辽东鲜卑”或“昌黎鲜卑”。第三,兼并了这一地区另外一重要族系扶余族系,包括扶余、高句丽、百济三支(13)。长期以来,段部位于慕容氏西部阻遏其西进之势,故慕容氏试图向东扩张。西晋太康五年(285)灭扶余,“夷其国城,驱万余人而归”(14);东晋永和二年(346)再灭扶余,“虏其王及部众五万余口以还”(15)。咸康八年(342)灭高句丽,“虏男女五万余口,烧其宫室,毁丸都城而还”(16)。关于百济与慕容氏的关系,虽然史籍并未明确记载,不过我们从东晋永和元年(345)汉族官员封裕给慕容皝的上疏中可知确有百济族人被掠入慕容部(17)。

综上所述,永嘉之乱以后大量的汉人和诸少数族部落进入慕容部。慕容氏如何治理本族、本族之外的其他少数诸族以及汉人呢?对于汉人一般以郡县安置,如对于永嘉之乱后涌入辽东的汉人,设置侨郡县,“廆乃立郡以统流人。冀州人为冀阳郡,豫州人为成周郡,青州人为营丘郡,并州人为唐国郡”(18)。对于击败东夷校尉、平州刺史崔毖后获得的辽东诸郡县,“官府、市里,按堵如故”(19),则保留了原来的郡县设置。对于所兼并的诸少数族部落,辽东附塞鲜卑素喜连、木丸津二部明确指出将之迁于棘城,时棘城为慕容氏的都城、本族人口之所居;关于宇文部言迁于昌黎,究竟为昌黎何地不明;其余诸部的情况更是语焉不详。慕容氏到底将兼并之少数部族迁于何地?慕容皝时,汉族官员封裕在上疏中谈及此问题:

句丽、百济及宇文、段部之人,皆兵势所徒,非如中国慕义而至,咸有思归之心。今户垂十万,狭凑都城,恐方将为国家深害,宜分其兄弟宗属,徒于西境诸城,抚之以恩,检之以法,使不得散在居人,知国之虚实。(20)

时慕容氏已迁都于龙城(今辽宁朝阳附近),封裕之疏反映的是诸部聚集龙城的情况。素喜连、木丸津及段部鲜卑之灭,皆在迁都龙城之前,至此却居于龙城,可见他们是随慕容部从棘城迁徙而来。宇文部被灭在344年,从原居住地直接徙于龙城,与来自棘城的慕容本部、段部等杂居,即所谓“狭凑都城”,则无论慕容氏都于何地,所兼并的其他少数族部落皆与慕容本部同居于都城。

中原流民所居之侨郡县及辽东原有郡县与慕容氏所居之棘城或龙城在地理上是怎样的关系?按,棘城时属昌黎郡昌黎县,在今辽宁义县西砖子城(21);龙城,位于今辽宁省朝阳市内(22)。关于诸侨郡县的具体位置已无法考证,胡三省注曰:“以五代志考之,乐浪、冀阳、营丘郡、朝鲜、武宁等县,当尽在隋辽西郡柳城县界”(23),而棘城在隋辽西郡柳城县界外(24),如此则诸侨郡县与棘城虽尽皆位于昌黎郡内,但在地理上是相隔的。相关史料的记载也证实了这一点。据《资治通鉴》卷96记载:

[咸康四年(338)赵石虎率军围攻棘城]遣使四出,招诱民夷,燕成周内史崔焘……皆应之,凡得三十六城……冀阳流寓之士共杀太守宋烛以降于赵,烛,晃之从兄也。营丘内史鲜于屈亦遣使降赵;武宁令广平孙兴晓喻吏民共收屈,数其罪而杀之,闭城拒守。(25)

