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诚信与市场经济的关系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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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个新的提法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就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问题,向全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明确的任务。江泽民同志指出:要“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1](P40)在这些论述中,有一些提法是以往的文件和文献中未曾出现过的,需要引起理论界的重视。比如,“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就是一个新的提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明礼诚信”概括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已突出了“诚信”的重要地位;党的十六大又在政治报告中,明确提出思想道德建设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无疑是进一步将诚信规范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就表明,深入研究诚信道德规范,加强诚信道德建设,是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当前,无论是研究诚信道德规范,还是开展全社会的诚信道德建设活动,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内来探察诚信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一个基本的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诚信道德及其规范体系。从我国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来看,思想道德建设之所以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首先是出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诚信问题的凸现,与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是息息相关的。

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而且是道德经济,这一观点曾经遭到许多人的反对。只是由于在我国着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道德的失范造成了巨大的危害,才使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软性”的道德其实并不“软弱”,没有了道德秩序,经济秩序早晚会出现混乱不堪的局面。因此,现在确实已少见有人公开声言反对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的观点,“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的提法,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同。

如果承认市场经济与道德的这种相关性,那么,市场经济就必须有相应的道德基础,市场经济需要道德的支持。道德主要的表现形式是道德规范,因此,在中国加入WTO,在更大的范围内参与世界经济竞争的背景下,眼下的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特别是道德规范体系。在所要建立的道德规范体系中,与市场经济生死攸关的基础性规范有多少?最基础的道德规范是什么?对这些问题,我们至今仍胸中无数,迫切需要去研究探询。否则,即使把“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的口号喊得震天响,也仍然是喊空话而已。

现在迫切需要研究的,正是“诚信”规范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可以断言,“诚信”是市场经济最基础性的道德规范之一。这就需要做一些基础性的研究工作,尤其需要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对“诚信”规范进行再认识。

二、从马克思论资本主义的“信用制度”谈起

对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三卷,理论界的人士并不陌生,甚至还相当熟悉。可是,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信用制度”的精辟论述,过去确实并未引起人们应有的重视。一个实事求是的解释是,在我国未采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运行环境中,“信用制度”以及“诚信”问题,并不是困扰人们的一个突出问题,经济实践并未对这样的道德理论提出要求和挑战,而道德理论的命运又是由社会实践的需要来决定的。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又遭遇到“信用”和“诚信”的新问题的今天,没有理由不补上这方面的常识课。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谈论“信用”问题时,着力点在经济领域的信用,而不是泛泛而谈的普遍性的信用,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考察资本主义的道德状况和资本家的道德品质,而是为了考察资本主义制度及其运行的规律,特别是为了揭示资本主义发生、演变和衰亡的规律。诚如马克思本人所说的,“我们不打算详细分析信用制度和它为自己所创造的工具(信用货币等等)。我们在这里只着重指出为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所必要的少数几点。因此,在这里,我们只研究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这种信用的发展和公共信用的发展之间的联系,不属于我们考察的范围”。[2](P450)这正是我们今天认识“诚信”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时最具有现实意义的内容,因为我们遭遇到的最大困惑,正是经济领域中的诚信问题,包括马克思重点分析的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问题。马克思正是从这里入手,论证了为什么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制度得以建立并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重要特征。

在马克思之前,许多经济学家已经对经济领域中的信用问题作了大量的研究,得出了一些重要的结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引用了一些经济学家的观点,其中,有两处引语对我们认识信用制度的运行机制十分有用,值得我们关注。一处是引用了英国经济学家托马斯·图克的这样一段话:“信用,在它的最简单的表现上,是一种适当的或不适当的信任,它使一个人把一定的资本额,以货币形式或以估计为一定货币价值的商品形式,委托给另一个人,这个资本额到期后一定要偿还。”[2](P452)另一处是引用了法国经济学家沙·科凯兰的这样一段话:“在任何一个国家,多数信用交易都是在产业关系本身范围内进行的……原料生产者把原料预付给加工制造的工厂主,从他那里得到一种定期支付的凭据。这个工厂主完成他那一部分工作以后,又以类似的条件把他的产品预付给另一个要进一步对产品进行加工的工厂主。信用就是这样一步步展开,由一个人到另一个人,一直到消费者。批发商人把商品预付给零售商人,他自己则向工厂主或代理商人赊购商品。每一个人都是一只手借入,另一只手贷出。借入和贷出的东西有时是货币,但更经常的是产品。这样,在产业关系之内,借和贷不断交替发生,它们互相结合,错综复杂地交叉在一起。正是这种互相借贷的增加和发展,构成信用的发展;这是信用的威力的真正根源。”[2](P452)

