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聪[1]2007年在《闽东南地区水资源短缺调控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闽东南地区是福建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地区,也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如何缓解水资源短缺的压力,增强水资源对社会经济的支撑能力,不仅是该地区面临的紧迫问题,也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本文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863项目,针对该区域的具体情况,探讨水资源短缺的综合调控机制,为缓解区域水资源短缺、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一条可行途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1、水资源优化配置机制:根据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理论与方法,建立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多水源优化配置模型,进行闽东南地区规划水平年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制定考虑“北水南调”水源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 2、经济调控机制:根据水权水市场的基本理论和制度框架,建立水权水市场管理框架。利用多层次半结构多目标模糊选优模型对“北水南调”初始水权进行了分配,利用博弈分析方法建立了水市场宏观调控模型,分析了闽东南水权建设情况。 3、风险调控机制:根据水资源短缺风险的描述、评价和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利用支持向量机方法对闽东南水资源短缺风险进行了评价,探讨了闽东南干旱应对机制。 4、非传统水资源利用机制:分析非传统水资源的内容和利用技术,针对闽东南地区的自然状况,探讨闽东南地区雨水利用的方式和成效。 5、节水型社会的自律机制:探讨节水型社会的内涵、指导思想、评价体系和技术措施,提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政策建议以及构建节水型社会的道德文化支撑环境的措施。 6、信息保证机制:利用中间件、智能体等现代信息技术,设计开发水资源短缺综合调控机制的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为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陈锦标[2]2000年在《晋江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机制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分析了晋江流域的地理条件、区域优势和发展状况。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这一区域即将出现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围绕着这一矛盾展开了各种需水量的预测,并采用经济计量学的技术处理方法,确定到2010年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发展情况,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理论,提出经济方面、法制方面的合理建议和措施。
余璐[3]2009年在《生态补偿的政府间供给议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忽略生态成本的改革发展路径引发的生态系统风险,需要生态补偿给予系统性修复。生态补偿包括对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与治理,对面临破坏威胁的生态环境进行预防与保护,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惩罚与禁止,对建设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奖励与优惠,对因保护环境而丧失发展机会的社会群体进行经济补偿。为提高实施生态补偿的效率,有必要探讨生态补偿的物品(服务)属性、供给主体以及供给主体内部的决策方式。沿着这种思路,本文首先界定生态补偿是一种溢出性地方公共品,然后确定它的供给主体不是非政府部门,而是政府部门,必需性生态补偿尤其如此。接着,论文分析了在传统的分权模式和集权模式下政府供给溢出性生态补偿的利弊,阐明目前我国政府的生态补偿采取的是双层选择性决策机制,该机制并未能达到有效集合集权与分权优点的初衷,对淮河治理的案例分析也证明了这点。基于上述分析,笔者从规范政府间关系的角度,提出了一种新的集合集权与分权优点的生态补偿供给方式:双层议价模式,即先将生态补偿的决策权赋予地方政府,以转变双层决策为单层决策;然后通过地方政府间议价确定各自地区的贡献比例,以消除地区外部性对社会福利的影响;最后再通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纵向转移支付额度进行议价,以平衡中央与地方收支重心不一致带来的影响。本文进一步指出,正在建设的主体功能区作用的发挥同样离不开政府间的议价。要获得显性化,规范化,效率化的政府间议价结果,就必须确保议价的公平和自由,这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政府间议价支持系统——来保证。