武宁为营丘郡下的侨县,可见成周、冀阳、营丘及武宁这些侨郡县皆独立为城,与棘城相隔,故一方面石虎“率中军攻围棘城”,另一方面,“遣使四出,招诱诸城”。石虎退兵以后,燕王皝分兵讨诸叛城,“崔焘、常霸奔邺,封抽、宋晃、游泓奔高句丽”(26)。时崔焘为成周内史,常霸为武原令,游泓为居就令,封抽为东夷校尉,宋晃为东夷护军,这条材料为我们考察侨郡县与棘城的相对方位提供了线索。东夷校尉、护军皆驻于辽东襄平,居就为辽东属县,位于棘城之东,毗邻高句丽,故封抽、宋晃、游泓奔高句丽;成周、武原为慕容氏侨置之郡县,当位于棘城之西,与石赵统治区相接,故崔焘、常霸奔邺。这样在慕容氏的统治区域内形成了西部之侨置郡县、中部棘城之鲜卑部落、东部之辽东郡县的胡汉在空间上分隔居住的格局。此后,慕容氏迁都龙城,但仍沿袭了都于棘城时期的地理分布。龙城在棘城之南(27),亦与诸侨郡县及辽东郡县相隔。

从职官制度来看,慕容氏设置了胡、汉二套不同的职官系统来管理属下的三种民族成分:本族、其他少数族和汉人。慕容氏的中央政府及郡县系统即汉官系统。东晋建立后,慕容廆接受其封授为“龙骧将军、大单于、昌黎公”,直至慕容氏南下中原称帝才彻底割断与东晋的联系,此间一直在名义上为东晋治下的地方政权,历届首领皆接受东晋封授。东晋对慕容氏的封授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胡官“大单于”;二是汉官部分,包括地方官号及爵号。按魏晋以来的通例,地方官兼有都督、将军、刺史三种称号(28)、两种官府(州官、府官);再加之自慕容廆以来即僭置燕国王国官,这样,慕容氏的昌黎中央政府由三个系统构成:府官、州官、王国官。通检史籍列表如下:

表1和表2显示,对于统下的汉人,从中央到地方慕容氏设立了完整的汉官系统进行治理。同时,设立胡族职官系统来管理属下的少数族部落。首先,胡族职官系统的最高职位为大单于,由慕容氏的最高统治者兼任,这从东晋的封授中可以看到(30);单于之下设左贤王,这是自匈奴以来的胡族职官(31),慕容氏亦秉承传统皆以世子担任。慕容廆为辽东公,以世子皝为“冠军将军、左贤王”(32);慕容皝称燕王,以世子儁为“安北将军、东夷校尉、左贤王”(33);慕容儁即燕王位,其时诸子幼弱,“以弟交为左贤王”(34)。关于其基层部落组织结构,所存史料较少,《资治通鉴》记慕容儁南下中原攻占蓟城后,“使中部俟釐慕舆句督蓟中留事”(35)。胡注曰:“俟釐,盖亦鲜卑部帅之称。”则可推知慕容鲜卑部落逐级构成。

综上所述,无论是居住格局还是职官系统,昌黎时期慕容氏施行胡汉分治,当无疑义。下面我们进一步对出仕官员的族属进行辨别。据表1,出任昌黎中央政府者,王宪、刘明郡望不详,据汉族官员封裕之上疏:“王宪、刘明,忠臣也,愿宥忤鳞之愆,收其药石之效。”(36)从文化面貌来看,二人当为汉人。张泓、赵磐族属不明,但从其姓名来看,似为汉人,此时出仕慕容氏政权者有广宁赵瞻(37)、清河张悕(38),张泓、赵磐是否为其族人不详。其余皆为中原及辽东汉人,郡望清晰,不容置疑(39)。据表2,出任郡县守令者鲜于屈、常霸族属不详,余皆为汉族士人。据姚薇元《北朝胡姓考》鲜于氏条:“鲜于氏,出自春秋狄国鲜虞之后,以国为氏,高车族也。”(40)则春秋后期鲜虞国为晋国所灭后国人分为二部分:其一,留于北方草原者,为后世之高车族,十六国后期其族姓大量出现于淝水战后;其二,为晋所灭后国人大量融入汉人,征之史传,鲜于氏自汉以来,代有闻人,此鲜于屈即为此类。关于常霸,东北诸少数族并无常氏,河北广宁常氏为当地大姓,此常霸当为因地利之便出仕慕容氏的广宁常氏。则出任郡县守令者亦皆为汉族士人。我们看到,昌黎政权之汉官系统完全由汉族官员担任、汉人完全由汉族官员管理。

同时,我们把自永嘉五年(311)中原流人入辽,慕容氏崛起至永和六年(350)慕容氏南下中原建立政权前近四十年间的征戍情况作一统计,列表如下:

