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自由的三种路径:启示#183;理性#183;实践——论马克思的自由观及其对基督教和康德传统的超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康德论文,基督教论文,马克思论文,自由论文,三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对于自由问题的探讨始终立足于西方文明发展的至高点上,通过对既有思想成果的批判超越来展开其哲学思考。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借助于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清算,探讨了西方文明中把握自由问题的不同路径,开启了在现实中通过社会关系的合理化进而实现人的自由的实践之路,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自由观探求的一次重大变革。笔者认为,在比较视域中深入理解并准确把握马克思的自由观,对于开拓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新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督教自由意志的开启与上帝救赎观的自我困境
实现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渴望和人类思想史上的永恒主题。追寻西方思想史的历程可以发现,虽然古希腊哲学中也存在自由的维度,但古希腊哲学家是从“知识存在论”层面去解读自由问题的:他们认为只要能够摆脱实用和感性,以一种纯净、虔诚的理论态度对待客观世界,进而获得关于“善恶、正义、幸福”等问题的客观知识,就可以具备实践领域的“摆脱—解放”维度而觉察到自由;然而,对于自由实现能力本身的深度探求却逸出了他们的思考视野。对自由及其实现能力问题本身的自觉反思,对自我决定—自我开显的创造维度的深度觉悟,也即自由意志的确立,恰恰肇始于基督教传统。康德和黑格尔都对基督教与自由意志维度的开启之关系作了突出强调。康德基于对人的理性力量的高扬,阐述了基督教创世记中的原罪说对人的自由意识确立的意义,明确指出:“大自然的历史是由善而开始的,因为它是上帝的创作;自由的历史则是由恶而开始的,因为它是人的创作。”(康德,1990年,第71页)他认为在最初的乐园里,人仅仅同动物一样完全自然地出于本能生活着,根本无法意识到自由和理性,因而处于没有自由的幸福之中;正是不顾大自然的抵抗,人通过理性作出了首次自由抉择的最初尝试:“他发见自己有一种为自己抉择生活方式的能力,而不是像别的动物那样被束缚于惟一的一种生活方式。”(同上,第65页)由此人才获得了自由的意识,使得从最初的开始即乐园和原罪以来的人类的历史,表现为从出自本能的单纯动物的野蛮状态过渡到理性指导的完全自由状态的历史。黑格尔在其历史哲学中也指出,各日耳曼民族之所以意识到人类之为人类是自由的,知道“精神”的自由造成它最特殊的本性,恰恰因为他们深受“基督教的影响”,表现为“这种意识首先出现于宗教,出现于‘精神’最内在的区域里”。(黑格尔,第18页)
基督教超越古希腊哲学对自由及其实现问题的知识存在论解读,确立了自由意志的维度与自由实现能力问题探究的深度自觉,这在人类思想史上产生了比较重要的影响。但基督教的思想力量却是通过它在自由及其实现问题上的如下理论逻辑展现出来的:
第一,基督教预设了一个拥有“全知、全能、全善”能力的上帝。上帝不但是宇宙和整个人类世界的开启者,也是人的自由意志及其他智慧能力的唯一“创造者”,而“原罪”事件则意味着尘世生活中人的自由意志与人的不自由的历史一并产生。
第二,基督教认为,人与上帝的关系构成了人世间关系的基础和前提。人世间的关系首先是人神关系,尘世生活中的人们在进行彼此交往之前,先要通过“人—神”关系与上帝立约,通过上帝这一中介获得个人的不可替代性、自由意志和遵守法则的绝对性,然后再进入现实生活中的“人—人”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尘世社会的整体和谐与人的真正自由。
第三,基督教把人的自由的最终实现寄托在上帝的末日审判和救赎之上。只有那些信仰、爱戴和顺从基督的忠实信徒以及遵守圣经预言的人,才能获得上帝的拯救,最终获得永生并实现彻底的解放和自由。
特别是,在基督教传统中,人的自由与解放并不体现在物质层面和世俗政治领域,其所宣扬的人的最后归宿——神的国度是一个属灵的国度,神的国度不是人所建立的,而是耶稣基督的赐予。神的国度存在于人的心中,所以人的自由的实现过程主要表现为借着圣灵大能的运行而胜过罪恶、疾病和撒旦权势的过程。可见,基督教所理解的自由首先是指一种上帝给予的自由意志,即自己选择自己行动方式的能力,其次是指依托于上帝的救赎,从罪恶和不义状态中摆脱、解放出来。这实际上是把人的自由与解放推向了彼岸世界,从而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空洞的、实际上毫无实效的道德说教”(《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85页)。因此,问题的提出并不等于问题的解决。虽然基督教真正开启了自由意志的维度并确立了自由意识的自觉,但通过从“人—神”关系到“人—人”关系的思路并不能解决自由及其实现问题。
