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湾自治到回归祖国——日据后期台籍精英对台湾解放道路的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后期论文,祖国论文,道路论文,精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台籍精英不断努力探索摆脱日本殖民主义者残暴统治的途径。他们曾寻求有限度的台湾自治,未能如愿。后来台籍青年辗转来到大陆,呼吁祖国同胞关注和支持他们的抗日斗争。抗日战争爆发后,台籍精英投身祖国抗战,认识到台湾解放的出路在于回归祖国,因而发起复省运动。由于资料等方面的原因,学术界对台籍精英从主张台湾自治到要求回归中国的这段历史研究甚少,本文拟由此入手,考察台籍精英对台湾解放道路的探索历程,以求更多的历史事实真相。
一、台籍精英寻求台湾自治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中国大陆的五四运动、朝鲜的三一运动以及日本国内民主运动的兴起,民族自决原则广泛传播。伴随着台湾的资本主义化,台湾民族资产阶级和新一代青年知识分子逐渐成长起来。他们或在台湾本土接受西式教育,或负籍东瀛。至1922年,台湾在日本的留学生达2400余名,他们大多学习政治、经济或法律,深受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民族解放运动的鼓舞。在台湾进步士绅林献堂等人的资助下,1918-1920年,林呈禄、蔡培火等人在东京先后成立启发会、应声会、新民会等组织,发行刊物,与岛内的知识青年汇合成一股新兴的力量,开始发动与领导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运动。
1918年夏,林献堂在东京与留学生会面,认为“六三法”是禁锢台湾人民的枷锁,必须早日去掉,获得与会人士的一致赞同。留日学生成立“六三法撤废期成同盟”,推林献堂为会长,要求撤废“六三法”,使台湾人民得与日本本国国民同样接受日本宪法的治理。“六三法”撤废运动是以同化主义为路向,取消特别立法制,将台湾纳入日本的法律系统,接受日本宪法的治理。台湾留日学生内部对此看法不一。明治大学的部分台湾留学生主张继续“六三法”撤废运动,林呈禄、蔡惠如等人则坚持自治主义。林献堂指出:“照理想当然要主张完全自治,但是政治改革需要实力,不能徒托理想,依我同胞目前之实力,只好要求设置台湾议会为共同目标而奋斗。”(注:蔡培火撰:《日据时期台湾民族运动》,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台湾文献》16卷2期,第176页。)依照日本宪法,人民有依法请愿的权利,日本议会亦得接受人民所呈之请愿书。1920年11月28日,新民会在东京召开大会,与会人士达成共识,放弃“六三法”撤废运动,改而要求设置台湾议会。
1921年1月,在东京的台湾留学生起草了请愿书,有178人参加签名,由林献堂领衔,向日本议会提出议会设置请愿书,要求“对于台湾之统治,……速予种族均等之待遇,俾得实践宪政之常道。是即设置由台湾民选之议员所组织之台湾议会,使台湾民众仰体一视同仁之至意,均沾立宪政治之恩泽,……设置台湾民选议会,付与对施行于台湾之特别立法及台湾预算之协赞权,俾能与帝国议会相辅相成,图谋台湾统治健全之发达。”(注:《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趣旨》,王晓波编《台胞抗日文献选编》,台北,帕米尔书店1985年,第79-80页。)台湾总督田健治郎表示反对,认为要求设置台湾议会明显违背日本统治台湾的大方针,断不容许这种主张。日本贵族院决定不接受请愿。在众议院,请愿列入议程,但该院以违背“六三法”为由,认为请愿无审议的余地。(注:周婉窕著:《日据时代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台北,自立晚报系文化出版部1989年,第72页。)虽然请愿失败,岛内的青年知识分子大都认为,请愿可以激发台胞的政治认同感。
