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台湾女性主义文学对身体自主的追求_女性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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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即肉体,主要是指“性”或“情欲”,较激进的女性主义者都关注这一命题。因为“性”原本是男女双方彼此将肉体与精神结合为一的官能性行为,可以说是人类最根源的动力,是一个人最自我、最内在的个性。但是,几千年之久的封建禁锢和男权压迫,早已把女性肉体变成男人慰藉的符号象征,或者传宗接代的工具,附属于婚姻,附属于家庭,附属于主子,唯独不属于她们自己。女性毫无支配和保护自己身体的权利,她们的性欲本能被人为压抑,生存活力被无情摧残,从未真正体会过自身的经验,被残忍地剥夺了生命的认知。因此,性对她们既是一种掠夺,也是一种禁忌。当女性意识觉醒之后,对性掠夺、性禁忌的强烈反叛,对性主动、性自由的大胆追求,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长久以来,只有男作家敢于在作品中描写女性情欲,不管他们出于什么动机,也不管写得健康还是淫秽,都必定是将女性肉体包上男人色欲的性幻想,或者说男人把他自己的幻想投射到女人身上,再曲解成女人自身的经验。然而,女性情欲是女性特殊的经验区域,是有别于男性的女性生活样态,是从未被开发过的女性文化的“荒野地带”。女性主义者认为,这个所谓的“原始区域”或曰“女性空间”最为男性所不知,其内中的感受也与男性最为不同。这不是个人欲望满足的问题,个人的性,是在所处社会文化中培育、形成的,并且被以各种制度及体制加以箝制。此外,个人的性行为其实是被国家、政治、法律、社会等所左右、管理,而这种管理又是以男性为主体的方式。所以,女性主义的理论就是要瓦解把情欲视为个人满足、可以独立于文化之外的肤浅概念。台湾女性主义文学也大量涉笔情欲题材,并视此为建立一种真正女性中心的文学艺术和理论批评之所在。

进入90年代,台湾女权运动再掀高潮,妇运组织力量壮大,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和信心展开各种活动,令人耳目一新。在这些活动中,性是最普遍最具共性的议题。不少高校建立了性研究室、性工作坊等,多由女权活动家们主持,把女性的性爱和性欲的满足作为一门显学来研究。女性主义者认为,性与人的社会行为有直接的关系,最能够反映女性被男性文化压抑的指标,现如今,“在法律、经济、社会面,女性的地位或许比从前高,但是在情色的水准上,男女间的物理关系基本上没有任何改变”(注:洪金珠:《问情色为何物?》,台湾《中国时报·人间副刊》1994年11月12日第39版。)。为了男人与女人所共有的健康的性爱,也为了让女性最深处的自我获得自由,用语言说出自己喜欢的性、讨厌的性,成为90年代女性解放的基础建设,激进者甚至打出了“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的旗号,明确主张自己想要的性方式。这就使身体自主成为女性主义者在获得婚姻自主、经济自主之后进一步的行动策略。反映在文学上,就表现为女作家对女性的身体和性心理、性快感、情欲发动方式等等,都有比较严肃的讨论。她们用文学形象展示女性隐秘的性经验、性心理,凸现出女性被压抑的情欲状态,并以无所畏惧的叛逆姿态,向历来是男性霸权的情色禁区发起大胆冲击。代表作家首推李元贞、袁琼琼、苏伟贞、朱天文等人。

李元贞是一位大力推展妇运的学者,其文学创作与妇运紧密结合。她于1991年在台湾《自立晚报·本土副刊》上连载长篇小说《爱情私语》(1992年自立晚报文化出版部出版),实际上是站在女性主义立场上,对身体自主的理念所作的文学阐释。

小说女主角何未名(后自改为何来明)年已26岁,还是处女之身。她为结婚赴美留学但被先她留美的男友抛弃,利用暑假在洛城打工。生活孤寂,谋职不易,工作劳累,还得应付各式男人的性骚扰,再加上因韶华将逝和家庭催问而产生的急于结婚的心理,以及她自己并未意识到的性需求,折磨得她身心俱疲,深感“活着真是没有意思”。后来,她被尼尔森先生引诱上床,经历了堕胎的伤痛与经验,又与邻居小张有了一段性关系,从而了解了爱情/婚姻/性爱这自古以来三位一体的建构,并不是不可分割的,于是坦然地去追求并且充分地享受性爱之美,心境平和、从容地面对学习、生活,终至结婚生子,一生安宁。