二、康德的理性立法与纯形式自由法则的内在局限
如果说基督教以启示的方式,通过从“人—神”关系到“人—人”关系的思路展开对自由问题的思考,那么康德对该问题的探讨则始自他对思辨神学的颠覆性批判。康德明确指出探讨自由及其实现问题不能从神学出发,而只能从人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出发,其思考路径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道德实践领域是自由规律支配的领域。康德认为,我们始终面对着两个世界,即自然规律主宰的感性经验(现象)世界与自由规律支配的道德(理智)世界。前者仅仅是自然存在物处于其中的世界,自然存在物只按照自然既定的法则行动,服从“自然的意志”。而作为一个理性存在者,“人就是通过意志才与单纯的自然存在物如动物相区别”。(赫费,第158页)人之所以拥有尊严和崇高并不是因为他获得了所追求的目标,满足了自己的爱好与幸福,而是由于他有更高的对德性(自由)的追求(参见康德,2005年,“代序”,第2页),因此人应该处于自由规律之中而不是自然规律之中。正是在此意义上,康德始终致力于对自由规律的探求,指出正如理论哲学“通过纯粹知性的自然概念的立法”,探讨万物遵循的自然规律的普遍、客观、必然有效性,进而寻求自然科学的合法性,实践哲学则通过纯粹理性的自由概念的立法,探讨道德实践领域所遵循的具有普遍的、客观有效性的法则,以此为伦理道德寻找依据,并为自由进行辩护。(参见赫费,第241页)
第二,绝对命令来自于实践理性。康德认为,自由是人类理性自身的事业,“自由的历史是人的创作”。(参见康德,1990年,第71页)自由规律来自实践理性的自律性,“意志自律是一切道德律和与之相符合的义务的惟一原则”。(康德,2003年,第43页)这意味着实践理性在选择自己行动的能力时,既不受诸如个人情感、欲望、需求、兴趣、感觉等感性因素的制约,也不受既定社会文化、风俗习惯以及法律的制约,更不以外在的自然规律为根据;自由是对给定的自然法则和自然规律的超越。从根本上看,自由就是有理性的存在者遵守自己所设立的法则,这种法则以绝对命令的形式展现出来:“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同上,2005年,第39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一个人的自由和所有他人的自由。
第三,真正的自由需要在“天国”实现。在康德那里,道德实践中的自由是纯粹形式意义上的“应该”,而不能进入遵循因果性联系的经验世界而成为“必然”。其最直接的体现就是现实经验世界中普遍存在的德福不一致现象,而幸福感和道德心相一致的至善境界又是人类追求的自由境界。那么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呢?康德通过理性的考量和推演,作出了灵魂不朽和上帝存有两个公设,并以之作为道德法则客观有效性和自由最终实现的前提。换言之,至善世界就是“天国”世界,在这里合乎道德的人保证得到相称的幸福,因而自由只有在“天国”的精神慰藉中才能最终实现。
可见,与基督教把从“人—神”关系下降到“人—人”关系作为解决自由及其实现问题的路径不同,康德是从理性存在者的自我立法开始,把从“人—人”关系上升到“人—神”关系作为探索自由及其实现的基本路径。但由于康德没有从对现实矛盾的探究出发来揭示不自由的深层根源及其克服路径,因此他在自由问题上的先验建构虽然使理性实现了独立并在某种程度上推进了该问题的研究,但仍陷入了超验唯心主义的思路,从而不可避免地存在如下理论局限:
第一,康德的自由观仅仅停留在形式上的普遍有效,而不能改变不自由的社会现实。康德所提出的无条件的道德法则,是在把道德世界与经验世界相分离的基础上,通过理性建构出来的普遍化的、有效的形式。就此黑格尔指出,由于康德把实践理性理解为与人们在其中生存的历史状况相分离,使得其道德观念仅仅是“一个抽象的、脱离实践政治生活的应然”。(赫费,第268页)因此,康德自由观实际上是脱离现实世界的、纯粹理想化的、非历史性的和抽象的应然学说。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哲学指出康德的绝对命令是软弱无力的,它之所以软弱无力“是因为它要求不可能的东西,因而永远达不到任何现实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285页)
第二,康德最终把自由的实现推到了彼岸世界的精神慰藉中,这就意味着现实自由的不可能实现。由于康德把先验意义上的道德法则作为行动所遵循的普遍有效规律的根据,这实际上意味着只能诉诸自我意识的提升和自我欲望的调整,来实现经验世界中个人的解放和自由,所以它仍没有跳出笛卡尔所指出的启蒙主义者面对现实困境时的诉求,即“我始终只求克服自己,不求克服命运,只求改变自己的欲望,不求改变世界秩序”。(转引自康德,2005年,“代序”,第5页)