图克所阐述的,是资本主义经济信用制度的一般形式;科凯兰所描述的,则是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具体运行过程。马克思引用这两位经济学家的论述并非只是罗列材料,而是用资产阶级学者的论述,描绘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客观现象。因为从运行机制的过程上看,图克和科凯兰对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描述,是非常准确的,马克思对他们观点的正面引述,在一定意义上,表明了马克思的认可态度。马克思在具体分析资本主义的商业信用时所描述的信用实现的过程,大致与图克和科凯兰描述的形式相仿。马克思说:商业信用“即从事再生产的资本家互相提供的信用。这是信用制度的基础”。[2](P542)在这个链接中,汇票是信用制度的代表,汇票可以取代货币进行商业结算,“例如,纺纱业者A要向棉花经纪人B兑付一张汇票,棉花经纪人B要向进口商人C兑付一张汇票。现在如果C又出口棉纱(这是十分常见的现象),他就可以凭这张汇票购买A的棉纱,纺纱业者A又可以用这张由C支付而得到的、要经纪人B自己兑付的汇票,来偿付经纪人B。在这里,至多只有差额要用货币支付”。[2](P542-543)马克思对商业信用的运转流程的描述,比图克和科凯兰更加准确和细致。

然而,马克思并未停留在图克和科凯兰所描述的现象上,而是透过现象揭示出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本质和秘密。

马克思揭示出,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自然基础”,在于货币充当支付手段的职能,这一职能,使得商品经营者之间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随着简单商品流通而形成,而“随着商业和只是着眼于流通而进行生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信用制度的这个自然基础也在扩大、普遍化和发展”。[2](P450)这里,信用制度的基础仍然在于货币的支付职能,而且这种职能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则会被“虚拟化”,成为“信用货币”——汇票。因此,马克思说,“真正的信用货币不是以货币流通(不管是金属货币还是国家纸币)为基础,而是以汇票流通为基础”。[2](P451)因为在商品交换的这个阶段上,商品不是为取得货币而卖,而是为取得定期支付的凭据而卖。这是货币的支付职能从简单商品经济发展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进一步揭示出,资本主义的信用制度,只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和表现形式。具体到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马克思作出了四点概括:1.信用制度的必然形成。信用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对利润率的平均化或这个平均化运动起中介作用。而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正是建立在这个运动的基础上的。2.流通费用的减少。信用既使货币本身得到节约,更使资本形态变化的各个阶段加快了,最终使整个再生产过程加快了,同时,准备金也减少了。3.股份公司的成立。马克思关于股份制的著名评述,就是在这里,在分析资本主义信用制度时提出的:“它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2](P496)“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首先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2](P495-496)马克思无疑肯定了股份制对于单纯资本主义私人生产的进步意义,即“在股份制度内,已经存在着社会生产资料借以表现为个人财产的旧形式的对立面”。[2](P497)但马克思也十分明确地指出,这种向股份制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的,并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这种对立”。[2](P497)4.信用为单个资本家或被当作资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限内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别人的财产,从而支配别人的劳动的权利。资本家个人及其企业的“良好信誉”本身成为一种无形的资本,因此,马克思说:“一个人实际拥有的或公众认为他拥有的资本本身,只是成为信用这个上层建筑的基础。”[2](P496)

从马克思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到极大的启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信用制度的运行,从其约束作用来看,表现为法律(合同、契约等)和道德(信誉、诚信),但这只是现象,或者说是“流”,而不是本质,不是“源”。信用制度的建立,信用之转化为法律和道德、契约和诚信,根本的动力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动。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和形成世界市场,“使这二者作为新生产方式的物质基础发展到一定的高度,是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历史使命”。[2](P499)而信用制度的出现,正是适应了加速生产力的物质上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成的客观需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主义信用制度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紧密相连的,它的产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的必然结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用严整的经济逻辑阐释的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产生和发挥作用的机制的深刻理论,在恩格斯的论著中得到了印证,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1892年德文第二版序言》中关于资本主义“商业道德”的分析,与马克思的分析有异曲同工之妙。

