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效率与经济体制的两难冲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体制论文,冲突论文,效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4)03-0010-03
一、引言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使用“效率”一词描述花费代价与获取收益之间的关系,这里代价是指为取得收益在时间上或金钱上的付出。人们追求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收益,并将之称为有效率。这一概念用经济学语言表达就是“帕累托有效”,这是使用最广泛的效率的概念。1965年,Fama将Samuelson建立的证券市场“鞅”模型定名为“有效市场”,这样“效率(efficiency)”一词被引入证券市场描述鞅过程。除这两种用法之外,本文试图将“交换效率”从“帕累托效率”中剥离出来,提出第三种效率概念,并尝试以之建立衡量市场经济自由程度和政府管制经济适宜性的理论框架。本文的结论是,如果将政府的经济职能仅限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纠正市场失灵,那么判断政府干预经济和推动经济制度变迁的行为是否得当的依据是市场是否达到了交换有效。
二、交换效率与帕累托效率的联系与区别
Rubinstein(1975)区别了三种效率:(1)交换效率(exchange efficieney):参与者没有动机去创造市场所没有提供的交易安排;(2)生产效率(production efficiency):追求价值最大化的企业制定帕累托最优的生产决策;(3)信息效率(information efficiency):当前证券价格无成本被所有市场参与者知道,同时关于未来证券价格变动的信息已经充分反映到当前价格中。Rubinstein所称的信息效率是指市场效率或有效市场,和其他西方经济学家一样,他没有将交换效率从帕累托效率中剥离出来,只是简单地将交换效率和生产效率视为帕累托效率在交换和生产两个领域中的应用。本文认同并继续使用Rubinstein对交换效率的定义,但是提出交换效率与帕累托效率有着本质的区别。交换效率应该作为衡量经济自由程度的指标,用以评估动态制度环境中市场交换的自由程度;而帕累托效率则是指静态制度环境中资源配置实现均衡状态。
在理想模型中,区分交换有效与帕累托最优是困难而且无意义的。因为在产权明晰、信息完全、不存在垄断的完美市场中,如果市场参与者没有受到市场之外的强制力量作用,那么经济人的逐利性会使参与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完成全部互利交易,因此市场参与者不会再有动机去创造市场所没有提供的交易安排,市场达到交换有效。同样,在理想模型中,经济人的理性和资源的稀缺性产生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按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经济将达到帕累托最优。因而在完美市场中,交换有效和帕累托最优等价,这两者与完全竞争互为充要条件。
尽管在理想模型中区分交换有效与帕累托最优没有意义,但在现实经济中,交换效率显示出了与帕累托有效的本质区别。帕累托有效是描述静态制度环境中资源配置的最佳状态,即在既定的制度环境中,没有一个人的福利可以在不损害他人的福利的情况下得以改善的。按这一定义,帕累托有效可以在具有不同交换效率的制度环境中实现,正如姚洋(2001)所引用布罗姆利和张五常的观点,“帕累托效率不是一个衡量经济制度好坏的指标,因为任何经济制度都可以达到帕累托效率”。(注:本文将理想模型中的帕累托效率称为帕累托最优,非理想模型中未达到交换有效的市场均衡称为帕累托有效,不过这种均衡并不是最优状态,只有达到理想模型或者说是交换有效的市场均衡才是帕累托最优。)因而失去了作为考评制度优劣指标的功能。然而交换效率是与经济自由程度正相关,制度的经济自由程度越低,其交换效率也就越低,制度越接近理想模型,其交换效率越高,因而交换效率可以作为一个指标度量经济制度是否接近理想模型。如果越接近理想市场模型的经济制度在市场配置资源方面越有效率,那么交换效率也就可以作为一个衡量制度配置资源效率或是否达到帕累托最优的指标。
三、经济体制的根本性两难问题