小说名为“爱情私语”,却没有一般常见的爱情。何未名与初恋男友韩次生的爱情没有展开,失恋后的痛苦也是几笔带过。她对尼尔森顶多只有好感而已,当她在无助中顺从了他,有了一夜缠绵之后,生出了几分情意,对他结婚的许诺感到欣慰。可是,他的性怪癖令她深觉受辱,他逼她堕胎的行为又极大地伤害了她,她忙不迭地逃开。她与小张的交往一开始就没有结婚的打算,她是合法留美读研究生,而他是高中毕业后当海员在美国跳船非法居留,文化、身份相差太远;两人都没有绿卡,结婚对谁都无益;再说小张还有个日本籍的女友,他从不隐瞒,还为同时拥有两个美女而骄傲。何未名纯粹是在精神寂寞和肉体饥渴中,接受了既是邻居又是打工伙伴的小张,两人性爱之美好、和谐,使她渐渐有情。不过,他真正在乎的还是日本女友,他俩之间发生了矛盾,他就没什么心思与何未名来往。何未名搬开了,专心读书,不久,认识了她未来的丈夫陈茂全。

从何未名婚前的三段情、欲中,可以看到她的两性观念的变化(小说中称为“成长”)。她与韩次生只是“上过旅舍”,并没有发生真正的性关系,她就一心一意地等着结婚。缺乏性知识的她,以为这样就是他的人了,根本不知道自己还是个处女。她的懵懂,体现了作者意欲说明“女性对自己身体的无知和疏离”(注:李元贞:《爱情私语·后记》,台北自立晚报社文化出版部1992年出版。),揭露性禁忌造成的苦果。何未名与尼尔森的交往因为有婚姻承诺,她感到安心,因为她自幼耳濡目染女人被限制于婚姻,“没被制度与圣旨所批准之性行为,对她是一错失、堕落、挫败与弱点”(注:[法]西蒙·伏波娃《第二性——女人》,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141页。)。尼尔森将给她婚姻,能让她在自己的道德观允许的范围内享受性,同时也保卫她的德性,她的荣誉,她虽被动却欣然接受了他。通过他,她开始明白性爱是怎么一回事,可他的性怪癖又吓得她忙不迭逃开。然而,觉醒了的性欲改变并侵占了她的身体各部,她无法复归原状,期待与渴望使她非常痛苦,“她在自己疏离的肉体中嗅到了危险”,这才匆忙接纳了年龄、身份、学识都不相配的小张。这时,她完全将婚姻的念头抛开,一种私人性的、非理性的、欲望化的身体法则逐渐战胜了原先禁欲的、理性的、伦理的灵魂法则,不再抗拒自己的原始身体性的存在,而能专心致志地享受性爱之美,在性爱快感的恍惚间,得以贴近未曾发现的自我,并对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兴趣,“交过尼尔和小张后,她才对自己的身体产生休戚与共的感情”。她买来书籍了解女人身体,还对着镜子审视自己的性器官。小说最为人诟病的就在这里,不仅对女体结构和性器官有着细致的描写,还披露性交过程和性快感。因此,被媒体讥为“良家妇女的黄色小说”。

面对种种责难,李元贞正色宣告:“女人性满足常于淫妇身上,造成良家妇女排斥性之社会现象。我的小说尝试以良家妇女的角色来面对性,处理性,在性经验中成长。”(注:转引自林燿德:《“她的媒体”与“她”的媒体》,载郑明主编《当代台湾女性文学论》,台湾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117页。)的确,《爱情私语》中虽有那种描写,却并不带煽情与挑逗,作者的态度是严肃的,意在呼吁“把性光明正大地还给女人”,“松解社会片面加诸女性的桎梏,让女性从性的盲目与暧昧中步出而走向性的启蒙与大明大白”(注:王瑞香:《爱情私语序:把性光明正大地还给女人》,台北自立晚报社文化出版部1992年出版。),说明性爱需要学习,女性应该认清自己深层的需要,了解自我,良家妇女应以坦然自若的态度来了解自己的身体,来对特性,鼓励女性了解并追求性爱,而非提倡性滥交。这部小说其实是作者女性主义主张的贯彻,我们不一定赞同,但却可以理解。

