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西方心理学中生物学化思潮的质疑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潮论文,生物学论文,学中论文,心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基因的角度认识人的社会行为,以遗传决定论的观点看待心理和行为的产生和发展,这种生物还原论的观点近年来在西方心理学中有着很大的市场。20世纪之初,遗传决定论的观点曾经风行一时,本能论、种族决定论等生物学化观点泛滥成灾。随着行为主义经验论的兴起,心理学中的生物学化观点趋于沉寂,但是在20世纪下半期以后,行为主义的衰落导致遗传决定论观点的再次抬头,习性学、社会生物学和进化心理学就代表了这一趋势。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遗传科学和神经科学的发展,对这一领域研究成果的不正当解释导致一股生物学化的趋势,似乎所有的行为都可以在基因中找到圆满的解释。在本文中,我们首先概括西方心理学中生物学化思潮的主要表现,然后反思基因与人的发展的关系,最后探讨心理与行为的文化特性。
1 生物学化思潮的主要表现
社会生物学在西方心理学的生物学化思潮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1975年,一个研究昆虫社会行为的哈佛大学生物学家威尔逊(Wilson,E.O.)出版了他引起广泛争议的著作:《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在这本书中,威尔逊把社会生物学定义为对一切社会行为的生物学基础的研究。威尔逊本来的研究重心在昆虫的行为,《社会生物学》一书的出版代表着他的兴趣由昆虫扩展到包括人在内的所有动物行为的生物学基础。但是,由于人的研究存在着许多现实的困难,昆虫和哺乳动物的研究就成为威尔逊理论观点的客观依据,而后由这些研究得出结论又被用于解释人的行为。另一位社会生物学家道金斯(Dawkins,R)1976年出版了引起更多争议的《自私的基因》一书,以基因的自私性解释人、群体和社会的行为。这两本书构成了社会生物学的理论基础。
社会生物学的基本命题是,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命形式,其存在的根本原因是基因的复制和传播。基因是最自私的,所有生命的繁衍和进化,都是自私的基因为求得自身的永恒而展现的结果。生命是暂时的,基因却是永恒的,有机体不过是基因传播的载体,是DNA制造更多的DNA的工具。人的所有行为,从根本上说,都是受自私的基因所控制的。然而,自私基因的理论似乎无法解释利他行为和自我牺牲行为。既然每个有机体追求的是自身基因的传播,那么就不会放弃自己的利益,更不会牺牲自己而保全其它的有机体,但是在现实中,无论在动物界还是在人类社会,都会有一些个体为营救其他个体而置自身于危难中,甚至放弃自身生存的机会,导致基因传播的中止。这种现象不是与基因的自私性不符吗?
社会生物学家以亲缘选择(kin-selection)理论来解释利他行为。依据这种理论,尽管基因的天性是自私的,但是近亲体内存在着同样的基因,如果牺牲自身能保全近亲体内的基因,则自私的基因就有可能为其他有共同基因的个体而献身,以保证基因本身能得以顺利的传播和复制。父母之所以愿意为儿女而献身,就是因为儿女体内携带着共同的基因,且儿女传播这一基因的可能性更大。相比较而言,儿女为父母献身的可能性就小得多了,因为父母传播基因的可能性已经相对较小了。所以,这种利他行为并不违反基因的自私性。社会生物学家认为,利他行为的发生与受益者的亲缘程度成正比,亲缘程度越大,相同基因越多,行为的利他性就越强,对于陌生人来说,利他行为的几率相对较少。
社会生物学的基因决定论招致了众多的斥责和批评,它的极端化观点在科学领域几乎成为过街老鼠。“因此,人类学和心理学中的某些科学家把社会生物学的精髓发展成一种新的理论期望,这就是所谓的‘进化心理学’。”[1]但是,“进化心理学的核心与社会生物学是同一的。这包括亲缘选择、利他主义、性行为策略、亲本投资理论等等。社会生物学和进化心理学的主流都信奉基因选择主义……在进化心理学与社会生物学之间经常所做的几点区别被证明是无效的。”[2]
