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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52.7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386(2006)02-0088-05
中美自1979年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同年7月,两国政府签署《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从此,两国经贸关系步入正常轨道。经过双方努力,双边经济关系发展十分迅速。据中国海关统计,1979年中美贸易额只有24.5亿美元,到2004年中美双边贸易已达1696.2亿美元,增长67倍。美国已成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然而在此期间,双方经贸摩擦时有发生。尤其是最近以来,中美经贸摩擦不断,已引起中美双方及世界的广泛关注。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分析、评论屡见报端,然而,对于中美经贸摩擦的分析众说纷纭。因此,究竟如何看待中美经贸摩擦仍是个需要不断认真思考和探讨的重要课题。比如中美经贸摩擦同日美经贸摩擦是否相同?中美经贸摩擦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中美经贸摩擦是否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对于这些问题的深入分析和思考,无疑有助于我们正确对待中美经贸摩擦,有助于采取有效的正确的对策加以解决,有助于中美经贸关系以及两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中美经贸摩擦与日美经贸摩擦是否相同
对于这一问题,国内外的学者多数认为中美贸易摩擦正重复着日美贸易摩擦同样的经历;中美贸易摩擦同当年的日美贸易摩擦如出一辙①。另有一些学者则认为,中美贸易摩擦同日美贸易摩擦并不相同。笔者认为,中美经贸摩擦同日美经贸摩擦比较,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一些重要区别。
首先,从摩擦的领域、形式和发展过程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二战后,日本根据本国资源短缺的现状,确立了“贸易立国”的发展战略,积极地扩大出口贸易。随着日本经济的恢复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日本对美国的出口迅速增长,从而两国开始出现经贸摩擦。50-60年代主要是以纺织和钢铁为内容的经贸摩擦;70-80年代表现为以彩电、半导体、汽车和机床为主的经贸摩擦;90年代随着全球化和信息产业的发展,日美贸易摩擦转向了胶卷、航空运输、保险、电讯等服务贸易领域。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迅速发展,中国对外经贸摩擦也开始出现。中美之间的经贸摩擦,起初也是从纺织服装贸易领域开始,而后迅速扩大到纺织服装、农产品、彩电、知识产权、人民币汇率安排等方面。中美经贸摩擦已从单纯的贸易领域上升到整个经济领域和制度层面。
然而,中美经贸摩擦同日美经贸摩擦比较有以下几点不同。首先,摩擦的主体(性质)不同。日美经贸摩擦是发达经济体之间的摩擦,中美之间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摩擦,因此两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是不同的;其次,摩擦商品的来源不同。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日本对美国出口的产品是由日本企业自己生产制造的,而中国对美国出口的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美国在中国投资的企业和其他国家在华投资企业所生产并出口的。中国几乎没有什么自己出产的货物直接与美国产品竞争。以2004年为例,以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主的三资企业的出口在中国出口贸易中占55%,2005年前3个季度,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已高达57.6%。所以,有人认为中美贸易摩擦实际上是“美美摩擦”,即美资企业对美国企业或外资企业对美国企业。因为中国内地对美出口很大一部分也是日、韩、台等其他经济体厂商向大陆转移生产的结果。这种情况一方面造成中国从上述经济体进口的中间投入品急剧增长,对他们产生贸易逆差;另一方面,改变了他们对美贸易顺差的方向,单方面承受了他们原来承受的对美贸易摩擦的压力。在这一过程中,美国跨国公司及其他经销商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因此,中美经贸摩擦不能简单地归咎于中方,这是当前国际分工不断深化发展的结果。第三,摩擦涉及的产业部门在本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一样的。由于日美同属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因此它们之间的摩擦和竞争一般表现为是在同一发展阶段、同一技术档次。摩擦涉及的产业部门在本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差不多。而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则不同,如纺织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发展中的中国经济中还占相当比重,是产业经济中的重要部门,从业人员达1900多万人。但纺织业在美国已属夕阳产业,正逐渐衰落。纺织业在美国产业中只占很小的比重,1990年纺织服装产业占美国GDP的比重已只有0.4%,到2000年更下降到0.2%[1],从业人员只有80万人左右。所以,中美贸易摩擦可称为“填补型”摩擦,而非日美“并列排斥型”贸易摩擦②。“填补型”贸易摩擦同“并列或排斥型”贸易摩擦的性质和影响是不同的。“填补型”贸易摩擦竞争的行业有限,竞争的行业有互补性,竞争商品对进口国的好处更多一些。