袁琼琼1989年出版的长篇小说《苹果会微笑》,也涉及到女性在欲情的海洋里成长的命题。女主角赵光明中年丧夫后,对求欢的男人不论老少来者不拒,非关爱,也不完全是性,而是一种对男人的习惯性的服从。直到她与信德相识,他对她“血淋淋地披露自己”,使她感觉走进了他的心里,“占有了特别的位置”,从而不仅展开肉体而且展开心灵接纳他,“她一下子成了少女,在信德泛滥的热情里悸动不安。而心理影响了生理,她在展开身子接纳信德时,奇怪的觉得自己在做一件从前没有做过的事,她这具接受过无数男子的肉身,在信德的密语和自己的震动中被净化,变得纯洁和无知,而覆在她身上的,成为她此生唯一的男人”。这是性欲中萌发了爱情,心灵之爱使肉体之欲得到了超渡,得到了救赎。这种情与欲统一的自然爱欲,使她的精神境界获得了提升,有了检讨自身的能力,认识到从前过的是“没有自己的生活”,决心改过。她重新审视以往的婚姻、两性关系,能够决定,敢于拒绝,并使自己“设法愉快”,终于找到了真正的“自我”。

这部小说与李元贞的《爱情私语》正相反,其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是作为身体的存在而非灵魂的存在进入作者的叙述模式。不过,赵光明的身体存在不是建立在女性自觉的基础上,而是怀着一种对男权统治者服从、效力的传统观念,在男人进取、捕获与侵占下,被动地经验自己的性欲倾向,“她的角色仅是期待,渴望;她感觉依赖,不独立”。而当灵魂的存在(情感的而非道德的)复归她的身体,才激发出她向自己身体本原存在的真正还原的意识,拥有了与男人平等的选择性、捕获性、通过性塑形自己的权力。

苏伟贞1994年11月出版的长篇小说《沉默之岛》,被称为“以爱情故事的形式所作的关于人的欲望的实验报告”(施淑语),曾获第一届时报“百万小说奖”推荐奖。小说的女主角叫晨勉,身世畸异。其父是个货车司机,出车时一路嫖妓,“若无其事的回到家,一问便招。她父亲从不说谎,认为麻烦”。母亲忍无可忍,在丈夫27岁那年杀了他,被判无期徒刑。在这种背景下长大的孩子秉性特异就不足为奇了。晨勉少女时代还比较正统和清高,不过心智开发脱俗,25岁以后,逐渐对自己的身体和传统的社会伦理感到不满和怀疑,并为商业利益迹近卖身地与工商巨头纠缠,可传统文化的制约又使她在潜意识里对自己的“离经叛道”感到罪疚。内心的矛盾令其无法心安一处,足迹遍及香港、印尼、新加坡和欧美等地,和不同的男人作爱:从丹尼那里激发出爱欲的潜力,通过他投入感官世界;与钟在一起是依照“作爱手册”,学习性爱技巧;诱导都兰和她一起沉沦欲火,“打通血脉大伤”,几乎走火入魔;辛给予她的则是爱欲的蛮横、不安和双性恋(既有同性恋又有异性恋)的经验。“在丹尼处得到的安慰并不表示她不需要辛”,但基本上她对所有的男人都没有爱,“从不在乎男人爱不爱她”。她与他们没有爱情的过程,亦没有爱情的内容,不是恋爱中人,只是实践爱欲的人。然而,这种“非生殖功能的性行为”,虽然让她从中窥探到一个弃世绝俗、超然物外、自我得以完全实现的世界,但精神上的空虚、潜意识里传统观念的作用,时时牵制着她,根本得不到真正的快乐。因此她每次作爱都感到绝望而深刻,身体和精神两方面一直颠沛困顿,流离失所。她在这纠缠不清的状态下,不断地受着内心矛盾冲突的煎熬,意志消沉,“没有一个可以交谈的朋友,与那些和她作过爱、谈过爱、同学、同事、异性恋者、双性恋者,毫不相干”,成为“一座孤岛”。