现实社会和理论中完美市场的差异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现实经济中存在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制;另一方面是市场经济内生存在诸如信息不完全、外部性、难以解决公共品供给等问题。这两个方面的差异都有可能破坏完全竞争模型的现实性,从而现实经济无法达到理论中描述的帕累托最优。同样这两个方面的差异也在破坏市场的交换效率。经济人规避风险的天性致使市场参与者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减少交易的发生,即所谓的“柠檬市场”问题。因而市场经济内生存在交易不完全或者说市场交换无效性,为克服市场失灵所引入的政府管制如果不当也会破坏市场交换有效。这就是温加斯特(Weingast)所称的“经济体制的根本性两难问题”(the fundamental dilemma of an economic system):一方面,赋予政府过大的权力去约束经济人往往导致政府滥用其权力,管制过多,妨碍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过度约束政府又可能会削弱其支持和增进市场的积极作用,导致市场失灵和市场参与者的机会主义行为问题无法解决。布坎南(Buchanan,1989)从转轨或制度变迁的角度将这个两难问题表述为用来保护所有人的权利的强有力的国家暴力和此暴力合法性之间的两难冲突。他认为,产权是从有效地执行对盗窃的惩罚的警察部门的强有力(因而可信)和合法的暴力中产生,但这样的强有力的国家暴力通常倾向于侵犯而不是保护个人权利。
因为阻止市场实现交换有效的力量既有来自市场以外的政府管制,也有市场经济内生的市场失灵问题,所以经济学家们对如何判定和评价政府管制是否适宜是有颇多争议的。钱颖一(2000)将主流经济学对政府维护市场秩序的讨论按争议程度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无争议的,即所有经济学家公认的内容。它包括定义产权、保护产权、执行合同。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政府的“守夜人”作用。第二类是有争议的,即多数经济学家认可的内容(至少在原则上)。它包括某些法律和规制,比如反垄断法,一些与人体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及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有关的规制。虽然比较极端的自由派经济学家反对政府在这些领域的干预,但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对这些领域适当的干预的正面作用大于干预带来的成本。第三类是很有争议的内容。比如政府对价格(房租、工资、股价、汇率等)的规制,对贸易的限制,倾斜的产业政策,等等。之所以有争议,是因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干预对经济发展有明显的正面作用,但其负面作用(比如市场扭曲、寻租、腐败)常常十分明显。
尽管主流经济学主张政府力量在市场中存在的目标应该限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交易,减少市场失灵程度,以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然而主流经济学家们对于政府出台的具体管制措施是否得当仍然争论不休。争论之所以存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在判断政府维护市场行为是否过度的问题上没有一个统一的可操作的评判标准,如果以经济学家们习惯使用的帕累托有效作为衡量的尺度,那么任何一种政府管制都会相应产生一种帕累托有效,从而无法评判管制的优劣。而交换效率没有这一问题,因为市场交换越有效,经济越接近帕累托最优,同时,政府管制过多会导致交换效率降低,管制过少也会导致市场交换无效。所以交换效率是衡量制度是否符合帕累托最优的一个很好的尺度,相应地,交换效率具备了作为衡量政府维护市场秩序行为是否适宜的条件。从这一点上看,政府的经济职能在于促使经济达到交换效率。
为了更清楚地解释本文所提出的以交换效率作为衡量政府干预经济及推动经济制度变迁行为合宜性的尺度,我们对管制过度和管制不足时存在交换无效稍作展开讨论。当政府的法令或行政干预限制及禁止正常交易进行时,市场交易者之间存在着未满足的交易愿望,从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出发,参与者往往具有逃避管制和创造市场所没有提供的交易安排的动机,按照交换效率的定义,我们说此时市场缺乏交换效率或交换无效。当这些交换不违背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标准时,通过交换,市场参与者能够获得更多的满足,因而放松管制能够使社会的福利得到进一步提高,当放松管制使全部潜在的交换都得以实现之后,经济在交换有效的基础上实现帕累托最优。