上表见于史载的战争记录共24次,参与战争的主要将领共43人次,领军将领之张统为朝鲜人(41),高翊之郡望为辽东,有很高的汉文化修养,但按《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姓氏研究》:辽东高氏出于高句丽族,则高翊具有高句丽族源背景(42),兰勃为匈奴族(43),汉人为偏师辅助者6人次,其余将帅皆为带将军号之慕容氏贵族(含慕容及慕舆两大姓氏)。可以这样断言:昌黎时期慕容氏贵族皆带将军号征战镇戍。

我们看到,慕容氏昌黎政权的胡汉分治基本是一种兵民或耕战的分工:胡人为兵,胡官为帅;汉人为民,汉官为宰令。此为五胡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政权胡汉分治的通态,关于此点,前辈学者已多有阐述(14),不再赘言。但慕容氏昌黎政权与十六国时期的其他胡族政权相比,呈现出两个鲜明的特点:第一,胡、汉两大职官系统之任职泾渭分明,汉官系统完全由汉士族把持,慕容氏族贵族唯以将军的身份统领部落兵征战镇戍,绝未渗入汉官系统;第二,胡官之系统中,慕容氏本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族政治势力绝少出现(仅张统、兰勃二例,而高翊则汉化很深),此与五胡十六国时期的其他少数民族政权的胡汉分治有很大不同,我们以前、后赵为例进行比较。

首先,除本族外,六夷是二赵政权胡族职官系统的重要政治力量。虽然目前对于后赵大单于台的统属到底仅仅为诸杂夷还是本族、诸杂夷兼而有之的问题尚存争议,但毫无疑问,归属于大单于台系统下的六夷为本族之外最重要的统治力量。一般大单于台核心职位如大单于、单于左右辅由本族人担任,但是其下的部酋却由诸夷出任,“置左右贤王已下,皆以胡、羯、鲜卑、氏、羌豪杰为之”(45)。由此“夷”成为国人之下的最重要的辅助力量。后赵太子石弘懦弱,石勒深恐石虎夺位,乃以“王阳专统六夷以辅之”(46)。后赵冉闵之乱,“闵躬率赵人诛诸胡羯”(47),胡羯为后赵借以立国之主体民族,是冉闵的主要敌人,除此之外,“六夷敢称兵仗者斩”,可见六夷为主要辅佐力量,故有此禁令。前赵刘渊立氏酋单征女为后,生子刘,后被立为皇太弟,这也源于氐羌是前赵重要辅佐力量的政治背景。

其次,本族及六夷还渗入汉官系统。关于本族担任汉官系统之权要者,史不乏其例,此从略。唯看六夷之渗入汉官系统者,前赵有长水校尉尹车、河南太守尹平、洛阳镇将尹安。关于其族属,史载尹车谋反,与巴酋句徐、库彭相结,“四山氏、羌、巴、羯应之者三十余万,关中大乱,城门昼闭”(48)。按《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姓氏研究》,尹氏为西南夷姓(49),大量出现在氐羌政权前秦和后秦,为氐羌重要的联盟势力,故尹车谋反,诸氐羌巴羯并应之。前赵游子远官至大司徒、录尚书事,为政权的中枢人物,曾被赵主刘曜骂为“大荔奴”(50),《资治通鉴》胡注曰“大荔”为西戎(氐羌前身)种落,则游子远之族属亦为氐羌。可见二赵政权中本族和以氐羌为主的其他诸胡共同构成政权的核心统治力量。吕一飞先生认为匈奴汉国的政权结构及民族政策包括三个层面:南匈奴五部之众为核心力量,其他胡族为准核心力量,汉族为最外围(51)。十分精辟地解析了十六国时期的少数民族政权结构,具有代表性。

