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校合作是世界教育改革的一个共同趋势,其重要性已在社会上达成共识,家校双方根本利益和教育目标的一致性促成家校合作的可能性,为家校合作提供了客观现实基础,但是家校合作存在的主体责任边界不明确、实效性不高与教师和家长沟通不充分等问题使得家校合作出现低效状况,为提升家校合作的有效性,树立正确的家校合作观、提升家校双方的教育素质和构建立体家校共育网络则是家校合作的应然路径。
关键词:家校合作;伦理忧思;应然路径
家庭教育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家庭和学校作为两个不同的教育者,其关系的和谐程度关乎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效果。苏霍姆林斯基曾就家校关系作过比喻:“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那么,学校的教学和教育的过程就会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倒塌下来。”[1]家校合作是教育效果最优化的必然选择,“是大教育观念下的必然产物,是教育生态系统的有机构成,是可持续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2]但实际上学校和家庭责任不清、家校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使得家校合作处于低效水平,并未达到促使学生全面发展的预期效果,理性分析家校合作的可能性、存在问题以及在合作过程中的应然路径,有助于为家校合作的实效性提供借鉴。
一、家校合作的可能性
学校和家庭两个不同的教育者因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共同价值追求被联系到一起,其根本利益和教育目标是一致的,能找到使得其和谐发展的共识,此为家校合作的可能性提供了佐证。
(一)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
学校和家庭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指的是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在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不同层面的利益一致性。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作为公民,“他们全被看做拥有最低限度的基本道德能力,以从事终生的社会合作,并作为平等的公民参与社会生活。”[3]从政治上看,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因为社会分工的不同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相应地承担不同的社会责任,尽管其所从事的工作差别巨大,但是他们“都是社会主义建设者,都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4]从经济上看,生产资料公有制性质是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的连接器,其使得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成为社会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在社会主义大生产过程中相互合作,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从文化上看,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都是文化教育的受益者,社会主义教育文化变革影响到二者,并使得二者在社会工作中将所接受的文化知识转化为社会资本,从而谋取利益。“因此,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沟通感情、统一认识有着广泛的现实基础,”[5]其通过学生这一纽带可以建立起和谐的关系,为家校合作提供了可能性。
(二)教育目标上的一致性
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在对学生的教育目标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此为思想品德培养的重要性提供了依据,学生的思想品德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在后天学校、家庭及社会各方面综合影响下,通过个体实践活动发展而成的,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都期待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他们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向学生灌输和宣扬正确的政治思想意识,这是学生思想品德培养目标对教师和学生家长共同的要求,也是教师和学生家长共同肩负的教育责任;知识才能的培养是对学生教育目标的又一要求,“我国需要造就一代掌握现代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能够适应各行业建设需要的合格的劳动者和各类专门人才。”[6]学生通过在学校接受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参加社会实践获得基本技能,发展智力和能力,从而成为知识储备丰富、实践技能娴熟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此为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的共同期盼,也需要二者的全力合作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知识才能的发展;良好的身体状况和生活习惯也是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希望学生具备的素质,学生期正处于生理发展逐步成熟的时期,是否拥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关乎其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和肩负国家建设重任。总之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在以上教育目标上的一致性说明其对学生的健康发展有共识,此为二者建立良好关系奠定了客观基础。