但是,当政府的管制全部解除之后,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市场参与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会加重经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他们为自己利益的努力将导致相互伤害而不是斯密所说的相互有利,市场参与者从规避风险的角度出发,减少交易行为,因而市场内生存在交换无效。为实现市场“看不见的手”的功能,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必须被约束,而约束经济人的一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引入政府管制(注:其它约束经济人不当行为的手段有:1.在市场竞争中,经济人为实现长期利益对自身信誉的追求;2.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或社会习俗对诚信的共同信仰。)。政府管制的加强与放松是制度的变迁,因而交换有效是衡量动态制度环境中政府管制有效性和适宜性的尺度,而推动制度向帕累托最优或市场化方向变迁的动因正是市场参与者对自身福利的追求或者说对交换效率提高的追求。
四、交换效率提升不等于帕累托改进
市场实现均衡时,市场也实现了在该制度条件的帕累托有效。当然,交换效率越高的制度所产生的社会福利越大,因而交换效率的提升过程就是社会福利的提升过程,但交换效率的提升不一定是每一个参与者的福利都在改进,所以交换效率的提升不等于帕累托改进。
对于这一点,本文试图用证券市场制度变迁来说明。在证券市场上,证券定价是建立在无套利均衡的基础上的,新兴的行为金融学证明了:当证券市场存在套利限制(limits to arbitrage)时,市场价格就很可能因为噪音交易者的认知偏差导致定价错误,而理性投资者因为套利限制很难纠正这些定价错误,因而市场上很可能存在错误定价。无疑,当政府的管制措施导致套利行为无法发生时,定价错误发生的可能性和错误程度就更大。当管制放松后,套利者通过套利行为纠正错误定价,可以获得无风险收益,同时正确的价格信号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社会福利。随着社会福利的增加,帕累托有效将在更高层次上达到,市场也将在无套利基础上实现新的均衡。但是这一进程主要表现为交换效率的提高而不是帕累托改进,因为套利者的无风险收益是以噪音交易者的损失为代价获得的。
以中国股市为例。如果政府作为制度变迁的推动者将目标定为提升市场的交换效率,那么中国政府对处于困境中的A股市场所应该采取的政策就是将市场化改革进行到底。因为在A股市场上,政府的管制已经造成了市场的严重失衡和交换无效。这表现在:一方面,投资者作为股票的购买者或资金的提供者热切希望能够申购到更多的新股,然而新股的中签比例时常低于1%,同时股票市场之外尚有十万亿民间资金因没有投资机会而闲置在银行中;另一方面,几千家企业作为资金的需求方和股票的供给方在焦急地等待着证监会的核准,以实现通过A股市场融资。如果政府解除对企业公开上市和新股发行的管制,采用国际通用的股票发行注册制和面向信息披露的监管政策,那么投资者和发行者的愿望都能得到满足。市场的交换效率就能够大幅度地提高,从而市场也会在新股和新资金进入后迎来新生。
五、结语
本文提出交换效率是不同于帕累托效率和有效市场效率的第三种效率概念。交换效率应该作为衡量经挤自由程度的指标,用以评估动态制度环境中市场交换的自由程度;帕累托效率是指静态制度环境中资源配置实现均衡状态;市场效率则是指价格反映信息的充分程度和投资者根据可获得信息赚取超额收益的可能性的指标。通过分析经济体制的根本性两难冲突,本文认为,应该以交换效率作为衡量市场经济自由程度和政府管制经济适宜性的尺度。本文的结论是:如果将政府的经济职能限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纠正市场失灵,那么判断政府干预经济与推动制度变迁的行为是否得当的标准是市场是否达到了交换有效。
在中国正在进行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政府集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制度变迁的推动者和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三种角色于一身。当这三种角色在某些具体条件下产生冲突时,政府应该恪守的准则是把公共管理职能和其它职能区别开来,而将前者的目标限于提升市场的交换效率,而不是利用自己的权力改变市场选择的结果或通过管制限制正当交易的发生。
收稿日期:200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