随着以连温卿为首的左翼激进派在文化协会的影响渐居主导地位,林献堂等以温和抗争手段谋求有限地方自治的方针面临挑战。1927年1月,林献堂、蔡培火等人退出文化协会。7月,蒋渭水、蔡培火等人成立台湾民众党,“要求州市街庄自治机关之民选及付与决议权,选举法应采普通选举制。期实现集会、结社、出版之自由,要求在岛内即时准许台湾人发刊报纸杂志。”“确立民本政治。根据立宪政治之精神,反对总督专制政治,使司法、立法、行政三权完全分立,应予台湾人享有参政权。”(注:《台湾民众党成立大会宣言、纲领及政策》,《台胞抗日文献选编》,第113-116页。)继续实施非暴力体制内抗争的手段。
1930年6月,民众党以蔡式谷、蒋渭水、陈其昌为代表,向台湾总督府送上10050人签署的地方自治改革建议书。8月,杨肇嘉等人成立“台湾地方自治联盟”,发布宣言:“我台湾之现行制度,意思机关既无决议权,实系可有可无之咨询机关,而其构成员之协议会员又纯属官选,自不能代表民意,徒有自治之名而无自治之实。……确立完全之地方自治制,实为殖民地台湾之基础工作,凡诸解放运动皆以此为出发点。……要求当局即时实行完全之地方自治制。”包括“依普通选举赋与公民权。确立州市街庄之自主权,改官任咨问机关为民选议决机关。”(注:《台湾地方自治联盟成立大会宣言》,《台胞抗日文献选编》,第152-153页。)
虽然林献堂等人力求在体制内,在日本殖民者默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谋求台胞的合法权益,但这仍然是日本殖民者不能容忍的。岛内的日本侨民及御用士绅指责台湾自治运动系民族自决主义为本,是“台湾独立的阶梯”。日本部分议会议员也评估该运动有导致独立之虞,或指为独立运动,而否决该项请愿。
二、台籍青年呼吁大陆同胞关注台湾
台湾总督府规定,台湾人回大陆要有渡华旅券。请求旅券手续必经日警调查报告,颇为麻烦。1922年以后,台湾失学青年日多,求学之心日切。他们有经由日本而回大陆者,因在日本本土渡华无须旅券,有得船员帮忙而偷渡者,逐年增加,求学于内地各级学校。
在广东、北京、武昌、上海、南京等地,他们自动组织团体,有北京台湾青年会、韩台革命同志会、上海台湾青年会、厦门台湾同志会、闽南台湾学生联合会、中台同志社等。台籍青年倾向用暴力的方式推翻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呼吁大陆同胞,关注台湾问题,倡导民族自决。
1922年,来北京的台籍青年约30人。他们组织北京台湾青年会,会员有板桥林炳坤、清水蔡惠如、台北黄兆耀、台中林锦堂等。他们与台湾文化协会取得联络,支持启蒙运动,赞同请设台湾议会。总督府检举台湾议会期成同盟时,北京台湾青年会召开华北台湾人大会,予以声讨。
具有强烈民族主义的蔡惠如渴望台湾复归祖国,奔走于台湾、东京及大陆,联合同志,组织团体。1923年,他招集在上海的台籍学生10余人,组成上海台湾青年会,筹谋台湾革命,推倒日本帝国主义。1924年,上海台湾青年会召开台湾人大会,反对总督府检举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员,抨击总督府暴政。
