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经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启示_经济特区论文

特别行政区经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启示_经济特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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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建立至今已有20个年头,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审视这坎坷不平的20年,内心充满了欣慰。正是因为有了这不平凡的20年特区率先进行的探索试验的实践,才使我们在实行对外开放,引进外资与技术,加快经济发展;冲破原有体制的束缚,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帮助未富地区,从而实现共同富裕等一些重大问题上统一了认识,积累了经验,并打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但是,我们在体验这20年带给全中国人民美好回味的同时,不要忘记还有一项更重要的工作要做(从某种角度来说,这项工作也许比回味成功更有意义),这就是清理我们的思路,发现工作中的问题,总结其中的教训,以期给我们今后和全国的工作更多的启迪。

一、问题

1.发展内外经济关系过程中的问题

在经济特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特区十分重视发展对外和对内经济关系,并将此视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在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开展多方位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方面;在发展对内经济关系,与内地进行经济技术联合方面均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同时也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出现在特区建设初期。

1.1特区建设初期外商及内联投资都主要集中在工业之外的项目上

在特区建设的初期,除了蛇口工业区和汕头特区,外商投资从一开始就主要集中在非工业项目上,不少外资都投入到房地产、商业、旅游业和服务业。1979~1984年,深圳特区的外商实际投资总额共计5.254亿美元(按1港元折合0.127美元计算),其中投入建筑业、房地产、商业、饮食服务、旅游娱乐的占53.24%,投入工业的占44.32%,投入其他领域的占2.44%。当时特区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是“三来一补”,外资直接投资办企业的较少。投入工业的外资,也多投向劳动密集型企业,而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获得的外资较少。就连现代化的电子工业,也是进口元器件,进行后工序装配。因此,外资投入单个项目或企业的资金数额都比较小,上千万美元的就算相当大的项目。这在几个特区都曾经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从1985年起,上述现象才开始有所改变。

内联投资也存在类似的情况。由于特区建设之初,各行各业都需要发展,出现“投资饥饿症”,对来特区进行内联的资金不作甄别,从而出现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大量涌入特区的现象。加之内地的资金,相当一部分对特区的经济发展方向缺乏正确认识,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和目标,又不具备正确的经营思想,以至于一部分内联资金不是首先把注意力放在工业上,把内地的先进技术和优势产品拿到特区,再努力从事引进、吸收、消化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尽快地向内地转移,以提高内地的生产技术水平;不是把注意力放在努力生产外销产品,多出口,多创汇,加速国家经济建设上,而是把注意力放在追求眼前短期利益上,放在费力少、风险小的商业和饮食服务业上。特别是有些内地企业或个人,趁有关管理工作跟不上之机,利用香港、特区、内地之间的商品差价和进出口方便的条件,转手倒卖,牟取暴利。这也影响到特区的有些内联企业,它们弃工经商,走私、投机、套汇。这一时期,内联企业的工业项目主要有“四多四少”,即一般技术较多,先进技术较少;劳动密集的较多,技术密集的较少;小型企业较多,大中型企业较少;生产的产品返销内地市场的多,能够出口的少。

关于经济特区产业结构的选择,也曾有过争论,“以工为主”、“以贸为主”、“工贸并重”等种种主张各不相让。一般认为,建立综合性经济特区应以工为主,那样实行外向性战略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因为单靠贸易不仅难以保持持久稳定的繁荣,也难以很好地实施外向型战略。当然,以工为主并不等于可以忽视贸易、信息、科技、金融以及旅游等行业的发展。

1.2特区建设初期进出口贸易逆差过大,内贸企业产品出口较少

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深圳特区。1983、1984年的两年中,深圳市进出口总额为18.589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3.277亿美元,进口总额为15.312亿美元,进出口逆差达到12.035亿美元。深圳市1984年进口商品总额8.07亿美元,其中建筑材料、主要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生产资料价值占47.73%,其余52.27%的商品基本上属于消费品。而在工业品出口中,内资企业(包括特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内联企业)出口比重明显偏小。如1984年工业产品出口总值为2.31亿美元,其中三资企业产品占98.9%,为三资企业工业总产值的72%;内资企业产品仅占1.1%,占内资企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到1%,这与当年内资企业进口自用物品3.2亿美元相比,是极不相称的。

1.3特区建设初期涉外经济法规不完善,特殊政策具体执行上存在一些问题;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也有待加强。

特区建设初期的几年里,涉外的经济法规和条例不完善,不配套;国家对特区实行特殊政策在具体执行中出现时松时紧、前后不一、把特区与内地同样看待等问题;涉外工作部门多、手续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贸和技术的引进吸收和利用。