康德理论实际上反映了18世纪末德国市民的内心世界,即在法国资产阶级取得革命胜利跃居欧洲大陆统治地位,而英国资产阶级通过工业革命在商业上控制了世界的时候,德国市民阶级却表现得软弱无力、备受压迫,因而他们只能诉诸“善良意志”。由于康德从“人—人”关系到“人—神”关系的思考路径来探讨自由问题,忽视了处于现实之中的、有着广泛感性需要的活生生的人及其现实社会关系,因而它对现实中人的不自由现状的改变难以发挥任何实质性作用。
三、在实践中实现社会关系的合理化与马克思自由观的超越
基督教与康德在自由问题上的思考路径,直接启发并推动了马克思自由观的形成和发展。对此,罗素曾经指出,其一,马克思自称是个无神论者,却又保持了一种只能从有神论找到根据的宇宙乐观主义;其二,马克思主义继承了理性主义的传统,始终把合乎科学作为目的,相信存在一个合理的公式概括了人类的进化,并指出并不是雇佣劳动者的立场从道德上讲比较好,而是说这个立场乃是辩证法的彻底运动中所采取的立场。(参见罗素,第336-343页)马克思在其早期哲学思考中提出的异化劳动及其扬弃理论,实际上就深受基督教和理性主义传统的影响:他把“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即劳动预设为人的类特性,并借助“人→非人→人”的思维逻辑,试图通过异化劳动的扬弃来实现自由。
马克思在从一个唯心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理论家成长为历史唯物主义的革命家的过程中,遭遇到基督教和康德传统并从中吸取有益成分,但他既不是像基督教那样把自由理解为来自上帝的意志,也不是像康德那样把自由理解为理性存在者为其自身颁布的“道德律令”,而是把自由的实现建立在对现实社会矛盾运动规律的正确揭示基础上,并通过实践的力量来完成,使自由问题的探讨“从天国降到人间”。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人的自由与解放是一种历史性的现实社会运动。马克思认为,无论是基督教传统还是康德传统,都陷入了宗教幻想或空洞的道德假设,成为“彼岸世界的真理”,最终导致在现实面前的无奈与尴尬。因此必须超越唯心主义的基本路径,确立解决自由问题的新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没有前提是绝对不行的,它根据经验去研究现实的物质前提,因而最先是真正批判的世界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61页)马克思指出探索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和规律,必须首先面对如下基本事实:“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1页)这表明现实物质生产实践既是人类历史活动的基础,也是分析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进而解决自由问题的真正前提。从现实实践出发可以看到,人的不自由的根源是在现实社会实践展开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因此不能从神、理性以及绝对理念等出发,在逻辑运演中寻找解决问题的终极答案。这意味着人的自由和解放不仅是一种理想诉求和价值预设,也不仅是一种思辨活动;从根本上看,它是一种历史性的现实社会运动。
第二,以历史生成视野把握资本主义社会不自由问题的内在机制是解决自由问题的关键。从社会实践出发为自由问题的探讨提供了基础。在此基础上,是通过静态直观的方式还是历史生成的方式来把握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这种研究路径的选择是决定能否解决自由问题的关键。马克思认为,以静态经验直观的把握方式无法解决自由问题,因为现实是历史的延续。从历史发展的脉络看,资本主义并非人类社会的始源性现象,而是人类社会矛盾不断展开之后的结果,因而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从静态直观出发,“把自由竞争看成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发展……断言自由竞争等于生产力发展的终极形式,因而也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2版,第43-44页),是极其荒谬的。只有以一种历史生成的视野考察不自由的形成过程,才能真正解决自由问题。正是基于这一视野,马克思指出:“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版,第47页)由于“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的生产组织”,所以要真正解决自由及其实现问题就必须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开始。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运行规律的剖析,揭示其不自由现状的深层根源及其克服路径,进而分析此前社会形态乃至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以最终解决人的自由及其实现问题。这是马克思哲学超越基督教与康德传统并凸显其独特价值的重要标志。