1924年,上海台湾青年会中多数干部与其他在上海的台湾人,另组台湾自治协会。5月31日,发表宣言呼吁:“愿我台湾人坚持根本的民族自觉;愿我亲爱之中国同胞,帮助我等之自治运动。”(注: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台湾省通志稿》之《革命志·抗日篇》,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2002年,第226页。)6月25日,发表《告中国青年书》:“我等台湾人原属亡国奴隶,并无发言机会;然从旁观之,中国青年子弟,尚昏昏沉睡于彼等恶行之前,而不自觉。我等不禁为握一把冷汗。诸君快醒!快醒!诸君须从有名无实之经济绝交梦中清醒!快以实力,开始爱国运动。同时来帮忙我等亡国台湾同胞之自主独立运动。诸君如再不醒,将不免陷于与我等同为亡国奴隶之命运。”(注:《台湾自治协会告中国青年书》,张瑞成编《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0年,第4页。)8月21日,上海排日诸团体召开市民外交大会。台湾自治协会派代表数名参加,主张“对日经济绝交,须永久继续;非诱导日本经济力量,至于全灭;全中国难免陷于台湾同样之命运。”1924年,台湾青年会与台湾自治协会开茶话会,颁发宣言传单,强调在大陆的台湾人应及早团结,祖国人士应该关心台湾问题,使台胞在祖国援助之下,发展革命事业,实施台湾独立。
台籍青年郭丙辛等内渡厦门,招募大陆与台籍学生,共同组织厦门中国台湾同志会。1925年4月18日,厦门中国台湾同志会发表宣言:“中国的同胞们!我们台湾人也是汉民族。我们的祖先,是福建、漳州、泉州、广东、潮州的出身者。为脱离满清虐政,图谋发展汉民族,而移住台湾。光绪二十一年,清日战役之结果:清朝把台湾割让予日本,使东洋第一宝库,竟归于倭人之手。……日本自领有台湾以来,限制台湾人回祖国;连亲戚间也不得往来,妨害同胞间的相爱互助。更有侵略福建的恶劣手段,即利用台湾人中的败类,于厦门开娼寮、设赌场、卖阿片、紊乱社会,无恶不作。……厦门的中国同胞啊!我们该牢记国耻,永勿忘国耻日。要团结、要奋发、回收国土、撤废不平等条约;脱离外国羁绊,建设独立自主的民治国。”(注:《厦门中国台湾同志会宣言(一)》,《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6-7页。)
1923年,台籍青年吴丽水内渡上海,读书不忘救亡,常思联络大陆同胞,然后回台湾从事革命。1925年,他邂逅台籍青年李振芳,在南京接近大陆学生,交换意见,讨论台湾问题,认为解放台胞,除起革命、谋独立而外,别无良策,着手组织革命团体。1926年6月1日,中台同志会发表《成立宣言》:“在历史上看台湾之灭亡,此灭亡即中国民众,开始受控制于帝国主义之日。中国完全屈服于日本之日,亦即台湾民众被剥削于日本帝国主义之时。故中台两地民众,实有共生共死之关系,而日本帝国主义者,又同时为两地民众之公敌,故两民众,自然有同样之要求,更进一步,两地民众应相联合,立于同一战线上;向共同之敌,作一大进攻。……故本会工作之第一步,即在唤醒两地民众实际要求事项意识,使对本会抱有将来之希望。首先使中台两地民众,完全脱离日本帝国主义之羁绊;然后希望使中台两地民众,再发生密接之政治关系。对台湾本地民族,以一律平等之原则,树立相互间友好关系。”(注:《中台同志会成立宣言》,《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9页。)
在大革命的中心广州,台籍青年耳濡目染,深感非从事革命运动,将无法达到台湾解放。1926年,他们成立广东台湾学生联合会。广东台湾学生联合会得到中山大学校长戴季陶的支持,更名为广东台湾革命青年团,属秘密结社,利用报纸、宣传文书等,联络台籍青年,从事革命工作。
1928年4月,在上海法租界,谢雪红、林木顺、翁泽生、林日高、潘钦信、陈来旺、张茂良集会,成立台湾共产党,提出“推翻总督专制政治、推翻日本帝国主义。台湾民众独立万岁。建设台湾共和国”的口号。(注:《台共纲领》,苏新著《未归的台共斗魂——苏新自传与文集》,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3年,第263页)
台籍青年承先人遗志,辗转来到内地,呼吁大陆同胞关心台湾,历尽艰危,不断苦斗,就是要挣脱日本帝国主义的羁绊。20世纪初的中国多灾多难,根本无暇顾及台湾。除在广州的革命党人及中国共产党尚能对台湾问题表示关注外,台籍青年的呼吁实难激起强烈反响,倍遭冷遇,历经挫折。