张德健[4]2016年在《分布式水文模型SWAT的改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分布式水文模型对流域水文循环的物理、化学和生物过程都有丰富的刻画,且考虑了气象、下垫面因子的空间异质性,是认识、模拟、分析及预测变化环境下水文过程时空变化规律的有效工具。Soil and Water Assessment Tool (SWAT)模型是基于流域尺度的一个长时段的分布式流域水文模型,具有很强的物理基础,能够有效模拟和预测长期连续时间段内环境变化与管理措施对大面积复杂流域的水、沉积物和营养物输出的影响,在全世界各地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SWAT模型在机理的描述、功能的提高与应用的拓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针对这些不足,进一步完善SWAT模型,对揭示流域水文规律,提高模型模拟精度,拓展模型应用范围,提高模型应用水平,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从四个方面开展SWAT模型的改进及优化工作,一是针对SWAT径流模型对枯水期径流模拟效果较差的问题,以晋江流域为例,提出将径流分为丰水序列和枯水序列分别进行率定和模拟,然后通过合并模拟“最优”的丰水序列和枯水序列组成完整径流系列的方法,并开发相应的SWAT-SC模型,实现丰枯季分开自动率定与模拟,提高枯水径流的模拟效率。二是针对加拿大地盾景观的森林流域特征,通过改进SWAT-CS模型,将氮湿沉降作为模型的驱动数据之一,以体现其动态变化对流域氮循环的影响,并修正氮湿沉降随大孔隙径流在土壤垂向分配模式,开发了SWAT-CSenm模型,以提高SWAT模型在该流域硝态氮通量的模拟和预测能力。三是利用云计算技术和GLUE方法开发了一个并行率定和不确定分析的工具—Cloud-CUT,以实现高速的SWAT模型率定和不确定分析。四是通过将分布式水文模型、WebGIS、云计算技术及其他开源软件无缝的集成,实现友好和准实时的流域管理决策系统,为流域的科学管理提供实时、简单和便捷的决策支持。研究结果表明:(1)依据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开率定的方案构建的自动率定和模拟的SWAT-SC模型,可以有效地提高晋江流域枯水期、丰水期及全序列日径流模拟效果,对枯水期改善尤为显著。(2)针对加拿大地盾景观地区的森林流域的特点,在SWAT-CS的基础上开发的SWAT-CSenm模型,可以更加精确地刻画流域氮循环过程,有效提高模型的硝态氮模拟和预测能力。(3)利用云计算技术和GLUE方法实现SWAT模型并行率定和不确定分析的工具——Cloud-CUT,可以实现高速的SWAT模型率定和不确定分析目标。(4)通过将分布式水文模型、WebGIS、云计算技术及其他开源软件无缝集成构建的流域管理决策系统,既能满足系统功能要求,又能够满足界面直观、操作简单、决策支持实时等非功能要求,有利于促进信息共享。综上所述,通过SWAT模型的这些改进与拓展,提高了SWAT模型的模拟精度,实现了SWAT模型的高速率定和不确定的快速分析,促进了流域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提升。
郑海霞[5]2006年在《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研究在国际国内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案例实践与研究进展回顾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产生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界定了流域生态服务补偿的概念、内涵及研究范围,分析了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政策在中国的适用性及其发展阶段。通过对4个不同类型典型流域的实地调研与分析,剖析了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的机制、标准、驱动力与障碍等,为构建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政策框架和下一步的工作和试点提供了成功经验,并据此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得到的几点结论和建议如下:(1)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具备了政治、社会、经济和法律基础,是社会经济与环境发展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目前中国生态服务补偿从国家、省级、县市级及村镇级全面展开,具有国家项目补偿、地方政府为主导的补偿方式、小流域自发的交易模式、水权交易、水资源量的用水费补偿5种类型相互补偿,构成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体系。(2)目前情况下,政府仍然在流域生态服务补偿中占据着重要的购买者和引导者的作用。由于立法不健全、水权不清晰,流域生态服务补偿主体和责任、权利与义务划分不清,流域生态服务补偿的标准难以确定,交易成本过高,目前只能在一些地区试点。只有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和管理机制与制度的改革对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进行引导和实施。(3)外部性理论、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理论、生态资产理论和公共物品理论共同构成了流域生态服务补偿的4大理论基础。