对内联工作的管理,从法规方面的建设来看,深圳特区1983年制定过《深圳经济特区近期内联企(事)业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作为内部文件执行;1984年厦门市颁发了一个《厦门经济特区与内地经济联合的规定》。但这两个规定的条文都比较简单笼统,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有些问题宽严不一,且都局限在各自特区内,国家没有出台全国性的统一的关于特区内联工作的法规。从工作机构方面的设立来看,几个特区都还没有设置在特区政府或特区办公室直接领导下统一管理内联工作的机构,这部分工作多是由若干有关职能部门分头审批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特区很难制定出统一的内联发展规划,而内联企业有时也感到婆婆众多,无所适从。从内联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来看,一般来说,内联企业的组织领导制度,实行的是国外行之有效的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厂长负责制,一般由特区方担任董事长,内地方担任经理。但由于特区干部较为缺乏,无法对每个内联企业都派出专任董事长,只能一人身兼数职,分散了精力。而几方组成的董事会,由于成员往往不在同一地区,因此有的内联企业的董事会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加上内地干部和特区干部在思想上、观念上、发展战略上、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上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因而常常在企业的发展方向、内部的经营管理、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市场的开拓与占领等等方面发生争执,甚至产生矛盾,使企业的生产经营陷入困境。

2.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过程中的问题

由于特区是在特殊的经济、社会、文化条件和特殊的政策、地理环境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因此经济特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方面,特区作为特区,只能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特区在经济上实行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其经济结构以外资成分为主,要大力引进境外资金,与境外资本实行广泛的经济技术合作,借助外力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在此同时,要允许境外资本赚取利润,存在一定的剥削;另一方面,特区是社会主义的特区,它的社会政治制度、政治思想和意识形态,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在这种情况下,特区如何在引进和利用外资的同时,又成功地防止西方资本主义对自己的侵蚀和渗透,既圆满完成经济建设的任务,又保证特区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领域的社会主义纯洁性,保证特区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也是一个崭新的课题。能否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两手都硬,能否妥善处理好两个文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直接关系到特区的兴衰成败。因此特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在特区经济建设的实践中,在某些人、某些部门和某些地区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和出现过重物质文明建设、轻精神文明建设;重招商引资、轻抵御外来不良思想和意识的侵蚀;重经济体制改革、轻政治体制改革;重金钱、轻思想;重一己私利、轻社会公德等等危害特区建设和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和有效地予以消除,特区已经取得的物质文明成果将无法得到巩固,特区的经济建设将无法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特区的未来将变得暗淡无光。这有违小平同志的初衷,也不是我国特区发展的方向。

二、启示

创办经济特区,是小平同志亲自倡导、亲自设计并始终关注、支持和推动的一项崭新事业,是党和国家在历史转折关头的一个重大决策,是对外开放的重大步骤,是利用境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来发展社会主义的全新实践,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经济特区为全国的改革开放一直发挥着试验、探路和带动作用,并以自己的宝贵经验为丰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也为全中国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的有意义的启示。

2.1任何国家、任何地区、任何民族,经济要发展,就必须顺应客观规律和历史潮流,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当前,以市场经济的普遍化、市场、科技与信息的全球化以及生产要素的全球性流动和优化配置为主要标志的经济全球化潮流已愈演愈烈,不可逆转。尽管这股潮流是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主导,但它给世界各国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却是共同和均等的。作为历史的一个客观发展进程,我们所应考虑的,不应仅局限于西化和单极化等杞人忧天似的争论,而更多的应把注意力放在怎样以及如何更好地将自己融入到这股潮流中去。作为一个发展中且正致力于自身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国家,如果将自己置于这股潮流之外而无动于衷,结果将会是灾难性的。对此,小平同志曾经清醒地指出:“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开放的对外政策。……应该充分利用世界上可能提供的资金,来加速四个现代化建设。”(《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23页)所以,我们所应采取的唯一正确的策略是,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加快对外开放的进程,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以加速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

2.2没有对外开放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改革。对外开放既是改革的主要动力,又是改革的重要手段。经济特区正是在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大胆和有效借鉴利用世界上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一切文明成果,才得以推动自身的改革不断地走向深入,才得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逐步地建立与完善。全国的改革同样离不开对外开放。我国所进行的改革,是一项开创性的崭新的系统工程,没有现成的经验和规则可循。我们的每一项改革成果,无一不是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面向世界,对外开放,参照国际社会的成功经验和范例,结合中国国情,不断探索与实践而取得的。

2.3赋予经济特区的试验条件,即特区政策,必须具有可推广性。特区的一大重要功能及建立特区的重要目的就在于进行政策的探索与试验,如果达到了这一目的,特区的特色就突出了,窗口和示范作用也就体现出来了。因此,特区应紧紧围绕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率先与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改革目标,大胆地闯,大胆地试,为全国的改革开放提供新鲜经验。如果在特区进行的试验不具有可重复性,对全国没有借鉴和指导作用,无法在全国其他地方加以推广,特区这块试验田的价值也就为零,特区的其他功能(如示范、辐射、带动)也就无从谈起,设立特区的初衷也就无法得到满足。党和国家对特区寄区了厚望,在1996年的特区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同志曾明确指示,今后凡是要在全国实施的改革,原则上都可以先在特区试验。由此可见,特区担负着的“拓荒牛”的职能并没有因形势的变化而有丝毫的改变。相反,特区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只要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特区作为改革的试验田的历史使命就不可能结束。因此,特区今后的发展不应再从减免税等优惠政策上找出路,而只能在试验时间和试验规模上体现特区的“特”字。