十六国时期二赵政权以本族和其他少数诸族共同构成核心统治力量,汉人处于这个权力结构的最底层,而慕容氏昌黎政权结构正好相反,慕容氏与汉士族共同构成核心统治力量,极少有慕容氏之外的其他少数族政治势力的参与,而且汉官系统完全由汉士族把持,拥有很高的政治地位。这是否为史料匮乏造成的错误论断?前引汉族官员封裕之上疏说明,昌黎时期慕容氏与所兼并诸少数族保持着强烈的敌对关系,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为我们揭示昌黎政权结构的形成提供了线索。慕容氏本为东北鲜卑诸部中之弱小者,慕容廆是一位非常有作为的少数民族政治家,他继位后努力发展本部势力,由此引起强邻的敌视。史称“时鲜卑宇文氏、段氏方强,数侵掠廆”(52),而且二部数度发起战争欲攻灭慕容部而分其地。可见慕容氏早期的生存面临着重大危机,在被周边强邻孤立敌对的情况下,寻求外来合作力量是唯一的出路。而且在永嘉之乱后东北各势力尽相争夺流民的情况下,慕容氏以一弱小鲜卑部落唯有给予汉流民领袖极高的政治地位才能吸引其归附。由此导致了慕容氏昌黎时期特殊的胡汉分治体系:慕容氏与汉士族共同构成权力核心,其他少数族处于权力结构的底层。

以上我们对慕容氏昌黎时期的胡汉分治制度进行了梳理,虽限于史料匮乏,未能详备,但对于学术界关于该问题的争议亦可资参考。首先是关于胡汉分治的“殖民性”,慕容氏的昌黎政权不同于此种情况。与十六国时期的其他少数民族政权相比,慕容氏的建国道路有极大的特殊性,它偏处辽东一隅,长期以来在强敌宇文、段部鲜卑的侵凌下几乎无法生存,不得不与永嘉乱后的中原流民在“拥晋”的旗号下进行合作,共同对付周边的少数族部落,汉族流民成为慕容氏所倚靠的除本族之外最重要的政治及军事力量,同时还是政权中最重要的经济力量。汉族流民领袖被给予崇高的政治地位,慕容氏的统治者设置了从中央至地方的汉官系统来管理数量庞大的汉族流民,由流民领袖出任汉官系统的官员。或许出于汉文化修养的限制,或许出于战事紧张的需要,我们看到这一时期慕容氏贵族皆从事征战镇戍,并未进入汉官系统任职,而慕容氏之外的其他少数诸族因历史上的敌对关系则处于政治的底层,处于被压制的地位,亦未进入汉官系统任职。汉官系统由汉族流民领袖及辽东大姓把持(53),而流民领袖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对原有政治势力的统辖(54),绝不同于前赵、后赵国家本族及六夷控制汉官系统枢要的情况。因此我们很难说昌黎政权的胡汉分治是慕容氏统治者对汉人进行殖民统治的形式,而更应该是为了适应两个民族不同的发展情况所采取的统治措施,或许也含有保留汉族流民原有势力的含义(55)。史曰“中国慕义而至”,与胡汉分治的殖民统治下所激起的胡汉激烈的矛盾不同,相反所兼并的少数族诸部却是“皆兵势所徙”、“咸有思归之心”(56)。其次,关于胡汉统治的形式。从慕容氏和兼并诸少数族部落同居于都城与汉人别居来看,慕容氏和所兼并之诸胡应该同属于大单于系统,汉人属于汉官系统,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胡汉分治,慕容氏之外的少数族处于权力的底层,未能形成独立的政治势力,皆隶属于慕容鲜卑贵族,故史籍中基本没有出现慕容氏之外的诸胡征戍的情况,与陈勇先生所推断的汉赵国单于台仅统辖屠各本族之外的杂胡,而屠各本族与汉族军户共同构成单于台之外的又一军政机构的胡汉分治情况不同。

