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职能的界说依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能论文,大学论文,界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485(2010)05-0008-04
大学职能是指大学“在社会分工中特有的专门职责”[1]。它不仅是大学与社会发展关系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办好大学必须要首先明确的问题。长期以来,有关大学职能的表述很多,不仅关于大学第四职能的提法有很大的争议[2],而且目前公认的三职能表述和内涵也有较大差别。究竟如何对大学职能进行明确的界定?有没有一个较为明确的界说依据?张应强教授认为,高校社会职能是有一个客观的概括的角度的,这就是高校所具有的作用和社会对高校的客观要求的结合点[3]。卢彩晨博士虽然对此做了更具体的概括,认为客观性、目的性、社会需要性,以及以一种思想为先导和经常性的学校活动,是判断高校职能的标准[4]。这些论说无疑对解决大学职能争议问题提供一个有益的思路,但仍然难以解决目前关于大学职能的争论。
本文认为,对于大学职能的界说,还需要寻求一种较为合理的分析框架,从目前公认的大学职能形成过程可以初步推知,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学应该做什么)、大学自身的逻辑(大学能够做什么)、长期的历史沉淀和印证(大学实际做了什么)以及职能间的逻辑统一(各职能既不互相重复也不互相损害)可以作为大学职能界说的依据。
一、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确立大学职能的外在依据
大学作为人们根据社会需要建立起来的社会机构,它必然要回应社会的要求、行使社会赋予它的职能。而且社会的需要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而发展变化,大学的职能也应该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通过对大学职能发展历程的分析,我们不难证明这样一个结论。
在中世纪,大学产生于社会发展对律师、牧师和医生的需要,社会就赋予大学培养人才的职能。从有史可考的最早几所大学的诞生便能够得到证明。位于意大利北部商业贸易活跃地区的波伦尼亚,由于商业纠纷和民事诉讼需要的增加,原有法律研究学校不能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在此基础上于1088年建立了波伦尼亚大学。意大利的萨莱诺,最早是十字军东征战役的伤病员治疗地,后来随着社会对医疗人才的需要,在当地一所著名的医学校的基础上形成了萨莱诺大学(1137年)。巴黎大学则是1180年在原有的巴黎圣母院附属的天主教学校的基础上建立的,是应社会对培养牧师的需要。因此,罗尔夫认为,在1800年以前,大学培养人才主要是满足社会的需要,神学是为期望从事教职的人员提供的,而法学则迎合了人们处理世俗事务纠纷的需要,至于医学,自然是出于对健康的关注[5]。在900余年的大学发展史中,尽管培养人才的规格、内容和方式方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培养人才作为大学的一个重要职能始终没有变。大学之所以能够产生并持续得到发展,其根本理由是它提供的教学满足了社会的现实需要。
16-18世纪,科学技术得到迅猛地发展,并且很快运用到生产过程中,社会为了满足发展、应用科学技术的需要,除了要求大学培养具有科学技术知识的人才外,还要求大学承担起发展科学技术的职责。1810年,德国洪堡创办了柏林大学,按照洪堡的大学理念,新成立的柏林大学的任务不仅仅是培养人才和传播知识,而且要发展知识。为此,柏林大学成立了研究所,在教学与研究相统一的原则下从事科学研究。从此,发展科学作为大学的一个新职能逐渐被人们所接受,成为大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柏林大学的理念和模式不仅成为德国大学的典范,还逐步扩散到美国、英国以及全世界。在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德国大学的研究理念也对蔡元培改革北京大学产生过重要影响。