第三,只有在实践中诉诸现实社会关系合理化才能彻底实现人的自由。对人的自由问题的探讨离不开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基于实践和历史的视野,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既非神的产物,也非意识、理性等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而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不自由的根源在于社会关系的不合理,这种社会关系产生于物质生产过程。因而要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就必须从物质生产出发,逐步推进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物质生产过程,以从中找到无产阶级遭受剥削的秘密及实现自由的路径,进而最终解决人的自由及其实现问题。
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剖析,马克思认识到生产过程的关键意义体现在生产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之上:“生产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结果,首先表现为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本身的,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本身的再生产和新生产。这种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实际上是这个过程的比其物质结果更为重要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50页)从对劳动成果的关注转向对生产关系再生产的关注,揭示了无产阶级遭受剥削的秘密。马克思由此认识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必然会产生一种异化的社会关系,即那种“通过占有他人劳动而使自己的价值增殖”(同上,第266页)的资本关系。资本不是物,而是一种社会关系:资本背后所蕴藏着的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这种关系必然导致社会分裂为贫富悬殊的两大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马克思揭示出无产阶级不自由的深层根源以及实现自由解放的必然路径,即变革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和非人道的性质,只有通过消除和克服那些产生现代人的各种异化形式的社会关系才能解决。也就是说,要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必须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消除雇佣劳动从而消除经济异化(这是一切其他异化形式的基础),而只有消除了“生产剩余价值的生产关系和生产过程”的劳动,使得劳动成为人们的第一需要,自由王国才能最终真正实现。只有通过彻底的斗争,才能够从根本上变革不合理的社会关系,从而实现无产阶级乃至全人类的自由和解放。
由上可见,作为一名批判地承续人道主义历史传统的思想家,马克思并没有笼统地反对自由本身,而是真正举起了这一传统旗帜。马克思之所以认为基督教和康德传统所讲的自由是虚幻的,并非否认自由本身的价值意义,而是着重强调:其一,统治阶级并不想也不能真正实现自由;其二,资产阶级思想家也不可能找到自由实现的科学途径,因而他们必将落入自由规律探寻的历史虚妄之中。马克思对自由问题探讨的重大突破,主要体现在他对此前传统思想家关于自由实现的途径进行了积极修正,即在超越神学决定论、先验理性论等传统范式的过程中,开辟了一条实践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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