小说别出心裁地将主要人物一分为二,也就是设置了两套略见对称的人物和故事情节,除了上面那个晨勉外,还有另一个晨勉,或者说是上面那个晨勉的幻身。幻身的晨勉与正身的晨勉身世不同,性格反向发展。她原本风流放纵,遇到丹尼后真正感受到身体的两相契合,情感趋向专一。两个晨勉的故事穿插叙述,最后都怀上了丹尼的孩子,幻身的晨勉堕了胎,正身的晨勉则嫁给辛,给即将出世的孩子找了个名义上的父亲。在辛的引导下,她深入地回到涵盖两性,包容万物的世界中,得到救赎并走向双性兼美的“原始无意识”。两个晨勉最大的共同之处是都在(或曾在)主动的性活动中自我放逐自我流浪,支配她们的已不是她们的心灵而是她们的身体,“可以在感情上撞得头破血流”,但“不能让身体受到折磨与试炼”,必须“保持身体的独立”。结果,她们都一样面对着宿命的恍惚与神秘。

“既要挣脱男权束缚、旧的贞节观念、尊重自己的身体,满足其欲情需求,又对爱情的永恒抱有一种潜意识的内在想望,这也许是晨勉复杂的爱怨情仇的根源。”(注:朱双一:《近年来的台湾小说创作》,《台湾研究集刊》1997年第4期。)笔者以为,这恐怕不仅仅是女主角的矛盾,也是包括作者在内的大多数女性主义者们的矛盾。她们要调整现有男女关系的不平等,反抗外在体制,获得个体自由,用性革命将固定的传统文化打开一个缺口,让女性能够主宰情欲的给予和自我满足,充分享受自己身体的美好。这不仅要和既存男权体制的客观容忍度发生极大的冲突,也被自己内在的集体无意识所制约。这就是无论李元贞还是苏伟贞,都把她们的女主角“放逐”到美国、欧洲等西方社会中去的原因,那里,性观念开放得多,女性追求性解放的内心压力也相对轻得多。

况且,女性“身体自主”的理想,还算得上是一种新生事物,既无完备的理论支持为基础,又无必要的社会机制作保障,原本是打破女性的自我压抑的“情欲解放”,常常被误读、被曲解成滥性、放荡,甚至被好色之徒视为可乘之机。台湾女权主义活动家何春蕤在其名著《豪爽女人》中,就以一些男人的“黑函”为例,说明他们是多么“痛恨女人在情欲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自在和自主”(注:何春蕤:《豪爽女人》第十章《谁怕女性情欲——黑函的性压抑心理》,皇冠文学出版有限公司1994年版第196页。)。即便是女作家自己,对情欲解放身体自主也不完全持肯定态度。如龙应台的小说《在海德堡坠入情网》,女主角素贞是一个从小乖顺、谨守闺训的“好女孩”,却在40岁时被一个年轻的街头钢琴师挑起内心的欲望,不顾一切地与其私奔,未料到迷人的钢琴师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情欲觉醒的素贞只落得个命丧海德堡的下场。这篇小说从一个侧面泄露了作家对情欲自主的不坚定性与疑虑,身体法则与灵魂法则、社会法则在她那里尖锐地对立着。