恩格斯于1844年写就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描述了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状况特别是英国工人阶级面临的悲惨境况。恩格斯还论述了资本家在生产和经营方面是如何采用偷偷摸摸的哄骗和欺诈伎俩来盘剥工人的,揭露了资本家在道德上的堕落。恩格斯指出,“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阶级像英国资产阶级那样堕落,那样自私自利到不可救药的地步”,“在资产阶级看来,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不是为了金钱而存在的,连他们本身也不例外,因为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赚钱,除了快快发财,他们不知道还有别的幸福,除了金钱的损失,也不知道还有别的痛苦”。[3](P564)这种以金钱衡量一切事物的价值观,使得资产阶级为了“赚钱”而千方百计地采用欺诈手段剥削无产阶级。恩格斯考察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一个目的,就是揭示“各个资产者如何各自冒着风险来剥削工人的情形”。[3](P569-570)

然而,在时隔近50年后,当恩格斯在写该书的德文第二版序言时,资本主义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马克思所预言的生产力的大发展和世界市场的逐渐形成已变为现实,资本主义的生产和经营方式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从伦理的角度来说,就是恩格斯所戏言的:“大工业看起来也变得讲道德了”。[4](P420)在生产领域,资本家事业的发展,不允许再使用那些低劣的谋取金钱的手段,“拥资百万的工厂主有比在这些小算盘上浪费时间更为重要的事情要做”,[4](P420)资本家对工人早年那种小气的额外勒索不但已经毫无意义,“而且成了大展宏图的严重障碍”。[4](P421)

在商业流通领域,“资本主义生产越发展,它就越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小的哄骗和欺诈手段”。[4](P419)恩格斯甚至将此视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规律之一”。[4](P419)恩格斯以波兰犹太人和德国人为例,说明在大工业时代,过去那些在商业发展最低阶段的小气的骗人伎俩,已经陷入了困境,而“先给人家送上好的样品,再把蹩脚货送去”[4](P419)的基本守则,也已经声誉扫地了。

恩格斯的结论是:“的确,这些狡猾手腕在大市场上已经不合算了,那里时间就是金钱,那里商业道德必然发展到一定的水平”。[4](P419)这不是由于资本主义大工业有了“道德”,也不是出于“伦理的狂热”,“而纯粹是为了不白费时间和辛劳”。[4](P419)

因此,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建立,资本主义商业道德的发展,资本主义大工业的“道德”化,这一切的根源,都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的目标,在于赚取更大的剩余价值和更多的金钱。不是道德决定经济,而是经济决定道德,资本主义的信用、诚信,资本主义的商业道德,都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上层建筑,它们因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必然产生和发展,其功能是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转提供服务。马克思曾引述过1847年的《经济学家》中的一段话:“资本与其说是任何一种商业交易的界限,不如说是用来建立良好信用的基础”。[2](P496)这句话表明,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不仅时间就是金钱,而且信用也是金钱;资本是信用的基础,而信用则可以带来新的资本、新的金钱。这正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信用制度的秘密所在。信用制度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可以说是血肉相连的,信用制度已成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没有资本主义的信用制度,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甚至都不可能正常运转。

三、重新认识“诚信”与市场经济的特殊关系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制度”问题的分析,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道德”问题的分析,为我们今天重新认识诚信与市场经济的特殊关系,无疑提供了一把方法论的钥匙,这就是,不能仅从道德本身去谈论诚信问题,而应当把诚信问题置于经济关系之中来探究,从经济自身的发展逻辑中,来看待信用制度的逻辑,来看待诚信道德规范体系的逻辑。换言之,诚信道德规范的地位,只能由经济发展自身的客观需求程度才能决定。

我们曾经是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划等号的,从历史上看,确实也只有资本主义制度才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然而,历史曲折发展的现实,又把市场经济与社会基本制度区分开来,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可以和资本主义相嫁接,形成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可以和社会主义相嫁接,形成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在经济领域,实际上正是探索了一条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新的经济体制的路径,应当说,至少到目前为止,这一探索是成功的,尽管现在离真正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路途遥远。