(4)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分析框架包括补偿范围的确定性和系统诊断、补偿主体及其责任的界定、流域生态服务补偿的基本原则、补偿标准与环境补偿协议、补偿方式及资金筹集方式、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6个方面。(5)国际生态补偿包括4种模式:自发组织的私人贸易、开放式的贸易体系、公共支付体系、生态标志,市场交易成为国际流域生态补偿的一种主要形式。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主要以政府购买为主,市场是一种重要的补充。(6)通过对金华江流域异地开发和水权交易两种的分析,得到的结论和经验是:1)由于利益主体的不同,核心区利益相关者多处于弱势群体,构建生态补偿的行政责任机制和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联席机构制度,促进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整个流域的管理。2)构建多渠道、多模式的补偿体系,建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3)利用Ordered Probit模型和Binary Probit模型分别分析了最大支付意愿及其支付方式的影响因素,教育、收入水平和是否经历生态灾害与支付意愿成显著相关。4)生态补偿标准需考虑当地的支付能力,研究认为基于水质和水量需求的生态服务补偿是可行的,下游东阳市每年平均补偿支付2295万元,平均每人每年28.33元,其中给上游的补偿是1075万元。基于供给的生态服务补偿中,发展权限制的损失是最大的。因此,下游对上游的补偿应该采取以建立地方发展能力为主的多种形式。5)构建生态补偿税收、财政、价格、政策、法律法规等制度体系,规范和培育公平的流域水资源交易市场。6)两种补偿模式对比,水权交易模式效率更好。因此,构建流域补偿与流域环境保护的链接关系和互动机制对流域生态服务补偿市场机制的形成和流域保护具有关键性的作用。(7)密云水库作为城市水源区生态服务补偿案例的代表,其特征是流域受益区和保护区清晰,基于水质和水量的补偿易于界定,生态服务的替代性较差,易于达成一致协议。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是最主要的驱动力。该案例探索了一条流域上下游共建共享的模式,通过项目方式实现补偿在目前情况下是一种有效的方式,需要提高项目的实施效率和加强监管。(8)千岛湖属于跨两个省区的流域生态补偿的代表,目前情况下仅实现浙江省内对千岛湖水源区的补偿,由于意见分歧没有实现跨省的补偿。这种地区的生态补偿必须有国家参与协调或购买。(9)晋江、洛阳江流域水质控制与生态补偿机制案例在一个行政区范围内进行生态补偿的成功案例,其成功经验在于受益区和保护区清晰,同一行政区政策易于执行和统一协调,并且制定了明细的补偿制度和规则,依据水质改善情况进行补偿,做到了生态补偿效果与补偿金额的一致。总之,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在不同层次、不同区域已经开始推行,不同的标准、方式均不同。由于生态补偿立法与规则的缺位,水权不明晰,生态补偿标准难以确定,需要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试点再向全国推行。
孙炳林[6]2015年在《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生态补偿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晋江是泉州市的母亲河,是全市800多万人口的重要水源地,并支撑占全省约四分之一GDP的泉州经济发展用水。因此,结合晋江流域实际情况,探讨优化完善晋江流域生态补偿措施建议,对于持续深入实施晋江流域生态补偿,保障晋江水环境安全有重要意义。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以及本文的研究内容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为水资源保护生态补偿的基本概念与理论概述,主要阐述生态补偿的基本概念、理论概述,和生态补偿的分类、遵循的原则、模式等。第三部分为晋江流域生态补偿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主要阐述晋江水资源环境概况、生态补偿实施现状、存在问题,以及相关问题的原因分析。第四部分为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实践介绍,重点介绍了国内外不同模式的流域生态补偿,并得到相关启示。第五部分为完善晋江流域生态补偿措施建议,对照晋江流域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晋江流域生态补偿的建议。第六部分为结语,指出了本文研究的有关结论,分析了本研究有待加强的方面,对晋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进行了展望。
王俊燕[7]2017年在《流域管理中社区和农户参与机制研究》文中提出过去的30多年,我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较快的经济体之一,并在2010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高速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资源和生态环境压力。由于绝大多的贫困人口生活在自然资源匮乏、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农村社区、小流域和流域生态功能区,使资源环境压力和资源权属、生计、贫困等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随着区域经济发展,不仅拉大了地区之间收入水平差距,而且导致了不同群体在资源分配、社会参与和利益表达上的不平衡。