二、中美经贸摩擦的主要原因
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原因,目前有这样几种看法:一种认为主要是政治原因,即认为美国仍抱着冷战思维,企图扼制中国。美国政府是出于国内政治的需要,如大选、党派之争,而在经济上对中国施压;第二种认为经济政治因素都有,即除上述政治因素之外还包括经济因素,如贸易逆差、知识产权等。第三种认为是由于中国经济迅速崛起,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引起的。“因为中国目前在世界贸易中排名达到第三位,自然会引起别人的提防,如果中国排名是第30或300的话,是不会引起别国的提防与制约的。”[2]
然而笔者认为,中美经贸摩擦,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最近几年的经贸摩擦,主要是经济原因而非政治原因造成的。90年代末以前,中美经贸摩擦大多因政治因素引起,即每当两国在台湾问题、军售问题、人权问题等方面出现激烈冲突时便影响到双边经贸关系,双方才会在贸易上采取一些措施。而本世纪以来,中美经贸摩擦主要是经济关系发展中的问题,是经济贸易本身的问题,如贸易不平衡、知识产权保护、纺织业服装贸易、农产品贸易等等。“美国贸易代表认为中国在农业、知识产权和服务业三个领域存在显著问题”[3]。
应该看到,中美关系发展已进入较成熟阶段。近几年来,美方曾多次表示中美关系处于历史最好时期。最近一些年,虽然中美在台湾问题和人权问题上仍存在严重分歧,但并没有直接影响双边经贸往来,中美经贸关系仍在各个领域广泛深入地发展。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国之间出现一些争端和纠纷,并不一定都是政治矛盾或政治因素引起。例如从历史上看,美日、美欧、日欧之间的橡胶战、钢铁战、牛肉战、冻鸡战以及汽车战、飞机补贴战等等,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经济矛盾。另外,从去年一些国家签署的《伊斯坦布尔宣言》来看,其中有很多是同我国友好的国家,有些甚至是“全天候”朋友。所以,这种状况不能简单地用“政治歧视”进行解释,要避免经贸问题“泛政治化”,避免将单纯的经济技术问题复杂化。美国贸易副代表巴蒂亚目前在上海访问时说了一句很耐人寻味的话:“即使在最亲密的伙伴之间也会出现贸易摩擦。在一种成熟的国际关系中,这种摩擦能在整体关系继续发展的同时,以就事论事的方式得到解决。”[4]可见,经贸摩擦是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国经济利益的冲突和碰撞,应该通过经济协调加以解决。笔者强调中美经贸易摩擦不是政治原因引起,目的是分清问题的主、次,重视对经济关系本身问题的解决。否则,严重的中美经贸易摩擦反过来却可能引起政治摩擦。
中美经贸摩擦是否是由于中国贸易规模的扩大和成为世界贸易大国后引起的,本人认为同此有关但也并不尽然。因为中美贸易摩擦在中美建立正常经贸关系后不久就开始了。1979年7月,中美两国签署中美贸易关系协定,建立正常贸易关系,然而,当年美国便单方面宣布对中国七大类出口纺织品实行限额。1980年7月,美宣布对中国薄荷醇进行首次反倾销调查。1983年,由于美方在纺织品贸易协定谈判中要求降低中国内地的配额年增长率而中方不愿单方面让步,美国在谈判破裂后单方面宣布对中国纺织品实行新配额,中国则宣布减少或终止购买美国的棉花、化纤和大豆,从而使两国走到了贸易战的地步。当时,中国对外贸易额只有三四百亿美元,在世界进出口贸易中仅排名第25位左右,中国对美贸易中方存有逆差。因此,引起经贸摩擦并不一定是总体贸易规模的大小,而重要的在于具体贸易数量、具体的商品的增长速度是否过快、过猛。因为对中国产品出口实行限额或反倾销等措施往往是由于相关企业受到威胁或影响而由企业发起或提出来的。作为企业是不会根据你的总体贸易规模的大小来决定是否提起设限或诉讼请求的。如果企业不提出设限诉求,政府是不会越俎代庖地进行限制。在贸易摩擦中,政府只是为了满足企业的要求为维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在发挥作用。
三、中美经贸摩擦是否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
谈到中美经贸摩擦,很多人都习惯于这样一种说法,即在中美经贸关系发展中,出现一些经贸摩擦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关键是出现摩擦后如何解决。对此,笔者认为这似乎只说对了后边的半句话,即出现问题后很重要的是采取正确的措施去解决。但对于前半句似乎应该重新思考,即中美经贸摩擦不一定是必然的,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或至少不应该如此频繁发生或如此严重。
对于2005年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相当一部分舆论将其归咎于纺织服装行业过度投资的企业非理性行为。如2004年1-7月我国纺织行业基建投资增幅高达132.7%,是2003年同期增速的1.5倍;纺织服装出口企业一年之间增长27.8%,达3.84万家[5]。过度投资必然造成生产能力过剩,出口大增,为引发贸易摩擦埋下隐患。
其实,国人对于纺织服装出口将会出现“井喷”现象是早有预料的,但并未采取有效、明确的应对措施,以避免纺织品贸易领域形成激烈冲突。2004年初,中国商务部曾实行了一个类似自律的措施:对针织布、胸衣和袍服三类纺织品采用出口登记管理办法,对企业向全球出口的数量和出口单价实行“双挂钩”管理,无论是一般贸易还是加工贸易,企业均需在出口报关前领取出口登记证,以规定的数量和不低于限价的价格出口。但出口企业几乎没有任何自我约束,有关部门也未见有所作为。结果,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以后,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2005年第一季度中国对美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增长了250%[6]。另据美国商务部资料,2005年前3个月,中国向美国出口的纺织品和服装较上年同期增长62%,其中,美国从中国进口的棉织衬衫和裤子同比分别增长1258%和1521%[7]。试设想,在已有所预料的情况下,如果出口企业理性地采取了一定的约束措施,有关部门宏观调控发挥了作用,还会出现后来的尖锐的贸易冲突和长达数月的艰苦谈判吗?!
