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吸收分析_劳动年龄人口论文

深圳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情况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剩余劳动力论文,深圳市论文,农村论文,情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类社会伴随产业结构的升级而加速发展,社会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移到高一级的产业层次是一个长期的加速发展的趋势,是不依人的意志而转移的规律,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而中国目前面临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群体,受拘在狭隘的土地上,如何转移出去?如何在转移以后融入社会?是目前社会的焦点问题。2001年统计资料表明,深圳市常住人口数已达到468.76万人,吸纳外来人口336.72万人,比重为63.91%;其中农村人口247.19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52.73%,超过常住人口总数的一半,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深圳市经济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984年至2002年18年期间,常住人口数年平均增加21.9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10.79%;暂住人口数年平均增加17.01万人,年平均增长率14.25%,远高于常住人口增长率;其中,农村人口年平均增加13.38万人,年平均增加率22.59%,均超过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本文以深圳市经济发展吸收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研究背景,分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深圳市后的变动情况和结构情况,探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若干建议。

一、深圳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结构特征

1、青壮年劳动适龄人口是主体

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15—49岁青壮年劳动适龄人口占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93.54%,其中25—34岁占32.45%,25—29岁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峰值年龄组,占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25%。相比之下,深圳市常住人口中15—49岁青壮年劳动适龄人口占78.54%,低于深圳市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15个百分点(表1)。全国城镇和农村常住人口中15—49岁青壮年劳动适龄人口分别占57.9%和54.3%,低于深圳市吸纳的农村劳剩余劳动力35.6个和39.2个百分点。反映人口年龄状况的综合指标显示,深圳市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年龄结构比深圳市常住人口、全国城镇和农村常住人口更为年轻。深圳市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年龄中位数为24.6岁,平均年龄为24.3岁。相应,深圳市常住人口的年龄中位数为平均年龄32.5岁,平均年龄为33.8,全国城镇常住人口年龄中位数39.6岁,平均年龄为40岁,全国农村常住人口年龄中位数为34岁,平均年龄为35.4岁。由此可见,深圳市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年龄结构比深圳市常住人口、全国城镇和农村常住人口年龄结构年轻,青壮年人口占绝大多数。

表1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常住人口的年龄结构(单位:%)

2、受教育程度高于流出地但低于深圳市平均水平,男女差别明显

按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占15岁以上人口比例计算,深圳市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占比例最高,达到了46.3%,其次是高中以上占31.2%,小学为21.3%,不识字占1.2%。相应,深圳市常住人口中初中文化程度占的比例也最高,达到46.2%,其次是高中以上占37.4%,小学为15.6%,不识字占0.9%。全国农村常住人口中,小学为38.2%,初中文化程度为36.9%,高中以上占5.7%,不识字占19.2%;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中,高中以上人口比例达到44.1%。初中和小学人口所占的比例小,分别为35.9%和13.5%。经过比较,深圳市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水平高出全国农村常住人口平均水平的许多,同时,低于全国城镇文化教育的平均水平和深圳市城镇常住人口水平。以上现象说明,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口离开农村,使得流出地农村常住人口文化程度明显下降(表2)。

表2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常住人口受教育程度比例 (单位:%)

在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男女受教育程度差距大。在男性中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为64.2%,而女性仅占31.3%,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28.6%,而女性仅为14.7%,男性小学文化程度占6.7%,女性小学文化程度占44.1%。男女受教育程度差别如此大,同农村重视男性教育传统观念有关。相比之下,深圳市常住人口男女受教育程度差距较小。

3、深圳市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未婚人口比例较高

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15岁以上未婚人口占45.6%,远高于全国城镇和农村常住人口的17.6%和19.4%的比例,也高于深圳市常住人口的38.2%的比例。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未婚人口相对多,主要是受年龄结构影响,即15—24岁和25—34岁人口所占比重高(表3),这部分人占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69.23%,大大高于全国城镇常住人口的31.7%和农村的32.4%的比例。由于15—34岁人口比例高,而且未婚比例高,造成了吸纳的这部分农村劳动力的未婚人数比例高。

表3 常住人口和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婚姻现状 (单位:%)

二、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经济活动特征

经济活动人口是指16岁以上就业和失业人口,深圳市所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经济活动特征反映了其在深圳就业和失业的情况,这不仅涉及到这部分农村劳动力本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对深圳市的劳动力市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当前,深圳市所吸纳的这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经济活动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参与率高于城镇的常住人口

劳动参与率是指16岁及以上经济活动人口占16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反映一定时期劳动力资源(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程度,它由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决定,同时也受年龄结构、人口就业率和失业率的影响(表4)。

表4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常住人口劳动参与率 (单位:%)