2.4要注意防止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地区间发展新的不平衡。特区经济在优惠政策的刺激下迅速发展,客观上拉大了地区间的贫富差距,引起了一些不满情绪的滋生。如有的学者在分析了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速度、人们的富裕程度拉大的趋势及以特区迅速致富的原因中政策因素的比重后,得出了“正是由于特区的存在,才加剧了中国经济的不平稳,才形成了社会财富的严重分配不公”的结论,进而指出,这种状况违背了“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并建议在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规则下应取消对经济特区的特殊政策,且应以“产业倾斜”政策取代“地区倾斜”政策。姑且不论这种观点及建议是否科学合理,仅就“地区倾斜”的客观结果而言,虽然是一项正确的决策,且从经济发展理论来看,地区间适当的发展速度与富裕程度的差异也是正常的和必要的,但由此造成的一些负面效应如地区间摩擦增加、贫富差距拉大的趋势加快等等都是大家所不愿见到的,对经济的发展也相当有害。因此在具体工作中,要刻意避免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和加剧地区间发展的新的不平衡。对于特区经济建设中所有好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应全面尽快推广,以免造成人才、资金等向特区过度倾斜。特区的主要功能之一即是为全国做示范,通过在特区的试验被证明是好的和行之有效的政策,应及时采取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尽快推广,以免造成人才、资金等向特区过度倾斜。特区及时采取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尽快推广。如果只是特区一枝独秀,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及政策环境之间的比较效应,将会加大特区对于人才、资金、项目等资源的拉动力,“孔雀东南飞”、资源东南流的趋势还将加剧。这种情况长久发展下去,将会使地区发展产生“马太效应”,出现恶性循环,越是落后的地区越是留不住人才,吸引不了资金和项目,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就愈加落后。

2.5可赋予特区以更多更大的自主权。20年来,经济特区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迅猛发展,由原来的边陲小镇成为今天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现代化新型城市,发挥了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和改革的试验区作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1992年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推行,随着全国多层次、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和发展,随着原来只有特区才有的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在非特区的地区的逐步推行,特区的立足点和部分优势开始发生变化,已经不再像原来那么“特”了,由此社会上包括理论界都产生了一个疑问:特区还有没有必要存在?特区还要不要继续发展?这种疑惑实际上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对特区的认同和支持。针对这种情况,江泽民代表党中央及时提出了经济特区应主要从提高自身素质出发,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号召,提出了新形势下特区发展的新思路,一再明确指出特区还要继续办下去,并于1994年提出了著名的“三不变”方针,即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中央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变。”(《江泽民同志理论论述大事纪要》第65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版)并指出,要把发展经济特区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基本实现国家的现代化要搞多久,经济特区就要搞多久。对这一点不能有任何动摇。也就是说,经济特区不仅要办下去,而且还要办得更好,对经济特区实行的基本政策要坚持下去,不仅要发挥“窗口”作用、“试验场”作用、“排头兵”作用,而且还要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别是在体制创新方面,江泽民同志更是寄托了厚望,早在1993年4月,他视察海南经济特区时就指出,“经济特区要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借鉴外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好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特区的实际,有所创造,有所发展,以显示出中国经济特区的特色优势和风格。”(《江泽民同志理论大事纪要》第63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版)他认为,特区要为全国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探索和积累经验,要加快经济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并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经济特区要在体制创新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这就要求经济特区在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搞好两个文明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面,把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重点真正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转到依靠两个根本性转变上来,以二次创业的精神,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坚持办好经济特区。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指导作用,关系到我国政治、经济的全国发展和“一国两制”的顺利实施,这不只是特区自身的事,也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因此经济特区身上的任务极重,应赋予经济特区更大更多的自主权。这一方面是形势的需要,另一方面,经济特区自身的条件也足以承担这一重任。因为特区的经济运行机制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特区的人们在思想上、观念上、心理上对改革的理解和承受力更强,更易进行与市场经济体制有关的改革开放试验;特区人才相对集中,在争夺人才特别是海外留学生方面仍然具有很强的实力;20年的发展,特区积聚了相当的经济实力,为其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承受进一步的试验奠定了基础。

2.6要注意把目前外向型经济逐步向开放型经济转化。外向型经济和开放型经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外向型经济最突出的标志,是外贸出口依赖度比较高,外贸总额占GDP的比重也比较高,但它和开放型经济有着本质的不同。开放型经济意味着对内对外都必须开放市场;其次是投资自由化。除了仅有的几个国家垄断领域之外,所有的领域、所有的市场,包括金融、保险、通讯、民航、教育、卫生、医疗、房地产、旅游业,都应该同时向内、外资开放;再次是经济体制、游戏规则、商品价格与服务价格与国际接轨,实行国民待遇,公平竞争,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这一要求将越来越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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