制度性的障碍是流域内社区和农户不能参与资源管理决策的主要因素。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本文将研究关注点放在了流域资源和生态管理中农村社区和农户参与的制度环境和支撑制度运转的机制、存在障碍和可能的参与路径方面。研究首先梳理评价了我国过去和当前流域管理的范式及存在问题;剖析了当前的制度环境下社区和农户参与的制度障碍(资源产权和法律法规),制度障碍的具体体现和影响贯穿于第四、五章的实证调查和案例分析中;通过实证调查呈现了在现有流域管理体制下的社区和农户的参与现状、存在问题和进行了原因分析;在利益界面的视角下,以漳河流域水资源使用的外部性为例,对社区和农户参与的可能性进行分析;以案例研究的方式分析了社区和农P在小流域资源管理"利益冲突典型事件"的参与行为特点、与小流域资源管理其他行动者之间的互动;以案例研究的方式分析了"中国小流域管理项目"的参与机制以及现有制度环境对参与机制的制约。在此基础上,为建立包括社区和农户及其利益代表在内的多利益群体参与的流域管理机制提出构想。社区和农户参与的制度环境分析发现,我国现有的产权制度、法律法规,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限制社区和农户参与流域管理制度性障碍。社区和农户在流域资源管理中的参与和小流域资源管理中的参与分别进行了实证研究和案例研究。研究具体得出如下结论:(1)产权制度。在流域现有的产权制度安排下,社区和农户的产权主体地位不清晰,权利界定不完整,国家所有权对集体所有权的强势和控制以及自然资源所有权相配置的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权的惯性越位和对农村集体和农民用益物权的挤压。(2)法律法规框架。在现有的流域资源法律法规框架下,表现为行政权的强势与社区和农户资源物权的弱势。在社区和农户缺乏参与机制的条件下,政府行使的资源使用和保护的公权力对小流域内社区和农户资源使用权利造成过度限制,使资源使用者难以获得合理的补偿。研究还发现,现有流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对不同用水者的取水权、用水的优先顺序和补偿等方面没有清晰的界定。因此,农户和社区在流域资源管理中的参与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3)流域管理体制。现行的流域管理体制在组织机构设置上,难以充分保障社区和农户的利益;在权力配置结构上,表现为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和职能交叉重叠,缺乏包括社区和农户在内的多利益相关者参与的流域管理协商机制,排斥了他们在流域资源管理中的参与。(4)社区和农户参与的实证研究。在实际的参与过程中,以流域资源管理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为例发现,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有限,参与程度相对最低。在流域资源管理现有参与中,公众缺乏组织化的利益表达主体和有效的参与渠道;流域政策制定过程中以政府和专家决策为主导;公众参与形式单一和公众参与结果反馈不完善等问题。我国流域资源管理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不同层次的资源使用者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微妙的利益界面。以漳河流域水资源使用的外部性为例,以利益界面为分析视角,分析社区和农户参与的可能性。总体而言,农村社区和农民的利益被各方忽视。需要在社区和小流域层面建立相应的民主机制,给予社区和农户参与社区和小流域公共资源管理、使用和分配的权利,使博弈双方通过谈判的方式合作解决争端。建立流域区域内、小流域内的社区和农户参与是解决流域跨行政区外部性矛盾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还需要建立各级政府之间的利益协调和博弈机制,确保各级政府都能够从流域的公共利益出发行使公权力。在社区和农户参与条件下,流域不同区位间利益主体间的磋商谈判机制,是克服"外部性"矛盾冲突的重要制度安排。要实现上述利益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需要建立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参与式治理机制。尤其是代表流域周边民众和公共利益的组织参与流域资源管理的决策过程,在利益博弈中确保社区利益的最优化。(5)案例分析。从社区和农户在小流域的资源管理中的"利益冲突"典型事件分析得出,产权制度不明确影响了对受影响社区和农户水土资源的补偿,案例呈现的是对农户的自然资源权益缺乏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同时基层缺乏有效的民主参与机制,使农民有效地参与到社区集体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中。案例中社区和农户在资源使用和管理中的参与方式更多以各种抗争和冲突的群体事件呈现出来。在这些事件中,案例中涉及的那些社区组织,在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博弈中,并没有在帮助社区居民在社区资源的规划和分配、表达和争取自身的利益诉求发挥积极作用。社区和社区内的农户参与也缺乏外部社会力量的支持。农民参与的程序性权利的缺失。农民参与的渠道还十分缺乏,基本上仅限于行政村这一基层社区。对于对于更高层次的参与,很多时候采取上访或者群体抗争的方式。类似的事件全国各地多次发生,各级政府并没有制度化的公共协商机制和程序规则,应有法律性或者政策性的制度化参与规定,形成制度化的可持续参与渠道。从"中国小流域管理项目"的个案分析得出,该项目以"项目为载体",为社区和农户提供了一个利益博弈机制和平台,展示了农户和社区代表在社区、小流域管理中的参与。