台湾总督府不能容忍台籍精英的反抗运动,屡兴大狱,引发台湾独立事件、黑色青年联盟事件、北京新台湾安社事件等案,文化协会、农民组合遭检肃,1931年台共被破坏,民众党被扣上“绝对反对总督政治和民族自决主义”的罪名遭到禁止。对台籍青年在大陆的抗日活动,台湾总督府秘密侦察,严厉打击,许多人被捕。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很快便放弃了“打倒帝国主义”的口号,以“修改不平等条约”作为其外交方面的纲领,试图通过与列强的和平谈判,达到废除旧约、另订新约的目的。受限于《马关条约》,国民政府不便提及收复台湾。台籍青年组织的抗日团体曾寻求国民政府的支持,蒋介石害怕刺激日本侵略者,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与台胞的抗日组织接触,大陆一度高涨的反对日本在台湾殖民统治的斗争渐趋沉寂。台籍青年痛感只有祖国强大,才能拯救台胞,遂投身祖国的国民革命运动。
三、台湾革命同盟会发起复省运动
日本帝国主义有恃无恐,不断扩大对中国的侵略,运用领事裁判权与对岸政策,遣送一些台籍流氓到大陆贩毒,从事不法活动,破坏台胞与祖国的传统关系。内地部分民众对台湾人由“疏而远之”一变而为“限而恶之”,一些台胞陷入“既不容于敌人又不容于祖国”的苦闷中,特别是在抗战前回内地的台胞体验最深。这种苦闷一度变为恐怖,在“宁错杀百人,不轻放一人”的口号下,一些台胞被内地军民疑为“日谍”,生命随时受到威胁。
祖国抗日军兴,岛内外台胞,欢欣鼓舞,认为祖国抗战必胜,建国必成。李友邦成立台湾义勇队,参加抗战,还组织台湾少年团。
祖国抗战与台湾解放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所有台胞都能明了的。参加祖国抗战为何?台湾解放的路途何在?仍然困扰着一些台胞。台籍精英主张台湾独立,最低限度实现台湾自治。其矛头指向日本殖民统治者,在当时有其进步意义,何况大陆实难伸出援手,也怪不得广大台胞寻此下策。自中国全面抗战爆发后,台胞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已成为祖国抗战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胞求解放的出路不在于台湾独立或自治,而是重返祖国怀抱,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和自由。
为此,1939年12月,台籍志士柯台山在重庆分析了台湾解放的出路:“吾人苟有志为台湾革命事业而奋斗者,应绝对以拥护祖国抗战成功,与光复台湾解放台胞为两大原则,本此原则,努力以趋,方可达到吾人预期之愿望。盖拥护祖国抗战与收复台湾,在表面上观之,虽为两事,其实则为一事也。拥护祖国抗战,即为谋台胞解放之前奏,欲谋台胞解放,必须祖国抗战成功,事之关系,不啻脉络,明乎此,即吾人目前须确具始终不离祖国与绝对为台胞争取自由之信心,和衷共济,共体艰危,群策群力,同赴国难,如是之后,不仅祖国抗战可成,而台胞之解放亦可计日而待矣。……如祖国彻底完成抗战任务,则必依照领土完整国策,收复所有失地,而台湾亦未能例外也,况台岛为来日祖国太平洋之屏障,位于国防之重要,不仅雄峙东亚,且能抗制南北海洋之威胁,故收复台湾一事,不仅祖国既定一贯之政策,而亦台胞早具之愿望也,此其一。”