二、慕容氏南下以后胡汉分治制度的变革

此后慕容氏南下中原建立政权,历尽曲折,其胡汉分治制度的实施与内容也经历了较大的变化。前辈学者认为前燕不实施胡汉分治,大规模的鲜卑部落已经瓦解(57)。通检史籍可以发现前燕胡族职官系统的消失。永和五年慕容儁在龙城即燕王位,“以弟交为左贤王”(58)。永和十年(354)慕容儁于邺都即帝位,大封诸王,以“左贤王友为范阳王”(59)。两事前后相距6年,其间没有出现重新任命左贤王的记载。“交”和“友”字形相似,或为误写。总之,不管慕容交和慕容友是否为一人,昌黎时期胡族职官系统的最高统治者左贤王已按中原制度授予范阳王,但不能断定他是否仍兼任左贤王。不久以后,史籍中再次出现关于慕容友的记载:隆和元年(362),“燕征东参军刘拔刺杀征东将军、冀州刺史、范阳王友于信都”(60)。据此,慕容友此时不再担任左贤王,已完全转任汉式地方官。不仅左贤王之号如此,我们也再未见到其他胡官官号的记载。因此谷川道雄曰:慕容氏建立帝国之后,完全按照中原王朝的模式建立了官僚机构,大单于号消失了(61)。同时对于其他少数诸族的吸纳似乎也结束了,这一时期前来归附的少数族长期保持着独立的势力。如东晋永和七年(351)“库傉官伟帅部众自上党降燕”(62),丁零翟鼠亦自中山“帅所部降燕”(63)。至太元九年(384)慕容垂在河北展开复国运动,使“(慕容农)间招库傉官伟于上党”,前燕灭后被前秦从中山徙往新安的丁零翟斌部(翟鼠的后裔)亦于此际归附慕容垂。再如河北列人“(屠各毕)聪与屠各卜胜、张延、李白、郭超及东夷余和、敕勃、易阳乌桓刘大,各帅部众数千赴之”(64)。列人在今河北肥乡县,靠近后赵都城襄国,列人屠各为石勒灭前赵后所徙,历经前燕,直至后燕复国运动时仍居住在列人。而且对慕容氏称“得旧主而奉之,敢不尽死”,(65),可见也曾归附前燕,不过并未被吸纳到慕容鲜卑民族中,而是长期保持原貌居住在旧地。引文中的乌桓情况也相类似,为两汉以后南下中原居于河北地区者,虽亦归附前燕,但直到复国运动时仍居于原地。

这些在前燕时期长期保持原貌居于旧地的少数族在后燕时期被吸纳进入慕容鲜卑民族。淝水战后的慕容氏贵族的复国运动分为两支。前燕亡后为苻坚西迁关中的慕容鲜卑“男女四十余万口去长安而东”(66),推慕容永为“大都督、大将军、大单于、雍秦梁凉四州牧、河东王”(67),从永和八年(352)前燕以左贤王慕容友为范阳王之后,至此相隔三十余年,大单于之胡族部酋的称号重新出现于慕容鲜卑的历史,西迁鲜卑的大规模集结为西燕重新确立胡汉分治制度奠定基础。而与此同时,慕容垂仅偕亲族数人来到河北开展复国运动,缺乏部族基础,所以吸纳了大量其他少数族部落,如河北列人有大量屠各、东夷、敕勃、乌桓等族归附,“于是步骑云集,众至数万”(68)。另有乌桓库傉官氏、鲜卑乞特归(69)、昌黎鲜卑卫驹(70)各率部众降于慕容垂。此后后燕灭西燕,西燕旗下的慕容鲜卑又被纳入后燕统治下,于是胡族势力成为后燕最重要、最庞大的统治力量,影响了后燕政治制度的建立,后燕统治者慕容垂自称皇帝,以太子宝为大单于(71),重建胡汉分治的二元体系。此时慕容氏之外的诸胡及慕容氏本族与大单于台系统是怎样的关系呢?后燕都城中山为北魏所围,龙城镇将慕容会帅兵赴援,使军队中的“征南将军库傉官伟、建威将军余崇将兵五千为前锋”(72),与后燕主慕容宝于蓟城会师后又“遣西河公库傉官骥帅兵三千助守中山”。引文中余崇为复国运动中归附的夫余王余蔚之后裔(73),库傉官骥为复国运动中归附的乌桓部落首领库傉官伟之族,他们分散在后燕的军队中,与汉赵国所兼并的诸少数族部落独立于本族的外围的建置亦不同。