从理论上讲,要避免和减少经贸摩擦,应使一国的贸易增长保持在合理的水平。根据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的研究报告,要使国际贸易增长保持合理的水平,综合贸易影响率③不能超过贸易摩擦警戒线。按照国际贸易发展的实践经验判断,一国外贸增长的增量占世界贸易增量的百分比在30%以内市场竞争尚处于良性状态,多数竞争对手还可以忍耐;在30%-50%区间,则恶性竞争,贸易摩擦会明显增加,超过50%则可能引起全面摩擦。根据商务部研究院的报告,“2004年我国出口贸易综合影响率21.5%-36.5%之间”。如果从具体商品和市场来看,“2003年,我国除食品外,其他大类商品增长幅度都在20%以上,特别是服装、杂货出口占世界比重已经分别达到17.3%和18.4%,综合影响率已经整体上超过了警告区,因而引起贸易摩擦也就在预料之中了。”[8](P16)
虽然此轮中美经贸摩擦已告一段落,但对中国而言,如何看待和分析经贸摩擦,仍是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从发展的角度,经贸摩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压力和挑战,而且也带来了调整和机遇。中国需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采取一些调整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和避免经贸摩擦的频繁发生。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我国应调整长期以来的“出口至上”的外贸政策。在这种政策下,为了扩大出口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出口的优惠政策和限制进口的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和措施扭曲了国内经济资源的配置,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而持续的贸易盈余使国家外汇储备居高不下,对本国的汇率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引发了其他国家对“中国制造”的恐惧和抵制。
从中观的角度,应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政府应对协会的发展从法律制度上给予保障,从政策、资金上给予扶持。使行业协会成为行业利益的代言人,使其对外在国际贸易争端的诉讼和谈判中发挥对话主体的作用,对内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中成为有效的协调者。作为微观主体的企业,应借助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在国外投资办厂等方式,实现生产的国际化,通过多元化发展改变出口市场高度集中的局面,不断地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的技术档次。
从中美(包括中欧)经贸摩擦中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必须适应全球化的新发展和中国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应认识到,当前国际贸易环境的特点并不是自由贸易,当然也不能简单归结为保护贸易,而是管理贸易。因为一些进口限制是允许使用的,而且这种限制不是绝对的不准进口,而是有序的进口,可预见的进口。在此背景下,即使是我们最具竞争力的领域或产品,也不能指望“赢家通吃”。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经贸的发展应是“双赢”、“多赢”。在自己发展的同时,也应为贸易伙伴留下一定的生存空间,从而为自己营造更好更安全的发展环境,否则“全输”。面对美国等一些人制造的“中国经济威胁论”,我们应以事实向他们证明,中国不存在这样的基础和传统。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中国的发展是以‘和为贵’的优秀文化传统为底蕴的。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不是外向型的,而是自省、内敛型的;不是竞争式的,而是和合式的。中华民族文化讲求‘天人合一’,追求对内和谐,对外和平,中国对外不具备对外侵略扩张的思想基础,不具备衍生强权思维的遗传基因。”[9]中国要和平发展,必然要和平融入国际社会,走良性竞争的道路。
收稿日期:2006-02-20
注释:
①日本《读卖新闻》在其评论文章中指出,“最近的美中贸易摩擦,与此前的日美贸易摩擦如出一辙”。见《中华工商时报》社评http://www.sina.net2005.0831。
②笔者这里提出“填补型”贸易摩擦的概念,意指这种贸易摩擦是由于某国的某一产业受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而处于萎缩和消退状态,这时该产业的产品市场由别国该产品的出口所替代或填补,从而使该国同出口国产生的贸易摩擦。而“并列或排斥型”贸易摩擦是指出口国的产品同进口国的同类产品都是正在发展和上升的产业,是一种排斥关系。
③外贸增长对世界综合贸易影响率是该院课题组提出的量化分析我国外贸影响的一个新概念,其计算公式为Y=W+△W+C。式中W为一国外贸占世界贸易的比重;△W为一国外贸增长的增量占世界贸易增量的比重;C为一国外贸增长对世界间接影响率。见商务部研究院课题组:“论中国对外贸易的适度发展”,《经济学动态》,2005年第10期,第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