他坚决反对不切实际的台湾独立或台湾自治:“若未能取消日人在台湾之一切统治权,或台人未能以武力自决之前,切勿接受独立或自治,否则其弊害有二:一、台湾自主,无异自谋放弃祖国之保护;二、台湾自主后,一切政治设施必受日人包办,换汤不换药,更永远无翻身之余地。故在祖国势力尚未达到台湾之前,台湾实难以获得实际之自主,即处于现况之下,且无有自主之可能与必要,此其二。……惟有努力光复运动一途,又何以提倡光复运动?有无把握?吾人答之,十分把握,且述之于左:(一)历史:台湾及澎湖列岛,在历史上为中国最早发见之地,原为中国领土而被割让者,待中国兴盛,即随时可收复,应无异词。(二)地理:台湾为太平洋重要海军根据地,倘无与祖国切实合作,难免列强之欺凌,祖国为日后巩固国防计,实有收复台湾之必要。(三)人种:台湾六百万人口,悉数为中国闽粤所迁居者,中台既为同胞,讵可不合作以重祖宗,尚望今后更有互相迁居者。(四)文化:台湾故有文物,均系中国所传,今受异族摧残,应竭力光复,方为合理,今后更须有大量输资于祖国者。”(注:《台湾革命过去之检讨及今后应进取之途径》,《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79-87页。)该文条理清晰,论证紧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对扭转一些台胞的台湾独立或台湾自治思想起到了积极作用。
国民党中央对台港澳等地向以海外看待,台湾隶属东京总支部,港澳直属海外部。朱家骅深以为不妥,1927年在广州时曾提议,将港澳总支部划归广东省党部。1939年底,他由国民党中央秘书长调任组织部长后,发现国民党在台湾既无组织,亦无活动,东京总支部因战事而瓦解。鉴于台胞怀念祖国之心仍切,一些台籍志士在大陆投身抗战,随日军进入沦陷区的台胞也不少。台湾为日军南进基地,对抗战十分重要。所以,朱家骅约集当时在渝的台籍志士刘启光、林忠、谢东闵等,商谈如何发展台湾党务。(注:《朱家骅阅后注记》,《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304页。)朱家骅坚持支持台籍志士的复台活动,要求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受国民党中央节制,确定台籍志士在内地开展工作的方向,鼓舞了台籍志士的抗日活动。这也标志着台籍志士的复台活动正式纳入国民党中央的组织工作。
在国民党中央的幕后组织下,1941年2月9日,“台湾独立革命党”、“台湾民族革命总同盟”、“台湾青年革命党”、“台湾国民革命党”、“台湾革命党”等组织代表齐聚重庆,李友邦、李万居、刘启光、张邦杰、李友钦等决定解散“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及所属各团体,成立“台湾革命同盟会”,发表《成立宣言》:“四十余年来,台民虽被幽禁于暗五天日之孤岛中,然此心则无时不眷念祖国,然对日寇之残酷压迫与凌辱,咸抱不共戴天之仇,誓与暴日偕亡,故前后武力抗战达数十次之多,为谋解放失地,为台湾革命而牺牲者不下五十万人,前仆后继,百折不挠,其壮烈之事迹诚可动天地位鬼神!惟台湾孤悬海中,以往先烈孤军苦斗,既乏精锐武器,又缺外力奥援,致壮烈抗争,每次功败垂成。自祖国发动民族神圣抗战以来,吾台湾六百余万民众莫不感奋庆宁,有志之士,或奔归祖国,效命疆场,歼彼顽寇,以湔雪不世之仇,或潜伏活动与组织,冀一旦时机成熟,而与祖国军事相呼应,予敌寇以致命之打击。吾人咸认祖国与台湾在抗战建国上有不可分离之密切关系,祖国抗日胜利,固为台湾民众解放之唯一要素,而台湾革命运动,对祖国抗战亦不能谓无裨益,当此太平洋波涛汹涌,阴霾弥漫之际,台湾所处之地位尤为重要,深望台湾同胞一致乘时奋起,光复失土,同时恳切期待祖国父老兄弟及国际人士予以指导及赞助!”(注:《台湾革命同盟会成立宣言》,《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97-98页。)2月10日,“台湾革命同盟会总会”在重庆成立,设“主席团”,下分设总务、组织、宣传、行动四部,为顾全现实及防止敌人破坏,采用“双料组织”的原则,在漳州、金华两地设立南北方面执行部,指派张邦杰、李友邦两人为主席,分别发展沦陷区及台湾岛内的组织,推进革命运动。