有意思的是,年轻的新锐女作家则更有勇气得多,或许是因为她们所生长的时代观念变化了,对女性的禁锢也宽松得多,历史的包袱当然也就不会太过沉重。邱妙津、成英姝、陈雪等人就不再把笔下的人物逐出国门,就让她们活跃在台湾社会中,热烈地伸展着女性作为原始身体存在的力度。邱妙津的短篇小说《水瓮里的红蝎》,年轻的女孩在男友那里得不到满足,常常上演“失踪”的闹剧,以被人强暴为快乐。成英姝的《好女孩不做》写两个初中女生在性冒险的游戏中杀死了企图强暴她们的男人。陈雪的《色情天使》里,少女小鹿与哥哥的乱伦经历导致其兄在世俗谴责下自杀,这令她在永远的梦魇中挣扎,最后在对自己的身体和欲望的真正认识中获得解脱。这里,畸恋、色情、乱伦等等,都不再是谴责的对象,小说对主人公们充满了同情,甚至支持,因为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只要是身体的自然要求,就是合理的,因而乱伦无罪、色情无罪(注:陈雪:《色情天使》,载《梦游1994》,台北远流出版社1996年出版。)。这当然很有些惊世骇俗,大多数女作家不一定赞同,但“情欲无罪”,从情欲角度对女性主义理念进行反思,却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只是对情欲的范围、内容有不同的理解罢了。

同性恋题材在台湾文学中素有传统,70年代白先勇的名著《孽子》首开其端,女作家郭良蕙也有小说《第三性》崛起于文坛。80年代末,曹丽娟的《童女之舞》、凌烟的《失声画眉》、朱天心的《春风蝴蝶之事》等,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90年代以来,同性恋更成为台湾女性主义的一个重要议题,也是女性情欲写作的一大主题。起初,台港等地的同性恋者用“同志”来彼此称呼,兼具去污名和正名化的作用。这种文学称“同志文学”、“同志小说”。新锐小说家纪大伟、洪凌等认为“同志”一词,显然是挪用“政党活动的同仇敌忾意涵”,继承了“一心一德、贯彻始终”的迷思,有“党同伐异”之慨,而台湾的同性恋者绝不是自然而然生为一种“同志”,早已是众声喧哗、分崩离折的状态。鉴于此,他们宁愿将英文"queer"音译成“酷儿”。"queer"的原义是“古怪”、“怪胎”,也指称同性恋。从“同志”到“酷儿”,不单单是用语的改变,“酷”带有颉颃色彩,并且范围更为扩大,主张凡是关切、认同此议题的人,都具有“边缘战斗性”,可以颠覆瓦解传统定于一尊的意识。女作家创作酷儿小说的有不少,其中,杜修兰的《逆女》获皇冠大众小说奖,邱妙津的《鳄鱼手记》获第18届时报文学推荐奖。邱妙津是台湾彰化人,生于1969年。她的《鳄鱼手记》和《蒙马特遗书》采用手记、书信告白体,以极其炽热的情感,写“女同志”的爱欲煎熬,忏情、伤逝、自毁又自恋,“反复诉说着对根植于深层的内在自我和两情相悦基础上的真挚感情的追求”(注:朱双一:《近年来的台湾小说创作》,《台湾研究集刊》1997年第4期。)。最后,作者以自杀为“同志”之爱写下了最惨烈的注脚,《蒙马特遗书》遂成为她的绝唱。

朱天文1994年出版的长篇小说《荒人手记》非同凡响,不仅获时报百万小说奖首奖,而且还入选《中国时报》开卷版年度十大好书。有意思的是,朱天文不同于邱妙津,她并非是个同性恋者,可她的《荒人手记》不仅难得地以同性恋题材跻身于“众所瞩目的主流焦点文本”,而且“自然立即为本土同志所援引,成为建立自我认同的重要文本”(注:朱伟诚:《受困主流的同志荒人——朱天文〈荒人手记〉的同志阅读》,台湾《中外文学》第24卷第3期,1995年8月出版。)。同时,朱天文身为女作家,关注男同性恋者的生活,并且选择一个年过四十已形同槁木死灰的“男同志”为叙述者,颇为鲜见。这恐怕与女性主义者视“男同性恋和女性同属父权社会边缘”(注:刘亮雅:《摆荡在现代与后现代之间——朱天文近期作品中的国族、世代、性别、情欲问题》,台湾《中外文学》第24卷第1期,1995年6月出版。)有关。