深圳市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劳动参与率为81.4%,比全国的城镇常住人口劳动参与率63.6%高17.8个百分点,其中男性高出23.9个百分点,女性高出16.3个百分点。这部分农村劳动力的劳动参与率高于全国城镇常住人口,其主要原因表现在一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中,青壮年人口所占比例高,15—34岁占15岁以上人口比例达到72.2%,而相应的全国城镇常住人口所占比例为37.2%。农村大量青年人进入城镇增加了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可能性。二是这部分农村劳动力中16—24岁年轻人过早地离开了学校,进入劳动力市场,变为经济活动人口。三是这部分农村劳动力中,较高年龄段人口退出经济活动的较少。在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中,50岁以上离退休人口比例为73.1%。在这部分农村劳动力中,同年龄段退出经济活动的人口比例仅为7.8%。

2、就业率高于城镇常住人口

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率为98.4%,其中男性为99.1%,女性为96.2%。同通常男女分性别就业率的特点相同,这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男性就业率高于女性。分年龄看,16—24岁年龄段人口就业率达到97.9%,其中男性为98.2%,女性为94.5%,25岁以上年龄段这部分农村劳动力是高就业率低失业率,就业率在98%以上,失业率在2%以下。

同深圳市常住人口相比,常住人口就业率为94.3%,低于这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4.1个百分点。其中16—24岁深圳市常住人口就业率为84.8%,低于相应年龄段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率13.1个百分点。25岁以上人口就业率94%以上,低于这部分农村劳动力4个百分点。

这部分农村劳动力就业率明显高于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也高于深圳市常住人口的水平,是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特点。一方面,随着城镇经济快速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如建筑、保洁、保姆、餐饮等一些苦、脏、累的工种,需要能吃苦耐劳的大军。尽管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与城镇待业人员和下岗职工争夺就业岗位形成矛盾,但农村劳动力成本低,能吃苦耐劳,雇工单位易漏交保险费和不支付各种福利,这使来自农村的劳动力具有城镇待业人员和下岗职工不可比的优势。这一优势使农民进城市比当地人更容易找到工作。另一方面,从城镇对外来劳动力的吸引来看,基本上是按需吸纳。进城找不到工作的农民继续滞留在当地,会受到当地政策的制约和干预,这样就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中的失业人口设置了阻止进入的门槛和排放的出口,有些因找不到工作的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会很快流向别地或返回原地,这也是深圳市外来劳动力的低失业率的原因之一。

3、就业身份以企业员工、个体和私营为主

深圳市吸纳的这部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身份能够反映他们在城镇所处的工作性质。56%的劳动者在镇村企业工作,而深圳市常住人口仅有27%在镇村企业工作;其中自营劳动者即没有雇员的个体户达到了18.2%,远高于深圳市常住人口的水平;在私营、个体中就业的人占26.3%,而深圳市常住人口仅占14.6%。相反,深圳市常住人口在“单位”从业人员占73.5%,而这部分农村劳动力中仅占10.2%。这里“单位”是指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三资和股份制等经济单位。深圳市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男、女就业身份上还没有明显的差别。

这部分外来的农村劳动力从事私营个体的比例高,其中私营、个体雇主占9.8%,而深圳市常住人口为7.3%,这说明农村劳动力在深圳市的就业岗位,大量是靠自己开拓创造的,他们直接或间接地扩大了深圳市的就业容量,为深圳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4、每周工作时间多于城镇常住人口

深圳市的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每周工作时间超过50个小时以上的占64.3%,工作在40—49个小时为32.1%,相比之下,城镇常住人口在每周工作40—49个小时占78.6%,工作50个小时以上占17.8%,比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了46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来自省外的农村劳动力比省内的农村劳动力劳动时间更长,每周工作时间超过50个小时以上的达63.6%,比省内高出近10个百分点。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男女之间工作时间没有明显差别(表5)。

表5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常住人口每周工作时间比例 (单位:%)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身份,决定他们比城镇常住人口工作时间长。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镇打工经商,用超常劳动时间和辛勤劳动,在方便城镇居民生活和城镇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5、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收入低于深圳市常住人口,但高于农村常住人口

根据调查,2001年深圳市职工年均工资25941元,比2000年增长12.6%。从家庭户的年收入看,深圳市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深圳市常住人口中,家庭户年收入少于5000元的只占0.1%,而相应的全国城镇常住人口家庭户年收入少于5000元的占21.1%,全国农村常住人口家庭户年收入少于5000元的占51.6%,说明深圳市的人均收入水平较高。但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家庭户年收入水平集中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占88.7%,超过20000元的只占10%;而深圳市常住人口家庭户收入中收入超过20000元比例占30%,5000元至20000元之间的约占70%(表6)。深圳市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较高收入段10000元以上家庭户比例远高于全国农村常住人口,低于全国城镇常住人口水平。深圳市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深圳市常住人口家庭户年收入差别主要由于就业的职业、行业差别造成的。进城农民在城镇所从事工作是劳动时间长,工资相对低和工作不稳定,而城镇常住人口的从业人员41%是在城镇单位工作,工作相对稳定,收入也相对高。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中来自省内家庭户年收入的差别主要是,来自省外的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每周工作时间比省内长,其相应的工资也高。另外,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家庭户年收入比农村常住人口增加了45%,这是吸引农民进城务工的主要原因。