进化心理学同样强调了基因的决定作用。依照进化心理学家的观点,基因可以在两种水平上决定着个体的表现型特征:其一是在种系发展的水平上,在这一水平上,人类祖先的行为倾向通过基因的传递决定了现代人的行为倾向;其二是在个体发展的水平上,在个体发展的过程中,个体的基因型决定着个体的表现型。总之,基因决定着有机体的生理与心理特征,社会行为是被基因所决定的。进化心理学家罗萨诺(Rossano,M.J.)指出:“我们在有机体身上所观察到的那些特征,如褐色的眼睛或欢快的个性等,都与有机体从父母那里遗传获得的基因有关。”[3]另一位进化心理学家图比(Tooby,J)也指出:“每一种逻辑上联贯的心理学理论或者公开地,或者策略上含蓄地承认了固有机制或程序的存在。称这些程序是固有的,意思是说在有机体的遗传天赋中存在着它们的指令,即以基因为基础的程序怎样调节控制发展的机制的指令。”[4]换言之,有机体的形态结构、生理构造、心理特征和行为倾向都是遗传基因的产物。基因中隐藏着有机体发展的指令,基因是这些指令的载体,从这一代传输给下一代。这一观点的核心是:有机体的身体构造、生理过程和行为倾向的信息前于个体的发展而存在,似乎这些信息在个体产生和发展之前就已经以某种形式存在于基因中了。基因中的这些指令指导和决定着个体的发展过程。
达尔文曾经指出,进化过程是有机体缓慢适应环境的过程,渐进的量变过程是进化的主要方式。进化心理学家也强调了进化过程中基因的缓慢变化,强调了人类“祖先环境”(ancestral environment)对基因型变化的意义。他们相信,进化的过程如此缓慢,现代人根本不可能跟上环境变化的步伐,因此,现代人的心理和行为是祖先环境的产物,是人类祖先适应环境的副产品,这些适应保存在人类的基因中,通过遗传而影响了现代人的行为。所以,若要发现现代人某种特定行为的‘适应性’原因,并不需要观察我们周围的世界,而应该把目光指向基因进化的祖先环境,从我们祖先对环境的适应中寻找答案。
进化心理学从生物适应的角度看待行为,认为现代人的行为有其远古的生物学原因。因此,进化心理学经常应用自然选择和进化适应的事实解释现代人的行为特征。例如,进化心理学家认为,由于蛇对于人类祖先的生存曾经构成较大的威胁,因此,我们的祖先产生了对蛇的恐惧,而对蛇的恐惧使人类祖先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受到蛇的攻击,促进了生存的机会。这种对蛇的恐惧就被编码、储存在人类的DNA中,通过遗传而在现代人身上打下深深的烙印。为什么有些实验发现通过条件反射现代人更容易建立对蛇的恐惧,而不易建立对汽车等现代事物的恐惧,就是因为在人类的基因中存在着对蛇恐惧的先天倾向,而恐惧汽车的倾向却是在不存在的。
近年来行为遗传学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西方心理学中的生物学化思潮。作为一门科学,行为遗传学的研究成果大大促进了人们对遗传因素的认识,使人们抛弃简单的环境决定论,从基因与环境的互动角度来理解个体的发展。但是,行为遗传学研究成果的误用,以及大众传媒过度的渲染给人一种印象,似乎人的行为完全是由基因决定的。这种观念极大地影响了普通民众,实际上,“这些文本并非真的是有关基因的知识,而是行为遗传学家对来自于双胞胎研究所得到的有关可遗传性的估计和解释。”[6]
行为遗传学使用统计、百分比等数量化方法研究遗传因素对个体差异的影响。它的研究对象是双胞胎,特别是同卵双胞胎。通过对双胞胎的比较研究,证明他们之间的相似性,以论证基因在个体之间的差异方面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行为遗传学家相信,智力和许多人格特征具有高度的可遗传性,个体之间的差异可归因于遗传上的差异。在行为遗传学的研究中,最为著名的是波查德(Bouchard,T.J.)的研究结果。波查德在分开抚养的同卵双胞胎之间发现了智力和人格上惊人的相似性,甚至所信奉的宗教方面,分开抚养的双胞胎也惊人的一致。由此,波查德得出结论,认为基因决定智力和人格的发展。