市场经济之能够分为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两种形态,表明不应当模糊社会基本制度的区别与界限;也正是由于两种形态的经济体制都冠以市场经济的称谓,因而也不应当忽略二者之间的共性。在探讨诚信与市场经济的相互关系时,首先要考虑到的便是“中性”的市场经济中的诚信的地位问题。

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商品经济)中,信用制度的“自然基础”是货币的支付职能,而其代表性的形式,则是货币的虚拟化,即“汇票”等虚拟的支付形式。实际上,马克思的这一思想,适用于一切商品经济社会,从简单商品经济,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都必然要遵循这样的经济逻辑和信用逻辑。只不过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遵循的是简单的信用原则,而在复杂商品经济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则必须遵循复杂的信用原则,而且要有复杂的和严格的信用制度作为信用原则和诚信道德的保障条件。对商品经济中的这种共性,以往我们并未加以重视,从而影响了我们今天深入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信用制度之间存在的天然的、不可或缺的紧密关系。

商品经济的基本特征,就其与自然经济和小农经济相比较而言,企业生产产品的目的,不是为了所有者和生产者自身的消费,而是为了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换,将产品的使用价值,在市场上变换为价值。商业交易不是直接取得货币而是取得货币的支付形式,即不是直接的现金交易,而是间接的、滞后的现金交易,中介,就是“信用”制度。商品市场中的信用制度,实际上是价值的一种特殊运动形式,是商品实现其价值的必然要求。因此,商品生产对市场的要求是天然的,商品经济中各个生产环节,是以商品交换为纽带而联系起来的,可以说,没有市场,就没有商品交换,当然也就没有商品经济。简单商品经济,依赖于简单的、规模狭小的市场便可以运行;而复杂商品经济,无论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则必须依靠复杂的、大规模的、以至世界性的市场,才能够有效地得以运转。迄今为止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就是市场逐渐世界化的一个过程,世界市场的形成,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追求的发展目标之一。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在现阶段,要充分利用资本化的世界市场,在未来,则一定要以社会主义化的世界市场为自己的发展目标。在中国,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在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国内的统一大市场。

尤其是,简单商品经济可以通过物物交换或简单的钱物交换的形式得以实现,交换是直接的或比较直接的,不容易出现诚信问题,因而不需要复杂的信用制度,只需要起码的公共信用和个人诚实的道德品质,即可保证商品间正常的、顺畅的交易。然而,在复杂商品经济中,商品的交换是大量的、大宗的、长过程的和长距离的,物物交换日渐罕见,钱物交换虽然是主要的交换形式,但其变化的形态则是多种多样的,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地位不仅更加巩固,而且需要更经济、更方便的“虚拟货币”。交易中的诚信问题当然就可能大量产生出来。这时,不仅需要有以往的个人的诚信道德品质来为复杂的交易,为“虚拟货币”进行担保,而且必须有相应的信用制度来确保市场的可靠性。没有信用制度,就没有“虚拟货币”,就没有市场秩序,就没有交换信誉,也就根本没有市场经济。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就其作为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个人的道德品质而言,既是整个社会的信用制度对个人的强制的法律约束和硬性的道德要求的反映,也是社会信用制度在个人身上个性化的显现,每个社会成员的诚信品质,组成了社会信用制度的道德良心基础。因此,任何个人或人格化的企业对诚信道德规范的冒犯,实际上都是在损毁全社会的信用制度,也就等于是在毁坏整个社会赖以立足的经济制度。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在建有完善信用基础的市场经济国家中,违背诚信道德规范的个人或企业,其所遭受到的社会报复往往是可怕的,人们常常会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例如,在德国,一个人在乘坐公共汽车时逃票,一旦被查获,这种个人信誉上的不良记录就会存入管理信誉的有关机构的档案中。当这个逃票人以后找工作或寻求银行贷款时,往往会被拒之门外,理由是:如果一个人连乘车须买票这样简单的诚信品质都没有,怎么能够相信他会遵守其他领域的诚信规范呢?