二、当前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
家校合作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也正在不断尝试更好的合作方式,取得了些许效果,但其间还是存在不少问题使得家校合作出现矛盾,稀释了家校合作的最终成效。
(一)家校合作主体的责任边界不明确
家校合作中,学校和家庭双方应该找准自己的定位,明确彼此的责任和义务,但实际情况是家校双方对自己的定位模糊,责任边界不明确,从而出现对学生学业任务关怀的相互推诿,降低了家校合作的实效。家校双方责任边界不明确,对学生的共育意识差,家长的主观认识缺失是主要原因,家长普遍认为学生进入学校后,无论是思想道德教育还是学科知识教育,学校理应全权和全责对学生负责,家长只需要为学生提供物质上的支持并保障其身体的康健,“责任分离”的思想使得家长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教育的一部分,从而放弃校内参与;学校也认为,“孩子的教育应该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教师的职责,而家长并不具备相应的条件性知识和学科性知识,并不必要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7]但是日常中学校又希望家长协助督查学生的学业情况和习惯养成,在双方对彼此职责不尽清晰的情况下,家长认为检查学生学业是教师的职责,家长不必参与学生的学科性知识学习,教师认为学生的教育需要家庭的配合,家长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是应该的,家校合作主体责任边界的模糊导致双方对学生任务的监督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不利于学生的发展。
(二)家校合作实效性不高
由于学生这一纽带,学校和家庭联系到一起,两者之间构成不以任何一方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关系。对于家校合作中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谁应该占主导地位这一问题有两种不同看法:一是学校教师占主导地位,因为教师无论在专业知识方面还是在教育学修养方面都明显优于学生家长;二是学生家长占主导地位,因为家长盼望子女成才的愿望比教师迫切得多,其可动用整个家庭力量对学生进行教育,相比教师面对几十个学生,要对整体学生负责的现状,家长只对自己孩子尽心教育则更有针对性。事实上面对学生,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作为教育者所肩负的责任是同等重要的,不存在轻重主次的区别,二者之间是种合作关系,在相互协作中使得学生成才。目前家校沟通的主要形式有家长会、学校开放日、亲子活动、家访、家长委员会、家校QQ群、微信群等,表面上看形式丰富多彩,实际上却缺乏实效性:家长会内容较固定,承袭以往的传统以介绍学生在校表现为主;开放日时学校排练节目、组织活动,家校的交流限于表层的物化形式,至于深层次的交流根本无暇顾及;亲子活动旨在拉近家长与孩子的距离,提供亲子共同体验的机会,但许多学校的亲子活动仅仅作为一种文娱活动开展,并没有经过精心策划,不能够体现学校文化特色,不仅浪费时间,还会抵消家长参与的积极性;家访是一项需要教师长期追踪、体现个性化的工作,但教师教学任务繁重,很难就具体学生的特殊问题与家长进行不同交流;家长委员会需要积极性高、有能力协助学校共同教育学生的家长主动参与,而一些文化程度较低或者较被动的家长就会被排斥在外,客观因素导致的参与不公平自然地稀释了家校合作实效;QQ群、微信群作为信息时代家校沟通必不可少的途径,大多被当做教师课堂之外的传声筒,而其作为教育资源交流共享平台的功能还有待开发和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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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师和家长沟通不充分
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角色,存在不同的教育水平,对学生的教育会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差异就是矛盾,因此教师和学生家长教育水平和教育方法的差异自然就蕴含着矛盾冲突的可能性。”[8]当教育过程发生困难或者教育教学效果不佳时,如果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能够经常地交流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缩小彼此间的差异,努力需求共识,二者之间就不至于频繁发生冲突。思想观念的不同导致对行为结果的判断,现实生活中,学生家长认为学校是专门教育人的地方,教师是专门教育人的人,学生在学校没有发展好就是学校教师的失职,学生家长在心理上对学校教师存在较强的依赖性,不理解学校教师工作的辛苦性和教育过程的复杂性,学生成绩的好坏及行为习惯的优劣被当成衡量教师水平和工作责任心的标准;学校教师有时候则会将学生成绩不好或行为失范的原因归结为家庭教育的失误或家长自身素质的欠缺。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对对方的依赖心理,但由于缺乏充分必要的沟通使得双方内心各持己见,在教育效果不令人满意的时候只会相互抱怨,滋生矛盾。
三、家校合作的应然路径
家校合作以帮助学生完满发展要求学校和家庭的有效参与,“有效参与,是指社会参与主体通过适宜的参与途径,有深度、有限度地参与到公共决策过程,通过在此过程中的完整的意见表达和利益博弈,对决策制定者产生实质性影响,使其需求和建议在最终的决策结果中得以体现,或者得到需求未被满足、建议未被采纳的回应和反馈。”[9]为确保家校双方的有效参与,树立正确的家校合作观、提升家校双方的教育素质以及构建立体家校共育网络是家校合作的应然路径。