但是波查德的结论很快就受到了科学界的质疑和批评。批评者们认为波查德没有清楚地界定遗传变量和环境变量,许多属于环境因素的变量被错误地归因于基因的影响。我们从行为上类似于我们的父母,但是这种类似并不一定是遗传的影响,而是共同的生活环境使然。同卵双胞胎的基因是相同的,但是孕育胎儿的母体环境也是相同的,而母体环境并不能归之于先天的因素,且分别抚养双胞胎的两个家庭由于其亲属关系可能存在着许多环境上的共同点,但是这些因素都被波查德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因而所得到的结论很难令人信服。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波查德虽然在大众媒体上风行一时,但在很长的时间里,既不能在主流科学期刊上发表文章,也得不到美国健康研究所和全美科学基金会的资助。[2]
无论是社会生物学、进化心理学,还是对行为遗传学研究成果的错误理解和解释,其实质都是主张遗传决定论或基因决定论,即主张生物学化的基因决定了个体心理与行为的发展。当然,在遗传决定论和环境决定论这一对立的两极上,现在没有哪一种学说完全站在某一极端的立场上。在大部分情况下,都宣称自己是互动论的,既主张遗传的影响,也不忽视环境的作用。但是细心的分析就会发现,他们的互动论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正像进化心理学宣称自己是互动者那样,在它的互动模式中,相对于遗传因素,环境因素是次要的和第二位,接纳环境因素,只是为了避免给人留下过激的印象。
2 基因与人的发展
无疑,基因对神经系统的构造,并进而对行为有着基本的影响。毕竟行为动作是神经电冲动的结果,处在神经—肌肉的控制之下。中枢神经系统和神经元的网络结构最终控制着行为。
而基因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构造和神经元的网络模式具有一般性的控制作用,中枢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神经元网络的模型无疑都是根据基因中的指令而形成的。这些都是无可怀疑的事实,否认这些事实,就否认了行为的物质基础。但是,基因影响的主要的是生理结构和功能,对于行为的影响,也仅限于行为的神经生理基础。基因并不能控制个体的行为选择。
即使对于生理结构和功能,基因的影响也是有限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影响也是在环境因素的协同作用下发挥作用的。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黑猩猩与人类分享了98%的基因,但是两者在表现型上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没有哪个人会把两者的身体构造相混淆。至于两者在行为上的差异,就不异于天壤之别了。如果生理和心理是基因控制的,那么黑猩猩与人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了。
人类的基因仅仅是果蝇基因的三倍。从结构上讲,人类的许多基因似乎是从果蝇那里复制而来的,果蝇的神经细胞的生化结构也非常类似于人类。但是除了在基本的食欲和性欲方面有一些共同点外,人的行为比果蝇不知要复杂多少倍。除了满足一些基本的需要之外,人还可以学习,可以制造原子弹、从事战争、经商、自杀、种族灭绝、出版著作和进行文化建设等等。这样一些行为很难用比果蝇多出的基因进行解释。所以,“如果我们准备理解人类意识的奥秘,我们就应该把认知功能放到脑的种族进化史的背景中加以理解。然而,我们根本就不要指望发现个体行为是受到与基因的或发展的基础紧密联系的结构所调控的……个体行为上的差异—无论这种差异是人与人之间的,还是人类与黑猩猩文化之间的一表明,这些行为并没有在任何真正意义上被‘编程’(进基因之中)。”[6]
所以,基因的影响是相对的,基因的作用往往受到环境因素的制约,甚至在许多受基因控制较多的生理特征方面,环境影响也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例如,身高是受基因控制最多的生理特征之一,但是有证据表明,20世纪以来,人类是身高有了较大程度的增加。近些年来,我国青少年的平均身高也有了较大程度的增长,这种增长肯定不能归结为基因的作用,而是后天营养的改善。另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初潮本来也是受到基因中指令控制的,少女初潮的时间明显受到遗传因素的制约,但是近些年来,少女初潮的年龄在下降,这也是由于营养、药物滥用等后天环境因素造成的。这些事例都说明基因的作用是有限的,人的发展是基因和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
