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电扶梯的安全与预防论文_竺宋挺

城市轨道交通电扶梯的安全与预防论文_竺宋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客运二部机电中心 315100)

摘要:电梯是现代城市中不可或缺的轨道交通工具,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我国电梯数量迅速增长,其质量与安全倍受关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近年来,在各级监管部门努力下,通过完善标准规范、加强监督和检验、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措施,使得电梯伤亡事故率平稳下降,安全态势持续保持总体稳定。但是由于部分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使用管理不当、日常维保不到位、乘客或监护人自身安全意识淡漠等原因,电梯故障困人和溜梯等情况还时有发生,甚至引发伤亡事故。本文分析了城市轨道交通电扶梯的安全与预防。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电扶梯;安全预防

电扶梯因其具有便捷、输送量大的特点,作为地铁乘客的首选乘降工具,广泛设置于地铁车站出入口及站厅至站台处。在城市轨道交通电扶梯系统设计过程中,在日益重视电扶梯的安全性以外,扶梯乘坐舒适性以及车站美观性也逐渐成为设计关注的焦点。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计,特别是出入口设计中,电扶梯与楼梯的相对位置关系对乘客体验、车站美观程度以及乘客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一、特点

1.复杂的环境条件。地铁车站作为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构成大多是地下建筑,电扶梯需要适应地下的环境条件,其机坑和井道周边通常存在地下渗水和腐蚀性气体;在没有顶盖的出入口处,还需要直接承受日晒雨淋和风沙侵袭。因此,电扶梯必须具有很好的耐水、耐蚀、耐沙尘的性能。

2.持续重载的负载条件。公共交通系统的电扶梯除了需要每天20 h,每年365 天连续工作外,还要承受客流高峰的考验。客流高峰主要出现在上下班时段,持续至少需按lh计。以地铁为例,高峰客流时的地铁车辆发车间隔是2 min,此时的电扶梯基本上是连续处于满载运行状态。因此,要求电扶梯必须具有持续重载1 h 以上的能力。

3.无监管的运行条件。公共交通系统的出入口分散,电扶梯往往在无人员监管条件下工作,特别是到了夜深人静时,电扶梯常会处于独自运行状态,因此要求扶梯必须具备更好的安全性。

4.高寿命的工作条件。公共交通系统大多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公交系统,是社会公益设施,电扶梯作为车站的大型固定设备,必须具备相当长的使用寿命,部件必须有很高的强度、耐磨性和耐腐蚀性。

二、城市轨道交通电扶梯的安全与预防分析

1.减小扶梯倾角。减小扶梯倾角,可从根本上减小扶梯与楼梯之间的角度差与长度差,减小不利因素的影响。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完善,后期实施线路埋深较前期线路深,大提升高度扶梯越来越常见。为提高运营质量,保障乘客安全,13版《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以下简称规范)相比03版地铁设计规范对于扶梯角度的规定作出了调整。规范允许出入口采用小于30°倾角扶梯,站内采用30°倾角不变 目前市场上主要有3种角度规格的扶梯:23.2°,27.3°和30°。为使并行布置的电扶梯倾角与楼梯尽量接近,可采用27.3°倾角的电扶梯。目前,武汉市轨道交通出入口大于9m 与楼梯并列的电扶梯全部采用27.3°倾角。但是27.3°电扶梯费用较倾角30°电扶梯高出约10%,会造成投资的增加。由于站内必须采用30°扶梯,同一条线采用2种规格的扶梯会对供货周期造成影响。同时由于存在2种规格的电扶梯,备品备件增加,对于后期运营维修和管理也存在影响。

2.调整楼梯与扶梯平面布置。若不改变扶梯角度,则需要对楼梯与扶梯的相对位置进行优化,通过调整楼梯与扶梯位置减小不利因素造成的影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通过优化楼梯与扶梯相对位置,调节楼梯下端第一级踏步距扶梯下工作点之间的距离,可以保证扶梯下工作点处扶手不低于并行楼梯踏步,避免楼梯凸出和楼梯踏步过高的问题。但由于扶梯和楼梯斜段长度不一致,在消除入口处楼梯影响的同时,相应地又造成了扶梯出口处外包板与楼梯踏步高度差加大、扶梯出口处扩口延长等问题。因此,楼梯与扶梯相对位置优化需统筹考虑以上问题,以得到最优方案。