但是,以"项目为载体"搭建的社区和农户参与存在制度困境,现有制度安排对项目参与的运行存在制约。从社区和农户的角度而言,外部发展资源自上而下的输入,决定了项目资源的争取和使用过程,嵌套在现有的流域管理行政管理体制内。在从社区和小流域的资源管理进阶到高层次的流域管理中,社区和农户缺乏相应的组织实体或者机制实现与国家高层政府的互动和沟通。因此,需要构建一个良性的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多利益相关者参与,包括社区和农户利益代表在内的流域管理协商机制。总之,根据制度分析、实证研究和案例研究发现,本文对社区和农户制度化参与进行了制度设计。社区和农户制度化参与流域管理的整个制度设计构想包括制度建构、机制设计、启动条件和动力机制。在参与的机制设计方面,根据流域管理公共事务的空间范围,分别从流域层面、中小流域层面、社区层面这三个层次,从参与主体、参与范围、参与程序、参与渠道和工具进行了系统的设计。按照辅助原则由低到高逐步推行,并据此选择最应当承担该项责任的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来执行和处理对应于不同流域尺度的事务。
何承耕[8]2007年在《多时空尺度视野下的生态补偿理论与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生态补偿是区域生态建设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也是目前我国在资源环境管理领域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和多学科研究的对象。本文在充分吸收、借鉴各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和研究成果的同时,突出从地理学人地关系的角度,采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层面和实物层面分析并重的方法,对生态补偿问题进行多时空尺度视野下的理论和应用研究。首先,针对目前国内学界对生态补偿概念的内涵普遍存在偏重价值层面理解的现状,本文对生态补偿的概念内涵做了从人际补偿到人地补偿的拓展和重新界定,为同时开展实物层面和价值层面的生态补偿多学科交叉研究,提供了分析工具。其次,本文对生态补偿的基础理论做了基于新概念内涵的重新审视和建构,提出并论述了生态补偿的基础理论不能仅仅局限于相关经济学理论,而应该同时包括人地关系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区域分异和区域关联理论、环境公平与正义理论等的看法。第三,基于对生态系统服务、管理和决策的多尺度特性的认识和国内外的生态补偿案例分析,本文对生态补偿的核心理论问题,即生态补偿的主客体、补偿的机制和模式、补偿的额度标准等都做了动态的、具有时空流变特点的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生态补偿必须与生态系统多时空尺度的自然特性相匹配,才能发挥最好补偿效果的观点,初步构建了具有多时空尺度内涵的生态补偿理论体系。第四,把理论成果应用于福建省和长汀县两个不同尺度区域的生态补偿实践的效果分析中,验证了在实际生态环境管理中,同时注重人际补偿和人地补偿管理的必要性,以及生态补偿必须与特定生态系统的时空尺度相匹配的重要性。第五,在分别对福建省和长汀县的现有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缺陷及原因做了深入分析之后,在理论指导和国内外经验借鉴的基础上,探讨了福建省和长汀县现有生态补偿制度设计的完善和创新空间。
李卫红[9]2015年在《政府主导的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晋江是泉州市境内最大河流,也是福建省水土流失最严重、含沙量最大的河流之一,面临着巨大的生态压力。位于晋江上游的安溪、永春、德化等县和南安市大部分乡镇由于其功能定位及其产业发展方向的限制,支付了大量的生态成本,牺牲了许多经济社会发展机会,社会总体经济状况、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严重落后于下游。泉州市,尤其是晋江下游县(市、区)作为上游县(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受益者,必须对上游做出补偿。由于上游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研究政府主导下的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对于完善泉州生态补偿政策,推进地区水土流失防治,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地区发展步伐,提升发展水平,逐渐改善流域上、下游之间非均衡发展状况,实现流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双重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国内外生态补偿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对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内涵进行了界定。通过借鉴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分析了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对象、实现途径等。在阐述了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状况,分析了晋江流域上下游之间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差异与经济不均衡发展的原因之后,总结分析、并借鉴国内外生态补偿的经验做法,提出了政府主导型的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路径选择,即泉州市政府的“职责补偿”、流域下游政府的“义务补偿”、流域上游政府的“自我补偿”等三种补偿路径,为晋江流域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参考。