19世纪后期,随着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和对人才、知识和技术依赖程度的提高,社会要求大学更直接地介入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去。1862年,美国创办赠地学院,开创了大学为社会服务的先河。1904年威斯康星大学校长范·海斯倡导大学通过推广和传播知识、专家服务等形式,直接为社会服务,形成了著名的“威斯康星思想”,服务社会逐渐被认可为大学的职能。大学三大职能相继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形态的变革,使高等教育功能得以有效发挥,高等教育本质得到充分体现。
随着知识经济社会的到来,知识将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大学作为生产知识、传授知识的机构,社会将赋予其新的职能,大学也将以新的姿态满足社会的新需要,大学也正是在不断满足社会需要的过程中,不仅经久不衰,而且兴旺发达。正如布鲁贝克所说:“在人类的种种创造中没有任何东西比大学更经得起漫长的、吞没一切时间和历史的考验。大学的存在时间超过了任何形式的政府、任何传统、法律的变革和科学的思想,因为大学满足了人们永恒的需要。”[6]
二、遵循大学自身的逻辑:确立大学职能的内在依据
大学立足于社会之中,必须回应社会的要求和期待。但将大学职能单纯视为社会需求的回应,势必降低大学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大学不是万能的机构,它是一个学者探索学问、寻求真理的社团,是探索和传播高深知识的场所,教育性、学术性是其本质属性。从教育性上看,教育是为社会培养人才的,以传授高深知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为目的;从学术性上说,大学是一个不断创新的机构,匡正谬误,阐发新说,以追求真善美为己任。大学这种独特的内部逻辑决定了大学只能有选择地满足社会需要,承担相对有限的责任。也正是因为如此,社会不但创建了大学,还创建了职业培训机构、研究院(所)、文艺团体等机构,不但创建了教育文化机构,并且创建了政府、企业部门。社会创建不同的社会机构,赋予它们不同的职责,当各种不同的社会机构各自发挥了自己的职能时,社会的需要就会得到满足,社会就会发展。
从历史上看,左右大学发展的力量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外部社会需求的压力和推力;二是大学的理性追求与内在发展逻辑。前者前已论及,但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大学的社会需求却在急剧增长且日益多样化,从提供知识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到维护社会公正与和谐等。诚然,社会需求是推动大学发展与变革不可缺少的强大动力,但无论是社会需求的拉力,还是财力困窘的压力,都不应使大学忘怀自己的理性追求和根本使命,不应使大学偏离自己服务社会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大学承担的社会责任是有限度的,大学的活动也是有边界的。因此,大学必须保持自己的理性,有选择地应对社会的需求。如纪宝成教授所强调的,大学是一个探索高深知识的场所,大学就是大学,不是企业或政府机关,越是在一个变革的时代,越是需要守护一方宁静的校园[7]。哈佛大学前校长博克承认大学应该为社会服务,但又认为大学为社会服务所能做的最大贡献就在于教学和科研。他说,大学的职责是为养育自己的社会服务的,问题是如何才能为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以及需要的条件是什么。校外集团经常错误地认为,既然大学成功地进行了教学和研究工作,那么它也一定可以操纵政治机构,或者解决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已不在于人们寻求大学的帮助以解决社会问题,而在于人们要求大学所做的与大学的性质相矛盾,从而对大学基本功能构成了威胁[8]。教育家们的论说都是在表明这样一个态度:无论大学怎样对外界负责,必然是在不违背自身发展规律前提下的负责或承担义务,求学问道是大学的本职,离开了大学逻辑的规束,大学就与其他社会机构组织别无二致,大学之独特的社会职能也将灰飞烟灭。
三、长期的历史沉淀和印证:确立大学职能的事实依据