3.乘坐电扶梯时遇到紧急情况处理措施。当乘坐电扶梯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该及时按下扶梯出入口处的紧急停止按钮,停止电梯运行,联系设备责任主体(使用单位),按照其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事宜处理。可与制造商协商提高梯级和踏板的载荷试验和动载扭转试验要求。应装有附加制动器,而且附加制动器宜直接作用于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驱动装。

4.乘坐电扶梯的误区。在正常运行的电扶梯上步行也是高风险行为;所谓“左行右立”的乘坐方式不安全,原因有:一是在电扶梯设计时考虑了自重载荷、乘客载荷以及集中的活动载荷,对于偏载,这是一种在极限状态下的载荷分布,长期“左行右立”使用电扶梯,将导致梯级链单边磨损加剧,从而影响到电梯的使用寿命;二是“左行右立”是英国等国家按照使用习惯设置的一个行为,并不是安全标准所规定的,在日本执行的是“右立左行”;三是在标准GBT31200-2014中有明确规定,在扶梯上禁止行走或奔跑。有近一半人表示乘坐扶梯时手里因拎满物品而无法手握扶梯,不握紧扶手的做法是不妥当,乘坐扶梯时应按照乘坐须知相关要求,紧握扶手带,防止在重心变化时摔倒,更不能运送笨重物品。建议携带大件物品的乘客选择垂直电梯,若条件不允许,应分件搬运;同时提醒一下,非专用手推车(例如婴儿车)也是不允许在电扶梯及自动人行道上使用的,应选乘垂直电梯。扶梯底部和顶部分别有3块踏板尽量不踩第二块,这种做法不科学,事故扶梯型号为申龙牌FML型,盖板的连接方式为搭接,且第2盖板为T型盖板,当搭接失效,盖板之间间隙过大,踩踏盖板边缘容易导致翻转;所以对于非搭接方式连接的不存在这种安全隐患,深圳市所有搭接方式的扶梯都已经进行专项隐患排查,市民可以放心乘坐。

5.电扶梯检测及安全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需要我们制定完善的检测和管理制度。在电扶梯检测及安全管理中,我们需要有许多注意的地方 :首先,对于电扶梯的检测需要定期的展开,凡是停止开关操作装臵应是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加以识别,报警开关按钮应是黄色,并标以钟形符号加以识别,黄红两色不应用于其他按钮;其次,在电梯机房或曳引机旁,应设有详细说明。当电梯万一发生故障时,应遵循操作规程去做;在曳引机上靠近盘车手轮处,应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在排除故障时使用的紧急电气操作按钮上或其近旁,应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同时在机房起重吊钩上应标明最大允许载荷,防止过载的情况发生;最为重要的是,在人流量高峰期的时间段里面,我们需要对电扶梯的安全使用进行有效的监测和管理,保障安全性。

本文认为要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电扶梯的运行安全,需要各方的协同努力。首先制造单位要根据公共交通系统使用电扶梯的特殊使用特点和环节,在产品的设计和制造中提高相应要求,提高产品的安全性;使用单位应根据电扶梯的预计客流量和使用环境,选择适用于使用要求的产品,并在使用中加强管理,譬如增加安全提示等;维护保养单位应该进一步加强维护保养,确保产品持续处于符合设计要求的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GB 16899-2015 电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S]

[2]刘锡奎,刘东洋,刑箭编著《.电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第1部分:制造与安装》解读[M].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2016

[3]冼建中 ; 目前电梯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J]; 科技信息 ;2015 年 13 期

[4]王央央 ; 浅谈电梯的安全隐患原因及监督检验对策 [J]; 机电信息 ;2015年 15 期

论文作者:竺宋挺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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