李荣欣[10]2011年在《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湾综合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海洋经济的迅猛发展,海湾开发利用活动逐渐加剧,海湾面临的生态压力也日益突出。环湾环境污染与海湾生境的破环将导致海湾生态系统功能衰退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直接影响海湾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基于生态系统途径的海湾综合管理研究,有利于统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海湾保护,为探索有效的海湾综合管理方法提供参考依据。本文主要从福建省海湾生态系统的特征和管理需求出发,开展海湾生态系统综合管理的策略或途径研究,包括搭建综合管理框架、识别海湾关键生态问题和管理不足、界定海湾管理范围、设定综合管理目标、完善管理规划计划、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提出管理策略途径等一系列工作,并选择泉州湾开展实例研究。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与成果包括:(1)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生态系统综合管理方法探讨与实践进行研究,分析总结基于生态系统管理的内涵、原则与方法途径,比较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与传统资源环境管理方式的区别;在深入分析海湾生态系统主要特征的基础上,比较海湾与陆地生态系统管理区别。(2)本文针对福建省主要海湾多为半封闭型近岸海域,又受较大河流输入影响和陆源污染,且开发利用压力巨大,环境压力逐步增大显现的突出特点,分析福建省主要海湾的生态环境现状和海湾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一些不足,强调进一步引入并实践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途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3)从服务福建省海湾综合管理的需求出发,结合基于生态系统管理的原则要求,构建海湾综合管理框架,提出海湾管理边界的确定—关键生态环境问题识别—管理目标的设定—管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等方法体系,强调从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管理规划与制度、制定实施管理计划和引导公众参与等方面推进海湾生态系统综合管理。(4)选择泉州湾进行案例研究,根据泉州湾生态环境和管理工作现状,研究认为泉州湾综合管理的最主要问题是该湾尚缺少一个支撑整个海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管理规划计划,且海湾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还未真正形成,需尽快成立海湾综合管理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按照基于生态系统管理的原则要求,从流域—海岸带—海湾综合系统管理的角度,提出生态分区保护、环境分级控制、海湾污染总量控制与入海污染物削减、生态修复与建设等途径,在管理体制机制上提出陆海统筹、跨部门跨地区协调、适应性管理、公众参与等策略,以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围填海控制)、防治削减海域污染、生态监控和修复为抓手加以推进。
参考文献:
[1]. 闽东南地区水资源短缺调控机制研究[D]. 黄明聪. 西安理工大学. 2007
[2]. 晋江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机制的研究[D]. 陈锦标. 华侨大学. 2000
[3]. 生态补偿的政府间供给议价[D]. 余璐. 暨南大学. 2009
[4]. 分布式水文模型SWAT的改进研究[D]. 张德健. 福建师范大学. 2016
[5]. 中国流域生态服务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D]. 郑海霞.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6
[6]. 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生态补偿问题研究[D]. 孙炳林. 华侨大学. 2015
[7]. 流域管理中社区和农户参与机制研究[D]. 王俊燕. 中国农业大学. 2017
[8]. 多时空尺度视野下的生态补偿理论与应用研究[D]. 何承耕. 福建师范大学. 2007
[9]. 政府主导的晋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研究[D]. 李卫红. 华侨大学. 2015
[10]. 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湾综合管理研究[D]. 李荣欣.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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