从社会需要和大学自身逻辑研究大学职能,要回答的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大学应有的职能是什么的问题,也即关于大学的价值取向问题,但大学职能究竟是什么,还是一个事实问题,即迄今为止,大学行使的是什么职能。如陈桂生教授在研究学校职能问题所强调的,“我国以往关于学校职能问题的研究,往往不是从现有学校职能的实际出发,而只研究社会需要学校具有什么职能,甚少顾及学校实际上干些什么,忽视对客观存在的学校职能事实的考察。”[9]大学职能应是经过历史的沉淀和印证,在大学发展中长期发挥作用、最具有生命力的产物。
从中世纪大学(意大利的萨莱诺大学、波伦尼亚大学,法国的巴黎大学)看,它们主要职能是传播和阐释教义,传授以基督教为基础的法律、医学和神学知识,培养教会人才以及律师和医生。到了近代,柏林大学洪堡对大学单一培养人才的职能提出异议,他认为,如果规定大学的任务仅仅是教学和传播科学,科学院则是发展科学,这对大学显然是不公的。如果对科学没有持续不断、独立的认识,也根本不可能真正地把科学作为科学来教授。因此,只要安排得当,大学肯定能够肩负起发展科学的任务。将培养人才和发展科学作为其主要职能,不仅促进了德国大学的发展,而且影响了美、日等国家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历程,成为世界大多数大学效仿和学习的榜样,如美国的研究型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在1876年创校之初就借鉴、采纳了德国大学的研究理念和研究生教育形式。到了1910年的时候,研究理念就已经在美国大学中占据了统治地位[10]。美国大学不仅进一步彰显了德国大学的发展科学职能,还创立了新的职能——社会服务,在美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三个重要事件便是充分的证明:一是1862年通过的《莫里尔赠地法》,赋予大学一项新使命——社会服务;二是“威斯康星思想”的问世,提出“把整个州交给大学”的口号,进一步强调了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三是二战期间美国大学与国防部门的紧密联系,推动了大学社会服务职能的发展。美国大学职能的新发展,不仅促进美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促进了美国大学的发展,使其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从此,大学培养人才、发展科学和社会服务三职能得以确立。大学职能的演变和逐步完善使得大学内涵不断丰富。
值得指出的是,大学的科学研究主要是着重于基础理论研究,要对科学的发展作出贡献,至于应用性研究和开发性研究,更适合于教学型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专门的研究机构和企事业的研究组织和机构,从发达国家基础性研究经费在大学研究经费总额所占的比例也可证明这一点。20世纪80年代初,世界5个发达国家的情况分别是:美国60%,日本57%,前联邦德国72%,法国、英国都在90%以上[11]。从1901年起521名获自然科学诺贝尔奖者的分布看,在大学工作的348名、在研究所工作的139名、在大学和研究所兼职的24名、在企业工作的6名、其他6名,占总人数的比例分别是66%、27%、5%、1%、1%[12]。这也是为什么把大学科学研究职能称为“发展科学”的原因。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促使了作为人类文明成果高度集散地的大学的诞生。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大学教育对社会不断渗透,逐步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大学和社会互为依托,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传统的大学职能也从初始阶段单一的培养人才职能演变成培养人才、发展科学,再演变到培养人才、发展科学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集三大职能于一身的现代大学由于对社会发展所做出的特殊贡献,正在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现代社会的“中心”,发挥引领社会的作用。
四、保持大学职能的逻辑统一:确立大学职能的逻辑依据