大脑的发展明显受到了基因和环境的共同影响。大脑的基本构造是在基因的作用下形成的,但是大脑潜能的发挥却需要基因和环境的共同作用。在发展的过程中,大脑需要从环境中摄取信息,以发挥学习的潜力。正是出生以后的学习过程使得婴儿大脑受到不同的环境刺激,其生理结构才不断完善,中枢神经元的网状连接才得以形成。如果缺少了环境刺激,则不仅大脑的学习能力得不到发挥,大脑皮质结构本身也会出现萎缩。
在有些学者那里,基因似乎是一种稳定的、密封的和自成一体的遗传单位,它是有机体表现型的基础,在代代相传的过程中相对不会改变,进化心理学家指出:“基因向外发布着指令,但是外部的指令决不会向基因内部传播,这一点对于现代遗传学和我们的进化论观点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7]似乎基因以一种永恒的方式持续存在着,隔绝于外界的影响。它所携带的信息作为一种预成性的指令规定了有机体的各种表现型特性。生长环境、社会文化等因素不能对基因产生任何决定性的影响。
但是,来自于遗传学、胚胎学和发展生物学的研究表明,基因活动本身也是受到分子的、细胞的、生理的和行为因素的影响,基因本身并不是一个密封的世界,它不仅受到其它基因的影响,也受到基因内外多种水平上的变量的制约。有机体本身的因素,如分子的、细胞的、生理的和行为的成分等等,以及有机体之外的因素都影响着有机体的发展。遗传学和分子生物学新近的研究显示出,有机体内部和外部的各种信号可以刺激或抑制基因的表达。大量的研究文献都证实了后天的因素,如内部的神经和荷尔蒙事件、外部的感觉和知觉活动在个体的发展过程中都可以激发和压抑基因的表现。基因的作用已经不再像过去认为的那样可以决定着个体的发展过程。相反,发展过程中的许多因素都可以给基因活动带来影响。基因之外的许多因素也都影响和制约着遗传和表现型特征。这些因素包括细胞质的化学成分、细胞膜、细胞器、基体、DNA甲基化酶模式等等。研究者们发现,基因的活动受到一些包裹DNA成染色体的蛋白质的强烈影响;一些酶在胚胎发育的过程中也参与到由受精卵转变为有机体的变化过程,在后来的发展中,这些酶也使得细胞对荷尔蒙等其它渐成性的因素作出反应。这些研究都说明了一个事实,即渐成性的因素可以控制基因的表达,基因并不是控制有机体发展的唯一因素。
在哺乳动物的研究中,研究者发现母体的子宫环境也影响着表现型的发展。在一个对啮齿动物的研究中,研究者发现雌性啮齿动物在怀孕的过程中,如果大多数胚胎是雄性,则处于少数地位的雌性胚胎由于处在睾丸酮浓度高的母体环境中,出生以后的行为比其它雌性更富有攻击性,且这些雌性生育的雄性后代更多,它们的雌性后代也比其它雌性更具有攻击行为。这些事例也说明基因之外的因素影响着发展过程,有机体的表现型特征并不能“预成性的”存在于基因的指令中。相反,有机体的发展过程受到众多因素的控制,这既包括基因的作用,也包括基因之外的因素和后天的环境因素。这些事实都对基因决定论的观点造成严重的挑战。
一些学者对生命科学中的这些进展似乎并不知晓,进化心理学家还在不遗余力地以基因决定论的观点解释行为。心理学家麦南德(Menand,L)指出:“基因论的倡导者们所夸大的是,基因仿佛是某种不可还原的实体,仿佛基因是人背后的一种不可抵消的力量。20世纪之初,人们相信由于基因型同环境的影响是相互隔绝的,因而人从根本上讲是不可以改变的。而进化心理学有时正是这样认为的,在他们看来,人的生物学就是人的命运。”[8]另外一些心理学家也认识到进化心理学的基因决定论本质,指出:“由进化心理学所主张和促进的基因决定论同基因活动的渐成论观点(epigenetic view)形成鲜明的对照。为了同他们的基本教条保持一致,人类行为与发展的进化论观点明确地宣称基因活动和基因对发展的影响只有通过基因本身才能进行调节,环境的或经验的因素并不被看作是个体发展中的关键因素。因为基因同外界的影响是隔绝的,基因本身包含了表现型特点和特征的计划和程序……尽管基因型是密封的、隔绝的观点和从基因到表现型单向连接的假设并没有得到来自于当代生物学几十年来研究的支持,许多心理学家仍然没有意识到,在发展的过程中,基因的表达和激活受到来自于有机体更高水平的因素影响。”[9]