商品经济的另一个基本特征,就其与纯粹的计划经济相比较而言,是其经济利益主体的多元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的经济利益主体基本是一元的,要么是国营,要么是集体,总体上都属于公有制范畴。私营经济虽然没有绝迹,但却处于绝对的补遗拾缺的地位,数量和影响均极其有限。计划经济中经济利益主体一元化的现实,使得企业的生产、交换和分配,都是按照严格的计划来进行的,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生产出的产品调往何处,如何分配,都不是企业的经营行为,而是政府的计划行为。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品的质量,企业之间产品的调拨,社会中的产品的分配,极不易出现由于缺乏诚信而造成的坑蒙拐骗现象,至多只会产生由于缺乏责任心和技术问题而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情况则完全不同。经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是商品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是这样,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更是这样。就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的利益的多元化现象也日趋复杂,国有、集体、合资、独资、个体、私营以及股份制等企业,都有着不同的经济利益,这些经济利益主体,都要到市场上通过竞争去实现自己的经济价值目标,都会形成这样那样的利益关系甚至利益矛盾,由此造成的诚信问题,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一统天下的格局中所难以设想的。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没有复杂的信用制度,也决不会出现过多的诚信问题。事实上,在我国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时期,“信用制度”是在不断萎缩的,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的制度基本上消失了,银行信用制度也与今天具有很大的区别。但即使这样,在那个年代,也确实未出现较严重的经济诚信道德失范的问题。然而在今天经济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仍然不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不在新的环境中反思全社会的诚信问题,我们就难以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们今天遭遇的诚信问题,固然包括小商小贩们坑蒙拐骗的小伎俩,但诚如恩格斯所言,随着大工业时代的发展,这种波兰犹太人式的狡猾的哄骗手腕,这种德国人以次充好的“旧规矩”,不用多长时间,就会陷入困境,就会被人们所唾弃。因而,对这些方面的问题,并不值得过于担忧。真正值得担忧的,是作为社会信用制度的基础的企业的经营行为,包括银行的经营行为中存在的信用缺失问题。企业与企业之间普遍存在着的拿货不给钱和拿钱不给货的互相拖欠的“赖帐”行为,银行大量的坏帐、呆帐,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虚假经营业绩和财务假帐,这些不诚信的行为,才是对整个社会的信用制度的最大祸害。货币的虚拟化及其有效性,正是检验一个社会的经济信用制度是否可靠的基本标准。然而人们现在最害怕的恰恰正是货币被虚拟化,害怕拿到的是空头支票和到期兑现不了的汇票,一句话,害怕给了货而拿不到钱或给了钱拿不到货。至于目前银行普遍存在的“惜贷”现象,其实都是由于已承担独立经营货币业务职能的商业银行,再也背不起因企业贷钱不还而造成的坏帐、呆帐的沉重负担所引发的。

经济体制中信用制度的不完善性、不严密性和不可靠性,经济行为中信用的虚假、失落和失范,已成为我国经济环境中破坏力巨大的定时炸弹。只有清除这颗定时炸弹,才能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良性运行创造健康的环境。为达到这样的目标,既要靠法律以刚性手段来维护社会的信用制度,同时也要靠道德以人们的良心和社会舆论作保证来维护社会的信用制度。

当前,人们对建立全社会的信用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这表明人们对信用制度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程度的认识。然而,现在有一种倾向值得人们思索,这就是,一方面,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如何从法律上、从经济运行的机制上去建立信用制度的问题,甚至认为信用制度在法律领域和经济领域能够完美无缺地建立起来;而另一方面,却比较轻视信用制度与道德的关系,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在建立全社会的信用制度方面所担负的特殊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其实,信用制度固然要以经济运行机制为载体,要以法律保障为后值,但更要以道德规范为基石。与信用制度相对应的,必然是一定的诚信道德及其规范体系。如若没有一定的诚信道德规范作为信用制度的基石,这些诚信道德规范不能内化为社会成员普遍的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并转换为人们的道德行为,那么,一切严密的社会信用制度,都难以真正发挥效用,甚至有可能是构筑在沙滩上的信用大厦,稍经风雨,便会坍塌下来。因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道德规范,已不再是经济运行机制之外的奢侈的要求,而是经济运行机制中有机的一个环节,没有这个环节,市场经济体制将无从健康、快速地运行。只有从这个层面,方能认识到十六大报告提出道德建设“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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