从辽东南下直至最终结束在中原的统治,慕容鲜卑经历了复杂的政权建设过程,但其民族观、华夷观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昌黎时期慕容廆灭平州刺史崔毖,获渤海大族高瞻,“廆署为将军,瞻称疾不起。廆敬其姿器,数临候之,抚其心曰:‘奈何以华夷之异,有怀介然’”(74)。这虽是慕容廆劝导高瞻的话,但是可见他明确意识到“华夷有别”(75)。南下中原的第一代君主慕容儁称帝时曰:“吾本幽漠射猎之乡,被发左衽之俗,历数之录宁有分邪!”(76)虽有故作姿态之嫌,但其思想与羯胡石勒所言“自古诚胡人而为名臣者实有之,帝王则未之有”如出一辙(77)。后燕溃亡后在青齐地区建立的南燕政权在刘裕的进攻下危在旦夕,南燕宗室慕容镇谓汉族官员韩曰:“今年国灭,吾必死之。卿中华之士,复为文身矣。”(78)即便此时慕容镇仍把已经合作共处了一个多世纪的汉士族与本族明确区分开。我们看到,虽然其民族观、华夷观一脉相承,但在政权的不同时期,胡汉分治的实施与内容都有较大的不同,虽与民族观、华夷观有一定联系,但并非民族观的直接产物。因此我们更不能简单地断言胡汉分治是少数民族政权“殖民统治”的结果,是胡汉矛盾对立的产物,而是在不同的政治及民族形势下,居于统治地位的少数民族政权所选择的民族融合与扩大的方式。昌黎时期慕容氏正处于势力的急速扩张和上升时期,因此把所兼并的东部鲜卑等诸部与本族杂处,统一纳于大单于系统下,完成了第一次的民族扩张与融合,形成了慕容鲜卑民族的主体,也构成了此后南下统治中原的主要力量。前燕的中原时期是第一次民族扩张与融合的稳定与深化期,不再接纳其他少数族进入民族核心,他们保持独立势力处于外围。此后慕容氏历经亡国和西迁,昌黎时期形成的民族主体遭遇重创,力量明显不足,所以才有复国运动时慕容垂吸纳其他诸胡势力建立后燕,慕容鲜卑开始了民族发展史上的第二次民族扩张与融合,所吸纳的诸胡部落同样与本族杂处,并处于政治权力的上层,促进了二者的深度融合。《魏书·太宗纪》载:魏泰常元年(416),“徒河部落库傉官斌先降,后复叛归冯跋”(79)。“徒河”是北魏统治者对慕容鲜卑的称呼,可见当后燕亡国后,在复国运动中归附后燕的乌桓库傉官氏亦已被视为慕容鲜卑的一分子。

收稿日期:2011-01-09

注释:

①参考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合肥:黄山书社,1987年,第110页;周一良:《乞活考》,《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8页。

②陈勇:《汉赵国胡与屠各分治考》,《民族研究》2009年第3期。

③冯君实:《十六国官制初探》,《东北师大学报》1984年第4期。

④邱久荣:《十六国时期的胡汉分治》,《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3期。

⑤东晋永和八年(352)慕容氏在中原称帝,此前慕容氏在东北地区经过了长期的发展,皆纳为前燕范畴。在东北时期慕容氏先后以棘城和龙城为都城,魏晋时期皆属于昌黎郡,故称之为昌黎时期。

⑥目前学术界对五燕政权胡汉分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前燕,陈寅恪和王仲荦对前燕胡汉分治持否定看法,陈寅恪先生说:“‘前燕悉罢军封,出户二十余万’,都是称户,不是称部。”认为前燕的部落已解散(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第106页)。王仲荦先生亦谓:“慕容氏在中原建立的前燕王朝,不采用胡汉分治政策”,“其王公贵人随着中原地区封建制度发展中所表示的各种前进关系的发展,而转化为封建贵族,他们开始在中原地区荫户制度的影响下,庇荫了大量荫户。”(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38、245、266页)高敏先生则认为慕容氏在辽东时期保持着鲜卑部落组织,当前燕灭亡时,“‘诸州牧守及六夷帅率尽降于坚’,可见前燕境内亦不乏六夷渠帅统领的部落兵”,然未作深入论述,尤其对前燕在中原时期慕容鲜卑本部组织是否仍然存在,未作明确回答(高敏:《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郑州:大象出版社,1998年,第172、173、175页)。

⑦(12)(14)房玄龄:《晋书》卷108《慕容廆载记》,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2806,2805,2804页。

⑧司马光:《资治通鉴》卷89,西晋孝愍帝建兴二年(314),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2814页。