实际上,许多看似基因的影响可能在本质上是环境的作用。例如,同卵双胞胎在出生以后分开抚养,成人之后都表现出内向或外向的性格特征,这似乎证明了性格倾向的遗传性。但是实际上,内向和外向可能并非遗传基因的作用,而是身高的作用。因为在有些社会里,人们很看重身高,身材高的人容易交到朋友,而这对双胞胎恰好身材高大,因而形成了外向的性格特征。在这里,基因对外向的影响是间接的,基因是通过身高而影响了内向和外向的形成,环境因素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因此,从心理和行为的角度来看,基因的作用是有限的。社会文化实践在人的发展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3 文化与人的发展
生物学化思潮的根本缺陷在于以基因的或者遗传的观点看待心理和行为的发展,轻视或贬低发展过程的文化制约性。一些生物学化思潮的推动者甚至宣称可以在人类的基因中找到大多数社会行为的控制因素,如同性恋基因、酗酒基因、攻击性的基因、愉快基因、焦虑基因等等,似乎每一种行为都对应于基因中的一个成分。另一方面,西方进化心理学家站在生物决定论的立场上,主张大多数社会行为都是人类祖先行为的遗迹,是人类祖先生物适应行为的延续,这种生物学化的行为信息以指令性的方式存在于人的基因中,通过种族遗传而决定了现代人。这些观点尽管表述不同,但都传达了一个信息,即,生物学就是人的命运,人的发展更多的是受生物因素控制的。
但人是一种社会化的动物,其发展过程深受社会文化的影响。从生理结构上来说,基因的作用是明显的,人之所以都具有五脏六腑,具有头颅和四肢,具有男性和女性的性别生理结构,就是因为有遗传基因在发挥作用。但是即使在生理特征方面,基因的作用也不是不受环境因素制约的,就像某些爬虫类动物,环境的温度决定了受精卵发育成雄性还是雌性,人的大脑如果不维持一定的环境刺激,就不能正常发展。如果环境因素不支持基因的作用,则基因的功能就无法得到正常的发挥。
因此,基因和文化环境对发展过程的影响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以儿童的语言发展为例,语言的发展受到生物因素的制约。语言器官不成熟,任何环境刺激都不可能导致儿童语言的形成。但是如果没有一定的文化刺激,成熟的语言器官并不能保证儿童获得语言交流的能力。因为语言的内容是社会性的,反映的是社会文化的内容,没有社会文化的灌输和影响,语言能力的发展就不可能完成。所以,基因等生物因素的作用是不容否认的,它们影响大脑的生理结构等生物过程,从而间接地影响心理和行为。但是基因不可能对心理与行为的内容产生直接影响,更不可能控制行为选择,行为是生物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人的发展过程具有明显的文化历史特性。
心理学中的许多研究都证实了文化环境对发展过程的影响。有关儿童依恋(attachment)行为的研究证明,儿童的情绪、性格受到与母亲关系的强烈影响,而儿童与母亲的关系是复杂人际关系中的一种,受到文化习俗的制约。研究表明,在发展的早期,如果儿童能从母亲,或者从代替母亲的其他主要抚养者那里获得稳定的关怀和照顾,儿童就会产生一种健康的情绪和人格特征,这样的儿童在成人以后表现得更加自信、乐观,具有信任感和责任感,并培养了一种勇于探索的精神;如果儿童感到母亲或代替母亲的其他抚育者不能提供他或她所需要的关注和保护,儿童就可能产生焦虑和悲观的情绪,形成孤独、多疑、攻击性强或退缩不前等性格特征。同母亲的这种依恋关系决定了儿童情绪和人格的形成。
同母亲的这种依恋联系并不是生物学的联系,从本质上讲,依恋的方式和类型体现了文化的要求。对于一个西方的母亲来说,同孩子之间形成的依恋是以不损害儿童的独立自主性为前提的,那种对孩子的溺爱并不是依恋的理想方式,但是对于东方母亲来说,首要的任务是保证儿童的安全,她们会给孩子提供力所能及的所有帮助,而不管这种帮助是否损害儿童的独立自主能力。由于文化习俗不同,西方的母亲和东方的母亲对与儿童之间的依恋就有了不同的理解,儿童也因此形成了相应的行为特征。