大学职能的表述,是人们对大学活动的经验认识进行整理的逻辑表达,应该符合省力原则,即能够以最简单的形式陈述并充分解释现象,能够充分揭示大学各职能间的内在关系。因此,笔者认为,在提出大学职能时,职能的名称应有较高的概括程度,尽量用最简短而又精确表达的方式来表述,彼此既不能互相涵盖,也不能互相损害,是相互联系的逻辑统一体。
从历史上关于大学职能的主张来看,纽曼主张大学仅仅有一个职能,他认为大学是一个传授普遍知识的场所,大学为传授知识而设,而不是为科学研究而设。人们将此职能归纳为培养人才。在二职能说中,表述就非常丰富了,洪堡认为大学一是对科学的探索,二是个性与道德的修养。赫胥黎说,现代大学是进步的,它是生产新知识的工厂,它的教授处在进步潮流的最前列,研究和批判肯定是他们必不可少的东西;实验工作是学习科学的学生的主要职责;书本是他们的主要帮手。罗素认为,大学乃是为了两个目的而存在:一方面为了某些职业训练人才;另一方面从事与眼前用途无关的科学研究。弗莱克斯纳认为,大学是学问的中心,致力于保存知识、增进系统的知识并在中学之上培养人才。蔡元培提出,大学一是研究高深学术,二是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梅贻琦也指出,凡一大学之使命有二:一曰学生之训练,一曰学术之研究。归纳起来就是培养人才、发展科学。三职能论者的表述就更加不同,范·海斯是比较早而且比较系统地阐述大学第三职能的,他提出,教学、科研和服务都是大学的主要职能。帕金斯认为,大学是知识的获得、知识的传递和知识的应用。鲍温认为,大学是教育、研究和公共服务。布鲁贝克认为,大学是传播高深学问、扩大学问领域、运用其成果为公众服务。李普赛认为,大学是在传统价值传递意义上的社会化、学术创新、社会服务。他们关于大学职能的阐述,既是他们对大学长期履行职能的总结,也包含了他们的大学观。后人将其概括为培养人才、发展科学、社会服务。
此外,还有一些关于大学职能的表述,如雅斯贝尔斯认为,大学三职能是科研、传授学问和教育、文化;赫钦斯把大学三职能归结为提供优越的教学、领导教育发展、促进知识;舒尔茨认为,大学三职能是发现人才、从事教学和进行研究;施瓦茨曼认为,大学是专业训练、普遍教育和生产新知识;永井道雄认为,大学是研究、专业教育、专门教育和基础教育。我国学者徐辉认为,大学具有保存知识、传授知识、培养人才、传播知识、增进知识、应用知识,社会批判与监督6个职能;邓耀先认为,培养人才、发展个性、文化创新与文化深化、社会批判是大学职能;等等。但从表达的简明性、概括性、逻辑的统一性上看,雅斯贝尔斯的“传授学问和教育、文化”,赫钦斯的“提供优越的教学、领导教育发展”,舒尔茨的“发现人才、从事教学”,施瓦茨曼的“专业训练、普遍教育”,永井道雄的“专业教育、专门教育和基础教育”,徐辉的“保存知识,传授知识、培养人才,传播知识”,邓耀先的“培养人才,发展个性”,其实就是培养人才;雅斯贝尔斯的“科研”,赫钦斯的“促进知识”,施瓦茨曼的“生产新知识”,永井道雄的“研究”,徐辉的“增进知识”,邓耀先的“文化创新与文化深化”均可归结为发展科学。徐辉的“应用知识”可归结为社会服务。
从上述关于大学职能的表述看,他们也混淆了活动与职能的区别,从职能与活动的关系看,职能是通过活动来进行,通过活动来实现的。活动是职能的外在表现和形式,是实现职能的途径或手段。如“传授学问”、“提供优越的教学”、“专业教育、专门教育和基础教育”均是大学培养人才的教学活动,而教学活动本身并不含有社会意义,它的社会意义是通过培养人才这一职能来实现的。发展科学也是如此,研究活动本身并不具有社会意义,它的社会意义是通过发展科学这一职能实现的。
大学培养人才、发展科学、社会服务三职能是具有内在联系的,其中培养人才是大学基本职能,大学因此而存在,因此与其他社会机构相区别,也是大学基业得以常青的根据和理由;发展科学是大学作为教育的最高层次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是实现大学本性的能力基础,大学只有进行科学研究,把发展科学作为主要任务,保持大学传授知识的前沿性,大学才能实现培养具有创造性的、高级专门人才的使命;社会服务是前两个职能的延伸,大学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最终目的是为社会提供服务,但这种服务又不是人们一般意义上理解的“服务”,而应利用其拥有的最卓越的精英人才、体现人类文明的丰富学术成果,对社会主流思想和观念、对社会体制的运行和发展、对社会的组织结构和决策正误,作出准确、公正的评判,同时对社会的愚昧、落后、倒退、保守、专制现象进行深刻的批判,引领社会发展。笔者因此说,引领社会应当成为未来大学的新职能。由此构成一个相互联系、逻辑统一的职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