饱尝日寇奴役的台籍志士眼看着祖国同受日寇的蹂躏,深知非帮助祖国获得抗战胜利,则无从以言台湾的复土,非台湾人民团结一致,即无力以言帮助抗战。他们一面组织台湾义勇队,在祖国战场上配合作战,一面进行内部的团结,以加强抗战的力量。台籍志士深感,由法律上的收回台湾进而为事实上的收回台湾,必须等待中国反侵略战争的胜利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
1941年12月8日,珍珠港事件爆发。次日,林森主席发布《国民政府对日宣战文》:“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注:《国民政府对日宣战文》,张瑞成编《抗战时期收复台湾之重要言论》,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0年,第2-3页。)据此,中日过去所订的条约当然废弃,《马关条约》对台湾的束缚完全消失,中国对日本清算已追溯到甲午战争,台湾是中国的老沦陷区,台湾与东北四省及七七后沦陷区性质完全相同。“台湾独立论”已失其立论余地,过去曾有的“独立论”和“复归论”的论争渐趋沉寂。
1942年4月5日,台湾革命同盟会第二届大会发表《宣言》:“太平洋战争的爆发,在中国抗日战事上划了一个新阶段;同时在台湾革命史上亦划了一个新阶段;祖国向倭寇正式宣战,马关条约已告失效,台湾已与其他沦陷区相同,站在祖国省群中,站在祖国疆域上,吾台革命已不复孤立,吾台六百万同胞,已与祖国四万万五千万同胞混为一体,破镜重圆。祖国的命运,亦即台湾的命运。祖国存,则台湾亦存;祖国战胜,则台湾光复,否则沉沦。……因台湾原为中国失地,台湾同胞皆为汉族;祖国对于台湾,除导其来归之外,绝无他途可循。因此,吾台革命者用敢大声疾呼:在情在理在势,祖国都应早定收复台湾大计。其最重要的一着,就是应该设立台湾省政府,正式承认台湾为沦陷省区,台湾设省,则在台湾的同胞相信祖国决心收复台湾,将起而抗日将连袂而起。台湾设省,则国内潜伏的台湾力量,可以表面化而用为恢复台湾的生力部队。台湾设省,则战争结束时,同盟国家不能视台湾为日本的殖民地。无论国内国际乃至台湾省内的观念,将因此完全一变,而台湾的光复工作可以事半而功倍。”(注:《台湾革命同盟会第二届大会宣言》,《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124-126页。)
台籍志士坚决要求台湾回归祖国,恢复台湾为中国行省建制,比照内地沦陷区惯例,成立台湾省政府,以激发他们爱土爱乡的激情。他们的复台行动引起国民政府高层的关注,表示理解。内忧外患的祖国积贫积弱,全民抵挡日寇的侵略,苦苦支撑,设立台湾省政府不是不可,而经费、人员等一系列问题必须解决,对捉襟见肘的国民党中央无疑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何况国民党中央已经着手建立直属台湾党部,作为对台工作的责能机构。蒋介石认为,尚无必要立即设立台湾省政府。
台湾解放和祖国命运紧紧相连,中国失去台湾,即为不完整的国家;台湾脱离中国,实无前途和幸福可言。由于台胞的力量弱小,而日本殖民势力异常强大,台籍精英发起的自治运动屡遭挫折。台籍青年辗转来到大陆,深感只有祖国强大,才能帮助台胞求得解放。抗日战争爆发,他们充分认识到台湾解放与祖国抗战间的关系,坚持要求回归中华祖国,发起台湾复省运动。台籍志士李友邦、黄朝琴、游弥坚、刘启光、谢东闵、谢南光、王民宁、黄国书、宋斐如、连震东、谢挣强、柯台山、李佛续、曾溪水、李万居等人不断奋斗,积极投身抗日活动,不遗余力宣传台湾归回祖国,反对国际共管,参加收复台湾的设计,为台湾光复做出了重要贡献。其思想与行动是六百万台胞心向祖国的集中体现。事实充分证明,只有回归祖国,台胞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和自由。台籍精英对台湾解放道路的探索坎坷曲折,终可告慰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