⑨⑩(11)(15)《晋书》卷109《慕容皝载记》,第2823,2818,2822,2826页。

(13)金毓黻:《东北通史》,重庆:五十年代出版社,1981年,第28页。

(16)《资治通鉴》卷97,东晋成帝咸康八年(342),第3051页。

(17)(20)《晋书》卷109《慕容皝载记》,第2824页。

(18)《晋书》卷108《慕容廆载记》,第2806页。

(19)《资治通鉴》卷91,东晋元帝太兴二年(319),第2874页。

(21)《中国历史地图集》第3册《三国·西晋时期》,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第13—14页。《中国历史大辞典·历史地理》,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年,第878页。

(22)《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三册《三国·西晋时期》,第13—14页。《中国历史大辞典·历史地理》,第190页。

(23)(25)(26)《资治通鉴》卷96,东晋成帝咸康四年(338),第3019,3018—3019,3021页。

(24)参考《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隋·唐·五代十国时期》(第19—20页)及《隋书·地理志》(卷30,第859页)。

(27)《资治通鉴》卷97,东晋成帝咸康八年(342),第3050页。

(28)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卷》,《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45》,台北:1963年,第88页。

(29)鉴于无法考证其具体任官年代,一律以首次出现于《资治通鉴》的年代为准,以备查找。见于《晋书》而《资治通鉴》失载的,无法确定年代,则注明在《晋书》中的出处。

(30)[日]田村実造:《ばょぅ王国の成立と性格》,《东洋史研究》11卷2号,1951年。

(31)韩狄:《十六国时期的“单于”制度》,《内蒙古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

(32)《晋书》卷109《慕容皝载记》,第2815页。

(33)《晋书》卷110《慕容儁载记》,第2831页。

(34)《资治通鉴》卷98,东晋穆帝永和四年(348),第3085页。

(35)《资治通鉴》卷98,东晋穆帝永和六年(350),第3104页。

(36)《晋书》卷109《慕容皝载记》,第2825页。

(37)《资治通鉴》卷99,永和七年(351),第3114页。

(38)《资治通鉴》卷99,永和八年(352),第3131页。

(39)李椿浩《十六国政权政治体制研究》曰:“《通鉴》晋成帝咸康四年有‘朝鲜令昌黎孙泳’,据此,疑孙希、兄泳为鲜卑族。”(北京: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2001年,第60页)误,《资治通鉴》卷96,东晋成帝咸康四年(338),有“朝鲜令昌黎孙泳”(见第3019页),其与弟孙希为昌黎郡望汉人甚明。

(40)姚薇元:《北朝胡姓考》,北京:科学出版社,1958年,第312页。

(41)《资治通鉴》卷88,西晋建兴元年(313)载:“辽东张统据乐浪、带方二郡,与高句丽王乙弗利相攻,连年不解”,乃率众归慕容廆。按,朝鲜国、百济皆有张氏,见陈连庆《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姓氏研究》第157页。从文化面貌、地域来看,张统必为东北少数族,惟不详其为朝鲜人还是百济人。

(42)“辽东高氏,出自高句丽族”,见陈连庆:《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姓氏研究》,第159页。高翊虽汉化较深,但具有高句丽的族源背景,故可为将。

(43)关于兰氏之族属,有不同记载。其一,《史记》卷110《匈奴列传》记载兰氏为匈奴四姓之一,为匈奴贵种,见第2890页;《后汉书》卷89《南匈奴列传》载兰氏为“国中名族”,见第2945页;其二,《魏书》卷113《官氏志》记载:“乌洛兰氏,后为兰氏”,见第3014页。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以为即匈奴兰氏,见第230页。

(44)关于这种胡汉分工,前辈学者已有较深入论述。陈寅恪先生曰:耕、战之分工实为胡汉分工。见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第110页。黄惠贤曰:“兵民分治与胡汉分治是一致的,所谓胡人当兵、汉人种田是北朝多数少数族王国的基本、共同特征。”参考氏所著《中国政治制度通史·魏晋南北朝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0页。谷川道雄曰:汉国“手控军队的诸王虽带中国式将军号,却让人联想到塞外匈奴国家的军事体制。在此之前,单于子弟带左右贤王以下诸匈奴式王号,并且以单于为中心统领着各自的部落联盟。单于与子弟间的血缘纽带既是部落联盟式匈奴国家的支柱,同时也构成了后来两赵国家的军事体制。”参考[日]谷川道雄著,李济沧译:《隋唐帝国形成史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40页。陈仲安、王素先生说:刘聪时杂号大将军“都以诸子为之,显然用以统率本族的军队”,参考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67页。