《荒人手记》采用的是类如喃喃自语的手记体,它的叙述者和主人公同一,即“荒人”。荒人之“荒”,与艾略特的《荒原》不无联系,起码表现出像《荒原》那种现代主义的放逐、失落、无法回归的怅惘。荒人名叫小韶,年逾四十,从事教职。围绕着他,作者至少组织了三个同性间的情色恋爱故事——“我”与阿尧、舞者杰、永桔,讲述了“我”的难以面对的痛苦挣扎、阿尧因“杂交”死于爱滋、杰的移情恋“金”、“我”和永桔在一起七年的“婚姻”关系等等。小说以一个虚拟的自传形式,夹叙夹议地“塑出第一手的同志声音(而非比较有距离的、第三人称的报导),在许多地方都颇为动人精密地掌握到同性情欲的特殊经验”(注:朱伟诚:《受困主流的同志荒人——朱天文〈荒人手记〉的同志阅读》,台湾《中外文学》第24卷第3期,1995年8月出版。)。然而,荒人却不像杜修兰笔下的“逆女”丁天使那样,坚执于自己的性倾向,具有针对外部重压的坚毅、勇敢、强韧的叛逆性。他无法肯定同性恋作为另一种生活方式的正面意义,虽然不得不接受了自己的情欲现实,但始终受困于自悔自恨的负面情意结。他渴望异性恋的“救赎”,在叙述对女性朋友蓓蓓不成功的追求时说:“男与女之爱,这个念头,让我快乐。”就连养两条鱼,都“好想知道它们是否是一公一母,若是就更开心了。”所以,有人说:“透过荒人,朱天文态度暧昧地游走在对男同性恋的歌颂和诋毁之间。一方面荒人对‘色情乌托邦’‘享乐主义者的人民公社’‘同性恋无祖国’的咏赞是认同某种男同性恋身份,视其为开拓人类感官经验边际,反父权反国家的抗争力量。另一方面,荒人却又将男同性恋类比为变蝇人、畸零分子、娼妓、吸血鬼,其性欲是‘体内一股恶臭’,其性交多到令人‘作呕’的地步。并且,相悖于其反父权立场,荒人无法认同同志运动,却向往李维史陀的黄金结构,亦即传统的男女差异论及异性恋一夫一妻制。荒人咏赞婚姻契约的稳固,以对照男同性恋圈子‘残酷’的情欲生态。”(注:刘亮雅:《摆荡在现代与后现代之间——朱天文近期作品中的国族、世代、性别、情欲问题》,台湾《中外文学》第24卷第1期,1995年6月。)由此看来,《荒人手记》的政治隐喻之重要,要超乎其表面上最突显的同性恋主题。

荒人的悲怆根源于政治大环境丕变造成的外省族群(尤其是眷村(注:大陆去台军人及其家属聚居处。)子弟)的失势。朱天文借用同性恋反国族反父权的激进立场转喻以她为代表的眷村子弟的愤懑:“同性恋者无祖国”,“岂止无祖国,违规者,游移性,非社会化,叛教徒,我们恐怕也是无父祖。”这种在传统的正常的异性恋中心体制中的“边缘情欲”,在朱天文那里不是自我宣泄、自我认同,而是“作为对现行道德法律、社会规范和主流秩序(如国族主义、男权主义)的颠覆和反叛”(注:朱双一:《近年来的台湾小说创作》,《台湾研究集刊》1997年第4期。)。所以,《荒人手记》虽然以其重在写情和欲的诸般面貌列入“情欲小说”,却被一些人视为最不见“性”,乃至是“反情欲”的。荒人的悲忏自鄙、消极旁观也不可能被激进昂扬、扬弃传统性别观念的“酷儿”所接受。

从这几部小说频频获奖,可以看出同性恋这种一向被视为难与传统相容的异质书写,已大有跻身主流文化的势头。

综上所述,台湾女性主义文学对身体自主的追求是大胆的,前卫式的。它叛离政治主流,抵拒国家、社会的宰制,颠覆父权传统下重抽象理性轻实体感官的观念,在资本主义开发的欲望中追寻自我。女作家们在女性情欲和同性恋议题上的自我分裂与自相矛盾,错综复杂地显示出解严、资讯爆炸、资本主义消费社会主导下台湾的意识形态纠葛和两性所面临的价值冲突。但无论如何,女作家们旁若无人、具体而微的女性书写,都反映了她们摆脱父权阴影的决心,都是她们对解放的礼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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