(一)树立正确的家校合作观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合理认识是有效行动的前提。”[10]提升家校合作的有效性关键在于家校双方形成正确的合作观:家校合作的前提基础是平等尊重。“从家校合作的性质看,它是建立在主体志愿参与基础上的交流合作,”[11]与人交往中尊重对方是所有社会成员普遍的、起码的要求,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不存在控制和隶属关系,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唯命是从,教师必须对学生家长给予尊重,一视同仁,家长也要尊重理解教师的工作,此为家校合作的前提基础;家校合作的沟通方式是理性协商。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在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应该力求客观,保持理性,人类因拥有理性而受到尊重,拥有尊严,理性协商要求家校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将学生的健康发展作为共同追求,就合作事务进行充分自由的协商,面对分歧采取“合理妥协”,还要顾及弱势家庭的利益和诉求,“只有当弱势群体的利益被充分尊重、其利益诉求被充分考虑的合作,才是理性的合作。”[12]家校合作的最终目的是共存互惠。希求在双方有效合作下助力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家校双方共同的价值追求,也是其共存的基础,理想的家校合作使得学校和家庭成为发展共同体,双方在相互协作中也能促进自身的成长和发展,互惠既有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互惠,也有学生之间的互惠,在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的通力良好合作下,学生获得成长和进步,对两者而言此为双赢的结果,学生个体的优良发展也会影响学生群体间的良性交往,使得学生之间达到互惠。
(二)提升家校双方的教育素质
“教育素质包括教育认识、教育观念、教育方法、教育行为等。”[13]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对学生的教育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家校双方的教育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家校合作的成败。学生家长能否对家校合作的初衷、内涵、运作方式以及目的有全面清晰的认识直接支配其是否能真心投入到家校合作的过程之中,现实中有很多家长单纯地以为家校合作就是按照学校的安排按时参加家长会、亲子活动和开放日等需要家长出席的集体活动,而并不关心此类活动背后的意义,有些新手教师也缺乏对合作组织建设的了解,不清楚合作的运作模式和本质,只是将家长会、亲子活动和开放日等集体活动当成工作任务去完成,最终导致家校合作只是流于形式,缺乏实效;教育方法利用得当能对教育效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无论是学校教师还是学生家长都有必要掌握一定的科学的教育方法,在科学方法的指导下对学生进行引导和帮助,对教师而言可通过阅读教育学相关书籍、参加对应培训和向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请教等途径提升自身对教育方法的把控程度,对家长而言此方面的进步则需要学校的积极协助,学校可通过家长学校加强对家长的培训,建立家教经验交流共享平台让家长们分享自己的良好教育方法;在正确教育观念和得当教育方法的引导下家校双方做出合理的教育行为就顺理成章,教育行为变为实践对学生产生切实影响。提升家校双方的教育素质是一个系统的工作,其对家校合作的影响是全面的。
(三)构建立体家校共育网络
家校合作强调家校共育,家校共育不是平面的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和联系,其是一个需要制度化支撑、常规化运作和信息化配合的立体网络系统,只有做好多方面的协作配合,才能使得家校共育达到应有效果。行政力量的介入对家校合作的运行有强制性的推动作用,国家应从宏观层面对家校合作作出制度上的指示和要求,通过国家立法对家校双方进行督促,引起双方对家校共育的重视,学校应在国家立法精神的指导下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保障家校合作的实施运行,制度化支撑使得家校合作有章可循;利用好家长会、学校开放日、亲子活动、家访等常规活动,家长会的内容可以灵活扩大,家校双方可从学生学习、生活、习惯等多方面进行交流和探讨,创新学校开放日和亲子活动的形式,使得学生和家长能真正地深入交流,家访的进行应根据各个家庭的特殊性体现个性化,学校教师要灵活变换访问内容和重点,做到一访一收获;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对家校合作关系的影响也是举足轻重,构建好家校共育网络阵地,巧用QQ群、微信群等网络媒介是家校合作在21世纪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网络交流的便捷性和超时空性为家校双方的沟通交流提供了方便,成为家校合作的得力阵地。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立体家校共育网络是家校合作值得一试的路径。
家校合作是世界教育改革的一个共同趋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理性分析家校双方合作的现实可能基础、目前存在问题并提出家校有效合作的应然路径,以期提升学校教育效能是教育本真目标的合理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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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玺(1994-),女,汉族,甘肃庆阳市,在读硕士研究生,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专业,研究方向: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论文作者:陈玺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8月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7
标签:学校论文; 教师论文; 学生论文; 学生家长论文; 家长论文; 家庭论文; 社会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8月2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