父母的抚养方式对儿童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研究表明,父母抚养儿童的方式大致可以归纳为4种:独裁型的,即要求儿童无条件服从,认为父母就是要控制儿童的行为;宽容型的,不确立行为的规则,任由儿童自己调节自己的行为;权威公正型的,采取一种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式要求儿童,所提出的要求坚定但不独裁,尊重儿童的意志;放任型的,父母忙于自己的事物,对儿童漠不关心。4种教养方式培养出不同性格特征的儿童:独裁方式培养出的儿童性格孤僻、攻击性强,习惯于以父母的方式支配其他人;宽容型方式培养出的儿童善于社会交往,但缺乏自律性;权威公正的方式似乎是最理想的,培养出的儿童情绪健康、乐观向上,而放任型的方式培养出的儿童由于得不到父母的关心,往往变得多疑,情绪变化无常。父母的抚养方式反映了社会文化的要求,儿童的情绪和性格归根结底是文化的产物。
文化人类学的研究也表明,社会文化制约着人们的行为,在不同文化风俗下,人们展现出不同的行为模式。社会心理学家米德在巴布新几内亚对三个原始部落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模式进行观察,发现不同的社会习俗对部落中的成员产生不同的影响,而同一种文化习俗下,人们的行为方式具有明显的共同性和类似性。尽管同样是原始部落,但是在不同的区域,由于生活习俗、社会组织方式乃至地理环境的差别,人们的性格特征和行为倾向有着明显的区别。居住于山区原始部落的人们,长期以来一直与相邻部落友好相处,人际和睦、性格温顺、待人诚恳;居住在河岸部落的原始民族经常为水源而相互争斗,形成了一种冷漠、好斗的性格倾向,且不管男女,性格倾向都是相同的;居住在湖边的土著居民正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性别角色分化明显,男女具有明确的分工,女性控制财政经济大权,支配男性,女性性格刚毅、独立自主;而男性则胆小腼腆,自卑感较强。这些观察都证实了行为的文化制约性。
近年来文化心理学的研究也证实了自我概念、认知、学习、情绪和动机等基本心理过程都受到文化因素的制约,不同的文化范式对心理过程和行为倾向产生不同的影响[10]。
在自我概念方面,研究者发现文化给自我提供了一种模型,个人的自我概念同自我所处的文化环境是一致的。换言之,文化界定了自我是什么,规定了个人管理和控制自我的方式。西方社会是个体主义的社会,个体主义文化把注意的焦点放在个体身上,要求人们独立自主,强调个人与他人或集体的不同。在这种文化模式影响下,西方社会的人们形成了独立的自我概念,在这一自我概念中,个人的意志和愿望,个人的价值与潜能是关注的核心。个人的行为反映的是个体内在的价值与需要。但是在东方集体主义社会中,集体的利益和目标是关注的核心,个人的利益需服从于集体的利益,这种文化模型促使了相互依赖自我概念的形成。相互依赖的自我概念强调和睦的关系,重视人际之间的相互依赖。如果个人的目标与集体的目标产生冲突,个人倾向于放弃自己的目标,保证集体的利益。
在思维方面,心理学的许多研究都证实了东方人的思维方式是整体的和辩证的,而欧美人更擅长分析和线性思维方式。在人际知觉方面,东方人由于注重人际关系,因而知觉的侧重点在自我和他人的关系上,更注重他人对自己的评价,而欧美人更关注自我内在价值的实现,不那么重视他人对自己的看法。在学习方面,东方人的学习更注重努力成分,对能力的高低给予较少的关注,对学习本身不一定感兴趣,但为了迎合他人或集体的需要可以努力学习,而西方个体主义文化条件下的人们强调学习的兴趣,注重思维和推理能力的培养,在学习过程中更看重个性的培养。在情绪表现方面,由于东方集体主义社会注重人际关系的和睦,因而擅长表达的情感是同情、羞耻、腼腆和崇敬等与人际有关的情绪体验,而欧美个体主义文化条件下的人更容易体验到愤怒、挫折、骄傲等情感体验,这些情感体验大多与个体内在价值的实现与否有关。所有这些都清楚地证明了一个道理,即心理和行为是文化的产物。
但是生物学化思潮却把心理学家的视线引向基因、种族进化等生物因素。如果这种还原论的方法论得以实施和贯彻,其结果最终是不再需要心理学。如果从基因中能找到社会行为的解释,那么遗传学的发展就足够了;如果生物因素能完满地解释心理和行为,那么心理学还有什么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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