表6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常住人口家庭户年收入比例 (单位:%)

6、从事的工种以“体力型”为主,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从业主渠道

深圳市的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最多的职业是生产设备操作工,占66.4%;其次是商业、服务业人员,占20.6%;如果把办事员和有关人员归于服务业,那这部分外来人口的所占的比重就达到27.3%。如果按三次产业来划分的话,从事第二产业的外来人口占的比重最高。深圳市外来人口中有相当大一部分首先进入体制外的非正式部门,这类部门的特点是,劳动密集,工资和就业完全受市场的影响,隐性经济成分较大,实际税率较低。然而,深圳市外来人口的职业也不是沿着体制外非正式部门、体制外正式部门和体制内正式部门的规则进行迁移和流动,因为在现行体制下,外来人口的社会流动性还是较小的。从深圳市外来人口就业的所有制结构来看,吸纳深圳市外来人口最多是非公有制经济,占总量的72.7%,其中私营企业部门占25.9%,个体企业占13.3%,三资企业占18.4%。

三、深圳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以上农民工的结构特征和经济特征分析,可以反映出深圳市对农民工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农村劳动力虽然占深圳市劳动力总量的半数以上,但农民工的弱势地位一直未有改变,存在一定的社会歧视

(1)就业岗位方面的歧视。农民工进城之初,主要承揽脏、苦、累及有危险的活,随着对城市生活的了解,逐步进入其他行业,从事更好一点的职业,这是农民工就业程序正常演变的一个较为普遍的过程。这并非各城市用工单位的初衷,也非政府部门的制度设计。这种结果本身是由于城市居民的总体素质偏高于农民工、由劳资双方博弈的结果,本无可厚非,但当这种做法形成惯例且用工单位又是有意识地将工作岗位分为专供城市居民享用的较好的一类和需要招收农民去承担的较差的一类时,对农民工和农民的歧视便是有意识地产生了。

(2)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生活待遇存在歧视。以上统计数据表明,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最长,而所得的劳动报酬反而较低,这出现了农民工的就业参与率与就业率远高于城镇居民。在同样单位、干同样工作的农民工,不能享受与城市工人相同报酬和待遇。

2、在深圳的农民工归属感差

这直接导致农民的城市化过程中断,直接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由以上特征可以分析,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被主流社会接受,其流入城市的动因只简化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对城市仅仅停留在功利性的归属感上,缺乏对深圳这个城市的家园意识。

3、严格的户口制度影响了农民工在城市的发展

严格的户口制度增加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深圳生存和发展的成本同时,也因其所内含的不平等因素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融入社会的难度加大,最终带来其城市化的中断。首先,户口及与之相应的用工制度、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某些权利缺失,加大了他们进入城市的成本。其次,户口带来的不平等加大了他们融入城市的难度。因为户口的差别,城市人有一种优越感,这种优越感和城市人对农民的不平等意识有时难以区别。第三,户口以及与之相关的制度,会中断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进程,把农村剩余劳动力重新推向土地。

四、结论及建议

1、从深圳市经济发展过程看,深圳市就业机会多和劳动收入高是吸纳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因素

从深圳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其劳动参与率高、失业率低,劳动收入高于农村都证明了城镇就业机会和劳动收入高对农村富余劳动力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但农民工进城后的“边缘化”和对农民工以“暂住证”的管理模式,虽然是现存制度下农民群体与管理阶层双方博弈的结果,给农民的流动、转移提供了一条出路,但代价是沉重的。因此,从制度设计上消除对农民的歧视,消除“暂住证”的管理模式迫在眉睫。

2、从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出地看,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经济利益驱动是造成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流动的主要原因,从而使农民工缺乏适当的归属感

当前,我国农村劳动生产率还较低,人多地少,小家庭耕种方式制约了农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收入明显低于城镇。同时,我国改革开放后,计划经济时期制约农民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求职、找工的主要限制已经不复存在。离开土生土长的土地,到城镇打工挣大钱成为他们的理想和外出的动力。而他们在居住的城市却缺乏归属感,必然会造成大量的劳动力的漂流,造成较大的社会问题,因此,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让农民工有适当的归属感。

3、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经济活动特点与城镇常住人口不同,反映了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常住人口不同的就业模式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率高,就业身份以个体和私营为主,大量的就业岗位靠自己开拓创造。他们直接或间接地扩大了城镇的就业容量,是城镇劳动力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于在深务工超过一定时间、经济收入较为稳定的农民工,应逐步取消其入户的限制,为他们融入深圳、保证深圳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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