(45)《晋书》卷103《刘曜载记》,第2698页。

(46)《晋书》卷105《石勒载记下》,第2743页。

(47)《晋书》卷107《石季龙载记下附子鉴传》,第2792页。

(48)(50)《资治通鉴》卷91,东晋元帝太兴三年(320),第2879页。

(49)陈连庆:《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姓氏研究》,第340页。

(51)吕一飞:《匈奴汉国的政治与氐羌》,《历史研究》2001年第2期。

(52)《资治通鉴》卷82,西晋武帝太康十年(289),第2593页。

(53)拙作《慕容氏辽东政权的“侨土”关系》,《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54)东晋成帝咸康四年(338),后赵石虎之围攻棘城,“乐浪太守鞠彭以境内皆叛,选乡里壮士二百余人共还棘城”,见《资治通鉴》卷96,第3019页。按,鞠彭本为东莱豪族,于太兴二年(319)“与乡里千余家浮海”避难辽东[《资治通鉴》卷91,东晋元帝太兴二年(319),第2875页],归于慕容氏,此际率乡人出任乐浪郡守之职,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有势力。

(55)仇鹿鸣:《侨郡改置与前燕政权中的胡汉关系》,《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年第4期。

(56)《晋书》卷109《慕容皝载记》,第2824页。

(57)万绳楠整理:《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第106页;王仲荤:《魏晋南北朝史》,第262页。

(58)《资治通鉴》卷98,东晋穆帝永和四年(348),第3085页。

(59)《资治通鉴》卷99,东晋穆帝永和十年(354),第3140页。

(60)《资治通鉴》卷101,晋哀帝隆和元年(362),第3191页。

(61)[日]谷川道雄说:慕容儁在创建帝国以后,设置了纯中国式的官僚机构,如慕容儁在称帝的同时,就取消了大单于的称号。见《隋唐帝国形成史论》,第58页。

(62)《资治通鉴》卷99,东晋穆帝永和七年(351),第3119页。关于库傉官氏的族属,参考辛迪:《关于库傉官氏的族属》,《内蒙古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

(63)《资治通鉴》卷99,东晋永和七年(351),第3119页。

(64)(65)《资治通鉴》卷105,东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第3321页。

(66)《资治通鉴》卷106,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一年(386),第3363页。《魏书》卷95《徒何慕容廆传附从孙永传》曰:“率鲜卑男女三十余万口……去长安而东。”第2064页。因无关宏旨,不作讨论。兹取《资治通鉴》。

(67)《魏书》卷95《徒何慕容廆传附从孙永传》,第2064页。

(68)(69)(70)(73)《资治通鉴》卷105,东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第3322,3322,3320,3320页。

(71)《资治通鉴》太元十八年(393)又记慕容垂“加太子宝大单于”,似乎与前条史料相矛盾。考《晋书·慕容垂载记》曰:“(慕容垂)立其夫人段氏为皇后。又以宝领侍中、大单于、骠骑大将军、幽州牧。”是慕容宝于太元十三年领大单于,至太元十八年正式任职。

(72)《资治通鉴》卷109,东晋安帝隆安元年(397),第3442页。

(74)《晋书》卷108《慕容廆载记附高瞻传》,第2813页。

(75)[日]川本芳昭引用此例,认为反映了当时的民族关系,一方面是汉人伴随着对胡族的文化优越感的同时,怀着被强制出仕胡族政权的恐惧感。另一方面是胡族君主伴随着对汉族的军事优越感的同时,怀着对汉人及汉文化的自卑感。见其《魏晋南北朝时代の民族问题》,东京:汲古书院,1998年,第33页。

(76)《晋书》卷110《慕容儁载记》,第2834页。

(77)《晋书》卷104《石勒记载记》,第2721页。

(78)《资治通鉴》卷115,东晋安帝义熙五年(409),第3616页。

(79)《魏书》卷3《太宗记》,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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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之路与慕容昌黎两汉分治制度_昌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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